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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颗沙 发表在 年华
朽爷不叫朽爷,他叫赵一旭,但是呢,他又不全叫赵一旭,他原来叫赵一权,后来我们又给他取了赵一朽(长沙口音),还有赵三霸是我取得。我还给过他一幅对联呢:霸天霸地霸百姓,欺上欺下欺君王。横批,熊霸天下。
第一次认得朽爷是和一个我们当年的班长去吃饭的时候,那时候食堂第一次吃,挤不进去,我们那极为妖娆的班长就发动群众力量,或者说是自身的力量,让我们班的男孩子给我们端粉吃。正好我的那一碗是朽爷给我的,我当时还不认得他,都可以说不知道我们班有这个人。那我就毫不客气的端了吃了,反正人情又不是我欠的。当时放下了碗我就看见那个男孩子在摸耳根子,我就觉得奇怪了,烫怎么不吹阿,干什么去摸耳根子啊,后来才知道是降温,好像还是北方那边特有的呢。就此,认识了这个男孩子,从此,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朽爷真的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呢,他背的古诗词比我的还要多,因为坐在一起的关系,经常是一起讨论这方面的东西。第一次知道他这方面的知识是在历史课上,我以为就我一个人可以背得那篇古诗(不记得是什么了),将手举起了以后,才发现老师已经喊了他来背。我都不知道他可以那么完整那么流利,当时就傻住了,后来去问才知道是他小时候也和我一样要背这种东西,他的奶奶和我爷爷一样的严格要求子女。当时我就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现在一个男孩子能把这种古典文学学得这么好,真的不多见呢。他真的是一个很矛盾的物体阿,语文只有70多分,古文阅读却一份没扣。太厉害了!!我都不得不佩服。
喜欢文学不过不代表着他不合群,他可我们班的顶梁柱呢,教室里最闹腾得就是他了,NBA是我们共同的追求,我们班的男孩子没有几个不看得。我也看,还看得很有水平,我一直喜欢的是狼王加内特,因为他太厉害了,后来才晓得朽爷也喜欢加内特,真的有眼光。他的体育想来不错,上次运动会还代表我们班参加1500获得了第三名,篮球也打得可以,不过最恐怖的是我见到过他一边打篮球一边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当真是矛盾啊。
他是一个很负责的男孩子,答应了我说不说的就是不说,不管怎么样都是不说,有人套过他我的话,但是就是没有说出去,我很相信朽爷,他不是那种不讲诚信,没有道德的人。这一点,他比我好。
朽爷长得很好呢,很阳光的感觉。初一时还不觉得,到了初二就真的知道了,一下子飙到176怎么不觉得啊。我喜欢看我爸爸的酒窝,朽爷也有一个一样的酒窝,在右边的脸上,深到一说话就看得见,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哦,而且他和很喜欢笑,就像我一样,一笑就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有时候都有牙龈,很可爱,我就被电到过。我很喜欢他的手,很大,可以单手抓起一个篮球干净,修长,标准的比例,又有着不同的感觉。我和他比过手,真的是不同哦,比我的大很多呢,男生的手就是和女生的不同。
说了这么多,我真正要说的是我喜欢他,我们的这种默契在一次又一次的摩擦中一点点一点点地积累,知道彼此心灵最深处的柔软,知道彼此心里最大的秘密。细水长流一般的缘分,一点点积累的信任,以及不断的嬉笑怒骂。印证着我最大的秘密,这个他猜不透的秘密,这个他看不到的我心里最深处的秘密。其实。够了,我已经拥有了最大最大的幸福,最大最大的快乐,在他的身边,享受着无话不谈的权利,享受着他带给我的笑容,带给我的自己的幸福。够了,真的够了。
朽爷,你知道么,我很珍惜这种细水长流的缘分呢,一点点的默契,没有海誓山盟,没有惊涛骇浪,一天一天的幸福的过着,看着你的笑容,洁白的牙齿,修长的手和欣长的背影,一点点,就够了。这种感觉你不必要知道,没有人拖累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我只希望在你心中我有一点点的地位,你能够记得我们这段最快乐的时光的日子,就够了。
这个穿过花海鞋子染上花的颜色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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