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营业税法
§⒈ 纳税人
一、一般规定
依据是营业额
二、具体规定
⒈ 运输业
⑴ 运输出境后,改由他人承运的
依据=全程运费-付给国外承运方运费
⑵ 从事联运的——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⒉ 建筑业
⑴ 总承包人的=全部承包款-分包款
⑵ 修饰、装修:含原料、物资动力、设备
⑶ 自建、单位赠送不动产
按顺序定销售额:
⑴ 当月同类平均价
⑵ 近期同类平均价
⑶ 组成计税价=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⒊ 金融保险业
⑴ 货款业务
① 一般货款——利息收入
② 外汇转货——利息差额
③ 融资租赁
例1
某酒店9月餐厅收入11万元,客房收入20万元,OK厅门票0.2万元,酒水饮料1万元。假定OK厅20%。计算营业税。
解
营业税=(11+20+1)×5%+0.2×20%=1.64万元
例2
某旅行社组团共收旅费20 000元,支付餐费、门票、宿费、交通费15 000元。计算营业税。
解
营业税=(20 000-15 000)×5%=250元
作业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月取得现房销售款800万元,期房预收款240万元,配套设施销售收入150万元,自有写字楼出租收入24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80万元。计算当月应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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