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个彩票点的发售员,下岗十年,再就业月薪350元,且有负债4万元。但是,面对帮彩民代买中的500万飞来大奖时,这位大姐选择的是把彩票交给中奖的彩民。我们都知道,彩票没有所属权,遗失不被,拿在谁的手里就归谁所有。所以,彩票发售的这位大姐,让我由衷地敬重。相形之下,周围群众的冷言冷语,也着实让人费解。不知道是要庆幸我还没有沦落到与他们一样的丧失最起码的人的良知,听了周围群众对大姐的恶意辱骂,想起鲁迅先生作品中的一句话:不禁要榨出皮袍下藏着的小来。
我一直不尊崇儒家的言论,法家的“人之初、性本恶”反而牢记于心。我想,依我的性格,如果回到那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远古洪潮中,我恐怕会成为老庄的忠诚门徒。用法家的这句话看待社会,总归会多几许乐观出来。如果那本是别人花钱买中500万的彩票,一不小心落入我的手里。我会怎么办呢?我还真的没有那位大姐那么高尚,至少要反复做那么几次的思想斗急。但依我的性格和这二十多年的处事习惯,最终,恐怕还是要物归原主。但每每想起,后悔一阵子,再努力说服自己一阵子也是一定的。说不定,还会反复念那句,云在青天水在瓶的。
“成都全接触”通过记者拿手机在“春熙路”做的遗失测试,太直白的表露了人性的弱点,看得人毛骨悚然。当然,这个毛骨悚然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来自记者,我想说两个字的形容词--无耻!另一方面来自被不由自主拉入骗局、不自觉加入测试的市民,人性啊,真是残酷!
记者拿自己的手机做测试,把自己的手机当做偶尔遗失在繁华街区的道具,然后摄影记者静待一个又一个的傻瓜落入圈套。我是从心底里讨厌这种测试的,让我想起初一时底楼的师兄放两块钱在楼梯上,然后一大群躲在角度里偷窥。只要有同学拾起来,假使有一点想私藏的动作,就会有一大群人冲出来哄笑,让那个同学很丢脸。我遇到过一次,那也是那恶做剧的最后一次。那个年代,两块钱不是小数目,我一个月的零花钱才5块钱。而且,还舍不得用来买零食,攒起来买邮票。想想,那时候,集邮就象一种时尚。那个年代,学校有历以来第一个踢足球的女生,全市唯一一个小升初语文拿满分的女生,全年级年纪最小的女生,我写了学校不少历史,于是,我天不怕地不怕的。之前我是不知道被下了套儿的,但我感谢那个年代我受的教育,捡到一分钟我都不放过的交到老师那里,更别说是两块钱。看到钱,不犹豫的捡起来,拿起来就往楼上跑,直接就准备交给老师。师兄们以为我要拒为已有,出来哄笑,于是,别的同学也跟着笑。我从来没受过那样的窘,怒且恨,把带头儿的几个都拖到校长办公室讲理,让他们道歉,赔我的尊严。那时,我初一,师兄他们初三,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有那样的勇气。至今,我也没想自己那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但是觉得一下子很顺畅,而且,从师兄做了一个全校的检讨之后,学校里再也没出过那样的事。
胶片不停的喀嚓,一付付不知道是让人悲,还是让人怒的画图就出现在人的面前。第一个拾起手机的是拾荒匠,完全的理所当然。呵呵,我赞同他,本来嘛,对于还处于温饱线下挣扎的人群,飞来之财就是烤鸭,就是肺片,就是一切美味的食物。女记者讨要,不出钱是拿不回去的。最后,闹到派出所才拿了回来。于是,我对这个女记者第一个感觉--无能。接着中了圈套的是一对青年男女,拾起手机,关掉正在响着的铃声,走人。女记者又适时追了过去。也是几经周章才拿到手,若不是几个记者人多围了上去,那小伙子非打那女记者不可。于是,我对这个女记者第二个感觉--愚蠢。第三个是两个民工模样的人,拿起来就是,顺便把手机给关掉了。哈,真职业啊。那女记者又冲出去了。民工大哥们更直接,压根就说没捡到过,抵死就不承认。当然,有摄像机偷拍,不承认是不行的,而且那女记者还不停的用去派去所吓唬人家。民工大哥没准儿没有暂住证啊,呼呼,能不害怕的就交出来吗。不过,我对这个女记者又有了第三个感觉,那就是傻叉!人性的弱点赤裸裸的摆在了你面前,还傻叉一样的不停的问人家为什么。
为什么呢?若是换成我,动作一定是如下几个选择之一:
也许,不小心走过那条街,一不小心,就让那小小手机咯着了俺那漂亮的鞋子,亲密接触后,尸骸遍野,让寻它而来的主人默默在哭泣。。。
也许,拾起来,等那个傻叉女记者来寻。交给她的瞬间,一不小心,漂亮的小手机啊,啪的一声落在了地上,春熙路啊,那美丽的大石理地砖,不好意思,怎么总有碎片来玷污你啊。。。
我是个义愤填膺的人,很多时候,我的选择是极端的。
那么,你呢,遇到这样的“飞来之财”,你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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