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要成为一个圆,
必须具备三要素:一,共同的圆心。二,相等的半径。三,两个半圆的互补。
爱的“圆”也要有与之相对应的三个条件。下面以细述之。
一,互补的性格。任何一个“半圆”都不完整,任何一个人都不完美,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这些不足是先天的,是无论如何努力都不足以弥补的——惟有通过与另一个“半圆”的结合,人才能算一个完整的人,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爱的本质是互补。互补是爱的第一属性,正因此,性格吸引的感受性是第一的——其实这两者(第一属性与感受性)是矛盾的。一方面,在个性受到严重压抑的旧社会里,我们根本就没有自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个性追求,只要是男女的“互补”就行了,根本没有自己的选择就平平淡淡地不知不觉地过一辈子,许多“指腹为婚”的现象也就显得很正常。但是,在当今社会里,人的个性得到极大的张扬,而性格的吸引力又是显而易见的,具有很强的感受性的,我们常常抵挡不住性格的诱惑,以为性格就是爱的一切。这是少男少女“爱”的常见表现。不过,由于性格的第一性,基础性,无论我们怎么成熟,怎么清醒,我们都不可能无视性格而大谈什么爱。实际上,越是个性强的人,就越是需要有相应性格的人与之“互补”。
二,相似的条件。如果两个“半圆”的半径不一样,即使方向互补,也是不可能组合成为“圆”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只有在与自己个性、能力、地位等各种条件都差不多的人群里,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感,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自己潜能。这是从自身的价值方面说的。如果再以遗传的角度看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动物都在最大可能地寻找与自己各方面条件相似的对象,因为这样才能达到最优组合,遗传最好的后代。这就是古今中外人们在找对象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