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课.
老师问了个问题-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那么你会为了她拿一束玫瑰在街上走着送给她吗?
要点是敢在街上拿着一束玫瑰走吗?
先问了几个70年代的同学.
他们都不敢.原因是恥ずかしい.
到了我.
我说-できます.
老师说我是新世代的人.
再问我为什么敢.
我回答-因为喜欢她.所以觉的拿着玫瑰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没有什么觉的不好意思的.
喜欢一个人的话.
没有理由不会去作如此简单的事情罢.
........
这也许也是世代区别之一罢.
在我看来挺平常的事情.
在上一代人看来是比较不可思议的.
然后老师问班上的女同学.
女同学一致认为男生应该这么作.
这个又应该是男女的区别了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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