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
第十三章 契税
以权属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内外资企业、个人都需征
§⒈ 征税对象
一、一般规定
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⒉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者征土地增值税;受让者征契税
⒊ 房屋买卖
特殊 ⑴ 房产抵债,交换房屋
视同 ⑵ 房产投资或股权转让(除自有房入股本人股资企业)
买卖 ⑶ 房屋拆料或翻建新房
⒋ 房屋的赠予——受赠人交
⒌ 房屋交换
二、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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