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窗外,是一角墙,一角天,一角树。这是暮色渐沉的时分,天边是苍淡的亮的灰黄,梧桐树沉默地立着,有些叶子还反沉静射着闪烁的光,而大多数的叶子,已没入暗影。
这是个适合于怀旧的场景,让人想起电影《情人》的用光——暮色般的光线中,年轻的躯体,皮肤折射出鲜亮的光泽。那是深井底映着的圆月,忆念里的青春。在网上搜索关于《情人》的资料,于是那一段熟悉的话又进入了眼帘: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杜拉斯写《情人》时,七十岁。
岁月与酒精早已摧毁了她的容颜。而文字复活了往事,电影终结了推想。当我们想着湄公河边十五岁半的少女时,简.玛什就倚在了船栏边。她比小说中还要小些,十四岁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