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高度重视和充分依靠占人口半数的妇女这支潜力巨大的人力资源,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文化建设尤其是在精神文明、家庭美德和未成年人教育中的特殊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繁荣文化事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不断地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人的全面进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深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真正做到男女平等,使妇女在平等的环境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体现。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男女两性平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题中之义,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通过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妇女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女性与男性的和谐发展,确保男女两性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共同进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宁波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城乡联动、推进生产生活生态联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推进内外联动、推进港桥海联动、推进产业联动,必须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她们更好地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去,为宁波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为宁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我市妇女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和大好机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达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因此,推进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把妇女事业的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使这项基本国策真正贯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领域,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领域的平等权益。
一是增强国策意识,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男女平等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增强国策意识和先进的性别意识,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决策主流,把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要坚持妇女优先的原则,制定特殊的保护政策,在妇女就业、参政、受教育等方面给予保护,逐步缩小男女之间的差距,推动男女平等的进程。
二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实施,确保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领域发展目标的实现。要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使男女相互尊重、共同进步、协调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要进一步解决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社会反映强烈、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切实的尊重和更加有效的保护,保障妇女平等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要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培养选拔女干部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结合“平安宁波”的开展,关注、扶持、帮助弱势妇女群体,坚决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伟大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奋斗目标,也是当代我国妇女运动的主题。要紧扣发展主题,找准妇女工作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结合点,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妇女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在各条战线上充分施展才华、多作贡献,为推动宁波经济腾飞建功立业。要引导广大妇女参与政治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广大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和帮助妇女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以自身良好的道德素质去影响家庭、子女和社会。
四是切实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在推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妇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帮助妇联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妇联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切实承担起推动男女平等的神圣职责,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向社会协调呼吁,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发展进步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宁波新跨越中谱写性别平等、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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