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入户广州办理程序
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是广东省人事厅直属事业单位。本中心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各类人才服务”的宗旨,面向全国,服务全省。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本着“科学规范、务实高效、服务周到”的精神,竭力为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联系办理有关业务。
接收应届、暂缓毕业生须知
一、接收条件:
1、本科毕业,国家统分生,具有学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国家统分生或委培生,具有硕士学位;
二、接收材料:
1、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1、申办人提供上述材料,我中心批复后,申办人送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后,持学校开出的《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