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的玫瑰Ⅰ
A:
一位妻子这样问自已的丈夫:“假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遇到这样的问题,身为男人的你,如何回答?相信生活中常常遇到类似的问题。女人,总是在寻找一种安全感,譬如当你和她在谈恋爱时,她总是会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或是“你喜欢我什么?”虽然这样的问题你回答了无数次甚至已无话可答,而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无数次的询问,希望得到一种满足感。
而女人又往往喜欢追求浪漫的,幻想着琼瑶式的爱情,幻想着轰轰烈烈的爱情。于是,就出现了上述那个问题。试想之下,自已的爱人,爬上悬崖,为自已摘一朵美丽的花,是多么浪漫的事。
首先,我觉得这个问题太不尊重男人。当然,妻子期待的回答,当然是丈夫跟她说:“我会为了你喜欢的这朵花,而不要性命摘给你。”于是妻子就一脸满足感。说是不尊重,实际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丈夫的生命似乎不如一朵喜欢的花重要。
其次,有句话说得好,女人是自私的,同时也是需要男人疼爱的。既然这位妻子会如此不尊重地问丈夫这个傻问题,那丈夫也只能包容,也可以巧妙回答。
这位丈夫回答得好:“老婆,我不会去摘。因为,我坚信没有一朵花,能像你的面孔那么美丽,所以,我舍不得为摘朵花而死掉就此离开了你。”
多么精彩的回答,妻子立时沉浸在无比的幸福当中。
突然觉得这又是一大讽刺。这不就是花言巧语吗?女人总是说男人只会说花言巧语,不够诚实,而男人为什么又偏偏爱说花言巧语来哄女人呢?是男人的天性还是女人的需要?
B:
一对情侣分手了。是男方主动提出来的,他说,他受不了她的压力,她的爱让他感到太沉重,一点自由也没有,使他没有呼吸的空间。于是,她博得了人们的同情,她含着泪述说着她为他付出的种种,凡询问她的人,她总是说那个男人对她如何如何的薄情。于是人们开始指责那个男人,说他欺骗了她,说他滥情。指责他的人中,包括他的很多朋友--他的朋友,都选择相信她而不是相信他,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影响,越来越大。于是,很多朋友离开了他,他也因为作风问题被上司开除。他一直没有说什么,其实他也可以告诉别人那个女人的“滥情”史,他也可以说那个女人的种种不足,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女人为什么天生需要呵护,天生就喜欢寻找安全感呢?我想,多半是因为对男人的一种天生的不信任。举个例子说,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你看到一对情侣在吵架,看着男人那扬动的拳头以及愤怒的表情,再看着女人那柔弱的身子以及委屈的表情,你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这个男人欺负这个女人了。
社会上虽然口口声声喊着“男女平等”,而实际上,潜意识里,女人一开始,就把自已摆在了弱者的地位上,而人们也是这样看待女人。虽然内心不愿承认。
于是,有人常说,作为男人,就要负责。那么作为女人呢?应该怎么样?
C:
是的,男人是天生不值得轻易相信的。而女人,则把对男人的考验当成了一门必修的功课。但如果太过份的话,则效果相反。
一个男孩,向一位女孩求爱。女孩很矜持,站在楼上,透着窗户看着楼下的男孩。男孩单腿跪着,手里捧着花,说是一定要跪到女孩下楼接受鲜花为止。
一个晚上过去了。清晨,女孩起床时发现男孩还捧着鲜花在楼下跪着,一动不动。她终于感动了,于是她飞快地下楼,走到男孩面前,要接过男孩手中的鲜花。
男孩冷冷地站起身来,将鲜花甩到一边,转身走了,不顾她在后面大喊大叫。为什么当爱情来临时,男孩却选择离开呢?
这个问题,我不知女人们是否会理解。女人们总是说,男人一点也不理解自已的内心,真不体贴,或是说,男人们一点也不柔情,总是伤自已的心。其实,男人一直在默默付出,女人是否有过珍惜?反过来,如果女人让男人伤心了,才是真的可怕啊,可是女人清楚这伤害的可怕性吗?男人的心事,又有人愿意了解吗?
D:
曾注意过,女人们写东西,喜欢写忧郁的情感,而内容,大多是与伤心往事有关。总是说,我受了伤害,我的伤口不可能马上好,我学会了谨慎,我不会再轻易地接受一份感情。
是的,谨慎没有错,但对感情的悲观以致忧郁,却不是好事。过去的伤心往事,若总是沉迷于其中,才是最大的不幸。
某人在他23岁时被人陷害,在牢房里呆了9年。后来冤案告破,他终于走出了监狱。出狱后,他开始了常年如一日的控诉,咒骂:“我真不幸,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竟受到冤枉,在监狱里度过本应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那些陷害我的人,即使将他千刀万剐也难解我心头之恨!”
在贫病交加中,他终于卧床不起。弥留之际,牧师来到他的床边:“您因受冤屈在监牢里呆了多少年?离开监狱后又生活了多少年?”
他气愤地将数字告诉了牧师。
牧师长叹一口气:“可怜的人,您真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对您的不幸,我感到万分同情和悲痛!但别人陷害囚禁您9年,而当您走出监牢本应获取永久自由时,您却用心底的仇恨,抱怨,诅咒囚禁了自已整整41年!”
OK,“广而告之”栏目之后,进入正题。以下是新写的一篇小说,写得比较另类。感觉没写好,以后还要大幅度的修改一下,先发出来再说。
《血染的玫瑰》
(一)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却又十分害羞,我的羞耻来源于对自身无能的判断,另一方面,当我看到周围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却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烧,形如斗犬,只要听到他们说话便要出口驳斥而不问就里,而出口说完之际,我又总是感一后悔,总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头脑混乱,自相矛盾。
“票数77比12,静云当选为校学校会主席。”扩音器里话音刚落,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谁也没有想到,我会击败赵德而当选,但我的当选,却又是我意料中的事。
“恭喜你,静云。”散会时,赵德出现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看上去他的表情并不是很自然,却又很有风度,毕竟谁也想为到,高大帅气,同时又比较有才华的赵德,会输给我。
赵德帅吗?我不这样认为。现在的人们,看所谓的帅哥,并不是他的脸长得怎么样,而是在于其身材是否高。正所谓“男无美丑”,于是高或不高就成了决定帅与不帅的关健。
我冷笑着,跟他握了握手,意味深长道:“帅哥谦让了。”
阿福,阿作,胖子等三个兄弟在会场出口处等我,见我出来了,都奔过来向我拥抱,阿福那小子倒也机敏,马上给我装上一根烟点燃。我吐了一口烟,淡淡道:“呆会,在随缘居酒楼,我请客!嗯,这几天,辛苦大家了。”
说到辛苦,兄弟们确实辛苦。为了竞选成功,这段时间我发动所有朋友,在各个系向有投票权的干事们比较“委婉”地散布谣言,称是赵德此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有行贿老师之嫌,且作风不正,经常玩弄女生,同时,又说了我当选主席话对众人的种种好处。于是,人气就自然站到了我这一边。
我是一个很狂妄的人,却不是一个狂得失去理智的人。对于我来说,整个人生舞台,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勾心斗勒的政治场合,为了达到我所追求的东西,无论大小,都要不惜一切手段。因此,首先要学会拉拢人心;其次,就是要有智商,会制造手段的智商。
拉拢人心之道,就要在于自已本身有能力让大家服己。我做到了,不止是身边的这些兄弟服我,是我的好搭档,整个学校的人,也都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的优秀。
而我的优秀,则体现在我爱好广泛的基础上——大一便担任校足球队队长,同时多篇文学作品在各报刊上发表;大二考得律师证,在法律系引起轰动,同时担任校报主编一职;大三得以入党,并成功竞选得校学生会主席一职。
很显然,这次竞选的成功,表明我理念的成功。
(二)
“干杯!”觥筹交触的声音,大家将酒一饮而尽。
“嗯,阿福身边的女生,是否要介绍大家都认识一下呢?”我注意到阿福身边居然坐了一个女生,真是没有想到。毕竟阿福在我们印象中是一个非常老实的人物,而且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女朋友。
阿福还没来得及说话,胖子就嚷了起来:“不行,我们静云哥都没有女朋友,死阿福怎么能抢风头呢!罚酒,罚酒!”
“呃,不是了,她不是我女朋友,她是我表妹来着……也是我们学校艺术系的,非要跟来,说是……”阿福慌忙摆着手,他身边的那女生倒也大方,站起身来道:“切,我原是想跟来见识一下我们学校著名的静云主席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原来不过如此嘛!一点也不帅!”
所有的人都瞪着她,她睁大眼睛看了看众人,“嗯”了一声:“我说错了吗?”
一来就破坏气氛,我有点近乎恼怒的看着她,却又仔细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着一个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以及纤瘦的身材。
“你是阿福的妹妹?大一吗?”我看着她。在我的眼中,我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就是她这个样子。
她点点头,我向她招了招手:“来,坐过来,坐我身边。阿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了。”坐在我身边的阿作很识趣,马上腾出一个空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坐到了我身边。
“霸道的家伙。想做本姑娘的哥,可没这么容易哦。”她带着坏笑看着我,我一愣,看了看大家。阿作说话了:“你这姑娘伢,倒也不明就理了,好多女孩想和静云哥拉关系都拉不上呢!”她冷哼一声:“那可不一定,谁知道是不是名不虚传呢!你不是自诩为本校最聪明的人吗?那我考考你,你没答错,我就饶了你,认你做哥。”
我哈哈一笑:“小家伙,你倒是考考看。”
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你先把‘老鼠’快速念十遍,然后将‘鼠老’念十遍,快!”我心中暗笑,便照着她的话做了。待念完后,她马上问道:“猫最怕什么?马上回答!”
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心中觉得好笑。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个问题里面设的圈套了,无非是让人先将“老鼠”这个词深入大脑印象,然后突然发问“猫最怕什么”,人们思维一时转不过来,就会马上信心十足的回答:“老鼠”。
想到这,我心神一动,微笑着回答:“老鼠。”
“啊?”大伙一声惊叫,他们没想到我会故意上她的当。紧接着,她“耶”的一声欢叫:“你答错了,猫怎么怕老鼠呢,你真是个笨蛋!”她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我没你聪明哦。”她嘿嘿一笑,两只可爱的小虎牙露了出来:“那是当然。嗯,看你表现这么乖,本姑娘还是破例收你这笨蛋为哥哥吧!不过,有什么好处没有?”她脸上马上露出贪婪的表情。
我想了想,一字一句道:“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呃,丫头,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扑哧一笑:“我叫张兰,叫我小兰就行了,记住哦。”
(三)
紧紧地系紧鞋带,正准备上训练场踢球时,小兰的电话打来了:“喂,是静云哥哥吗?”
“嗯,是小兰吧?有什么事吗?”我一边拿着电话,一边对着镜子整理着身上穿的球服。
“嘿……你能不能来一下?”小兰在电话那边的语气怪怪的。
我有点不耐烦了:“我现在没空,要踢球,训练,懂吗?大学生联赛马上要开始了。”
“可是,可是我现在校园超市采购了东西,结帐时,却发现少带了钱,挑了好久的东西,我又舍不得不买……”她的声音在那边呐呐地。
我脑海中浮现出她那调皮的可爱样子,只觉又好气又好笑:“你这丫头!好,等着我,就来。”
“呃,训练你不去了吗?明天就是跟理工大学的地区总决赛,胜了才可以参加全国大赛,大家都等着你今天布置战术呢。”阿作已经换好了球服,拿着足球在脚上杂耍着,等待着和我一起去球场。
“嗯,不了,现在有事。”我开始脱球服,然后换上T恤以及长裤,对着镜子细心地梳着头发。
阿作坏笑着:“嘿,校足球队队长静云临阵脱逃去泡妞,有意思。”
我手一伸:“有摩丝吗?”
阿作将他抽屉里的摩丝递给我,我摇了几下,往手上一挤,紧接着将手中的一大块泡沫抹上了头发。对着镜子,我一边梳理着头发,一边嘱咐道:“明天的比赛,我想好了。裁判叫张正刚,以前吹过甲A,在裁判以正直严历闻名,同时也是小兰的伯父……”
“哇,你连这都打听到了?”阿作猛然一惊。
我沉沉一笑:“裁判的工作,我会做好。至于战术方面,嗯,对方主力前锋凌风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据我所知,其个性冲动易怒,且右脚踝旧伤未痊愈,到时你就负责盯他,专盯他的右脚踝踢,要么激怒他,要么踢伤他,总之令他散失斗志。”
如果是平常人,听到我的话或许会十分惊讶,但作为我身边这些佩服我的兄弟来讲,阿作是十分了解我的,当下他就表示道:“明白了,我会照做的。”
第一次如此细心地对着镜子打扮,足足花了我半个小时,小兰的电话又打过来了一个劲地催我,我终于出了宿舍,不久便到了校园超市。
小兰正站在那儿,十分焦急地四处张望,见到我来了,一跺脚,嘴一噘:“你终于舍得来了啊?”
我笑着点头:“嗯,还差多少钱?”
她指了指收银台的旁边桌上,努了努嘴:“就是这些了。”
我顺着看去,倒是吸了一口冷气——堆成小山一般的食品,花花绿绿的。
“你倒是真能吃。嗯,你不会是一分钱都没有带吧?”我感到背心流汗了。
她坏笑着,没有吱声,只是看着我——明摆着要搓我。
“多少钱?”我开始掏钱包,收银员在健盘上敲了几下,一个数字弹了出来:“78。50元”
付过钱后,我提着两大袋子食品,跟着小兰出来了。一路上我看见几个女生对我指指点点:“咦,那不是静云吗?怎么成了那个女生的苦力了?”
小兰在我前面一蹦一跳地,回头冲我做个鬼脸:“哥哥真乖,好听话哦!”
我干笑着,向她招了招手:“过来,有事问你。”
她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往我提的袋子里掏东西。
“嗯,好像明天我校跟理工大学的足球总决赛,你伯父当裁判,是吧?”我看着她,她正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爆米花,头也不抬,嘴里含糊着回道:“真的吗?是不是要我跟伯父说在球场上多关照你们哦?那好说,这个忙我一定帮。”
“呃,不是。”我放下手中提的东西,掏出一根烟,点燃了,慢慢说道:“我要你跟你伯父说,理工大学的主力前锋凌风是你的朋友,对你很好,而且特意请你吃饭,希望伯父多照顾理工大学。”
“哦,这是哪门子道理?这不是对你们不利吗?怎么说我也是咱学校一员呃。”小兰睁大眼睛,傻傻地看着我,嘴里仍在咀嚼着零食。
“可爱的小丫头,因为你伯父正直严历是出了名的,谁找他开后门找关系,他不深痛恶绝才怪。”我哈哈一笑。
小兰的眼睛仍是睁得大大的,叹道:“果然不愧是静云哥哥,好历害!”
我继续笑着:“小兰妹妹也历害啊,让历害的静云哥哥心甘情愿地为她买单。”
(四)
如果有人问我,世上有完美的爱情吗?我一定会告诉他:有,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但是,极少有人发现它,就算发现了,也没有勇气面对。它是那么真实,以至于我们无法相信。我们怀疑,自暴自弃,甚至我们宁愿搂抱着它骗人的虚无缥缈的表像。
一直以来,我不相信真爱。在我眼中,这个现实的世界充满了欺骗与狡诈,人们是自私的,同时也是相互利用的。同时,爱情与婚姻也是如此。
可是我却发现,我对小兰,一见钟情。因为,当她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总是感觉我的心情舒畅快乐,没有任何压力,不必防范什么……理由就这么简单。如果,为了她,要我失去一切的话,我也能做到。是的,为她失去一切,我都能做到。
就在我想着什么时候找她约会时,她的电话却打来了:“哥哥,今晚学校有一场篮球赛,你能不能陪我哦?”我求之不得,同时不忘教训一句:“不要口口声声地叫我哥,记在心里就是了。”说实在的,每当她叫我哥时,我总是感觉心里别扭,好像我跟她关系的发展,永远跳不出“哥哥”这个范围一样。
也或许,我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妹妹。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陪她看篮球赛,实际上是我一辈子最令人后悔的事。
因为赵德。因为赵德出现在了那天晚上的篮球场上。我忘记了一件事,赵德是校篮球队的队长,高大帅气,无数美媚的梦中的白马王子。而我,是校足球队的队长。所以常有人说,上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实际上我的胜利就是校足球队的胜利。只是没想到,在情场上,我会与赵德再起纠葛,而且结果…… ……
“哇,哥哥,他就是上次竞选中输给你的赵德吗?好帅哦!”小兰坐在我身边,头往前倾着,手指着场下的赵德。高大威猛的身材,强健的肌肉,出众的球技,赵德确实是篮球场上的风云人物,他的每一次带球,每一次投篮,都引来场边女生们的尖叫。
“哼,他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达的家伙。最好不要对他好奇。”我略带叮嘱的语气跟小兰说着,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听,而是双手合在嘴边,大声呼叫:“赵德,加油!帅气的大猩猩,加油!”小兰的声音清脆响亮,立刻在场内引起一片哄笑。
赵德也听见了,抬头望向这边,向小兰笑了笑,同时面无表情的扫了我一眼。
“喂,你疯了?!”我有点恼火了。小兰转头向我吐了吐舌,又转头全神惯注地看着赵德打球。
我突然想起上次我们校足球队与理工大学的总决赛,虽然我们3:0完胜对手,获得进军全国大赛的资格,可是我却感到很失落,一点兴奋感也没有,因为那天,小兰没有来看我踢球。
看完球出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小兰仍在兴奋地比划着:“那个赵德好帅,如果找他做男朋友,一定是美事。”我心里仍是十分不平衡,冷笑着:“他?一个只会玩女生的花瓶而已。”“切,你是妨忌他帅吧?谁叫你不长帅一点哦。”小兰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却注意到我脸色变了。她吐了吐舌:“哎呀,我说错话了。哥哥,你生气了?”
我冷冷道:“那我还是不当你哥算了,因为我不够帅。”
“哇,静云哥哥好小气,居然生气了,羞羞哦!”小兰向我做着鬼脸,想逗我开心。我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望了望旁边,道:“找个地方坐坐吧。”
一阵夜风吹来,坐在湖边草地上,别有一番惬意。
“哥哥,说真的,我好佩服你的。从上次你竞选学生会主席就可以看出,你好能干的。”小兰的眼睛似乎是看着我,又似乎是看着我旁边的景物。
“嗯?终于知道哥哥的优点了呀?”我心里有一些安慰。毕竟对于一个非常自信的人来说,特别喜欢听别人赞美自已,很有一种成就感。
“当然啦,你看,又会写文章,又会踢足球,又会当官,老师面前的红人,如此优秀,全校都出名哦。而且,听说追求哥哥的人很多哦。”小兰一本正经地板着指头数着我的优点,话锋一转:“只不过呢……”
我眼一瞪:“只不过什么?”
小兰头转过去:“我还是不说。怕你生气。”
“说!”我的语气非常坚决,不容她抗拒。
“只不会我真是搞不懂,那些追求哥哥的女生,是喜欢哥哥哪一点呢?说到帅,却又不如赵德……”小兰轻声说着,怯怯地看着我。
“你这小家伙,讨打。”我一巴掌拍过去,小兰惊叫一声,跳起身来闪避,我二话不说,扬着巴掌追了上去。
天空上繁星闪烁,星星的眼睛们,都注视着下面这块草地上,兄妹俩嘻戏的身影。
(五)
手机响了,是小兰打过来的。这丫头,自从那天晚上看完篮球后,一个星期以来,她都没有跟我联系,而我因为忙于学生会的一些事务,一直没空。现在是周未,想必是又要约会了。
我要利用这次机会向她表白。
“喂,是哥哥吗?”小兰的声音显得有点憔悴,却很兴奋。
“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是不是忘了我了?”我一边说着,心中一边计划着。
“没有啦,只是最近我在忙着做一个人体泥塑,所以……现在做好了,我要哥哥做我作品的第一个观众!”
“哦?人体泥塑?好,我马上来。”我心中大喜。小兰要我做她作品的第一个观众,是否那作品的原型就是我呢?
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去花店,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然后只奔小兰租住的地方。我要送给小兰,然后跟她说,我爱你。
但凡艺术系的学生,都十分有个性,有时行事难以令人捉摸。小兰除了比较“调皮”之外,还算正常,只是独自一个人租住在外面。
走进小兰住房时,我双手将鲜红的玫瑰藏在背后。先不要让她看见了,然后给她一个惊喜,我想,她一定会答应我的。
“嘿,哥哥,真高兴看到你。”正奇怪着房内怎么没有人,小兰像猴子一般从旁边蹦了出来,吓了我一跳。
“这就是我的作品。”小兰哼着歌,一蹦一跳的,走到了一座盖着帆布的泥塑面前。
“哥哥等不及了,快让我欣赏欣赏。”我准备在帆布掀下来的这一刻,将我背后手中紧捏的玫瑰花送给小兰。
小兰向我嘿嘿一笑,手拉住帆布,大力一掀,哗——泥塑的真面目,终于出现了。
看到泥塑,我整个人,呆住了。
“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做得不好?”小兰注意到我脸色变了,以为作品不成功。
“不……很好,雕塑得很好。”我呐呐地说着,手颤抖着,搓揉着背后的那朵红玫瑰。
“谢谢哥哥。”小兰高兴地说着,突然凑到我脸上,亲了一口。可是我知道,这一亲,并不代表爱情。
——在我面前的这座泥塑,其原型不是别人,正是赵德。
小兰的脸上有一种陶醉的表情。她轻抚着泥塑的手臂,轻叹道:“多么强健的肌肉啊……真美……”我的心宛如被刀割一样,在疼痛,在滴血。一向无比自信的我,此时却是如此的心灰意冷,只觉头脑一片空白。背后的那朵鲜红玫瑰,一片片花瓣,正被我狠狠地扯下,使劲地搓揉着,最后,我一生中的第一朵玫瑰,搓成了一滩滑湿的烂泥!
“哥,怎么了?你的手在后面干什么?”小兰从陶醉中清醒过来,注意到我的失态。我茫然不知所措,抬起手,要擦额头的汗,却没注意到手掌上已是一片玫瑰的鲜红汁水,结果额头上也是一片鲜红……
“啊,你手出血了?怎么出这么多汗?哥,你没事吧?”小兰不知道怎么回事,吓了一跳。
我挤出一丝苍白的笑容,淡淡道:“哥哥我,没事……前面不小心沾的染料。”
(六)
别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朵,也是最后一朵玫瑰。
我开始躲着小兰,不再与她来往。不久,传来消息,小兰和赵德谈上了。
可是我却不甘心。赵德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好东西,他会欺负小兰吗?
我一向很自信,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我要保护的女人,就只有我能保护得了,别人都没有这个能力,我也不相信别人有这个能力。更何况,我对赵德印象非常不好。
我必须找赵德谈谈。
“云哥,看得出,你挺喜欢小兰,可是,却也不是拆散我和小兰的理由呀!”赵德看着我,眼神中带有一丝鄙夷。
在这个学生会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坐着,他站着。
“你赵德是什么人物,我还不知道?我只是希望,你不要玩弄小兰,她是个好女孩。”我点燃了一根烟,虽然这个里面不许抽烟。
“嘿,玩?云哥,不要折煞我了,说到玩,我哪有您这么历害。”赵德找了个位子,高大的身材一屁股坐下,语气中充满讽刺:“我只是没想到,我们为了前程和事业而不惜玩弄一切手段的云哥,居然会对一个小女生如此痴情……哈哈!”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道:“赵德,你听着,如果你敢放肆乱来的话,你就甭想在这个学校混下去!”
我的眼神中,透着一种阴鸷的寒光,恨不得他马上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有本事的话,就拿出当初竞选时的手段,来跟我抢呀!即使是抢到了,也只是我玩过的二手货而已啦,哈哈!”赵德站起身来,打个哈欠,走出了办公室。
我低吼一声,一拳重重地砸在办公桌上。
突然想起什么事似的,我从桌下拿起一个小型收录机,将里面的磁带倒了一下,按下播放健,里面传来赵德刚才的声音:“……即使是抢到了,也只是我玩过的二手货而已啦,哈哈……”
嘿,赵德,你等着,斗心机,斗城府,你永远不是我的对手!
(七)
“哥哥,你还好吗?”电话里传来小兰嘶哑的声音。
“我还好。你呢?哥哥正准备给你听一个东西呢。”我打燃火机看了看枕边的表,此时已是凌晨两点多。小兰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
“我以为,我以为哥哥不理小兰了,不要小兰了……”小兰的声音非常柔弱,好像经过了一场大病似的。
“哪会,我当然不会舍弃小兰了。小兰,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有点担心。
电话那边传来哽咽声,过了一会,小兰轻轻道:“哥哥,你现在能过来吗?”
我是住在宿舍的,而此时大铁门已关,无法出去。我不管这么多,从二楼窗台处爬出来,看准下面是花坛,纵身跳下--虽感觉脚落地时很吃力,却也能忍受。紧接着,又使出小时候爬树的功夫,翻出了校大门,只往小兰租住的地方奔去。
小兰的房间亮着灯,我轻轻地敲门。过了一会,门开了,一个人影扑到我怀里,哽咽着:“哥哥……”
“小兰,别哭。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我心疼地抚摩着她的脸,她抬起头,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满脸的泪水。我心中一酸,掏出纸巾,轻轻地擦试着她脸上的泪水,然后手搭在她肩上,小心地扶她进屋。
屋里到处都是泥土,桌上,地上,四处散落着。特别是桌上以前摆放着赵德泥塑像的地方,堆满了四散的残土。
“这是怎么回事?”我感到不安,摸着身上的衣袋,想掏出一根烟来抽,却发现因为从宿舍出来走得匆亡,忘了带烟。
“他,他不要我了……”小兰坐在床边,喃喃地说着,泪一直在不断地流着。
“赵德吗?我早说过他不是好东西了。”我一边怜惜地看着她,一边为自已的预测准确性而感到有点得意:“他不要你了,还有哥哥,哥哥要你。”
我坐在她身边,轻声道:“小兰,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爱上了你。”
小兰浑身一颤,一脸不相信的看着我,但我坚定地眼神使她相信,我讲的是真的。
“哥……小兰一直以来,很不懂事,很任性,你后悔吗?”小兰很平静地说着,美丽的睫毛上挂着泪珠,努力地吸了吸鼻子,小巧的鼻子通红通红的,就像樱桃一般。
“我不后悔……还记得那天认识你时我说的话吗?‘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我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上,她就势靠在我怀里。我另一只手却在床边摸到了一样东西,感觉不是很对劲。我悄悄地转头瞄了一眼----是一条男人的内裤!
一定要冷静,不要冲动。我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轻轻地搂着她。
“我,怀孕了……”小兰闭着眼睛,喃喃说着,好像在说梦话一般。我身体一怔,但是马上回过神来。
我努力压抑着内心中巨大的震憾与愤怒,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没关系,我会守护在你身边的。明天,带你去医院,好吗?”为了小兰的名誉和前途着想,必须打掉孩子。
我的冷静与沉稳,颇令小兰意外。她睁开眼,看着我,仍旧在流泪。我怜爱地看着怀中的她,忍不住,俯下头,在她小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嫁给你。”我耳边突然传来这样一句话。嗯,是小兰在说话吗?不,此时她的嘴唇正和我的嘴唇合在一起,不可能说话。
哪来的声音?
(八)
马路上车来车往,十分繁闹。我和小兰站在马路边,等着汽车。昨晚我们都没有睡,只是拥抱着,只到天亮。小兰的眼有点红肿,希望这一夜,流干了她一生一世的泪,然后我要好好地照顾她,不再让她受到别人的伤害。
“怎么不说话?累了吗?”我关切地看着她。她咬着嘴唇,红肿的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痴痴地,一动不动。我叹了一口气,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我明显得感觉到她身体一颤,幽幽地,她终于说话了:“哥哥,我感到好累……”我紧紧地搂着她,轻声道:“有我呢,一定不会让你累着的。”她好像没有听到我的回话,仍是自言自语着:“假如我不在了,会是什么样子呢?”
…… ……
小兰死了。在带她去医院的路上,乘我不备,撞向了奔驰而来的汽车。谁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她什么言语也没有留下,我只清楚地记得,她撞向汽车的那一刻,她回眸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充满着惋惜,留恋,以及哀怨,悔恨。
血,血,血!和那朵红玫瑰一样的颜色。
我大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了思维。良久,我眼神空洞地跪在地上,抚摸着小兰的脸,慢慢地,将她那睁着的双眼合拢。紧接着,我双手蘸着地上流淌着的小兰的鲜血,往自已脸上,身上,四处抹着。“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小兰,不让你觉得累,不让你受委屈……小兰,你是属于我的,我与你同在。”我喃喃地说着。
救护车来了,警车来了。小兰被带走了,而我疯了,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谁也没有想到一向开朗活泼的小兰,一旦面对感情方面的身心伤害时,会如此脆弱。
(九)
“嘿,疯子,你又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了么?”没想到今天赵德来到了这儿。
这儿一切摆设都没有变,自从逃出精神病医院后,每天,我都呆呆地坐在小兰曾住的房间里,凝视着房中的一切,然后,每天三顿饭,都有阿福过来给我送饭,手把手的喂我吃下。
我木然地看着他,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呃,我说,讨厌的家伙,失去一切的感觉,并不好吧?哈哈,瞧你以前多风光,现在还不是疯子一个,居然是为了一个女人……”赵德悠闲地坐在床上,翘起脚,拍拍床铺,得意道:“就是这张床,和她做爱时,真爽,看,床上还有血迹呢!”赵德哈哈笑着,点燃一根烟,继续卖弄着:“现在的女孩子就是TMD的贱,没办法,老子天生就帅,找我上床的,排队,真是麻烦,哈哈。”
我仍旧痴呆着,木然地听着这一切,眼神十分空洞。
赵德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一把提起我的衣领,恶狠狠道:“别像幽灵一样呆在这儿了,房主可还要把房子租给别人呢!社会的包袱,社会的渣子,医生都说你没救了!”
我笑了。阴沉地笑了。赵德浑身一颤,脸色一变,彷若从我的眼神中读出了昔日什么熟悉的感觉。
一把刀,正插在他的胸口。血,仍旧是血,从他的胸口飞溅出来,射在我的脸上。他睁大着眼睛,不敢相信这一切,直到他倒在地上抽蓄着,眼睛仍未合上,就像小兰当初死时一样。
面对着他的尸体,我冷冷一笑:“是的,我疯了,连医院都不收治我了。为了等待这个给小兰报仇的机会,我设计了好久。一个精神病人杀人,会怎么样呢?”
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杀了人,也不犯法,只是严加管禁,同时由其家人或所属财产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我哈哈笑着,双手蘸着地上流淌着的赵德的鲜血,往自已脸上,身上,四处抹着。只觉一股猩味。
当人们看到我时,我正伏在赵德尸体旁,浑身颤抖着,惊恐的眼神,不安地四处张望。
我再次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十)
两年后。
“你确信你现在神智清醒,没有任何冲动的情绪吗?”对桌的医生看着我。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他眼里,都可能是病没治好的依据。
“嗯。德国学者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已。过去的事,我早已释怀,现在我已经是正常人了。”我眼神里透着一种清彻的光,看着医生。
“继续说。”医生头也没抬,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我呵呵一笑,侃侃而谈起来:“所谓精神病患者,无非就是情绪难以控制,甚至没有理智,易怒。《淮南子。本经》上说:‘人之性,有侵犯则怒,怒则血充,血充则气激,气激则发怒,发怒则有所释憾矣!’这里所说的释憾,也就是损性亏本的征兆。《黄帝内经》也明言告诫:‘怒伤肝。’但凡情绪化之人,特别是精神病患者,肝多半有问题。医生,您可以检查一下我的肝,健康得很。”
那医生抬头张大嘴看了我半晌,又翻了翻我的眼皮,终于说话了:“你……可以出院了。”
终于,见到了我向往的阳光了。走出大门,我舒了一口气,我亲爱的父母正在那儿等着我。还有我昔日的同窗兄弟——阿福,阿作,胖子。
“啪——”阿作给我点上了一根烟。
“两年前,我交待你们办的事,怎么样了?”我抽了一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吐出一股长雾。
“嗯,我们三兄弟毕业后,就自已考了律照,一起合伙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现在势头不错,就等你回来了。”阿作顿了顿,又道:“另外,和赵德家人的官司也已了结,你没有任何刑事责任。”
“很好。”我点点头,扬起手来,其他三人见了,会心一笑,四人的手掌重重的击在一起。
“呆会,去小兰的墓地看看。这两年来,我一直很想她。”我说着,将烟蒂丢在地上,重重地踩灭。
看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她与众不同。她身上那股辣劲,特别吸引人。
“你就是静云?”她面无表情地看着静云。静云从办公桌上抬起头来,扶扶眼镜,优雅一笑:“不错,我就是静云。”
她冷笑一下:“表面上看上去,不过如此嘛!”她打量着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摆设,然后不客气地坐在静云办公桌前,说了四个字:“我要上访。”在场的我们闻言一愣。上访?
我走了过去,乐道:“小姐,如果你想上访,为何要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呢?”“嗯,你就是胖子吧?”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的体型,我脸一热,道:“女孩子请不要叫我的外号,叫我本名——崔萧。”“哦,我叫曾倩。”她扬了扬头,似乎也感觉到自已有点不礼貌。
我给曾倩倒了一杯茶,她大大方方地接了。静云瞟了她一眼:“好像我们律师没有帮人上访的义务。”曾倩的态度颇有点不屑,哼道:“如果不是你们‘思兰’律师事务所在省城如此出名的话,我犯得着找你们吗?”静云又扶了扶眼镜:“那要看是否在能力之内了。”曾倩道:“大家都说静云是省城最聪明的律师,我想,不会是浪得虚名吧?”
“那你要告谁?”静云站起身来,拿出一根烟,我过去给他点燃。看来“最聪明的律师”这一称号,挺受用的。
“我要告我们市的市长林大福!市里没人敢管他,我直接告到省里去!”曾倩一字一句地说道:“他贪污,他受贿。向我父亲索贿不成,硬是把我父亲的厂子给整垮了,我老父亲被活活气死……”她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这个容易。周六晚,你在省城的香格里拉宾馆前,将你的申诉材料放在牌号为XA8888的小车上就行了。”静云一边踱着步思考,一边说着。
“就这么简单?有用吗?”曾倩睁大眼睛看着静云,眼神里充满着不信任,看上去她非常失望。静云也不多说,背对着她,挥了挥手:“胖子,送她出去。”我一把拉了拉她袖子:“走吧!照云哥说的做就是了。”“哼,神经病!”她嘴里嘟嚷着,转身拉门就走。我注意到静云背对着我们的身子颤抖了一下,便转身跟了出去。
我知道,是“神经病”这一词刺激了静云。因为小兰的事,他曾在精神病医院装疯卖傻两年。此后只要有人提到“神经病”这一词,他就想起了死去的小兰。
“喂,慢点。”我跟在曾倩后面追着。曾倩转头看着我:“怎么,有什么事吗?”我擦擦汗,喘了喘气,该死的,随便跑两下就喘气,该减肥了。我解释道:“我想你是不明白云哥的意思。你想一下,香格里拉宾馆是省城最好的宾馆,而牌号为XA8888的小车只有什么人坐得了?周六晚去宾馆干什么?你如果把申诉材料放在他车上面,他看到了,肯定会给你办的!”
“不就是省里的高官嘛,我给他们寄过材料的,可是就是没有回音。”曾倩似乎仍没有反应过来。
我笑道:“笨蛋。他在周未晚上去宾馆时在自已车上看到你的上访材料,不是表明你清楚他的行踪以及他的所做所为?那么他以为有把柄在你手里,他敢不为你主持公道吗?”
“啊!怎么不早说!高明!”曾倩张大嘴看着我,风风火火地就走:“我这就去准备!”
(二)
静云的办法果然有用。不久,省里发回文件,要求市检察院调查此案。然而就在这时,静云做了不可思议的决断——担任市委书记林大福的律师,全权处理这件官司。
“你们,你们怎么会这样!?”曾倩非常愤怒地看着我。这些日子以来,我有空就约她也来玩,本以为感情这样发展下去,我有希望成为她的男友,哪知静云却处在了她的对立面。
“我,我也不知道。云哥行事,一向让人费解。”我抱着头,看着桥下的江水。她冷笑道:“他不愧是最聪明的律师,真会玩人!既然他是帮着林大福的,为什么当初却要教我如何上访呢!”
“我们,不谈这个,好吗?”我呐呐地。我不想约会出来时,总是谈这样郁闷的话题。
曾倩转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盯了我良久,道:“你愿意为我做一切事情吗?”
“我愿意。”我的爽快,以及脱口而出的回答,令我都吓了一跳。
“那好。我要你站在我这边,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曾倩的语气,仍是冷冰冰的。
曾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是的,大家都会觉得,她是一个说话苛刻,表情冷漠,行事泼辣,甚至是一个刁蛮得不近人情的人,出时也很要强。可是,我却感觉自已像着了魔一样,喜欢上了她。当然,不排除她外表上对我的吸引——高佻的身材,美丽的丹凤眼……
“可是按规定,相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够同时为双方代理……”我在寻找着借口。
她的语气仍在逼迫我:“那,如果我叫你离开静云的‘思兰’律师所,专门为我呢?”
背叛静云?我从来想都没有想过的事。可是此时我面对的,是她,曾倩,或许是我命里的克星。
我终于点了点头。虽然我知道,或许我对她的付出,是没有回报的,在她眼里,可能是无所谓的。
“瞧你,出这么多汗。”一阵凉风吹过来,我回过神,曾倩正在帮我擦脸上的冷汗。她突然如此温柔,颇令我受宠若惊。我呐呐道:“我该怎么做?”“嗯,你先别急……我会告诉你的。”曾倩给我擦了右边脸上的汗,就将手帕收了起来,接着,又不忘赞了我一句:“还是你有正义感些。”我的左边脸上仍在流汗,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三)
“嘿,胖子,这几天你怎么魂不守舍的?”阿作一边在书橱前整理着文件,一边打着我的趣。我干笑道:“死阿作,你怎么就肯定我魂不守舍了?你以为你就在全心全意工作啊?”阿作笑嘻嘻地,凑到我面前,轻声道:“我说,明天就是七月七,中国农历的情人节,你有什么打算没有?”“你呢?”我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阿作。阿作倒也精明,也耍了一招太极:“我倒是听说,云哥可能有约会……”
我摇头:“不可能的。”我们几个兄弟都知道,静云一直处于对小兰的深深思念中,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取名为“思兰”律师所,就是这个意思。静云怎么可能……
“是真的。”阿作半带认真的眼神看着我:“云哥现在跟市委书记林大福的女儿林诗诗走得很近……上次,云哥在湖边散步时见到市长千金林诗诗,才决定帮林大福的。”
“啊!”我惊叫一声。我终于明白,静云为什么突然站在林大福那边的原因了。
“你们在说什么呢?”静云缓缓地从楼上走了下来。
“没说什么,在说明天约会的事。”阿作抢先说道,陪着笑。不过说真的,别看阿作这人平时嘻嘻哈哈的,但一旦办起事情来或是静云有什么吩咐时,他肯定会以最谨慎最精明的态度去完成。
“哦,我知道,明天七月七,雀桥相会嘛!”静云点点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拍拍我的肩:“胖子,该找个女朋友了。只是对待感情,你太柔弱。”
正说间,有两个人进来了。一个是曾倩,一个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
“小倩,你怎么来了?他是谁?”我迎了上去。哪知曾倩看也不看我,带着那男子直接向静云走过去:“静云大律师,呵呵,小女子又来了。”
静云给那男子装了一根烟,扶扶眼镜道:“每次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阿作端上茶来,那男子品了一口茶,向静云笑了笑。曾倩介绍那男子道:“他是我的律师……”那男子不待曾倩说完,直接向静云伸出手来,两人握了握手,那男子笑道:“我叫李伟。是曾小姐的律师,我将会协助检察院完成对林大福一案调查取证的事,也就是说,我是你的对手。”静云一笑:“幸会。只是不知阁下来此,有何贵干?”
李伟哈哈一笑:“久闻静云是省律师界最聪明的律师,此次我来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想和你下一局棋。”静云“嗯”了一声:“下什么棋?”李伟仍是很狂的语气:“中国象棋。我要证明,我比静云更聪明,呵呵。”
我凑到曾倩旁边,悄悄道:“你这是干什么?怎么又出了一个这样的人物?”曾倩道:“明天我再跟你说,今天你先在旁边看好戏再说。”
阿作把棋摆了上来,两人入坐,静云很客气地道:“你先行。”李伟嘿嘿一笑:“那我不客气了。”第一招就是当头“炮”,静云按习惯,上马防炮……一时间,李伟在棋盘上以攻为主,而静云以防为主。
众人在旁边看了一会,阿作轻声道:“那家伙倒也嚣张,一上来就抢攻,步步紧逼……云哥有点玄了。”我道:“那是不可能的。至少我还没有见过谁下棋下赢过云哥。”我记得以前读大学时,静云就显得与众不同,头脑思维严密,很有心计。这可以从下棋看出来,棋盘上他总是游刃有余,即使面对老教授下棋,也无所畏惧,在学校棋协,几年中创造了一个不败的神话……
然而此时棋盘上,静云却局势吃紧。面对李伟的步步紧逼,静云几乎只有招架之力。“将军!”终于,李伟下了最后的杀招。
静云看了看棋盘,手,不断地擦着额边的汗。盯着棋盘呆了五分钟,静云终于道:“没棋了……我输了!”
怎……怎么可能!静云居然输了!?
“送客。”静云挥了挥手。阿作过来了,准备收拾棋盘。李伟得意地笑着,和曾倩一起起身,向门外走去。李伟不忘回头向静云打声招呼:“有机会,法庭上见。”
“拷,真嚣张!”关上门后,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让他嚣张好了。”静云点燃烟抽着,同时微笑着在棋盘上摆弄着棋子,我注意到他正凭着他惊人的记忆力在复盘。“你们看,这局棋,第18手,第26手,第34手,第48手,我只须移动一子,就可以置他于死地。”静云摆弄着给我们看,我和阿作凑了过去,果然,其实整局棋,静云都自始至终掌握着局势,随时可以置对方于死地。
“那你为什么要故意输给他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静云仍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话里有话:“比起整个局势,甚至整个事来,整个人生,区区一盘棋的输赢,有什么好计较的?”
(四)
农历七月七。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
我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放在一个小巧的檀香木盒里,代表着爱情,准备亲手送给曾倩,并告诉她,这是我人生中向女孩子送出的第一朵玫瑰。
街上人来人往,华灯初上。今天的夜空上没有星星。
来到约定的包厢,却发现曾倩的旁边,坐着她请的律师——李伟。
“这是……”我吃了一惊,心中隐约有点不安。
“你终于来了,我们三个正好商量事情。嗯,你手中的是什么?”曾倩注意到我手中的檀香木盒,我干笑着将它收入包里,道:“嗯,没什么,朋友送的礼物。”
“嗯,是这样的。”曾倩看着我,手指向李伟那边:“你们之间,就不必介绍了。现在呢,我是请你们两个帮忙,李伟在明,而你,则是在暗中充当内线。”
我擦了擦汗:“可是,我不能背叛静云。我们一直是好兄弟。”
“哼,他?他这种阴险小人,也值得你效忠?”曾倩冷哼一声。
“这个世界上,一切东西的发展,都是围绕着物质利益发展的。”李伟呵呵一笑,说话了:“敌人变战友,多半是为了生存;战友变敌人,多半是为金钱。我想,我们是不会亏待你的。”
我们?李伟这样说,那他和曾倩到底是什么关系?我的心,在隐隐作痛。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喜欢上曾倩,虽然我不知道我具体喜欢她身上的什么,甚至她的刁蛮,有点不可理喻。但她身上,总是有一股东西,在吸引着我。
“让我考虑一下吧。”我的回答,有点苍白无力。正是这句“考虑”,产生了我与静云之间的裂缝。
“不用考虑了。答应就答应,不答应就不答应。我最不喜欢不爽快的人。”曾倩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跟我说着。她每次和我说话,总是让我感觉到有压力,可是我总是屈服。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我低着头,声音几乎只有我听得见。
李伟哈哈一笑:“很简单。监视静云的一切,随时向我们汇报。这样,他的一切法律行为都掌控在我们手里,不愁这次官司赢不了。”
静云,对不起了。
(五)
“云,你到底是因为喜欢我才帮我父亲,还是因为我父亲才喜欢我的?”林诗诗跟静云并肩走在河边堤上,略带有一点调侃的语气跟静云说着。静云怔了怔,扶了扶眼镜,笑了一下,突然刮刮林诗诗的鼻子:“小丫头,你是在怀疑我的真心吗?”
提边一阵风吹来,拂起林诗诗长长的秀发,她轻声道:“也不是了。只是有时看着你的眼神,我总是感觉有一种失落感……”
静云笑而不语,有意地带着林诗诗往提边靠水的那边走着,同时向躲在一边的我使了个眼色,我拿出对讲机,轻声道:“行动开始。”
于是,事情按我们开始计划好的方向发展——阿作戴着头盔,低头驾着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闪避当中,林诗诗掉落水里,然后静云奋勇跳水将她救起。一场英雄救美的游戏就这样上演完毕。
看着浑身湿透的林诗诗充满感动与柔情地躺在静云怀里,躲在一边草丛里的我内心突然涌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想起了以前的赵德,虽然我知道,静云的所做所为,并不是为了欺骗林诗诗的感情,而是另有目的。
我突然又想起了阿福。他去了美国发展,如果此时他在这儿,或许静云就会收敛一点。因为阿福是小兰的表哥。
“卑鄙!”曾倩听到我汇报的这一切时,恨得直咬牙。李伟在一边,手里端着红酒,呵呵笑道:“看来静云是想当市长的女婿,才不得不想尽手段帮助林大福,有趣。”我内心觉得好笑,他们逼着我背叛静云,充当内线,就不是卑鄙的事了吗?曾经在某篇文章上看到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是的,我们没有绝对的善与恶,一切只是看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生存。适者生存,大自然,以至这个社会的发展规律,永远不会变。
“这场官司,我们赢定了。天时,地利,人和。”李伟阴笑着。说到“人和”时,他看着我。我清楚,他是在利用我与静云的关系。这使我更有罪恶感。
我也清楚,处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是李伟的铁杆兄弟。这又是一大优势。更何况,林大福确实是一个贪官。
“你是一个明事理的人。”曾倩走到我前面,看着我,第一次对我说出赞赏的话:“静云那种卑鄙小人,为一个坏官撑腰,但你却没有他糊涂。”我摇摇头,想苦笑着跟她说:“谁叫我爱上了你呢。”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有无言。
(六)
检察院发出通知:林大福一案,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我去问那个检察院的兄弟,为什么不立案向法院起诉林大福,他却只是不说话。。。”李伟苍白着脸回来,看着曾倩。曾倩瞪了他一眼:“没用。你不是说一切都算好了吗?”李伟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本来一切都算好了的。。。”
我感到很好笑,踩灭丢下的烟头,对曾倩说了一句话:“不如你跟我去找静云,你会明白一切的。”曾倩满脸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了扬眉,最终,她跟着我踏进了“思兰”律师所。
“欢迎我们的曾大小姐再度莅临,真是令我们这儿满堂生辉啊!”刚踏进大门,阿作就做了一个夸张地拥抱动作,向曾倩迎来,曾倩冷哼一声:“这种欢迎客人的方式,我可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方式呢?胜利者的高姿态还是失败者的俯首听言?”静云十分悠闲地从楼上走了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曾倩。
“我告诉你,大律师,不要以为保得了林大福一时,却保不了他一世!”曾倩不服气地瞪着静云。“呵呵,一个泼辣任性而又稍显幼稚的女孩,却偏偏有人对你痴情一片,真是怪了。”静云终于笑了,一边说着,一边看了我一眼。
我脸一红,同时内心很紧张,我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曾倩。
“哦,莫非是你们静云大律师又抛弃了市长千金,暗恋我不成?”曾倩讽刺人的功夫,真有一手。
“嘿,曾大小姐可别误会,折煞我了。”静云坐下身来,倒了一杯红酒,向曾倩扬了扬手中的杯子:“要不要喝一杯呢?”曾倩恨恨道:“我来,是想搞清楚,你凭什么让检察院撤销了这起案件的?”
静云手指放在嘴边,向她做了一个嘘的闭嘴动作,然后指着我,看着她,慢条斯理道:“你让我兄弟当你们的内线?嘿,可实际上,他是在你们身边充当我的内线。你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静云终于说了关于我的真相。我的内心在狂跳,我不知道曾倩是什么样的反应,她一定很恨我才对。果然,她转过头来,恨恨地瞅了我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哀怨……
立时,我感觉冷汗真冒。
“曾大小姐别生气。我这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静云继续得意地说着:“你或许会问,为什么检察官是那个李伟的铁杆兄弟却不敢立案。那我告诉你吧,既然我可以指导你上访省高官成功,为什么不能拉动那些高官的关系网呢?”
曾倩的脸色变得苍白,嘴里嗫嚅着:“你……你……真阴险……”
“够了!不要说了!”我叫了起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我走到曾倩面前,呐呐道:“你恨我吗?”曾倩的眼中噙满泪水,恨恨地看着我,一字一句道:“恨,当然恨,亏我以前说你多么有正义感,现在我恨死你了!”
我摇了摇头,一把瘫坐在地上。我无话可说,事实上我也无权说什么。一直以来,我总是被动地生存着,无论是在曾倩眼里,还是在静云身边,我永远都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总是看着别人的眼色为别人做着一切,即使是有什么委屈,也只能独自一人默默忍受。
静云走过来,将我扶了起来,交给我两张船票:“这是去三峡旅游的船票,你带着曾倩小姐去散散心。”又轻声俯在我耳边道:“好好把握。”我颤抖着手接过,看了曾倩一眼,她一脸茫然:“我凭什么,要接受你的安排?”
“因为你别无选择,如果你想将林大福治罪的话。”静云定定地看着曾倩:“相信我。我会如你所愿的——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保林大福一世,而是要将他治罪!”
(七)
船在长江中颠簸着。没想到天气突变,风会这么大。印象中,只有大海,才有这样的呼啸怒吼声以及接连而来的大浪。
船上的人并不多。曾倩嘴里没好气地念叨着:“没想到人一背运,连出行也撞一个这样的鬼天气,倒霉。”
我陪着笑道:“至少在这船上,我们面对的是大自然的天气无常,而不是社会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常。”
她白了我一眼:“我总是奇怪,我身边怎么总是会出现你的身影,胖乎乎的,你烦不烦啊?”
我脸上有点发热:“我,我只是想好好关心你而已。”
“关心我?切,少来。关心我的话,你就不会对我两面三刀了!”曾倩的刀子嘴毫不留情地剜着我的心,我的心在滴血。她双手扶着头,望着船外的黑夜,聆听着大风的呼嚎声,又道:“不过说来奇怪,静云安排我坐船到三峡散心,为什么我接受了呢?我真的相信他会转过来帮我吗?”
我拿过一个苹果,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一边削着苹果一边道:“你根本不了解他。其实他开始之所以通过林诗诗接近林大福,表面上帮了他,实际上是利用亲密的关系在搜集林大福的种种贪污受贿的证据,而你开始提出来的那些证据,根本板不倒林大福的。”
“原来如此,真有心机。”曾倩的心绪总算平静了下来,顿了顿,又道:“其实我觉得这样真不好,欺骗了林诗诗的感情。”我削着苹果,看了她一眼,笑道:“知道我们律师所为什么叫‘思兰’吗?因为静云在大学时曾经喜欢一个叫兰的女孩,可惜兰被另一个男孩欺骗了感情,失去了贞操,脆弱之下撞车自尽。静云为了给她报仇,甚至不惜装疯卖傻两年。。。”
曾倩恍然大悟,大声道:“哦,我明白了,我知道的,原来静云的精神病史是假的呀!没想到,他却也是一个痴情男子。”曾倩的表情,突然变得幽幽的。
有说有笑之间,气氛终于有所缓和。
我一手拿着匕首,一手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曾倩:“吃一个吧,挺脆的。”曾倩“嗯”了一声,正要伸手接过,突然外面一个浪头打来,整个船一颤,坐舱内灯一黑,转瞬即亮。就在黑的这一刻,我只感觉胸口传来一阵刺痛——匕首插入了我的胸口,插入了我的心脏!
所幸我反应很快,马上将匕首抽了出来。锋利的匕首上面居然没有一丝血迹!
“你,你没事吧?”曾倩显然吓傻了。我笑笑:“没事,皮肉伤。我再给你削一个苹果吧!”我注意到因为刚才的大浪,曾倩刚才拿在手里的苹果掉在了地上。曾倩笑道:“胖人就是皮厚,刀刺了也没事。”我夸张地咳了咳:“嗯,胖子也是有自尊的,不准瞎说!”
“嗯,胖子,听说你歌唱得不错,给我唱一首歌吧!”曾倩现在的态度温柔极了。看来人没有烦心事,什么都好。
我感觉嗓子有点发哑,但仍道:“那我给你唱一首刘德华的《冰雨》吧!”
她点点头,我轻轻聆唱道:
“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 还是在等待沉沦苦海
一段情默默灌溉 沒有人去管花谢花开
无法肯定的爱 左右摇摆
只好把心酸往深心里塞
我是在等待你的回來 (嗯) 难道只换回一句活该
一个人靜靜发呆 兩人人却有不同无奈
好好的一份膦啊怎么會慢慢变坏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暖暖的眼泪跟寒雨混成一块
眼前的色彩忽然被掩蓋
你的影子无情在身边徘徊
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她拍起掌来:“唱得真好!”我苦笑了一下,只感觉胸口传来阵阵疼痛感。船仍是颠簸得历害,看看表,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睡吧。累了。”我说。她嘟着嘴:“真不过瘾。”不过却仍是乖乖地爬上了对面的床上,不忘嘱咐我一句:“晚上可别乘我睡着了……否则,你可要小心……”我笑笑,熄了灯,和衣睡下。
(八)
这天气说变就变。昨晚还是狂风大雨的,今天一早起床一看,却是风和日丽,长江上一片平静。站在船的甲板上,晒着温和的太阳,根本联想不到昨晚的恶劣天气。
“三峡,就要快到了吧。”曾倩看着远方,那长江的尽头处,朦胧中,透出一片淡淡的山的影子。而我第一次欣赏到她脸上那平静柔和的表情,真美。
“嗯。美丽的三峡……”我不知如何回答这句话,我感觉我的胸口涨痛得历害。
“你的脸色好苍白哦!”曾倩扬起头看着我的脸,注意到我额头上渗出来的微细汗珠,我摇摇头:“我,我没事……”正说着,嘴角却流出血来。
“你,你病了!?”曾倩吓坏了,转身就往舱内走:“我给你去拿药。”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淡淡道:“不要了。呃,等等,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她转过头来,脸上写满急切:“有什么东西比你身体重要?看你这样子!”我苦笑了一下,从背后拿出一个檀香木盒,递给她:“好早以前,就想送给你了的。”
她怔了一下,接过来,嘴里一边说着:“会是什么呢?包装这么好……”一边打开,里面的东西却吓了她一跳——一朵枯萎的红玫瑰!
“怎么会这样?”她呐呐地说着,抬起头看着我。
我擦擦了嘴边的血迹,微笑道:“这朵玫瑰,虽然枯萎了,却被我永远保存着,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朵玫瑰,就如同对你爱恋的心一样……”
“可是……”曾倩正要说什么,我手轻轻地捂着她的嘴,摇了摇头:“什么也不要说,听我说。嗯,回去了,告诉静云他们,我们不能做一生一世的兄弟了,希望他们过得好好的……呃,抱歉,我无法陪你了,我……”话音刚落,我只觉心脏如爆炸了一般,我痛苦的呻呤一声,胸口处喷出大片热血。我绝望的眼神瞄到了她,曾倩,这个我最心爱的女人。紧接着,只觉眼一黑,我渐渐地失去了意识,面朝天,身体往后仰着,倒了下去……
1979年仲夏。
太阳落山,山上罩上一片暮色。山风徐徐吹来,四周的树林沙沙作响,一对情侣相拥坐在山坡上。
细看之下,那女人一身山里人打扮,碎花片儿衣,扎个大辫子,眼睛很大,十分灵秀。那男人却是穿着时下流行的青布中山装,戴着眼镜,一看便知是个知识分子。
只见那女人躺在男人怀里,轻轻道:“大福,这次你考上了大学,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你还会记得俺吗?”那叫大福的男人刮了刮她的鼻子,含情脉脉道:“当然了。等我毕业了在城里有了工作,一定会把你接过去的。”女人的脸上绽放着幸福的笑容,又撒娇道:“大福,我给你唱一首山歌好不好?”
大福说声:“等一会再唱,小芳,先给你看一样东西。”只见他摸索着,从背后拿出了一朵花,递给小芳。小芳接了,惊叫一声:“这不是山里的野玫瑰吗?”但见得那朵玫瑰呈现着淡淡的粉红色,花瓣根部还透着那种不成熟的白色。
大福注意着小芳脸上的表情,笑道:“呃,小心一点,别让刺给伤着了。嗯,小芳,你知道送这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小芳扬起脑袋,看着大福,摇头道:“这东西山上多的是,难道还有什么意义吗?”
大福扬了扬眉,道:“真是傻女孩。这玫瑰呀,听说在国外,可是代表着爱情的,特别是当男人拿朵玫瑰跪在女人面前时,就代表……”“代表什么?”小芳脸上透着一片片红晕,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这对她来说,再也新鲜浪漫不过了。
“代表着要结婚,要洞房的。”大福嘻嘻哈哈笑着,小芳的脸更红了,狠狠地揪了大福一把:“你真坏,坏脑筋!”大福趁势一把将小芳紧紧地搂在怀里,脸贴得很近,轻声道:“小芳,今晚我们洞房好不好?”“不,不要……我害怕……”小芳的脸更红了。
大福睁大眼睛道:“难道,你不是真的爱我吗?小芳,我真的好想拥有你……我不知道在我将要出去读大学的日子里,身边没有你会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小芳还要说什么,大福却已将嘴唇贴了上去。小芳闭上眼睛,只觉浑身一颤,手无力地推脱着,嘴里嘤咛着:“大福……不要……”
……
夜色越来越黑。山里的山鼠从洞里探出头,远远地,山坡上传来男人的喘息声与女人的呻呤声。
正文:
(一)
谁也没有想到,胖子会意外地离我们而去,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据法医称,那天晚上,那把匕首早已刺穿胖子的心脏,可是他硬是坚持到了第二天早上,可以说是一大奇迹。或许,正是某种精神力量在支持着他,而这种精神力量,却又与那个叫曾倩的女人有关。
给胖子办完丧事后,我们尚沉浸在悲痛当中。这时美国那边传来消息,阿福在那边接了一宗与黑社会有关的经济大案,需要静云过去帮忙。临行前,静云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嘱托一切。
“阿作,林大福的这个案子,就交给你办了。嗯,我想,由你亲手来解决,是最好不过。”静云眼镜后面那双透着精光的眼睛直视着我,等着我的回答。我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
静云突然叹了一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摞厚厚的文件,递给我:“这是我收集并整理了很久了的关于林大福贪污受贿的证据,交给你了。”我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双手慢慢接过,紧紧地盯着这些文件,心中无比兴奋:林大福,我终于可以亲手将你推上“断头台”了!
“嗯,你真的想把林大福整垮吗?”静云点燃一根烟,看着我。我定定道:“是。更何况不止是我,还有曾倩,以及无数受过林大福欺凌想申冤的人们,都想将他治罪。”静云轻轻地点点头,转身看着窗外,背对着我,说道:“我要去美国那边了,这儿就只能帮你到此了。你好自为之。”
我看着眼前这个叫静云的男人,心里不禁感概,幸亏我和静云是兄弟而不是敌人,否则,我阿作就没有今天。而这次他已帮我打好了一切基础,我深信,我一定会搞垮林大福!
“对了。”静云突然转身,过来拍拍我的肩:“你也帮我一件事。我不在这儿的日子里,帮我好好照顾林诗诗。虽然她是林大福的女儿,但她却是无辜的。我利用了她,我很内疚。”
我清楚,静云为了我的这件事,不惜利用了林诗诗,同时,在与林诗诗接触的这段日子里,静云也对她产生了感情,而如今要静云为了我做这么大的牺牲,我心中有点愧疚,颤抖着声音道:“云哥,谢谢你……你放心吧,我阿作一定会做到的。
静云又轻点了一下头,挥挥手:“好了,我要早点休息了。明天上午的班机……”
(二)
第二天送完静云上飞机,我笔直驱车来到了市政府家属楼。我必须找林诗诗好好谈谈。
家属楼前,市长专车正停在那,我把自已的车停在一边,刚好看到林大福从楼上走了下来。
“嗯,是林力作律师,好久不见,你好。”林大福显然注意到了我,走过来,客气地向我握手。一身黑色的西装,白净的皮肤,发福的身材,不是很多的头发油光发亮地往后面梳着,看上去又是准备去参加什么会议。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握住了他的手。他装了一根烟给我,嘴里客气着:“呵呵,上次的事,亏你们帮了忙,呃,我那好女婿静云呢?”我心中好笑:帮忙?或许不久,我要亲手将你送上“断头台”了!我心里想着,但脸上还是挤出一丝笑容:“他到美国去处理一件官司去了。”他点点头,赞道:“真是的,不通知一声。不过还好,当律师就是好!有前途!……嗯,你今天来,是……?”我忙道:“我是来找诗诗的,帮静云带几句话。”他似有所悟的大笑起来:“哦,这样,好,你上去好好和诗诗聊聊,我先有事去了。”
我点点头,目送着他上车离去,调整了一下心绪,上楼按响了林大福家的门铃。
诗诗打开门,见到是我,迟疑了一下,仍是十分高兴地把我迎了进去,又是递烟,又是倒茶,反而令我不好意思起来。
林大福平时就是跟诗诗生活在一起,而诗诗的母亲,早于三年前就病故了,林大福此后一直未再婚,我估计这样他更方便找情人,养情妇。
“对了,阿作,静云这几天到哪儿去了?怎么没有见他来找我?”诗诗坐在沙发上,轻轻地甩了甩长长的秀发,睁大着清纯的双眼看着我。我想起刚才她给我开门时只看见我一个人立在门外的那种疑惑的眼神,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被我捕捉到了。或许她根本没有想到,我会独自一人来“拜会”她。
“呃,是这样的。静云去美国处理一起官司去了,所以我代他来跟你说声‘再见’。”我说话时,内心很矛盾,语气也变得慢吞吞起来,而说“再见”一词时特意加重了语气。诗诗居然一点也不怀疑,只是噘起嘴巴,嗔快道:“他也真是的,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了嘛,好像要做见不得人的事似的。”这个傻丫头,把一切都看得这么简单。
我喝了一口茶,抬头看了看她,突然说道:“你爱他吗?”诗诗瞪大眼看着我,奇道:“好奇怪的问题!当然爱了,不然我怎么会和他谈恋爱的?”我笑了一下:“那你爱他达到什么程度呢?”她歪着头想了想,一会儿道:“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他,日子会怎么过……我觉得在认识他之前,我的生活是白过了,一片空白,只有他,才能给我安全感,给我快乐……呃?你这讨厌的阿作,你问这问题干嘛?”诗诗的脸一下子红了,有点恼怒地看着我。
我内心隐约中透着不安,我不知道如何跟她说下去,但为了我的目标,我必须硬下心肠。半晌,我吐出几个字:“你想过静云到底爱你有几分吗?”
诗诗一下子愣住了。我心中十分不忍,站起身来,充满歉意道:“不好意思,刚才我头脑发热,当作我没问。我先走了。”我几乎是像逃走似的,打开门,正要离去,却听得诗诗在我身后幽幽的说话声:“我也不知道他有多爱我,每当我看到他眼镜后面那眼神,总有种飘乎不定的感觉……但我不害怕,我一定要相信他……给他,给我,多点信心……”
(三)
我真是自私。为了我的事,怎么忍心看着诗诗痛苦呢?如果她知道,一直以来,静云都在利用她,为的是搜集她父亲贪污受贿的证据,一偿我惩治林大福的心愿,她会怎么想怎么做呢?
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近乎“狼狈”地逃回“思兰”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曾倩在那儿等着。
“怎么样了?”她看着我。她的脸上仍是写着忧伤,因为胖子的死。一直以来,她不知道胖子对她的情意,只到胖子离开这个人世。我总是看见她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喃喃地自言自语:“胖子,你怎么这么傻,一直到死才告诉我……”而我更清楚,她内心潜伏着的想法跟我一致——就是惩治林大福!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去喝杯酒吗?”我苍白地笑着。她盯了我良久,叹了口气:“好吧……”
我们在酒吧里找了一个寂静的角落,要了两杯法国干红。
“干杯。”我举杯向她笑了笑,一口喝完,又转头向服务员打个手势:“再来一杯。”
曾倩慢慢地品了一口,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感觉,自从胖子死后,你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我点燃一根烟,低着头,低声道:“其实我也不知怎么办。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按当初设想的一样,将林大福置于万劫不复之地。”曾倩闻言脸色变了一变,声音略显激动:“当然要惩治他了!难道你还有什么顾虑的吗?”
我抬头苦笑了一下:“虽然静云没有流露出来,也没有说什么,但我清楚,他内心一定很痛苦,因为他为了我们的目的,不惜手段地利用了诗诗……她是无辜的,如果她此后受到什么伤害,我会很内疚。”曾倩冷哼一声:“有其父必有其女。她这种女孩,就会装纯情可爱,怎么配得上静云的!”
或许是因为这一点点酒精的作用,我无力地摇了摇头:“不要这样说她,其实,她是我的妹妹……”“妹妹?”曾倩瞪大眼:“那林大福是你……?”
我点点头。最后,我将事情的原原本本全讲给她听了,她不敢相信,瘫坐在坐椅上。
“林大福,是一个禽兽!可是……”我最后吐出几个字。
曾倩叹了一口气:“这事我不勉强你,你自已做决定吧。不过别忘了,胖子因为这事……”
我有点无助,颤抖着双手掏出手机,拨了静云的手机号码,紧接着,那边传来服务台甜美的声音:“对不起,对方手机目前无法接通?”我喘了一口气,左手扶着拿手机的右手,心中狂念:“云哥,你教教我,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就在这一刹那,我瞄到了贴在我手机后面我那死去的母亲的照片。我内心一震,终于下定了决心。
(四)
林大福,这个可怜的家伙,根本没有想到,他一直是我们手中的玩偶。
检察院收到我的举报材料以及林大福贪污受贿的种种证据后,震憾了。立刻,林大福被关押了起来。而最可悲的是,自始至终,他不知道检举他的人,是我,更不知道,幕后主使者,是他心目中的好女婿——静云。
我有意地带着诗诗去探望他,我要说明一切。
隔着铁窗,林大福看到我时,双眼放光,一把揪住铁栏杆,激动道:“快,快把静云叫回来,他有本领救我的!”我略带着怜惜的眼神看着他,他似乎变瘦了,头发也不如前一段时间见到的那样梳得整齐了。我又转头看了看同来的诗诗,她看着我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渴求。
我硬下心肠,咳了咳嗓子,终于说话了:“不用了……举报你的那个人,是我。”
这句话不异于睛天霹雳。林大福一下子怔住了。诗诗看着我,一脸不相信地惊叫道:“不是吧,你在骗我们吧!?”
我坚定地点点头:“是的,是我举报了你的父亲,就是他,林大福。”我手指向林大福。
林大福由一时的愣神转瞬变得咆哮起来:“为什么?我跟你无怨无仇,你凭什么要害我!?还有,静云呢?我要见他,他是我的律师!”
诗诗找了一个坐的地方,软软地坐下,摇摇头,喃喃道:“这不是真的,这跟静云有关吗?”
我没有回答她,而是冲着林大福大笑起来了:“无怨无仇?哈哈,林大福,你还记得你昔日的旧情人小芳吗?”
“小芳?”林大福睁大眼睛,一副思索的样子。我提示道:“不错,小芳。那个夏天的夜晚,在山坡上你曾对她作出过终身承诺。最后呢?你占有了她,也抛弃了她!”
“不,不是我抛弃了她!是现实问题,我后来到了城里工作,我根本不可能和她在一起!”林大福抱头大叫起来。我看了诗诗一眼,又看了看他,心中一阵隐痛:“林大福,那你还记得,你占有她时,你是怎么说的吗?哦,代表爱情的玫瑰……你想过没有,她怀了孕,最后忍受着乡邻的白眼与唾弃,带着幼小的孩子,远嫁他乡,最后郁郁而终……你想过她的苦楚吗?想过你的儿子这么多年来成长的艰辛吗?哈哈,你根本没有想过吧!”我哈哈大笑起来。
“你,那你是谁?”林大福身子颤抖得历害,看着我。
“是的,父亲大人,我就是你的儿子,我叫林力作。”我强忍着心中的痛楚,硬下心肠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找你报仇,就是你这种可恶的男人,欺骗了我的母亲,也使我从小到大的成长,蒙上了阴影。就是这个坚定的信念,使我坚持到了现在,才有今天的我!”
紧接着,我将一朵雪白的玫瑰花递给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也就是我的父亲——林大福,漠然道:“父亲大人,这是我送给你的。”
“儿子……你是我的儿子?”林大福颤抖着双手接过白玫瑰,眼中噙满泪,不知道是痛心还是开心,或许开心背后掩藏着更大的痛心。
我颤声道:“这朵玫瑰,是我亲手送你上‘断头台’的诀别之物!”
林大福一屁股坐回了生硬的铁坐椅上,晕了过去。
我同父异母的妹妹——林诗诗,缓缓地站起身来,脸上泪水直流,声音有点嘶哑:“你,你是我的亲哥哥么?”我看着她,点点头。其实我的内心,比谁都痛。
她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跑开了。
我只觉大脑里一片混沌。我不清楚我在做什么。
(五)
法庭宣判,林大福贪污受贿案例129起,涉及人员172人,金额高达14733453。1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面无表情的,目送着林大福被压上囚车。在擦身而过的那一刻,他一脸复杂地看着我,我注意到他头上已布满了不少白发。他低沉着嗓音:“孩子,帮我好好照顾好你的妹妹……我的枕头里面,注意一下……”我回过神来,抬起头,正要跟他说什么,他却早已被压进囚车,呼啸而去。
“你后悔吗?毕竟他是你的父亲。”曾倩在我身后轻声说着。我摇摇头:“我并不是一个为了主使正义而惩治他的人,毕竟我一直在为自已而活。到了这一个地步,没什么好悔的。”
“像,真像!”曾倩说着。我奇道:“像什么?”曾倩道:“你和林大福长得真像。”我心中又是一痛。我知道,我和林大福的父子血缘,是无法改变的。虽然我们没有半点父子之情,甚至我对他充满仇恨,但隐约中,我有一种失落感。
“哥,我想问你一件事。”林诗诗走到我面前。她也瘦了,憔悴了不少。看得出,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了,对她的打击很大。
“说吧。”我叹了口气。对她,我愧疚太深。
她抬起头,那满含秋水的大眼睛看着我。哦,我的妹妹,真的很漂亮,高佻的身材,齐肩的秀发,大大的眼睛宛如满含秋水般水灵,坚挺而又小巧的鼻子……而现在的她,因为这些打击而变得憔悴,更有一种林黛玉般的病态美。
“这件事,与静云有关吗?是他操控的吗?”她说。
这是她第二次问了。但我不能像第一次一样,避而不答。
“呃,还是由他来回答你就是了。”我呐呐地说道。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她幽幽地。我注意到她的眼与鼻子,都是红红的,刚刚哭过一样。
我摇头:“我也不知道。”
“好,那我去美国找他!”她坚定地说着,同时掏出纸巾在眼角擦了擦。
“跟我来。”我突然想起林大福刚才跟我说的话,一把拉着她上了车,驱车来到了林大福的家中。
林大福的家中一片狼籍,也不知检察院来搜查过多少次了。即使是诗诗的卧室,也不能幸免。
在林大福的卧室里,我注意到了那个枕头的存在,那是一个很大的羽绒枕,按上去十分柔软。我拿起剪刀,二话不说,将枕头剪开,在里面一阵翻腾,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一封信。
撕开信封,一张纸滑落下来,我捡起来,细看之下,竟是一张支票,上面存有100万现金,而户主的名字,居然是我的母亲--王小芳!
“哥,这是怎么回事?”林诗诗凑过来,十分好奇。
我苦笑:“看来他还是记着我母亲的。他具体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六)
办好签证后,我和诗诗登上了去美国的飞机。我的心愿已了,接下来的,就是好好照顾我的妹妹,并帮她找到静云。
“妹,你不怪哥吗?”望着窗外的蓝天,以及朵朵浮过的白云,我转头问诗诗。
“我不知道。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一切,好像是做梦一样,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诗诗喃喃道。我叹了一口气,这傻丫头,从小就娇生惯养,又贵为市长千金,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面,把一切都想得很简单也很美好……
“哥,你叹什么气?”诗诗清纯的眼神看着我。
我语气平静地说着:“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个时候妈妈还在世……她常跟我说,我的亲爸爸,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有志青年,刚恢复高考那阵子,全乡两千多人参考,才考起了三个,他是其中一个,所以呢,我一定要学我的亲爸爸一样,能读书成材。当时呢,我却问她,我到底有几个爸爸呢?这个爸爸好凶的,为什么我的亲爸爸不在我们身边保护我们呢?于是,妈妈就哭了起来……你要知道,当时妈妈带着我远嫁到了一个穷村里,那个男人,除了喝酒,就只会打骂我们娘俩……”
“那当时哥哥是怎么读出来的呢?”诗诗十分好奇。
“那时真苦呀。那个男人不让我读,也不给我钱,于是我就去捡破烂,攒着钱读,那时看着同龄人玩,我那个羡慕呀!可是我不能玩,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去赚钱,然后用来读书……当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的亲爸爸不管我呢?他在哪儿快活呢?这辈子我还有机会遇到他吗?……”我想点燃一根烟,却想起飞机上不能抽烟,便要了一杯饮料,喝了几口,继续说道:“于是,从小到大,我就特别恨我的亲爸爸,我吃的苦越多,就恨他恨得越深。其实我知道,那是我对父爱的一种强烈向往……后来,我考上了大学,选择了法律专业。我知道,只有依靠甚至利用法律武器,我才有可能报仇。那时**着助学贷款维持学业,同学们都看不起我,幸亏我遇上了静云……只有他看得起我,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哦,又是静云……我感觉,好像我们所有人的命运都与他联系在一起了。就是我一样,为了一句回答,不惜来到美国找他……”诗诗幽幽地说道。
我没有再说话。看看窗外,已能看见下面的陆地。“快着陆了。美国,到了。”我说。
枪响了。谁也没有想到,在大街上会有人突然向他开枪。一朵小小的血花,在静云头颅处绽放,静云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眼镜背后,他双眼圆睁,仿佛不相信这一切。阿福站在他旁边,呆呆地看着他,突然失声叫了起来:“云!”
静云的身躯缓缓地倒了下去。在他倒下的那一刻,他记起法庭宣判后,陈瑜文被压走时对他的愤怒吼声:“静云,你记着,你帮助美国政府以华治华,整个唐人街的同胞都不会放过你的!”
他又记得,那名美国警长握住他的手,那充满敬意的赞赏:“静云先生,我们调查了陈瑜文三年之久,却无法掌握其贩卖毒品,杀人抢劫,经济欺诈的证握,在您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将他惩之以法。我代表美国联邦政府,对您表示感谢!您的行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律师的风采!”
而最后在他脑中闪过的,是阿福的告诉他的喜讯:“云,打完这场官司,我们就去机场接人,阿作和一个叫林诗诗的女子,来美国了!”
脑中渐渐混沌……
……
旧金山医院。
阿福在门外拦住一大群记者:“抱歉,现在静云正在昏迷中。不接受任何镜头拍摄,请你们不要去骚扰他。”
医院内。
医生摇摇头,看了看阿作,叹口气:“病人目前没有清醒的任何可能性,极有可能脑死亡!”
静云刚从手术室里推出来,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仍在渗着血。林诗诗轻抚静云闭着的双眼,叹道:“原来,当你没戴眼镜的时候,表情是那么的自然……”她的手感觉到静云的眼皮正在轻轻跳动。
(一)
“票数77比12,静云当选为校学校会主席。”扩音器里话音刚落,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我的当选,是我意料中的事。
“恭喜你,静云。”散会时,赵德出现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看上去他的表情并不是很自然,却又很有风度,毕竟谁也想不到,高大帅气,同时又比较有才华的赵德,会输给我。
赵德帅吗?我不这样认为。现在的人们,看所谓的帅哥,并不是他的脸长得怎么样,而是在于其身材是否高。正所谓“男无美丑”,于是高或不高就成了决定帅与不帅的关健。
我阴沉着脸,一手打开他伸出的手,冷冷道:“免了。”
不知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我天生对他非常厌恶。
阿作,阿福,胖子这几个兄弟在会场出口处等我,见我出来了,都奔过来向我拥抱,阿福给我装上一根烟点燃。我吐了一口烟,淡淡道:“呆会,在随缘居酒楼,我请客!嗯,这几天,辛苦大家了。”
说到辛苦,兄弟们确实辛苦。为了竞选成功,这段时间我发动所有朋友,在各个系向有投票权的干事们比较“委婉”地散布谣言,称是赵德此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有行贿老师之嫌,且作风不正,经常玩弄女生,同时,又说了我当选主席话对众人的种种好处。于是,人气就自然站到了我这一边。
我要感谢的,是我的这几个兄弟。这年头流行看F4,但我想,我们四个人在一起,要比F4强上无数倍,因为我们依靠的是智慧,而F4依靠的是脸蛋。无法想像,作为男人,却依靠着脸与身材去作秀,博取鲜花与掌声,这不是一个成功男人所做的事。
我们四人,与F4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我们要做人上人,做大事,人生把握在我们手里。而F4,永远只会是作秀娱乐台上的牺牲品。
我是一个很狂妄的人,却不是一个狂得失去理智的人。对于我来说,整个人生舞台,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勾心斗角的政治场合,为了达到我所追求的东西,无论大小,都要不惜一切手段。因此,首先要学会拉拢人心;其次,就是要有智商,会制造手段的智商。
拉拢人心之道,就要在于自已本身有能力让大家服己。我做到了,不止是身边的这些兄弟服我,整个学校的人,也都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的优秀。
而我的优秀,则体现在我爱好广泛的基础上——大一便担任校足球队队长,同时多篇文学作品在各报刊上发表;大二考得律师证,在法律系引起轰动,同时担任校报主编一职;大三得以入党,并成功竞选得校学生会主席一职。
很显然,这次竞选的成功,表明我理念的成功。
(二)
“干杯!”觥筹交触的声音,大家将酒一饮而尽。
“嗯,阿福身边的女生,是否要介绍大家都认识一下呢?”我注意到阿福身边居然坐了一个女生,真是没有想到。毕竟阿福在我们印象中是一个不怎么接近女生的人物,而且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女朋友。而那女生眼睛一直盯着我,似乎熟识我一样。这令我感到好奇。
阿福还没来得及说话,胖子就嚷了起来:“不行,我们静云哥都没有女朋友,死阿福怎么能抢风头呢!罚酒,罚酒!”
“呃,不是了,她不是我女朋友,她是我表妹来着……也是我们学校艺术系的,非要跟来,说是……”阿福慌忙摆着手,他身边的那女生倒也大方,站起身来,看了看我,那种熟悉的眼神突然一闪而逝,而是调侃道:“切,我原是想跟来见识一下我们学校著名的静云主席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原来不过如此嘛!除了那双眼睛有些魅力外,一点也不帅!”
所有的人都瞪着她,她睁大眼睛看了看众人,“嗯”了一声:“我说错了吗?”
一来就破坏气氛,我有点近乎恼怒的看着她,却又仔细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着一个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以及纤瘦的身材。
“你是阿福的妹妹?大一吗?”我看着她。在我的眼中,我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就是她这个样子。
她点点头,我向她招了招手:“来,坐过来,坐我身边。阿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了。”坐在我身边的阿作很识趣,马上腾出一个空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坐到了我身边。
“霸道的家伙。想做本姑娘的哥,可没这么容易哦。”她带着坏笑看着我,我一愣,看了看大家。阿作说话了:“你这姑娘伢,倒也不明就理了,好多女孩想和静云哥拉关系都拉不上呢!”她冷哼一声:“那可不一定,谁知道是不是名不虚传呢!你不是自诩为本校最聪明的人吗?那我考考你,你没答错,我就饶了你,认你做哥。”
我哈哈一笑:“小家伙,你倒是考考看。”
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那你说,我回家时,第一件事是干什么?”这时正是六月天,天气很热,虽是在空调房内,我看到她仍在不断地擦汗,我便随口道:“当然是洗澡了,女孩子都这么爱干净。”她“耶”的一声欢叫:“你答错了,回家第一件事当然是脱鞋啦,不脱鞋怎么洗澡,你真是个笨蛋!”她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我没你聪明哦。”她嘿嘿一笑,两只可爱的小虎牙露了出来:“那是当然。嗯,看你表现这么乖,本姑娘还是破例收你这笨蛋为哥哥吧!不过,有什么好处没有?”她脸上马上露出贪婪的表情。
她这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使我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很久都没有过了的。想了想,我一字一句道:“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呃,丫头,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扑哧一笑:“我叫张兰,叫我小兰就行了,记住哦。”
(三)
紧紧地系紧鞋带,正准备上球场比赛时,手机响了。
“喂,是静云哥哥吗?”是小兰的声音。我在场边转着圈:“是我,有什么事吗?我现在正准备上场踢球了,呆会再说,好吗?”小兰在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是兴奋:“静云哥哥是不是心里没有我这个妹妹哦?怎么这么重要的比赛,却不叫小兰来给哥哥加油呢?”
我心里涌起一阵甜甜的感觉,这妹妹还真殷勤,这么细心体贴,这段时间以来,我能无时无刻地都感觉到她对我的关注。我说道:“啊,我是怕你不喜欢足球嘛!所以就没有叫你……”“切,真是瞧不起人。哥哥喜欢踢球,妹妹应该也支持也喜欢才是呀!”小兰在电话那边仍是没完没了地说着话:“笨蛋哥哥,转过身来啦,看你后面!”
我愣了一愣,放下手机,正准备转过身看后面,双眼却被背后一双柔软的小手给罩住了,紧接着,一股芳香涌入我的鼻中,传来小兰清脆的声音:“在你背后悄悄蒙上你的眼睛,猜猜我是谁!嘻嘻……”我轻轻地将那双小手拿下来,转过头,看着她清纯的脸,刮了刮她的鼻子:“你这个调皮的小家伙,居然跟我玩这种把戏。”
小兰小嘴噘起,撒撒手道:“谁叫你这么笨的,人家拿着电话在你背后说了半天话了,你居然没有察觉。”我擦擦汗:“嗯,因为我急着上场比赛呀!”
“云哥,比赛快开始了,快上场!”阿作在球场中央向我叫着,我挥挥手,回头看了小兰一眼,笑了一下,转身跑入球场。
这是一场大学联赛的地区总决赛,我们的对手是理工大学,只有战胜了对手,夺取地区预赛冠军,我们便能参加全国大赛。
“静云哥哥,加油!”小兰在场下尖着嗓子大声给我加着油。阿福走过来,灰着脸道:“我说静云,好像她不认我这个表哥了,只认你这个情哥哥了。唉,管教不住了。”我嘿嘿一笑:“岂不更好,以后咱四兄弟开个律师事务所后,更是与你亲上加亲了。”
我在场上挥挥手,场上其他队员都走了过来,我们围在一起,手叠手,齐声大叫:“必胜!”
烈日下,裁判吹响哨音,比赛开始了。
因为这是一场决赛,事关出线生死,因此一开场双方变拼尽了全力。不过我们校队实力明显强于队方,特别是我们四兄弟形成一条中轴线——阿福是门将,阿作是后防核心,胖子在中场组织进攻,而我司职前锋,在前场攻城拔寨。整个场面,被我们四个人控制着。
于是,在观众们的助威声中,我们掀起了一轮轮进攻狂潮,上半时结束前,胖子一脚妙传,我抽射得分,我方以一比零领先结束上半场比赛。
“到底是队长,真棒!”中场体息时,小兰又是给我擦汗,又是给我喂水,又是一个劲地夸赞着我。我瞪了她一眼:“你叫我什么?小心我敲你脑袋!”小兰吐吐舌:“是是是,我该叫你静云哥哥!”我注意到她脸上流的汗比我的还多,脸色甚至有点苍白,关心地问道:“嗯,你要注意哦!大热天的,在外面暴晒,一个女孩子家,看上去好像比我们场上踢球的还辛苦哦。”小兰摇摇头:“没事,没事,只要能给静云哥哥加油就行了。”
阿福在一边正歇着,听了十分吃醋,酸溜溜道:“我说表妹呀,你这心怎么长在外面呀?”
小兰白了他一眼:“瞎说。怎么长在外面了?”
阿福嘿嘿笑着,头别过去,不说话。
下半场比赛要开始了,上场前,我心疼地看了看小兰,嘱咐道:“你站到树下面去,别让太阳晒着了,瞧你身上这汗……真是的,居然不带把太阳伞。”小兰嘻嘻哈哈地一个劲地在背后把我向球场上推,一边说着:“我的静云哥哥,小兰妹妹知道了,您就安心上场比赛吧!”我只觉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她的调皮与淘气,倒是使我越发对她关爱起来。如此纯真的女孩子,上哪儿去找呢?不正在我面前吗?!
在场上踢球时,我远远地注意到小兰仍是站在烈日下暴晒着,在大声为我们加着油。要知道,这场比赛虽然关系到双方出线的生死问题,却因为炎炎烈日,来看比赛的人不多,而像小兰这样给我们拼命加油的,更是少之又少。正是因为小兰,给了我无穷的动力,是的,她在专心给我加油!我包揽了全场所有进球,三比零,最终我们取得胜利,获得参加全国大赛的资格!
(四)
“静云哥哥,你好棒,真的好棒……”比赛完结下场时,小兰向我走来,声音却很小,我注意到她的嘴唇都几乎干裂,脸上一片苍白。这场比赛真是太让人兴奋了,只是烈日当空,高温之下我们体力透支,否则比赛完后再随便踢一会儿球也不成问题。
“嗯,你没事吧?”我关切地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现她额头上一片冰冷。
“我没事……静云哥哥,这是你的水……”小兰颤微微地给我递过一瓶矿泉水,我刚接过,却发现小兰双眼翻白,几乎要裁倒在地。
“小兰!”我惊叫一声,一把扶住她,她摸摸头,摇晃了几下,轻轻道:“静云哥哥,小兰真没用,给你加一下油就成了这样子……”
“她中暑休克了!快送校医院。”阿福在旁边叫着。我二话不说,一把将小兰背在身上,快速向校医院方向奔去。
“小兰,坚持住。”我心中默念着,心里突然闪出一个想法:小兰,这次再也不要离开我了。我为我突然冒出的这个想法而感到奇怪。我们不是好好地存在着吗?
小兰柔弱的身躯软软地伏在我肩上,我双手在背后紧紧地搂紧她,阿福他们在我身边小心地护送着。小兰好像睡着了一般,我能清楚地听到她轻微地呼吸声,或者是鼾声。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就好像自已最亲爱的人,被自已亲手保护着一样,一种很甜蜜的感觉。
我感觉到她伏在我背后,她那心跳的声音。
几分钟时间,到达校医院,经校医紧急救治之后,小兰苏醒了。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一声惊叫:“啊!怎么给我打点滴的!”
我皱了一下眉头:“打点滴不好吗?谁叫你这么淘气,大热天的,光顾着加油,却不好好照顾自已。”
小兰苦着脸,躺在床上无法动弹,却抬起那只没有打点滴的手,摇了摇我的衣角:“静云哥哥,我最怕打点滴了,好痛苦的,要这么长时间……求求你了,让我离开这吧。”
我坚决拒绝:“不行。我说过,我要好好照顾你,保护你的。你不知道,刚踢完一场球赛,体力超支,还要背你跑到医院来,我有多辛苦!”
小兰张大嘴:“啊,那我要减肥了。”
看着她那纯真的样子,我不禁笑了。此前阿作他们已识趣地在门外回避,我走出去给他们打了一声招呼,要他们先回去,我留在这儿陪小兰。阿福给我竖了竖大拇指:“云哥,你真强!瞧你这一身,足球服还穿在身上,又臭又脏。”
我笑着摇摇头,走进病房,发现小兰正痴痴地看着我。我摸摸头,呐闷道:“怎么了?是不是因为我踢完球后没有洗澡,特难看?”小兰轻轻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静云哥哥……其实刚才伏在你背上时,我根本没有休克。可是我喜欢伏在你背后的感觉,看着你为我担惊受怕,我觉得好幸福,好感动……”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傻丫头,如果你出了事,我真不知怎么办呢……”
小兰眨了眨眼睛,神秘兮兮地说道:“静云哥哥,两个星期后,我要把我的新作品给你看。”“哦,是什么东西呢?”我装出一副无知的表情,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那个新作品,一定是赵德的半身雕塑!
“小兰,你认识赵德吗?”我突然问了一句。小兰睁大眼睛,想了一会,摇了摇头:“听说过,好像是校篮球队的,不过没见过,也不感兴趣。怎么了?”我心下稍慰,淡淡道:“没什么事。”
作为校学生会主席,我知道今晚在校体育馆内有一场校篮球队的比赛,比赛的主角,将会是赵德。而在我的潜意识里,小兰会提出约我一起去看这场篮球赛,事实上,小兰似乎不知道有篮球赛一样,始终没有提起。
我的思维,怎么了?为什么总是想着一些可能发生的事呢?
(五)
我不知何时有了这种感觉——自从认识小兰后,每当与小兰的关系近一分亲蜜后,就对赵德近一分仇恨。按理说,我与赵德的接触与竞争,仅仅停留在以前校学生主席竞选以及我所代表的校足球队与他所代表的校篮球队的人气争夺上。为什么因为小兰,我会这么恨赵德呢?
为了这种恨,我必须采取一些对策。
他,大一新手,名叫龙伟,一米九六的个子,扬着头站在我面前。我围着他看了一圈,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是打蓝球的料!”
“谢谢云哥。”龙伟的脸上不苟言笑,一脸的刚毅。
我点燃了一根烟,又递了一根烟给他,他摆摆手,表示他不抽烟。我淡淡道:“听说你想进校篮球队,可惜他们不要你?”龙伟点点头,一字一句道:“是赵德。他害怕我实力强过他,夺他的位抢他的风头。”
我哈哈一笑:“好!我可以帮你,帮你进入校篮球队,尽一切可能支持你,我就是要你,夺他的位,抢他的风头!”
龙伟低头看着我,双眼放光:“真的?”
我挺了挺我一米七五的个子,咳了一下:“当然。只要你按我说的做,我保证你成为校篮球队第一人,只要你按我的意思,把赵德重重地踩在地上,无法翻身!”
这时,手机响了,我耳边传来小兰甜脆的声音:“静云哥哥,你还记得两个星期前我给你说的事吗?”
我心中一颤,脑海中再次浮现出赵德的样子,淡淡道:“记得,你说,你要给我看你新完成的雕像。”小兰在那边吓了一跳:“呃,你怎么知道我的作品是雕像?”
这更印证了我的直觉,但我不得不装出欢快的声音:“当然了,你是艺术系的学生嘛,不是雕像,就是画像吧?”
“嗯,小兰亲爱的静云哥哥真是历害哦!那你现在过来吗?我说过,你要是我的第一个观众哦。”小兰继续在电话那边兴奋地说着。我想拒绝,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不要让历史重演。”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因为,我想见小兰;因为,我要保护小兰。
“好的。你等我。我就来。”我一字一句说着,把电话挂了。
小兰是住在外面的,但凡艺术系的学生,都十分有个性,有时行事难以令人捉摸。小兰除了比较“调皮”之外,还算正常,只是独自一个人租住在外面。艺术系的学生很感性,不像我们法律系的学生一样,中规中矩的,乖乖地住在宿舍里。一路上经过一花店,心中之下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然后只奔小兰租住的地方。我要送给小兰,把她从赵德手中抢过来,跟她说,我爱你。
(六)
走进小兰住房时,我双手将鲜红的玫瑰藏在背后。先不要让她看见了,然后给她一个惊喜,我想,这次我一定要争取她答应我的。
“嘿,哥哥,真高兴看到你。”正奇怪着房内怎么没有人,小兰像猴子一般从旁边蹦了出来,吓了我一跳。
“这就是我的作品。”小兰哼着歌,一蹦一跳的,走到了一座盖着帆布的泥塑面前。
“嗯,很好。看……看吧。”隐约中我似乎已知道帆布里是谁,心中变得十分害怕。
小兰向我嘿嘿一笑,手拉住帆布,大力一掀,哗——泥塑的真面目,终于出现了。
看到泥塑,我整个人,呆住了。
“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做得不好?”小兰注意到我脸色变了,以为作品不成功。
“不……很好,雕塑得很好。我真是太高兴了!”我呐呐地说着,手颤抖着,拿出背后的那朵红玫瑰,递给她:“小兰,这是我送给你的。”
“谢谢。”小兰高兴地说着,突然凑到我脸上,亲了一口。
——在我面前的这座泥塑,其原型不是赵德,正是我!我欣赏着这座我的半身雕像,看到雕像上我的眼睛闪着柔和的光。
我真是精神太恍惚了,明明小兰不认识赵德,为什么我这么担心呢?
小兰的脸上有一种陶醉的表情。她轻抚着泥塑,轻声道:“静云哥哥,你知道吗?其实,在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你……”我的心宛如喝了蜜糖一般,甜甜的。一向面对感情冷漠的我,此时在她面前,却是如此的富有激情,我紧紧地抱住小兰,嘴唇,与她的嘴唇,轻轻地贴在一起,然后,便是一阵热吻。
“小兰,我爱你。也是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就爱上了你……”我喃喃地说着,舌头与她的舌头纠缠在一起。她喘了一口气,轻轻地挣脱了我的搂抱,痴痴地看着我,突然问了一句:“你相信承诺吗?”
我摇摇头:“如果承诺只是结果,我不相信。我只相信过程的承诺。可是,我是静云,我相信我能做到一切,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我以静云的名义,要好好地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
小兰眼中闪着一种复杂的光,静静地看着我。良久,叹了一口气,扬起她手中那朵玫瑰,轻声道:“你看看它。”
我眼睛瞄到那朵玫瑰上,我注意到,我送给她的这朵玫瑰,正慢慢变成白色,而红色的部份,正化作一滴滴血,滴落在地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惊叫起来。
“静云哥哥,小兰已经了结心愿了。该走了……”小兰抬起头,纯净的睛里已是噙满了泪水。我再一次紧紧地搂住她,大声道:“你要去哪?不,我不能让你走!”
小兰含着泪水,挤出一丝笑容:“傻哥哥,这个世界不属于你,快回去吧……”
我只觉得眼角发涩,不断摇头道:“好不容易和你在一起,我不能失去你,不能与你分开,我要一生一世的守候着你!”
我的耳边再次传来轻轻地叹息声,紧接着,我看着怀中的小兰在一点点的消失,她的笑容在慢慢地淡化,慢慢地化成粉尘,她微笑着,在我面前,给我留下最后一句话:“静云哥哥,答应我,好好活着,珍惜现在和将来……”
我大声惊叫起来:“小兰,别走!”
脑中一片空白……
当我睁开眼睛时,只看到一片白色——墙是白的,床是白的,被单是白的,连往来的人群,也是白衣。“云,你醒了?真是太好了!”一张漂亮而又熟悉的脸映入我的眼帘,是林诗诗。我只感觉头很痛,皱了皱眉,轻声道:“发生什么事了……我,我这是在哪?医院吗?”
她点点头,幽幽道:“你昏迷了二十几天了,全世界关注你的人都以为你永远醒不来了……这么多天以来,你的眼皮在不断跳动,总是在念着‘小兰’……”
我摸了摸头,竟是缠着厚厚的绷带。我在脑海里努力搜索着“小兰”这个名字,却是一片空白。我疑惑地看着她:“小兰?是谁?我认识吗?”
[原创]血染的玫瑰 终结篇
A:
我记得那年冬天,父亲想弄些柴火。他找到了一棵枯树,就把它锯了下来。到了春天,他惊奇地发现,树桩上又萌发了一圈新绿的嫩牙。于是他说:“我真的以为这树已经死了。冬天里树叶掉得净光,而且光秃秃的树枝也不断地往下落,好像是一点活力都没了。但现在我才知道,它确实是活着的!”
他看着我,接着说:“孩子,不要忘了这个教训。决不要在冬天里砍树,决不要在闷闷不乐时得出消极的结论,更不要在情绪很坏时,做出重大的决定。耐心地等待着吧,冬天就会过去,春天很快会再来!”
——《不要在冬天砍树》
人生的道路还很长,若是总在增加包袱,只会不堪其负,步履艰难。何不试着,放下过去的包袱,轻松而又乐观地,面对未来呢?
所以我常说,做人不止要乐观,也要理智。
B:
有这样一个故事。两兄弟,天天砍柴,有一日,讨论皇帝的生活怎么过。弟说,皇帝肯定天天用金子做的斧头砍柴的。哥摇头说你真笨啊,皇帝哪用得着砍柴,皇帝肯定天天在火炉边吃烤红薯,红薯烫,他在手里颠来颠去……
乍一看,是个笑话,细思之下,却很有哲理。
曾经在网上一个公共聊天室里遇到这样一个小男生,欣喜地发现他是家乡的人,于是他便用家乡话和我聊天,比如,他把“没有”说成“冒得”,把“怎么了”说成“哦搞的”。不止是旁观者看不懂,我有时也揣摩上半天才懂。于是我跟他说,不要用家乡话了,我看不懂。他便问,莫非你不会家乡话?我说我会,但是聊天室还有其他各地的朋友,要照顾一下他们的感受。后来他便问起我现在在读高一还是高二(因为他是高中生),我笑着说我大学还有一年就毕业了,在武汉就读,法律专业。他叹了口气,说法律这专业应该不怎么样,肯定很枯燥,学出来也没用,不如学计算机专业,以后毕业出来了,好开个网吧。我苦笑,很想告诉他,法律这门专业博大精深,涵盖各行各业,全世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领导人都是律师出身……
做人最可悲的,就是有如井底之蛙,固步自封。
C:
曾流行这样一个段子:虽然工作是枯燥的,赚钱是辛苦的,但是理想却是远大的。等咱有了钱,喝豆浆吃油条,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红糖蘸红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
上两周又听说一件事,说是有人买福利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可奇怪的是,那五百万现金一直没有人来领,于是人们纷纷猜测这中奖人是什么原因没有来领奖,更有甚者,则在叹息,要是这五百万是自已中了就好了。我一个朋友就这样说:若是我中了这五百万,交完一百万税后,我还有四百万,中间拿一百万当零花,一百万当亲朋好友交际中的打赏,另两百万则存在银行里,以后就靠吃利息度日。
在电视台实习时,曾采访过一位非常有名的私营企业家,其家产上亿,然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他不是商人,而是企业家。商人与企业家的区别在于,商人赚了钱即使再富,也是为了养家糊口,提高物质享受。而企业家,则将赚的钱用于购买新的厂房和机器,既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又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
最后他说,益阳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因为人们都是小富即安的心理。赚个几十百把万,就收手不干了,人家老板前老板后的叫着,便开始享受起来了,于是披金戴银,开着小车,频频出没于卡拉OK等娱乐场所,十分风光。
有人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不,有用,关健在于你会不会用,在于你是否有志向。看看微软公司,培养出了多少个亿万富翁……
血染的玫瑰 终结篇
小兰?
这个名字,人们都在说,可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回国后,我看到我们律师事务所上面挂的牌子,居然叫“思兰律师所”,很是生气和不解。我把阿福叫来,指了指那牌子:“我知道,小兰是你的表妹,但是犯不着把她名字……”阿福的表情看上去有点委屈:“这,这当初不是你叫我们取的这名字吗?”
“哈哈,好笑,我怎么可能会用一个女人的名字取作律师事务所的招牌?”我大笑起来,他们当真是天真,这么多年的兄弟,连我也不了解吗?我摇摇头:“把这牌子撤下来,换过,换过一个名字。嗯,就叫‘风云’律师所好了。”
“这……”阿福还在迟疑着,我摆摆手,自顾自地上来,冷冷地丢下一句:“希望明天这个时候,看到一切都已改头换面。”
“云……”诗诗出现在我面前,怯怯地看着我。
我轻轻地搂着她,轻声道:“累了吗?我扶你上去休息。”她轻轻地“嗯”了一声,我搂着她上楼,进了我的办公室,让她坐在我那柔软而又舒适的真皮坐椅上。
“云,这个女孩,就是小兰吗?”小兰的目光落到我办公桌上竖着的一张照片上。
“哦?”我拿起那张相片,注意到上面是一个很清纯的女生,水灵的眼睛,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
“嗯,有点面熟。她是小兰吗?我真的见过她?”我嘴里说着,努力地搜索着大脑里的信息,却仍是一片空白。
我把照片递给诗诗:“帮我把这东西扔了。”诗诗诧异地睁大眼睛:“什么?扔了?这或许是唯一的纪念……”我点燃一根烟,优雅地夹在指间,对她笑了笑:“既然是逝去的事,脑中又没有一点印象,何不放下呢?我想,总是为过去的人所困挠,是对你的不尊重,是吗?”
“云……”我感觉到诗诗的声音在颤抖,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复杂。
我转过头,望着窗外,淡淡道:“诗诗,处理好这儿的事后,我们回美国结婚,好吗?到时,很多名流都会来,我要把我们的婚礼,办得特别风光,特别热闹……”
因为在美国时打的那场官司,我在全世界都出了名,被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爱德华先生聘为私人顾问,并帮助其竞选新一届的总统。而这次我回中国,是打理好国内一切事务,然后安心去美国发展。
当我提出结婚的事后,诗诗却没有回答,只是痴痴地看着我。
我突然感觉到,我们之间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两人都无法点破的问题。
有时我觉得很奇怪,或许我的记忆曾经存在一段真空期。譬如,为什么当初我会把律师事务所命名为“思兰”呢?我记得我曾经在精神病医院呆过两年,记得我曾经杀过一个叫赵德的家伙,可是这一切又是所为谁呢?为了一个叫小兰的女孩吗?
我清楚地记得我大一时的初恋,也清楚地记得我大学里是怎么与赵德竟争当上学生会主席的,可是当上学生会主席后,一直到现在,几年以来的记忆却断断续续的,有如碎片般,总是无法有逻辑地整理到一起。
依稀记得我在美国昏迷时曾做过一个很真实的梦,莫非也是与人们口中所说的小兰有关?或是那一个梦之后,完全洗去了我脑中关于小兰的所有记忆?
既然忘了,就珍惜现在吧!至少我清醒过来时,没有忘了林诗诗这个名字。
我带着诗诗回到了我的豫北老家。在这个乡下,因河床干涸,十分缺水,若是能吃到一条鱼,更是只有做梦才有的事。鱼这么稀罕,自然成了招待客人的一道重要菜,而这儿饭桌上所谓的鱼,实际上是用枣木刻成,放在盘子里,招待客人时把做好的汁儿浇上去,客人便真模真样地拿筷子去夹几下,夸主人手艺好,味儿不赖。
因此这次回家乡,我带了几条真正的新鲜鱼,放在我小车后的移动小冰柜里。
诗诗大概是第一次到这种贫困的山区来,满目惊异,当她看到我曾住过的那座小茅屋时,更是瞪大了眼睛,惊叫出来。
茅屋里还是那么整齐,看得出,本家二叔常来打扫过。我把诗诗留在屋里,亲自上山采了一些柴,放在吊锅下,生起火,便把鱼放进去,煮了起来。
“明天,我带你看看这儿的风景。挺不错的,空气很清新。”我看了看诗诗,她正痴痴地看着燃烧的柴火,时而劈叭地爆出一些火星儿。
我拿起勺子在锅中搅了几下,淡淡道:“在这儿吃鱼,别有一番风味……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鱼是什么滋味。那时,当然,一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更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养父捡到我时,他七十岁,养母六十二,而我才八个月大,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一切变化好大……”
诗诗抬头看着我:“他们现在不在了吗?”
我点点头:“嗯。十五岁那年,养父死了。大二那年,养母也去世了。其实,我真该感谢我的亲身父母,把我丢弃在这儿,在贫困,磨难,岐视中长大,铸就了现在的我。”
说到这儿,我便想起小时候,我在山上跟养父一起砍柴的情景——养父鞠着背,嘴里吊着旱烟袋,一边咳嗽着,一边流着汗喘着气砍柴,嘴里不时冒出一些稀松的青烟,那时我见那铜制的旱烟袋乌黑锃亮,泛着点点青光,便总想偷偷地拿来玩一下,可惜终归不敢,唯一与那旱烟袋接触的机会,便是帮养父装黑黄的烟丝。后来觉得打柴没意思,便在山上四处玩耍,挖挖蚁洞,掏掏鸟蛋什么的,只到正午那太阳光从头顶处透过树叶直射下来时,我便听到山下不远处,养母站在屋前的喊声:“天伢子呃——,回来吃馍馍啦——!”
吱呀一声,一个约摸四十多岁的乡下汉子推门进来了,见了我,惊喜地叫声:“天伢子,你可回来了。”我叫声“二叔”,客气地递了根烟给他,他把烟放在火里点燃了,抽了一口,大声道:“这正牌子的烟抽起来滋味当真不错,啧,这烟丝,就是比俺那自制的好抽。”
“二婶还好吧?”我漫不经心地说着,一边加着柴火。二叔搓着手,火光照在他脸上,显得红光满面,偌大的酒渣鼻努力地嗅了嗅四散飘浮着的鱼香味,嘴里嘀咕着:“呃,这娘们还不是那些老毛病,成天儿躺在床上,啥事也做不了……唉,天伢子你可发达了,开着这小车子,啧,现在在外面还不错吧!?”
我笑笑:“托二叔的福,还好。来,喝碗鱼汤。”我亲自端过一个碗来,盛了些鱼汤,又放了一大块鱼肚皮肉,递给二叔,二叔嘴里客气着:“哎唷,这怎么好意思。”手却接了。
诗诗看着我笑:“天伢子?这是你的小名吗?”
我正待要说话,二叔却抢着说道:“呃,我说媳妇儿啊,你可不知道,当初俺大哥那会儿捡了他的时候,老来得子,当然是老天爷所赐的了,于是就取名叫‘天赐’了。呃,这还不得了,这小子小时候就聪明得不得了,大伙儿挺喜欢他的,俺村那最会算命的叶老爷子见了他,便说此子将来必是状元命,又给他取个学名,就是现在的‘静云’了。”
诗诗睁大着那双纯真的眼睛,问道:“那‘静云’是什么意思呢?”
二叔搔搔头,看看我,想了一会,鼻孔里露出的鼻毛随着嘴唇一起有节奏地颤动着:“说是古时有句啥话来着,叫什么‘静若处子’,却是什么安静若云,云却飘浮不定,变化无常,炫七彩而什么什么的,总之就是有修养有前途的意思……嘿,俺没读过书,胡拼乱凑,就这意思了……”
诗诗轻轻地笑着,却又舀了一碗鱼汤,递到我手里,打趣道:“天伢子,你小时候没吃过,长大了,要多吃点哦。”
我呵呵一笑,接过,仔细地品了几口,这种用乡下柴火烧出来的鱼汤,真香。
“嗯,他们是?”诗诗望向柴门那边,天色已晚,那儿却有些亮光。我扶了扶眼镜,那亮光原来是几个小童纯真的眼瞳。
“让他们进来也喝两口吧?”诗诗征询的目光望着我,我点点头,二叔便放下碗筷,将柴门打开,吆喝一声:“你们这些小贪吃鬼,咋像野狗似的,来,进来尝尝鱼的滋味。”
那几个孩子便欢叫着,一窝锋似地跑了进来,二叔在后面猛地拍了一下跑在最后的小孩的屁股,嘴里骂道:“小王八羔子,别摔着了。”
四五个小孩子,眼看着碗不够,二叔便揪了一小孩子的耳朵:“回去,跟你娘说声,多拿几个碗过来,呃,可别摔坏了。”那小孩子不舍地瞄了锅中的鱼一眼,便一蹦一跳地跑出去了。我奇道:“这是我表弟吗?多大了?”
二叔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的黄牙,憨厚地笑:“嘿嘿,今个儿九岁了,一直在家玩着,没读书。”“哦。”我应了一声,心中十分感慨,却又有点心痛,忆起昔时,如果没有养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如果没有乡邻们的资助,我就不会成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一辈子更甭想跳出这农门了。
过不一会儿,那小孩便一溜小跑地过来了,一手端着三四个瓷碗,另一手却拿着一个小酒瓶子。二叔
一把接了,急道:“瞧你这小子,急成啥样,还怕少了你这份。”一边说着,一边拿出碗,满满地舀上碗鱼汤,递给那孩子,嘴里叮嘱着:“别烫着了,好东西,慢慢喝。”那孩子指了指小酒瓶子道:“娘说这点酒给你们下菜喝。”我将手按在他头上,轻轻地摸了摸,他看着我,我注意到他乌黑的大眼睛中闪着野性而又聪慧的光。小时候,我也是这个样子的吗?
二叔又勤快地舀了几碗汤,递给其他的小孩子,却只有大半碗。那些孩子都小心翼翼地接了,在一边细细地品着。二叔的儿子却又端着空碗过来了,嚷道:“我还要。”
二叔不好意思地对着我讪笑了几下,对他骂道:“咋这么快就喝了?还要喝?撑死你!”于是便接过碗来,又给孩子舀了些汤,那孩子接过,却往外跑,二叔在后面叫道:“你小子躲哪儿去吃啊你?”那小孩回头大声道:“娘病着呢,我回去拿给娘吃。”
此语一出,我们几个大人都惊呆了。我叹道:“这孩子真乖,二叔当真有福了。”便从衣服里掏出几叠钱,递给二叔:“这些钱,就用来给孩子读书吧。”二叔惊呆了,望着这钱,手里慌忙放下碗筷,不断地搓着:“这,这怎么好意思……”
我强行把钱塞到他手里,感叹道:“小侄如今在外面也有所成就了,总不能忘了家乡的养育之恩。这次去了美国,也不知何时能再回来看看,心中真有点惭愧。”
二叔倒吸了口凉气:“美国?哇……”猛地一拍我的肩,大声道:“我早就说过你小子能出头做大事的啦!哈哈哈!来,咱叔侄俩好好喝一杯。”
我摇摇头:“不了。她很困了。”我轻轻地搂着诗诗,看上去她十分疲劳,伏在我身上,没有吱声。
“呃?中。那俺就不打扰了,明个儿俺再带你四处看看,好让乡亲们出见见你。”二叔倒也识趣,站起身,一声吆喝,便赶着那些孩子,出去了。
小茅屋内,恢复了一片宁静。
“诗诗,累了吗?早点睡吧!”我轻轻地,要站起身来,扶她去睡觉,她却紧紧地抱紧我,喃喃道:“云,不要离开我,求求你……”
我轻抚她那长长地秀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唉,傻丫头。其实,你上次跟阿作,也就是你亲哥哥,来美国找我,是想亲处问我一件事,是吗?”
“嗯。”她浑身一颤,伏在我肩上的头,动了动。
终究要面对的事情,是无法逃避的。是的,为了兄弟阿作,我利用了她,把她和阿作的父亲林大福送入了大牢,虽然林大福上诉了,但二审即使不是死刑,至少也是个无期徒刑。原本,我对她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可是自从我在美国出事以来,习惯了她在我身边细心照料的日子,习惯了她给我的那种文静而又温柔的感觉,我发现我是真地爱上了她。
“你是想问我,你父亲的事,是不是与我有关,是不是我设计的,是吗?”终于,我鼓起了勇气,替她说了出来。
“不,不是。”她的回答令我意外。她直起身,望着我,与我对视着,我注意到泪水从她那纯清的眸子里流了出来。她摇着头:“不,我不是要问你这个问题,我不想问这个问题!我不想因此而失去你,也不在乎即使别人说什么……那种过去关于我父亲以及你的的事,不要再提了,好吗?我只想问你……问你……”
我心中欲加疑惑:“那你是要问什么?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找我……”看来阿作也失算了,他原以为诗诗是要问我在关于她父亲入狱的事中是否利用了她的感情,因此阿作还特意事先给我做了思想准备。
诗诗定定地看着我,一字一句道:“我是想问你,你真心真意地爱我吗?”
只觉一片乌云扫开,头顶一片睛朗天空,我心中一片释然。多么单纯而又可爱的女孩啊,居然不介意以前我利用她感情对付她父亲的事,只在乎此时我对她的感觉。其实,这就是一种简简单单的幸福,不是吗?
我轻轻地抱住她,刮了刮她的鼻子:“傻丫头,我说过,我要和你一起结婚,举办一个最风光最热闹的婚礼……都想结婚了,还有什么理由不爱你呢!?”
爱哭的她,又流下泪来。我轻轻地吻干她脸上的泪,吻了吻她柔嫩的嘴唇,凑到她耳边,轻声道:“我爱你,我的爱人。”
(全完)
后记:最后一篇,曾设计过很多不可思议的情节,最终却确定走朴实的“乡村路线”。曾有幸得到过某教授的指教,说优秀的文学作品,并不是优美的文字堆彻成的,而在于对生活的观察。特别是乡村这片沃土,本身便是一本深厚而难读懂的书,更是培育了无数文人学士。虽然自已不敢称文人,但却坚信一条:生活,给人以灵感。观察生活,体味生活,享受生活。
A:
一位妻子这样问自已的丈夫:“假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遇到这样的问题,身为男人的你,如何回答?相信生活中常常遇到类似的问题。女人,总是在寻找一种安全感,譬如当你和她在谈恋爱时,她总是会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或是“你喜欢我什么?”虽然这样的问题你回答了无数次甚至已无话可答,而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无数次的询问,希望得到一种满足感。
而女人又往往喜欢追求浪漫的,幻想着琼瑶式的爱情,幻想着轰轰烈烈的爱情。于是,就出现了上述那个问题。试想之下,自已的爱人,爬上悬崖,为自已摘一朵美丽的花,是多么浪漫的事。
首先,我觉得这个问题太不尊重男人。当然,妻子期待的回答,当然是丈夫跟她说:“我会为了你喜欢的这朵花,而不要性命摘给你。”于是妻子就一脸满足感。说是不尊重,实际上给人的感觉就是,丈夫的生命似乎不如一朵喜欢的花重要。
其次,有句话说得好,女人是自私的,同时也是需要男人疼爱的。既然这位妻子会如此不尊重地问丈夫这个傻问题,那丈夫也只能包容,也可以巧妙回答。
这位丈夫回答得好:“老婆,我不会去摘。因为,我坚信没有一朵花,能像你的面孔那么美丽,所以,我舍不得为摘朵花而死掉就此离开了你。”
多么精彩的回答,妻子立时沉浸在无比的幸福当中。
突然觉得这又是一大讽刺。这不就是花言巧语吗?女人总是说男人只会说花言巧语,不够诚实,而男人为什么又偏偏爱说花言巧语来哄女人呢?是男人的天性还是女人的需要?
B:
一对情侣分手了。是男方主动提出来的,他说,他受不了她的压力,她的爱让他感到太沉重,一点自由也没有,使他没有呼吸的空间。于是,她博得了人们的同情,她含着泪述说着她为他付出的种种,凡询问她的人,她总是说那个男人对她如何如何的薄情。于是人们开始指责那个男人,说他欺骗了她,说他滥情。指责他的人中,包括他的很多朋友--他的朋友,都选择相信她而不是相信他,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影响,越来越大。于是,很多朋友离开了他,他也因为作风问题被上司开除。他一直没有说什么,其实他也可以告诉别人那个女人的“滥情”史,他也可以说那个女人的种种不足,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女人为什么天生需要呵护,天生就喜欢寻找安全感呢?我想,多半是因为对男人的一种天生的不信任。举个例子说,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你看到一对情侣在吵架,看着男人那扬动的拳头以及愤怒的表情,再看着女人那柔弱的身子以及委屈的表情,你的第一反应,一定是:这个男人欺负这个女人了。
社会上虽然口口声声喊着“男女平等”,而实际上,潜意识里,女人一开始,就把自已摆在了弱者的地位上,而人们也是这样看待女人。虽然内心不愿承认。
于是,有人常说,作为男人,就要负责。那么作为女人呢?应该怎么样?
C:
是的,男人是天生不值得轻易相信的。而女人,则把对男人的考验当成了一门必修的功课。但如果太过份的话,则效果相反。
一个男孩,向一位女孩求爱。女孩很矜持,站在楼上,透着窗户看着楼下的男孩。男孩单腿跪着,手里捧着花,说是一定要跪到女孩下楼接受鲜花为止。
一个晚上过去了。清晨,女孩起床时发现男孩还捧着鲜花在楼下跪着,一动不动。她终于感动了,于是她飞快地下楼,走到男孩面前,要接过男孩手中的鲜花。
男孩冷冷地站起身来,将鲜花甩到一边,转身走了,不顾她在后面大喊大叫。为什么当爱情来临时,男孩却选择离开呢?
这个问题,我不知女人们是否会理解。女人们总是说,男人一点也不理解自已的内心,真不体贴,或是说,男人们一点也不柔情,总是伤自已的心。其实,男人一直在默默付出,女人是否有过珍惜?反过来,如果女人让男人伤心了,才是真的可怕啊,可是女人清楚这伤害的可怕性吗?男人的心事,又有人愿意了解吗?
D:
曾注意过,女人们写东西,喜欢写忧郁的情感,而内容,大多是与伤心往事有关。总是说,我受了伤害,我的伤口不可能马上好,我学会了谨慎,我不会再轻易地接受一份感情。
是的,谨慎没有错,但对感情的悲观以致忧郁,却不是好事。过去的伤心往事,若总是沉迷于其中,才是最大的不幸。
某人在他23岁时被人陷害,在牢房里呆了9年。后来冤案告破,他终于走出了监狱。出狱后,他开始了常年如一日的控诉,咒骂:“我真不幸,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竟受到冤枉,在监狱里度过本应最美好的一段时光……那些陷害我的人,即使将他千刀万剐也难解我心头之恨!”
在贫病交加中,他终于卧床不起。弥留之际,牧师来到他的床边:“您因受冤屈在监牢里呆了多少年?离开监狱后又生活了多少年?”
他气愤地将数字告诉了牧师。
牧师长叹一口气:“可怜的人,您真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对您的不幸,我感到万分同情和悲痛!但别人陷害囚禁您9年,而当您走出监牢本应获取永久自由时,您却用心底的仇恨,抱怨,诅咒囚禁了自已整整41年!”
OK,“广而告之”栏目之后,进入正题。以下是新写的一篇小说,写得比较另类。感觉没写好,以后还要大幅度的修改一下,先发出来再说。
《血染的玫瑰》
(一)
我自命不凡,不知高低。相反,却又十分害羞,我的羞耻来源于对自身无能的判断,另一方面,当我看到周围那些比我更蠢的人却不自知,不由得怒火中烧,形如斗犬,只要听到他们说话便要出口驳斥而不问就里,而出口说完之际,我又总是感一后悔,总之,我忽高忽低,忽上忽下,头脑混乱,自相矛盾。
“票数77比12,静云当选为校学校会主席。”扩音器里话音刚落,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谁也没有想到,我会击败赵德而当选,但我的当选,却又是我意料中的事。
“恭喜你,静云。”散会时,赵德出现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看上去他的表情并不是很自然,却又很有风度,毕竟谁也想为到,高大帅气,同时又比较有才华的赵德,会输给我。
赵德帅吗?我不这样认为。现在的人们,看所谓的帅哥,并不是他的脸长得怎么样,而是在于其身材是否高。正所谓“男无美丑”,于是高或不高就成了决定帅与不帅的关健。
我冷笑着,跟他握了握手,意味深长道:“帅哥谦让了。”
阿福,阿作,胖子等三个兄弟在会场出口处等我,见我出来了,都奔过来向我拥抱,阿福那小子倒也机敏,马上给我装上一根烟点燃。我吐了一口烟,淡淡道:“呆会,在随缘居酒楼,我请客!嗯,这几天,辛苦大家了。”
说到辛苦,兄弟们确实辛苦。为了竞选成功,这段时间我发动所有朋友,在各个系向有投票权的干事们比较“委婉”地散布谣言,称是赵德此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有行贿老师之嫌,且作风不正,经常玩弄女生,同时,又说了我当选主席话对众人的种种好处。于是,人气就自然站到了我这一边。
我是一个很狂妄的人,却不是一个狂得失去理智的人。对于我来说,整个人生舞台,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勾心斗勒的政治场合,为了达到我所追求的东西,无论大小,都要不惜一切手段。因此,首先要学会拉拢人心;其次,就是要有智商,会制造手段的智商。
拉拢人心之道,就要在于自已本身有能力让大家服己。我做到了,不止是身边的这些兄弟服我,是我的好搭档,整个学校的人,也都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的优秀。
而我的优秀,则体现在我爱好广泛的基础上——大一便担任校足球队队长,同时多篇文学作品在各报刊上发表;大二考得律师证,在法律系引起轰动,同时担任校报主编一职;大三得以入党,并成功竞选得校学生会主席一职。
很显然,这次竞选的成功,表明我理念的成功。
(二)
“干杯!”觥筹交触的声音,大家将酒一饮而尽。
“嗯,阿福身边的女生,是否要介绍大家都认识一下呢?”我注意到阿福身边居然坐了一个女生,真是没有想到。毕竟阿福在我们印象中是一个非常老实的人物,而且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女朋友。
阿福还没来得及说话,胖子就嚷了起来:“不行,我们静云哥都没有女朋友,死阿福怎么能抢风头呢!罚酒,罚酒!”
“呃,不是了,她不是我女朋友,她是我表妹来着……也是我们学校艺术系的,非要跟来,说是……”阿福慌忙摆着手,他身边的那女生倒也大方,站起身来道:“切,我原是想跟来见识一下我们学校著名的静云主席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原来不过如此嘛!一点也不帅!”
所有的人都瞪着她,她睁大眼睛看了看众人,“嗯”了一声:“我说错了吗?”
一来就破坏气氛,我有点近乎恼怒的看着她,却又仔细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着一个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以及纤瘦的身材。
“你是阿福的妹妹?大一吗?”我看着她。在我的眼中,我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就是她这个样子。
她点点头,我向她招了招手:“来,坐过来,坐我身边。阿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了。”坐在我身边的阿作很识趣,马上腾出一个空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坐到了我身边。
“霸道的家伙。想做本姑娘的哥,可没这么容易哦。”她带着坏笑看着我,我一愣,看了看大家。阿作说话了:“你这姑娘伢,倒也不明就理了,好多女孩想和静云哥拉关系都拉不上呢!”她冷哼一声:“那可不一定,谁知道是不是名不虚传呢!你不是自诩为本校最聪明的人吗?那我考考你,你没答错,我就饶了你,认你做哥。”
我哈哈一笑:“小家伙,你倒是考考看。”
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你先把‘老鼠’快速念十遍,然后将‘鼠老’念十遍,快!”我心中暗笑,便照着她的话做了。待念完后,她马上问道:“猫最怕什么?马上回答!”
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心中觉得好笑。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个问题里面设的圈套了,无非是让人先将“老鼠”这个词深入大脑印象,然后突然发问“猫最怕什么”,人们思维一时转不过来,就会马上信心十足的回答:“老鼠”。
想到这,我心神一动,微笑着回答:“老鼠。”
“啊?”大伙一声惊叫,他们没想到我会故意上她的当。紧接着,她“耶”的一声欢叫:“你答错了,猫怎么怕老鼠呢,你真是个笨蛋!”她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我没你聪明哦。”她嘿嘿一笑,两只可爱的小虎牙露了出来:“那是当然。嗯,看你表现这么乖,本姑娘还是破例收你这笨蛋为哥哥吧!不过,有什么好处没有?”她脸上马上露出贪婪的表情。
我想了想,一字一句道:“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呃,丫头,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扑哧一笑:“我叫张兰,叫我小兰就行了,记住哦。”
(三)
紧紧地系紧鞋带,正准备上训练场踢球时,小兰的电话打来了:“喂,是静云哥哥吗?”
“嗯,是小兰吧?有什么事吗?”我一边拿着电话,一边对着镜子整理着身上穿的球服。
“嘿……你能不能来一下?”小兰在电话那边的语气怪怪的。
我有点不耐烦了:“我现在没空,要踢球,训练,懂吗?大学生联赛马上要开始了。”
“可是,可是我现在校园超市采购了东西,结帐时,却发现少带了钱,挑了好久的东西,我又舍不得不买……”她的声音在那边呐呐地。
我脑海中浮现出她那调皮的可爱样子,只觉又好气又好笑:“你这丫头!好,等着我,就来。”
“呃,训练你不去了吗?明天就是跟理工大学的地区总决赛,胜了才可以参加全国大赛,大家都等着你今天布置战术呢。”阿作已经换好了球服,拿着足球在脚上杂耍着,等待着和我一起去球场。
“嗯,不了,现在有事。”我开始脱球服,然后换上T恤以及长裤,对着镜子细心地梳着头发。
阿作坏笑着:“嘿,校足球队队长静云临阵脱逃去泡妞,有意思。”
我手一伸:“有摩丝吗?”
阿作将他抽屉里的摩丝递给我,我摇了几下,往手上一挤,紧接着将手中的一大块泡沫抹上了头发。对着镜子,我一边梳理着头发,一边嘱咐道:“明天的比赛,我想好了。裁判叫张正刚,以前吹过甲A,在裁判以正直严历闻名,同时也是小兰的伯父……”
“哇,你连这都打听到了?”阿作猛然一惊。
我沉沉一笑:“裁判的工作,我会做好。至于战术方面,嗯,对方主力前锋凌风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据我所知,其个性冲动易怒,且右脚踝旧伤未痊愈,到时你就负责盯他,专盯他的右脚踝踢,要么激怒他,要么踢伤他,总之令他散失斗志。”
如果是平常人,听到我的话或许会十分惊讶,但作为我身边这些佩服我的兄弟来讲,阿作是十分了解我的,当下他就表示道:“明白了,我会照做的。”
第一次如此细心地对着镜子打扮,足足花了我半个小时,小兰的电话又打过来了一个劲地催我,我终于出了宿舍,不久便到了校园超市。
小兰正站在那儿,十分焦急地四处张望,见到我来了,一跺脚,嘴一噘:“你终于舍得来了啊?”
我笑着点头:“嗯,还差多少钱?”
她指了指收银台的旁边桌上,努了努嘴:“就是这些了。”
我顺着看去,倒是吸了一口冷气——堆成小山一般的食品,花花绿绿的。
“你倒是真能吃。嗯,你不会是一分钱都没有带吧?”我感到背心流汗了。
她坏笑着,没有吱声,只是看着我——明摆着要搓我。
“多少钱?”我开始掏钱包,收银员在健盘上敲了几下,一个数字弹了出来:“78。50元”
付过钱后,我提着两大袋子食品,跟着小兰出来了。一路上我看见几个女生对我指指点点:“咦,那不是静云吗?怎么成了那个女生的苦力了?”
小兰在我前面一蹦一跳地,回头冲我做个鬼脸:“哥哥真乖,好听话哦!”
我干笑着,向她招了招手:“过来,有事问你。”
她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往我提的袋子里掏东西。
“嗯,好像明天我校跟理工大学的足球总决赛,你伯父当裁判,是吧?”我看着她,她正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爆米花,头也不抬,嘴里含糊着回道:“真的吗?是不是要我跟伯父说在球场上多关照你们哦?那好说,这个忙我一定帮。”
“呃,不是。”我放下手中提的东西,掏出一根烟,点燃了,慢慢说道:“我要你跟你伯父说,理工大学的主力前锋凌风是你的朋友,对你很好,而且特意请你吃饭,希望伯父多照顾理工大学。”
“哦,这是哪门子道理?这不是对你们不利吗?怎么说我也是咱学校一员呃。”小兰睁大眼睛,傻傻地看着我,嘴里仍在咀嚼着零食。
“可爱的小丫头,因为你伯父正直严历是出了名的,谁找他开后门找关系,他不深痛恶绝才怪。”我哈哈一笑。
小兰的眼睛仍是睁得大大的,叹道:“果然不愧是静云哥哥,好历害!”
我继续笑着:“小兰妹妹也历害啊,让历害的静云哥哥心甘情愿地为她买单。”
(四)
如果有人问我,世上有完美的爱情吗?我一定会告诉他:有,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但是,极少有人发现它,就算发现了,也没有勇气面对。它是那么真实,以至于我们无法相信。我们怀疑,自暴自弃,甚至我们宁愿搂抱着它骗人的虚无缥缈的表像。
一直以来,我不相信真爱。在我眼中,这个现实的世界充满了欺骗与狡诈,人们是自私的,同时也是相互利用的。同时,爱情与婚姻也是如此。
可是我却发现,我对小兰,一见钟情。因为,当她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总是感觉我的心情舒畅快乐,没有任何压力,不必防范什么……理由就这么简单。如果,为了她,要我失去一切的话,我也能做到。是的,为她失去一切,我都能做到。
就在我想着什么时候找她约会时,她的电话却打来了:“哥哥,今晚学校有一场篮球赛,你能不能陪我哦?”我求之不得,同时不忘教训一句:“不要口口声声地叫我哥,记在心里就是了。”说实在的,每当她叫我哥时,我总是感觉心里别扭,好像我跟她关系的发展,永远跳不出“哥哥”这个范围一样。
也或许,我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妹妹。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陪她看篮球赛,实际上是我一辈子最令人后悔的事。
因为赵德。因为赵德出现在了那天晚上的篮球场上。我忘记了一件事,赵德是校篮球队的队长,高大帅气,无数美媚的梦中的白马王子。而我,是校足球队的队长。所以常有人说,上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实际上我的胜利就是校足球队的胜利。只是没想到,在情场上,我会与赵德再起纠葛,而且结果…… ……
“哇,哥哥,他就是上次竞选中输给你的赵德吗?好帅哦!”小兰坐在我身边,头往前倾着,手指着场下的赵德。高大威猛的身材,强健的肌肉,出众的球技,赵德确实是篮球场上的风云人物,他的每一次带球,每一次投篮,都引来场边女生们的尖叫。
“哼,他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达的家伙。最好不要对他好奇。”我略带叮嘱的语气跟小兰说着,却发现她根本没有听,而是双手合在嘴边,大声呼叫:“赵德,加油!帅气的大猩猩,加油!”小兰的声音清脆响亮,立刻在场内引起一片哄笑。
赵德也听见了,抬头望向这边,向小兰笑了笑,同时面无表情的扫了我一眼。
“喂,你疯了?!”我有点恼火了。小兰转头向我吐了吐舌,又转头全神惯注地看着赵德打球。
我突然想起上次我们校足球队与理工大学的总决赛,虽然我们3:0完胜对手,获得进军全国大赛的资格,可是我却感到很失落,一点兴奋感也没有,因为那天,小兰没有来看我踢球。
看完球出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小兰仍在兴奋地比划着:“那个赵德好帅,如果找他做男朋友,一定是美事。”我心里仍是十分不平衡,冷笑着:“他?一个只会玩女生的花瓶而已。”“切,你是妨忌他帅吧?谁叫你不长帅一点哦。”小兰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却注意到我脸色变了。她吐了吐舌:“哎呀,我说错话了。哥哥,你生气了?”
我冷冷道:“那我还是不当你哥算了,因为我不够帅。”
“哇,静云哥哥好小气,居然生气了,羞羞哦!”小兰向我做着鬼脸,想逗我开心。我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望了望旁边,道:“找个地方坐坐吧。”
一阵夜风吹来,坐在湖边草地上,别有一番惬意。
“哥哥,说真的,我好佩服你的。从上次你竞选学生会主席就可以看出,你好能干的。”小兰的眼睛似乎是看着我,又似乎是看着我旁边的景物。
“嗯?终于知道哥哥的优点了呀?”我心里有一些安慰。毕竟对于一个非常自信的人来说,特别喜欢听别人赞美自已,很有一种成就感。
“当然啦,你看,又会写文章,又会踢足球,又会当官,老师面前的红人,如此优秀,全校都出名哦。而且,听说追求哥哥的人很多哦。”小兰一本正经地板着指头数着我的优点,话锋一转:“只不过呢……”
我眼一瞪:“只不过什么?”
小兰头转过去:“我还是不说。怕你生气。”
“说!”我的语气非常坚决,不容她抗拒。
“只不会我真是搞不懂,那些追求哥哥的女生,是喜欢哥哥哪一点呢?说到帅,却又不如赵德……”小兰轻声说着,怯怯地看着我。
“你这小家伙,讨打。”我一巴掌拍过去,小兰惊叫一声,跳起身来闪避,我二话不说,扬着巴掌追了上去。
天空上繁星闪烁,星星的眼睛们,都注视着下面这块草地上,兄妹俩嘻戏的身影。
(五)
手机响了,是小兰打过来的。这丫头,自从那天晚上看完篮球后,一个星期以来,她都没有跟我联系,而我因为忙于学生会的一些事务,一直没空。现在是周未,想必是又要约会了。
我要利用这次机会向她表白。
“喂,是哥哥吗?”小兰的声音显得有点憔悴,却很兴奋。
“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是不是忘了我了?”我一边说着,心中一边计划着。
“没有啦,只是最近我在忙着做一个人体泥塑,所以……现在做好了,我要哥哥做我作品的第一个观众!”
“哦?人体泥塑?好,我马上来。”我心中大喜。小兰要我做她作品的第一个观众,是否那作品的原型就是我呢?
有史以来,我第一次去花店,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然后只奔小兰租住的地方。我要送给小兰,然后跟她说,我爱你。
但凡艺术系的学生,都十分有个性,有时行事难以令人捉摸。小兰除了比较“调皮”之外,还算正常,只是独自一个人租住在外面。
走进小兰住房时,我双手将鲜红的玫瑰藏在背后。先不要让她看见了,然后给她一个惊喜,我想,她一定会答应我的。
“嘿,哥哥,真高兴看到你。”正奇怪着房内怎么没有人,小兰像猴子一般从旁边蹦了出来,吓了我一跳。
“这就是我的作品。”小兰哼着歌,一蹦一跳的,走到了一座盖着帆布的泥塑面前。
“哥哥等不及了,快让我欣赏欣赏。”我准备在帆布掀下来的这一刻,将我背后手中紧捏的玫瑰花送给小兰。
小兰向我嘿嘿一笑,手拉住帆布,大力一掀,哗——泥塑的真面目,终于出现了。
看到泥塑,我整个人,呆住了。
“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做得不好?”小兰注意到我脸色变了,以为作品不成功。
“不……很好,雕塑得很好。”我呐呐地说着,手颤抖着,搓揉着背后的那朵红玫瑰。
“谢谢哥哥。”小兰高兴地说着,突然凑到我脸上,亲了一口。可是我知道,这一亲,并不代表爱情。
——在我面前的这座泥塑,其原型不是别人,正是赵德。
小兰的脸上有一种陶醉的表情。她轻抚着泥塑的手臂,轻叹道:“多么强健的肌肉啊……真美……”我的心宛如被刀割一样,在疼痛,在滴血。一向无比自信的我,此时却是如此的心灰意冷,只觉头脑一片空白。背后的那朵鲜红玫瑰,一片片花瓣,正被我狠狠地扯下,使劲地搓揉着,最后,我一生中的第一朵玫瑰,搓成了一滩滑湿的烂泥!
“哥,怎么了?你的手在后面干什么?”小兰从陶醉中清醒过来,注意到我的失态。我茫然不知所措,抬起手,要擦额头的汗,却没注意到手掌上已是一片玫瑰的鲜红汁水,结果额头上也是一片鲜红……
“啊,你手出血了?怎么出这么多汗?哥,你没事吧?”小兰不知道怎么回事,吓了一跳。
我挤出一丝苍白的笑容,淡淡道:“哥哥我,没事……前面不小心沾的染料。”
(六)
别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朵,也是最后一朵玫瑰。
我开始躲着小兰,不再与她来往。不久,传来消息,小兰和赵德谈上了。
可是我却不甘心。赵德看上去并不是一个好东西,他会欺负小兰吗?
我一向很自信,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我要保护的女人,就只有我能保护得了,别人都没有这个能力,我也不相信别人有这个能力。更何况,我对赵德印象非常不好。
我必须找赵德谈谈。
“云哥,看得出,你挺喜欢小兰,可是,却也不是拆散我和小兰的理由呀!”赵德看着我,眼神中带有一丝鄙夷。
在这个学生会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坐着,他站着。
“你赵德是什么人物,我还不知道?我只是希望,你不要玩弄小兰,她是个好女孩。”我点燃了一根烟,虽然这个里面不许抽烟。
“嘿,玩?云哥,不要折煞我了,说到玩,我哪有您这么历害。”赵德找了个位子,高大的身材一屁股坐下,语气中充满讽刺:“我只是没想到,我们为了前程和事业而不惜玩弄一切手段的云哥,居然会对一个小女生如此痴情……哈哈!”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道:“赵德,你听着,如果你敢放肆乱来的话,你就甭想在这个学校混下去!”
我的眼神中,透着一种阴鸷的寒光,恨不得他马上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有本事的话,就拿出当初竞选时的手段,来跟我抢呀!即使是抢到了,也只是我玩过的二手货而已啦,哈哈!”赵德站起身来,打个哈欠,走出了办公室。
我低吼一声,一拳重重地砸在办公桌上。
突然想起什么事似的,我从桌下拿起一个小型收录机,将里面的磁带倒了一下,按下播放健,里面传来赵德刚才的声音:“……即使是抢到了,也只是我玩过的二手货而已啦,哈哈……”
嘿,赵德,你等着,斗心机,斗城府,你永远不是我的对手!
(七)
“哥哥,你还好吗?”电话里传来小兰嘶哑的声音。
“我还好。你呢?哥哥正准备给你听一个东西呢。”我打燃火机看了看枕边的表,此时已是凌晨两点多。小兰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的?
“我以为,我以为哥哥不理小兰了,不要小兰了……”小兰的声音非常柔弱,好像经过了一场大病似的。
“哪会,我当然不会舍弃小兰了。小兰,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有点担心。
电话那边传来哽咽声,过了一会,小兰轻轻道:“哥哥,你现在能过来吗?”
我是住在宿舍的,而此时大铁门已关,无法出去。我不管这么多,从二楼窗台处爬出来,看准下面是花坛,纵身跳下--虽感觉脚落地时很吃力,却也能忍受。紧接着,又使出小时候爬树的功夫,翻出了校大门,只往小兰租住的地方奔去。
小兰的房间亮着灯,我轻轻地敲门。过了一会,门开了,一个人影扑到我怀里,哽咽着:“哥哥……”
“小兰,别哭。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我心疼地抚摩着她的脸,她抬起头,楚楚可怜地看着我,满脸的泪水。我心中一酸,掏出纸巾,轻轻地擦试着她脸上的泪水,然后手搭在她肩上,小心地扶她进屋。
屋里到处都是泥土,桌上,地上,四处散落着。特别是桌上以前摆放着赵德泥塑像的地方,堆满了四散的残土。
“这是怎么回事?”我感到不安,摸着身上的衣袋,想掏出一根烟来抽,却发现因为从宿舍出来走得匆亡,忘了带烟。
“他,他不要我了……”小兰坐在床边,喃喃地说着,泪一直在不断地流着。
“赵德吗?我早说过他不是好东西了。”我一边怜惜地看着她,一边为自已的预测准确性而感到有点得意:“他不要你了,还有哥哥,哥哥要你。”
我坐在她身边,轻声道:“小兰,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爱上了你。”
小兰浑身一颤,一脸不相信的看着我,但我坚定地眼神使她相信,我讲的是真的。
“哥……小兰一直以来,很不懂事,很任性,你后悔吗?”小兰很平静地说着,美丽的睫毛上挂着泪珠,努力地吸了吸鼻子,小巧的鼻子通红通红的,就像樱桃一般。
“我不后悔……还记得那天认识你时我说的话吗?‘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我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上,她就势靠在我怀里。我另一只手却在床边摸到了一样东西,感觉不是很对劲。我悄悄地转头瞄了一眼----是一条男人的内裤!
一定要冷静,不要冲动。我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轻轻地搂着她。
“我,怀孕了……”小兰闭着眼睛,喃喃说着,好像在说梦话一般。我身体一怔,但是马上回过神来。
我努力压抑着内心中巨大的震憾与愤怒,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没关系,我会守护在你身边的。明天,带你去医院,好吗?”为了小兰的名誉和前途着想,必须打掉孩子。
我的冷静与沉稳,颇令小兰意外。她睁开眼,看着我,仍旧在流泪。我怜爱地看着怀中的她,忍不住,俯下头,在她小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要嫁给你。”我耳边突然传来这样一句话。嗯,是小兰在说话吗?不,此时她的嘴唇正和我的嘴唇合在一起,不可能说话。
哪来的声音?
(八)
马路上车来车往,十分繁闹。我和小兰站在马路边,等着汽车。昨晚我们都没有睡,只是拥抱着,只到天亮。小兰的眼有点红肿,希望这一夜,流干了她一生一世的泪,然后我要好好地照顾她,不再让她受到别人的伤害。
“怎么不说话?累了吗?”我关切地看着她。她咬着嘴唇,红肿的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痴痴地,一动不动。我叹了一口气,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我明显得感觉到她身体一颤,幽幽地,她终于说话了:“哥哥,我感到好累……”我紧紧地搂着她,轻声道:“有我呢,一定不会让你累着的。”她好像没有听到我的回话,仍是自言自语着:“假如我不在了,会是什么样子呢?”
…… ……
小兰死了。在带她去医院的路上,乘我不备,撞向了奔驰而来的汽车。谁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她什么言语也没有留下,我只清楚地记得,她撞向汽车的那一刻,她回眸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充满着惋惜,留恋,以及哀怨,悔恨。
血,血,血!和那朵红玫瑰一样的颜色。
我大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了思维。良久,我眼神空洞地跪在地上,抚摸着小兰的脸,慢慢地,将她那睁着的双眼合拢。紧接着,我双手蘸着地上流淌着的小兰的鲜血,往自已脸上,身上,四处抹着。“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小兰,不让你觉得累,不让你受委屈……小兰,你是属于我的,我与你同在。”我喃喃地说着。
救护车来了,警车来了。小兰被带走了,而我疯了,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谁也没有想到一向开朗活泼的小兰,一旦面对感情方面的身心伤害时,会如此脆弱。
(九)
“嘿,疯子,你又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了么?”没想到今天赵德来到了这儿。
这儿一切摆设都没有变,自从逃出精神病医院后,每天,我都呆呆地坐在小兰曾住的房间里,凝视着房中的一切,然后,每天三顿饭,都有阿福过来给我送饭,手把手的喂我吃下。
我木然地看着他,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呃,我说,讨厌的家伙,失去一切的感觉,并不好吧?哈哈,瞧你以前多风光,现在还不是疯子一个,居然是为了一个女人……”赵德悠闲地坐在床上,翘起脚,拍拍床铺,得意道:“就是这张床,和她做爱时,真爽,看,床上还有血迹呢!”赵德哈哈笑着,点燃一根烟,继续卖弄着:“现在的女孩子就是TMD的贱,没办法,老子天生就帅,找我上床的,排队,真是麻烦,哈哈。”
我仍旧痴呆着,木然地听着这一切,眼神十分空洞。
赵德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一把提起我的衣领,恶狠狠道:“别像幽灵一样呆在这儿了,房主可还要把房子租给别人呢!社会的包袱,社会的渣子,医生都说你没救了!”
我笑了。阴沉地笑了。赵德浑身一颤,脸色一变,彷若从我的眼神中读出了昔日什么熟悉的感觉。
一把刀,正插在他的胸口。血,仍旧是血,从他的胸口飞溅出来,射在我的脸上。他睁大着眼睛,不敢相信这一切,直到他倒在地上抽蓄着,眼睛仍未合上,就像小兰当初死时一样。
面对着他的尸体,我冷冷一笑:“是的,我疯了,连医院都不收治我了。为了等待这个给小兰报仇的机会,我设计了好久。一个精神病人杀人,会怎么样呢?”
按照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杀了人,也不犯法,只是严加管禁,同时由其家人或所属财产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我哈哈笑着,双手蘸着地上流淌着的赵德的鲜血,往自已脸上,身上,四处抹着。只觉一股猩味。
当人们看到我时,我正伏在赵德尸体旁,浑身颤抖着,惊恐的眼神,不安地四处张望。
我再次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
(十)
两年后。
“你确信你现在神智清醒,没有任何冲动的情绪吗?”对桌的医生看着我。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他眼里,都可能是病没治好的依据。
“嗯。德国学者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已。过去的事,我早已释怀,现在我已经是正常人了。”我眼神里透着一种清彻的光,看着医生。
“继续说。”医生头也没抬,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我呵呵一笑,侃侃而谈起来:“所谓精神病患者,无非就是情绪难以控制,甚至没有理智,易怒。《淮南子。本经》上说:‘人之性,有侵犯则怒,怒则血充,血充则气激,气激则发怒,发怒则有所释憾矣!’这里所说的释憾,也就是损性亏本的征兆。《黄帝内经》也明言告诫:‘怒伤肝。’但凡情绪化之人,特别是精神病患者,肝多半有问题。医生,您可以检查一下我的肝,健康得很。”
那医生抬头张大嘴看了我半晌,又翻了翻我的眼皮,终于说话了:“你……可以出院了。”
终于,见到了我向往的阳光了。走出大门,我舒了一口气,我亲爱的父母正在那儿等着我。还有我昔日的同窗兄弟——阿福,阿作,胖子。
“啪——”阿作给我点上了一根烟。
“两年前,我交待你们办的事,怎么样了?”我抽了一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吐出一股长雾。
“嗯,我们三兄弟毕业后,就自已考了律照,一起合伙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现在势头不错,就等你回来了。”阿作顿了顿,又道:“另外,和赵德家人的官司也已了结,你没有任何刑事责任。”
“很好。”我点点头,扬起手来,其他三人见了,会心一笑,四人的手掌重重的击在一起。
“呆会,去小兰的墓地看看。这两年来,我一直很想她。”我说着,将烟蒂丢在地上,重重地踩灭。
看到她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她与众不同。她身上那股辣劲,特别吸引人。
“你就是静云?”她面无表情地看着静云。静云从办公桌上抬起头来,扶扶眼镜,优雅一笑:“不错,我就是静云。”
她冷笑一下:“表面上看上去,不过如此嘛!”她打量着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摆设,然后不客气地坐在静云办公桌前,说了四个字:“我要上访。”在场的我们闻言一愣。上访?
我走了过去,乐道:“小姐,如果你想上访,为何要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来呢?”“嗯,你就是胖子吧?”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的体型,我脸一热,道:“女孩子请不要叫我的外号,叫我本名——崔萧。”“哦,我叫曾倩。”她扬了扬头,似乎也感觉到自已有点不礼貌。
我给曾倩倒了一杯茶,她大大方方地接了。静云瞟了她一眼:“好像我们律师没有帮人上访的义务。”曾倩的态度颇有点不屑,哼道:“如果不是你们‘思兰’律师事务所在省城如此出名的话,我犯得着找你们吗?”静云又扶了扶眼镜:“那要看是否在能力之内了。”曾倩道:“大家都说静云是省城最聪明的律师,我想,不会是浪得虚名吧?”
“那你要告谁?”静云站起身来,拿出一根烟,我过去给他点燃。看来“最聪明的律师”这一称号,挺受用的。
“我要告我们市的市长林大福!市里没人敢管他,我直接告到省里去!”曾倩一字一句地说道:“他贪污,他受贿。向我父亲索贿不成,硬是把我父亲的厂子给整垮了,我老父亲被活活气死……”她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这个容易。周六晚,你在省城的香格里拉宾馆前,将你的申诉材料放在牌号为XA8888的小车上就行了。”静云一边踱着步思考,一边说着。
“就这么简单?有用吗?”曾倩睁大眼睛看着静云,眼神里充满着不信任,看上去她非常失望。静云也不多说,背对着她,挥了挥手:“胖子,送她出去。”我一把拉了拉她袖子:“走吧!照云哥说的做就是了。”“哼,神经病!”她嘴里嘟嚷着,转身拉门就走。我注意到静云背对着我们的身子颤抖了一下,便转身跟了出去。
我知道,是“神经病”这一词刺激了静云。因为小兰的事,他曾在精神病医院装疯卖傻两年。此后只要有人提到“神经病”这一词,他就想起了死去的小兰。
“喂,慢点。”我跟在曾倩后面追着。曾倩转头看着我:“怎么,有什么事吗?”我擦擦汗,喘了喘气,该死的,随便跑两下就喘气,该减肥了。我解释道:“我想你是不明白云哥的意思。你想一下,香格里拉宾馆是省城最好的宾馆,而牌号为XA8888的小车只有什么人坐得了?周六晚去宾馆干什么?你如果把申诉材料放在他车上面,他看到了,肯定会给你办的!”
“不就是省里的高官嘛,我给他们寄过材料的,可是就是没有回音。”曾倩似乎仍没有反应过来。
我笑道:“笨蛋。他在周未晚上去宾馆时在自已车上看到你的上访材料,不是表明你清楚他的行踪以及他的所做所为?那么他以为有把柄在你手里,他敢不为你主持公道吗?”
“啊!怎么不早说!高明!”曾倩张大嘴看着我,风风火火地就走:“我这就去准备!”
(二)
静云的办法果然有用。不久,省里发回文件,要求市检察院调查此案。然而就在这时,静云做了不可思议的决断——担任市委书记林大福的律师,全权处理这件官司。
“你们,你们怎么会这样!?”曾倩非常愤怒地看着我。这些日子以来,我有空就约她也来玩,本以为感情这样发展下去,我有希望成为她的男友,哪知静云却处在了她的对立面。
“我,我也不知道。云哥行事,一向让人费解。”我抱着头,看着桥下的江水。她冷笑道:“他不愧是最聪明的律师,真会玩人!既然他是帮着林大福的,为什么当初却要教我如何上访呢!”
“我们,不谈这个,好吗?”我呐呐地。我不想约会出来时,总是谈这样郁闷的话题。
曾倩转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盯了我良久,道:“你愿意为我做一切事情吗?”
“我愿意。”我的爽快,以及脱口而出的回答,令我都吓了一跳。
“那好。我要你站在我这边,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曾倩的语气,仍是冷冰冰的。
曾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是的,大家都会觉得,她是一个说话苛刻,表情冷漠,行事泼辣,甚至是一个刁蛮得不近人情的人,出时也很要强。可是,我却感觉自已像着了魔一样,喜欢上了她。当然,不排除她外表上对我的吸引——高佻的身材,美丽的丹凤眼……
“可是按规定,相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能够同时为双方代理……”我在寻找着借口。
她的语气仍在逼迫我:“那,如果我叫你离开静云的‘思兰’律师所,专门为我呢?”
背叛静云?我从来想都没有想过的事。可是此时我面对的,是她,曾倩,或许是我命里的克星。
我终于点了点头。虽然我知道,或许我对她的付出,是没有回报的,在她眼里,可能是无所谓的。
“瞧你,出这么多汗。”一阵凉风吹过来,我回过神,曾倩正在帮我擦脸上的冷汗。她突然如此温柔,颇令我受宠若惊。我呐呐道:“我该怎么做?”“嗯,你先别急……我会告诉你的。”曾倩给我擦了右边脸上的汗,就将手帕收了起来,接着,又不忘赞了我一句:“还是你有正义感些。”我的左边脸上仍在流汗,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三)
“嘿,胖子,这几天你怎么魂不守舍的?”阿作一边在书橱前整理着文件,一边打着我的趣。我干笑道:“死阿作,你怎么就肯定我魂不守舍了?你以为你就在全心全意工作啊?”阿作笑嘻嘻地,凑到我面前,轻声道:“我说,明天就是七月七,中国农历的情人节,你有什么打算没有?”“你呢?”我没有正面回答,反问阿作。阿作倒也精明,也耍了一招太极:“我倒是听说,云哥可能有约会……”
我摇头:“不可能的。”我们几个兄弟都知道,静云一直处于对小兰的深深思念中,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取名为“思兰”律师所,就是这个意思。静云怎么可能……
“是真的。”阿作半带认真的眼神看着我:“云哥现在跟市委书记林大福的女儿林诗诗走得很近……上次,云哥在湖边散步时见到市长千金林诗诗,才决定帮林大福的。”
“啊!”我惊叫一声。我终于明白,静云为什么突然站在林大福那边的原因了。
“你们在说什么呢?”静云缓缓地从楼上走了下来。
“没说什么,在说明天约会的事。”阿作抢先说道,陪着笑。不过说真的,别看阿作这人平时嘻嘻哈哈的,但一旦办起事情来或是静云有什么吩咐时,他肯定会以最谨慎最精明的态度去完成。
“哦,我知道,明天七月七,雀桥相会嘛!”静云点点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拍拍我的肩:“胖子,该找个女朋友了。只是对待感情,你太柔弱。”
正说间,有两个人进来了。一个是曾倩,一个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
“小倩,你怎么来了?他是谁?”我迎了上去。哪知曾倩看也不看我,带着那男子直接向静云走过去:“静云大律师,呵呵,小女子又来了。”
静云给那男子装了一根烟,扶扶眼镜道:“每次来,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
阿作端上茶来,那男子品了一口茶,向静云笑了笑。曾倩介绍那男子道:“他是我的律师……”那男子不待曾倩说完,直接向静云伸出手来,两人握了握手,那男子笑道:“我叫李伟。是曾小姐的律师,我将会协助检察院完成对林大福一案调查取证的事,也就是说,我是你的对手。”静云一笑:“幸会。只是不知阁下来此,有何贵干?”
李伟哈哈一笑:“久闻静云是省律师界最聪明的律师,此次我来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想和你下一局棋。”静云“嗯”了一声:“下什么棋?”李伟仍是很狂的语气:“中国象棋。我要证明,我比静云更聪明,呵呵。”
我凑到曾倩旁边,悄悄道:“你这是干什么?怎么又出了一个这样的人物?”曾倩道:“明天我再跟你说,今天你先在旁边看好戏再说。”
阿作把棋摆了上来,两人入坐,静云很客气地道:“你先行。”李伟嘿嘿一笑:“那我不客气了。”第一招就是当头“炮”,静云按习惯,上马防炮……一时间,李伟在棋盘上以攻为主,而静云以防为主。
众人在旁边看了一会,阿作轻声道:“那家伙倒也嚣张,一上来就抢攻,步步紧逼……云哥有点玄了。”我道:“那是不可能的。至少我还没有见过谁下棋下赢过云哥。”我记得以前读大学时,静云就显得与众不同,头脑思维严密,很有心计。这可以从下棋看出来,棋盘上他总是游刃有余,即使面对老教授下棋,也无所畏惧,在学校棋协,几年中创造了一个不败的神话……
然而此时棋盘上,静云却局势吃紧。面对李伟的步步紧逼,静云几乎只有招架之力。“将军!”终于,李伟下了最后的杀招。
静云看了看棋盘,手,不断地擦着额边的汗。盯着棋盘呆了五分钟,静云终于道:“没棋了……我输了!”
怎……怎么可能!静云居然输了!?
“送客。”静云挥了挥手。阿作过来了,准备收拾棋盘。李伟得意地笑着,和曾倩一起起身,向门外走去。李伟不忘回头向静云打声招呼:“有机会,法庭上见。”
“拷,真嚣张!”关上门后,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让他嚣张好了。”静云点燃烟抽着,同时微笑着在棋盘上摆弄着棋子,我注意到他正凭着他惊人的记忆力在复盘。“你们看,这局棋,第18手,第26手,第34手,第48手,我只须移动一子,就可以置他于死地。”静云摆弄着给我们看,我和阿作凑了过去,果然,其实整局棋,静云都自始至终掌握着局势,随时可以置对方于死地。
“那你为什么要故意输给他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静云仍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话里有话:“比起整个局势,甚至整个事来,整个人生,区区一盘棋的输赢,有什么好计较的?”
(四)
农历七月七。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
我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放在一个小巧的檀香木盒里,代表着爱情,准备亲手送给曾倩,并告诉她,这是我人生中向女孩子送出的第一朵玫瑰。
街上人来人往,华灯初上。今天的夜空上没有星星。
来到约定的包厢,却发现曾倩的旁边,坐着她请的律师——李伟。
“这是……”我吃了一惊,心中隐约有点不安。
“你终于来了,我们三个正好商量事情。嗯,你手中的是什么?”曾倩注意到我手中的檀香木盒,我干笑着将它收入包里,道:“嗯,没什么,朋友送的礼物。”
“嗯,是这样的。”曾倩看着我,手指向李伟那边:“你们之间,就不必介绍了。现在呢,我是请你们两个帮忙,李伟在明,而你,则是在暗中充当内线。”
我擦了擦汗:“可是,我不能背叛静云。我们一直是好兄弟。”
“哼,他?他这种阴险小人,也值得你效忠?”曾倩冷哼一声。
“这个世界上,一切东西的发展,都是围绕着物质利益发展的。”李伟呵呵一笑,说话了:“敌人变战友,多半是为了生存;战友变敌人,多半是为金钱。我想,我们是不会亏待你的。”
我们?李伟这样说,那他和曾倩到底是什么关系?我的心,在隐隐作痛。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喜欢上曾倩,虽然我不知道我具体喜欢她身上的什么,甚至她的刁蛮,有点不可理喻。但她身上,总是有一股东西,在吸引着我。
“让我考虑一下吧。”我的回答,有点苍白无力。正是这句“考虑”,产生了我与静云之间的裂缝。
“不用考虑了。答应就答应,不答应就不答应。我最不喜欢不爽快的人。”曾倩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跟我说着。她每次和我说话,总是让我感觉到有压力,可是我总是屈服。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我低着头,声音几乎只有我听得见。
李伟哈哈一笑:“很简单。监视静云的一切,随时向我们汇报。这样,他的一切法律行为都掌控在我们手里,不愁这次官司赢不了。”
静云,对不起了。
(五)
“云,你到底是因为喜欢我才帮我父亲,还是因为我父亲才喜欢我的?”林诗诗跟静云并肩走在河边堤上,略带有一点调侃的语气跟静云说着。静云怔了怔,扶了扶眼镜,笑了一下,突然刮刮林诗诗的鼻子:“小丫头,你是在怀疑我的真心吗?”
提边一阵风吹来,拂起林诗诗长长的秀发,她轻声道:“也不是了。只是有时看着你的眼神,我总是感觉有一种失落感……”
静云笑而不语,有意地带着林诗诗往提边靠水的那边走着,同时向躲在一边的我使了个眼色,我拿出对讲机,轻声道:“行动开始。”
于是,事情按我们开始计划好的方向发展——阿作戴着头盔,低头驾着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闪避当中,林诗诗掉落水里,然后静云奋勇跳水将她救起。一场英雄救美的游戏就这样上演完毕。
看着浑身湿透的林诗诗充满感动与柔情地躺在静云怀里,躲在一边草丛里的我内心突然涌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想起了以前的赵德,虽然我知道,静云的所做所为,并不是为了欺骗林诗诗的感情,而是另有目的。
我突然又想起了阿福。他去了美国发展,如果此时他在这儿,或许静云就会收敛一点。因为阿福是小兰的表哥。
“卑鄙!”曾倩听到我汇报的这一切时,恨得直咬牙。李伟在一边,手里端着红酒,呵呵笑道:“看来静云是想当市长的女婿,才不得不想尽手段帮助林大福,有趣。”我内心觉得好笑,他们逼着我背叛静云,充当内线,就不是卑鄙的事了吗?曾经在某篇文章上看到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是的,我们没有绝对的善与恶,一切只是看是以什么样的方式生存。适者生存,大自然,以至这个社会的发展规律,永远不会变。
“这场官司,我们赢定了。天时,地利,人和。”李伟阴笑着。说到“人和”时,他看着我。我清楚,他是在利用我与静云的关系。这使我更有罪恶感。
我也清楚,处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是李伟的铁杆兄弟。这又是一大优势。更何况,林大福确实是一个贪官。
“你是一个明事理的人。”曾倩走到我前面,看着我,第一次对我说出赞赏的话:“静云那种卑鄙小人,为一个坏官撑腰,但你却没有他糊涂。”我摇摇头,想苦笑着跟她说:“谁叫我爱上了你呢。”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有无言。
(六)
检察院发出通知:林大福一案,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我去问那个检察院的兄弟,为什么不立案向法院起诉林大福,他却只是不说话。。。”李伟苍白着脸回来,看着曾倩。曾倩瞪了他一眼:“没用。你不是说一切都算好了吗?”李伟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本来一切都算好了的。。。”
我感到很好笑,踩灭丢下的烟头,对曾倩说了一句话:“不如你跟我去找静云,你会明白一切的。”曾倩满脸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了扬眉,最终,她跟着我踏进了“思兰”律师所。
“欢迎我们的曾大小姐再度莅临,真是令我们这儿满堂生辉啊!”刚踏进大门,阿作就做了一个夸张地拥抱动作,向曾倩迎来,曾倩冷哼一声:“这种欢迎客人的方式,我可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方式呢?胜利者的高姿态还是失败者的俯首听言?”静云十分悠闲地从楼上走了下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曾倩。
“我告诉你,大律师,不要以为保得了林大福一时,却保不了他一世!”曾倩不服气地瞪着静云。“呵呵,一个泼辣任性而又稍显幼稚的女孩,却偏偏有人对你痴情一片,真是怪了。”静云终于笑了,一边说着,一边看了我一眼。
我脸一红,同时内心很紧张,我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曾倩。
“哦,莫非是你们静云大律师又抛弃了市长千金,暗恋我不成?”曾倩讽刺人的功夫,真有一手。
“嘿,曾大小姐可别误会,折煞我了。”静云坐下身来,倒了一杯红酒,向曾倩扬了扬手中的杯子:“要不要喝一杯呢?”曾倩恨恨道:“我来,是想搞清楚,你凭什么让检察院撤销了这起案件的?”
静云手指放在嘴边,向她做了一个嘘的闭嘴动作,然后指着我,看着她,慢条斯理道:“你让我兄弟当你们的内线?嘿,可实际上,他是在你们身边充当我的内线。你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静云终于说了关于我的真相。我的内心在狂跳,我不知道曾倩是什么样的反应,她一定很恨我才对。果然,她转过头来,恨恨地瞅了我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哀怨……
立时,我感觉冷汗真冒。
“曾大小姐别生气。我这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静云继续得意地说着:“你或许会问,为什么检察官是那个李伟的铁杆兄弟却不敢立案。那我告诉你吧,既然我可以指导你上访省高官成功,为什么不能拉动那些高官的关系网呢?”
曾倩的脸色变得苍白,嘴里嗫嚅着:“你……你……真阴险……”
“够了!不要说了!”我叫了起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我走到曾倩面前,呐呐道:“你恨我吗?”曾倩的眼中噙满泪水,恨恨地看着我,一字一句道:“恨,当然恨,亏我以前说你多么有正义感,现在我恨死你了!”
我摇了摇头,一把瘫坐在地上。我无话可说,事实上我也无权说什么。一直以来,我总是被动地生存着,无论是在曾倩眼里,还是在静云身边,我永远都只是一个配角,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总是看着别人的眼色为别人做着一切,即使是有什么委屈,也只能独自一人默默忍受。
静云走过来,将我扶了起来,交给我两张船票:“这是去三峡旅游的船票,你带着曾倩小姐去散散心。”又轻声俯在我耳边道:“好好把握。”我颤抖着手接过,看了曾倩一眼,她一脸茫然:“我凭什么,要接受你的安排?”
“因为你别无选择,如果你想将林大福治罪的话。”静云定定地看着曾倩:“相信我。我会如你所愿的——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保林大福一世,而是要将他治罪!”
(七)
船在长江中颠簸着。没想到天气突变,风会这么大。印象中,只有大海,才有这样的呼啸怒吼声以及接连而来的大浪。
船上的人并不多。曾倩嘴里没好气地念叨着:“没想到人一背运,连出行也撞一个这样的鬼天气,倒霉。”
我陪着笑道:“至少在这船上,我们面对的是大自然的天气无常,而不是社会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常。”
她白了我一眼:“我总是奇怪,我身边怎么总是会出现你的身影,胖乎乎的,你烦不烦啊?”
我脸上有点发热:“我,我只是想好好关心你而已。”
“关心我?切,少来。关心我的话,你就不会对我两面三刀了!”曾倩的刀子嘴毫不留情地剜着我的心,我的心在滴血。她双手扶着头,望着船外的黑夜,聆听着大风的呼嚎声,又道:“不过说来奇怪,静云安排我坐船到三峡散心,为什么我接受了呢?我真的相信他会转过来帮我吗?”
我拿过一个苹果,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一边削着苹果一边道:“你根本不了解他。其实他开始之所以通过林诗诗接近林大福,表面上帮了他,实际上是利用亲密的关系在搜集林大福的种种贪污受贿的证据,而你开始提出来的那些证据,根本板不倒林大福的。”
“原来如此,真有心机。”曾倩的心绪总算平静了下来,顿了顿,又道:“其实我觉得这样真不好,欺骗了林诗诗的感情。”我削着苹果,看了她一眼,笑道:“知道我们律师所为什么叫‘思兰’吗?因为静云在大学时曾经喜欢一个叫兰的女孩,可惜兰被另一个男孩欺骗了感情,失去了贞操,脆弱之下撞车自尽。静云为了给她报仇,甚至不惜装疯卖傻两年。。。”
曾倩恍然大悟,大声道:“哦,我明白了,我知道的,原来静云的精神病史是假的呀!没想到,他却也是一个痴情男子。”曾倩的表情,突然变得幽幽的。
有说有笑之间,气氛终于有所缓和。
我一手拿着匕首,一手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曾倩:“吃一个吧,挺脆的。”曾倩“嗯”了一声,正要伸手接过,突然外面一个浪头打来,整个船一颤,坐舱内灯一黑,转瞬即亮。就在黑的这一刻,我只感觉胸口传来一阵刺痛——匕首插入了我的胸口,插入了我的心脏!
所幸我反应很快,马上将匕首抽了出来。锋利的匕首上面居然没有一丝血迹!
“你,你没事吧?”曾倩显然吓傻了。我笑笑:“没事,皮肉伤。我再给你削一个苹果吧!”我注意到因为刚才的大浪,曾倩刚才拿在手里的苹果掉在了地上。曾倩笑道:“胖人就是皮厚,刀刺了也没事。”我夸张地咳了咳:“嗯,胖子也是有自尊的,不准瞎说!”
“嗯,胖子,听说你歌唱得不错,给我唱一首歌吧!”曾倩现在的态度温柔极了。看来人没有烦心事,什么都好。
我感觉嗓子有点发哑,但仍道:“那我给你唱一首刘德华的《冰雨》吧!”
她点点头,我轻轻聆唱道:
“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 还是在等待沉沦苦海
一段情默默灌溉 沒有人去管花谢花开
无法肯定的爱 左右摇摆
只好把心酸往深心里塞
我是在等待你的回來 (嗯) 难道只换回一句活该
一个人靜靜发呆 兩人人却有不同无奈
好好的一份膦啊怎么會慢慢变坏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暖暖的眼泪跟寒雨混成一块
眼前的色彩忽然被掩蓋
你的影子无情在身边徘徊
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她拍起掌来:“唱得真好!”我苦笑了一下,只感觉胸口传来阵阵疼痛感。船仍是颠簸得历害,看看表,已是晚上十一点多了。“睡吧。累了。”我说。她嘟着嘴:“真不过瘾。”不过却仍是乖乖地爬上了对面的床上,不忘嘱咐我一句:“晚上可别乘我睡着了……否则,你可要小心……”我笑笑,熄了灯,和衣睡下。
(八)
这天气说变就变。昨晚还是狂风大雨的,今天一早起床一看,却是风和日丽,长江上一片平静。站在船的甲板上,晒着温和的太阳,根本联想不到昨晚的恶劣天气。
“三峡,就要快到了吧。”曾倩看着远方,那长江的尽头处,朦胧中,透出一片淡淡的山的影子。而我第一次欣赏到她脸上那平静柔和的表情,真美。
“嗯。美丽的三峡……”我不知如何回答这句话,我感觉我的胸口涨痛得历害。
“你的脸色好苍白哦!”曾倩扬起头看着我的脸,注意到我额头上渗出来的微细汗珠,我摇摇头:“我,我没事……”正说着,嘴角却流出血来。
“你,你病了!?”曾倩吓坏了,转身就往舱内走:“我给你去拿药。”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淡淡道:“不要了。呃,等等,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她转过头来,脸上写满急切:“有什么东西比你身体重要?看你这样子!”我苦笑了一下,从背后拿出一个檀香木盒,递给她:“好早以前,就想送给你了的。”
她怔了一下,接过来,嘴里一边说着:“会是什么呢?包装这么好……”一边打开,里面的东西却吓了她一跳——一朵枯萎的红玫瑰!
“怎么会这样?”她呐呐地说着,抬起头看着我。
我擦擦了嘴边的血迹,微笑道:“这朵玫瑰,虽然枯萎了,却被我永远保存着,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朵玫瑰,就如同对你爱恋的心一样……”
“可是……”曾倩正要说什么,我手轻轻地捂着她的嘴,摇了摇头:“什么也不要说,听我说。嗯,回去了,告诉静云他们,我们不能做一生一世的兄弟了,希望他们过得好好的……呃,抱歉,我无法陪你了,我……”话音刚落,我只觉心脏如爆炸了一般,我痛苦的呻呤一声,胸口处喷出大片热血。我绝望的眼神瞄到了她,曾倩,这个我最心爱的女人。紧接着,只觉眼一黑,我渐渐地失去了意识,面朝天,身体往后仰着,倒了下去……
1979年仲夏。
太阳落山,山上罩上一片暮色。山风徐徐吹来,四周的树林沙沙作响,一对情侣相拥坐在山坡上。
细看之下,那女人一身山里人打扮,碎花片儿衣,扎个大辫子,眼睛很大,十分灵秀。那男人却是穿着时下流行的青布中山装,戴着眼镜,一看便知是个知识分子。
只见那女人躺在男人怀里,轻轻道:“大福,这次你考上了大学,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你还会记得俺吗?”那叫大福的男人刮了刮她的鼻子,含情脉脉道:“当然了。等我毕业了在城里有了工作,一定会把你接过去的。”女人的脸上绽放着幸福的笑容,又撒娇道:“大福,我给你唱一首山歌好不好?”
大福说声:“等一会再唱,小芳,先给你看一样东西。”只见他摸索着,从背后拿出了一朵花,递给小芳。小芳接了,惊叫一声:“这不是山里的野玫瑰吗?”但见得那朵玫瑰呈现着淡淡的粉红色,花瓣根部还透着那种不成熟的白色。
大福注意着小芳脸上的表情,笑道:“呃,小心一点,别让刺给伤着了。嗯,小芳,你知道送这玫瑰是什么意思吗?”
小芳扬起脑袋,看着大福,摇头道:“这东西山上多的是,难道还有什么意义吗?”
大福扬了扬眉,道:“真是傻女孩。这玫瑰呀,听说在国外,可是代表着爱情的,特别是当男人拿朵玫瑰跪在女人面前时,就代表……”“代表什么?”小芳脸上透着一片片红晕,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这对她来说,再也新鲜浪漫不过了。
“代表着要结婚,要洞房的。”大福嘻嘻哈哈笑着,小芳的脸更红了,狠狠地揪了大福一把:“你真坏,坏脑筋!”大福趁势一把将小芳紧紧地搂在怀里,脸贴得很近,轻声道:“小芳,今晚我们洞房好不好?”“不,不要……我害怕……”小芳的脸更红了。
大福睁大眼睛道:“难道,你不是真的爱我吗?小芳,我真的好想拥有你……我不知道在我将要出去读大学的日子里,身边没有你会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小芳还要说什么,大福却已将嘴唇贴了上去。小芳闭上眼睛,只觉浑身一颤,手无力地推脱着,嘴里嘤咛着:“大福……不要……”
……
夜色越来越黑。山里的山鼠从洞里探出头,远远地,山坡上传来男人的喘息声与女人的呻呤声。
正文:
(一)
谁也没有想到,胖子会意外地离我们而去,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据法医称,那天晚上,那把匕首早已刺穿胖子的心脏,可是他硬是坚持到了第二天早上,可以说是一大奇迹。或许,正是某种精神力量在支持着他,而这种精神力量,却又与那个叫曾倩的女人有关。
给胖子办完丧事后,我们尚沉浸在悲痛当中。这时美国那边传来消息,阿福在那边接了一宗与黑社会有关的经济大案,需要静云过去帮忙。临行前,静云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嘱托一切。
“阿作,林大福的这个案子,就交给你办了。嗯,我想,由你亲手来解决,是最好不过。”静云眼镜后面那双透着精光的眼睛直视着我,等着我的回答。我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
静云突然叹了一口气,从抽屉里拿出一摞厚厚的文件,递给我:“这是我收集并整理了很久了的关于林大福贪污受贿的证据,交给你了。”我的手因为激动而颤抖,双手慢慢接过,紧紧地盯着这些文件,心中无比兴奋:林大福,我终于可以亲手将你推上“断头台”了!
“嗯,你真的想把林大福整垮吗?”静云点燃一根烟,看着我。我定定道:“是。更何况不止是我,还有曾倩,以及无数受过林大福欺凌想申冤的人们,都想将他治罪。”静云轻轻地点点头,转身看着窗外,背对着我,说道:“我要去美国那边了,这儿就只能帮你到此了。你好自为之。”
我看着眼前这个叫静云的男人,心里不禁感概,幸亏我和静云是兄弟而不是敌人,否则,我阿作就没有今天。而这次他已帮我打好了一切基础,我深信,我一定会搞垮林大福!
“对了。”静云突然转身,过来拍拍我的肩:“你也帮我一件事。我不在这儿的日子里,帮我好好照顾林诗诗。虽然她是林大福的女儿,但她却是无辜的。我利用了她,我很内疚。”
我清楚,静云为了我的这件事,不惜利用了林诗诗,同时,在与林诗诗接触的这段日子里,静云也对她产生了感情,而如今要静云为了我做这么大的牺牲,我心中有点愧疚,颤抖着声音道:“云哥,谢谢你……你放心吧,我阿作一定会做到的。
静云又轻点了一下头,挥挥手:“好了,我要早点休息了。明天上午的班机……”
(二)
第二天送完静云上飞机,我笔直驱车来到了市政府家属楼。我必须找林诗诗好好谈谈。
家属楼前,市长专车正停在那,我把自已的车停在一边,刚好看到林大福从楼上走了下来。
“嗯,是林力作律师,好久不见,你好。”林大福显然注意到了我,走过来,客气地向我握手。一身黑色的西装,白净的皮肤,发福的身材,不是很多的头发油光发亮地往后面梳着,看上去又是准备去参加什么会议。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握住了他的手。他装了一根烟给我,嘴里客气着:“呵呵,上次的事,亏你们帮了忙,呃,我那好女婿静云呢?”我心中好笑:帮忙?或许不久,我要亲手将你送上“断头台”了!我心里想着,但脸上还是挤出一丝笑容:“他到美国去处理一件官司去了。”他点点头,赞道:“真是的,不通知一声。不过还好,当律师就是好!有前途!……嗯,你今天来,是……?”我忙道:“我是来找诗诗的,帮静云带几句话。”他似有所悟的大笑起来:“哦,这样,好,你上去好好和诗诗聊聊,我先有事去了。”
我点点头,目送着他上车离去,调整了一下心绪,上楼按响了林大福家的门铃。
诗诗打开门,见到是我,迟疑了一下,仍是十分高兴地把我迎了进去,又是递烟,又是倒茶,反而令我不好意思起来。
林大福平时就是跟诗诗生活在一起,而诗诗的母亲,早于三年前就病故了,林大福此后一直未再婚,我估计这样他更方便找情人,养情妇。
“对了,阿作,静云这几天到哪儿去了?怎么没有见他来找我?”诗诗坐在沙发上,轻轻地甩了甩长长的秀发,睁大着清纯的双眼看着我。我想起刚才她给我开门时只看见我一个人立在门外的那种疑惑的眼神,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被我捕捉到了。或许她根本没有想到,我会独自一人来“拜会”她。
“呃,是这样的。静云去美国处理一起官司去了,所以我代他来跟你说声‘再见’。”我说话时,内心很矛盾,语气也变得慢吞吞起来,而说“再见”一词时特意加重了语气。诗诗居然一点也不怀疑,只是噘起嘴巴,嗔快道:“他也真是的,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了嘛,好像要做见不得人的事似的。”这个傻丫头,把一切都看得这么简单。
我喝了一口茶,抬头看了看她,突然说道:“你爱他吗?”诗诗瞪大眼看着我,奇道:“好奇怪的问题!当然爱了,不然我怎么会和他谈恋爱的?”我笑了一下:“那你爱他达到什么程度呢?”她歪着头想了想,一会儿道:“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他,日子会怎么过……我觉得在认识他之前,我的生活是白过了,一片空白,只有他,才能给我安全感,给我快乐……呃?你这讨厌的阿作,你问这问题干嘛?”诗诗的脸一下子红了,有点恼怒地看着我。
我内心隐约中透着不安,我不知道如何跟她说下去,但为了我的目标,我必须硬下心肠。半晌,我吐出几个字:“你想过静云到底爱你有几分吗?”
诗诗一下子愣住了。我心中十分不忍,站起身来,充满歉意道:“不好意思,刚才我头脑发热,当作我没问。我先走了。”我几乎是像逃走似的,打开门,正要离去,却听得诗诗在我身后幽幽的说话声:“我也不知道他有多爱我,每当我看到他眼镜后面那眼神,总有种飘乎不定的感觉……但我不害怕,我一定要相信他……给他,给我,多点信心……”
(三)
我真是自私。为了我的事,怎么忍心看着诗诗痛苦呢?如果她知道,一直以来,静云都在利用她,为的是搜集她父亲贪污受贿的证据,一偿我惩治林大福的心愿,她会怎么想怎么做呢?
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近乎“狼狈”地逃回“思兰”律师事务所,却发现曾倩在那儿等着。
“怎么样了?”她看着我。她的脸上仍是写着忧伤,因为胖子的死。一直以来,她不知道胖子对她的情意,只到胖子离开这个人世。我总是看见她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喃喃地自言自语:“胖子,你怎么这么傻,一直到死才告诉我……”而我更清楚,她内心潜伏着的想法跟我一致——就是惩治林大福!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去喝杯酒吗?”我苍白地笑着。她盯了我良久,叹了口气:“好吧……”
我们在酒吧里找了一个寂静的角落,要了两杯法国干红。
“干杯。”我举杯向她笑了笑,一口喝完,又转头向服务员打个手势:“再来一杯。”
曾倩慢慢地品了一口,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感觉,自从胖子死后,你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我点燃一根烟,低着头,低声道:“其实我也不知怎么办。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按当初设想的一样,将林大福置于万劫不复之地。”曾倩闻言脸色变了一变,声音略显激动:“当然要惩治他了!难道你还有什么顾虑的吗?”
我抬头苦笑了一下:“虽然静云没有流露出来,也没有说什么,但我清楚,他内心一定很痛苦,因为他为了我们的目的,不惜手段地利用了诗诗……她是无辜的,如果她此后受到什么伤害,我会很内疚。”曾倩冷哼一声:“有其父必有其女。她这种女孩,就会装纯情可爱,怎么配得上静云的!”
或许是因为这一点点酒精的作用,我无力地摇了摇头:“不要这样说她,其实,她是我的妹妹……”“妹妹?”曾倩瞪大眼:“那林大福是你……?”
我点点头。最后,我将事情的原原本本全讲给她听了,她不敢相信,瘫坐在坐椅上。
“林大福,是一个禽兽!可是……”我最后吐出几个字。
曾倩叹了一口气:“这事我不勉强你,你自已做决定吧。不过别忘了,胖子因为这事……”
我有点无助,颤抖着双手掏出手机,拨了静云的手机号码,紧接着,那边传来服务台甜美的声音:“对不起,对方手机目前无法接通?”我喘了一口气,左手扶着拿手机的右手,心中狂念:“云哥,你教教我,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就在这一刹那,我瞄到了贴在我手机后面我那死去的母亲的照片。我内心一震,终于下定了决心。
(四)
林大福,这个可怜的家伙,根本没有想到,他一直是我们手中的玩偶。
检察院收到我的举报材料以及林大福贪污受贿的种种证据后,震憾了。立刻,林大福被关押了起来。而最可悲的是,自始至终,他不知道检举他的人,是我,更不知道,幕后主使者,是他心目中的好女婿——静云。
我有意地带着诗诗去探望他,我要说明一切。
隔着铁窗,林大福看到我时,双眼放光,一把揪住铁栏杆,激动道:“快,快把静云叫回来,他有本领救我的!”我略带着怜惜的眼神看着他,他似乎变瘦了,头发也不如前一段时间见到的那样梳得整齐了。我又转头看了看同来的诗诗,她看着我的眼神中同样充满了渴求。
我硬下心肠,咳了咳嗓子,终于说话了:“不用了……举报你的那个人,是我。”
这句话不异于睛天霹雳。林大福一下子怔住了。诗诗看着我,一脸不相信地惊叫道:“不是吧,你在骗我们吧!?”
我坚定地点点头:“是的,是我举报了你的父亲,就是他,林大福。”我手指向林大福。
林大福由一时的愣神转瞬变得咆哮起来:“为什么?我跟你无怨无仇,你凭什么要害我!?还有,静云呢?我要见他,他是我的律师!”
诗诗找了一个坐的地方,软软地坐下,摇摇头,喃喃道:“这不是真的,这跟静云有关吗?”
我没有回答她,而是冲着林大福大笑起来了:“无怨无仇?哈哈,林大福,你还记得你昔日的旧情人小芳吗?”
“小芳?”林大福睁大眼睛,一副思索的样子。我提示道:“不错,小芳。那个夏天的夜晚,在山坡上你曾对她作出过终身承诺。最后呢?你占有了她,也抛弃了她!”
“不,不是我抛弃了她!是现实问题,我后来到了城里工作,我根本不可能和她在一起!”林大福抱头大叫起来。我看了诗诗一眼,又看了看他,心中一阵隐痛:“林大福,那你还记得,你占有她时,你是怎么说的吗?哦,代表爱情的玫瑰……你想过没有,她怀了孕,最后忍受着乡邻的白眼与唾弃,带着幼小的孩子,远嫁他乡,最后郁郁而终……你想过她的苦楚吗?想过你的儿子这么多年来成长的艰辛吗?哈哈,你根本没有想过吧!”我哈哈大笑起来。
“你,那你是谁?”林大福身子颤抖得历害,看着我。
“是的,父亲大人,我就是你的儿子,我叫林力作。”我强忍着心中的痛楚,硬下心肠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找你报仇,就是你这种可恶的男人,欺骗了我的母亲,也使我从小到大的成长,蒙上了阴影。就是这个坚定的信念,使我坚持到了现在,才有今天的我!”
紧接着,我将一朵雪白的玫瑰花递给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也就是我的父亲——林大福,漠然道:“父亲大人,这是我送给你的。”
“儿子……你是我的儿子?”林大福颤抖着双手接过白玫瑰,眼中噙满泪,不知道是痛心还是开心,或许开心背后掩藏着更大的痛心。
我颤声道:“这朵玫瑰,是我亲手送你上‘断头台’的诀别之物!”
林大福一屁股坐回了生硬的铁坐椅上,晕了过去。
我同父异母的妹妹——林诗诗,缓缓地站起身来,脸上泪水直流,声音有点嘶哑:“你,你是我的亲哥哥么?”我看着她,点点头。其实我的内心,比谁都痛。
她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跑开了。
我只觉大脑里一片混沌。我不清楚我在做什么。
(五)
法庭宣判,林大福贪污受贿案例129起,涉及人员172人,金额高达14733453。1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我面无表情的,目送着林大福被压上囚车。在擦身而过的那一刻,他一脸复杂地看着我,我注意到他头上已布满了不少白发。他低沉着嗓音:“孩子,帮我好好照顾好你的妹妹……我的枕头里面,注意一下……”我回过神来,抬起头,正要跟他说什么,他却早已被压进囚车,呼啸而去。
“你后悔吗?毕竟他是你的父亲。”曾倩在我身后轻声说着。我摇摇头:“我并不是一个为了主使正义而惩治他的人,毕竟我一直在为自已而活。到了这一个地步,没什么好悔的。”
“像,真像!”曾倩说着。我奇道:“像什么?”曾倩道:“你和林大福长得真像。”我心中又是一痛。我知道,我和林大福的父子血缘,是无法改变的。虽然我们没有半点父子之情,甚至我对他充满仇恨,但隐约中,我有一种失落感。
“哥,我想问你一件事。”林诗诗走到我面前。她也瘦了,憔悴了不少。看得出,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多了,对她的打击很大。
“说吧。”我叹了口气。对她,我愧疚太深。
她抬起头,那满含秋水的大眼睛看着我。哦,我的妹妹,真的很漂亮,高佻的身材,齐肩的秀发,大大的眼睛宛如满含秋水般水灵,坚挺而又小巧的鼻子……而现在的她,因为这些打击而变得憔悴,更有一种林黛玉般的病态美。
“这件事,与静云有关吗?是他操控的吗?”她说。
这是她第二次问了。但我不能像第一次一样,避而不答。
“呃,还是由他来回答你就是了。”我呐呐地说道。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她幽幽地。我注意到她的眼与鼻子,都是红红的,刚刚哭过一样。
我摇头:“我也不知道。”
“好,那我去美国找他!”她坚定地说着,同时掏出纸巾在眼角擦了擦。
“跟我来。”我突然想起林大福刚才跟我说的话,一把拉着她上了车,驱车来到了林大福的家中。
林大福的家中一片狼籍,也不知检察院来搜查过多少次了。即使是诗诗的卧室,也不能幸免。
在林大福的卧室里,我注意到了那个枕头的存在,那是一个很大的羽绒枕,按上去十分柔软。我拿起剪刀,二话不说,将枕头剪开,在里面一阵翻腾,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一封信。
撕开信封,一张纸滑落下来,我捡起来,细看之下,竟是一张支票,上面存有100万现金,而户主的名字,居然是我的母亲--王小芳!
“哥,这是怎么回事?”林诗诗凑过来,十分好奇。
我苦笑:“看来他还是记着我母亲的。他具体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六)
办好签证后,我和诗诗登上了去美国的飞机。我的心愿已了,接下来的,就是好好照顾我的妹妹,并帮她找到静云。
“妹,你不怪哥吗?”望着窗外的蓝天,以及朵朵浮过的白云,我转头问诗诗。
“我不知道。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一切,好像是做梦一样,不知道接下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诗诗喃喃道。我叹了一口气,这傻丫头,从小就娇生惯养,又贵为市长千金,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面,把一切都想得很简单也很美好……
“哥,你叹什么气?”诗诗清纯的眼神看着我。
我语气平静地说着:“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个时候妈妈还在世……她常跟我说,我的亲爸爸,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有志青年,刚恢复高考那阵子,全乡两千多人参考,才考起了三个,他是其中一个,所以呢,我一定要学我的亲爸爸一样,能读书成材。当时呢,我却问她,我到底有几个爸爸呢?这个爸爸好凶的,为什么我的亲爸爸不在我们身边保护我们呢?于是,妈妈就哭了起来……你要知道,当时妈妈带着我远嫁到了一个穷村里,那个男人,除了喝酒,就只会打骂我们娘俩……”
“那当时哥哥是怎么读出来的呢?”诗诗十分好奇。
“那时真苦呀。那个男人不让我读,也不给我钱,于是我就去捡破烂,攒着钱读,那时看着同龄人玩,我那个羡慕呀!可是我不能玩,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去赚钱,然后用来读书……当时我总是在想,为什么我的亲爸爸不管我呢?他在哪儿快活呢?这辈子我还有机会遇到他吗?……”我想点燃一根烟,却想起飞机上不能抽烟,便要了一杯饮料,喝了几口,继续说道:“于是,从小到大,我就特别恨我的亲爸爸,我吃的苦越多,就恨他恨得越深。其实我知道,那是我对父爱的一种强烈向往……后来,我考上了大学,选择了法律专业。我知道,只有依靠甚至利用法律武器,我才有可能报仇。那时**着助学贷款维持学业,同学们都看不起我,幸亏我遇上了静云……只有他看得起我,如果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哦,又是静云……我感觉,好像我们所有人的命运都与他联系在一起了。就是我一样,为了一句回答,不惜来到美国找他……”诗诗幽幽地说道。
我没有再说话。看看窗外,已能看见下面的陆地。“快着陆了。美国,到了。”我说。
枪响了。谁也没有想到,在大街上会有人突然向他开枪。一朵小小的血花,在静云头颅处绽放,静云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眼镜背后,他双眼圆睁,仿佛不相信这一切。阿福站在他旁边,呆呆地看着他,突然失声叫了起来:“云!”
静云的身躯缓缓地倒了下去。在他倒下的那一刻,他记起法庭宣判后,陈瑜文被压走时对他的愤怒吼声:“静云,你记着,你帮助美国政府以华治华,整个唐人街的同胞都不会放过你的!”
他又记得,那名美国警长握住他的手,那充满敬意的赞赏:“静云先生,我们调查了陈瑜文三年之久,却无法掌握其贩卖毒品,杀人抢劫,经济欺诈的证握,在您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将他惩之以法。我代表美国联邦政府,对您表示感谢!您的行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律师的风采!”
而最后在他脑中闪过的,是阿福的告诉他的喜讯:“云,打完这场官司,我们就去机场接人,阿作和一个叫林诗诗的女子,来美国了!”
脑中渐渐混沌……
……
旧金山医院。
阿福在门外拦住一大群记者:“抱歉,现在静云正在昏迷中。不接受任何镜头拍摄,请你们不要去骚扰他。”
医院内。
医生摇摇头,看了看阿作,叹口气:“病人目前没有清醒的任何可能性,极有可能脑死亡!”
静云刚从手术室里推出来,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仍在渗着血。林诗诗轻抚静云闭着的双眼,叹道:“原来,当你没戴眼镜的时候,表情是那么的自然……”她的手感觉到静云的眼皮正在轻轻跳动。
(一)
“票数77比12,静云当选为校学校会主席。”扩音器里话音刚落,整个会场,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向大家致意。
我的当选,是我意料中的事。
“恭喜你,静云。”散会时,赵德出现在我面前,向我伸出手。看上去他的表情并不是很自然,却又很有风度,毕竟谁也想不到,高大帅气,同时又比较有才华的赵德,会输给我。
赵德帅吗?我不这样认为。现在的人们,看所谓的帅哥,并不是他的脸长得怎么样,而是在于其身材是否高。正所谓“男无美丑”,于是高或不高就成了决定帅与不帅的关健。
我阴沉着脸,一手打开他伸出的手,冷冷道:“免了。”
不知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我天生对他非常厌恶。
阿作,阿福,胖子这几个兄弟在会场出口处等我,见我出来了,都奔过来向我拥抱,阿福给我装上一根烟点燃。我吐了一口烟,淡淡道:“呆会,在随缘居酒楼,我请客!嗯,这几天,辛苦大家了。”
说到辛苦,兄弟们确实辛苦。为了竞选成功,这段时间我发动所有朋友,在各个系向有投票权的干事们比较“委婉”地散布谣言,称是赵德此次竞选校学生会主席,有行贿老师之嫌,且作风不正,经常玩弄女生,同时,又说了我当选主席话对众人的种种好处。于是,人气就自然站到了我这一边。
我要感谢的,是我的这几个兄弟。这年头流行看F4,但我想,我们四个人在一起,要比F4强上无数倍,因为我们依靠的是智慧,而F4依靠的是脸蛋。无法想像,作为男人,却依靠着脸与身材去作秀,博取鲜花与掌声,这不是一个成功男人所做的事。
我们四人,与F4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我们要做人上人,做大事,人生把握在我们手里。而F4,永远只会是作秀娱乐台上的牺牲品。
我是一个很狂妄的人,却不是一个狂得失去理智的人。对于我来说,整个人生舞台,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勾心斗角的政治场合,为了达到我所追求的东西,无论大小,都要不惜一切手段。因此,首先要学会拉拢人心;其次,就是要有智商,会制造手段的智商。
拉拢人心之道,就要在于自已本身有能力让大家服己。我做到了,不止是身边的这些兄弟服我,整个学校的人,也都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的优秀。
而我的优秀,则体现在我爱好广泛的基础上——大一便担任校足球队队长,同时多篇文学作品在各报刊上发表;大二考得律师证,在法律系引起轰动,同时担任校报主编一职;大三得以入党,并成功竞选得校学生会主席一职。
很显然,这次竞选的成功,表明我理念的成功。
(二)
“干杯!”觥筹交触的声音,大家将酒一饮而尽。
“嗯,阿福身边的女生,是否要介绍大家都认识一下呢?”我注意到阿福身边居然坐了一个女生,真是没有想到。毕竟阿福在我们印象中是一个不怎么接近女生的人物,而且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有女朋友。而那女生眼睛一直盯着我,似乎熟识我一样。这令我感到好奇。
阿福还没来得及说话,胖子就嚷了起来:“不行,我们静云哥都没有女朋友,死阿福怎么能抢风头呢!罚酒,罚酒!”
“呃,不是了,她不是我女朋友,她是我表妹来着……也是我们学校艺术系的,非要跟来,说是……”阿福慌忙摆着手,他身边的那女生倒也大方,站起身来,看了看我,那种熟悉的眼神突然一闪而逝,而是调侃道:“切,我原是想跟来见识一下我们学校著名的静云主席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原来不过如此嘛!除了那双眼睛有些魅力外,一点也不帅!”
所有的人都瞪着她,她睁大眼睛看了看众人,“嗯”了一声:“我说错了吗?”
一来就破坏气氛,我有点近乎恼怒的看着她,却又仔细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着一个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而我最喜欢的,却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以及纤瘦的身材。
“你是阿福的妹妹?大一吗?”我看着她。在我的眼中,我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就是她这个样子。
她点点头,我向她招了招手:“来,坐过来,坐我身边。阿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了。”坐在我身边的阿作很识趣,马上腾出一个空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地坐到了我身边。
“霸道的家伙。想做本姑娘的哥,可没这么容易哦。”她带着坏笑看着我,我一愣,看了看大家。阿作说话了:“你这姑娘伢,倒也不明就理了,好多女孩想和静云哥拉关系都拉不上呢!”她冷哼一声:“那可不一定,谁知道是不是名不虚传呢!你不是自诩为本校最聪明的人吗?那我考考你,你没答错,我就饶了你,认你做哥。”
我哈哈一笑:“小家伙,你倒是考考看。”
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那你说,我回家时,第一件事是干什么?”这时正是六月天,天气很热,虽是在空调房内,我看到她仍在不断地擦汗,我便随口道:“当然是洗澡了,女孩子都这么爱干净。”她“耶”的一声欢叫:“你答错了,回家第一件事当然是脱鞋啦,不脱鞋怎么洗澡,你真是个笨蛋!”她几乎手舞足蹈起来。
我笑着摇摇头:“我没你聪明哦。”她嘿嘿一笑,两只可爱的小虎牙露了出来:“那是当然。嗯,看你表现这么乖,本姑娘还是破例收你这笨蛋为哥哥吧!不过,有什么好处没有?”她脸上马上露出贪婪的表情。
她这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使我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很久都没有过了的。想了想,我一字一句道:“我以静云的名义发誓,我会生生世世照顾好我的妹妹,不让她累着,不让她受委屈……呃,丫头,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扑哧一笑:“我叫张兰,叫我小兰就行了,记住哦。”
(三)
紧紧地系紧鞋带,正准备上球场比赛时,手机响了。
“喂,是静云哥哥吗?”是小兰的声音。我在场边转着圈:“是我,有什么事吗?我现在正准备上场踢球了,呆会再说,好吗?”小兰在电话那边的声音很是兴奋:“静云哥哥是不是心里没有我这个妹妹哦?怎么这么重要的比赛,却不叫小兰来给哥哥加油呢?”
我心里涌起一阵甜甜的感觉,这妹妹还真殷勤,这么细心体贴,这段时间以来,我能无时无刻地都感觉到她对我的关注。我说道:“啊,我是怕你不喜欢足球嘛!所以就没有叫你……”“切,真是瞧不起人。哥哥喜欢踢球,妹妹应该也支持也喜欢才是呀!”小兰在电话那边仍是没完没了地说着话:“笨蛋哥哥,转过身来啦,看你后面!”
我愣了一愣,放下手机,正准备转过身看后面,双眼却被背后一双柔软的小手给罩住了,紧接着,一股芳香涌入我的鼻中,传来小兰清脆的声音:“在你背后悄悄蒙上你的眼睛,猜猜我是谁!嘻嘻……”我轻轻地将那双小手拿下来,转过头,看着她清纯的脸,刮了刮她的鼻子:“你这个调皮的小家伙,居然跟我玩这种把戏。”
小兰小嘴噘起,撒撒手道:“谁叫你这么笨的,人家拿着电话在你背后说了半天话了,你居然没有察觉。”我擦擦汗:“嗯,因为我急着上场比赛呀!”
“云哥,比赛快开始了,快上场!”阿作在球场中央向我叫着,我挥挥手,回头看了小兰一眼,笑了一下,转身跑入球场。
这是一场大学联赛的地区总决赛,我们的对手是理工大学,只有战胜了对手,夺取地区预赛冠军,我们便能参加全国大赛。
“静云哥哥,加油!”小兰在场下尖着嗓子大声给我加着油。阿福走过来,灰着脸道:“我说静云,好像她不认我这个表哥了,只认你这个情哥哥了。唉,管教不住了。”我嘿嘿一笑:“岂不更好,以后咱四兄弟开个律师事务所后,更是与你亲上加亲了。”
我在场上挥挥手,场上其他队员都走了过来,我们围在一起,手叠手,齐声大叫:“必胜!”
烈日下,裁判吹响哨音,比赛开始了。
因为这是一场决赛,事关出线生死,因此一开场双方变拼尽了全力。不过我们校队实力明显强于队方,特别是我们四兄弟形成一条中轴线——阿福是门将,阿作是后防核心,胖子在中场组织进攻,而我司职前锋,在前场攻城拔寨。整个场面,被我们四个人控制着。
于是,在观众们的助威声中,我们掀起了一轮轮进攻狂潮,上半时结束前,胖子一脚妙传,我抽射得分,我方以一比零领先结束上半场比赛。
“到底是队长,真棒!”中场体息时,小兰又是给我擦汗,又是给我喂水,又是一个劲地夸赞着我。我瞪了她一眼:“你叫我什么?小心我敲你脑袋!”小兰吐吐舌:“是是是,我该叫你静云哥哥!”我注意到她脸上流的汗比我的还多,脸色甚至有点苍白,关心地问道:“嗯,你要注意哦!大热天的,在外面暴晒,一个女孩子家,看上去好像比我们场上踢球的还辛苦哦。”小兰摇摇头:“没事,没事,只要能给静云哥哥加油就行了。”
阿福在一边正歇着,听了十分吃醋,酸溜溜道:“我说表妹呀,你这心怎么长在外面呀?”
小兰白了他一眼:“瞎说。怎么长在外面了?”
阿福嘿嘿笑着,头别过去,不说话。
下半场比赛要开始了,上场前,我心疼地看了看小兰,嘱咐道:“你站到树下面去,别让太阳晒着了,瞧你身上这汗……真是的,居然不带把太阳伞。”小兰嘻嘻哈哈地一个劲地在背后把我向球场上推,一边说着:“我的静云哥哥,小兰妹妹知道了,您就安心上场比赛吧!”我只觉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她的调皮与淘气,倒是使我越发对她关爱起来。如此纯真的女孩子,上哪儿去找呢?不正在我面前吗?!
在场上踢球时,我远远地注意到小兰仍是站在烈日下暴晒着,在大声为我们加着油。要知道,这场比赛虽然关系到双方出线的生死问题,却因为炎炎烈日,来看比赛的人不多,而像小兰这样给我们拼命加油的,更是少之又少。正是因为小兰,给了我无穷的动力,是的,她在专心给我加油!我包揽了全场所有进球,三比零,最终我们取得胜利,获得参加全国大赛的资格!
(四)
“静云哥哥,你好棒,真的好棒……”比赛完结下场时,小兰向我走来,声音却很小,我注意到她的嘴唇都几乎干裂,脸上一片苍白。这场比赛真是太让人兴奋了,只是烈日当空,高温之下我们体力透支,否则比赛完后再随便踢一会儿球也不成问题。
“嗯,你没事吧?”我关切地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现她额头上一片冰冷。
“我没事……静云哥哥,这是你的水……”小兰颤微微地给我递过一瓶矿泉水,我刚接过,却发现小兰双眼翻白,几乎要裁倒在地。
“小兰!”我惊叫一声,一把扶住她,她摸摸头,摇晃了几下,轻轻道:“静云哥哥,小兰真没用,给你加一下油就成了这样子……”
“她中暑休克了!快送校医院。”阿福在旁边叫着。我二话不说,一把将小兰背在身上,快速向校医院方向奔去。
“小兰,坚持住。”我心中默念着,心里突然闪出一个想法:小兰,这次再也不要离开我了。我为我突然冒出的这个想法而感到奇怪。我们不是好好地存在着吗?
小兰柔弱的身躯软软地伏在我肩上,我双手在背后紧紧地搂紧她,阿福他们在我身边小心地护送着。小兰好像睡着了一般,我能清楚地听到她轻微地呼吸声,或者是鼾声。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就好像自已最亲爱的人,被自已亲手保护着一样,一种很甜蜜的感觉。
我感觉到她伏在我背后,她那心跳的声音。
几分钟时间,到达校医院,经校医紧急救治之后,小兰苏醒了。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一声惊叫:“啊!怎么给我打点滴的!”
我皱了一下眉头:“打点滴不好吗?谁叫你这么淘气,大热天的,光顾着加油,却不好好照顾自已。”
小兰苦着脸,躺在床上无法动弹,却抬起那只没有打点滴的手,摇了摇我的衣角:“静云哥哥,我最怕打点滴了,好痛苦的,要这么长时间……求求你了,让我离开这吧。”
我坚决拒绝:“不行。我说过,我要好好照顾你,保护你的。你不知道,刚踢完一场球赛,体力超支,还要背你跑到医院来,我有多辛苦!”
小兰张大嘴:“啊,那我要减肥了。”
看着她那纯真的样子,我不禁笑了。此前阿作他们已识趣地在门外回避,我走出去给他们打了一声招呼,要他们先回去,我留在这儿陪小兰。阿福给我竖了竖大拇指:“云哥,你真强!瞧你这一身,足球服还穿在身上,又臭又脏。”
我笑着摇摇头,走进病房,发现小兰正痴痴地看着我。我摸摸头,呐闷道:“怎么了?是不是因为我踢完球后没有洗澡,特难看?”小兰轻轻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静云哥哥……其实刚才伏在你背上时,我根本没有休克。可是我喜欢伏在你背后的感觉,看着你为我担惊受怕,我觉得好幸福,好感动……”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傻丫头,如果你出了事,我真不知怎么办呢……”
小兰眨了眨眼睛,神秘兮兮地说道:“静云哥哥,两个星期后,我要把我的新作品给你看。”“哦,是什么东西呢?”我装出一副无知的表情,心中有个声音在呐喊:那个新作品,一定是赵德的半身雕塑!
“小兰,你认识赵德吗?”我突然问了一句。小兰睁大眼睛,想了一会,摇了摇头:“听说过,好像是校篮球队的,不过没见过,也不感兴趣。怎么了?”我心下稍慰,淡淡道:“没什么事。”
作为校学生会主席,我知道今晚在校体育馆内有一场校篮球队的比赛,比赛的主角,将会是赵德。而在我的潜意识里,小兰会提出约我一起去看这场篮球赛,事实上,小兰似乎不知道有篮球赛一样,始终没有提起。
我的思维,怎么了?为什么总是想着一些可能发生的事呢?
(五)
我不知何时有了这种感觉——自从认识小兰后,每当与小兰的关系近一分亲蜜后,就对赵德近一分仇恨。按理说,我与赵德的接触与竞争,仅仅停留在以前校学生主席竞选以及我所代表的校足球队与他所代表的校篮球队的人气争夺上。为什么因为小兰,我会这么恨赵德呢?
为了这种恨,我必须采取一些对策。
他,大一新手,名叫龙伟,一米九六的个子,扬着头站在我面前。我围着他看了一圈,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是打蓝球的料!”
“谢谢云哥。”龙伟的脸上不苟言笑,一脸的刚毅。
我点燃了一根烟,又递了一根烟给他,他摆摆手,表示他不抽烟。我淡淡道:“听说你想进校篮球队,可惜他们不要你?”龙伟点点头,一字一句道:“是赵德。他害怕我实力强过他,夺他的位抢他的风头。”
我哈哈一笑:“好!我可以帮你,帮你进入校篮球队,尽一切可能支持你,我就是要你,夺他的位,抢他的风头!”
龙伟低头看着我,双眼放光:“真的?”
我挺了挺我一米七五的个子,咳了一下:“当然。只要你按我说的做,我保证你成为校篮球队第一人,只要你按我的意思,把赵德重重地踩在地上,无法翻身!”
这时,手机响了,我耳边传来小兰甜脆的声音:“静云哥哥,你还记得两个星期前我给你说的事吗?”
我心中一颤,脑海中再次浮现出赵德的样子,淡淡道:“记得,你说,你要给我看你新完成的雕像。”小兰在那边吓了一跳:“呃,你怎么知道我的作品是雕像?”
这更印证了我的直觉,但我不得不装出欢快的声音:“当然了,你是艺术系的学生嘛,不是雕像,就是画像吧?”
“嗯,小兰亲爱的静云哥哥真是历害哦!那你现在过来吗?我说过,你要是我的第一个观众哦。”小兰继续在电话那边兴奋地说着。我想拒绝,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不要让历史重演。”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因为,我想见小兰;因为,我要保护小兰。
“好的。你等我。我就来。”我一字一句说着,把电话挂了。
小兰是住在外面的,但凡艺术系的学生,都十分有个性,有时行事难以令人捉摸。小兰除了比较“调皮”之外,还算正常,只是独自一个人租住在外面。艺术系的学生很感性,不像我们法律系的学生一样,中规中矩的,乖乖地住在宿舍里。一路上经过一花店,心中之下买了一朵鲜红的玫瑰,然后只奔小兰租住的地方。我要送给小兰,把她从赵德手中抢过来,跟她说,我爱你。
(六)
走进小兰住房时,我双手将鲜红的玫瑰藏在背后。先不要让她看见了,然后给她一个惊喜,我想,这次我一定要争取她答应我的。
“嘿,哥哥,真高兴看到你。”正奇怪着房内怎么没有人,小兰像猴子一般从旁边蹦了出来,吓了我一跳。
“这就是我的作品。”小兰哼着歌,一蹦一跳的,走到了一座盖着帆布的泥塑面前。
“嗯,很好。看……看吧。”隐约中我似乎已知道帆布里是谁,心中变得十分害怕。
小兰向我嘿嘿一笑,手拉住帆布,大力一掀,哗——泥塑的真面目,终于出现了。
看到泥塑,我整个人,呆住了。
“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做得不好?”小兰注意到我脸色变了,以为作品不成功。
“不……很好,雕塑得很好。我真是太高兴了!”我呐呐地说着,手颤抖着,拿出背后的那朵红玫瑰,递给她:“小兰,这是我送给你的。”
“谢谢。”小兰高兴地说着,突然凑到我脸上,亲了一口。
——在我面前的这座泥塑,其原型不是赵德,正是我!我欣赏着这座我的半身雕像,看到雕像上我的眼睛闪着柔和的光。
我真是精神太恍惚了,明明小兰不认识赵德,为什么我这么担心呢?
小兰的脸上有一种陶醉的表情。她轻抚着泥塑,轻声道:“静云哥哥,你知道吗?其实,在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你……”我的心宛如喝了蜜糖一般,甜甜的。一向面对感情冷漠的我,此时在她面前,却是如此的富有激情,我紧紧地抱住小兰,嘴唇,与她的嘴唇,轻轻地贴在一起,然后,便是一阵热吻。
“小兰,我爱你。也是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就爱上了你……”我喃喃地说着,舌头与她的舌头纠缠在一起。她喘了一口气,轻轻地挣脱了我的搂抱,痴痴地看着我,突然问了一句:“你相信承诺吗?”
我摇摇头:“如果承诺只是结果,我不相信。我只相信过程的承诺。可是,我是静云,我相信我能做到一切,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我以静云的名义,要好好地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
小兰眼中闪着一种复杂的光,静静地看着我。良久,叹了一口气,扬起她手中那朵玫瑰,轻声道:“你看看它。”
我眼睛瞄到那朵玫瑰上,我注意到,我送给她的这朵玫瑰,正慢慢变成白色,而红色的部份,正化作一滴滴血,滴落在地上……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惊叫起来。
“静云哥哥,小兰已经了结心愿了。该走了……”小兰抬起头,纯净的睛里已是噙满了泪水。我再一次紧紧地搂住她,大声道:“你要去哪?不,我不能让你走!”
小兰含着泪水,挤出一丝笑容:“傻哥哥,这个世界不属于你,快回去吧……”
我只觉得眼角发涩,不断摇头道:“好不容易和你在一起,我不能失去你,不能与你分开,我要一生一世的守候着你!”
我的耳边再次传来轻轻地叹息声,紧接着,我看着怀中的小兰在一点点的消失,她的笑容在慢慢地淡化,慢慢地化成粉尘,她微笑着,在我面前,给我留下最后一句话:“静云哥哥,答应我,好好活着,珍惜现在和将来……”
我大声惊叫起来:“小兰,别走!”
脑中一片空白……
当我睁开眼睛时,只看到一片白色——墙是白的,床是白的,被单是白的,连往来的人群,也是白衣。“云,你醒了?真是太好了!”一张漂亮而又熟悉的脸映入我的眼帘,是林诗诗。我只感觉头很痛,皱了皱眉,轻声道:“发生什么事了……我,我这是在哪?医院吗?”
她点点头,幽幽道:“你昏迷了二十几天了,全世界关注你的人都以为你永远醒不来了……这么多天以来,你的眼皮在不断跳动,总是在念着‘小兰’……”
我摸了摸头,竟是缠着厚厚的绷带。我在脑海里努力搜索着“小兰”这个名字,却是一片空白。我疑惑地看着她:“小兰?是谁?我认识吗?”
[原创]血染的玫瑰 终结篇
A:
我记得那年冬天,父亲想弄些柴火。他找到了一棵枯树,就把它锯了下来。到了春天,他惊奇地发现,树桩上又萌发了一圈新绿的嫩牙。于是他说:“我真的以为这树已经死了。冬天里树叶掉得净光,而且光秃秃的树枝也不断地往下落,好像是一点活力都没了。但现在我才知道,它确实是活着的!”
他看着我,接着说:“孩子,不要忘了这个教训。决不要在冬天里砍树,决不要在闷闷不乐时得出消极的结论,更不要在情绪很坏时,做出重大的决定。耐心地等待着吧,冬天就会过去,春天很快会再来!”
——《不要在冬天砍树》
人生的道路还很长,若是总在增加包袱,只会不堪其负,步履艰难。何不试着,放下过去的包袱,轻松而又乐观地,面对未来呢?
所以我常说,做人不止要乐观,也要理智。
B:
有这样一个故事。两兄弟,天天砍柴,有一日,讨论皇帝的生活怎么过。弟说,皇帝肯定天天用金子做的斧头砍柴的。哥摇头说你真笨啊,皇帝哪用得着砍柴,皇帝肯定天天在火炉边吃烤红薯,红薯烫,他在手里颠来颠去……
乍一看,是个笑话,细思之下,却很有哲理。
曾经在网上一个公共聊天室里遇到这样一个小男生,欣喜地发现他是家乡的人,于是他便用家乡话和我聊天,比如,他把“没有”说成“冒得”,把“怎么了”说成“哦搞的”。不止是旁观者看不懂,我有时也揣摩上半天才懂。于是我跟他说,不要用家乡话了,我看不懂。他便问,莫非你不会家乡话?我说我会,但是聊天室还有其他各地的朋友,要照顾一下他们的感受。后来他便问起我现在在读高一还是高二(因为他是高中生),我笑着说我大学还有一年就毕业了,在武汉就读,法律专业。他叹了口气,说法律这专业应该不怎么样,肯定很枯燥,学出来也没用,不如学计算机专业,以后毕业出来了,好开个网吧。我苦笑,很想告诉他,法律这门专业博大精深,涵盖各行各业,全世界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领导人都是律师出身……
做人最可悲的,就是有如井底之蛙,固步自封。
C:
曾流行这样一个段子:虽然工作是枯燥的,赚钱是辛苦的,但是理想却是远大的。等咱有了钱,喝豆浆吃油条,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红糖蘸红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
上两周又听说一件事,说是有人买福利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可奇怪的是,那五百万现金一直没有人来领,于是人们纷纷猜测这中奖人是什么原因没有来领奖,更有甚者,则在叹息,要是这五百万是自已中了就好了。我一个朋友就这样说:若是我中了这五百万,交完一百万税后,我还有四百万,中间拿一百万当零花,一百万当亲朋好友交际中的打赏,另两百万则存在银行里,以后就靠吃利息度日。
在电视台实习时,曾采访过一位非常有名的私营企业家,其家产上亿,然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他不是商人,而是企业家。商人与企业家的区别在于,商人赚了钱即使再富,也是为了养家糊口,提高物质享受。而企业家,则将赚的钱用于购买新的厂房和机器,既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利润空间,又为社会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
最后他说,益阳为什么发展不起来?因为人们都是小富即安的心理。赚个几十百把万,就收手不干了,人家老板前老板后的叫着,便开始享受起来了,于是披金戴银,开着小车,频频出没于卡拉OK等娱乐场所,十分风光。
有人说,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不,有用,关健在于你会不会用,在于你是否有志向。看看微软公司,培养出了多少个亿万富翁……
血染的玫瑰 终结篇
小兰?
这个名字,人们都在说,可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回国后,我看到我们律师事务所上面挂的牌子,居然叫“思兰律师所”,很是生气和不解。我把阿福叫来,指了指那牌子:“我知道,小兰是你的表妹,但是犯不着把她名字……”阿福的表情看上去有点委屈:“这,这当初不是你叫我们取的这名字吗?”
“哈哈,好笑,我怎么可能会用一个女人的名字取作律师事务所的招牌?”我大笑起来,他们当真是天真,这么多年的兄弟,连我也不了解吗?我摇摇头:“把这牌子撤下来,换过,换过一个名字。嗯,就叫‘风云’律师所好了。”
“这……”阿福还在迟疑着,我摆摆手,自顾自地上来,冷冷地丢下一句:“希望明天这个时候,看到一切都已改头换面。”
“云……”诗诗出现在我面前,怯怯地看着我。
我轻轻地搂着她,轻声道:“累了吗?我扶你上去休息。”她轻轻地“嗯”了一声,我搂着她上楼,进了我的办公室,让她坐在我那柔软而又舒适的真皮坐椅上。
“云,这个女孩,就是小兰吗?”小兰的目光落到我办公桌上竖着的一张照片上。
“哦?”我拿起那张相片,注意到上面是一个很清纯的女生,水灵的眼睛,小巧却又挺立的小鼻子,小嘴巴高高翘着,眉头稍皱,齐肩的长发随意的披着,虽有点凌乱,却感觉十分柔顺。
“嗯,有点面熟。她是小兰吗?我真的见过她?”我嘴里说着,努力地搜索着大脑里的信息,却仍是一片空白。
我把照片递给诗诗:“帮我把这东西扔了。”诗诗诧异地睁大眼睛:“什么?扔了?这或许是唯一的纪念……”我点燃一根烟,优雅地夹在指间,对她笑了笑:“既然是逝去的事,脑中又没有一点印象,何不放下呢?我想,总是为过去的人所困挠,是对你的不尊重,是吗?”
“云……”我感觉到诗诗的声音在颤抖,看着我的眼神,很是复杂。
我转过头,望着窗外,淡淡道:“诗诗,处理好这儿的事后,我们回美国结婚,好吗?到时,很多名流都会来,我要把我们的婚礼,办得特别风光,特别热闹……”
因为在美国时打的那场官司,我在全世界都出了名,被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爱德华先生聘为私人顾问,并帮助其竞选新一届的总统。而这次我回中国,是打理好国内一切事务,然后安心去美国发展。
当我提出结婚的事后,诗诗却没有回答,只是痴痴地看着我。
我突然感觉到,我们之间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两人都无法点破的问题。
有时我觉得很奇怪,或许我的记忆曾经存在一段真空期。譬如,为什么当初我会把律师事务所命名为“思兰”呢?我记得我曾经在精神病医院呆过两年,记得我曾经杀过一个叫赵德的家伙,可是这一切又是所为谁呢?为了一个叫小兰的女孩吗?
我清楚地记得我大一时的初恋,也清楚地记得我大学里是怎么与赵德竟争当上学生会主席的,可是当上学生会主席后,一直到现在,几年以来的记忆却断断续续的,有如碎片般,总是无法有逻辑地整理到一起。
依稀记得我在美国昏迷时曾做过一个很真实的梦,莫非也是与人们口中所说的小兰有关?或是那一个梦之后,完全洗去了我脑中关于小兰的所有记忆?
既然忘了,就珍惜现在吧!至少我清醒过来时,没有忘了林诗诗这个名字。
我带着诗诗回到了我的豫北老家。在这个乡下,因河床干涸,十分缺水,若是能吃到一条鱼,更是只有做梦才有的事。鱼这么稀罕,自然成了招待客人的一道重要菜,而这儿饭桌上所谓的鱼,实际上是用枣木刻成,放在盘子里,招待客人时把做好的汁儿浇上去,客人便真模真样地拿筷子去夹几下,夸主人手艺好,味儿不赖。
因此这次回家乡,我带了几条真正的新鲜鱼,放在我小车后的移动小冰柜里。
诗诗大概是第一次到这种贫困的山区来,满目惊异,当她看到我曾住过的那座小茅屋时,更是瞪大了眼睛,惊叫出来。
茅屋里还是那么整齐,看得出,本家二叔常来打扫过。我把诗诗留在屋里,亲自上山采了一些柴,放在吊锅下,生起火,便把鱼放进去,煮了起来。
“明天,我带你看看这儿的风景。挺不错的,空气很清新。”我看了看诗诗,她正痴痴地看着燃烧的柴火,时而劈叭地爆出一些火星儿。
我拿起勺子在锅中搅了几下,淡淡道:“在这儿吃鱼,别有一番风味……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鱼是什么滋味。那时,当然,一直到现在也是如此——我更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我养父捡到我时,他七十岁,养母六十二,而我才八个月大,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一切变化好大……”
诗诗抬头看着我:“他们现在不在了吗?”
我点点头:“嗯。十五岁那年,养父死了。大二那年,养母也去世了。其实,我真该感谢我的亲身父母,把我丢弃在这儿,在贫困,磨难,岐视中长大,铸就了现在的我。”
说到这儿,我便想起小时候,我在山上跟养父一起砍柴的情景——养父鞠着背,嘴里吊着旱烟袋,一边咳嗽着,一边流着汗喘着气砍柴,嘴里不时冒出一些稀松的青烟,那时我见那铜制的旱烟袋乌黑锃亮,泛着点点青光,便总想偷偷地拿来玩一下,可惜终归不敢,唯一与那旱烟袋接触的机会,便是帮养父装黑黄的烟丝。后来觉得打柴没意思,便在山上四处玩耍,挖挖蚁洞,掏掏鸟蛋什么的,只到正午那太阳光从头顶处透过树叶直射下来时,我便听到山下不远处,养母站在屋前的喊声:“天伢子呃——,回来吃馍馍啦——!”
吱呀一声,一个约摸四十多岁的乡下汉子推门进来了,见了我,惊喜地叫声:“天伢子,你可回来了。”我叫声“二叔”,客气地递了根烟给他,他把烟放在火里点燃了,抽了一口,大声道:“这正牌子的烟抽起来滋味当真不错,啧,这烟丝,就是比俺那自制的好抽。”
“二婶还好吧?”我漫不经心地说着,一边加着柴火。二叔搓着手,火光照在他脸上,显得红光满面,偌大的酒渣鼻努力地嗅了嗅四散飘浮着的鱼香味,嘴里嘀咕着:“呃,这娘们还不是那些老毛病,成天儿躺在床上,啥事也做不了……唉,天伢子你可发达了,开着这小车子,啧,现在在外面还不错吧!?”
我笑笑:“托二叔的福,还好。来,喝碗鱼汤。”我亲自端过一个碗来,盛了些鱼汤,又放了一大块鱼肚皮肉,递给二叔,二叔嘴里客气着:“哎唷,这怎么好意思。”手却接了。
诗诗看着我笑:“天伢子?这是你的小名吗?”
我正待要说话,二叔却抢着说道:“呃,我说媳妇儿啊,你可不知道,当初俺大哥那会儿捡了他的时候,老来得子,当然是老天爷所赐的了,于是就取名叫‘天赐’了。呃,这还不得了,这小子小时候就聪明得不得了,大伙儿挺喜欢他的,俺村那最会算命的叶老爷子见了他,便说此子将来必是状元命,又给他取个学名,就是现在的‘静云’了。”
诗诗睁大着那双纯真的眼睛,问道:“那‘静云’是什么意思呢?”
二叔搔搔头,看看我,想了一会,鼻孔里露出的鼻毛随着嘴唇一起有节奏地颤动着:“说是古时有句啥话来着,叫什么‘静若处子’,却是什么安静若云,云却飘浮不定,变化无常,炫七彩而什么什么的,总之就是有修养有前途的意思……嘿,俺没读过书,胡拼乱凑,就这意思了……”
诗诗轻轻地笑着,却又舀了一碗鱼汤,递到我手里,打趣道:“天伢子,你小时候没吃过,长大了,要多吃点哦。”
我呵呵一笑,接过,仔细地品了几口,这种用乡下柴火烧出来的鱼汤,真香。
“嗯,他们是?”诗诗望向柴门那边,天色已晚,那儿却有些亮光。我扶了扶眼镜,那亮光原来是几个小童纯真的眼瞳。
“让他们进来也喝两口吧?”诗诗征询的目光望着我,我点点头,二叔便放下碗筷,将柴门打开,吆喝一声:“你们这些小贪吃鬼,咋像野狗似的,来,进来尝尝鱼的滋味。”
那几个孩子便欢叫着,一窝锋似地跑了进来,二叔在后面猛地拍了一下跑在最后的小孩的屁股,嘴里骂道:“小王八羔子,别摔着了。”
四五个小孩子,眼看着碗不够,二叔便揪了一小孩子的耳朵:“回去,跟你娘说声,多拿几个碗过来,呃,可别摔坏了。”那小孩子不舍地瞄了锅中的鱼一眼,便一蹦一跳地跑出去了。我奇道:“这是我表弟吗?多大了?”
二叔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的黄牙,憨厚地笑:“嘿嘿,今个儿九岁了,一直在家玩着,没读书。”“哦。”我应了一声,心中十分感慨,却又有点心痛,忆起昔时,如果没有养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如果没有乡邻们的资助,我就不会成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一辈子更甭想跳出这农门了。
过不一会儿,那小孩便一溜小跑地过来了,一手端着三四个瓷碗,另一手却拿着一个小酒瓶子。二叔
一把接了,急道:“瞧你这小子,急成啥样,还怕少了你这份。”一边说着,一边拿出碗,满满地舀上碗鱼汤,递给那孩子,嘴里叮嘱着:“别烫着了,好东西,慢慢喝。”那孩子指了指小酒瓶子道:“娘说这点酒给你们下菜喝。”我将手按在他头上,轻轻地摸了摸,他看着我,我注意到他乌黑的大眼睛中闪着野性而又聪慧的光。小时候,我也是这个样子的吗?
二叔又勤快地舀了几碗汤,递给其他的小孩子,却只有大半碗。那些孩子都小心翼翼地接了,在一边细细地品着。二叔的儿子却又端着空碗过来了,嚷道:“我还要。”
二叔不好意思地对着我讪笑了几下,对他骂道:“咋这么快就喝了?还要喝?撑死你!”于是便接过碗来,又给孩子舀了些汤,那孩子接过,却往外跑,二叔在后面叫道:“你小子躲哪儿去吃啊你?”那小孩回头大声道:“娘病着呢,我回去拿给娘吃。”
此语一出,我们几个大人都惊呆了。我叹道:“这孩子真乖,二叔当真有福了。”便从衣服里掏出几叠钱,递给二叔:“这些钱,就用来给孩子读书吧。”二叔惊呆了,望着这钱,手里慌忙放下碗筷,不断地搓着:“这,这怎么好意思……”
我强行把钱塞到他手里,感叹道:“小侄如今在外面也有所成就了,总不能忘了家乡的养育之恩。这次去了美国,也不知何时能再回来看看,心中真有点惭愧。”
二叔倒吸了口凉气:“美国?哇……”猛地一拍我的肩,大声道:“我早就说过你小子能出头做大事的啦!哈哈哈!来,咱叔侄俩好好喝一杯。”
我摇摇头:“不了。她很困了。”我轻轻地搂着诗诗,看上去她十分疲劳,伏在我身上,没有吱声。
“呃?中。那俺就不打扰了,明个儿俺再带你四处看看,好让乡亲们出见见你。”二叔倒也识趣,站起身,一声吆喝,便赶着那些孩子,出去了。
小茅屋内,恢复了一片宁静。
“诗诗,累了吗?早点睡吧!”我轻轻地,要站起身来,扶她去睡觉,她却紧紧地抱紧我,喃喃道:“云,不要离开我,求求你……”
我轻抚她那长长地秀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唉,傻丫头。其实,你上次跟阿作,也就是你亲哥哥,来美国找我,是想亲处问我一件事,是吗?”
“嗯。”她浑身一颤,伏在我肩上的头,动了动。
终究要面对的事情,是无法逃避的。是的,为了兄弟阿作,我利用了她,把她和阿作的父亲林大福送入了大牢,虽然林大福上诉了,但二审即使不是死刑,至少也是个无期徒刑。原本,我对她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可是自从我在美国出事以来,习惯了她在我身边细心照料的日子,习惯了她给我的那种文静而又温柔的感觉,我发现我是真地爱上了她。
“你是想问我,你父亲的事,是不是与我有关,是不是我设计的,是吗?”终于,我鼓起了勇气,替她说了出来。
“不,不是。”她的回答令我意外。她直起身,望着我,与我对视着,我注意到泪水从她那纯清的眸子里流了出来。她摇着头:“不,我不是要问你这个问题,我不想问这个问题!我不想因此而失去你,也不在乎即使别人说什么……那种过去关于我父亲以及你的的事,不要再提了,好吗?我只想问你……问你……”
我心中欲加疑惑:“那你是要问什么?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找我……”看来阿作也失算了,他原以为诗诗是要问我在关于她父亲入狱的事中是否利用了她的感情,因此阿作还特意事先给我做了思想准备。
诗诗定定地看着我,一字一句道:“我是想问你,你真心真意地爱我吗?”
只觉一片乌云扫开,头顶一片睛朗天空,我心中一片释然。多么单纯而又可爱的女孩啊,居然不介意以前我利用她感情对付她父亲的事,只在乎此时我对她的感觉。其实,这就是一种简简单单的幸福,不是吗?
我轻轻地抱住她,刮了刮她的鼻子:“傻丫头,我说过,我要和你一起结婚,举办一个最风光最热闹的婚礼……都想结婚了,还有什么理由不爱你呢!?”
爱哭的她,又流下泪来。我轻轻地吻干她脸上的泪,吻了吻她柔嫩的嘴唇,凑到她耳边,轻声道:“我爱你,我的爱人。”
(全完)
后记:最后一篇,曾设计过很多不可思议的情节,最终却确定走朴实的“乡村路线”。曾有幸得到过某教授的指教,说优秀的文学作品,并不是优美的文字堆彻成的,而在于对生活的观察。特别是乡村这片沃土,本身便是一本深厚而难读懂的书,更是培育了无数文人学士。虽然自已不敢称文人,但却坚信一条:生活,给人以灵感。观察生活,体味生活,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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