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首先搞清楚构成的实质意义,中国的CI设计界和企业界总是把CI看成CIS,而且受日本CI的影响,似乎应该包括MI(理念识别)、BI(行为识别)、VI(视觉识别)才可以称之为CI,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没有CI和VI之分。这好象有朋友问你:吃饭了没有,你回答:我没有吃饭,我吃的是面条。这样的回答,你一定觉得很滑稽。所以,当你问一个企业领导:你们做过CI没有? 那领导回答:我们没有做过CI,只是做了VI而已。你同样会觉得这种回答是对也不对,至少概念上比较模糊。
CI就是企业识别,而识别的要素通常由视觉来完成,因为信息传播的78%由视觉获得,而且企业理念和行为也是大部分藉由视觉感官获得认知,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式CI比较偏重于视觉形象的传达,然后让公众从中去体认其理念或行为的内涵。因为我们不能奢望CI设计家能够为一个企业家设计一套完整的经营理念和行为,企业家自己有自己的思想和原则,MI只能帮助他,将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系统化整合,或者依据企业家思想方法去指出一些不应有的弊端,用正确的思维方法去影响他,但很难去改变他,因为还不构成经营上的威胁。“我行我素”是中国企业家的一大特征,除非遇到困境,或寻求新发展,他才会需求外脑,比如:爱多VCD,竟然会斥资一千万元请著名的麦肯锡公司进行战略和管理咨询。这已经不属于CI的范畴,这些通常是由战略家来完成。
那末,今天的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CI呢?看来,不能一概而论,或者也不能舍此取彼,总是按企业的现实需求和未来的业态作出客观的CI规划,有人会说,现在的企业只需要VI,不需要MI,BI。这种说法比较偏颇,把VI看成是纯粹的视觉传达,而是把MI、BI同VI截然割裂开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优秀的VI往往是由理念导向作为支撑的。例如,耐克,阿迪达斯等(这在以后的讨论展开中,就大家熟悉的案例进行分析,型心一定非常生动有趣)这就是印证了美国及西方国家为什么把VI也看成是CI的道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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