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舍”文集之现实系列

      友人原创 2005-7-4 11:15
江山美人

酒醒方知秋已去,目送雁囚飞渡,叹离散如云空有据。细看罢,天音注;再看罢,心音注。

(1)
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号角长鸣。两军对阵。
庞涓位列阵前。此前受魏惠王之命,攻打赵国,围其国都邯郸,城指日可破。
阳光下,魏兵精神抖擞。而赵兵久受围城之苦,军势颓劳。
“久困之兽,必有垂死挣扎之举,今赵邯郸全城之军而出,必破也!”庞涓意气风发,令旗一挥,麾下勇士,呐喊着向赵阵攻去。
盛势之下,赵军抵抗之心已无,掉头就往城内逃窜,哪知庞涓早已在城门外两处埋有伏兵,一声鼓响,从中截断赵军逃窜之路,又挟胜势,直破邯郸!
 
“传令下去,犒赏三军,即日奏得胜章,以慰我王!”庞涓下令。
长期的战争,邯郸已是今非昔比,城内横尸遍野,然大丈夫志在天下,区区草民贱命,又值几何?
“将军,参军请示,此后大军做如何打算?”一军校上前禀问。
“赵都城已破,功已成然我军已惫,即日大军整休,两日后,马上班师回国。”庞涓淡淡道。其实,他的心比任何人都急切,只因此次征赵耗费一年时间。是的,已有一年时间,没有见过雁了。也不知,雁在大梁,可曾思念自已几何?她的身子,是否仍是那么虚弱?

“将军,告急文书,我国国都大梁被北齐所围!”参军满头汗水进来。
“什么?”庞涓大惊。早闻赵向齐求救,却一直没见齐之救兵,没想到齐却是采取围魏救赵之计,不知齐有何高人想出如此妙计?须知此次自已带兵,全是国内精锐之士,而大梁只是老弱残兵,十分空虚。真是攻己不备。
庞涓沉呤道:“齐是何人带兵?”参军回道:“是齐国大将田忌。”
田忌,齐之一代名将。
“即刻整军回国,救我大梁!”庞涓马上下令,参军领命而去。
庞涓挂念起了雁的安危。

魏兵退至桂陵一代,正遇齐军,庞涓无心恋战,大败而归。至此,赵邯郸之危已解。

(2)
最羡枕上鸳鸯绣,贪比翼,欲化孤魂下北斗。
 
天,阴沉沉的,时不时的,滴下几滴雨水。
“雁,此次大王又派我攻打韩国,不知何时,又能见你。”庞涓轻抚她的脸。
雁轻叹:“大丈夫立志天下,岂能为雁之儿女私情,而误心志?”
“可是,人生一世功名,终将入土而去。然感情之福,却是终身受用。”庞涓怜爱的看着她,轻轻地,在她耳边轻呤:“此次若能成就功名,已不枉此生,必当辞归乡里,与雁共享天伦之乐。”
雁闭上眼睛,静静的享受他的轻抚,忽又叹气:“不知膑,却又身在何方?”这始终是她的一块心病。
庞涓脸色稍变:“为了你,我与膑势如水火,虽早已消失,然不知是生是死?”
 
庞涓与孙膑,本是同学。孙膑是吴国大将孙武后代,手握祖传之《孙子兵法》,极有才能。魏王爱才,着庞涓请来孙膑,共事魏国。两人本是知已,夜同睡一塌,庞涓常执孙膑之手曰:“与君夜席而谈,互为师生,三生所幸也。”
然某日,两人在民间同遇奇女南雁,所谓窕窕淑女,君子好逑,两人均着迷于雁。
 
过份有才华的人,总是太显深沉。而孙膑,正是如此之人,虽心中喜欢南雁,然抱着“欲成大事,必有痛失”之铭,喜笑不流于形。而庞涓对雁一片真炽之心,终获雁之芳心。此后,孙膑心里失衡,认为自已本是齐人,又何以效命为魏?于是暗中与齐约定,待时机成熟,里应外合,一举灭魏,那么,自已就能以强权夺到南雁。
 
庞涓亦是聪明之人,察孙膑之脸色,揣其心理,终知内幕,因此进言魏王,称孙膑私通齐国,对魏不利。魏王十分恼怒,重办孙膑,在其脸上剌字,并剜掉了他的两块膝盖骨。然在一次齐使访问魏国之后,孙膑即消失不见。
 
从此,庞涓爱情上得到了雁之青眯。而事业上年青有为,为魏立下无数战功,深得魏王器重。
 
(3)
知已知彼,百战不贻;不知彼而知已,一战一胜;不知彼不知已,每战必败。
 
“将军,此次齐军救韩,又采旧策,攻我大魏!”参军又呈上紧急文书。
庞涓刚领军在对韩的战争中连获大胜,得此消息,几欲吐血:“此次齐又是田忌带兵?”
“是。”
庞涓低呤:“我曾与田忌有过一面之缘,虽其有大将之才,但用兵却能使我处处受制,其并非有如此之能。莫非有高人相助?”
即刻,魏军班师回国。
 
魏都大梁,已是遥遥可见。
“报将军,目前太子申已于城北集结兵力,约定将军于南夹击。”
“好,我们两路夹击,夺回都城!”庞涓挥手之下,大军前进。
 
都城大梁竟是一座空城。不知何时,齐兵已退。
同时庞涓发现了一件致命之事----家中,心爱的南雁已被齐军掳去!
  
“是孙膑,是他,是他!”庞涓恨恨地目视东北方向,那正是齐国位置。“调动所有兵力,我要追至齐国,灭了齐国!”庞涓发誓,他一定要杀掉孙膑,夺回心爱的雁。
太子申闻知,立刻来劝阻:“将军,今次刚夺回都城,父王之惊吓之症尚未痊愈,军心民心不稳,正值安定。如今既齐军已退,何须再追?”
庞涓急道:“太子有所不知,此次我回军相救,齐军不战而退,是畏我举国之军势。且两军交战,粮草为重,齐军此次退军,必与此有关。我们在本国内追击,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若不追兵杀之,难消国都被破之辱。”
“可是。。。未免太过急燥。我知将军为一女子,实是不该。女子本是寻欢之物,举手要得,将军何必执着于一女呢?”太子申提醒庞涓。
庞涓冷哼一声,大叫:“参军何在?拿我令牌,调动兵力,随后追杀齐军!”参军领命而去。
庞涓随后出外跨步上马,太子申在后叫道:“将军此次犯了行军大忌,三思啊!”庞涓回身拱手道:“太子殿下见谅,此次庞涓若不能夺回心爱女子,杀败齐军血恨,庞涓必当自刎于大王与太子面前谢罪!”
大军开动。
  
“将军,我们在城门东北方向,发现齐军曾扎营之处。”前军回报。
庞涓亲自巡视之下,发现齐军盘营很大,心中一动,道:“数数灶炉数量。”
不久,军校报告:“吃饭灶炉,够十万人之用。”
“恩?此中虚实,齐军到底有多少人呢?”庞涓思索着。
 
第二日,追兵又发现齐军第二回扎营这守,再数灶炉,却只有五万之数。
“孙膑,无论你在玩什么,我奉陪到底!”庞涓挥手之间,魏兵齐步赶路。好一派兵强马壮之像,十分强盛。
庞涓若是平时,必定十分得意。他的部队,总是这么强大。可是此时,却是心急南雁之安危。
  
第三日,又现齐军所扎之营,却只有两万灶炉。
“孙膑,你怕了吗?总是在逃,为什么不出来和我正对正的较量一场呢?”庞涓焦急雁之安危,传令下去:“大军不得休息,只到追到齐兵为止!”
  
马陵。
已快至齐境。
  
天已黑,马陵道十分狭窄,路旁边都是障碍物,行军十分困难。但庞涓恨不得马上追上齐军,与孙膑死决一场,以夺回心爱的雁。他相信,孙膑,永远只是他的手下败将!
“将军,前面的路已堵死。”将士回报,一脸疲态。连日追袭,手下的军士,已是疲劳过度。
“哦?”庞涓亲自拿过火把,纵马上前,发现旁边树木已被伐,而当中最大一棵树,仍立在那儿,凑近一看,树上却写了八个大字:“庞涓死于此大树下。”
汗,从庞涓脸上流下。
 
(4)
霁月秋云难负,孤星暮雨空临,万里悲号千雁落。
  
月光,已隐入黑云之中。
立刻,四处火光闪起,齐军从两边齐出,万箭射出,魏军死伤惨重。
孙膑,终于出现了。但见他坐在木椅上,仇恨的眼光,看着庞涓。
“庞涓,我们总该有了结的一天,这次,你输了。”孙膑嘲讽道。火光下,他脸上的那个剌字十分闪眼,显得狰狞可怕。还有他那残废的双脚,这一切都拜庞涓所赐!
“哼,此生得到雁之所垂青,我庞涓已是死而无憾!”庞涓傲然而立。此时,他已是孤身一人。
孙膑阴阴一笑,一挥手,两军士押着雁出现了。
 
“雁,你还好吗?你瘦了。”庞涓傲然的态度立刻消失不见,一脸关切。
“妾身安危,何须将军如此关心?今日,却是妾之所过。”南雁冷静地看着庞涓,却掩饰不了眼光中的关切与伤心,果是奇女子。
“庞涓,你可知你最终败于我手,此生最大的缺陷是什么吗?”孙膑恨恨道。
“孙膑,我不如你卑鄙,拿女人来做筹码!”庞涓盯着孙膑双目。
“错。我告诉你,这个世界,谁最聪明,谁最无情,谁就是顶天立地之大丈夫。可叹你庞涓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明知穷寇若追必有诈,却为感情所意气用事,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孙膑很得意自已抓住了对手的弱点。
  
黑夜中,一阵冷风吹过,轻拂过庞涓之脸面,庞涓只觉一股凄惨之意,油然而生。此次自已是必死无疑,只是却因为自已,不但救不回雁,反而。。。

南雁突然转身跪在孙膑面前,轻泣道:“膑,若是此次能放过涓,妾愿为奴侍奉一生。”
孙膑哈哈一笑,看了看南雁,又抬首望着庞涓:“庞涓,若要活路,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一,跪在我面前,在我面前发誓,自愿将雁送于我为奴,二,我可以把雁归还于你,但是,你须得降于我齐国,为我大齐效力。”
庞涓惨然一笑:“齐与魏,本是誓不两立,若要我背国叛敌,若是要我用心爱的人换取我的生命,那你也太看不起我庞涓了!”
“好,既然死志已定,我也满足你。”孙膑一挥手,四方无数箭手瞄准了庞涓。
  
“雁,此生我最大的幸福,就是和你相遇,相知,相合。已是死而无憾。”庞涓定定的望向南雁,叹道:“可惜我最终仍是为功利所累,无法偕老终生。。。”大叫一声,拔出长剑,欲自刎而死!
箭手们随后反应,无数箭射向庞涓。剑,咣的一声,掉在地上。庞涓静静地,立在那儿,一动不动,浑身插满利箭。双目,却仍是睁着,看着南雁。
南雁一声惨叫,站起身来,瞬雷不及掩耳之速,从孙膑旁一卫士身上抽出长剑,向孙膑剌去。
孙膑旁边其他卫士反应倒快,齐齐出剑抵住,顿时,无数的剑剌入了南雁的身体。血,四散溅出,一股热血,溅到孙膑脸上。
南雁的身体,缓缓倒了下去。
 
“可叹,可悲。悲的是,在这个世界,女人,只是男人泄欲工具,可是男人却愿为了这女人而情乱意迷,牺牲一切。叹的是,我孙膑数年来处心积虑想着报仇,却是换来对方如此愚蠢的结局。”孙膑盯着这两人尸身,想了想,宣布道:“将其两人合之厚葬,以显我大齐之德。”
孙膑觉得完全没有这种报仇后的快感,反而,心中有股失落。
 
黑云中的月,再度移出云端,银色的月光,照在孙膑那没有表情的脸上,那道剌字,格外耀眼。也不知,他的内心,在想些什么。


由文学引发的“伪道学”之思
曾经,性在文学中,是最值得争议的问题。有人说,这是黄色;有人说,这是艺术。

曾经在一个论坛看到一篇很好的帖子--------
“祭:中年人婚外恋的年轻牺牲品”
看完后,有一种共鸣的感觉,准备推荐给一位朋友。可是,就在朋友上线时,那篇贴子不见了,被删了。。。

当时我不知版主以何理由删掉这样一篇发自肺腑,用心去完成的文章。难道仅仅因为文章中有“做爱”二字,或者文章中涉及“性”?

我感概。

一直以来,中国人总是非常传统的认为:以“做爱”或者“性”修饰文中内容的是哗众取宠的噱头。
或许,是担心文章中表现出不健康的性取向。或许,是怕有伤中华风化,可是,不知作为口口声声称着爱好文学的我们,是否真正的体会了作者的心呢?

“当你在夜深里和他做爱,你可知道,在你不在的日子,是我代替你用身体,用心,用情去抚慰和满足这个男人。所以,他也是我的,我从来坚信,他是我的男人。”

“天啊,这个时候,这个男人还要认为女人们是迷恋他的身体,不能没有性 爱。我觉得他的话,侮辱了你这个我不曾接触的女人,也侮辱了所有的女人的心。我不知道你是怎样的女人,我只知道,我不会接受没有爱的性,所以,我至今只有他一个男人。”

以上是我举的例子,是一位作为第三者的女人与那个男人的元配妻子的心灵对话。不知各位有何感想?这样的文字,有丝毫诲淫诲盗的意思吗?
我不是女人,我也不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但是,我想作为每一个女人或男人来讲,看了这段文字,心里是否会有共震呢?
或许,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认为吧。
所以,这引起了争议。

我想起了过去人们对性的隐讳,视“性”为洪水猛兽。难道人们从不不尽“人道”或者对“性”深恶痛绝?
我想起了街上那如雨后春笋般涌出的各种性用品专店,若是在五年前,这是令人无法想像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不得不需要它的存在。但是在需要它存在的同时,却不得不偷偷摸摸的走进去,好像见不得人似的。后来又有新闻,继广东某高校后,全国几个大城市先后推出街上投币销售避孕套的设备。曾经,在各大媒体中引起争议,似乎,这是为害羞的人奉上的礼物,但我却不得不觉得是一种悲哀。

我曾经讲述过这样一个故事:禅师抱着一个弱女子过河,到岸上后禅师放下女子离开了。跟着禅师的小和尚却一路上耿耿于怀,始终叨念着禅师抱着一个女子。难道,每个为此争论的人是以小和尚始终放不下那个女子的心态对待“性”吗?

难怪难怪,中华文明五千年,封建社会占了两千年,不知那过去奉为正统的儒家学道是否仍残存在现代人的脑中,也不知这是否为伪道学?


证据意识
相信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有些时候即使你有理,但是因为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往往会面临一个败诉的结果。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就曾在《良心不如证据》一文中举过一个例子:“某人要开个饭馆儿,手头儿上钱不够,跟朋友借了两万。那位朋友当时也想让他给写个借条什么的,但是没好意思。结果他的饭馆儿效益不好,过了两年,关张了。朋友找他要钱。他不认帐,楞说没借过。真把朋友气糟了。可是朋友手头儿什么证据都没有,找法院也没用,只好吃了个哑巴亏。类似的事情,屡见不鲜。有人说这都是让钱给闹腾的。也有人大骂“世风日下”。然而,说也好,骂也好,人们还得面对现实。那位朋友就总结出一条经验,人们在这种事情上不能依靠良心,得依靠证据。一言以蔽之,良心不如证据管用! ”

依靠证据,首先得有证据意识。这就是说,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对证据的作用和价值应该处于一种觉醒和知晓的心理状态。然而由于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咱们中国人的证据意识是很淡薄的。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人们缺乏在社会交往中主动收集证据的意识,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缺乏证据准备;第二,人们缺乏在经济活动中认真保管证据的习惯,等到出现纠纷时后悔莫及;第三,人们缺乏在遇到纠纷时积极运用证据的心理,只知道千方百计托人情、找关系,结果常常是弄巧成拙或者得不偿失。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的滞后,法律上存在许多漏洞或不足之处,其中就有关于证据的部分。这儿分开说之。

什么叫不足之处?即是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然法律部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从而没有有力执行,导致当事人在官司上的吃亏。以例说明:一老太太坐车时因有人横穿马路车子突然急刹车, 老太太摔了一跤,结果腰椎骨折,找司机索赔。司机也爽快,未想赔过之后老太太即其家人隔三五天就来要钱,似乎那伤永远不好了。司机觉得奇怪,找老太借来她自己拍的X光片拿到省专家那儿一会诊,结论是陈旧性骨折。老太太是在多年前骨折过,腰伤是以前的旧伤,并不是最近的新伤。司机觉得自己被欺骗、被敲诈了,从金钱到情感。而老太一再强调腰伤就是这次摔的。她又到医院重新检查,检查结果果然是新鲜伤。两份不同的检查结果,双方告上了法院。在法庭上,他们的辩论自然异常激烈。因为他们各自手中都有不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一个坚持说是新鲜伤,一个坚持说是陈旧伤。法官在耐心听完他们的陈述和辩论之后,问双方愿不愿调解。双方都不愿意,那么结果呢?奇怪的判决产生了:法官当庭宣判,一驳回原告车主的所有诉讼请求,二驳回反诉方徐老太的所有反诉请求,现在闭庭。这是一个什么判决呢,双方全都被驳回诉讼请求,难道双方都败诉了吗?

法院的法官解释当时判决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原来依据证据规则为提高办案效率,法院不再替当事人取证。而在此案中,原告车主自己提供的陈旧伤的证据,与被告老太太自己提供的新鲜伤证据同属于书证,不存在一方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的情况。因此不能确定徐老太的伤是新鲜伤还是陈旧伤。这就是法院全部驳回了双方诉求的原因。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这个规定的精神,改变了我们过去以往的是由法院主动在这样证据冲突、证据不明的情况下主动去举证这样一个做法。那么改革成为由双方当事人来申请,由法院再重新做一个鉴定。这里边的问题就在于当事人一定要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话,法院不会主动地替你去做这个鉴定。

那么,到底是新鲜伤还是陈旧伤,仍是不得而之,双方都想搞清楚这事。等他们知道可以申请法院做一个权威医学鉴定的规定时,早已超出了规定期限--举证期限界满的前10日。这样案子这么拖下去,法院负有不可推掉的责任------最高法院在做出证据的司法解释的同时,特别强调了法院应该充分行使它的一种叫做释明义务或者叫阐明义务。也就是说必须得充分地告知当事人,是当事人完全地确切地理解了你所告知的法律的后果。所以在本案中,我们很难得到一个确切的印象,是不是当事人充分理解了,甚至我们也不能得知法院是不是真正履行了这样一个告知或者释明的义务。

那么漏洞之处呢?这个例子很简单,就拿我们平时上网来讲吧,突然系统被黑客侵入了。怎么办?这儿我们首先要搞清楚,黑客侵入系统到底犯不犯罪。在我们国家1997年颁布的新的《刑法》里边,有285条 286条 287条 分别规定了计算机犯罪的一些内容。其中286条就规定,未经允许非法进入国家事物尖端科技和国防领域的计算机系统的,这属于非法侵入的犯罪。286条指的就是进入人家的系统,把系统破坏了,更改了系统的功能,修改了系统里的数据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这叫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然而,像285条非法侵入罪,它主要是指的在这个现在的《刑法》里边规定是国家事物、尖端科技和这个国防系统。事实上我们国家重要的经济系统也非常重要,侵入到那里边按说也应该要予以处罚。但是现在在这个条款里没有。第二现在它的量刑还要调整,现在的量刑最高非法侵入罪只有3年,而现在黑客这种攻击这种非法侵入大部分是跨国界的比较多。而我们在国际引渡这个条约里边一般判处3年以下的是不予引渡。所以这样一来,如果我们在案件当中发现黑客或者攻击者是来自国外的话,我们都无法来运用这种引渡条约。

由此,我们也联系到这方面关于证据规定的漏洞。《刑事诉讼法》方面,我们国家现在的证据只有7种。这里边不包括电子证据,就是说现在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还没有在《刑事诉讼法》上予以确定。 那么也就是说,当你家里电脑的系统被黑客侵入并被破坏时,在法律上你无能为力,哪怕是你知道黑客的真实身份,也无法举证。

随着中国的入世,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应的,也要提高法律意识,要学法懂法,以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也保护自己。与此同时,对我们的司法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很多的要素, 如同我前面提到的证据,一个小小的证据却大有文章,然往往被人们所忽视。由此可见, 整个公民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立法的这种健全和完善,司法人员工作的责任感、规范性等等都会影响整个法律工作的质量,影响到法制建设的进程。


诙谐系列之网盟熟友糗事辑
木子青:
大一的时候,班上选班委,此君刚好头天晚上通宵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班主任说:“愿意当班长的请举手。”大家想必也清楚,到了大学,谁吃了饭没事做愿意当班干部?结果五分钟后,都没有人举手。这时,子青兄尿急,睡梦中醒来,无辜地举手要请假上厕所。老师不明其状,见了,随即冲他温和笑道:“就是你了。”

一次,子青兄南下广东,去服装城给他表妹买衣服。进了女式专卖店。老板是两个女的,一起走过来,冲他叽哩哇啦的一通鸟语,子青兄听不懂,以为是说“欢迎光临,任君挑选”,想想:嘿,还蛮有礼貌的。于是冲她们笑了笑,继续挑衣服。那两个老板急了,又是一通鸟语,我们的子青兄以为老板还在说热情话,又想:恩,广东到底不同。又冲她们笑了一笑。两老板这下更急,大堆鸟语冲口而出。子青细想,有点不对劲,于是笑道:“我听不懂你们的话,请说国语,OK?”一个女的一字一句道:“先生,对不起,这儿没有适合您的衣服。”

还是在广东。有天子青在街上闲逛,见一阿婆摆地摊卖电话本,一看之下,挺精致的,于是问:“阿婆,多少钱一本?”阿婆张开了没牙的嘴:“一块。”挺便宜的,于是子青给了一块钱,拿了电话本转身就走。阿婆可不干了,追上来:“你还没给钱呢!”子青奇怪了:“我刚刚明明给了你一块钱啊,瞧,你手上还拿着呢!”阿婆急了,干碥的嘴唇急烈的拌动:“你只给了呀块,还要给呀块。你年轻人怎么欺负呀个老太婆。”这时子青才反应过来,原来广东二叫做一,而一呢,就叫做呀.“哎呀”一声,又给了一块钱,灰溜溜的闪了。

红盒子:
这位小姐在读书的时候,有一次老师打发她去扫操场。也不知是工作态度问题还是因为刚刚失恋,扫操场的时候一点也不专心,匆匆扫过后,拿着扫把和撮箕匆匆奔上教学楼,把这些工具往教室讲台后面一放,抬头一看,讲台上一老师定定的看着她,嘴张大了半天,而台下数十双眼睛也是一动不动的看着她。红盒子奇怪了,再细看四周,“哎呀”一声大叫,你猜怎的?原来走错教学楼走错教室了!红盒子倒也反应快,马上从讲台后面扛起扫把和撮箕,嘴里“嘿嘿”地喘着气,闪人了。

beaular:
这位MM的糗事发生在小时候。想信八九年中国发生的学生运动,在坐的各位还有印象,那时不少大学生在天安门纵火,烧死了不少武警。那时我们的这位小MM还是拖着长长鼻涕的年龄。那时的电视是没有摇控的,开关在电视机上,小MM吃过晚饭后,嘴也没有擦,跑过去打开电视。小MM离电视的距离只有半米,电视一亮,妈呀,乖乖不得了,电视上就出现了那两个被烧成一团的警察的大大大大大特写!吓得小MM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大哭:“哇,烧得像蛤蟆一样,好可怕!”从此以后,小MM有整整三年不敢去开电视,直到有了摇控器。。。

雪克煞:
那天,雪克煞和风雨欻至以及风雨的马子到一个网友家里去。那天天公不作美,正好下雨,雪克煞裤脚都湿了。进门时候就把裤脚挽起来了。也许是那位网友是一位漂亮MM,雪克煞兄聊得太投入,后来出来的时候,忘了把裤脚褪下去,因为里面穿着一条保暖裤,所以没感觉,但是那保暧裤的下半截就直条条的露在外面,这个样子一直保持大街上。因为裤脚都挽得到了膝盖,街上的来来往往人群很快就注意到了,都看着雪克煞笑,雪克煞也搞不清什么事,注意到关注的眼光中不乏漂亮MM,心想:莫非嫌俺长得太帅?不由得意的摸了摸那几天没洗的头发,十分得意。最后风雨他们也注意到了,看见了捧腹大笑。雪克煞这才注意到,“妈呀”一声。。。。。。

kkksky:
我估计此君当时正和MM约会,为了讨好MM,出去买冰激凌。此君倒也是急性子,回来的时候跑得太快,可能是踩到了香蕉皮还是什么的,脚下一滑,“呀”的一声,人就向前倒去,“啪”的一声,嗯,不对劲,头撞到什么东西了,软绵绵的?抬头一看,一个丰满的臀部正对着他的头,而那漂亮而又散发着雾气的冰激凌,正扎扎实实的贴在那丰满的臀部上面了,站起身来细看,哈哈,竟是一位美女!!这下,可糗到家了。。。。。。

简单的幸福:
此君文采不错,脑子也聪明,棋艺也颇为了得。有一天,他正在网上下棋,在QQ上和飘吹起自已棋艺如何了得,那飘自然无比崇拜,与他聊得十分投入。简单兄情乱意迷之下,方寸大乱,十分之内下了三局快棋,大败而归。这时飘的话过来了:“下得怎么样了?”简单兄回道:“哼哼,没事,三连胜。”

光线:
我估计此人与诺贝尔有亲戚关系,并且与萨达姆有联系。他在初中时,可能是成绩太好,对化学研究颇深,对研究炸药非常有兴趣。有一天,实在忍不住了,决定试做炸药,他要做中国的诺贝尔!。。。。。。实验确实成功了,炸弹成功爆炸,恩,怎么有人哭?哦,原来是光线兄因为实在太投入,没做任何安全措施,导致自已挂彩了。

Ihcaaa:
有一天,一伙朋友聚会(最近看了一部片子,女主人公生日派对的时候成了性交会,也不知他是不是),玩猜十五二十的游戏,一人出一只手,谁喊中了谁就要被罚。一不小心,玉猫受罚,这下他糗大了,大伙叫他去调戏女服务员。。。(大伙有权保持沉默)。。。
但见玉猫款款走到服务员面前,做了一个很酷的动作,点燃一支烟,一口雾向服务员喷去,抛个眼神,柔声道:“亲爱的,今晚月色真好,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喝一杯?”众人大笑,女服务员尖叫一声,丢下东西,转身就跑。

小舍:
虽然此前我同学银色沸点爆了不少我的糗料,但前面说了那么多网友的糗事,这儿我不自已说几件就对不住大家了,唉~大家想必也知道,我不擅唱歌,或者说根本不会唱歌。记得高中时,是班上活跃分子,经常组织班会。有一次,我站在讲台上,全班起哄:“主持人怎么说也要唱一首歌!”我说:“我不会。”大家不依:“别谦虚,一定要唱。”愣了半天,见大家耐心等得没了,没法子,硬着头皮唱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唱到半路上,卡壳了。你道怎的?哈,我忘记歌词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请我唱歌。因为我唱得难听事小,大家受折磨事大。

大学的时候,一段时间玩网络游戏《传奇》太投入。游戏中最令人喜爱的是金条和高级装备。有一次我请假回家,当时天冷,学校里没有耐寒的衣服,所以回家拿。家里人问我:“怎么回来了?”我想也没想,抬头道:“我回来拿装备和金条的。”

香香(偶自己加):前天染发,浅铜色的效果没出来,沮丧之极,发短信给好朋友报知。他回信说:你理发了吗?太好了!马上把你的头扫进电脑传过来给我看!香香一时生气,说:“头怎么扫?”“你就把头伸在扫描仪那里,放到最大倍率,就可以扫进来,前几天我还试过!”“算了吧!几天后你就可以看到了,还扫什么?”谁知道那位开心地说:“哈哈!你还真以为头可以扫描的?笨!笨笨!笨笨笨!”香香本来就在生气,更不能忍受别人说她笨了,回话:“谁再相信你才笨!不和你说了!晚安!”


现实系列之感叹现实
“你知道你错在哪吗?”他一把把我瘦弱的身体甩到床上,又压了上来,一手揪住我的衣领,恨恨地瞪着我。
我不解的摇头。我相信我的表情是很无辜的。
“你居然泡我大哥的马子!你找死了!”他的声音很大,似乎是想让躲在门外看热闹的同学知道,他是讲义气的人。原来,他之所以把我拖到寝室,只是想教训一下他大哥的情敌--我。
我当时并不畏惧,一把打开他的手,大声道:“你大哥喜欢周艳梅关我什么事?他能追到算他本事,拿我来教训,算什么好汉,活该追不到!”
我所说的周艳梅,自然是他口中所谓的“大哥的马子”,也是我班的班花。我与她的关系,确实挺好。
他一下子呆了,然后又瞪了我一眼,说了声:“算了,今天算你走运,走。”若是平时,他会说滚,或许是因为我是城市孩子的缘故,他不敢怎么做。
我十分狼狈的逃回教室,迎面撞上周艳梅。“他们找你什么事?”她一脸茫然的望着我。
“没什么。”我冷冷地说了一句,径直走回教室。哼,愚蠢的女人,别人因为你而来教训我这个所谓的情敌,你居然躲在一边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我永远记住了那个为大哥教训我的人的名字--周恩义。

我忘了交待一句。这是我的初中生活。父亲说,城里孩子,应该吃苦。于是,就把我送到乡下来读初中。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睡在那拥挤的平房里,四张床,八张铺,每张铺上睡两个人。这所谓的寝室,是没有玻璃的,只有天窗。夏天,蚊虫做伴,即使是洗澡,也是在寝室里,所以,地上总是堆着厚厚的积水,深夜,你会发现有蛤蟆在床底下欢叫,偶而,一条四脚蛇从你脚边滑过,那种凉爽的感觉,却令人产生惧意;冬天,雪花从窗外飘进,我也不计效乡下孩子身上的异味,几个人把床拼在一起,挤着取暧,虽然仍是寒冷,那种寒风呼吼着吹过耳边的感觉,那种因房顶漏水打伞睡觉的感觉,我一世也忘不了。
即使如此,我也熬过来了。而且,我仍是保持着城市孩子的那种矜持,那种气质。虽然学校的菜总是没有油没有营养,但我总是吃着那种相对最好的,最贵的菜。偶而,当家人来看我时,我啃着那香喷喷的鸡腿,却分明注意到身旁同学那注视着我的眼神--羡慕中带有一种嫉妒。
我,永远是存在争议,永远处在风口浪尖。

“嘿,街痞子,我告诉你,你没有什么好炫耀的。有钱么!”一个平时很喜欢出卖自已丑相博取众人一笑的男生突然在课休时如此对我说。是的,我相对有钱,所以,总是能得到某些人,特别是女生的青眯。
“你能不能收回你的话?”我看着他。那个时候的我,桀骜不驯,身上总是带有一种戾气,也因此常得罪人。毕竟是青春发育期,人生观认识不全,所以很多事很多思想都很幼稚。
他有意跟我抬杠:“就叫你街痞子,你怎么着?”
我一哆嗦,终于,一句忍了很久的话冲口而出:“乡巴佬,你不要太欺人太甚!”
其实,我一直很小心的跟他们相处,我从没有鄙视过他们。因为,我热爱在乡下的生活,我喜欢游泳,我喜欢钓鱼,我喜欢我在乡下的外公。可是,他们不明白,他们清楚地听到我在教室里大叫了一声“乡巴佬”。
从此,我生活在众多的厌恶眼光中,过着孤独的生活。
所幸的是,初中很快毕业,我终于逃离了这种孤独。

高中,大学。我的专业是法律。
法律,使我学会了很多东西。现实,公正,严肃,灌输着我的头脑。特别在那种近乎苛刻的家教下,我几乎麻木。而我内心,却不甘心,渴望真挚的感情。
而初中的那段生活,一直在我梦中出现。我总是后悔,如果当时大家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话,或许那是一段快乐的中学生活。很纯很纯的。。。
可惜,时光总是不能倒流,人们总是在失去美好后,才后悔。

大二那年寒假,我在法院实习。
刑庭的几位庭长和书记员都跟我很熟,一是因为父亲的关系,二是因为我每次放假都在这儿实习。一位平时最照顾我的姐姐,帮我借了一套制服,说:“明天开公审大会,还要枪决死刑犯。缺人手,你跟我们一起去压犯人。”
我想起了古时一句话:秋后处斩。

第二天,下着蒙蒙阴雨。哦,老天爷也在流泪。
我跟着法院的人,还有公安的人,一起去看守所提了犯人出来。可笑的是,一个死刑犯马上要被枪决了,而他的家人却不知道。他死之前最后的愿望是想见家人一眼,结果仓促之间,联系不到。哦,又是乡下的。犯了愚昧的错误后,以愚昧的方式告别人间。
我压的是一个抢劫犯。压上卡车,淋着雨,他站在前,我站在后,紧紧的握住绑他的绳。紧接着,数辆这样的车开动起来,在街上缓慢行驶。和古时一样,这叫游街。
紧张之余,我觉得我压的这位犯人的背影,有一种眼熟的感觉。

游完街后,我们在公审的地方后台里集合,紧张部署。
一阵匆忙的准备后,法院院长,刑庭庭长,分别上台发言。紧接着,犯人一个一个被压上来。就在轮到我压的这位犯人,就在我转身看到他胸口的六个大字“抢劫犯周恩义”,就在我听到扩音器里宣读他的籍贯时,我呆住了。
我望着他,他望着我。两个人的眼神,就这样凝固了。
啊,你就是我初中的那位同学吗?我心中在强烈的问他。
是的,是我。从他注视的眼神中,我看到了答案。
人生,太多巧遇,太多机缘。我宁愿不要这份巧遇,这份机缘。
在我亲自压着他上台的那一瞬间,我不知我的心中是什么样的感觉。很杂。

后来,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我。当时我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父亲说,你怎么上台一点活力也没有?我苦笑摇头。
这就是生活。若干年后,天各一方,却因为背景不同,思想不同,走着各自不同的路,却无间中,会相撞到一起。多少无奈。
怀念那种纯纯的校园生活。也不知若干年后,我又是何种心境,何种处境?


现实系列--绝症之思
我静静的躺在床上。是的,医生刚刚查出,我的病,是白血病。
也就是血癌。癌,多么可怕的字眼。
但在我眼中,却是多么的亲切。

至少,我不用再面对学习与就业的压力,我可以轻轻松松地躺在床上,看我最喜爱看的书,看我最喜爱看的节目。
至少,我不用再去感受人们冷漠的眼光,我所谓的亲人,朋友,同学,会满怀着感情地来看我,来照顾我,虽然我知道他们的同情是建立在我生病的基础上。
但这还不是我想要的。

不,我要出院!我知道我生命,只有几年。我比你们幸运,因为我知道我的寿命还有多久,这样,我可以在这短短几年内,去完成我曾想追求却又有心无力追求不到的梦想。

我的梦想是什么?
童年时,我的梦想是能自由自在的玩,特别是电子游戏。可惜,严父阻止了我。
初中时,我的梦想是成为像鸟山明一样的漫画家。可惜,在学习压力下,我没有坚持画下去。
高中时,我想成为足球明星。可惜,不切实际。
毕业后,我想选择中文专业,成为作家。可惜,梦想成空。
大学里,我的梦想突然变多了--
我想拥有一位可爱的女朋友;
我想拥有自已的电脑和手机;
我想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我想拥有自已的房子和空间;
我想出国留学;
我想游遍世界;
我想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和一份美好的事业;
我想。。。。。。

在这几年有限的生命里,我非常快乐的,非常努力的,去实现我的梦想。因为我知道生命有限,所以我快乐地去创造,没有任何压力的。
终于,我的梦想都实现了。
而我的生命,也快终止了。
不,我还有最后一个梦想,因为弥留这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既然在清楚自已生命有限的情况下懂得去把握,去实现,为何当我健康的时候,却不懂得珍惜呢?
是的,我最后一个梦想就是--
我想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述“文人”现像[原创]
一直以来,自已不敢标榜为文人,因为我走的,并不是纯文学的套路,充其量,只是通俗的套路。当然,既然爱好文学,在很多论坛都混过,也确实接触过不少高手,特别是散文诗歌一类的,我对此一直不感兴趣,也没有研究,所以别人的水平怎么样,我不敢妄评,因为我看不懂。这儿,就引申到一些关于文人的争论。

所谓文人,在大家的印象中,似乎极为迂腐,文章写得好,但在现实中却并不怎么会做人,所谓文人都一副“臭”脾气。臭在何处?

首先文人很狂,自信心爆棚,经常口出狂言。李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尼采在自传里的第一句就是:“我为什么这么聪明!”还有厚黑教主李宗吾,改了好几次名字,最后改为宗吾。意思就是说我只宗法我自己,什么孔孟韩非庄周子,全是狗屁。简直狂到了极点。

其次文人多嘴。他们从来管不住自己的嘴巴。而且为了表明自己学识丰富,大才磅礴,侃得多半还是暗礁四伏的国政大事。
在思想束缚最紧的魏晋时期,谁敢说一下国政便有掉头的危险。高压政策下,文人的嘴巴暂时被管住了。可是叫文人不去侃,犹如叫狗儿不吃屎(也难怪,大多数文章都是侃出来的嘛)于是,一种不着边际,玄之又玄的清谈便在这情况下流行起来。“玄学”便是从这时开始发展的。

前面还没有什么,最要命的是文人还喜欢辩论!内容从鸡毛蒜皮到国家大事,人物从升斗小民到国家元首,都要争辩出一个高低。
天赋一张利嘴,一支快笔,使他们在嘴巴上从来不肯稍落人后,笔头上始终爱讽刺挖苦。他们想到就说,看到就写;图得是眼前一时痛快,全然不顾长久利益。
说好就是铮铮傲骨,说坏就是不识时务。

所以文人有才,但总是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文人做不了官。明朝奸相严蒿就有诗曰“古来诗人难做官,皆因狂气胸中来;李杜文章光焰长,一个布衣半个官。”
文人一旦入仕,便不管官场上的那一套,他们目无余子,才大气粗,做官也要一步到位,要做就做大的。前面讲的严蒿当年以一手漂亮的青词(祭祀文)得宠皇帝,也算半个文人。但做官数年后,摸通了官司场门道,便再也写不出好作品。他曾自嘲说,做诗要狂,做官要忍。我忍得多了,除了尸居余气外,哪里还来什么诗气呢。
所幸的是,我并非文人,也并不是靠文吃饭。文学,只是我法律专业之余的爱好而已。

当然,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些,前面讲的是文人与凡人之间的差异,那文人与文人之间呢?

有句俗语说得颇为形象:“老婆是人家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自古以来,略能看点书弄弄笔的文人绝不认为自己的文章比别人次,只看见过损别人文章的文人,从未听说有人认为自己的文章不够水平,就算有,也大抵是为了谦虚而谦虚,并不会真的认为自己文不如人,所以就有了“文人相轻”的局面出现。

当然,我是一个直爽的人,我一直说自已很狂很傲,当然,我在朋友面前却不如此。因为朋友是建立在相互欣赏的基础上的。钻进了这个关于“文人”本性的课题,就查遍了不少资料。

“文人相轻”这种说法最早是由曹丕提出,曹丕在中国帝王的长廊里并没有任何显赫的地位,观察却颇为独道,诸如"女无美恶,入宫见妒,士无贤愚,入朝见嫉",及"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节,鲜能以名节自立","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等都是出其口,皆切中肯綮,发人所未发。

既然是文人相轻,其所轻者必然是文,就如同我所轻者,是忧郁的情感文学一样,所以《诗品》论文,不大提诗人做饭如何,人品如何,可是到后来,文人大概都承认了因审美趣味,每人都可以有所不同。可是相轻还是要相轻的,就只好轻他的人品,说别人“狂妄”、“颓放”,陆游因人说他“颓放”就干脆自号“放翁”。

曾经王朔骂金庸,引起了文坛轰动。可王朔自己也说自己是流氓,谁能相比?再往前,批琼瑶责三毛,大有逮着谁就拍谁之势。王朔此举,结果却让九十年代初兴起的“痞子文学”画了句号,一度洛阳纸贵的王朔文集从此束之高阁,无非是大家都已过了盲目崇拜的时期,从王朔行为中看到的,不是产生了一个大陆版李敖,而是一种典型的“文人相轻”,而王朔更非鲁迅,后者可以因与林语堂的骂战,让大家迟五十年才能重新来过欣赏林语堂。王朔怎麽骂,也只是吸引了当时大家的一些目光,而金庸的书照样拍电视拍电影,照样叫座,琼瑶三毛照样有人为她哭为她笑......

说到最后,我一直有感觉,就是文人,特别是认为自己文章好的人,都有严重的自恋情结,包括“才高八斗”的说法,都是自恋的表现。谢灵运曾曰:“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兵分一斗。”,其实是在夸自己,因为他自己占了剩下的两斗中的一斗,为自恋中的甚者;更有卑鄙的人写了一首打油诗夸自己的文章好,“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属吾乡,吾乡文章属舍弟,我弟请我改文章”,更是毫不犹豫给自己戴上“天上第一”的帽子。

所幸的是,我的“网盟第一”只是戏言,朋友们都没有说什么,十分捧场,图个高兴。但是对于这种自恋现像,我追到底,又查阅资料——1973年,美国科学史研究者莫顿用这句话概括了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作出的科学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那些未出名的科学家则不承认他们的成绩。”莫顿将这种社会心理现象命名为“马太效应”。之后,曹丕那句“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也演变成“文人相轻,中外亦然”。确实,古今而然,中外亦然。

这就不难解释,年轻人为何喜欢故作成熟,凭着一股年轻气盛,不服老人言,而老人又喜欢倚老卖老,意气指使等种种心理状况了。争论永远存在,但有心深入了解相轻之源的人,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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