- + P A

- 偶遇

      我的日志 2007-11-6 10:34

 

两个人偶然的走到一起就叫遇.有太多的人我们只是擦身而过,彼此没有说话,

标签集:TAGS:
我要留言To Comment 阅读全文Read All |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 在黑暗中跳舞的心脏叫做月亮

      我的日志 2007-10-28 5:21

血是只为了染红两小无猜的誓言

沉默点缀了成长的时光

笑容那么灿烂那么美

小时侯长江是我漂流小板凳的床

那里还躺者我梦想的石头

长大了,长江吞咽了所有的烟头与酒瓶

一个有你,一个没你

一个你正在走来,一个你已离去

 

河水呀,什么时候带走了我的小板凳

可我仍在原地

苍白的天空下

失落了的我和丢失了的你

长江永远年轻

 

下落不明的

出口都在水底

水底没有光看不清遗失的石头

我要飞

带着一对石头拼凑成的沉重破羽

我跳进珠江只为了游回长江

只为了再见你一面

标签集:TAGS:
我要留言To Comment 阅读全文Read All |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 隐君子--幺舅

      我的日志 2007-10-21 2:45

  其实跟这个幺舅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只是阴差阳错就叫了他幺舅。很喜欢他,虽然他曾经是个瘾君子,或者将来仍是,但这些都微不足道。

  有这么多舅舅,最喜欢的就是他了。那么瘦,夏天又总喜欢赤裸着上身,手里拿着烟,精神上处于半醒半昏睡的状态,特指下午。上午则不,给病人看病的时候,则保持着高度的清醒。把完脉,在屋里来回度上几步,药方便出来了。用药大胆,郁金丁香两味相畏的药,他用来治胃病病人,药到病除。

  很喜欢看他把脉,纤长白净的手指,左手因长久烟熏留下了痕迹,右手少了小手指。一度想过,为什么他不弹吉他呢,浪费了那么漂亮的手。记得村上在哪本书上提到过,说,一个好的乐器手,拥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幺舅的手绝对称得上是一双漂亮的手,只是右手少了小手指,但这并不影响弹吉他。说到他缺少的那个小手指,这又为他以前的“峥嵘岁月”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据说,在他还是瘾君子的时候,他跟**的"黑帮"老大是兄弟,他们一起打架,“吃药”,混迹天涯。然后在一次“会战”中,幺舅就少了一根小手指。听起来很像“古惑仔”对吧,但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其实很讨厌古惑仔的,尤其是郑伊健,但还是喜欢幺舅。

  这几年,幺舅向我借过三次钱,不过每次还钱的人都不是他本人,因为都被家人发现了。可能他心里又痒痒了,其实我也不是不知道那玩意儿有多害人,但是我就觉得该借钱给他,每个人都有一种克制不了的欲望,所以我更不希望看到他*瘾发作的样子,当然我也从未看到过。可是我看到过一封信,没写完当然也没寄出去的信。是写给他的一个女友的,内容大概就是他觉得对不起她之类的。其实我知道,这不能怪幺舅,他们的感情是受到家人反对的,与他本人无关。这又让我想

标签集:TAGS:
我要留言To Comment 阅读全文Read All |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 北欧中国音乐节--广州站

      我的日志 2007-10-7 15:16
 10.5晚上八点(由于赶场和乐器的关系,实际开始的时间是八点半),在广州星海音乐厅交响乐厅,北欧中国音乐节广州站的ideal完美留声音乐会拉开了帷幕.

  首先出场的是Susanna & the Magical Orchestra(苏珊娜和神奇乐团,来自挪威).该乐团风格为迷幻电子,还是蛮喜欢主唱的声音的,简洁素雅,却不乏力量.关于他们没有多余的话说,只是很象下午小憩时的光景(具体的网上可查).

  接着是比较喜欢的,赋有实验性的迷幻电子乐队Supersilent(超静乐队).很喜欢他们的即兴,长调和些许的学院派气质,尤其喜欢那个键盘手,但可以看出,他们的灵魂人物是那个小号手兼鼓手和长调.觉得他们的音乐同窦唯后期的方向是一致的,只是他们的更世界化,窦唯的更民族化,不过更喜欢窦唯的.

  最后一个是使全场沸腾的一个前卫电子乐队.不想对他们进行评价,因为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但似乎大多数到场的人是冲他们来的,不过他们的双鼓倒是不错.

标签集:TAGS:
我要留言To Comment 阅读全文Read All |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 说明书

      我的日志 2007-10-2 16:52
首先说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不知道大家小时侯有没有吃过麦丽素,是一种很好吃的巧克力制品.他是球形的,外面是一层厚厚的巧克力,中间是蓬松的烤小麦粉,最里面则是奶油.可以有多种吃法,首先,如果就这样含在嘴里,让他慢慢融化掉,先接触到舌头的是巧克力的香甜醇滑,然后是含有空气的小麦粉的空洞感,最后又回归到醇滑的触觉上,巧克力加上小麦和奶油的香甜,真是绝了.还可以直接放到嘴里,嚼嚼,浓厚的各种香味混在一起,甜而腻,不过就是喜欢这种甜腻.他还有一个很贴切的英文名--mylikes.由于太沉溺于他,所以这个博的名字就来了.
  其实以前也开过博,由于自己太懒了,再加上忘了密码,最后索性连名字也给望了,所以后来就直接到校内网上去了,然后再后来,也就是现在,为了要链接一些朋友的博和一些不是朋友但很好的博,所以还是决定再开一个博.自己都觉得这种理由好笑得很.
  对了,有个很喜欢的阿飞姑娘,她也很喜欢吃麦丽素.
  经常把这个介绍给朋友,大多数都说,他们也迷上了麦丽素,包括男生哦.大家也都试试吧,真的很好吃,只是太甜腻,我称之为甜腻的童贞.(是不是觉得我很象在给他做广告呀,可能吧.吃过不下八种麦丽素,最好吃的就是金丝猴这个牌子的的,价廉物美,强力推荐.)
标签集:TAGS:
我要留言To Comment 阅读全文Read All |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