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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成的信手涂鸦,激情一度的[白露]文

      边走边看 2008-5-3 16:25

 4月1日 ,带有十足幽默感的西洋小节日 没有人敢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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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乐寻乐的生活

      边走边看 2008-4-19 16:25

BLEACH的番外越来越有爱了,把一堆同人女推进了爱的漩涡。尖叫一记,撒花纪念有爱的-105,为少年热血的白哉大人~~~~

咱们的英俊伟岸六番队队长,朽木家第二十八代家主,面瘫的冰山贵公子爱小姨子如妻的妹控,损人不带脏字的完美男人朽木白哉……(见下图,尖叫~~~~)

在110年前不但是个标准的正太(马尾辫大好)……

还是个可以有这种表情(少年家啊一看就想压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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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离《萌芽》主编五米远

      边走边看 2008-4-16 20:49

对不起老高了,翘了您的个人讲座跑到他校去见赵长天了。也谢谢小远了,她昨天大老远地帮我拿了张入场券。她说,同是文人,去给人家捧捧场嘛。

我看《萌芽》虽然只有三四年,但那刚好正青春当头。所以说是对《萌芽》有挺深的感情我想也不是夸张。赵文人的讲演很精彩,谢顶的干瘦的五十岁开外的男子,讲的内容也很是有趣生动。我只把印象深的一些话整理一下好了。

-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于研究怎样把人类的行为现象总结为规律,上升为理论,但是人的复杂性却无法完全表现出来。这就需要文学。

-文学从不要求作家给出结论。作家不会错,因为他们写的不是理论研究。

-一部真正的小说不是为了某个主题而写。作家只是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感触最深的东西。

-生活是没有主题的。

-历史不是历史书上所讲的那样,真正的历史是没人知道的。我们所学的历史,是统治者(要我们知道)的历史。

-历史是不可靠的,可靠的是《红楼梦》。

-人只有一个人生,但通过文学,你可以看到很多人生。作家最爱写的永远是自己,用故事反应自己的感悟和经历。

-文学可以让你懂得更多的人,让你对人生的感悟更深。文学,给人智慧,让人能够较好地理解人生。让人充实,让人幸福。

-社会文化有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分。精英文化通过不断地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而成为了大众文化,精英文化转化为了大众文化,如卡夫卡,最初他的书销量不足百本,现在却是成文学经典;而大众文化经过时间的淘汰,过滤了庸品,留下的也能成为精英文化,如柳永的青楼之词。

-赵长天对中国未来的两个担忧,一是中国人没有信仰的问题,二是民族创造力的萎缩。(这观点倒是像毕了老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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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之前阿彩给点的名也写到这吧

      边走边看 2008-4-5 16:15
(第一组)
1人在不同的年龄肯定会有不同的生活感悟,说说你现在的生活体会(悟出的道理)。
答案:活着,真好……再沦丧我也要活着,除非地球在我有生之年爆炸了。

2.希望遇见什么样的人呢?
答案:能当朋友的人,志趣相投,相扶相持。选老公也要以此为基准。

3.2008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答案:托福考到100以上,望天……

4最喜欢什么样感觉的人?
答案:有才!有才得让我膜拜!

5最后一顿晚饭,你想和谁在一起?
答案:爹娘。

(第二组)

1.你認為什麼時候才是最幸福的時候?
答案:同阿彩,梦想成真时(到时候,感觉就太不真实了)

2.近段時間最喜歡的歌是什麼?
答案:LUNA,安良城红的。以及椎名林檎的《苹果之歌》,能把带着最高级敬语的词唱得这么嚣张的大概也只有林檎大妈了吧。

3.你认为网上交的朋友都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吗???
答案:能连续几回聊得天晕地暗的,我就会信赖他/她,毕竟,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好人多。

4.你喜歡吃糖嗎?
答案:对甜食比较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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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ally Blonde (musical)·千字评vol 1

      边走边看 2007-12-29 20:9

上图是我为12月27日的社活所做的小海报。

这次的社活有点不同,因为江超回来了,带来的是在中国地区来说是最新的SHOW(至少在大陆是这样的),LEGALLY BLONDE。

星期三HIGH过了一遍,第一次看完全没字幕的SHOW,才知道自己的英文有多烂,更何况本剧里有着很多词典上查不到的口语…不过在音乐剧里,语言可以不是障碍!

今天带上歌词重新看了一遍,我完全被ELLE WOODS的粉红裙征服了。我没看过电影里的《律政俏佳人》,所以我不想跟人争到底是大屏幕上的还是百老汇里的ELLE会更加的LEGALLY BLONDE一点。但是我想说的是,我好喜欢这个脸庞有点婴儿般胖嘟嘟的小ELLE,little Elle comma Woods,她喜欢把表情表得很夸张,镜头拉到面前的时候会显得变形……但是在舞台上,这样的效果真的很棒,很容易观众就把她从芭比娃娃的外型里剥离出来。

她为约会时的衣裙狂烦恼,这是她的初出场,那张圆乎乎的脸一下子就把我收买去了。

时装店的店员说“BLONDE最容易打发了”,拿了件过季的连衣裙冒充新品,ELLE说,“我在去年五月的VOGUE上看过它了,It may be perfect for a blonde, But I am not that blonde.”(OMIGOD)

男朋友WARNER约她共前晚餐,她以为这天她会听到求婚,却得来“You and I should 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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