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上世纪六十年代,韩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1962年人均GDP仅为82美元,农业增加值占GDP的43%,农业劳动力占就业人口的63%。全国250万农户中80%住茅草房,只有20%的农户通电,5万个自然村只有60%通汽车。“住草房、点油灯、吃两餐”是当时韩国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到2004年,韩国人均GDP已跃升至1.4万美元,城乡居民收入为1:0.84,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实现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提高。
韩国的“新村运动”开始于1970年。“新村运动”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提出包括草屋顶改造、道路硬化、改造卫生间、供水设施建设,如集中建水池或给水井加盖、架桥、盖村活动室等20种工程项目,由村民民主讨论、自主选择。政府免费分给每个村335袋水泥,平均每户约4袋,每袋50斤。第一年下来,50%的村干得不错,政府加拨500袋水泥、1吨钢筋。干得不好的村如果第二年干得好,还可在第三年追加给1000袋水泥。政府把全国的村按好中差分为自立村、自助村、基础村三等,在村口立上牌子,以激发大家的积极性。
从1970~1980年的十年间,韩国政府财政累计向新村运动投入2.8万亿韩元,相当于财政支出的1%。参加新村运动人数累计达11亿人次,效果十分明显。突出变化是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1977年,作为农村贫穷标志的草房顶全换为彩钢或瓦顶。1978年,全国98%的农户用上了电。1971~1975年,全国共架设桥梁65000座,每村都修了3.5米宽、长2~4公里的进村公路。新建自来水管4440公里,新建会馆36000座。此外,农民收入迅速增加。1967~1976年,农民家庭收入增长约8倍,城市工人收入增长约5倍。在七十年代中期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城市居民。
韩国“新村运动”的主要特点
一是强调“勤勉、自助、合作”精神。这种精神后来扩展到城市,发展为民族自立、身土不二、事业报国的国民精神。政府设置了奖勤罚懒的机制,重在激发村民内部的积极性。
二是让农民选出“指导者”,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政府大力倡导、支持新村运动,但具体上什么项目,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每个村选出新村建设指导者,负责组织大家的行动,里长(即村长)只管服务。指导者不拿报酬,但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可优先选拔做公务员,坐火车、汽车票价便宜50%,子女在初高中考试排在前一半名次的免学费并发奖学金等。
三是政府提供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民居建设,政府除给予必要的建材、资金支持外,还帮助搞村镇建设规划,推荐了12种标准住宅图纸,道路桥梁建设由政府派技术人员指导。为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政府还向农民普遍发放长达30年的长期低息贷款,争取国际组织贷款,从“住宅彩券”中拿出一部分支持农村建设。政府支农资金通过农协直接发放到户。
四是注重搞好骨干培训。韩国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应的培训机构。中央新村运动研修院是专为培训新村运动骨干而建立的。培训期间从早晨6点到晚上11点都安排活动,公务员与农民选出的指导者同住同吃,共同讨论。研修班上制定出各村建设规划,交郡核准后实施。总统也曾到研修班与学员一起听课、讨论。
五是强化各级公务员的责任。政府要求,面、邑(相当于乡镇)和市郡(相当于县市)两级公务员每人都要联系4个村进行帮扶;道(相当于省)一级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郡;中央内务部(主管部门)的课长和局长要负责一个道。对县乡两级公务员实行奖罚分明的新村建设考核制度,帮扶干得好的提拔,干得不好的调往山区和岛屿去工作。
六是发动全社会帮助农村建设。政府要求各界名流、知识界人士和企业老总,都要与新村建设指导者一起培训,尽其所能支持新村运动。从而不仅支持了农村发展,而且使新村运动发展为国民精神运动。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农村支持的条件和能力。考察团对我国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新农村建设应达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解决80%左右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85%以上的村庄和95%以上的建制镇道路达到国标规定的通达、硬化水平;60%以上村庄的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治理程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60%以上的村庄实现信息化、网络化;80%的村庄和95%以上的建制镇实现太阳光电能源、风能、沼气等多种形式的生活能源基本自给;60%以上的村庄住宅和80%以上的建制镇有上下水设施,需要进行污水处理的30%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农村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该类项目覆盖乡镇和有一定规模的中心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共同构成比较完整的国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主要包括县域新农村建设布局规划、人畜安全饮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教育医疗卫生设施等。此类项目以现有工作部门和投入渠道为主。这些项目的资金到达地方后,应以县为单位集中整合,打捆使用,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二是直接面向村庄的公益类(或准公益类)建设项目。该类项目覆盖城乡规划保留的全部行政村和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居民点,主要包括:(1)村庄整治规划。(2)村庄至中心村(建制镇)的连通道路。平原地区、浅山丘陵地区的距离多在1~1.5公里,硬化路面宽度多在4~5米,每延米约需水泥400公斤)。(3)村庄内部的主要道路硬化(每平方米约需水泥100公斤)。(4)村庄供水设施建设。(5)村庄内部的排水沟渠建设。(6)村庄公用水塘建设。(7)村庄公共厕所建设。(8)村容村貌的整治。(9)村庄垃圾集中堆放点建设。(10)村庄集中场院建设。(11)村民活动室建设。该类项目宜采取整村整治的方式实施。改变以国家直接投资为主的支持方式,实行以工代赈,国家补助建设物资为主、资金为辅,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切实发挥国家投入的引导作用。
三是农户自主参与、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此类项目覆盖广大农户,主要包括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建设、传统民居保护、太阳能利用、风能利用、雨水收集、信息化工程等。这些项目应通过政府资金引导、示范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子以实施,并与国家扶贫开发、“六小工程”等扶持资金相结合,吸引农民投入自有资金参与建设。农民既可以自主选择建设项目,也可以联户选择,还可以由农民自治组织集体选择。
在实施步骤上,建议2005~2006年可为新农村建设试点阶段,国家和省(市)重点抓0.1%的村(约660个行政村)和1%的镇(约200个建制镇)进行试点。“十一五”期间为全面启动阶段,争取使全国20%的村,即约13万个行政村基本达标。2010~2020年为重点攻坚阶段,到2015年,使20%的200人以上农村居民点基本达标,50%以上的行政村(约30万个)基本达标。到2020年,使60%的200人以上农村居民点基本达标,80%以上的行政村(约52万个)基本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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