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昼
拉开窗帘,阳光晃眼。
今天好像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印在脑海里本能地刺痛。
不知道。。某人。。今天是否happy。。
肯定会happy吧。。
也许根本已经忘记我了。
忘记才对。忘记才不会有烦恼。忘记幸福才完整。
呵呵。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像个废人。
关上门,走出楼道。阳光暖的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走路。
全身懒懒的,脑袋里大片大片的空白,放什么进去都塞不满一样。
mp3的歌掩盖了路上的喧闹。
不知不觉又到了公园。
躺在草地上望着天空发呆。墨镜使得天空暗了一个色调,这样很好。
“啪!”突然腰一阵剧痛。我本能的蜷起身子。顿时火大,谁敢踢本大爷!
摘下太阳镜,周围顿时冰冷。感觉这张正在俯视我的这张脸在哪里见过。
“小鬼,让。这是我的地盘。”她面无表情。
记起来了。。还没等我回忆完全,她已经躺在了原先我的位置。
“喂,小姐,你搭讪很没水准唉。”我揶揄她。她根本不甩我。
我没趣的揉着腰,躺了下来。
感觉她像女版的天蝎,夏天在她身边绝对不用开冷气。
但是又不想起身离开,仿佛她有一种吸引力。
静了很久,我开始跟她聊天,聊些可有可无的东西。其实更像是自言自语,因为她根本不搭腔。
我突然觉得自己口才很好,可以一人当两角色,自己跟自己聊天。
我怀疑被帽子遮住脸的她已经睡着了。。
静了一会,她摘下了帽子坐起身。我看着天空,压制住的悲伤泛滥。。
有些事情本该忘记 却硬是狠狠的记得 很伤
我问她,喂。。如果这样,怎么办?
她很不屑的俯视我,记得就记得,又怎样,能有多伤?像个男人样地生活!
第一次仰视她,不算优美的线条,却无比坚定的双眼。背着光,整个人像镀了一层金,盖过了所有的景色,刺穿了我的黑暗。从来没有人这样跟我说话。虽然她的长相完全搭不上帅,相反是娇小可爱型。但是我第一次觉得一个女生可以这样帅,震撼着我的心脏,让我无法负荷。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相遇。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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