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迈:漫谈回扣 发表于: 04年8月29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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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回扣?
回扣就是卖方支付给与买方关系密切,能促使买卖成交的第三方的报酬.
这种报酬的名称决定于第三方的身份
第三方如有一定中立性,能兼顾买卖双方利益,则此报酬一般叫中介费
第三方如与卖方方关系密切,为卖方服务,则此报酬为推销提成或奖励
第三方与买方关系密切却着重考虑卖方利益,且对买卖成交与否有发言权时,其报酬叫回扣.当然,他 “着重考虑卖方利益”其实还是在考虑自己利益,因为回扣是以卖方利益中 “扣回”给他的.
第三方对买卖有直接拍板权,则此报酬为贿金
中介费,提成或奖励比较透明合法,其数额甚至可以用合同的方式予以肯定.而贿金则是腐败,属非法,是不能见光的东西.
回扣类似贿金,而接受回扣者,类似卖方安排在买方的内奸,只要你接受回扣,你就会自觉不知觉的损害买主的利益,损害你雇主的利益.
回扣的具体操作
回扣也有买方支付的,为简化计,我们只讨论卖方支付的
典型的第三方有采购人员,装修公司和医生
采购员为单位采购,出钱的是单位,但具体采购什么,他可具体掌握
装修公司为客户装修,如客户委托他采购,他就成了第三方
这些第三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手中有一定的权力,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他们的腐败程度和他们的权力成正比.
这些第三者一旦拿了回扣,就会成为打着为买方服务的旗号,干着与卖方勾结的勾当,必然损害买方利益,损害其雇主利益,拿回扣时的吃里扒外是很难避免的.而他的动因,就是为了多拿回扣.那么,怎样才能多拿回扣呢?
一是提价
回扣必须给第三方,如买卖双方直接完成交易,只需要讨价还价而无需回扣,因为还价所得就是省下了原本在口袋里的钱,没有必要掏出来给卖方再由卖方返还,这样不但多此一举还有损耗
第三方是在代替买方买东西,他也还价,但他的还价很奇特,例如卖方开价100元,他还价至90元卖方认同,这时,由于卖方90元成交仍然有利润,卖方为拉住这个客户,答应给他5元钱,作为回扣,一切谈定可以成交了,但是且慢,这个第三者知道买方的底,他又把买价升上来了,他答应出价110元,但是有两个条件,1,卖方出具110元的发票或收据,合伙欺骗买方﹔2,和原90元成交价相比多出的20元中,要另拿10元返回给第三方,卖方一合计,与原来同意成交的90元相比还多赚10元,于是买卖成交,二人皆大欢喜而吃亏的是买家,是出资方
二是多买
如价格买方知道,不能上了,要想多吃回扣就要多买
其中的典型就是装修,他所用的材料数量你无法控制,他多买就能多得回扣,但如能把握住多买的东西,这些东西又不易损坏早晚还能派上用场.
另一个典型就是医生,为了拿回扣给你多开一瓶药,他拿5元回扣,但患者可能多支出50元、100元甚至更多,而这瓶多出的药很可能永无用武之地而一文不值
三是以次充好,买伪劣产品
医生所拿的回扣有点特殊
一是有点形成潜规则,似乎有点被默许,似乎法不责众,似乎比较普遍,而更特殊的,就是这种现象受到批评时,竟然有不少医生公然出来为之百般辩解,这在其他行当里很少见,在其他很当 “吃回扣”是极不光彩的骂人的话,是可耻的行为,而只有医疗界,能够反骂反对回扣者为伪君子假道德
他们辩解的理由有三
一是医生工资低,没有回扣医生干不下去
二是药价官定,医生拿回扣利已不损人,病人并无损失
三是医界回扣世界各国都有,法不责众
这些不堪一驳的理由在讨论中基本上是一触即溃,而辩者往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回扣产生的体制上的原因等等扯在一起,以便混淆和迥避回扣的是非概念
在讨论中,对回扣的危害我总结了如下三条.
1,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医生形象,造成和增加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2,造成患者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严重者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3,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在相同医术相同地位的医生中间,医德差,贪得无厌要钱不要命的主回扣拿的多,而医德好为病人着想的医生拿的少,不拿,拒拿.
对此三条,尚未见有人辩驳.
我提出看法参加讨论非议回扣和责难医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医生无疑应当得到尊重,但和任何行业一样,医生中也有害群之马,对其批评和谴责应当是病人和医生共同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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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回扣?
回扣就是卖方支付给与买方关系密切,能促使买卖成交的第三方的报酬.
这种报酬的名称决定于第三方的身份
第三方如有一定中立性,能兼顾买卖双方利益,则此报酬一般叫中介费
第三方如与卖方方关系密切,为卖方服务,则此报酬为推销提成或奖励
第三方与买方关系密切却着重考虑卖方利益,且对买卖成交与否有发言权时,其报酬叫回扣.当然,他 “着重考虑卖方利益”其实还是在考虑自己利益,因为回扣是以卖方利益中 “扣回”给他的.
第三方对买卖有直接拍板权,则此报酬为贿金
中介费,提成或奖励比较透明合法,其数额甚至可以用合同的方式予以肯定.而贿金则是腐败,属非法,是不能见光的东西.
回扣类似贿金,而接受回扣者,类似卖方安排在买方的内奸,只要你接受回扣,你就会自觉不知觉的损害买主的利益,损害你雇主的利益.
回扣的具体操作
回扣也有买方支付的,为简化计,我们只讨论卖方支付的
典型的第三方有采购人员,装修公司和医生
采购员为单位采购,出钱的是单位,但具体采购什么,他可具体掌握
装修公司为客户装修,如客户委托他采购,他就成了第三方
这些第三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手中有一定的权力,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他们的腐败程度和他们的权力成正比.
这些第三者一旦拿了回扣,就会成为打着为买方服务的旗号,干着与卖方勾结的勾当,必然损害买方利益,损害其雇主利益,拿回扣时的吃里扒外是很难避免的.而他的动因,就是为了多拿回扣.那么,怎样才能多拿回扣呢?
一是提价
回扣必须给第三方,如买卖双方直接完成交易,只需要讨价还价而无需回扣,因为还价所得就是省下了原本在口袋里的钱,没有必要掏出来给卖方再由卖方返还,这样不但多此一举还有损耗
第三方是在代替买方买东西,他也还价,但他的还价很奇特,例如卖方开价100元,他还价至90元卖方认同,这时,由于卖方90元成交仍然有利润,卖方为拉住这个客户,答应给他5元钱,作为回扣,一切谈定可以成交了,但是且慢,这个第三者知道买方的底,他又把买价升上来了,他答应出价110元,但是有两个条件,1,卖方出具110元的发票或收据,合伙欺骗买方﹔2,和原90元成交价相比多出的20元中,要另拿10元返回给第三方,卖方一合计,与原来同意成交的90元相比还多赚10元,于是买卖成交,二人皆大欢喜而吃亏的是买家,是出资方
二是多买
如价格买方知道,不能上了,要想多吃回扣就要多买
其中的典型就是装修,他所用的材料数量你无法控制,他多买就能多得回扣,但如能把握住多买的东西,这些东西又不易损坏早晚还能派上用场.
另一个典型就是医生,为了拿回扣给你多开一瓶药,他拿5元回扣,但患者可能多支出50元、100元甚至更多,而这瓶多出的药很可能永无用武之地而一文不值
三是以次充好,买伪劣产品
医生所拿的回扣有点特殊
一是有点形成潜规则,似乎有点被默许,似乎法不责众,似乎比较普遍,而更特殊的,就是这种现象受到批评时,竟然有不少医生公然出来为之百般辩解,这在其他行当里很少见,在其他很当 “吃回扣”是极不光彩的骂人的话,是可耻的行为,而只有医疗界,能够反骂反对回扣者为伪君子假道德
他们辩解的理由有三
一是医生工资低,没有回扣医生干不下去
二是药价官定,医生拿回扣利已不损人,病人并无损失
三是医界回扣世界各国都有,法不责众
这些不堪一驳的理由在讨论中基本上是一触即溃,而辩者往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把回扣产生的体制上的原因等等扯在一起,以便混淆和迥避回扣的是非概念
在讨论中,对回扣的危害我总结了如下三条.
1,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医生形象,造成和增加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
2,造成患者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严重者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3,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在相同医术相同地位的医生中间,医德差,贪得无厌要钱不要命的主回扣拿的多,而医德好为病人着想的医生拿的少,不拿,拒拿.
对此三条,尚未见有人辩驳.
我提出看法参加讨论非议回扣和责难医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医生无疑应当得到尊重,但和任何行业一样,医生中也有害群之马,对其批评和谴责应当是病人和医生共同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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