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只Party动物,很少参与其中。
今晚,却被LD撩起,去了一个F搞的Party,at 某Bar。
乐队,Dancer,酒,跃动的灵魂。
我始终还是那个不好动的男生。(总觉得,很快,就不能再用男生这个词来自我形容。)
同LD两个人在饮酒,脱离群众,像两个落魄的男人。
然后不久就走了。
回到学校宵夜,三个男人。
谈话开心,毕竟相聚的机会越来越少。
淡酒,烧烤。
天与地,无所不谈。
Party,不在乎大小热闹,只在乎谁人与共。
或许,我们都不是适合击鼓与撕吼的人。又或者,已经过了适合的时候。
生命,已经开始平静。慢慢走向上帝安排的一条路。
最近,有好多事烦。
真的。离开,分开。是我们可以决定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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