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惊鸿照影来

      读书读心 2005-7-28 16:26
今天中午没午睡,把一本小说看完,名字是《曾是惊鸿照影来》,作者是“双城”。

书是从杭州回东莞那天晚上出去吃完晚饭后买的,永正书城。我有那儿的会员卡,周末无聊时候就去那看看有什么新书,折扣是8.8折。三年下来,已经在那里奉献了不少银子,书也堆满了几箱。

之前没听说过这本书,之前也没听说过这个作者名字。买这本书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它的书名,让我想起“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这句惆怅的诗句;二是因为封面,封面是这样的:

图片如下:

很喜欢这样的风格,很素雅,封面还有这么几句话:
时光流转,雪泥鸿爪,我们终将老去……欲走还流的青涩记忆,70一代的青春挽歌。

于是,买下了。

书写得不错,不闷,内容大部分写的是大学生活,搞乐队,喝酒,爱情;书的末尾部分才写到工作后,终于和最爱的初恋情人在一起。写书的人也是中文系毕业的,比较随性的写,也不管详略是否得当了,他最心爱的女孩所占的文字不多,而大学里那些过客占了绝大多数的版面。或许这样写,他有他的用意吧——作者说他写这本小说是为了挽救一段险些致命的爱情。

一个性格矛盾的主人公。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个女孩。有才气,有性格,很多女孩喜欢他。——这些套路并不新鲜。文采也不怎样。唯一让我赞赏的是:很真实。没有掩饰自己的劣迹,是怎样就怎样写下来了。很多地方我看得很不齿,比如他心里有女孩又去喜欢另一女孩,终于拥有了又觉得腻味,又去和别的女孩one night stand……又比如初恋情人为了他办了离婚手续了,他又犹豫是否应该娶她……这是情感方面的。

学业方面,中文系的人都差不多,没几个是去上课的。我从他身上也看到了自己当初的影子。就是天天昏睡,吃饭,吹水,校园闲逛,日子就那样过了。从他笔下,我看不到他有任何后悔之意。但我对自己当初的荒废大学时光是感到很后悔的。我和我正读大一的表妹说:该学习的时候还是多学些东西,该珍惜的时光好好珍惜。

小说的结尾有悬念。我很想知道最终他有没有找回他和最爱的爱情。我觉得小说还是应该有个团圆结局为好。生活里有那么多的悲剧了,小说就应该给人美好的喜剧,要不,这世界也太悲哀了吧。

有些句子比较精典的,摘抄几句,说说感想:

1人到了一定时候总要离开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去的是哪儿并不重要,哪儿都是一个样。
(◎这句话很对。去到哪儿都是工作吃饭睡觉。就是心情不一样而已吧)

2我们应该对一切都充满希望,他们唱出了所有我们已经有的和将要有的绝望,所以我们应心存感激和幸福。
(◎这里的这个“他们”指的是NIRVANA,凡是听过摇滚的人都应该知道的吧?一个风靡全世界的摇滚乐队,主唱是Kurt,用双管猎枪自杀。我曾经有过他们的那张非常著名的专辑,Unplugged那张,不插电演唱会。介绍我听的是一个男孩,是大三的时候,从城市的另一边坐车过来,带着CD机带着这张专辑,在校园的石凳上给我听,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两首,一首是“come as you are……”,一首是“my girl my girl,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you sleep last night……”,就记得这些了。我并不喜欢摇滚,我不喜欢太吵闹的东西,所以这两句稍微不吵的我就记得了。那时候,我很纯真。后来,我变了,那男生也离开了。唉……)

3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沿途可以想清楚许多问题,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人们想散心时多半选择出行的缘故吧——关键倒并非去哪儿,而是那种出行的感觉。
(◎是这样的吧,在旅途中确实可以会想很多很多的事情。我想得最彻底的一次旅途应该是去年5-1去广西,回来之后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4生活终究还是要平淡地过下去,我们终究还是要平凡地活下去。虽然有那么多故事告诉我们活着只意味着痛苦,可这些痛苦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我依然坚信所有的故事不都是悲剧,至少对自己那些还没有发生的故事我不希望是。
(◎每次想到死亡的时候,我就会自己和自己说:算了吧算了吧,好死不如赖活着,婚都没结,孩子都没生,死都敢死了,活难道还不敢活?)

5◎我们的生活虽然都需要刺激来维持新鲜,却无法不平凡地继续。
(◎很欣赏这句。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共鸣)

6被你牵过的手好像一直都还暖着。
(◎这句很有趣。我想起那些小歌迷们和偶像握手后不洗手的事情。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张智霖到湛江开演唱会,那时候他和许秋怡唱那首《现代爱情故事》很流行,姐姐带我去看了,而且是坐很靠前很靠前的位置,他们俩唱歌的时候下来和观众握手,我也怯生生的凑上去,张智霖的手和我的碰了那么一下下,我激动了老半天。在这里我要说一句实话:张智霖真人比上镜还要帅气。)

7记得除了爱情之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值得你去做。
(◎是的,比如挣钱)

8毕竟,如果现在是希望不了什么的,那么还有将来可以希望。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将混乱的生活进行下去的勇气。
(理解如第四)

9就这样,时间不但没能帮助别人那样帮我忘掉从前,相反,却让我逐渐清晰地回忆起那些本以为已经忘却地细节。
(◎对于有些人有些事,时光的流逝确实没能让我淡忘什么,却让我记忆更清晰。但是某些人某些事,我却迅速的遗忘了。记得有一个朋友和我说过这么一句:云,你是一个容易遗忘一个人,也容易喜欢一个人的人。我当时听完,有些恼怒,好像让人说中心事;现在,我想,我得老老实实的成人我可能就是这么恶劣的人吧。)

10工作在多数时候只是你不得不做的事情,有些是因为某种责任感,好像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去老老实实做点什么总有些说不过去;有些又像是一种本身的需要牧野就是说需要以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的存在。
(◎NND,一说到工作我简直想跳楼!现在还在家享福,一想到过10来天后的地狱生活,真想立刻去撞车让后躺到医院去请无限期的病假)

11幸福就是能和自己最心爱的人在一起。除此别无其他。
(◎同意!)

书的封底还有这样的话:
很多年后,我经常向朋友们说起一个比喻: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毫无瑕疵,就放在阳光充足地窗台上。每次看上去都会给人无限的美感,可同时,你又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某一天,这只玻璃杯终究会从窗台上摔下来,碎成一片片残渣,无法修补还原。
(◎这让我想起一首校园歌曲《玻璃杯》,两个女孩子唱的,来自北大还是清华忘记了?清脆的声音,我现在就在听)

有人曾经说过;相遇,只是为了别离。那么别离呢?是否也是为了相遇?在别离与相遇之间,被省略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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