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中国证件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征求意见稿)》,这个办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监管又进一步的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的重组做出了新的制度性的安排,提高了重组的限制门槛,并对已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做出了特别规定。
我们作为业者都知道,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一直以来是监管层很头痛的事,种种猫腻,灰色交易,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和股民的利益,这次新办法的出台,我相信,会极大的限制违法重组和交易,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股民的利益,促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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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