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私生子案一审结果

      趣闻幽默 2004-12-17 10:42:00
高峰私生子案于今(12.16)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一审判决,两个月来始终僵持不下的私生子案终于在今天告一段落。

  判决结果

  1 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原告王圣元1000元,至王圣元18周岁止,于每月1日前支付。

  2 驳回王圣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50元由高峰支付,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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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据说是根据高峰目前无任何职业,“在家待业”,
那1000元每月对于高峰两口子来说也肯定是九牛一毛……
(我房子还贷还要1700每月呢!)
王的代理律师说要等回去和王商量后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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