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 现行税法体系
一、内容 三层次
㈠ 税种要素
㈡ 税种构成税收制度
所得税(直接税)——不能转嫁
流转税(间接税)——转嫁给消费者
㈢ 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
以间接税为主体——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以直接税为主体——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我国:双主体:直接税25% + 间接税60% + 其他税15%
二、税收制度的沿革——三个时期
49年~57年——税制建立、巩固期
58年~78年——曲折发展期(大跃进、灾害、文革)
78年~新时期——税制全面加强、改革
84年——利改税
94年—— ⑴ 全面改革了流转税率
⑵ 改革了企业所得税率
⑶ 改革了个人所得税率
⑷ 小税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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