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男

      生活 2009-2-26 17:24
最近对衬衫和领带出现莫名的喜好。一直很喜欢衬衫,不过以前是花格衬衫,北京的朋友似乎应当了解,因为我一件长袖单色T恤,外套一个花格衬衫,衬衫敞开袖子挽起到肘——完全是自己乱创的很美式穿法是常看到的。记得tony还问过我,为什么要把外面衬衫挽起袖子,我告诉他因为我想让大家看到我里面穿的是一个长袖。当然也可以直接外面套上短袖衬衫,这样更美式,越狱或者美剧中太常见了。好像写这些没什么意义了,因为我不想再保留学生青春的打扮了,尽管我还是很喜欢,也许是心态问题。
最近1周在淘宝上买了两件衬衫,一件黑色一件白底蓝纹。下班回家后,我竟然穿上衬衫拿着领带在卫生间镜子面前待了1个小时。领带很久还是老爸教我的,由于他老人家比我还穿着随意,跟他学打领带只学了个7成神似。网络中我找到了领带的10种系法,向我这号的当然要首选the trend knot(浪漫结),不仅仅是因为它真的十分好看,更因为它介绍的第一句是这么写的“浪漫结,浪漫结是一种完美的结型……”

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写出来的,有些真的很难去描述,我不太愿意太多写到自己工作和公司的事情,但是毕竟工作占据我一天的更多时间,很矛盾。
最近我也在遵循一个“每天认识一个新朋友”的法则,无意中在网上看到开复先生说过的一句。震动很大。有人问开复先生,是怎么做到从微软来的谷歌这个全新环境的转变,对于他这个学法律出身的似乎社交并不是他的长项,开复先生回答的就是上面那句。我觉得我挺有有必要效仿一下的,要不枉费了我在北京山东两个地方都好人缘的口碑。

也许是真的心中有一个目标或者说动力后,当得到小小的进步就会莫名的心情愉悦。伟伟婚礼那天,我们的话剧当然很成功,这个不写了因为完全在我意料内,而是那天婚宴上我认识了2个新朋友,这才是让我及其兴奋的事情,当然其中包括一个从未打过照面的公司领导。事在人为,也许你只需拿着酒杯主动走过去,就是简单的和对方微笑攀谈几句,就会发现沟通是简单的事情。当然我相信有酒的缘故。发现领导人真的很好,说相见恨晚是否很夸张,但是我们的确连碰了3杯,聊了足足半小时。社交也一直不是我的长项,但是我喜欢做一名传道者,也喜欢交友,还不错,我的口才还不是最烂的。以前我十分反感国企的风气,其实只要用点心思还是可以融入进去,并找到自己合适朋友。

说到朋友,最近在公司里面还认识了一个不错的朋友,相当不错的朋友。大概是音符慢半拍,旋律差千里,从第一次见面到主动邀请出来吃饭用了半年,而到发现品行相投成为好朋友却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很庆幸的那天邀请的她,尽管初衷就是找个和我拼饭,十分的庆幸。大概真的没有过这种感觉,饭后兴奋的打电话给一个亲密的好友,如果能花钱买回半年这个时间差就好了,那天我如是说。

超市买东西回来还顺便拎了一个大瓶绿茶,然后在笔记本面前打开音乐,用上次从北京聚会回来华姐送我的红酒酒杯自品,还真是情趣十足的。也许有一天我会真的对红酒感兴趣了。

C白天网上问我今年有没有计划出游,好久没出去旅游一下了。回想一下,去年十一过年等,三水,华姐,旺旺的他们好多次的邀请我都推托了,真是不该。C似乎他在计划去什么青海,馋死我了。希望组织一次北京郊区爬山能在最近实现吧。

关电脑,做俯卧撑,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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