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年销售额 → 工业100万(可松动) |
↘ 商业180万 |
二、一般纳税人
△ 超标企业
△ 非企业:经常超标
△ 未超标工业:资料健全、30万以上
△ 总机构超标、分支机构未超,分支可申请(除商业)
△ 加油站——一般纳税人
三、新办商贸类(04.08.01起)
⒈ 一年内 进入 6个月后 |
“小型” ——→ 申办“一般”——→ 辅导期“一般”人 ————→ 一般纳税人 |
180万 辅导期 |
⒉ 固定场所 有货物 新办大中 进入 辅导期 6个月后 |
500万以上 ————→ 申办“一般” ———→ “一般” ———→ 一般纳税人 |
50人以上 型商贸 辅导期 人 |
直接 |
规模大、场所固定、购销渠道固定、完善管理的大中型 ———→ 申办“一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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