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单位举办了一个旨在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的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是一些个体私营业主—一些从事家庭作坊式制造业的个体户。学习的内容是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以及一些相关的产品标准。学习期间同学员们进行了一些交流,我想知道他们对《质量振兴纲要》的了解情况,话题转到了这方面来。“什么《纲要》?从来没听说过。”“小老板”们一脸的茫然。我再侧身将目光投向当地负责企业的乡镇领导,撞到的是同样的茫然和尴尬。时已近午,太阳射过来热热的有些燥,我心里却凉凉的发沉。
《纲要》自1996年发布至今已4年有余,在我的思想里,人们对它的了解即使不够妇孺皆知、街谈巷议,也应该是大家都知道国家曾经发布过这么一个有关质量工作的文件,就象“八五”、“九五”计划。而结果却意外地让人失望:就连这些最基层的产品生产者们对《纲要》都不知晓,而且陌生得犹如它从来就不曾存在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宣贯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我担心的是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象他们一样对《纲要》一无所知。
或许有人以为《纲要》精神,政府部门要贯彻、国家大中型企业要落实,至于农民以及个体户,知道不知道、清楚不清楚,无碍大局。
果真是这样吗?政府部门对质量工作的指导作用和大中型企业在质量振兴中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果把质量振兴仅仅看作是他们的事情,那就大错特错了。有这种想法的人本身就没有认真地看过一遍《纲要》,因为《纲要》第三条就是“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是质量振兴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中提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环境和风气。”既是全社会,就不能不包括农民,那些有自己产品出产的个体户自然也属此列。
质量振兴的首要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尚可,只有小企业、乡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底下,从而导致了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难如人意。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型企业的人员素质差、质量意识淡薄。只有在他们的头脑中树立起牢固的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尤其是那些家庭作坊式的个体私营业户,很多并没有摆脱小农经济的思想模式,甚至有些受到冒伪劣商品暴利的诱惑,成为制假专业户。类似这样的小型、个体企业,仅就山东省而言就有上百万家之多,何况全国呢?这些形形色色的小型、个体企业每年要输送多少不合格乃至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呢?如果真能统计出个确切数字的话,我想没有人会不在震惊的。
产品市场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消费。这么多年来我们国家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就是消费者不成熟的消费心理,而农民这个无与伦比的庞大的群体正是其中最不成熟的消费者。农村也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而且农民的质量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也较弱,假冒伪劣现象因此而得以滋生和蔓延。虽然这几年来“3。15”活动和打假工作向农村纵深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不能让人满意。
《纲要》的宣贯以及质量意识的树立自然不是朝夕之功,尤其对农民和个体私营业户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宣贯需要讲求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不能流于形式、走走样子,这样很容易造成他们的反感,不容易把工作做好。所以不仅仅是要不要宣贯的问题,还存在怎么样宣贯的问题。
2000岁末,是《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实施的第一个阶段,我不知道国家会不会为此作一个总结,我深深感到,不管《纲要》实施到哪个阶段,宣贯是始终不能放弃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做到深入、彻底—尤其对农村和小型的个体私营业户,还有那些最基层的群众,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不能没有他们的参与。沙上建筑是不可想象的。夯实基础,一起来动手,才能使我们的质量大厦拔地而起、直耸云天。
《纲要》自1996年发布至今已4年有余,在我的思想里,人们对它的了解即使不够妇孺皆知、街谈巷议,也应该是大家都知道国家曾经发布过这么一个有关质量工作的文件,就象“八五”、“九五”计划。而结果却意外地让人失望:就连这些最基层的产品生产者们对《纲要》都不知晓,而且陌生得犹如它从来就不曾存在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宣贯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以至于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我担心的是也许还有更多的人象他们一样对《纲要》一无所知。
或许有人以为《纲要》精神,政府部门要贯彻、国家大中型企业要落实,至于农民以及个体户,知道不知道、清楚不清楚,无碍大局。
果真是这样吗?政府部门对质量工作的指导作用和大中型企业在质量振兴中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果把质量振兴仅仅看作是他们的事情,那就大错特错了。有这种想法的人本身就没有认真地看过一遍《纲要》,因为《纲要》第三条就是“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是质量振兴的关键因素之一,其中提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质量振兴事业,形成全社会重视质量的环境和风气。”既是全社会,就不能不包括农民,那些有自己产品出产的个体户自然也属此列。
质量振兴的首要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尚可,只有小企业、乡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底下,从而导致了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难如人意。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型企业的人员素质差、质量意识淡薄。只有在他们的头脑中树立起牢固的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尤其是那些家庭作坊式的个体私营业户,很多并没有摆脱小农经济的思想模式,甚至有些受到冒伪劣商品暴利的诱惑,成为制假专业户。类似这样的小型、个体企业,仅就山东省而言就有上百万家之多,何况全国呢?这些形形色色的小型、个体企业每年要输送多少不合格乃至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呢?如果真能统计出个确切数字的话,我想没有人会不在震惊的。
产品市场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消费。这么多年来我们国家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就是消费者不成熟的消费心理,而农民这个无与伦比的庞大的群体正是其中最不成熟的消费者。农村也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而且农民的质量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能力也较弱,假冒伪劣现象因此而得以滋生和蔓延。虽然这几年来“3。15”活动和打假工作向农村纵深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不能让人满意。
《纲要》的宣贯以及质量意识的树立自然不是朝夕之功,尤其对农民和个体私营业户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宣贯需要讲求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不能流于形式、走走样子,这样很容易造成他们的反感,不容易把工作做好。所以不仅仅是要不要宣贯的问题,还存在怎么样宣贯的问题。
2000岁末,是《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实施的第一个阶段,我不知道国家会不会为此作一个总结,我深深感到,不管《纲要》实施到哪个阶段,宣贯是始终不能放弃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做到深入、彻底—尤其对农村和小型的个体私营业户,还有那些最基层的群众,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不能没有他们的参与。沙上建筑是不可想象的。夯实基础,一起来动手,才能使我们的质量大厦拔地而起、直耸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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