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工会章程和长老任务

      工会公告 2005-9-11 20:30
工会章程增加:

1。长老会 的权利 高于会长。
2。一切事物应由长老会投票决定。
3。工会 有超过70% 的 成员联名 可弹劾长老。

现阶段长老任务:

1。财务长老 负责会费制度的实施,并与其他长老 决定出会费的具体用途细项。

2。人纪长老 负责 工会制度的完善 和 人员的精简。

3。外交长老 负责联系各个有素质有组织的 工会 入住 TS联合频道。

4。找出担当其他2个空缺长老的合适人选。

5。督促 工会成员 全部使用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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