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存?良心何在?

      雪糕的时事评论 2006-5-22 13:28
2006-4-26

刚才看了一新闻:http://news.163.com/06/0426/03/2FJRAI0N00011229.html
不知是要吸引眼球故意渲染还是什么的,我看了这则详尽描写的新闻,很痛心!

云南罗平县是不是已经落后无知无良到这种地步了?流浪狗已经是无家可归了,还要遭受那些无耻的人棍棒致死,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打死!挣扎,有的挣扎了,但是一只小狗,怎么敌得过相对庞大体形的数人的棒打?人道何存?天理何在?仅仅是因为它们影响"市容"?仅仅是因为它们咬过人——且不是每一只流浪狗都咬过人,如果要治罪,要诛九族,也没有理由把全部在街上走的狗都惨无人道地杀掉!在街上走的还不一定是流浪狗,有的是有主人的,只是主人一时疏忽,爱狗就死在棒下且没有赔偿——更不用说什么精神赔偿了,经济赔偿都没有。

这些流浪狗的出现和管理是谁的责任?是狗主人?是狗自己?没有检讨自己就去怪罪一些没有说话权利的动物,去迫害!这跟残酷去除异己的暴君有什么区别?政府不会去管,没有什么动物收养所之类的,可以美其名曰节省开支。还建什么卫生城?全县的人都死光了,没有垃圾更加卫生了,为什么不去大屠杀?!杀狗的所谓"工作人员"自己不会制造垃圾么?从来都没有随手丢过垃圾么?从来都没有做过一件"不卫生"的事情么?那些狗只不过是出于生理需要,到处大小便,因为无处可逃了,它们可以去哪里啊?如果你不去惹它们,它们真的贪你的肥肉你的骨头好吃啊?如果不是饥饿到不行了,它们真的贪你的汗味够香么?它们至少没有把你们煮来吃掉,没有挂人头卖羊肉,没有把人肉叫做香肉啊对不对?!

那个报道这篇新闻的记者将报道写得"客观生动",可以拿普利策奖了。原因:一是描写栩栩如生,特别是细节描写,让人如临其景;二是他充分调动起了人们的注意力,把新闻写成能够激起人们愤怒的程度,西方新闻届认为这就是好新闻;三是标题起得好,表明了该县的光荣任务,让人一目了然;四是图片配得好,文字的震撼力不够,还要直观的图片,可以增强说服力,干吗不更刺激一点拍狗头流血的模样。

我怎么可以冷静下来,面对这些思想水平低下的所谓的人。
一下是3011条评论中的两条:

一、
"打狗个D人有病加????人同狗都有生存既权利,狗都是一条生命来加!支持乱棍打死D狗,你地有没人性加?仲有没爱心加?要讲D狗随便方便,点解唔谂下要负责既应该是养距既主人,本来养狗之人就应该负起管理自己宠物既责任,D狗狗方便,唔是距地既错,只是距地主人没负起呢个责任,在发达既国家,是好少有呢D事,要怪,就怪养狗的主人没做好,呢个是人既责任。但是,用呢个来作为打死狗既理由太无聊了吧?仲登出报纸,讲到天花龙凤,是米人类都应该自我反省下?太残忍了。狗,本来就是属于自然界,距地其实无需理人类既种种规条,只是方便一下,也罪不至死啊。。!如果每一个养狗既人都负责一点,带自己的狗去特定地方让它们方便,又怎会污染环境?要怪罪下来,就要怪人,最错的是养狗的人。同样打狗的人也非常无耻,点可以甘霸道,生命来加!有血有肉加!唔是你养就可以打死加了咩?咩打狗日?我呸!!讲出来,定出呢个节目真是可笑,讲出来都真是比人笑死,笑既唔是D狗,是笑你呢D人可悲。唔尊重生命既人!与其搞到呢个地方,倒不如唔好养,人同动物都应该是平等加,自已拥有生命既同时都应该给予其它生命同等既尊重,权利,唔通现代人真是没晒爱心同情心?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要养也要负责,做人无需做到赶尽杀绝,什么都必须留有余地,找回心底入面那点人性,那点爱心,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一条生路,睇完报道,我真是觉得好心痛,你地真是一D都唔觉得惨加咩?如果比乱棍打死个个是人,你地会点?恳请当局的有关部门能设建一些狗只收留所,给它们一个家,不要再重演这些悲剧,这不是拍电影,而是生命摧残生命的最真实体现。将呢篇报道写到好似足球比赛般精彩既编辑也十分可悲,令人很失望,作为传媒竟看不到最致命一点,大肆报道以为很了不起,这也是一般国家与发达国家人的文化,思想水平的差距。"

二、
"如果说要净化环境,政府完全可以将流浪狗进行管理,收养,并不是一棒打死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万一打死的狗有主人,那么主人遭受的精神损失,你拿多少钱也赔不起.那是一条命,也许在别人眼里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如果是流浪狗,也是一条无辜的生命.更可以以收养管理的方式美化环境.相信投资这么一个狗狗收养站比一个贪官一年的灰色收入要少的多吧!

本人提出解决方案如下:
1 流浪狗城管将流浪狗捕获后,要进行登记制度,对狗狗体形,品种,特征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3天.在此期间内,如有家庭丢失狗狗,到城管部门认领,过期不侯.认领狗狗者,需带身份证件, 交纳狗狗暂管费用10元/天,并进行登记.同一人一周内不得认领2只以上包括2只,每次认领不能超过一只,以防有贩卖狗狗的嫌疑.

2 建立相应狗狗收养站,城管人员在公示3天后将未被认领狗狗集中运送到狗狗收养站.进行集中管理.

3 收养站管理员可以从社会招募爱心人士对狗狗进行收养管理.

4 建立狗狗出售体系,进行市场化运作,狗狗收养站对社会开放,以每只100元的价格出售(或根据品种定价但每只不低于100元,以免被贩卖到狗肉店)

5 由政府投资建立,狗狗出售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其中所得收入供管理人员改善设施和改善狗狗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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