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老者,过士行也。家在九棵松。江湖人称行爷。
很自私地期待,他那人会体现出很江湖很血性很粗暴的美感。谁知,系内敛的、慈眉的、爱思考、爱读书的……
我本该想得到的,人是文化人。
他养的都是娇俏的狗狗。:一只吉娃娃,一只贵妇犬。
我很想把他的吉娃娃带回家,因为伊躺在我的手心里,一动不动,但是散发出热量。贵妇犬,吖,实在是很有小妾气质。伊不是很宁馨儿地躺在人身边,就是在你身上噌来噌去,还拿湿润的小鼻头嗅你,让你心里一软,很想娇溺它。
当然咯,大佬的品味会更加愿意指向柔美到极致的。很野生动物的人反而会令斯文人惊喜。
我也没有预期他会养黑背那种用以惊吓自己的狗。
我不过是猜测,人若玩物,会把物的性格传染到人的身上。
过佬作了15年的记者。15年!然后作剧作家。
过佬有一点点遗憾,没有早点抽身出来。不过他还是庆幸自己没有在20岁的时候胡写。
过佬说,人在年轻时候干什么都无所谓。人年纪大之后,便不再愿意委屈自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真是时日无多。
有的人,活得越来越委屈。有的人,活得越来不委屈。
但是,人都是活不了多久的人。
今天,自我觉醒似掺了水的酒精——易燃而不持久。
读《万象》上查建英与陈丹青的对话。喜欢得至于想一口气读完又舍不得一口气读完。读毕,脑中腾荡起伏、喜悦不止。生出许多许多的念头,鼓舞起许多许多的热情,沉静下去许多许多的浮躁。新鲜的东西,便是这般地会把麻木与阴霾惊动。
我又在内心里变成了一个上进好青年。我祈求上苍,我想去费力的一些事,能够让我费力,我一点也不觉得苦不能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