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咖啡,感觉竟然喝啤酒一样,晕晕眩眩。我没有感观问题,事实上我在没有准备熬夜的情况下喝了一杯超浓的咖啡,只为了试一下卡布奇诺的味道,然后我失眠。起来开台灯,发现自己有点晕。明天有明天的安排,我没理由让睡眠占用别有安排的时间。也许我该学会在没有足够的睡眠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即使向现在这样困得要命。
想起那次四个人一起喝酒,有点晕。在麦当劳里喝啤酒,也许以后再不可能有那么有趣的经历,更不可能让伤感弥漫于那么有趣的夜晚,那是我们分开前最后的聚会。离开麦当劳的时候,我回头,想记住一切,发现里面格外的灯火通明。我转过头,开始止住我的悲伤,然后开始遗忘。那天晚上路好像特别黑,我忘了我以什么姿态走进高二七班,我的回忆好像关在那扇门里,再也没有出来,就这样断了层,之后的便只是一些无助的碎片,难以拼凑。
我的henry写了篇文章,用一小时苦思冥想拼凑我对他的回忆,上天没有怜悯我对语言失去了以往的驾驭能力,一小时的努力丢失在网上我搜索不到的空间,丢失在我容易遗忘的记忆里。可怜的一小时,浪费在我可能漫长可能短暂的生命里。当然,我并不痛惜那一小时,我痛惜的是我那一小时的绞尽脑汁那一小时写出来又丢失的文字那一小时特有的含义。可是我早就学会了原谅自己,所以我安慰自己说我可以回忆更完整的细节写出更好的文字,然后慢慢遗忘自己的过错。
我正在制造一个过错。我将那么多的论文丢在一边,写一些只有自己愿意欣赏的汉字。我应该将汉字先丢一边的,我记得我的专业是英文。当然我不做翻译,所以我只要追求文字的准确性而不必徒劳地制造散文的语言美。可我说过我有点晕,我困但我失眠,那就让我尽量利用时间,过一把无聊文人的瘾,让卡布奇诺诠释它的意义。
记得henry会买咖啡到教室里喝,我说我饿的时候他会拿冲咖啡的方糖换我的白眼,可恶的家伙。他冲的是雀巢?在记忆的角落里散发它的熟悉的香味,让我回忆起那份模糊的温暖。
我不知道那时候身处温暖,直到现在我才会为自己无法重来的过往做无谓的感动。我以为我可以承受一切情绪,可是面对感动我竟然有点崩溃。
看到城的我歌我忆时那份感动还存活在我的记忆里,不屈不挠。那大概是因为我得知我能那么生动地生活在别人的回忆里,我的不经意曾得到过别人的注意,我的感动一塌糊涂。
对城的最初印象是他的头发。高一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站在我旁边,我一会头就瞄到他的头发,那么短,摸上去应该刺刺的挺好玩。我对林燕说我想摸他的头发,林燕说你敢就去啊。直到现在我也没做过这件事。然后就是我睡眼惺松地走进七班,第一眼就看到城坐在第一排,记忆中班里总闹哄哄的,而他很安静。当然,我只是说记忆中。分班后我要了他的留言,他写混蛋祝你永远快乐忘了加逗号,所以他自称混蛋。那么好看的字体加上那么特别的表达,那是城给我的珍品。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大声跟城打招呼。分班后只要见到他,我会不顾朋友的话题路人的侧目,那一声招呼非打不可,我希望他知道他在我心中真的是朋友,无法抹去的友情。
原来我真的可以回忆起这么多的,然而我回忆起越多就越觉得不快乐。回忆里我过得顺畅而且开心,我拥有那么多,在我不知道我现在回忆起来会羡慕会感慨会倍感失落的时候。如今我害怕面对以前的朋友害怕无话可说害怕友情变了味,我拼命地逃避。去到广外最怕遇到的竟然是凯玲和廖绪锴,我曾经以为一辈子的朋友竟然成立我逃避的对象。是我没有好好地和他们联系交流还是时间抹煞了本该无间的亲密?我还记得廖的留言:i will always cherish the friendship between us four。尽管我一直怀疑between是否应该改为among,但那份真诚我没有怀疑。然而时间已经习惯了战胜一切,那就让它继续欢畅吧,我只希望各自生活也能独自快乐。
在Q上不知谁说不应该生活在回忆里,也许我真的应该展望一下未来,但是在我的空间里,让我痛快地逃避未来面对回忆吧,我会回去的,我指的是现实。
想起那次四个人一起喝酒,有点晕。在麦当劳里喝啤酒,也许以后再不可能有那么有趣的经历,更不可能让伤感弥漫于那么有趣的夜晚,那是我们分开前最后的聚会。离开麦当劳的时候,我回头,想记住一切,发现里面格外的灯火通明。我转过头,开始止住我的悲伤,然后开始遗忘。那天晚上路好像特别黑,我忘了我以什么姿态走进高二七班,我的回忆好像关在那扇门里,再也没有出来,就这样断了层,之后的便只是一些无助的碎片,难以拼凑。
我的henry写了篇文章,用一小时苦思冥想拼凑我对他的回忆,上天没有怜悯我对语言失去了以往的驾驭能力,一小时的努力丢失在网上我搜索不到的空间,丢失在我容易遗忘的记忆里。可怜的一小时,浪费在我可能漫长可能短暂的生命里。当然,我并不痛惜那一小时,我痛惜的是我那一小时的绞尽脑汁那一小时写出来又丢失的文字那一小时特有的含义。可是我早就学会了原谅自己,所以我安慰自己说我可以回忆更完整的细节写出更好的文字,然后慢慢遗忘自己的过错。
我正在制造一个过错。我将那么多的论文丢在一边,写一些只有自己愿意欣赏的汉字。我应该将汉字先丢一边的,我记得我的专业是英文。当然我不做翻译,所以我只要追求文字的准确性而不必徒劳地制造散文的语言美。可我说过我有点晕,我困但我失眠,那就让我尽量利用时间,过一把无聊文人的瘾,让卡布奇诺诠释它的意义。
记得henry会买咖啡到教室里喝,我说我饿的时候他会拿冲咖啡的方糖换我的白眼,可恶的家伙。他冲的是雀巢?在记忆的角落里散发它的熟悉的香味,让我回忆起那份模糊的温暖。
我不知道那时候身处温暖,直到现在我才会为自己无法重来的过往做无谓的感动。我以为我可以承受一切情绪,可是面对感动我竟然有点崩溃。
看到城的我歌我忆时那份感动还存活在我的记忆里,不屈不挠。那大概是因为我得知我能那么生动地生活在别人的回忆里,我的不经意曾得到过别人的注意,我的感动一塌糊涂。
对城的最初印象是他的头发。高一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站在我旁边,我一会头就瞄到他的头发,那么短,摸上去应该刺刺的挺好玩。我对林燕说我想摸他的头发,林燕说你敢就去啊。直到现在我也没做过这件事。然后就是我睡眼惺松地走进七班,第一眼就看到城坐在第一排,记忆中班里总闹哄哄的,而他很安静。当然,我只是说记忆中。分班后我要了他的留言,他写混蛋祝你永远快乐忘了加逗号,所以他自称混蛋。那么好看的字体加上那么特别的表达,那是城给我的珍品。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大声跟城打招呼。分班后只要见到他,我会不顾朋友的话题路人的侧目,那一声招呼非打不可,我希望他知道他在我心中真的是朋友,无法抹去的友情。
原来我真的可以回忆起这么多的,然而我回忆起越多就越觉得不快乐。回忆里我过得顺畅而且开心,我拥有那么多,在我不知道我现在回忆起来会羡慕会感慨会倍感失落的时候。如今我害怕面对以前的朋友害怕无话可说害怕友情变了味,我拼命地逃避。去到广外最怕遇到的竟然是凯玲和廖绪锴,我曾经以为一辈子的朋友竟然成立我逃避的对象。是我没有好好地和他们联系交流还是时间抹煞了本该无间的亲密?我还记得廖的留言:i will always cherish the friendship between us four。尽管我一直怀疑between是否应该改为among,但那份真诚我没有怀疑。然而时间已经习惯了战胜一切,那就让它继续欢畅吧,我只希望各自生活也能独自快乐。
在Q上不知谁说不应该生活在回忆里,也许我真的应该展望一下未来,但是在我的空间里,让我痛快地逃避未来面对回忆吧,我会回去的,我指的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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