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愛天堂
                 我們渴望自由,理解,包容……

我不知不觉又徘徊在从前  秋风悄悄的呼唤听来尽是孤单  落叶的期盼片片左右为难  心走寂寞攀跟著飘进黑暗      

                    被遗憾关在房间挣扎只是拖延无望的空谈  一声声的轻叹回忆扯不断怎么摆脱纠缠  找不到方向往绝爱天堂


                                                                  有你说的爱在用幸福触摸忧伤 两个人相守直到白发苍苍 自由的飞翔在灿烂的星光……

(推荐)(转贴)不灭的印记

   NOVEL2005-7-14 16:20



  
大学毕业后,我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开始成为一个纹身师。


  
我不太喜欢父亲,他是个很自私的人,很少有所谓的父爱的关怀,他只想着怎样把他的技巧和理念灌输给我,似乎他唯一的儿子就必须要重过他的人生。


  
他死的那年,我十九岁,父亲告诉我,如果有一个和我长的相象的女人来参加他的葬礼,就替他说一声对不起。


  
只要对不起就好了吗?我没问他。


  
最终,那个女人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是出于孝道,我放弃了一些就职的机会,开店纹身。2年来,开始发现其实在不同的人体上刻刻画画也挺有趣的,暂时没有打算改变。


  
我的店铺门脸不大,灯光也不怎么样,生意一般般,象寄居在壳里的生物一样,通过小小的出口,窥探过往的人生,这的确是象我这种懒人的一种不错的消遣。


  
如果你路过这条街,看到一个一脸深奥,其实脑袋空空的家伙,就是我……金太兴,我已经21岁了。


  
今天的顾客是两个漂亮的男人,头发都漂染成眩目的颜色,白痴也看的出他们是一对。


  
“然矽哥,你先来吧?”选好了图样,长头发的男生向后靠了靠。


  
“恩。”左耳带两个耳环的男人躺在指定的床上。


  
冷气坏了两天了,也没有去送修,我光着上身他们描画,长头发的则一脸好奇的打量屋中的一切,包括我。


  
“很少见纹身师的身上没有纹身的哦”他把长发随性的扎在后面,睁大眼睛。


  
“你怎么知道我身上其他地方没有纹身?”我笑着逗他。很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似乎纹身师必须要纹个“衬衫”在身上,才可以显示自己的身份。每个存活在肉体上的图案都是有灵性的,没有存在意义的标记,只是徒增瑕疵而已。


  
“然矽哥,怎么样?很痛吗?”长发的男人擦拭着朋友脸上的汗珠,小心的问。


  
“还好。”男人向他笑了笑。从他薄薄的嘴唇,我以为他是个不太轻易抱以笑容的人,这是见到他后,第一次的笑脸,有一种阴柔的美。


  
“现在有很多流行的刺青店,速度要比这手工的快的多,而且也不会这么痛,象你们这种追逐流行的人,应该不会选择我这种地方啊”


  
“老板喜欢给别人推荐生意吗?”叫然的男人撇撇嘴角,我突然觉得,我们是一种人,同样的不喜欢别人的窥探。


  
“象这种要跟随一生的印记,只有每一针的感受他所要经历的痛苦,才让人更加享受坚定的过程。”


  
“听起来很深奥。”我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自己还会有生意的原因了。


  
“是然哥教我的!”长发男人笑道,成年人少有的完全快乐的微笑。


  
“好了,该你了!”


  
给长发的男人纹刻时,他执意要握着朋友的手。


  
“男人的胆子怎么这么小?”然矽抓住他的手,这样说道,却没有讽刺的意味,语气里全是赤裸裸的宠溺。


  
完成之后,长发男人郑重的说“不是因为我的胆子小,而是为你印刻的标记,要你陪我一起感受他的完成。”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小小图案,真是幸福的让人嫉妒,幸福的让人印象深刻。


  
同样印象深刻的人也还有,他叫做由浩锡,一个漂亮的有点过分,又闲的很过分的男生。


  
第一次进来时,他没有选择图案,说要刻一个名字在身上。


  
那也要草图。我说。


  
“金太兴”说这话的时候他弯弯的眸子里都是笑。


  
好熟的名字,我放下笔。


  
你给不给刻?


  
不好意思,本店的货品,一向不送签名的。


  
“如果我一定要刻呢?”典型的有钱少爷的脾气。


  
于是我很和善的告诉他,如果非刻不可的话,向东走30米再左转就有一家。


  
“你这么喜欢给别人拉生意吗?”这话好耳熟,真不敢相信,每天听人这么说的我,竟还有生意可做。


  
“我的家就在那边。”他转到门前,却没有要走的意思,顺手指个方向给我看。


  
“好漂亮的别墅。”我说,不太由衷的称赞,他也不在乎。


  
“我每天放学或是出街都会经过你这里。”


  
“是吗?我没注意得到。”对于陌生人表示的过分热情,我有些无奈。


  
“我对你很感兴趣,交个朋友吧!”


  
“多谢抬爱,四海之内皆朋友!”我转身想走进里屋。对于我这么一个连朋友都懒的交的人来说,只要晚餐还有着落,就不必去刻意巴结有钱人。


  
“那我们就是朋友了!”他抓住我的手臂,笑道。


  
其实他笑起来很有杀伤力,比阳光更夺目耀眼,为什么我在那个时候会那么兴趣缺缺呢?


  
“那你现在可以帮我刻了吧?”


  
“不可以。”我可是很有原则的。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朋友也没折打。”


  
“那我就在这里等到你愿意为止。”好坚定的语气,有目标真好。

从那之后,他就成为了我店里的固定摆设,好在他的话也不算太多,小小的门脸,多一个人,也不是很挤。


二.

“知道吗?太兴,你最吸引我的就是有够个性!你的眼睛很有神,可是又很空洞。”烟雾中浩锡看着我的眼睛。
“这样啊?我还以为是我太过英俊了呢!”想着有一天他要是知道我所谓的个性,只是因为大脑空空,不知道会是怎么一副表情,我哑然失笑。
“太兴,你知道我怎么知道你的名字的吗?”
“不知道。”
“那你想不想知道?”
“想。”看他一脸好兴致,实在不忍扫他的兴,其实我是个很善良的人。
“什么嘛,你根本就不想。”他扁嘴。
“你也不是很笨嘛。”
大多数时候,我对他没有什么好言语,可是他看似细嫩的脸皮,竟也能经受的住我的摧残,即使有时候气氛不太和谐,他第二天还是会来兴致勃勃的报道。
“喂,小子,跟你说多少次不要喝我叫的饮料。”
“真是小气的老板!”由浩锡把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笑着说“我每天都来陪你,喝杯饮料也要计较。”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要把大好的青春年华浪费在这里?”
“说的好象你是个老头子一样,你不也是很年轻?”
“有吗?老了……老了……”我想起父亲吞吐烟雾的样子,记忆中的他总是那么懒懒的,和我一样。
“别想骗我了!你只大我两年而已,毕业于XX大学,结业学分一个A其余全是B,因过失伤人被记过大过,交了3个女朋友,全都没有上过床……”
“阁下是FBI的特工吗?”
“见习的”他笑说。
“那请告诉我由浩锡到底是何方神圣?”
“金太兴今生唯一的爱人。”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一点也不红,还一副甜蜜状,真够难为他了。
“现在叫这个名字的人还真多。”
“他做纹身的。”
“倒霉的同行。”我拿起报纸,不想再继续下去。
“就是你!”他夺过报纸,盯着我看。
“拜托你成熟一点好不好?”
“我很成熟!”
“大少爷,我很纯情的,别再调戏我了!”
我自觉笑的很无辜,不过在别人眼里看来或许有点欠扁,于是他发飙而去,我乐得清闲。
然后天色渐渐阴暗,下起雨来,街上的人匆忙的行进,走到可以不被淋湿的地方,我不喜欢湿辘辘的避雨人,便拉上店门,闷头睡大觉。
屋子里越发的黑暗,有人在猛烈的敲门,我不打算回应,拉上门后,屋内的灯光无法射出,他自然会以为没有人离开。
来客不放弃的虐待着我的门板,金属的创击声吵杂的很,最终,我投降了,倒要见识一下这位如此坚持的客人。
雨中的他象刚从海里捞出来似的,混身滴着水,湿透的长发在脸上纠结着。
“呵呵,回头客。”我侧身让他进来,借免费的浴室给他用,另副送一杯热茶。我其实是个心地很好的人。
或许是淋雨的缘故,他的脸色显得很苍白。
“我要纹这个。”他在白纸上端正的写下几个字母“YUN SUK”
“OK,没问题。”对他的单独到来,我没提及,毕竟那是客人的事情,观察是我的乐趣,提问可是要浪费口水的。
“上次和我一起来的人,你还记得吧?”
“恩!有印象。”我似乎知道了他下面要说的话。
“他死了,然矽他死了,是意外。”
“这样…”我低头调色,不去看他必定是伤心欲绝的表情。
“所以你要把他的名字刻在身上,以示纪念。”
“然矽哥,他不希望被人忘记。”
“人死了一切都该终止,何必让一个名字连累活着的人。”我这么说着,却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
我很爱他,他说。我不再搭话,客人有自己的选择,我只是在替他们完成。
后来他哭了,一个大男人哭的象个孩子,断断续续的诉说着过往,我借了肩膀给他,于是我的衣服也湿了一片。
新的印记很快就完成了,在那个代表誓言的图案下面,构图倒也般配。
雨还没停,他说要走。
“不管是为他还是你自己,都要快乐起来。印记只能代表过往的纪念,可是时间还是要往前走的,不要再折磨你自己了,该忘记就该忘掉。”我说了很多话来安慰他,自觉没什么效果。
最后他苦笑了一下“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是有尖锐物体恐惧症的。”
看着他消失在雨中的身影,我似乎有点明白然矽的用意了,用一种最难忘的方法,占据着爱人的心。
突然觉得自己象是在为哪个叫然矽的人做事,或许是把他的名字刻在爱人身上,或许是为了安慰他朋友所浪费的那些口水,对我来说,又做了一回好心人。

三.
第二天,我以为浩锡不会再来了,至少要赌气几天,来表示自己的不满。可是他照样笑容满面的来报到,一如往常。
“太兴,我要毕业了呢!”
“那很好啊。”
“你说我毕业后要做什么呢?”
“随便拉!”象这种有钱的公子哥似乎总是喜欢把工作当成游戏来选择。
“你店里请不请人?”
“对不起,本店人手够了。”
“恩,这样啊。”他也没在意“那你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吧?”
“大少爷,我要工作的!”
“就一个小时!”他热切的拉住我的手。
“……”
“就这么说定了哦!不许拒绝,明天下午3点我在校门口等你!”说完这话,他生怕我拒绝似的马上跑开,还不忘回头说“一定要来哦。”
我是没有拒绝,但也没答应,那天我没有去,一整天缩在店里,没有生意上门,有些焦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去,大概是找不到什么去的理由吧,我是懒人,懒的什么也不愿去做,什么也不愿去争取。
晚上他又来了,一脸火大的样子,眼睛瞪起来蛮吓人的。
“你为什么没去?”
“去那里?”
“我等了你好几个小时!”
“对不起。”我闪躲着目光。
“结果我没自己也没有参加。”
“什么?”
“因为没心情!”你以为什么都是可以用心情来衡量的吗?不过,我真有点歉意了。
“对不起。”
“金太兴,你太过分了!”
“……”他的眼睛红红的,不会是想哭吧?突然想起昨天的长发男生,为什么我对一个陌生人都能给予同情,却对近在眼前的他一再伤害?做个好人并不难,于是我答应陪他上街作为补偿。
“我还没有和你在屋子之外的地方见过面呢!”他心情似乎好转,不再提起那件事,正中我的心意。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呢!”
我笑,不置可否,觉得自己就象青楼的小姐一样虚情假意,对于一个懒人来说,逛街绝对不是很好的休闲。
而他似乎不觉得累,走过一个路边滩的时候还蹲了下来,低头看着其中的一块仿玉的玻璃,似乎甚是喜欢。
我左看右看,也没发现那块玻璃有什么过人之处,这个家伙的趣味还真是难以琢磨。不过既然有人喜欢,我又想表达歉意,关键是这种东西都很便宜。于是我指着那块东西,掏出钱包。
“20块”摆摊的大叔向我伸出两个指头,说道。
我付了钱,拿起那块玻璃,放在他的手里。
他惊喜的看着我,用手指了指自己。
我微笑着点头,看他一脸满足的把那块玻璃攥在手心里。竟也笑的很甜。这么容易就满足了?这块东西该不会是流落在街头的价值连城的古董吧?我猜测着。然后他挽起我的胳膊离开。
身后传来摆摊大叔的叹息“长的挺漂亮的孩子,可惜全都是哑巴!”
浩锡忍不住笑出声来,眼睛里闪着明动的光辉,我知道他在电我。
我们两人的眼睛,到底谁的更大呢?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被人吃了豆腐。
浩锡轻轻的吻了我,然后迅速弹开,象偷吃了糖果的孩子一样开心。


  
从那之后,浩锡来的更勤了,谁叫他毕业了呢,学生就是清闲。
“老板大人,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总算说了一句人话,大少爷有空的话帮我打扫一下屋子,不胜感激。”
“你要肯为我纹身,我就帮你打扫。”
“那还是让它发霉吧。”交易不成,他的脸色变了变,还是忍下了。
“太兴,我家今天晚上有个PARTY,你别再放我鸽子了!”他小声的哀求,好一副小可怜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他了呢。
“我不喜欢舞会。”
“那你也要来。”
“浩锡,你怎么总改不了小孩子脾气?”
“你就不能答应我一次吗?好歹也认识这么久了。”
“……”
“你再不来的话,我就再也不要来见你了!”他说的郑重,我确实认真考虑过,最后还是沉默。
那天,时间过的很慢,我开始跟自己打赌,如果下午还没有客人来的话,我就牺牲一次,去参加舞会。
这次可不是我不想去的,来了客人,顾客就是上帝,何况还是第3次登门的老顾客。
他把长法剪了,短短的很帅气,少了几分柔和,却还是带着让人无法忽视的光彩。我想,大概是因为陪在他身边的陌生男人。
“我是来……请你帮我洗掉它的!”他进门就单刀直入,似乎这句话早就迫不及待、冲口而出。
我没动,只是看着他,试图用然矽的眼睛。
“我去过别家的店,可他们说不知道配料,只有你才可以……”他咬着牙,似乎有些难堪。
我想起那个雨天,他哭着说,看到然矽的名字,就会想起他的温柔……
“洗的话要比刻上去痛好几倍。”
“我做好准备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看了身边的男人一眼。
“变勇敢了嘛。”我发觉自己说的话不太合适,马上站起身来准备。
“我知道你一定认为我很无情。”
“不,我没这么认为。”很多人都以这种永不褪色的印记作为一种誓盟,孰不知,这世界上有什么是不能忘记的呢?
“我是很爱然,可是我还要生活下去,正如你所说的,既然已经过去,放在记忆里才不会伤害彼此。”
的确,该成为回忆的,就该藏在心里,刻在肌肤上的,永远成不了回忆。可是,又有谁会想成为回忆呢?
“我想然也不希望,我永远活在他的阴影之中。”
他会这么想吗?我不知道,整个过程中,有人握着他的手,可他还是痛苦的咬着牙,又落泪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因为太疼了,不管怎样,这是最后一次吧。
我承认我有私心,清洗完毕后,洁白的肌肤上,留下了个不大不小淡淡的伤疤。
“对不起,有点小失误。”我说,感到十分抱歉,对于我的恶劣。
“没关系,谢谢你。”他笑了笑,擦干眼泪后的脸庞,显得很明朗。
送他们离开后,我看到然矽对我无奈的微笑,只能如此了,过往的最多留下伤痕,然矽,我已经尽力了。



送走客人后,我的心绪很低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入夜时,浩锡来了,阴着脸。
我记得他昨天刚说过,如果我不去的话,再也不要来见过。可是看他严肃的表情,还是少开口为妙。
“金太兴,你这次有什么理由?”
“这回理由可正了,有客人,我要赚钱嘛。”我好心的解释。
“其实你根本就没想过要去,对吧?”
“随便你怎么想。”我真的想过要去,一点点。
“如果你有一点在乎我的话,就不会这么做。”
“我有说过在乎你吗?”心情不怎么样,说了没分寸的话。
他似乎等的就是这么一句,一脸黯然,仿佛终于对我的无情失望了。
然后,他开始脱衣服。
我从地上拣起来,盖在他身上“别这样。”
“我要纹身。”他再次把衣服踩在脚底下。
“那也不用全部脱光吧?”我讽刺说。
“我喜欢。”他目光坚定,似乎我不给他动手,他就要对我动手一般。可是我还是很‘勇敢’的拒绝了。
“随便什么都好,不是你的名字也没有关系。”他退而求其次,似乎颇多忍让。
“今天的PARTY,其实是我的欢送会,我老爸要送我去美国读书。”
“有个有钱的老爸真不错。”我说着,开始准备。
他叹了一口气“开始吧,随便你纹什么?”好个大意凛然的献身精神。
“图形设计是要另收费的。”把大毛巾盖在他的身下,把地点选在他背后的左肩上。
他的肌肤很白,没有一点瑕疵,和女孩子有的比,而且手感也不错。
“你在吃我豆腐吗?”
“别乱动。”我压住他的肩膀,专心工作。
随着一针针的穿刺,光滑的肌肤上渗出细蜜的汗珠,我用毛巾擦拭着。
“原来真的有点痛。”他皱着眉头说。
“等到要洗去的时候,痛感和价钱都会加倍。”
“金太兴,你整天把钱挂在嘴上,其实你根本就对钱不感兴趣。”
“好美妙的称赞,你似乎很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你不过是个脑袋空空、自私又胆小的吝啬鬼。”
可喜可贺,这位迷途的小羔羊,终于识清了我的画皮,可以心无旁挂的去到美国修行了。
“哼~我最看不起你这种人了!表面上什么也不关心,其实只是懦弱的怕受到伤害……”某人义正言辞的批判。
“你的肉可在我手上呢,要是把我惹火了,刺个四不象给你。”我笑。突然想起然矽,和我一样自私的人。他不希望被爱人忘记,他要他永远爱着他,想着他,即使对方会为此痛苦不已,真是残酷的温柔啊。
整个过程在暧昧的气氛下结束,我开始有点佩服他的耐力了。为了答谢他这么多天来对我精神的摧残,我用的力道似乎比平日里大了些。
“你纹的这是什么啊?污七八糟一大团。”
“这种颜色比较好配。”也不容易清洗。
“好过分哦!”他黯然。
“反正你比较好打发嘛!”我笑。
“再把镜子拿高一点,这到底是什么图案啊?”
“藤。”
“藤?你该不会是想永远缠着我吧?”他眼里闪着皎洁的光芒,好聪明的猜想,可惜,他不敢相信。
“藤比较好画,就算不小心刻错了,也不容易看的出来。”我解释说。
“纹在这种地方,除了别人,连自己都很难看清楚,真是不值得。”
“这就是艺术嘛。”我闷闷的说。
“我的飞机明天早晨9点起飞,如果你想清楚了,可以来找我。”
“我会考虑的!”我笑的很诚恳。
“你不想对我说什么吗?”
“暂时没有。”
“真是个固执的人啊!”他叹气,叹的我心里酸酸的。


  
阁天早上,我睡到将近中午,然后打开大门做生意。
我想,如果浩锡现在出现在这里的话,我就告诉他一个关于藤的秘密。最终什么人也没来,包括客人,无聊的一天啊!
一个月后,城市规划,我所住的这一区被划成一座公园,我搬到另外一条街,继续我的生活。
生意没什么改变,依然会有人来印上或洗去标记。因为颜料的特殊,想要清洗掉印记的客人只能回头来找我,生意也因此多了许多。
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早搬出来一个多月,长发的男人找不到我,洗不去然矽的名字,他是否就会不幸福?如果某人再也找不到我,那我的印记是否会永远留在身上,即使那看起来象一个污点。
想到这里,我嗤笑自己的白痴,原来我和然矽一样喜欢自欺欺人,纹身只能刻在肌肤上,如果心里洗去了那些色彩,躯壳上的标记只是一种摆设而已。
所以无论是人想拥有的标记,还是要背负标记的占有,其实没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



闲暇时候我开始在自己的左臂上刻刻画画,颜色很单一,图案不大,不过是几个简单的字母,每天重复的描画着同一个位置。
这时候我就会想,自己为什么会失去一些重要的东西。
有人自私的不愿意付出,其实只是怕受到伤害,所以宁愿背负无情的罪名,刻意的制造冷漠,不过是怕管不住自己的心罢了。胆小的人得不到幸福,可是一旦勇敢付出,是否就真的会有所谓的幸福?
我有些厌倦了,在人的身体上刻画,再帮他们洗去,所谓永恒的印记,也不过是如同小学生的铅笔画一样简单幼稚。


  
有个女孩子要我把他偶像的标志刻在自己身上。
简单的构图,下面衬着几个字母“CLICK-B”
颜料用的最多的是绿色,他说那是代表他偶像的颜色。
一个偶像的存在会有多久?一两年?超过十年的就算是神话了吧?即使名字仍在,岁月也会老去青春的面容,所谓的偶像的爱,又能持续多久呢?
“你换过几个偶像?”
“恩~~~算不起来了。”她翻着眼睛,可爱的说。“可是我现在只爱他们!”
“现在?”我笑道。
“不是现在难道还是将来吗?我们所能把握住的也只有现在而已啊……”
“既然不能保证未来,为什么要为未来带上标记?洗的时候很痛的。”
“将来是好遥远的事情,怎么管的了那么多。”
好可爱的孩子气,真羡慕他的单纯。
“可是我现在的确是爱他们爱的胜过一切,这份爱足以让我给自己留下印记了!”
“人生的路还很长的,会有更多的爱的。”
“也许吧,以后我不爱了,可是我会回忆爱他们时候的那份疯狂的挚着和单纯的快乐……”
我觉得我无法说服他,也许他是对的,可是回忆放在肌肤上,是否太过奢侈了?
不到一个月,她又来了,我一点也不诧异,笑着迎接她。
人类本就是无情的,我终于肯承认,自己的确恨过长发男生遗弃似的忘记,恨过他不付责任的快乐,所以在他的肌肤上留下昨日惩罚性的疤痕。即使到后来清洗的人多了,渐渐习惯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可是,我还是无法忘记然矽所爱的长发男生,就好象忘记不了某人一样。
“你来了。”我说着,准备清洗的药水。
“恩~我是想麻烦你……这个部分颜色有点脱落。”
我看了看,当时纹上去的时候的确不算太过用心,因为怕洗了会更加麻烦。
“对不起,我这就帮你补好它。”我笑着道歉,是真心的。
“老板,你很象我的偶像呢!”
“是吗?”
“恩!他笑起来的时候也会象你这么温柔……”
“呵呵……”
“老板你有女朋友了吗?”
“恩?”
“应该是这个叫做HO SUK的人吧?”她指着我胳膊上的名字,笑的很精明。
“他啊?他走了。”我说。
“走了?”
“对啊,走了。”我重复着。
“我喜欢的人也走了,他离开了韩国,不再唱歌了。”本来一脸好奇的女生,突然神色黯然“如果可以的话,我一定会用尽全力留住他,可是我连机会都没有。”她说这话的时候很动情,弄的我也被他所感染。
“如果怕失去的话,就应该为他做全力以赴的坚持,老板,你很喜欢他吧?”
“你很喜欢猜测别人的想法吗?”我笑的很平和。
“如果不是很爱他,怎么可能把别人的名字刻在身上。”
“你怎么知道他是我情人?也许是我老爸呢!”我开玩笑。失去了,痛楚只有自己最清楚,何必挂着个象征性的标志,告诉别人自己伤有多深呢?金太兴,你真正是蠢到无可救药了!
送走了爱的很快乐的女生,我打算打佯,心情闷闷的。
谁也没有权利去评判一段爱的肤浅亦或深刻,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最清楚。
坐在台阶上,点燃一根烟,一双沾染着尘土的运动鞋停在我面前。
“对不起,今天打佯了,老板不在。”我说道,抬起头。
“你什么时候帮别人做工了?”有点熟悉的声音,他对我笑着“你还真难找呢!”
“是啊!找不到我,你恐怕一辈子也无法洗去那个东西。”我站起身,领他进来,连招牌都换了,终究还是被他找到了,这似乎是天意,原来我不能如然矽那般任性。


六.


  
“还是老样子嘛。”近来后,浩锡打量着四周。


  
“变了很多,你看不出来而已。”我把抽了两口的烟扔在地上,踩灭。


  
“才不是呢,太兴,2年了,你也还是老样子!”他笑的很淡然。


  
“我什么样子?”话出口后,我就后悔了,金太兴,你原本还是不够忘情。


  
“就是这个样子……” 浩锡明亮的眸子直视着我的眼睛,我躲闪着,突然有点害怕他会说些什么……


  
“这么的……这么的……让人想扁~”他笑,我也跟他傻笑,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是从未有过的紧张,脸部肌肉僵硬的无法运动。


  
“我听人说这条街有个奇怪的纹身师,就开始猜测是不是你了!”


  
“你消息还是那么灵通。”我转过身,把卷着的袖口拉到下面。“你来找我,是想洗去那个东西吧?”


  
“你不想给我洗吗?”该死的他,一直在笑,让我觉得自己好象是只被猫戏弄的老鼠。


  
“你出钱,我自然给你洗,不过,现在可是涨了几百块。”我沉声说。


  
他不回答,似乎是默认,我开始寻找工具,明明记得放在架子上的,怎么可能没有?我焦躁的把颜料弄的一团乱,突然觉得有些落寞,就好象所有的积蓄突然都从口袋里突然消失一般,一分不剩。


  
如果他再也找不到你,你是否就会快乐?我问我自己。却发现原来我一直都在躲避着,也在等待着……一个判决。


  
觉得自己的心绪从来没有这么乱过,再也找不回那份安静和淡然,金太兴,难道你真的可以心甘情愿的爱上一个人?然后乖乖的等待着不够自私的惩罚?


  
被人从后面抱住时,我心蒙然一震,第一次,听到清晰的心跳声,我想是他的冲击力太大了。


  
“坏蛋!竟然把那几个字母藏在乱藤中!害我脖子都累歪了,才看清楚!”哽咽的声音,从背后的怀里传出,原来某人刚才的坚强不过是伪装而已,就象我一样。突然觉得很委屈,也很温暖。


  
“英文见长,拼音也学的不错嘛!”我依然讽刺着,却伸手环抱住他,所谓的秘密,原来这么容易被看透。


  
后来我终于肯承认,在见到他的第一秒,我就想要拥抱他了,这就是所谓的爱吧,可是我怕被推开,所以宁愿假装无情……于是从此以后落下了浩锡的话柄,他说当天的我,简直笨拙到痴呆状……


  



  
浩锡回来后的几天,我打算改行,再也不给人纹身和清洗印记,好自私的想法,其实我比然矽幸福,但我同样害怕无法把握的未来。


  
“我要把这药水都给扔了哦!”


  
“扔啊,关我什么事?”


  
“扔掉了之后,经我手的纹身都永远无法清洗。”我郑重的说。


  
“真的?等等!”他大叫,伸手抢过我手中的玻璃瓶。


  
我笑着看浩锡把瓶子举过头顶,透过阳光的折射审视那妖艳的液体。


  
“真是很可惜!”


  
清脆的响声溅落在大街上,浩锡转身拉住我的手,轻声说“走吧。”


  
明亮的阳光铺展在宽阔的街道上,象一条银白色的链子,通往未知的地方,我不知道那里是否有我想要的幸福,我只想,牵着这双手,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吧,能走多久就走多久,最好走到不能再走……


  



  
写在最后的话:


  
有人创造了永不褪去的颜色,这世上偏偏就有让他消失的东西。如果连记忆都可以轻易洗去,纹刻在身上的又何其肤浅?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特殊的印记,在心里。


  
那些不得不忍痛忘掉的东西,并不是永恒。


不灭的印记(篇外加最终完结)
我依然不喜欢逛街,我依然是懒人金太兴,可是我已经不是纹身师了,脱去了那个小小门脸的保护,我必须爬出自己的壳,去过另外的生活,当然,最先的就是找一份新的工作,我相信我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如果我能想起那该死的文凭证书放在哪里的话。
浩锡在回来3个月后,又去到了纽约,继续他的学位,还有两年。所以他常常奔波在两个地方,机场也成了我每月必到之地。
我觉得他这么两地的跑来跑去实在是麻烦,劳神伤财,可是他却似乎乐此不疲,既然人家那么远的路程都来了,我又有什么理由连到机场这么短短的一段路都懒得走?
作为我早已经习惯了等待,可是竟然找不回那份漠然,浩锡说这样才算是个人的样子,这算什么话?难道以前我是鬼不成?
“不是。象个蜗牛。”
蜗牛?算你聪明,还没说象个乌龟!蜗牛总比乌龟好点吧?
阳光依然灿烂,我坐在机场的露天咖啡厅里喝着一个人的咖啡,学会了想念并不是一件好事,它会让人心神不安、患得患失。
大厅里提着行李的旅人带着漠然的面孔在奔波着,今日在此,明日在彼,悲欢离别的戏码这里见的最多,有的时候真想问一问,你们要去那里?你们要找什么?你们幸福吗?你们……有想念的人吗?
见到然的时候我正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就意识到大白天是没有所谓的鬼魂的,他的身影清晰而熟悉,我确定就是他,那个叫做然的男人。
头发比以前的颜色深了些,也短了些,只是那种独特的气质,让我这个即使只见过一面的人也能轻易认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出去追他,可是我这么做了。
“然矽!”我在后面大叫,可是他没有回头,我只好快步跟上他。
“你在叫我吗?”提着小小旅行包的男人眼中现出迷惘的神色。
“然矽,你是叫做然矽吗?”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唐突,或许他只是一个相似的路人。
“对不起,我认识你吗?”他礼貌的问道,我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猛的想起了什么,我抓住他的手挽,撩起袖子,清晰的印记,我亲手刻上去的印记,绝对不会错。
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我清楚的记得,某个雨天,曾经有着同样印记的男人告诉我然矽死在一次赛车比赛中,在环山道上,他的跑车冲下山谷……他为然矽的死伤心欲决,他说他爱然矽胜过自己的生命,他说他愿意替然矽去死,……然后,他说忘记……
“你没有死?”我问道,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问题,大活人站在面前,而我却这么问他。
“你认识我?”他算是有礼貌的了,虽然困惑却还是坚持这个问题。
“算是认识吧。”我说。然后醒悟到自己原来很可笑,我想这一切都不关我的事情,我只是偶尔听了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听了一个我听不懂的故事,而我有什么立场来询问什么?
走在前面的中年妇人停住脚步,疑惑的眼光打量着我,我这才注意到他是和然矽走在一起的。而那目光,绝对称不上是友善。
“对不起,我想我认错人了。”我不打算继续下去。
“可以…请你喝一杯东西吗?”他看着我问道,换成是我困惑了。
“我想,也许你能告诉我一些事情。”他补充说“我在医院里住了两年多,几个月前才刚出院,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无语,只是看着他的眼睛,迷惘的眼睛。
想说什么,却卡在喉咙里,最后只好转身,离开。
“请等一下!”他追上我。
“请告诉我,我好象忘记了什么不该忘记的东西,你是认识我的,对吗?”他急促的说。
没有什么东西是该忘记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忘记的,对于他的苦恼,我无能为力。
“对不起,我对你的事所知甚少。”的确,我们只不过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可是,你的影象却在我脑子中如此清晰。
“可是你认得……”他把袖子撩起来,举给我看“你认得这个标记对不对?”
“是的,那是我刻上去的,我以前是纹身师,你是我的客人,就这么简单。”
我说。
“可是……不该是这样的,对吗?”他想了想,又补充说“这个标记,虽然我不记得了,可是它不是完整的,对吗?”
我沉默,所谓表示情比金坚的图案大多是互补的,是为了表示自己和对方是一体的,是对方不能缺少的一部分~可是,即使这个图案单独看来,也不乏美感。
“我记得两个人……”然矽困惑的声音越来越小,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确定。
“不,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可是,好象有另外一个人,和我在一起。”
“……”
“我找不到,我不记得了……”然矽困惑的抓住头发。
“那只是你的幻觉而已,我亲手刻上去的,相信我,不会再有第二个。”我坚定的语气试图让他信服,同样的印记,这世上再不会有第2个,就好象折下的花朵一样,再也无法接回断裂的伤口。错过了……也只能是错过了。
然矽沉默,我不知道他时候相信我的话,记忆,岂是他人可以控制的?
气氛僵持了几分钟,几米远的妇人似乎等的不耐烦了,拖着行李走向我门。
然矽抬起头,说“谢谢你。”
“不用。”我笑。
然后他很有礼貌的告别。
我看着他的背影,在秋风中透着孤独和寒冷,我想我起初追出来的动作就不太明智,毕竟,那是别人的事情,也许忘记也是一种幸福吧,当一切都成为过去……
也许在以后的某天,他会在某个地方见到自己曾爱过的人,他是会一眼就认出他,还是会茫然的擦肩而过?
如果然矽渴望凭借一个印记找寻曾有的记忆,我不知道他要找的,是那段爱,还是那个人~~无论怎样,走过的,永远回去不了从前……
机场的时钟指向10点钟,没有预期的乘客出现,机场中等候的人有些小小的骚乱,侯机大厅里用英语响起优美而柔和的女音“各位乘客,2204号班机出现一点故障,暂时无法着陆,目前正在检修中,请稍等片刻……”
心猛的提了起来,我看着大厅中等待接机的人全是一脸的阴霾,近来多次的飞机失事画面在脑中不断闪现,如果……只是说如果,我会这么失去他吗?想到失去的时候,心象被一只大手狠狠的纠成一团,我瞪大眼睛,看着时钟的秒针一点点移动……

10分钟,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浩系从拥挤的过道走出来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影,然后毫不避讳的狠狠拥拥抱住他。
曾经,总是不喜欢表达自己的感情,好象那就是把自己出卖了一样,可是今日才明白能跟爱人表达出我爱你时的痛快淋漓。
浩系似乎没有料到我会如此,可是他还是笑的很开心。
上午10点35分,我提着浩系的行李走出机场。
浩系说他在没有我的地方会念着我的名字,心中被甜蜜冲的满满的,快要溢出体外。
在停车场的时候,有人叫住了我,是和然矽同行的妇人。
我有些愕然,似乎又有所预料,我知道她有话要对我说。
“对不起,这么说也许很唐突。”她似乎在思索着一些合适的词汇“我的儿子,宇然矽,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但是,我希望过去的事情不要再困绕着他。”
我没有答话,等他说下去。
“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应该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关于……那个男人。”她抬头看着我的表情,确定我知道他在说的是什么。
“我不希望他们再有任何关系,然矽为了他背弃了整个家族,为了这么一个如垃圾般的男人……”妇人露出难耐的神色,可以理解,对夺走儿子所爱的男人多么的憎恶。
“伯母你放心,我什么也没有告诉过然矽,以后也不会……”我笑,突然很想结束这段谈话。把车钥匙递给浩系,他却没有去开车,只是固执的呆在我身边,好奇心旺盛的家伙。
“正是因为那次意外,然矽才回到我们身边,虽然他几乎停止呼吸,真是要感谢天主,他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他又可以变回到正常人。”妇人看看远处停在出口的汽车,目光变的很慈祥,驾驶坐上挺拔的身影很象是然矽。
“然矽,他以后会继承家族的事业,成为受人敬仰的人,这才是他该有的生活。我们定居美国,甚至欺骗那个男人说他已经死了,只是不想让他再误入歧途,没想到回来2天就遇到了你……”
话说到这里,已经再明白不过了,处心积滤要“拯救”迷途儿子的母亲,生怕被我这个不明所以的人破坏他心爱儿子的大好前途,我看着这个母亲,雍容华贵的脸上有着一丝明显的忧虑,如果我有母亲的话,她是否也会为我做这些?
有亲人关心的感觉真好,我无心责怪一个伟大母亲的决断,也许,这样,的确会比较好吧。可是……胸口为什么会闷闷的?那个雨天,有个男孩说他甚至连然矽的葬礼都无权参加,他说,他会在每个月的那一天,在曾属于他们的小屋独自度过……
妇人走后,我自己发动引擎,浩系坐在副手位上,迫不及待的发问“这是怎么回事?”
“你这么聪明,都猜不到吗?”
“我听他在说……然矽……是你说过的死了的那个人?”
“他没有死,一切只是假象,他只是失忆了。”我简单的解释说,在几个月前,我和浩系分享过这个曾触动过我的故事,浩系很认真的听过,似乎不如我的‘无动于衷’,他对这样的落幕,更多无奈。只是我们谁也没料到,然矽,竟然还会在这个世界上,和钟赫一样的世界。
“连他喜欢的人都忘记了?”浩系直起腰,似乎无法置信。
“那有什么奇怪?”我笑说,把车顶棚打开透气。
“真是不可原谅!!!”浩系叹气,车子缓缓开动,驶出停车场,和坐着然矽的黑色轿车擦身而过。
我看了一眼然矽阴郁着的脸,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这个时候身边的浩系竟突然站起身来,向着身后大叫。
“然矽……你还记得钟赫吗?钟赫……弥墩道12号……钟赫……”
然矽追下车,愕然的面孔在后车镜中慢慢变远,直到消失,浩系才坐回座位,向我粲然一笑。
“好爽……”
“真拿你没办法……”我无奈的笑说“快点系好安全带。”
“太兴,我记得没错吧?弥墩道12号,他们一起租的房子。”
“其实,你不用告诉他的,这样很可能惹出很多麻烦。”
“然矽,他有知悉的权利!”浩系郑重的说“至于以后,他们也有选择的权利。”
“我希望他和钟赫在一起,太兴,你呢?”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当浩系喊出然矽要找的答案时,我并没有太多诧异。钟赫或是然矽,究竟谁的遗忘最不可原谅?如果浩系没有点破,那这段曾经美丽的印记是否就此永远沉睡,在两颗再不会有交集的心中。那样的并不相关的我们,就真的没有遗憾了吗?
“其实,你也想告诉他的对不对?”浩系贼贼的笑着。
我侧身看他一眼,旅途后劳累的有些苍白的脸上散发着小孩子一般的执着,这是我的宝贝。
“浩系……”我用小到不能再小的音量说“以后不要坐飞机了好吗?”
“什么?你说什么?” 浩系眨着明动的大眼睛,我不确定他是否有听到。
“没什么,我们回家吧。”
“恩!回家!”
公路旁的大片田地散发着诱人的清香,空气如此清新,天空如此蔚蓝,心情也变的明朗起来,在载着爱人回家的路上,突然觉得好险,如果当初浩系少了一份执着,我这个懦弱的家伙就永远不会感受到这份幸福。所以,浩系也给了然矽一个机会……
也许他的想法是对的,只要你想要,就用力去追寻,追到你想要的幸福,或是追到没有力气,只要你想坚持,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你的脚步,即使你已伤痕累累,内心绝望,而幸福……就在不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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