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因为1951年活塞的教练团下达了「环游世界战术」造成19比18宝贵胜利的关系,还是因为1951年1月6日,六度延长,将近四小时,让观众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Indianapolis Olympians对Rochester Royals马拉松之役的影响。24秒进攻时限在Syracuse Nationals老板Danny Biasone以及当时NBA总裁Maurice Podoloff的主导下诞生了。这项规则的出现,证明了观众喜欢看的是节奏紧凑、高得分的比赛,而非48分钟只得37分,或者六度延长只得18分的乌龟赛跑。
事实上,24秒进攻时限可以说挽救了当时NBA岌岌可危的票房。在采用进攻时限前一年,NBA各队的平均单场得分为79分,令观众们哈欠连连,但采用的第一年各队的平均得分就上升14分,四年后的平均得分甚至达到115分,使得观众们重新回到场内。尤其Red Auerbach以Bill Russell和Bob Cousy为中心建立的Celtics,其每场攻下124分的高得分更是成为球迷的最爱。
1959-60 NBA总冠军 Boston Celtics
常规赛平均得分 -- 124.5
其实不只24秒进攻时限,联盟规则的诸多演变,一再说明了球迷厌恶拖泥带水、低比数的赛事,例如禁止区域联防,采用人盯人防守(直到2001-02球季),10秒内运球过半场(2001-02球季更缩短到8秒)等等。毕竟篮球的本质是一种比谁得分多的运动,比数打不上来,根本无法吸引观众。
金块得分王 Alex English
不可否认的,球赛节奏的加快,使得战术思维也跟着改变,NBA当中甚至开始出现一些重攻轻守,强调攻击至上的球队,最有名的就是80年代的金块队。他们以Alex English、Kiki Vandeweghe及Dan Issel三大得分高手为主力,从1980-81球季开始,连续五年平均得分都超过120分,1981-82球季甚至平均每场拿下126.5分,创下了NBA的纪录。从1981年1月21日到1982年12月8日,连续136场球得分超过100。Jabbar曾经这么说:「他们着重一种快节奏的打法,是一种即兴式的战术,让对手在攻防交换间疲于奔命。因此就算能打赢他们,也总会被累个半死。尤其在他们的主场,位于海平面以上一哩高的Denver,真是让人吃不消。」
但即便金块队在例行赛依靠这种球风取得不错的战绩,曾两夺中西组冠军,但他们在季后赛的表现,却始终无法有所突破。令人诟病的防守,使他们被人讥讽为「最会得分的败队」(听起来是不是很像遭Kenny Smith批评「为例行赛打造」「禁区防守比Barkley肚皮还软」的小牛队?)。
两代跑轰教主,一样暴躁且私交甚厚的的Don Nelson与Doug Moe(前丹佛金块教练)。
「最会得分的败队」此一称号,其实并不是为金块队所创。在70年代初期,NCAA第二区有一支来自密西西比学院,名为巢客图人的球队。他们以疯狂的攻击篮球,高得分的比赛,吸引了美国球迷的目光。他们有一套闪电训练法,在体育馆内画上两条全场进攻路线,让球员与时间赛跑,看看三分钟内能够得多少分,结果他们的纪录是令人咋舌的130分!
由于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让所有对手压力沉重,有些球队甚至把篮网勒紧一些,使球进后不会太快落下,藉此企图减慢巢客图人的进攻。当时巢客图人的教练James Allen甚至要他的队员随身携带小刀,命令他们在热身的时候趁机割破篮网。
但是他们实战的成绩却始终不太理想,他们在1969-70赛季的开幕战,就以146的高分创下纪录──败队得分最高的纪录,他们竟然让对手李文斯顿大学攻下160分!当年他们以平均112的得分在球季初遥遥领先其它对手,其结果却是令人难堪的五战皆墨。从此「最会得分的败队」的称号就成为他们的注册商标,而这似乎也是此类型球队没有例外的共同宿命。
无独有偶的,在1989年NCAA第一区有一支国际大学海鸥队继承了此一封号。他们在1989年1月31日以150分刷新了巢客图人的纪录,附带让对手创下半场得分(94分)与总得分(181分)的双料新纪录。他们的教练盖瑞-萨瑞奇跟记者所说的一番话,或许可以部分显示出采取这种风格的篮球教练心中的想法──「防守?那是啥东西?……我们的字典中找不到这个字,我仍然相信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我们惟一要做的就是投篮、投篮、再投篮。也许这样不会赢很多场,但却可以唤起人们的注意。」他们的确没有赢很多场,他们以1胜29负的战绩结束了他们在NCAA唯一的一年。
我们再把焦点回到NBA,名作家余秋雨曾经在《山居笔记》一书中谈到三国的末期。那英雄们相继谢世的时代,余先生认为英雄们留下的激情虽然还在,但继承他们的人,毕竟不是英雄本人,与英雄间的威严抗衡相比,价值低了好几等级,宏谋远图不见了,壮丽鏖战不见了,历史的诗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序的黑暗。
“上个月的保护费呢?”
而90年代后期的NBA就是这样的一个年代,80、90年代最伟大的三位神祇(Larry Bird、Magic Johnson、Michael Jordan)相继退休。好像是约好的一样,篮球紧接着足球走入讲究肌肉与防守的时代(90年世界杯是我第一次熬夜看足球,阿根廷放弃进攻无止尽的死守,差点让我这个足球初哥以为「球就是该这么踢的」)。底特律的「坏孩子」,以Bill Laimbeer为首,率领着Dennis Rodman、Rick Mahorn、John Salley等人,对敌人施以「肉体恫赫」式的防守, 外加让Jordan也头疼的「铁卫」Joe Dumars,80年代末期,活塞锋头之健,一时无两。而纽约的「Riley战士帮」更是将肉搏式防守诠释到另一个高度,不让对手得分超过100是他们的骄傲。当年初到大苹果之城,Riley就请来联盟中最好的重训教练葛吉-伯德汉对他的战士施以弹性、心肺耐力训练,以及调配营养食谱。Raily宣布:「这一季目标只有一个,成为NBA最卖力、最强悍、最具职业水准、状况最佳、最无私、最惹他队讨厌的球队。」(这叫只有一个目标?)
尼克的球员与敌方对位相比之下都更壮、更坏,Ewing以及Charles Oakley不说,小前锋Anthony Mason、得分后卫John Starks、控球后卫Derek Harper都是身体精实,头脑灵活的防守悍将,Jordan在他那本写真书《rare AIR》中就给予高度肯定:「1993年的纽约尼克,显然比1991年的活塞难惹,尼克的防守比起当年的活塞更胜一筹。」当时Riley以一则「战火浮生录」中蝎子与青蛙的故事大大激励他的战士,他说:「我们尼克专螫公牛!」
Armani的NBA代言人,玉树临风
但他们的打法被后继者异化乃至风行一时。Pat Riley的那句「进攻会失常,防守不会失常。」被大家奉为定理,进而扩大解释。但后继者没有Detroit后卫双珠──Isiah Thomas和Joe Dumars之类的得分高手,即使比之「Riley战士帮」其才情也相差很远。虽然「Riley战士帮」的由来就是因为媒体认为油头英挺的Pat Riley是尼克队的唯一明星,但我还是比较倾向台湾球评奇葩唐诺的说法──「……尼克名将如云,Ewing谁都知道是不世出的篮球奇才,前半年坎坷的Starks已贵为明星球员且挤身梦幻阵营,Oakley不这么打球时已经是NBA的篮板王,而Anthony则是出身Dallas流寇队的悍将资材一流,至于今年不惜血本挖到的Smith身高手长又灵敏,在快艇年年得分破20。Harper和Blackman则是小牛后卫双珠,皆是明星级的身手……」
从「坏孩子」与「Riley战士帮」身上,后继者学到的是Laimbeer对人不对球的小动作,John Starks一个犯规让Kenny Anderson休息两季的狠劲,以及推、撕、拉、咬的美式足球防守。他们的美学让人不敢恭维,至此肌肉堆垒有如半兽人的球员横行于联盟之中,将比赛场化为格斗场,产生了许多以当时骑士队为代表的球队──聚集一群天份不足,但身体精实,打球卖力的球员,依据「控球时间」的原理,发展超漫节奏的进攻。他们的打篮球目的似乎不是得分,而是让对手不能得分。他们的成绩出乎大家意料,其中的强兽人─Tyrone Hill甚至入选1995年在凤凰城的全明星赛。
在烟消弥漫之中,观众们无奈的情绪表现在疯狂寻找王者再临的全民运动之中。只要是能跳、能跑的锋卫球员,不管他等级是否勾的上大神的边(如Harold Miner:有人还记得当年他CF里的台词吗?──我曾想做下一个MJ,又想做下一个Jerry West,下一个大O,下一个Ice Man……最后,我决定做第一个Miner──哈,结果你只能是Miner),或是打法如何的有差异(如Latrell Sprewell:当年Latrell只是练球勤奋,持球攻击时,队友也喜欢站在旁边看,就一大堆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MJ!MJ!),一律叫他们去扛Jordan接班人的大招牌。在这种寻找「救世主」的氛围下,Grant Hill出现了,他所代表的形象,正可作为对无秩序黑暗年代反动的标志。
他曾经是NBA一道亮丽的风景
当时FILA的总裁Howe Burch为Hill设计了一个崭新而正面的形象 ─ Change the Game,Hill说:「如今,有某些NBA球队似乎有这类的声音传出,甚至以此说法来作为对某些球员的宣传用语─『粗暴就是美』……说实话,我也很反感,……然而最近几年来,粗暴的明星球员当道,联盟的发展招致沉重的打击,不仅饱受各界批评,某方面来说甚至球迷在流失之中。我想,他们认为我是扭转形象的一个机会吧。」
以结果来看,我们可以说当时Hill并没有成功,或许这种改变本来就不是一人之力可以达成的。但之后越来越多有天份的锋卫球员进入联盟,搭配上中锋荒,球赛的比数渐渐开始回升。虽然再回到以往动辄一百二三十分的可能性很低,但这也表示篮球运动的进步,就连公认80年代金块继承者的小牛队,都有一套在配合他们快速反击之下,最适合的防守之道──区域连防。「矛」与「盾」之间,似乎正在逐渐调和。
说到小牛队,个人觉得是NBA中少数还具有「古风」的球队,其攻击决不拖泥带水,场上球员蝴蝶穿花,煞是好看。他们的快攻达到一种很吊诡的境界──「能传不盘;不传则盘」。如果说今天篮球场上还有什么定理的话,其中之一,必定就是传球永远比盘球快。小牛队的队员在场上,如果有快传前场的机会,很少看到他们兀自漫吞吞的盘球。但是当第一时间找不到好传球点的时候,他们也都能立即抓起球来运,迅速前进。拉下蓝板后在原地左顾右盼找控球员的状况,在小牛队也不常出现。
更可怕的一点,在于小牛队中的主力球员,个个可以胜任两个以上的不同位置,有小前锋灵魂囚禁于大前锋乃至中锋身体里的(Antoine Walker、Dirk Nowitzki),有大前锋灵魂禁固于小前锋躯壳中的(Antawn Jamison),甚至还有人类的灵魂封印在野兽外表下(Michael Finley、Josh Howard),可以说是全联盟最容易造成对方Mismatch的球队,彼此相乘,使小牛的攻击有无限的可能。
而小牛跑轰阵型的灵魂人物首推他们的教练—Don Nelson,NBA当中的怪老子,疯狂科学家。当他还在金州勇士执教时,便以所谓的「TMC」(Tim Hardaway,、Mitch Richmond和Chris Mullin)快速部队,在联盟中带给大家急速快感。尤其在1990-91的PLAYOFF中,老Nelson更是把他的笑拳怪招发挥的淋漓尽致,第一轮勇士对决阵中拥有「军官与绅士」(David Robinson以及Terry Cummings),季赛55胜27负的马刺队。舆论一面倒地倾向马刺将轻松胜出,毕竟当年David Robinson的表现只能用「锐不可挡」四个字来形容。但Don Nelson成竹在胸,摆上了「四卫一锋」的阵容,让他引以为傲的TMC加上苏联射手Sarunas Marciulionis同时上场。虽然系列战的第一场,勇士便吞下一败,但Don Nelson面对马刺的禁区威力依旧面不改色,之后连下三城,淘汰了马刺。1胜2负时,Terry Cummings发表的一段谈话可说是此役的最佳脚注:「他们就是不入禁区,只在外头一阵猛砍,可是我们又能怎么样呢?事实上,我们只能任由他们口沫横飞的吹嘘他们的外线如何如何。我们必须改变策略,不能再和他们玩远射的游戏了。」或许有人会质疑当年「海军上将」只是个二年级生,那可就错的离谱了。David Robinson由于海军特殊身分,进入NBA时,可以说是个老新人了,也拥有美国本土年轻球员少见的丰富国际赛资历(世界杯、泛美锦标赛、奥运),新人球季就入选明星赛。或许你要说这没什么了不起,姚明也是。但后来因姚明而亲了驴屁股的Sir Charles,在当时可是当场指着David Robinson的鼻子就说:「你是今年最具冲击性的人物,你是目前联盟最佳中锋,你更是最佳新秀,你和Olajuwon以及Ewing一样了不起,如果联盟现在就颁给你MVP,你也当之无愧。」正如Magic Johnson所形容:「有些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新手(跟他的薪火承接者Tim Duncan一样)。」事实上,在与勇士的系列战中,他的表现依旧无可挑剔,平均得分25,命中率直逼七成,但只要勇士队的三分命中率保持四成左右的水准不坠,马刺仍然没有机会。同理可证,小牛队也是一样。
近来许多版友主张所谓「投射型球队」不可靠,认为国王、小牛、灰狼等队伍,在埋身肉搏的PLAYOFFS中,没有可能与湖人、马刺这种拥有优势内线的球队抗衡。没错,三分线永远不可能比篮下擦板准确,但不代表他们不可能指鹿总冠军,小虾米扳倒大鲸鱼的故事在历史上永远都不虞匮乏。虽然小牛队的禁区每每让Shane Battier、Mark Blount、Kenny Thomas之流表现的有如Wilt Chamberlain再生一般,但他们真正的课题应该是如何磨和他们现在花团锦簇的阵容,以及保持水银泄地的攻击水平。防守是要加强,但是绝不能忘了自己本来的专长,唯有靠自己的强项才能击败对手。诚如Nash自己所说:「别人老说我们的防守,可我们根本就不是支防守型球队。可不能人云亦云,全力进攻是我们最好的战术。我们得记住自己的身份,我们是一支进攻球队!」
攻与守,矛与盾,小牛与活塞。
或许就如同学术研究一样,没有侧重,四平八稳,固然比较不容易遭受批评,但相对的,其可读性与价值也都会有所减损。类似小牛队之流,将八成力道放在攻击的球队,或许真要在遥远的将来,某个天时、地利、人和皆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夺得总冠军,但他们的存在,永远是这个健全的职业联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ND]
事实上,24秒进攻时限可以说挽救了当时NBA岌岌可危的票房。在采用进攻时限前一年,NBA各队的平均单场得分为79分,令观众们哈欠连连,但采用的第一年各队的平均得分就上升14分,四年后的平均得分甚至达到115分,使得观众们重新回到场内。尤其Red Auerbach以Bill Russell和Bob Cousy为中心建立的Celtics,其每场攻下124分的高得分更是成为球迷的最爱。
1959-60 NBA总冠军 Boston Celtics
常规赛平均得分 -- 124.5
其实不只24秒进攻时限,联盟规则的诸多演变,一再说明了球迷厌恶拖泥带水、低比数的赛事,例如禁止区域联防,采用人盯人防守(直到2001-02球季),10秒内运球过半场(2001-02球季更缩短到8秒)等等。毕竟篮球的本质是一种比谁得分多的运动,比数打不上来,根本无法吸引观众。
金块得分王 Alex English
不可否认的,球赛节奏的加快,使得战术思维也跟着改变,NBA当中甚至开始出现一些重攻轻守,强调攻击至上的球队,最有名的就是80年代的金块队。他们以Alex English、Kiki Vandeweghe及Dan Issel三大得分高手为主力,从1980-81球季开始,连续五年平均得分都超过120分,1981-82球季甚至平均每场拿下126.5分,创下了NBA的纪录。从1981年1月21日到1982年12月8日,连续136场球得分超过100。Jabbar曾经这么说:「他们着重一种快节奏的打法,是一种即兴式的战术,让对手在攻防交换间疲于奔命。因此就算能打赢他们,也总会被累个半死。尤其在他们的主场,位于海平面以上一哩高的Denver,真是让人吃不消。」
但即便金块队在例行赛依靠这种球风取得不错的战绩,曾两夺中西组冠军,但他们在季后赛的表现,却始终无法有所突破。令人诟病的防守,使他们被人讥讽为「最会得分的败队」(听起来是不是很像遭Kenny Smith批评「为例行赛打造」「禁区防守比Barkley肚皮还软」的小牛队?)。
两代跑轰教主,一样暴躁且私交甚厚的的Don Nelson与Doug Moe(前丹佛金块教练)。
「最会得分的败队」此一称号,其实并不是为金块队所创。在70年代初期,NCAA第二区有一支来自密西西比学院,名为巢客图人的球队。他们以疯狂的攻击篮球,高得分的比赛,吸引了美国球迷的目光。他们有一套闪电训练法,在体育馆内画上两条全场进攻路线,让球员与时间赛跑,看看三分钟内能够得多少分,结果他们的纪录是令人咋舌的130分!
由于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让所有对手压力沉重,有些球队甚至把篮网勒紧一些,使球进后不会太快落下,藉此企图减慢巢客图人的进攻。当时巢客图人的教练James Allen甚至要他的队员随身携带小刀,命令他们在热身的时候趁机割破篮网。
但是他们实战的成绩却始终不太理想,他们在1969-70赛季的开幕战,就以146的高分创下纪录──败队得分最高的纪录,他们竟然让对手李文斯顿大学攻下160分!当年他们以平均112的得分在球季初遥遥领先其它对手,其结果却是令人难堪的五战皆墨。从此「最会得分的败队」的称号就成为他们的注册商标,而这似乎也是此类型球队没有例外的共同宿命。
无独有偶的,在1989年NCAA第一区有一支国际大学海鸥队继承了此一封号。他们在1989年1月31日以150分刷新了巢客图人的纪录,附带让对手创下半场得分(94分)与总得分(181分)的双料新纪录。他们的教练盖瑞-萨瑞奇跟记者所说的一番话,或许可以部分显示出采取这种风格的篮球教练心中的想法──「防守?那是啥东西?……我们的字典中找不到这个字,我仍然相信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我们惟一要做的就是投篮、投篮、再投篮。也许这样不会赢很多场,但却可以唤起人们的注意。」他们的确没有赢很多场,他们以1胜29负的战绩结束了他们在NCAA唯一的一年。
我们再把焦点回到NBA,名作家余秋雨曾经在《山居笔记》一书中谈到三国的末期。那英雄们相继谢世的时代,余先生认为英雄们留下的激情虽然还在,但继承他们的人,毕竟不是英雄本人,与英雄间的威严抗衡相比,价值低了好几等级,宏谋远图不见了,壮丽鏖战不见了,历史的诗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序的黑暗。
“上个月的保护费呢?”
而90年代后期的NBA就是这样的一个年代,80、90年代最伟大的三位神祇(Larry Bird、Magic Johnson、Michael Jordan)相继退休。好像是约好的一样,篮球紧接着足球走入讲究肌肉与防守的时代(90年世界杯是我第一次熬夜看足球,阿根廷放弃进攻无止尽的死守,差点让我这个足球初哥以为「球就是该这么踢的」)。底特律的「坏孩子」,以Bill Laimbeer为首,率领着Dennis Rodman、Rick Mahorn、John Salley等人,对敌人施以「肉体恫赫」式的防守, 外加让Jordan也头疼的「铁卫」Joe Dumars,80年代末期,活塞锋头之健,一时无两。而纽约的「Riley战士帮」更是将肉搏式防守诠释到另一个高度,不让对手得分超过100是他们的骄傲。当年初到大苹果之城,Riley就请来联盟中最好的重训教练葛吉-伯德汉对他的战士施以弹性、心肺耐力训练,以及调配营养食谱。Raily宣布:「这一季目标只有一个,成为NBA最卖力、最强悍、最具职业水准、状况最佳、最无私、最惹他队讨厌的球队。」(这叫只有一个目标?)
尼克的球员与敌方对位相比之下都更壮、更坏,Ewing以及Charles Oakley不说,小前锋Anthony Mason、得分后卫John Starks、控球后卫Derek Harper都是身体精实,头脑灵活的防守悍将,Jordan在他那本写真书《rare AIR》中就给予高度肯定:「1993年的纽约尼克,显然比1991年的活塞难惹,尼克的防守比起当年的活塞更胜一筹。」当时Riley以一则「战火浮生录」中蝎子与青蛙的故事大大激励他的战士,他说:「我们尼克专螫公牛!」
Armani的NBA代言人,玉树临风
但他们的打法被后继者异化乃至风行一时。Pat Riley的那句「进攻会失常,防守不会失常。」被大家奉为定理,进而扩大解释。但后继者没有Detroit后卫双珠──Isiah Thomas和Joe Dumars之类的得分高手,即使比之「Riley战士帮」其才情也相差很远。虽然「Riley战士帮」的由来就是因为媒体认为油头英挺的Pat Riley是尼克队的唯一明星,但我还是比较倾向台湾球评奇葩唐诺的说法──「……尼克名将如云,Ewing谁都知道是不世出的篮球奇才,前半年坎坷的Starks已贵为明星球员且挤身梦幻阵营,Oakley不这么打球时已经是NBA的篮板王,而Anthony则是出身Dallas流寇队的悍将资材一流,至于今年不惜血本挖到的Smith身高手长又灵敏,在快艇年年得分破20。Harper和Blackman则是小牛后卫双珠,皆是明星级的身手……」
从「坏孩子」与「Riley战士帮」身上,后继者学到的是Laimbeer对人不对球的小动作,John Starks一个犯规让Kenny Anderson休息两季的狠劲,以及推、撕、拉、咬的美式足球防守。他们的美学让人不敢恭维,至此肌肉堆垒有如半兽人的球员横行于联盟之中,将比赛场化为格斗场,产生了许多以当时骑士队为代表的球队──聚集一群天份不足,但身体精实,打球卖力的球员,依据「控球时间」的原理,发展超漫节奏的进攻。他们的打篮球目的似乎不是得分,而是让对手不能得分。他们的成绩出乎大家意料,其中的强兽人─Tyrone Hill甚至入选1995年在凤凰城的全明星赛。
在烟消弥漫之中,观众们无奈的情绪表现在疯狂寻找王者再临的全民运动之中。只要是能跳、能跑的锋卫球员,不管他等级是否勾的上大神的边(如Harold Miner:有人还记得当年他CF里的台词吗?──我曾想做下一个MJ,又想做下一个Jerry West,下一个大O,下一个Ice Man……最后,我决定做第一个Miner──哈,结果你只能是Miner),或是打法如何的有差异(如Latrell Sprewell:当年Latrell只是练球勤奋,持球攻击时,队友也喜欢站在旁边看,就一大堆人指着他的鼻子大叫MJ!MJ!),一律叫他们去扛Jordan接班人的大招牌。在这种寻找「救世主」的氛围下,Grant Hill出现了,他所代表的形象,正可作为对无秩序黑暗年代反动的标志。
他曾经是NBA一道亮丽的风景
当时FILA的总裁Howe Burch为Hill设计了一个崭新而正面的形象 ─ Change the Game,Hill说:「如今,有某些NBA球队似乎有这类的声音传出,甚至以此说法来作为对某些球员的宣传用语─『粗暴就是美』……说实话,我也很反感,……然而最近几年来,粗暴的明星球员当道,联盟的发展招致沉重的打击,不仅饱受各界批评,某方面来说甚至球迷在流失之中。我想,他们认为我是扭转形象的一个机会吧。」
以结果来看,我们可以说当时Hill并没有成功,或许这种改变本来就不是一人之力可以达成的。但之后越来越多有天份的锋卫球员进入联盟,搭配上中锋荒,球赛的比数渐渐开始回升。虽然再回到以往动辄一百二三十分的可能性很低,但这也表示篮球运动的进步,就连公认80年代金块继承者的小牛队,都有一套在配合他们快速反击之下,最适合的防守之道──区域连防。「矛」与「盾」之间,似乎正在逐渐调和。
说到小牛队,个人觉得是NBA中少数还具有「古风」的球队,其攻击决不拖泥带水,场上球员蝴蝶穿花,煞是好看。他们的快攻达到一种很吊诡的境界──「能传不盘;不传则盘」。如果说今天篮球场上还有什么定理的话,其中之一,必定就是传球永远比盘球快。小牛队的队员在场上,如果有快传前场的机会,很少看到他们兀自漫吞吞的盘球。但是当第一时间找不到好传球点的时候,他们也都能立即抓起球来运,迅速前进。拉下蓝板后在原地左顾右盼找控球员的状况,在小牛队也不常出现。
更可怕的一点,在于小牛队中的主力球员,个个可以胜任两个以上的不同位置,有小前锋灵魂囚禁于大前锋乃至中锋身体里的(Antoine Walker、Dirk Nowitzki),有大前锋灵魂禁固于小前锋躯壳中的(Antawn Jamison),甚至还有人类的灵魂封印在野兽外表下(Michael Finley、Josh Howard),可以说是全联盟最容易造成对方Mismatch的球队,彼此相乘,使小牛的攻击有无限的可能。
而小牛跑轰阵型的灵魂人物首推他们的教练—Don Nelson,NBA当中的怪老子,疯狂科学家。当他还在金州勇士执教时,便以所谓的「TMC」(Tim Hardaway,、Mitch Richmond和Chris Mullin)快速部队,在联盟中带给大家急速快感。尤其在1990-91的PLAYOFF中,老Nelson更是把他的笑拳怪招发挥的淋漓尽致,第一轮勇士对决阵中拥有「军官与绅士」(David Robinson以及Terry Cummings),季赛55胜27负的马刺队。舆论一面倒地倾向马刺将轻松胜出,毕竟当年David Robinson的表现只能用「锐不可挡」四个字来形容。但Don Nelson成竹在胸,摆上了「四卫一锋」的阵容,让他引以为傲的TMC加上苏联射手Sarunas Marciulionis同时上场。虽然系列战的第一场,勇士便吞下一败,但Don Nelson面对马刺的禁区威力依旧面不改色,之后连下三城,淘汰了马刺。1胜2负时,Terry Cummings发表的一段谈话可说是此役的最佳脚注:「他们就是不入禁区,只在外头一阵猛砍,可是我们又能怎么样呢?事实上,我们只能任由他们口沫横飞的吹嘘他们的外线如何如何。我们必须改变策略,不能再和他们玩远射的游戏了。」或许有人会质疑当年「海军上将」只是个二年级生,那可就错的离谱了。David Robinson由于海军特殊身分,进入NBA时,可以说是个老新人了,也拥有美国本土年轻球员少见的丰富国际赛资历(世界杯、泛美锦标赛、奥运),新人球季就入选明星赛。或许你要说这没什么了不起,姚明也是。但后来因姚明而亲了驴屁股的Sir Charles,在当时可是当场指着David Robinson的鼻子就说:「你是今年最具冲击性的人物,你是目前联盟最佳中锋,你更是最佳新秀,你和Olajuwon以及Ewing一样了不起,如果联盟现在就颁给你MVP,你也当之无愧。」正如Magic Johnson所形容:「有些人从来就不是什么新手(跟他的薪火承接者Tim Duncan一样)。」事实上,在与勇士的系列战中,他的表现依旧无可挑剔,平均得分25,命中率直逼七成,但只要勇士队的三分命中率保持四成左右的水准不坠,马刺仍然没有机会。同理可证,小牛队也是一样。
近来许多版友主张所谓「投射型球队」不可靠,认为国王、小牛、灰狼等队伍,在埋身肉搏的PLAYOFFS中,没有可能与湖人、马刺这种拥有优势内线的球队抗衡。没错,三分线永远不可能比篮下擦板准确,但不代表他们不可能指鹿总冠军,小虾米扳倒大鲸鱼的故事在历史上永远都不虞匮乏。虽然小牛队的禁区每每让Shane Battier、Mark Blount、Kenny Thomas之流表现的有如Wilt Chamberlain再生一般,但他们真正的课题应该是如何磨和他们现在花团锦簇的阵容,以及保持水银泄地的攻击水平。防守是要加强,但是绝不能忘了自己本来的专长,唯有靠自己的强项才能击败对手。诚如Nash自己所说:「别人老说我们的防守,可我们根本就不是支防守型球队。可不能人云亦云,全力进攻是我们最好的战术。我们得记住自己的身份,我们是一支进攻球队!」
攻与守,矛与盾,小牛与活塞。
或许就如同学术研究一样,没有侧重,四平八稳,固然比较不容易遭受批评,但相对的,其可读性与价值也都会有所减损。类似小牛队之流,将八成力道放在攻击的球队,或许真要在遥远的将来,某个天时、地利、人和皆备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夺得总冠军,但他们的存在,永远是这个健全的职业联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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