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愿主来拯救我们...

      被推倒的人生 2004-10-28 0:50


电子游戏至今,愈发已泯其本质,罪孽充盈,愿主来拯救我们.........

1.Pride(傲慢)
"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他必不免受罚"

犯此罪者,多为一些对战游戏高手,表现为:对其所谓之"菜鸟"不屑一顾.认为老子天下第一,XX求败.遇到游戏水平弱于自己的对手,常常以污辱性招数应之.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
在弱者的痛苦之上。.比较常见的有打KOF时,只用2个按钮,或以之为靶,大练COMBO,一些新手被用来当练鬼步的靶子这种事时有发生,还有对战WE时,一直想用守门员过了对手3,4个人,把球带进空门.当然也光说不练的,BBS上此等罪人极多........犯此罪者虚荣心极重,游戏对他们来说失去了本来的意义而成了炫耀的工具

2.Sloth(懒惰)
"懒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饥饿"

玩物易丧志,痴迷于游戏的人啊,你已犯了懒惰之罪.为了游戏,荒废学业,不思进取,干正事没精打彩,一听说打游戏则如同打了兴奋剂一样.流连于虚幻,却怠于真实的生活.因图一时之快,惰于奋斗,荒废人生........犯此罪者,多为意志不强之人,游戏成为他们逃避现实的工具.

3.Gluttony(暴食)
"你得了蜜吗?只可吃够而已。恐怕你过饱就呕吐出来"

犯此罪者,多出现于街机上的多人清版ACT类游戏者,明明已经HP满格,却了了追求分数,不顾其他人,争抢加分或加HP的宝物.因之引起的争吵倒也并不罕见.犯此罪者,贪得无厌

4.Envy(嫉妒)
"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

有一次在游戏厅里,被一位1945II高手的神技所征服,最后打了260多万.他走了之后,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有人重起了机器,言道:"这么高的分,看着就不爽,我还怎么破纪录啊......"有些网络游戏也是,看到别人有好的装备,想尽办法也要谋来.以前有个PS2的游戏室也是,记忆卡是公用的,里面存了些精彩的WE5的进球,后来也被人洗掉了.这等罪人,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就算是虚拟的游戏世界里也是如此.

5.Wrath(暴怒)
"暴怒的人,必受刑罚,你若救他,必须再救"

以前看一本杂志,有一则新闻震撼了我.新加坡一家网吧里,许多人在联CS,其中一个人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深深刺进了另一位玩者的身体,最后经抢救终于脱难.行凶者的动机居然是:"在游戏中多次被受害者用刀杀死."新加坡人一向以谦谦君子形像著称,连他们都犯起了嗔戒,不由不让人为之一寒.而我亲眼目睹的因为游戏而引起的斗殴也有几起.还有因为打<传奇>引起10多人的群架.这些人自制力差一些,稍有不顺便拳脚相加,已完全偏离了游戏的初衷,而引起这一罪行的,往往是犯Pride(傲慢)罪的人,假如赢了的能谦虚内敛一点,输了的能大度豁达一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不会发生.暴怒让人疯让人狂让人丧失本性,而暴怒的代价往往就是淋漓的血和悔恨的泪……

6.LUST(淫欲)

"你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

万恶淫为首.H-GAME早已有之,虽标明"18禁",但往往去玩的恰恰都是未满18岁的孩童,如此年龄的人,很难把持自己,因受其诱导而犯下罪行的也是有过的.只图感官刺激,进而伤害他人的人们啊,你们已犯下淫欲之罪.当然,为了单纯的经济利益而生产这些毒剂的厂商们,也是罪不可恕的.有欢乐就会有痛苦,罪孽和惩罚总是相对的,欲海尽头总是空虚和寂寞。

7.GREED(贪婪)
"因他贪婪的罪孽,我就发怒击打他。我向他掩面发怒,他却仍然随心背道"

电脑发展日新月异,硬件升级总比你的钱要来得快.加上一些杂志煽风点火般的"为XX游戏升级(或买某游戏机)绝对值得."之类的话,许多玩家都觉得自己的装备落后了.还有,新出的大作怎么能不玩?PS2那么吸引人,NGC上生化自己又那么喜欢,的一张光碟要几百元.....于是为一己贪婪欲望欺骗父母,拿他们的血汗钱去武添加自己游戏硬(软)的罪恶行为就产生了.家境好的也就罢了,但拿父母卖血供其上学的钱去玩的也不是没有.凡事皆有度,因为自己贪婪欲望惹得亲人伤心,家里无米下锅就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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