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thing about me

      2005-8-22 12:33
淩晨。
那是我的名字。姓淩名晨。
淩晨也是我最喜歡的時間,不是深夜,不是黎明。
一個讓人稍稍覺得曖昧的時分,
又帶點絕望。因爲不是在夜裏,又看不見陽光。
我的性格也是那樣讓人覺得曖昧又絕望。
helpless.
無助的。無望的。
我總是做很邊沿的事情。
我喜歡男人。也喜歡女人。
我瘋狂熱愛自己的性別。
女。很好。
別人說我很儸莉控的。
小女生的臉。和臉完全相反的性格。
我又很變態。
喜歡看壞人被折磨的鏡頭。
最後死了的我最喜歡。
現在廣州治安很差啊。
所有人對小偷和搶匪都恨之入骨的。
要是被捉到的都會很慘的,
他只好祈求警察快來救他一把了。
這樣的小偷啊,搶匪啊,都被路人拳打腳踢地弄死了好幾個了吧。
我看到過。
覺得很可笑就對了。
而且想用相機拍下來。到處貼。
嚇死那些該死的壞人。
到哪天我也被搶劫了我也會覺得痛快的。
見證是件快樂的是。無論見證的是什麽。至少我們有了足夠的證據證實自己的存在。
不會覺得空虛。
我希望見證的是一場婚禮。
在山腰上的小教堂。可以看完整個城市的景色。站在教堂外面會有很大的風。
教堂裏的管風琴演奏的應該是《夢中的婚禮〉,而不是進行曲。
琴聲響徹雲霄。新人的甜蜜會隨著風散落到整個城市裏。
所有不相關的人都可以感到莫名的幸福。
我希望見證他們的幸福刻在了時光上面。永垂不朽。
這是我夢想中最美好的事情。不管能舉行這場婚禮的主角是不是我。我都會覺得很快樂。
我們的命運都一樣。哪裏有幸福。
其實我不怎麽相信愛情。那種虛無的東西誰能證明它存在過。
愛情裏受的傷害都僅僅是它的媒介而已。
要不然無論它在哪裏存在過,都毫無意義。
傷害是連接我們記憶与愛情的媒介。一碰就痛,一想就悲。
現實感太濃烈。不能輕易抹去。我討厭這樣。
任何事情都一樣。淡淡的比較好。不要輕易的銘記。

我快要搬家了。新傢在新的市中心附近。
鄰近江邊。
我的房間很小。飄窗看到的景色很好。
我跟娘親說。那麽小的話除了電腦和書櫃我什麽都不要了。睡覺就用墊子。
搬家的時候我一定先把我的寶貝書和電腦搬過去安置好。
要不我真的死了算了。
終于離開這個地方了。
幼兒園。小學。快十年了。這裡有好多好多關於我的記憶。
而且都是些不怎麽美好的記憶。
這麽長的時間裏我犯了不少的錯誤。
這片土地吸收了我太多太多的眼淚。落地生根。
但我現在又逃離了這裡。
逃避我的過去。因爲我實在是需要一個新的開始。
一切歸零吧。我的記憶。
anything but me

标签集:TAGS: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