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计:擒贼擒王

      三十六计 2009-2-6 13:10

[计名由来]

  “擒贼擒王”一语,现今可见的最早、且影响较大的文字记录,则是唐代“诗圣”杜甫的五言古诗《前出塞》:“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立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从当时历史背景看,此诗原本寓含对唐玄宗李隆基无节制地对外用兵的讽谏之意。玄宗开元18年(公元730年),西域吐蕃在数败于唐军之后,遣使求和,在玄宗李隆基勉强允准后,吐蕃人撤走了边境的驻军,双方恢复了和平。七年后,玄宗利用吐蕃人没有防备,又派兵入侵吐蕃,重创吐蕃军,深入敌境2000里。公元739年(玄宗开元27年),金城公主(中宗景龙4年,即公元710年,奉命与吐蕃赞普弃隶缩缵联姻)去世,吐蕃遣使报丧,并乘便求和,而玄宗却不许。一年后,吐蕃军攻占唐边境重镇石堡(在青海省会西宁西南)。玄宗天宝7年(公元748年),唐遣陇右节度使、大将哥舒翰统军3万3千人与吐蕃军激战。石堡收回了,此役唐军战死者数以万计。杜甫的《前出塞》诗,大约是针对此一情况,有感而发的。意思是说,只要能够制服敌国的首领,保住本国的疆土,防止异国的入侵就可以了,何必杀人太多。诗中“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等警句,透露了诗人杜甫对我国古代某种军事经验的概括和他个人的军事眼光,因而成为后世脍炙人口的名言,常为众多军事家、政治家以至各色人物所引用。

[原文]

  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穹也。

[译文]

  溃击敌人的主力,抓获其首领,便可瓦解其全军。好比群龙无首,战于郊野,必然陷于穷途末路。

[前人批语]

  攻胜,则利不胜取。取小遗大,卒之利,将之累,帅之害,功之亏也。全胜而不摧坚擒王,是纵虎归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图辨旌旗,而当察其阵中之首动。昔张巡与尹子奇战,直冲贼营,至子奇麾下,营中大乱,斩贼将五十余人,杀士卒五千余人。巡欲射子奇而不识,剡稿为矢。中者喜,谓巡矢尽,走白子奇,乃得其状,使霁云射之,中其左目,几获之。子奇乃收军退还。

[译文]

  打了胜仗,不急于乘胜掠取敌方的装备、资财,这样对我方才会比较有利。贪取小利而遗忘了战争的大局,其结果,只能是让士卒得些小利,给为将的背上包袱,对主帅造成危害,以至前功尽弃。取得了全面胜利,却不致力于摧垮敌军的中坚,捉拿敌军的主帅,那将等于放虎归山。捉拿敌军主帅的方法,不能只看敌军的指挥旗在何处,而应仔细观察敌军军营中的行动首先是从哪里发出的指令。昔日张巡与尹子奇打仗,张巡直冲敌军阵营,杀到尹子奇的指挥旗下,敌营顿时大乱,被张巡军斩将50余人,杀死敌军士兵5000余人。张巡想要射死敌主将尹子奇,但却又不认识他。于是张巡便命令部下削秸秆做箭,被射中的敌军发现后很高兴,以为张巡军的箭已射尽了,便跑去禀告尹子奇。张巡抓住这个机会看清了尹子奇的面貌,立即叫部将南霁云用箭射他。南霁云一箭射中了尹子奇的左眼,几乎抓获了他。这样,尹子奇才被迫收兵退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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