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税法 2006-11-17 13:16

第十章 房产税

§⒈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⒈  产权属于国家——经营单位缴纳

⒉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

⒊  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地——代管人、使用人缴纳

⒋  产权未定,租典纠纷未决——代管人、使用人缴纳

⒌  单位个人、无租使用、房管部门、免税单位、纳税单位的房产——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房产(有屋顶、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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