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者

      古代|架空 2011-11-10 8:00:00
 
  作者:阿豆
 
  第 1 章
 
  我有严重的记忆功能障碍症。
  我不能去上学,因为我今天学得东西,明天就会忘记掉十之八九。没有学校能接受这样的学生。好在我不断的重复学习,一般的生活常识,简单的汉字,数字和加减乘除这些,我都已经把它们记住,并且变成本能了。
  还有爸爸,妈妈和弟弟,因为长年累月的相处,我也记住了他们的脸。
  但是除此之外,这个世界的其他人和事物,在我每天早上清醒的那一刻,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
  我习惯记日记,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免得忘记。
  虽然没有上过学,但父母出钱给我弄了个小杂货店,卖些饮料,香烟,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让我成年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生活也算有个依靠。
  我交过一个男朋友,相处了两年,同居了一年。据说我们感情很好。这些都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自己不知道。因为有一天他忽然离开了,带走了我这里所有他的照片,我日记本上关于他的部分,还有所有他存在过的痕迹。我第二天就彻底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甚至不知道这个人存在过。还是周围的人问起“你男朋友怎么好久没见了?”,我才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可我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我有时侯想,也许我们后来在街头遇见过,可我不知道,那个人是他。
  这件事之后,我就再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结婚的打算。我觉得那个男人离开是对的,我连记都记不住他,还谈什么爱呢?
  此后,我发展了一个爱好,就是上网玩游戏。其实我对杀怪,升级,还有做任务并不感兴趣。我只是羡慕那些游戏人物,他们的一切都是有记录的,都是明明白白的。我的日记本里记录了重要的一项,就是网络游戏的名字和登录密码。然后我即使不记得了,登录上游戏之后也可以查看她有多少级了,她的储物包里有什么东西,她有什么能力,她的任务列表,最重要的,还有她的好友名单。永远不怕忘记。
 
  第 2 章
 
  我是lily evans.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我记得我有个前世,那时候我是个中国人,我还记得爸爸妈妈还有弟弟的脸。可是除此之外,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连我是怎么死了,怎么投胎转世的我也没记住。我觉得这也很正常,一般人恐怕连前世都不会记得吧?我能记得爸妈他们的样子已经很特别了。这是我最大的秘密,我连这一世的爹地妈咪都没有告诉他们。
  我第二个特殊的地方,是我有一个记事板和十个可以放东西的格子,别人都看不见。记事本上写着我是lily evans,职业是小女巫,上面有我的体力值,魔力值,还有我的出生日期之类的东西。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张亲友名单,凡是对我自我介绍过的人,都会有一张大头照,还有他或她的简单介绍。现在已经有长长的一个名单了,名单是按照那个人与我的亲密度排行的,最前面的是妈妈,爸爸还有佩妮。我觉得这简直太棒了,因为我记性不好,会忘记很多东西,可是我不会忘记亲友名单上的这些人。
  我第三个特殊的地方,就是我有超能力。也许这就是面板上标注我是小女巫的原因。我偶尔跌倒也不会疼,或者能让枯萎的花重新绽开之类的。我原本以为别人也会,可是爸妈和佩妮都不会。爸爸很开心我的这些能力,不过他让我不要在外人面前展露出来,他说太特殊会让人害怕的。这么重要的事我已经记在日记本上啦,每天起床都要看到提醒自己记住。
  我第四个特殊的地方是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相比于前三个,这却不是一件好事了。我六岁的时候去小学念了一个月,学校就把我劝退了,还让爸妈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说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而且无法医治,不适合去上学,还是在家里自己学习比较好,能学多少算多少。
  我不太开心,因为我不能和佩妮一样去上学,也不能去学校和其他的小朋友玩。可是爹地认真的对我说,上帝是公平的。也许他给了我超能力,所以忘了给我好的记忆力。他说不管怎么样,我都是他们的小天使。于是我开心了,每天和妈妈待在家里,她教我念书,或者教我烤面包什么的。
  然后我发现,我不是记不住那些书本上的东西,而是在我认认真真的读完一整本书之后,那本书才会出现在我记事板上的书籍目录里,我才能记得那本书上的东西。可我也没有再去上学,因为学校的老师不喜欢我,而周围的小孩子和邻居总是窃窃私语说我是“智障”,我也不喜欢他们。我习惯了和妈妈待在家里,自己读书也比在学校里舒服。而佩妮每天放学回来也会陪我玩,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好极了。
  家里有一个装书的书柜,除了佩妮的旧课本,童话书,杂志,还有一些厚厚的重重的书。有许多书我读不了,读之前我的记事本会提示我说读本书前要先读完一整本词典才行。
  我家有英文词典和拉丁文词典,我去读了英文词典,记事板又提示我要先读小学生课本。于是我先读完了几本小学生的课本,又费力的读完了英文词典,接下来家里的大部分书包括报纸杂志我都能读了。我的记事板上陆续增加了书本的名字。
  我喜欢读童话故事和小说,接下来喜欢读历史地理书,然后是诗歌,最不喜欢的是那些数学啊,化学啊,物理之类的。可是我喜欢的读完了之后,也只能勉强忍受那些我不喜欢的书了。能读得书都读完了之后,我又读完了那本厚厚的拉丁文词典。然后我就没书可读了。
  那些书都在我的书籍目录里,我最喜欢临睡前点开一本故事书,睡着前慢慢的回味一两章的内容,那些字句就在我的脑海里流转,我不知不觉就会在故事里睡着了。
  我没书可读之后,爸妈发现了我的困扰,妈妈每次去购物的时候,就会先去附近的公立图书馆借三本书给我。那里最多一次只能借三本书。按照我的喜好,她给我选的都是小说,或者历史,地理,自然,诗歌方面的书。这个时候我已经八岁了,在家里整整自学了两年。
  爸爸妈妈发现我的记忆力并不是那么差,只是不适应学校的教学方式的时候,都非常开心,也支持我的自学行为。只是妈妈曾经忧心过,说我没有学历,不去念大学,将来如何工作之类的。爸爸则很乐观,他说他的两个女儿都棒极了,大女儿以后会成为一个女学者,而小女儿会是个贤妻良母,能嫁个好男人。
  的确,佩妮的成绩好极了,年年都是第一名,是爸爸妈妈的骄傲。而我,自从跟着妈妈在厨房里学习以来,我的记事板上又增加了一个生活技能的选项,上面有烤面包,做点心之类的内容。所以说我已经学会用烤箱考出小面包,还有好多种点心蛋糕了。我比较赞同爸爸的意见。
  妈妈和佩妮见我和爸爸如此乐观,便也接受了这种意见,不再忧心了。妈妈还会从图书馆给我借菜谱,或者《织毛衣的技巧》之类书,立志把我打造成一个淑女,以便将来好嫁个好男人。而佩妮说我靠不住了,她将来要负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她一定会去念大学,要当个女强人,还能顺便照顾我。我觉得感动极了,特意把这件事记在了日记本里。
 
  第 3 章
 
  我的亲友列表里,亲密度最高的是爸爸妈妈和佩妮,接下来是我最好的朋友severus snape。
  sev是住在我家附近的小孩,他和我一样不上学,也和我一样,附近的小孩都不和他玩。因此我觉得我们俩是同一个阵营里的,我特意把这件事写在了日记本里。我觉得等我们长大了,他很有可能成为爸爸说的那个不嫌弃我的可以嫁的好男人,因此我当然要对他好啦。
  我是在8岁的时候认识他的。那天妈妈出去购物了,我搬了自己的小凳子放在院子里,坐在凳子上看书,一边看一边摆弄一朵野雏菊,让它在我手心里一会儿绽开一会儿收拢。他就站在我家的栅栏外边,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我。
  我看见他的时候吓坏了,因为爸爸妈妈和佩妮都告诉我不要让其他人看见我的“魔术”,我连忙把手藏在身后,也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他。
  和他对视了一会儿,我发现他没有害怕,也没有大吵大嚷,所以放心了一些。放下书背着手走到他面前,问道:“你看见什么啦?”,也许他没看见我手上的花朵?
  他点点头,盯着我说:“我看见了,你是个女巫。”
  我吓了一跳,他怎么知道我是女巫的?连爸爸妈妈都不知道,也只有我的记事板上才这么写着。
  “你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因为我是个巫师,我妈妈也是”,他很骄傲的说。
  “你也会这个?”,我伸出手把绽开的花朵递到他面前。
  他拿过那朵雏菊,让它在我们中间飘了起来。
  “哇哦!”,我惊呼,我可不会这个,他果然和我一样,有超能力。
  “我们都是巫师,十一岁的时候就会去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学魔法,那是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他眼睛亮亮的宣布道。
  “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可是所有的学校都不会收我的。我有记忆功能障碍症,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收我这样的学生”,我沮丧的说,“所以我没有上学,都是在家里自己读书。”
  “什么是记忆功能障碍症?”他不解的问我。
  “就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明天就会全忘记了,而且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你明天就不记得我了?”
  我笑了起来,摇摇头,“不会,如果你对我自我介绍的话,我就会记得你。我叫lily evans”,我伸出收来,“我们作朋友吧?你叫什么?”
  他脸红了起来,握住了我的手然后很快放开了,“severus snape,我的名字。”
  我的亲友列表里多了他的名字和图像,我满意道:“这样我就会记得你了。我还会把今天的事写在日记里,那就不会忘记你说的话了。对了,你怎么也没有去学校?生病了吗?”
  他摇摇头,“我是个巫师,不去小孩子去的学校,等到十一岁直接去霍格沃兹。我妈妈教了我读写,然后我自己读书。”
  “那你和我一样了?我也自己读了好多书,我现在在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妈妈在图书馆里帮我借的”,我撇撇嘴,“不过比起诗歌,我更喜欢故事和小说。你呢?”
  他摇摇头,“我不读那些,我读的是我妈妈的魔法书”,他拿了一本黑色封面的书给我看。
  “魔法书?”,我好奇极了。
  “魔法方面的书,有将魔咒的,魔药学的,草药学的……”
  “哇哦,好厉害,我家都没有魔法书”,我羡慕的说,“下次我让我妈妈去图书馆给我借几本”,在我心目中图书馆是个神奇的地方,因为妈妈说那里有成千上万的书籍,我一直认为那里无所不有,包罗万物。
  “普通人的图书馆不会有魔法书的”,他抬起下巴有些骄傲的说,“只有在魔法世界才买得到魔法书。等你上学以后就会去魔法世界,就能买到魔法书了。”
  我扳着手指算了算,“那还要等三年啊。而且我也不知道魔法学校会不会收我,连普通的小学都不肯收我”,我沮丧极了。
  他有些同情的看着我,想了想犹豫的说:“有魔法的孩子都应该去魔法学校的,不过你真的什么也记不住吗?”,他朝我凳子上的书看了一眼,“你刚才不是在看书吗?如果你什么也记不住怎么会懂得如何读书呢?”
  “我也不是什么都记不住”,我慢条斯理的解释道,“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是学一点就忘一点。我爸爸说我一点儿也不笨,学得也很快,不过是记性不好,忘得更快罢了。不过如果我认认真真的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从书名到注释一点儿也不落下的话,我就能完整的记下一整本书,一丁点儿也不会忘掉”,我有些骄傲的说。
  “真的?”,他睁大了眼睛。
  我认真的点点头,“是真的。我看过的书都记在脑子里了”,我伸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头,“我爸爸说我可能是不适应学校的教育方式,他说学校的老师太严厉太刻板,也太不知道变通了。他还说我是个自学的天才”,我挺了挺胸脯,脆生生的说,“我在家自学了读写,看了好多好多的书,还自学了拉丁语。其实我可以自学完课本,然后去学校上学的。不过学校的老师不喜欢我,周围的小孩子也觉得我是智障和白痴,所以我才不愿意去学校的。爸爸也说我既然能自学,就没必要去学校浪费时间。”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你应该可以去霍格沃兹的,如果你能在去之前读完所有的课本”,他慢慢吞吞的说,语气里还有一点儿怀疑,大概是不相信我能记住所有看过的书。
  我撅起了嘴,有些不高兴了,“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你不相信我吗?”
  “那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是吗?”,他也没有屈服,只是声音小了一些。
  我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转身跑去拿了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又跑回他面前,把书递给他,“这是我妈妈在图书馆里给我借的书,过三天就要还回去了,我拿它跟你交换你的这本魔法书,我们三天后再见面,再把书换回来。然后我让你检查,看我能不能记住你的这本魔法书!”
  他咬了咬嘴唇,想了一会儿,“如果你能保证不弄丢也不弄坏我的书的话……”
  “当然”,我点点头,“我现在看的书都是从图书馆里借的,那里的书是决不能弄坏或者弄丢的”,这是妈妈跟我说的,“所以我看书是很仔细的,你可以放心。”
  “那好吧”,他把书递给我,我们一手一本书交换了。
  “你也要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我们比比看看谁背的好!”,我补充道。
  他嫌弃的看了眼那本书,最终还是点点头同意了。我们约定了见面的具体时间地点,怕他忘了使我来不及还图书馆的书,还特意拉了勾保证了这件事。然后我抱着那本魔法书迅速的跑回房间,从格子里拿出日记本记下了这个约定,然后开始读那本魔法书了。那本书好厚,时间只有三天,要不抓紧点儿,来不及读完,我可就要丢人了。
 
  第 4 章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读完了那本书。是真的废寝忘食。因为那本书好厚,我觉得时间根本不够用。爸爸妈妈本来就规定了我上床睡觉的时间,我都是假装睡着之后,在他们也睡了之后,才偷偷打开床头灯读那本书的。除了吃饭的时间,我都在房间里读那本书。
  妈妈还很惊讶,说没想到我那么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
  就这么废寝忘食的,我总算是完成了,虽然不是很懂里面的内容,但不管懂不懂,我好歹是记住了书里的字字句句。大大松了口气之后,第三天我就拿着那本魔法书,去我们约好的小树林那里赴约了。
  他先翻着书抽查了我背书的情况,大概问了十几个问题,我都答出来了。
  然后轮到他背诗了。
  “一 对天生的尤物我们要求蕃盛,
  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
  但开透的花朵既要及时凋零,
  就应把记忆交给娇嫩的后嗣;
  但你,只和你自己的明眸定情,
  把自己当燃料喂养眼中的火焰,
  和自己作对,待自己未免太狠,
  把一片丰沃的土地变成荒田。
  你现在是大地的清新的点缀,
  又是锦绣阳春的唯一的前锋,
  为什么把富源葬送在嫩蕊里,
  温柔的鄙夫,要吝啬,反而浪用?
  可怜这个世界吧,要不然,贪夫,
  就吞噬世界的份,由你和坟墓。
  二当四十个冬天围攻你的朱颜,
  在你美的园地挖下深的战壕,
  你青春的华服,那么被人艳羡,
  将成褴褛的败絮,谁也不要瞧:
  那时人若问起你的美在何处,
  哪里是你那少壮年华的宝藏,
  你说,“在我这双深陷的眼眶里,
  是贪婪的羞耻,和无益的颂扬。”
  你的美的用途会更值得赞美,
  如果你能够说,“我这宁馨小童
  将总结我的账,宽恕我的老迈,”
  证实他的美在继承你的血统!
  这将使你在衰老的暮年更生,
  并使你垂冷的血液感到重温。……”
  他用着平板的语气一口气背了好几页,直到口干舌燥了。我觉得佩服极了,他可没有我的记事板功能,能一口气记下一整本书。而且我觉得他和我一样,也不是很能读懂诗歌这种东西,可他即使不懂也能死记硬背下来,尤其让我佩服。
  “好啦,好啦,不用背了。你好厉害,连莎士比亚这种深奥的书也能背下来。”
  “没有你厉害,我没想到你真能在三天内记住一整本书。你不是智障和白痴,你是个天才。”
  我高兴的笑了,从格子里拿出了我的小桌子和两个小板凳,又拿出了我的茶具,请他坐下,又倒茶给他喝。
  他吃惊的看着我,指着我的桌子和板凳,“这些是从哪里来的?”
  “咦?一直都有啊,就放在我的格子里面。”
  “格子?”
  “嗯”,我用力的点点头,“我一直都有,不过爸爸妈妈没有,你也是巫师,我以为你也有的。”
  他摇了摇头,“小巫师天生就会魔法,不过我不会这个。那格子在哪里?什么样子?有多大?”
  “就在我身边,别人都看不见。你也看不见吗?”
  他点了点头。
  “有十个格子,每个格子看起来只有我手掌的一半大小,不过每个都能装很大的东西。很好用。我用它装了小桌子,板凳,日记本,茶具,还剩了几个空着呢。”
  他在小板凳上坐了下来,双手捧着杯子喝了一口,若有所思道:“也许是一种空间魔法,我在书上读到过,施了空间魔法的话,看起来小的空间也能装下大的东西。”
  我点了点头,崇拜的说:“你懂得好多啊,我就不懂,只是会用。”
  他脸红了,“我懂得也不多……”,然后又振奋了起来,“不过等我去了霍格沃兹之后,我会学很多很厉害的魔法,我会成为一个很强大的巫师。”
  “我也想去”,我不由自主的说,虽然在家里很快乐很自由,可我也想交朋友,也想和朋友一起上学一起玩。
  他眼睛亮晶晶的,“你可以的。你能记住一整本书,只要你在去学校前把课本都记下来,那上课就不会有问题。你可以和我一起去霍格沃兹上学。”
  “好啊,我们一起上学”,我喜笑颜开道,“severus,你真好,你是我第一个朋友呢。”
  他有点害羞的说,“lily,你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想了想,“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巫师,而我呢……我也会学很多魔法,成为一个能干的女巫,然后等我长大了,就能嫁给一个好男人了?”
  “什么?……你学魔法就是为了嫁人?”
  我认真的点了点头,指点他道:“severus,你要知道,生活是很严肃的。我爸爸说只要我很能干,将来就能找到一个不嫌弃我记性不好的好男人,然后我就能嫁给他了。因为我不像佩妮那样聪明,能去读大学,还能自己工作赚钱养活自己。我现在已经学会烤面包,还会做五种点心了,我觉得如果我学会了魔法,一定会有好男人愿意娶我的。你觉得呢?”
  “……你从霍格沃兹毕业的话,应该可以找到工作养活自己的。”
  “真的吗?他们不会嫌弃我记性不好吗?”,我惊喜的问,“你要知道,我虽然能记住一整本书,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我明天就会忘记。就像今天的约会,要不是我把和你见面的事记在了日记本里,我肯定会忘记的。真的会有人愿意雇佣我这样的人工作吗?”
  他犹豫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不过就算你要嫁人,也不能嫁给普通人,要嫁也要嫁给巫师,因为你是一个女巫啊。女巫嫁给普通人是不会幸福的,因为普通人都害怕魔法。”
  我想了想,赞同的点了点头,“爸爸妈妈和佩妮也说过,不能让其他人还见我的魔法呢”,我叹了口气,“看来我要去找一个巫师好男人了,到哪里去找呢?”
  severus脸红了,小声道:“lily,我会帮你的。”
  “真的吗?”,我惊喜的问,severus很聪明,也很厉害,有他帮忙那一定没问题的。
  “真的。”
  “那我也会帮你的,severus,我会帮你成为一个很强大的巫师。”
  “你怎么帮我?”,他惊奇的问。
  “我也很厉害的,severus”,我指指自己的头,“我能记住好多好多本书,将来我去了霍格沃兹,我会把很多很多本魔法书都装进脑袋里。那样,无论你有什么问题,都不用去看书了,都可以问我。好多难记的东西你也不用记了,也可以问我。我可以当你的图书馆”,我骄傲的宣布道。
  他眼睛亮了起来,“lily,我觉得你不用急着嫁人了。等我将来成为了一个很强大的男巫,我可以雇你为我工作。你可以当我的助理或者秘书,我需要查书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问你。你也可以有一份工作了。”
  “太好了!”,我拍拍手,“那样万一我找不到好男人,也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severus,你真好!那我们拉钩,说定了,一百年都不许变。”
  他脸红红的伸出小指来,“拉钩。”
 
  第 5 章
 
  我和severus的亲密度不断的增加,很快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他在我心目中地位只仅次于我的爸爸妈妈和佩妮。我们差不多三天见一次面,他给我带来一本魔法书,我原本是想拿书跟他交换着看的,可他对我的那些书丝毫不感兴趣,所以我一般用点心和奶茶来回报他。不过我觉得三天一本书太吃力了,虽然不是看不完,可我对妈妈从图书馆给我借回来的小说也很感兴趣。
  我最近迷上了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我最喜欢马普尔小姐和波洛那两个系列。所以我在看魔法书之余,也想看妈妈帮我借回来的小说。所以我和severus商量过之后,改为他一周借给我一本书。那样一周的时间,我可以读完三本妈妈从图书馆借回来的小说,还有一本魔法书。我觉得这样好极了,既没有违反我和severus的约定,帮他记忆很多很多本魔法书,也可以看我特别喜欢的小说。
  不过我们约会的时间没有改变,还是差不多三天一次,我这里时间完全是自由的。偶尔severus有什么事要改一下时间,他也会来和我说一声。
  我们见面的时候,就不看书了,而是聊天。他有时候会说一些魔法世界的东西,有时候会说一些书上的东西,不过大部分的时间是听我说话。而我会给他讲故事。因为我觉得他的人生太严肃了,生活缺乏乐趣,比如他对那些很有意思的小说完全不感兴趣。只有在我们见面聊天的时候,他才会放下书本,听我说那些有意思的事,地理啦,历史啦,各地见闻啦,还有各种故事。我觉得我应该感化他,让他知道生活除了魔法书之外,还有很多很有乐趣的部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听这些,不过他并不会打断我,每次都会认真的听我讲话,让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开心极了。
  我注意到severus过得并不好,有时候脸上身上会有伤痕,衣服旧了也不合身。唯一一次他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和我见面,我去找他,他妈妈指点我找到了他。他在我一般不会去的湖边树林里,这里树很高很密,光线不好,我一直有些怕怕的,小孩子基本不会到这里来。
  他孤孤单单的坐在一棵树旁,双手抱膝,头埋在手臂里。我以为他哭了,心里有点害怕,也有点心疼,轻手轻脚的走到他身边,靠着他坐下。
  他抬起头来看我,脸上有新的伤痕,没有表情,也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心更疼了。
  我握住了他的一只手,想劝他安慰他。
  他突然开口说:“别说,你什么也别说……”
  我就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虽然我只有severus一个朋友,虽然周围的邻居和小孩子都嘲笑我轻视我,可是爸爸妈妈和佩妮对我是很好的,他们不会打我,也不会让我穿不合身的旧衣服。
  我们牵着手静静的靠在一起,我想也许我无法安慰他,因为我无法改变他的不幸。可我应该让他鼓起勇气来,让他相信以后他会幸福的。我想起了Jane eyre,书里的那个孤儿,她小时候也很不幸,可她长大了之后很幸福,可以自己工作养活自己,还嫁了一个好男人。
  于是我轻轻开口给他讲了《简爱》的故事,他没有打断我,不过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我讲故事,因为他一直双眼无神的望着湖面。
  *******************************************
  “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简·爱,先生。”
  说完,我抬起头来,我觉得他是位身材高大的斗士,不过,那时我自己是个小不点。他的五官粗大、每个部位以及骨架上的每根线条,都是同样的粗糙和刻板。
  “瞧,简·爱,你是个好孩子吗?”
  我不可能回答说“是的”,我那个小天地里的人都持有相反的意见,于是我沉默不语。里德太太使劲摇了一下头,等于是替我作了回答,并立即补充说:“这个话题也许还是少谈为炒。布罗克赫斯特先生。”
  “很遗憾听你这么说:我同她必须谈一谈。”他俯下原本垂直的身子,一屁股坐进里德太太对面的扶手椅里。“过来,”他说。
  我走过地毯,他让我面对面笔直站在他面前,这时他的脸与我的几乎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一张多怪的脸呀!多大的鼻子,多难看的嘴巴!还有那一口的大板牙?
  “一个淘气孩子的模样最让人痛心,”他开始说,“尤其是不听话的小姑娘。你知道坏人死后到哪里去吗?”
  “他们下地狱,”我的回答既现成又正统。
  “地狱是什么地方?能告诉我吗?”
  “是个火坑。”
  “你愿意落到那个火坑里,永远被火烤吗?”
  “不,先生。”
  “那你必须怎样才能避免呢?”
  我细细思忖了一会,终于作出了令人讨厌的回答:“我得保持健康,不要死掉。”
  ************************************************
  当我讲完这一段的时候,severus笑了起来,不是假笑和苦笑,是真的笑了起来。然后他说:“巫师不信上帝,我们信梅林。你知道梅林的故事吗?”
  我点点头,“梅林帮亚瑟王赢得了战争,我读过那本《石中剑》。”
  “所以不必担心,即使我们是坏小孩,我们也不会下地狱。因为我们是巫师。我们不信仰上帝,我们信梅林,我们即使死了,灵魂也会去梅林那里。”
  我也笑了起来,什么啊,本来想给他讲个励志的故事,他却把话题扯到梅林和上帝那边去了。
  不过他笑了就好了。气氛轻松了起来。
  然后他问:“jane eyre后来怎么了?讲个大概就行了。”
  “她后来呀,去了那所寄宿学校。不过那学校很不好,老师都严厉极了,她们生活的也很辛苦。我觉得那里的老师坏极了。她还有个朋友病死在那里了。因为那个原因,学校才变得好起来了。jane eyre也就平平安安的长大了,还学了很多知识。她长大之后,去了一个贵族家给一个小女孩当家庭教师,和男主人相爱了。不过那男主人是结过婚的,有一个疯了的妻子,他们不能在一起。后来jane eyre就离开了,还找到了亲人,继承了很大一笔遗产。那男主人的疯妻子在家里放了把火,她自己死了,还把那个男人烧成残疾了。不过jane eyre没有嫌弃他,还是和他在一起了。他们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你为什么要给我讲这个故事?”,他侧过头来看我。
  “因为我想让你知道,即使是不幸福的小孩子,也是会长大的。等他们长大了,就可以过自己喜欢过的生活,就可以幸福的生活了。”
  severus又笑了起来,“这位jane eyre小姐的幸福有很多偶然性,比如她继承了一大笔遗产,比如她遇到了那个和她相爱的人。要没有这些,她会幸福吗?”
  “会的”,我严肃的点点头,“她有知识有本事,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这就特别了不起了。她年轻,可爱,就算没有罗切斯特先生,也许也会遇到其他好男人,也会结婚的。就算她没能结婚,没能继承遗产,可是她是个自由的大人了,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地方,可以为自己的生活做决定,可以存钱直到安度晚年,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也许你是对的”,他伸手拿下了一片落在我肩头的落叶,站起来也把我拉起来,“起来吧,我该送你回家了。”
  “sev你长大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巫师,你一定要有信心。”
  “我当然会的”,他看了我一眼平静的说,“我还会为你提供一份工作,让你也像jane eyre小姐那样,可以养活你自己。”
  “sev你真好”,我笑开了。
  他也笑了。
  我们牵手走在林间的小路上,夕阳看起来真漂亮,我真希望明天醒来还能记得此时的风景。
 
  第 6 章
 
  一年有五十二个星期,即便有圣诞生日度假之类的日子不会读书,三年下来每周一本书,我也基本把sev他妈妈上学时的课本和魔法书读完了。还读了许多许多妈妈从图书馆借来的有趣的书。
  我还学会了好多道菜,比如烤牛排,意大利面,鸡肉馅饼,三明治之类的。妈妈不希望我一天到晚的扎在书堆里,所以时常把我拉到厨房里教我做菜。
  我还学会了织围巾和手套,给爸爸妈妈佩妮和sev都织了。
  爸爸说我将来绝对可以嫁出去了。
  爸爸妈妈都知道我和sev是朋友,我每三天一次的约会也不可能瞒住他们。虽然sev外表看起来不是个可爱的小男孩,不过因为他是唯一愿意和我做朋友的小孩子,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反对我们来往。
  不过sev却不喜欢来我家,我曾经严肃的问他是不是因为看不起我爸爸妈妈还有佩妮不是巫师才不愿意来作客的。因为我知道他对我们是巫师这件事是很骄傲的。他说不是的,他说他只是不习惯。我相信了他的话,也就不勉强他了。
  我们一般还是在附近公园的秋千那里见面,只有冬天比较冷的天气,见面的地点才会改在我家,我的房间里。不过在我家的时候,他总是待不久,总是匆匆把书给我,说几句话就匆匆走了。因此我还是最喜欢暖和的春夏,我们能在户外待很长时间,有说不完的话。有朋友真好,我觉得自己的世界变大了,爸爸妈妈也不会总为我的孤僻而担心了。
  其实我小时候应该是不孤僻的,我的相册里有许多小时候拍的照片,我和幼稚园里的小朋友,还有周围邻居家的小孩子们看起来在一起玩得很开心。不过自从我被从学校里劝退了之后,他们都不和我玩了,还说一些很不好听的话。佩妮还为我和他们打过架。我为此觉得很不开心,宁愿待在家里,和妈妈在一起,与书本为伴。
  自从认识了sev以后,我就常常出门了,爸爸妈妈为此开心。我也很开心,我读过的书不再只是我自己的了,我可以讲给sev听。我能记住好多好多本魔法书,我对sev来说不是负担,而是很有用的。我觉得我们俩是互相需要的,也互相依赖的,这让我几乎把他摆在了和亲人一样的位置。我觉得我对他来说也是如此。虽然我没有问过他,他也这么没说过。我就是这么觉得。
  因为sev的生日在一月九日,所以他比我早收到了霍格沃兹的通知书,还买好了课本坩埚之类的东西。他拿到通知书那天兴奋的来告诉了我,之后还把课本都给了我,让我可以提前背下来。现在的课本比他妈妈上学的时候有了一些变化,我记下来总是不错的。
  而我是一月三十日的生日,我也在那天收到了通知书了。爸爸抱着我又笑又跳,叫嚷着:“我们的lily是个巫师了,我们的lily要去魔法学校念书了。”
  我在爸爸怀里咯咯直笑,其实爸爸妈妈他们早就因为我和sev来往的缘故知道巫师和巫师学校的事了,可是真正收到通知书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惊喜。
  妈妈在旁边又哭又笑,我知道她一直觉得我的童年不完整,因为我不能去上学,因为我只有sev一个朋友。现在我能去上学了,而且是和都和我一样有超能力的小巫师一起上学,她觉得我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朋友简直好极了。
  佩妮对我是巫师这件事接受度一向没有爸爸妈妈高,不过此时她也终于无奈的宣布道:“好吧,我也觉得这么特别的lily还是在那个魔法学校找一个和她一样特别的人娶她比较好,要知道普通人可是很难接受魔法这件事的。”
  我热情的回了信,并立刻去告诉了sev这个好消息。他看起来和他自己收到通知书那天一样的兴奋,“lily,我们可以一起上学了。”
  “是的,我们可以一起上学了”,我的笑容收也收不住,因为,我们可以一起去上学了。
  因为学校的回信上说,要到学校放暑假,才能派教授来带领我去魔法世界。因此我没有像sev那样及早地买到学习用品。
  不过我一直在看那些课本,或者试着挥舞sev的魔杖发出魔咒。
  凡是我成功过一次的魔咒,我再次使用这个魔咒的时候,就再也不会失败。事实上我的记事板上又多了魔法技能的选项,不过目前我成功的只有漂浮咒和缩小咒。
  我的记事本上的这两个魔咒,我甚至可以默发或者无杖使用,只是使用的时候要比用魔杖的时候消耗的魔力大罢了。这个可以通过观察我的魔力值数值确定。
  sev学会的魔咒比我多,可是他也不能保证每次用魔咒都能成功,即使是成功使用过的咒语还有可能会再次失败。由此可见用魔法也是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和熟练度的。
  发现我用魔咒的状况时,sev颇为面色复杂的说:“lily,你真的是个天才,你是个天才的巫师。”
  我得意极了。现在我真的心里安定了,不再担心会被霍格沃兹退学,不再担心我跟不上别人的学习节奏。
  我读完了课本,和sev一起练习魔咒,和sev一起试着制作魔药。
  这回轮到我羡慕sev了,他真是个魔药天才。虽然我们尝试的都是课本上最简单的魔药,可他做出来魔药经过他妈妈鉴定都是合格的,而且都是一次就合格了。而我就笨拙多了。
  比如我第一次制作感冒药剂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认真仔细了,看着魔药成品的样子也算过得去。可不用sev妈妈的鉴定,我就知道我失败了。因为记事板提示我:恭喜您成功了制作了一份“劣质感冒药剂”,可能有一定的毒性,请小心服用。
  我真是气坏了,有毒还服用?
  我又试了两次,可是不管做出来的药剂表面上看起来多么成功,记事板一直提示我那是“劣质药剂”。
  sev拿去给他妈妈看,他妈妈也说是勉强合格,能凑合着用,不够完美之类的。
  后来sev帮我找原因,甚至在搅拌的时候,手把手的教我,于是这次我终于成功了,记事板提示我:恭喜您成功的制作了一份“感冒药剂”
  这时候我的记事板上又多了一个魔药制作的选项,上面明明白白的列着:感冒药剂。
  我尝试着点那个选项,然后又自己制作了一剂感冒药剂,然后一次成功,成品完美。我开心极了。
  试着做其他魔药的时候也是一样,sev做的就是完美成品,我做的就是“劣质的”(提示板说的),“不够完美”(sev他妈妈说的)。
  于是我找到了偷懒的办法,第一次做魔药的时候总要sev帮忙,手把手的教我,成功制作之后,我自己再做一次,百分百的成功率。
  按照sev的话说,我虽然的确是个天才,但却是个很怪异的天才。我想起从前我按照菜谱做菜总是不太成功,但在妈妈的帮助下,却总能成功,并且成功把那些菜品列入我的生活技能里面。也许我确实是个怪异的天才。我没有什么创造能力,动手能力也不强,但我可以成功的复制别人的成功,或者说在别人的帮助下把那些能力变成自己的技能?
  sev摸索着制作魔药,偶尔接受他妈妈的指导。他学会之后,就会手把手的教我做,然后我学会之后,制作这些我已经学会的魔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比他还高。他还偶尔因为被打扰之类的事情使得魔药制做得不够完美呢,我却可以完全不受外界影响。到最后我学会做的魔药几乎和他一样多。
  我们买的魔药材料不多,所以魔药方面练习的并不多,我看完那些课本之后,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在一起用他那根魔杖练习魔咒,他手酸了换我,我累了换他。我们的亲密度本来就高达98,现在更是好的跟一个人一样了。
  我有些奇怪我们的亲密度问什么没有到100,我和爸爸妈妈还有佩妮的亲密度都是100,也许100是血亲才有的亲密度?不过我觉得他对我来说,就跟我的亲人是一样的。
  约定的那天,一位看起来很严谨的麦格教授到达了我家。她仔细向爸爸妈妈解释了魔法学校的情况,并且邀请他们和我一起去对角巷购买学习用品。结果我们全家人都一起去了。
  虽然sev已经和我说了很多魔法世界的事,可是第一眼看见它还是让我震撼了。爸爸妈妈和佩妮也是的。
  我们在古灵阁用英镑换了巫师钱,先去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定制了我的校服,没有去丽痕书店,因为我早就决定不买教科书了,我能把sev借给我的书都记在记事板里,还有什么必要买新书呢?爸爸的收入不错,我也算是家境优渥,但是没必要的钱不必乱花不是吗?然后去奥利凡德魔杖店买了魔杖。在书店里省下的钱,我买了很多魔药材料,这样我就能和sev一起学习更多的魔药制作了。
  买全了上学用的东西,爸爸又给我买了一只猫头鹰用来送信,他还在甜品店花了很多时间,只为了那些各种各样的巫师零食。最后还是妈妈和佩妮一人拽一边把他从甜品店里硬拉出来的,我觉得他比佩妮还要幼稚。不过谁在乎呢?只要他开心就好。
 
  第 7 章
 
  开学日的前几天收拾行李的时候,sev让我好好研究了一下我那些格子的用途。
  “lily,第一个格子最好用来放你的魔杖,即使你手握魔杖的时候,也把那个格子空下来。”
  “为什么?”
  “为了养成不随手乱放魔杖的习惯……魔杖是巫师的武器,你应该保护好它。”
  “好吧,我要把这件事记在日记本里”,我拿出日记本写写画画。
  然后sev又研究出虽然每个格子只能装一样东西,可是一件衣服是装,一箱衣服也是装。可以存放一本书,也可以放一个装满书的书柜。
  “哇哦!”,我把家里的书柜装进去又拿出来,它忽然消失忽然出现,把我自己都吓着了,“原来我的格子这么有用!”
  sev点点头,握紧了我的手,“lily,你是特别的,我想就算在巫师中,你也是特别的。这些能装东西的格子,你能一口气记住一整本的能力,还有一旦学会了就再也不会失败的魔咒和魔药能力。都是特别的。在对角巷购物的时候,我特意去了空间物品的商店,那种空间扩展咒语的确非常有用,一个看起来很小的包能装下数十倍体积的东西。外表看起来普通的帐篷,里面像礼堂一样大。可是无论那些空间如何扩大,它都是需要一个载体的,不管那些东西有多轻,也都是有重量的,空间不会是凭空出现的。可是你的格子不一样,谁也看不到,谁也摸不到,没有任何重量,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我瞪大了眼睛问他。
  “你是特别的,lily。小巫师没有学过魔法,却本能的能利用魔法。也许这些就是你的本能的魔法能力,因为你记忆力不好,所以你能一口气记住一整本书,你学会了什么就再也不会忘记或者失败。也许你想让生活方便,就有了装东西的格子。魔法无所不能,而你是梅林的宠儿。”
  “爸爸给我买了斯沃克(那只猫头鹰)之后,我又多了个专门装宠物的格子”,我举手说明道。
  sev眼睛一亮道:“也就是说你的特殊能力还没有发展到极致。你还可以更厉害。”
  “这个我也记在日记本上”,我笑眯眯的说。
  “这个就不用记了。”
  “为什么啊?不记明天我就会忘掉了。”
  “忘掉就忘掉吧,反正你会用不是吗?你的魔法太特殊了,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太特殊都是不好的。尤其是在你还不够强大的时候。”,sev平静的看着我说,“格子的事情,还有你看书的能力,不能被别人注意到,你明白吗?”
  我摇摇头,“不太明白,不过我能做到”,我在在日记本上写道:格子和看书的事要保密。
  sev笑了起来,在我身边坐下,问道:“关于你的日记本,你写了几本日记了?”
  我伸出两根手指,“两本,现在这本是新的,第三本。”
  “我有个设想……”
  “什么设想?”
  “我想,你能记住一整本书,一整本我妈妈的魔药笔记,那么一整本日记呢?你有没有想过从头到尾的完整读一遍自己的日记本呢,我是说已经写完的那两本。”
  “但是日记我每天都会看,不断重复的看,应该早就看完过一遍了。”
  “可是那时候你并没有写完不是吗?在你换第二个日记本,第一个日记本彻底完成使命之后,你有没有完整的读过一遍?”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我只是会去查重要事项。
  “那你不想试试看吗?”
  “好吧”,我随即拿出第一本日记本开始读了起来。
  我从读完一整本英文词典之后,才开始写日记的,那时候是六岁。
  日记里大多是写着我和妈妈一起做了什么,还有妈妈爸爸佩妮对我说过的话之类的。我的日记本里记录着我感动,快乐,兴奋的小瞬间。比如佩妮为我打架的事。
  我一般不在日记本里写让我自己不开心的事,所以如果发生过什么不开心的事的话,我也早就忘记了。只不过我的亲友列表里最后的几个排名的亲密度是0,包括我的小学老师,包括我家左右邻居的小孩。瞧,我虽然忘了,但是记事板会替我记得的。亲密度到了0,一定是我讨厌的人,他们一定欺负过我。
  sev告辞回家的时候我还没有读完日记本。第二天读完的时候,书籍目录里果然多了一项《lily evans的日记本:one》
  我记下了这本日记的内容!
  准确来说我保存的不是记忆,而只是日记本上的文字记录。就像那些书一样。可我还是兴奋极了,因为我总算是记住了自己的一部分生活内容。也记住了关于爸爸,妈妈,佩妮,sev的一些事,而不是仅仅根据本能的感情和记事板上的亲密度来和他们相处。
  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第二本日记,直到把它也装进我的脑袋里,装进我的书籍目录里:《lily evans的日记本:two》
  关于爸爸的,妈妈的,佩妮的,sev的,我自己的,那字字句句,我再也不会忘记。
  我兴奋的冲出家门去找sev,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sev勾了勾唇角,“那么我的设想是对的?”
  我连连点头。
  “很好。”
  “那就把你的日记本烧掉吧,从此以后你的秘密和特别之处都在你的脑袋里,再也不会有别人知道了。”
  “秘密?”,什么秘密?哦,我今天看了日记,是说格子和看书的事要保密吧。
  他笑了起来,“反正你都记住了,日记本也没用了。不是吗?”
  我点点头。
  他拿了个铁盆来,我把日记本丢进去,他用火柴点着了火,我们俩站在一起看着两本日记化成了灰烬。
  “你的第二个格子就用来放日记本吧,和你的魔杖一样,不要乱丢乱放。”
  我点点头,“我的日记本一直都在格子里啊,因为我随时要记东西。”
  “很好。”
  开学那天,全家都要去火车站送我。我本来想约sev一起走,可他说他妈妈会送他去,我们就约了在火车站见面。我把斯沃克留在了家里,这样爸爸妈妈想我的时候可以给我写信了。还因为我觉得他喜欢爸爸妈妈要超过我。
  HP同人-Lily Evans
  作者:阿豆
 
  第 8 章
 
  在火车站和爸爸妈妈告别的时候我特别不安,有那么一瞬间,我都不想去霍格沃兹上学了。我舍不得离开他们。
  不过后来sev来了,他把眼眶红红的我拉进了通道里,又拉着我上了火车。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空车厢,关好了车厢的门,我们安顿好坐下来之后,我的眼泪才终于忍不住的掉了下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抱着sev就开始大哭。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开始拍我的背。我哭了一会儿觉得好多了,好像心里没那么难受了。又有sev陪在我的身边,而且以后我们都能一起上学了,我渐渐的振奋起精神来。
  sev从我的口袋里拿出手帕给我擦脸,我接过手帕还打了个哭嗝,“谢谢你,sev”,我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又笑了起来。
  他无奈的瞥了我一眼,自顾自的拿出一本书来看了,不过一只手还和我牵在一起。
  我嘻嘻一笑,擦干净了脸,把茶具拿出来放在面前的小桌上。他放开我的手,到了两杯茶。我又拿出那本美国的畅销小说《飘》来看。
  我已经把课本都记在脑袋里了,也没有什么书可看。这本小说是新买的,不过sev把这本书的序章撕掉了拿走了。
  我们做过实验,一本残缺的书,如果残缺的页数被撕掉毁掉了的话,那我还是可以记住一整本书的,当然记住的没有残缺的页数。但如果残缺的页数好好地存在,我就无法记住这本书了。就好像是读取失败一样。
  sev很好的保存着这本书的序章,我读不到,也就记不住这本小说,因此每天早上睡醒的时候,这本书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sev说这可以当做我到魔法学校之后的一个消遣。他说霍格沃兹的图书馆才不会像普通人的图书馆那样有那么多无聊的小说。
  我不能同意他对“无聊”这个词的见解,不过我得承认sev想的很周到,要不坐在火车上该多无聊啊没书可看,又不能做魔药,练习魔咒。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和sev不约而同的放下了书,望向了窗外。真的离开家了……
  “我会去斯莱特林学院的,我妈妈就是那个学院的。你也进那个学院好吗,lily?”
  我点点头,“当然,我要和你进同一个学院,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上课了,对吗?”
  他微微点点头,“斯莱特林是最好的学院。”
  “格兰芬多才是最棒的”,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推开门嚷嚷道,然后又回头喊道:“sirius,这里有空位”,说完就走进来放下行李,在我们对面坐了下来。
  sev脸色沉了下来,“难道你妈妈没教过你什么叫礼貌?”
  “哦,得了”,另外一个跟进来的男孩嚷嚷道,“别管那些假惺惺的礼仪了,你们也是新生,对吗?我是sirius black,他是james potter”,他放好了行李,对我们伸出手来。
  sev没有理他伸出来的手,皱着眉头说,“severus snape,她是lily evans。”
  我看着sev的样子笑了起来,他平时都是成熟的像个大人似的,难得有这样孩子气的表现。伸出手来握了握black的手,“你好。”
  他笑了起来,“你要比他友好多了。你们刚才在讨论哪个学院才是最好的学院?那你想进哪个学院?”
  “斯莱特林。”
  “什么?”,他惊奇的打量我,“你是纯血巫师吗?”
  “纯血巫师?”
  “就是父母都是巫师吗?”
  我摇摇头,“我父母都是普通人。”
  “哈哈”,black笑了起来,“那你可进不了斯莱特林,那里只收纯血的巫师和少量的混血巫师。”
  potter也点头说:“对,斯莱特林可不收麻种巫师。你还是去格兰芬多吧,我们全家都是格兰芬多。格兰芬多可不挑剔出身。”
  “麻种?”
  “就是父母都是麻瓜的巫师。”
  麻瓜?我可不喜欢这个词,有一点贬义的类似于“笨蛋”的感觉。我撅了撅嘴,看向sev,“那怎么办?我们能在同一个学院吗?”
  black看着sev道:“你要去斯莱特林?我们全家都是斯莱特林,不过我可不想去那里,一群虚伪无趣的贵族。”
  “就是,斯莱特林尽出黑巫师,我劝你也重新考虑一下。连sirius都打算来格兰芬多了”,potter也说道。
  sev冷笑了一声,“那也比尽出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巫师的格兰芬多好。”
  “你说什么?”,potter满眼的怒火,冷笑道:“对了,你刚才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鼻涕精?真是一个合适你的名字啊。”
  “哦,鼻涕精,你爸爸给你起名字的时候是怎么想的?”,black也笑道。
  我有些不高兴了,在记事板里翻出了英语词典,找了两个合心意的词,指着他们说:“jemmy(〈英俚〉(煮熟供食用的)羊头)和siriasis(中暑)对吗?你们为什么有这么怪的名字?难道是你妈妈生你的时候在吃羊头,而你妈妈中暑了吗?我的朋友叫severus,你们要是舌头没发育完全,可以叫他snape。”
  他们俩恶狠狠地瞪着我,我也紧张起来,四人对峙了一会儿,black懒洋洋的笑道:“james,咱们还是离开这儿重新找个车厢吧,你不觉得这里有股难闻的臭味儿吗?待久了我们身上也会有怪味儿的。”
  “jemmy和siriasis再见,请帮忙关好门”,我冲他们挥挥手告别。
  他们又瞪了我一眼,才把门狠狠的关上离开了。
  我赶忙拿出日记本,把我好不容易找到的两个词记在日记本上:jemmy=james potter siriasis=sirius black
  “你记这个干什么?”
  “当然要记下来,要不我忘了怎么办?下次吵架就会吃亏了。”
  sev双手抱胸审视着我,“你的胆子好像变大了,都敢和别人吵架了。”
  我摸摸头,“也许是感觉他们没什么恶意吧,要是真的坏人,我就会害怕了”,因为不害怕才敢欺负啊。
  sev撇了撇嘴,“不用理他们,那两个白痴。”
  我点点头。
  “如果你进不了斯莱特林,就去拉文克劳或者赫奇帕奇吧,总比那两个白痴的学院好。”
  “我想去哪个就能去哪个吗?那你会和那个black一个学院吗?他全家都是斯莱特林,他也会是吧?”
  “没关系,我不会被他欺负的。”
  *************************
  分院的时候只要带上一顶帽子就行了,帽子先生说:“你不够聪明,不适合拉文克劳。不够勇敢,不适合格兰芬多。勤奋,宽厚,忠诚,赫奇帕奇!”
  然后我就被分去了赫奇帕奇。
  sev果然去了斯莱特林。
  potter和black都去了格兰芬多。
  *****************************************
  第二天清晨去餐厅吃早饭,我看见了亲友目录上新认识的两个人potter和black,我在学校还不认识几个人呢。愉快的对他们招手打招呼道:“jemmy和siriasis,早上好!”
  格兰芬多餐桌上笑声一片,他们俩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我感到很莫名其妙,瞪我干嘛?我还特意用了日记本上记录的那种亲密朋友间的叫法呢,这难道不是他们的别名吗?
 
  第 9 章
 
  我看向斯莱特林的餐桌,发现sev不在,就走到了赫奇帕奇的餐桌旁吃饭。同寝室的室友anya小声的问我:“你认识格兰芬多的那两个帅哥?”
  “帅哥?”
  “就是potter和black。”
  “哦,你说他们呀,我们昨天说过话”,我一边往面包上涂果酱一边笑眯眯的说。昨天的日记本上没写什么关于他们的事,只记下了他们的昵称。看亲密度还算可以,应该就是互相自我介绍了一下吧。
  “你为什么叫他们jemmy和siriasis?”
  我耸耸肩膀,“这是他们的昵称。事实上我也觉得奇怪,他们怎么会有这么怪异的昵称呢?”
  anya却很了解的说,“你不了解那些男孩子,他们就是这样的,互相起一些奇怪的昵称。”
  我了然的点了点头。
  anya继续道:“他们俩是我们这一级新生里最帅的男孩儿了。”
  我惊奇的问:“你已经认识所有的新生了?”
  她指指自己,“昨天我是第一个分院的,之后我就坐下来看你们分院,所有的新生的名字我都记住了。”
  “哇哦!你好厉害,记忆力真好,我的记性就很坏。”
  她摆摆手,“那不算什么”,她的眼睛闪亮亮的,“我到现在为止还无法做出决定,究竟是potter帅一点,还是black更帅。”
  julie凑过头来,“当然是black更帅,又叛逆,又有种野性”,她双手捧在一起,有些陶醉的说,“还有一种散漫不羁的味道。”
  我很怀疑我和他们说的是不是相同的两个人,“他们俩看起来很普通啊”,我回头看了一眼斯莱特林的餐桌,sev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我冲他甜甜的一笑,他也回了我一个微笑,用口型无声的说,“好好吃饭,吃完饭在餐厅门口见”,我点了点头,回过头继续吃饭,我还是觉得sev是最好的。
  julie摇头对我说,“这说明你还没有长大,看男孩子还没有眼光。”
  anya赞同的点点头。
  我耸耸肩膀,觉得无所谓。sev在我可嫁的可靠男人名单上排第一位,当然目前来说这个名单上也只有他一个人。我也乐意别的女孩不注意他,那以后跟我竞争的人就少了。
  julie兴致勃勃的说,“你们觉得如果我去和black作自我介绍怎么样?他看起来有点高傲。”
  “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吧,他看起来不坏。不过你最好换个时间,jemmy和siriasis今天心情好像不太好,他们俩刚才还瞪我呢。”
  “他们喜欢别人叫他们昵称吗?”,anya很感兴趣的问。
  “是的”,我点点头,要不我的日记本上怎么会特意记下呢。
  周围的女孩子也参与进讨论了,还有几个二年级的女孩看起来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
  我拿出课程表来看,魔咒课和魔法史是和格兰芬多一起上,魔药课和黑魔法防御课,还有魁地奇是和拉文克劳一起,草药课和变形课是和斯莱特林一起上,一年级的课程看起来很轻松。
  ***************************************
  我不知道其他三个学院是怎样的,赫奇帕奇是个氛围很轻松的学院。大家都老老实实认认真真的上课写作业,但没有什么为学习成绩竞争的劲头。喜欢去图书馆的人不多,大部分人都聚在一起在休息室大厅里一起写作业。右手拿着羽毛笔在羊皮纸上写写划划,左手边放着零食点心红茶南瓜汁什么的,随时填进嘴里。互相借鉴抄写一下作业,然后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各种小道消息,下巫师棋,织围巾,看小说,互相涂新出的指甲油什么的。
  我觉得赫奇帕奇真的特别适合我,我在这个学院简直是如鱼得水一样,帽子先生真是太英明了。
  第一周的课程对我来说还算简单,魔咒课,魔药课和黑魔法防御课这周的内容我已经掌握在自己的记事板上了。魔法史我记下了整本书。草药课的实践还有变形课对我来说有点儿难,不过幸好那两节课是和斯莱特林一起上,所以在sev的帮助下,我学会了给曼德拉草换盆,以及在课后练习的时候,和sev一起把火柴变成了针。
  我们俩的变形课天赋好像都很普通,sev说变形术需要灵活的头脑和丰富的想象力,也许我们的想象力都不够好?
  也许是这样的,sev本身就是一板一眼的人,最喜欢的是精确的魔药课。而我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脑都是一片空白。要先读了日记本,看过记事板之后,才能继续开始今天的人生。想象力对我来说或许有些奢侈了。
  不过即使是不擅长的,也可以通过刻苦的练习来补全。刻苦对我和sev来说,都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了。
  我成功把火柴变成针之后,魔法技能那里又多了一项:
  变形术(1级):在形体相似的情况下改变物体本质,由木——>金
  我喜欢赫奇帕奇的氛围,sev却喜欢图书馆。因为我也喜欢图书馆,而sev却不愿意去赫奇帕奇的休息室,所以我最终选择了待在我们俩都喜欢的图书馆里。
  每天一起做完作业,然后sev就会去挑书给我看。因为图书馆的书实在太多了,让我根本不知道该看哪本才好。
  我觉得生活很美好,学业很顺利,偶尔sev还会同意我回赫奇帕奇参加枕头大战或者女孩子的化妆游戏什么的,只要我保证写完作业或者在一定的时间内读完某一本书。除了jemmy和siriasis,他们俩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所有赫奇帕奇的一年级女生都亲切的称呼他们俩的昵称,他们俩对别人都很友好,却老是瞪我。当然,这一点瑕疵我没有放在心上。
  周末的时候,我以为sev一定会去图书馆待上一整天的,他是那么喜欢学习,又那么喜欢图书馆。可他却拉着我去了医疗翼。
  “庞弗雷夫人,lily从小就记忆力不好。麻瓜的医院也治不了。我们想请你看看,用魔法有没有办法医治?”,sev彬彬有礼的说。
  我觉得感动极了,我自己都没有想过我的记忆障碍问题或许用魔法可以解决呢,sev却替我想到了。而且他一向不喜欢主动搭理人的,今天却为了我那么有礼貌的说话。
  我感动的眼泪汪汪的望着sev,他无奈的白了我一眼,轻推我的背把我推到了庞弗雷夫人面前。
  庞弗雷夫人用魔咒给我检查了一下,又问了几个问题,都是sev回答的。
  庞弗雷夫人用咒语从我的脑袋里抽出了一些银丝装进了瓶子里,“evans小姐今晚留在医疗翼吧,我要观察一下。”
  在sev的请求他,他也留下陪我了。我们在医疗翼里一起看书,他教会了我新的魔咒。晚上我们睡在相邻的床上,我觉得有他在身边真好。
  “谢谢你,sev”,临睡前我轻声说。
  他侧过身来看着我,抿了抿嘴唇没说话。
  “晚安,sev。”
  “晚安,lily。”
 
  第 10 章
 
  第二天庞弗雷夫人有些抱歉的说她没办法治好我的健忘症,“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这种健忘症的根源,虽然现在还没有魔法或者魔药能解决,但是既然知道了原因,也许以后有人能找到办法”,她拿出了昨晚的那个小瓶子,里面银色的东西已经变得透明了,我和sev都很好奇的看着那个小瓶子。
  “我昨晚用魔杖提取出的是evans小姐的记忆”,庞弗雷夫人解释道,“昨晚是银色的,而昨晚在evans小姐睡着了之后,那些记忆片段就挣脱了记忆丝,消散掉了。所以它才变成了如今这种透明的样子。对evans小姐来说,白天的记忆力是正常的,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都变成了记忆附着在记忆丝上。但在evans小姐入睡之后,这些记忆丝就失去了留住记忆片段的能力”,庞弗雷夫人挥了挥魔杖,让那些透明的记忆丝回到了我的脑袋里,然后继续解释道,“我用粘度这个词来说明记忆片段与记忆丝的关系,有些人记忆力特别好,就是因为这种粘度比较大,记住了什么就不容易忘记。有些人记忆力比较差,就是因为这种粘度比较小,记忆片段比较容易从记忆丝上脱落,但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不断的重复记忆来弥补。但evans小姐的问题是,她的记忆丝白天的粘度是正常的,但夜晚她入睡之后,她的记忆丝粘度几乎为零,留不住任何记忆片段。记忆丝也就呈现出了一种本质的透明状态。我很抱歉,孩子们,巫师们在这个领域的研究还很不足,至少目前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这种记忆丝的粘性是天生的。目前能改善记忆丝的粘性的魔药,都是临时性的,而不是永久性的。有些孩子喜欢在考试前吃一些那种加强记忆的魔药,但那并不会真正改变他们的记忆力,只是暂时性的提高记忆粘度。当然也有那种因为多次被人施加了强力的遗忘咒而使得人记忆力变坏的情况,我们所知的,就是遗忘咒会永久性的破坏记忆丝的粘性。但什么能永久性的改善记忆丝的粘性,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没有什么进展。”
  sev很失望,我却没太难过的感觉,我早就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而且sev对我这么好,是真的在为我的未来打算,就像爸爸妈妈一样。我觉得这份温暖足以弥补不能治疗的遗憾了。
  庞弗雷夫人有些担忧的望着我,温和的问:“evans小姐记忆力的问题,要不要我和邓布利多校长说一下,免除她的期末考试?不过这样巫师等级考试的时候就没办法了……”
  我摇摇头,笑眯眯的说:“不用啦,那些书我可以记住啊。”
  sev捏了捏我的手,上前一步道:“lily对日常生活的记忆力很坏,但是对文字的记忆力还算可以。只要不断的重复记忆,还是能够记住的。要不然,她不是连读写都学不会了?”
  庞弗雷夫人点点头,“也是。这种病例太特殊了,谁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sev点点头,“那我们就告辞了”,拉着我就走了。
  “庞弗雷夫人,再见”,我回头笑眯眯的冲庞弗雷夫人挥了挥手,跟着sev离开了。
  离开了医疗翼,sev才低声对我说:“你忘了?记书的事情是秘密,不能对任何人说。”
  “没有忘啊,我也没打算说啊”,我摇摇头。
  “……傻瓜”,他摇摇头,“下次有人问你这种问题,让我来回答。”
  “好的。”
  *************************************
  上完魔法史课,我去了魔药教室找sev。斯莱特林的魔药课比我们早上一天,sev用整理魔药材料和魔药教室为条件,取得了斯拉霍恩教授的同意,让他可以在魔药课后多留一段时间。
  然后sev会用这段时间提前教我制作这节课的魔药。我们都掌握了诀窍,所以到了魔药教室他也不和我啰嗦配方什么的,直接就动手开始做魔药了。有难度的地方,要么是他直接动手了,要么是他手把手的教我做。
  “完成了”,他拿着魔药瓶里的魔药观察色泽和气味,“现在你自己做一遍。”
  我点点头,自己动起手来。
  “瞧瞧,我发现了什么?”,black懒洋洋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来。
  “哇哦!斯莱特林的毒蛇在和赫奇帕奇的小傻瓜约会吗?”,potter也是一脸兴致盎然的模样。
  还有另两个男孩在他们身后也是一脸笑意。
  我从魔药制作中抬起头来,“jemmy和siriasis?你们先等等,我这剂魔药很快就做好了”,他们格兰芬多的人可真是活泼,什么时候都不忘了开玩笑。
  我做魔药的时候是很专心的,完成之后捧到sev面前让他检查,“还不错吧?”,我满怀期待的看着他。其实记事板已经提示我这是一剂合格的药剂了,可我还是想听sev夸奖我。谁让他平时太不喜欢说好听的话了,所以他的肯定对我来说好像比记事板还要重要一点。
  sev点了点头,惜字如金道:“还不错。”
  我这才高兴了,抬起头来对怒瞪着我的black和potter说,“等着急了吗?我们这就去餐厅吃饭吧?”
  “谁要和你们去餐厅吃饭啊?”,他们俩异口同声的吼道。
  “你们不是来找我和sev去吃饭的吗?”,我疑惑的问,“那你们来有什么事?有什么要我们帮忙的地方吗?没关系,不用不好意思,你们尽管说”,我在学校新认识的同学里,除了赫奇帕奇的,就只有他们俩了。也算是朋友了吧?
  sev也似笑非笑的,学着我的语气问:“是啊,有什么事要我们帮忙吗?”
  potter好像噎了一下,然后伸手指着我说:“你不许再用那两个奇怪的词称呼我和sirius。”
  “为什么啊?”,我坐在sev身边托着腮问道,“你们又有新的昵称了?”
  “那根本不是我们的昵称!”,black和potter再次异口同声道。
  “不可能啊,我虽然记性不太好,可我的日记本上记得清清楚楚的啊。”
  sev假笑道,“容我提醒一句,lily的记忆力不太好,那天火车上的事情她早就忘了。不过出于对“友谊”的珍惜,她确实特意把你们的昵称记在了日记本上。而且lily性格很固执,凡是记在日记本上的东西就深信不疑,对吗?lily。”
  “对啊,我自己写得,不会弄错的,jemmy和siriasis。你们要是有了新的昵称,也可以告诉我,我会再记在日记本上的。”
  black假笑道:“lily小姐,你可以叫我们sirius和james。”
  我皱着眉头撅嘴道:“可我还是觉得jemmy和siriasis比较好。朋友之间才叫的这么特别,不是吗?直接称呼名字不是太普通了吗?”
  “说的没错”,sev接口道,意味深长的说:“尤其是在你们叫别人的名字还口·齿·不·清·的情况下。”
  我有些糊涂了,什么口齿不清?
  potter却跳了起来,“原来是你,鼻涕精,是你让她这么做的,是不是?”
  我很感兴趣的问道:“你们给sev也起了绰号?那我呢?我也有吗?”
  black冲我翻了个白眼,把potter拉到一边去嘀嘀咕咕了一会儿。他们谈好了之后,potter还是满脸不情愿的样子,由sirius负责出面谈判,“鼻……snape,我们保证以后称呼你的时候口·齿·清·楚,你能否请你的小女朋友不要再到处宣扬我和james那两个“特别的”昵称了?”
  sev转过头来问我,“你宣扬他们的昵称了?”
  我摇摇头,“没有啊,我只是告诉了几个赫奇帕奇的朋友。她们都很欣赏jemmy和siriasis呢,说他们是一年级最帅的男生。”
  potter抱着头苦恼道:“是啊,赫奇帕奇知道的消息,就等于所有人都知道了。赫奇帕奇的告诉了拉文克劳的,拉文克劳的又告诉了格兰芬多的,然后全校都知道了。”
  “那斯莱特林呢?你们不知道吗?sev?”
  sev摇摇头,眼里有一丝笑意,“我没听说过。”
  “你们不喜欢自己的昵称吗?jemmy?siriasis?不喜欢为什么当初要起呢?”
  “不是我们起的,是你起的!”,他们俩又异口同声的吼道。
  “我?”,我有些惊吓的说,“我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联想能力!我还从没有给别人起过绰号呢。是吧,sev?”,我转头看向sev。
  sev脸上的笑容一闪而过,“是啊,lily。”
  potter又开始瞪人了,一会瞪我,一会儿瞪sev。
  black头通道:“总之,今天要在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s……snape,我们刚才说的条件,你到底同不同意。”
  “好吧”,sev点点头,“既然你们坚持,我不反对。”
  “那lily的问题就交给你了。”
  sev点点头,转头对我说:“既然black先生和potter先生不喜欢他们原来的绰号了,你就先称呼他们的姓吧。我想等他们想好了新绰号,会来告诉你的。”
  “是这样吗?”,我看向potter和black。
  他们俩咬牙点了点头。
  好吧,我拿出日记本把这件事记了下来,“potter和black,你们想到了新绰号要早点告诉我啊。”
  “好的”,他们俩一副牙疼的样子。
  “那如果没有别的事了,我们就一起去餐厅吃饭吧”,我起身欢快的说,“我饿了。”
 
  第 11 章
 
  potter和black对severus屈服前的二三事
  事实上心高气傲的james potter和sirius black怎么会那么容易对一个赫奇帕奇的小丫头屈服呢?
  奈何这小丫头长得可爱,笑的甜美,声音还软软的,态度友好的不得了。而且她身边还有一群眼睛闪亮亮的小姑娘或好奇或崇拜或爱慕的望着他们俩。
  james 和sirius即时再混账,再没脸没皮,也实在做不出去欺负一个小姑娘的事情。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还真是郁闷的要命。
  于是他们曲线救国,打算去威胁欺负一下severus snape,可他要么和lily形影不离,那时候lily总用闪亮亮的笑容和他们打招呼,让他们不好意思口吐恶言,拔出魔杖,要求决斗。要么他在斯莱特林,他们这两个格兰芬多再傻也不会到敌人的大本营去找揍。总之,他们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纾解郁闷。
  骂也骂不出口,打也打不得,他们决定吓唬吓唬那个小赫奇帕奇,不是都说赫奇帕奇胆子小吗?吓唬吓唬她,让她再也不敢作弄他们。
  先是用恶作剧糖果,把lily小姑娘变成了一只小鸟,然后被惊恐的赫奇帕奇们捧去医疗翼了。没用治疗,5分钟后lily小姑娘就变回来了。事实上她觉得有趣极了。这件事增加了potter和black在她的亲友列表上的亲密度。她还特意写在了日记里,作为格兰芬多淘气捣蛋,喜欢恶作剧的证据。也作为了他们和她确实是好朋友的证据。
  事实上,只有她这么觉得,周围的赫奇帕奇们都觉得那两个小混蛋是在欺负他们赫奇帕奇的纯良小姑娘了。
  第二天见了black和potter,lily小姑娘依然亲热的称呼他们“jemmy和siriasis”。把potter和black气坏了。
  他们觉得这种恐吓力度不够,又找了个机会,把lily引去了一间空教室。然后用变形术变出来的大蜘蛛和大毛毛虫吓唬她。还没来得及谈条件,lily小姑娘白眼一翻,晕过去了。
  四个11岁的小混蛋毕竟也不是真正的恶棍,这可把他们吓坏了。赶忙把lily送进了医疗翼,被庞弗雷夫人臭骂了一顿,还叫了麦格教授来扣了格兰芬多不少分数。
  lily小姑娘在医疗翼美美的睡了一觉,早上醒来自然不记得昨天的事了。庞弗雷夫人不想再吓到她,只是说昨天她昏倒了,是potter和black送她来医疗翼的。
  于是本来因为被毛虫吓得降低的亲密度,又因为以为被potter他们照顾了,而再次提升了。potter和black果然是好朋友(lily小姑娘的心声)。
  于是离开了医疗翼,去餐厅吃早饭的lily,碰到了potter他们还是笑眯眯的招呼了一声“jemmy,siriasis,早上好!昨晚睡得好吗?”
  两个没有良心的混球potter和black也难得的愧疚了,这么恶劣的对待一个对他们没有恶意的粉嫩嫩的小姑娘,是不是太过分了?两个混球难得的反省了。
  当然以上的事情sev都是不知道的。第一件事发生的时间太短,sev一心都在学习中,也不会去关注什么八卦消息,自然不会知道赫奇帕奇的一个小姑娘被恶作剧的小事。第二件事只有potter那几个当事人,还有麦格教授和庞弗雷夫人知道,他们也不会乱说。
  so,severus snape这才没有和劫道四人组打起来。
  于是,potter和black辗转的知道了lily小姑娘那糟糕的记忆力,辗转的知道了severus对lily小姑娘的影响力。
  对于lily那说也说不通的理解力,说通了也记不住的记忆力,potter和black终于叹服了。
  于是决定还是要去威胁severus比较有用。
  奈何好不容易堵到了他,lily就在他身旁,鉴于他们内心深处对lily那一丝丝的愧疚还有对欺负了小姑娘的一丝丝惭愧,威胁终于转化为了妥协。
  他们不再称呼severus鼻涕精,而他们也不用再从lily小姑娘嘴中听到那两个所谓的“昵称”。
  两个无忧无虑小混球这一个瞬间都有了某种沧桑的感觉,跟某个记忆力一塌糊涂,对某些事又分外坚持的小姑娘谈话真的让人“胃疼”。他们是勇敢正直的格兰芬多,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也不得不妥协。
  带着沧桑的心情,听着身后可爱的小姑娘热情的招呼他们一起去吃晚餐的时候,两个人各自心里做了默契的决定——以后看见她要绕道走。
 
  第 12 章
 
  我在入学前,就读了好多魔法方面的书籍。不过因为没有真正接触到魔法,而且这些书比起让我沉迷的小说散文来说,要枯燥的多。我也是有读没有懂,虽是花了时间记下了,但也是半懂不懂,似懂非懂,并没有用心去理解什么。
  可是自从进入了霍格沃兹,真正学了魔法以来,我发现了魔法真正的魅力。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在霍格沃兹我看不到那些喜欢的小说了,所以兴趣不得不转移了。
  在图书馆又读了好多书,还有系统的学习了魔法,也许是知识大量的累积使得量变产生了质变。我发现我写起论文来特别的容易,一看到论文题目,那些论点论据什么的唰唰的就在我脑海里出现了。当然,一来是我自己懒惰想省事,二来sev也希望我省出更多的时间看书练习魔法,我基本上总是堪堪写到教授们要求的长度,多一英寸也不多写。
  不过平时论文成绩总是不坏,魔咒和魔药学会了之后也不会失败。因此连着两年,我的期末考试成绩,无论是笔试还是实际操作,都是全O,当然也是年级的第一名。
  这让我分外受到鼓舞——要知道我当初可是顶着“智障”之名被赶出了小学的——这种成绩也让我在魔法上有了更多的兴趣和志向。
  也许我今后不仅能帮sev记忆书籍,还能帮他更多的忙?
  要升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我和anya还有julie一起逛了对角巷。以往两年,我都是跟着爸爸妈妈,按照单子买东西的。今年有两个出自魔法家庭熟知对角巷的朋友,带我逛了好多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魔法饰品店,在那里,我花了今年二分之一的零花钱,买了一根独角兽毛和银丝编成的银色发带,上面还附带了魔法。只要把它放在头上,它就能自动的绑好头发,而且还带有一点儿防御效果,防火防水防灰尘防油腻防变形,还能防止别人恶作剧扯下发带什么的。
  我一看见它就想起sev了,我觉得他的头发在他写字和做魔药的时候挺碍事的,可是要他自己每天梳个小辫儿,他肯定嫌麻烦。有了这个发带,他就不用管他的头发了。
  啊……我一半的零花钱,看来今年给朋友们的圣诞礼物要想别的办法了……我咬咬牙就买了它,送给了sev。
  sev开始还不情愿带,大概觉得太女孩子气了,但还是被我胁迫着戴上了。后来大概是我们假期一起练习做新的魔药还有写作业的时候,他感受到了这根发带确实让头发变得很方便,就没有再反对了。
  ***********************************************
  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的魁地奇比赛结束后,我眼泪汪汪的跑去找sev,“sev……我害怕……”
  他紧皱着眉头,用力的握着我的手臂,“怎么回事?”
  “上周末的时候,我们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的魁地奇比赛结束以后,因为赢了比赛,他们全队一起去霍格莫得村庆祝了。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买到了酒,全队的人一起喝醉了。通宵没有回学校。院长气坏了,罚他们禁闭,还让他们停赛一次。”
  sev挑挑眉,“赫奇帕奇也有胆大妄为违反校规的时候?”
  我点了点头,“下一场和格兰芬多的比赛,级长到处找人凑数,可赫奇帕奇飞的好的都在魁地奇队伍里。然后级长来找我,说听说我飞的还不错,就让我去做一次击球手。”
  “你答应了?”,sev睁大了眼睛。
  我撅着嘴点了点头,“级长找不到人比赛,都快急疯了,看起来好可怜。再说我在魁地奇课上,飞的确实还可以。我以为魁地奇比赛也就是飞一飞呢。然后今天我去看了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的比赛,太吓人了!有好几个人都受伤掉下扫帚了!骨头都断了!呜呜呜~我好害怕~”
  sev对魁地奇比赛毫无兴趣,我也兴趣不大,魁地奇比赛时间图书馆人很少,我们一向在那个时候待在图书馆里,享受安静的氛围和没有人抢书的乐趣。两年多来都没有去看过什么魁地奇比赛。我哪知道魁地奇比赛那么暴力!那么可怕!!
  sev的脸也青了,“……比赛那天你装病吧,我给你熬一点魔药。”
  我低着头喃喃道:“可是……我都已经答应了,不想说话不算话。”
  sev怒气冲冲的瞪着我说,“以后不许随随便便答应别人什么事!”
  我乖乖的点了点头。
  sev揉了揉太阳穴,“……我试试熬制福灵剂吧”,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但愿你这细胳膊瘦小腿不会被人从天上撞下来……”
  “呜呜呜~我比赛那天你一定要去啊,要是我掉下来了,你一定要用咒语接住我啊……”,我眼泪汪汪的说。
  *****************************************************
  比赛那天早上,我紧张的浑身发抖,恶心,而且什么也吃不下。sev匆匆来到赫奇帕奇餐桌旁边,给我灌下了一剂福灵剂。
  我就忽然觉得浑身都充满了斗志了,世界是那么的美好,早餐也闻起来好香,比赛也没什么可怕的。我一定会打败格兰芬多的。
  sev审视我斗志满满的表情,满意的点了点头,回斯莱特林餐桌去了。
  我心情好极了,饱饱的吃了一顿早饭,拿着从赫奇帕奇魁地奇队员那里借来的新型扫帚斗志昂扬的去比赛了。
  路上遇见了格兰芬多的james他们,还心情很好的打了个招呼。
  james冲我坏笑:“lily,你可要小心点,别从扫帚上掉下去了。”
  我白了他一眼,继续斗志昂扬的带领着临时队友们走了。
  “lily昨天还愁眉苦脸的,今天怎么这么自信?”
  “是不是喝了“勇气药水”了?”
  “我看见了,那个斯莱特林的snape给lily喝了什么,她的表情就变了。”
  “不知道是“勇气药剂”还是“无痛药剂”?”
  “呜呜呜~我也想喝,我好紧张~”
  “……”,一众被赶鸭子上架的小獾。
  比赛的时候,我觉得天气特别好,风也吹的很舒服。对面膀大腰圆的格兰芬多男生也没什么可怕的,我的力气也特别大,飞的也特别流畅。
  我的球棒只打了三下球,james就捉住了金色飞贼,比赛就结束了。赫奇帕奇输了,大家也没有特别失望,没有一个人受伤,大家已经心满意足了。
  我骑着扫帚飞下去找sev,“sev,我打进了三个球,拿了三十分”,我冲他伸出三根手指,笑咪咪的说。
  他白了我一眼,把我手里的扫帚交给我的队友,拉着我去图书馆,“趁着福灵剂时效还没过,去图书馆看看,说不定能借到什么平时借不到的好书。”
  “好啊”,我笑眯眯的跟着sev走了。
  然后果然找到了两本我满意的书,《各类美容魔药配方和美容魔法详解》和《一百种实用家务魔法》。
  sev双手抱胸,额角直抽的瞪着我,“这就是你想看的书?”
  “是啊,听学姐说这两本书在图书馆里只各有一本,借的人好多,平时都是借不到的”,我笑眯眯的点点头,“我早想给妈妈和佩妮做一些美容魔药了。还有这本家务魔法,也是必须要学的,我将来嫁人以后要当个好主妇。”
  “……”,sev无言的看了我一会儿,径自坐下写论文了。
  “啊,等我记住了这些美容魔药的配方,第一遍做的时候,sev你要帮我啊。”
  “……知道了”,sev无奈的答应了一声。
  嘻嘻,我心满意足的开始看这两本书了。福灵剂真是好东西啊。
  其实想借这两本书也并不全是为了兴趣,而是我想好了圣诞礼物的主意。做一些美容的魔药或者魔法香水,送给妈妈,佩妮,还有我赫奇帕奇的朋友们。
  如今我的变形术已经到了50级,已经可以完成永久性变形咒了。以往用变形术变出来的东西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魔力耗尽的时候变形出来的东西就会恢复原状。但是有了有了永久性变形术,除非用了反咒,否则就没有这个担心了。所以我打算用永久性变形术变出一些像妈妈的香水瓶子那样漂亮的小瓶子,里面再装上我自己做的魔药或者香水,对女士或者小姐们来说,应该算是不错的礼物吧?
  男士们的礼物,比如爸爸和sev的,我还在考虑当中。
  还有james和sirius,我还有点儿零花钱,像往年一样,随便给他俩在儿童玩具商店买点什么吧。
  其实往年我也很偷懒,给家人就买点魔法世界的零食玩具,给学校的朋友就买点麻瓜世界的饰品或者玩具。
  比如给佩妮巧克力青蛙,给爸爸恶作剧玩具,给妈妈会自动擦桌子的抹布。
  比如给anya和julie的是漂亮的发夹,给james和sirius的是拼图和飞镖。去年我还给他们一人送了一张电影票。
  虽然我不算用心,但从效果上看,显然我抓住了他们的爱好,他们都满意极了。
  只有给sev的礼物,我总是亲手制作。这也是有原因的。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当然也要关注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为了凸显我勤劳能干的“美德”,我总是送给他我亲手制作的东西,我十分希望我在他心中也是将来最值得娶的贤惠的好女人。
 
  第 13 章
 
  我和sev从图书馆出来,我摇摇他的手,“sev,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他怀疑的看了我一眼,“我希望真是个值得去的"好"地方。”
  “当然”我信心满满的说,要不是julie特意告诉我,我都不知道霍格沃兹的厨房离赫奇帕奇那么近呢。最近好像在长身体,特别容易饿,所以我晚上喜欢到厨房去找一点儿吃的当做夜宵。sev应该也和我一样吧,他今年也长高了好多呢。
  “你说的好地方就是这里?”,sev站在厨房里看着挑眉道。
  我点点头,拉着他在厨房的小餐桌旁边坐下,请家养小精灵给我们端来了一些吃的,“最近肚子老是觉得饿,知道了这里就不怕饿了。”
  sev白了我一眼,安安静静的开始吃东西。
  “对了,我们赫奇帕奇最近在排练话剧。”
  “话剧?”
  “对”,我笑眯眯的道,“你记得我一年级带来的那本美国畅销小说《飘》吗?被我们学院的女生们借来借去的,她们都特别喜欢。有些男生也喜欢。然后就有人提议,把它改编成剧本排练演出,正好普通的茶话会她们也觉得无聊了。下个周末就会在赫奇帕奇的公共休息室演出,你要不要来看?”,sev怕我老惦记那本书,早把序章还给我了。我看完之后,因为借的人特别多,我就把那本书归公了。
  “你演谁?”
  “我跑龙套,演斯嘉丽的第一个丈夫,就是刚结了婚,就上战场死掉的那个。”
  “你演男人?”,sev睁大了眼睛挑眉道。
  “男生对这个感兴趣的不多,再说他们更愿意演白瑞德或者阿希礼。就只好女生女扮男装了。还好我演的那个是个少年,我不用弄个假胡子”,我摸了摸嘴唇上面,要是多两撇胡子也挺好玩的,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女扮男装。
  “你们真无聊。”
  “这是生活的乐趣!sev你应该好好体会一下。那天一定要来看,你还没来过赫奇帕奇的休息室吧?”
  “……好吧,只看完你演的那部分。”
  “嘻嘻,我除了演一个角色,还要负责化妆。”
  “化妆?你会吗?”
  “当然,你忘了我借的那本美容魔法书了吗?除了美容魔药,上面还有好几个化妆的小魔法,我都自己学会了。你瞧”,我伸出手指,让他看我指甲上闪耀的小星星,“这就是我用魔法弄得,好看吧?”
  sev拿着我的手看了几眼,“你学这个学得倒挺快的,看来空闲的时间还是太多了,以后每周多看一本书。没意见吧?”,说着他捏了捏我的脸颊。
  “好吧,反正演完话剧,我也比较闲了”,我撇着嘴说。
  *******************************************
  演完了《斯嘉丽》中关于我的那一小部分,我就和sev离开了赫奇帕奇休息室,到黑湖边去散步了——sev宁愿去晒太阳,也不想在拥挤的休息室里待着了。
  “你觉得斯嘉丽,白瑞德,梅兰妮,还有阿希礼,如果他们在霍格沃兹分院的话,会被分到什么学院?”
  sev表情平平的瞥了我一眼,“不可能,他们不是巫师。”
  “假设嘛,假如他们是巫师呢?”
  “不知道。”
  “讨论一下嘛。”
  “……斯嘉丽年少的时候热情冲动莽撞,因为被爱人拒绝而随便决定自己的婚姻,像个格兰芬多。但是后来,战争爆发后,她为了保护家园而不择手段,并且为了夺取爱人而自私的不顾丈夫和好友,有点像斯莱特林。”
  我点点头,十分赞同,“对啊,人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的成长变化的。”
  “不过归根结底,她还是个斯莱特林,她在逆境困境中展现出来的性格品质,才是她真正的本质。”
  我点点头,接着评论道:“有道理。梅兰妮一定是我们赫奇帕奇的,她在最初的和平时期显得平庸平淡,让读者十分疑惑,那个品质兼优的美男子阿希礼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平淡无奇的女孩。但是在所有关键的和苦难的时刻,她都是宽厚,温柔,忠诚的。特别是对于斯嘉丽,她一直支持着信任着斯嘉丽。我原本以为她只是温柔而柔弱的,但看到后来才知道她和斯嘉丽一样的勇敢坚强。”
  “……白瑞德,精明狡诈,发战争财,表面上看起来像个斯莱特林”,sev顿了顿继续道,“但是历数他做过的事,因为被算计而拒绝娶那个贵族女孩,然后因此而叛出家庭。一直卖战争物资,大发战争财,但在看到老人和孩子也不得不上战场之后,又热血冲头,去参军了。那时他明知这是一场必败的战争。他明知道斯嘉丽自私狡猾,并且深爱着阿希礼,却还是向她求婚了,只因为他爱她。他对待真正的好人,比如梅兰妮和斯嘉丽的母亲,却又十分的尊重,不愿意有一点儿亵渎。这个人骨子里叛逆,不在意传统,背叛家庭,有时候又有点热血和正直,他其实是个格兰芬多。”
  我嘻嘻笑了起来,“叛逆,热血,背叛家庭传统,还有点儿正直,听起来像sirius。”
  sev轻哼了一声。
  “那阿希礼呢?”
  “表面上是一个传统的绅士,相貌英俊,文质彬彬,实际上他也的确是个绅士,并没有道德败坏,表里不一。但他骨子里却懦弱无用,经受不了诱惑,却又没有勇气背叛妻子和传统。实际上梅兰妮是他的精神支柱,离开了梅兰妮,他就什么也不是。这样的人,他的父辈们期望他在哪个学院里,他就会是哪个学院的。他不会叛逆,不会背弃传统,只会娶合适的妻子,没有能力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一辈子按照一个特定的模式生活。不过不管在哪个学院里,他都不会有多大的成就,不过是个绣花枕头。”
  “嘻嘻……sev,你果然认真仔细的看完了这本书。”
  他白了我一眼,“就这一次。”
  “知道啦~”,他愿意答应我的要求,读完一本他不感兴趣的小说,我已经十分满足了,“对了,我演的怎么样?”
  “出场不到五分钟就谢幕死掉的人……看不出来。”
  这个只会说实话的人……“我演的很认真啊。”
  “你向斯嘉丽求婚那段……”,sev慢条斯理的说,故意停下等我发问。
  “那段演的好吗?”,我充满期待的问。
  “你没发现你比演斯嘉丽的那个女孩矮吗?我搞不懂他们怎么会让你演这个角色,矮小的小男孩向高大的女孩求婚的场面,看起来……可笑极了”,sev唇角露出一个遮掩不住的笑容,“战争和爱情主题的话剧在你出场后变成了惹人发笑的喜剧,让你去演这个角色的人是故意的吧。你没发现你出场之后观众的笑声特别大吗?”
  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没办法嘛,我们都觉得只有成熟美丽,身材完美的学姐才适合斯嘉丽这个性格强悍的角色。又没有男生愿意演这个在斯嘉丽面前有点像小丑的,可怜可悲的斯嘉丽的第一任丈夫。”
  sev不置可否,“我认为,散步时间该结束了,如果你的记忆良好,我们现在该去图书馆了。”
  “好吧”,我挽着sev的手臂,转了一个方向。sev按照我的要求,看完了《飘》,今天还去看了我演的角色,甚至还在散步的时候,说了好多话,评论了《飘》里的角色。现在轮到我去履行我们的交换条件,每周比过去多读一本书了。
 
  第 14 章
 
  三年级开始,除了四个学院院长教授的四门基础必修课程,以及重要的黑魔法防御术,还多了很多选修课,不是必须学的,但有些课程很可能与将来的就业相关。很多学生不情不愿的选择着,比较着,看看哪门课的老师最好说话,哪门课的考试最容易过关等等。
  对于我和sev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兴趣和爱好才是关键。sev对一切和魔法相关的知识都充满了渴求,不仅求知欲旺盛,而且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没有过丝毫的怠惰的情绪,不管是擅长的科目比如魔药学,还是不擅长的科目比如变形学,他都一样的努力,一样的全力以赴。
  我不知不觉被他影响,对待学习魔法也有了相似于他的态度。当然还不及他。
  对我来说生活中的其他乐趣也很重要,比如交朋友,比如谈论八卦消息,比如享受美食,比如喜欢打扮的漂亮。
  我也努力把他拉进我的生活乐趣中,不过效果如何我不确定,只有sev自己知道。
  总之按照sev对我做出的那有计划有条理的安排,我也紧跟着他的步伐在不断的进步。我们在魔咒课和黑魔法防御课已经远远地超越了自己的年级,差不多有五年级甚至六年级的水准了。而魔药课也仅仅是受限于有限的魔药材料,我相信以sev的能力,只要有配方,有魔药材料,他什么魔药都能做出来。
  我们选择了一模一样的选修课,排除了都不感兴趣的科目,比如麻瓜研究课,比如占卜课。前者是因为没有必要学了,我们本来就来自普通人的世界。而后者,是因为老师不着调,凭空的占卜实在是需要血统天赋,我们都没有这种能力。剩下科目的选择则是看时间的安排了。
  为了选修课,院长曾经提出可以给我申请一个时间转换器,因为我的成绩很好。我和sev商量过之后,还是拒绝了院长。sev说那个东西万一使用不当,后果不堪设想,我又一向有些马大哈,记忆力还不好,所以还是按部就班的学习吧。
  相比较而言,我最喜欢选修课里的算术占卜课。理由有点幼稚,只是因为普通人中也很流行各种占卜,比如用扑克牌或者塔罗牌算命运啊,恋情啊,运气啊之类的。假期的时候,妈妈,佩妮和我时常凑在一起用塔罗牌算命。对我来说,这是个有趣的游戏。因此对于准确度颇高又不需要血统要求的算术占卜课,我是十分感兴趣的。
  而sev则是对保护神奇生物课更感兴趣,不过我总觉得他是对那些生物身上的材料更感兴趣。他想了解那些生物的特性,只是为了将来更容易获取某些特殊的魔药材料。因为至今为止,sev都没有展现过什么喜爱小动物的特性。
  除了魔药,sev对于自创一些有意思的小咒语也很感兴趣,比如他教我的“倒挂金钟”,“局部石化咒”,“弹弹漂浮咒”什么的,都是很有趣的恶作剧咒语。
  “倒挂金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头朝下脚朝上倒挂着。
  那个“局部石化咒”则是石化身体的一小部分,不过只是很短暂的一段时间。这个咒语特别有意思,比如石化了脚,就会让别人摔一跤。石化了嘴巴,就让人有片刻时间念不出咒语。因为时间特别短,甚至让人察觉不出来那是石化咒,而让人以为是“锁腿咒”或者“锁喉咒”什么的。
  还有那个“弹弹漂浮咒”,是一个漂浮咒和一个强化气垫咒的叠加,会让人像在弹弹床上一样弹来弹去,这个咒语对我来说更像个游戏。
  咒语是sev发明的,但是名字都是我起的。sev虽然表示了对我起名品味的唾弃鄙视,但还是仍然同意了用我起的名字为这些咒语命名。
  james他们说sev是喜欢研究黑魔法,可是学了这么久的魔法还有黑魔法防御术,我都不知道所谓的黑魔法究竟是什么?是违法的魔法?还是三大不可饶恕咒?
  sev可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我觉得男孩子喜欢一些争斗性强的的魔法也很正常,这是雄性的竞争天性。就像大多数女孩子都会对美容魔法感兴趣一样。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格兰芬多们的神经太紧张了,好像一个个都是黑魔法探测器似的。
  三年级的这个圣诞节过得很快乐,显然收到我礼物的女士小姐们都很满意我的礼物。特别是佩妮,她已经开始和男孩子约会了,所以对我为她特意定制的味道清新独特的香水尤其满意。
  我给爸爸和sev送的是自己的照片,就是用特殊药水洗过那种会动的照片,配上我用永久变形咒变出来的漂亮的相框。
  今年给sev的礼物我有些偷懒了,不过考虑到我今年一半的零花钱都花在了那根头带上,加上即使是圣诞假期sev还给我借了好多书让我必须读完,使得我没时间手工制作礼物,我觉得自己也不是特别过分。而且据我观察,sev对这份礼物就像爸爸一样满意,并没有因为我的偷懒而生气,我也就放心了。
  给james和sirius的是猫王和披头士的磁带,这是佩妮给我推荐的据说是现在年轻人中最流行的歌星。我听过之后,就觉得他们俩一定会喜欢。当然随身听我是买不起的,写信附上了商店地址让他们自己去买,这两个人的零花钱可比我多多了。他们回信说我的礼物酷极了,他们又去买了好多磁带。
  假期里除了读书,和家人一起玩乐,我还和sev压过一次马路,看过一场电影。
  本来一切都很完美,可在假期过了一半的时候,sev的父亲忽然去世了。喝醉了之后在大雪了里睡了一夜,谁也说不清楚他是死于酒精中毒,还是被冻死的。sev的妈妈也病了,也许是因为伤心过度。
  sev的爸爸是我们这个教区有名的酒鬼,贫困一点儿也不会被人大多数人看不起,顶多是被少部分势利眼的人不放在眼里。可一个四肢俱全的健康男人,不工作不养家成天喝酒打老婆,就没有人能看得起了。
  不过因为sev是我的朋友,所以爸爸妈妈也不会在我面前议论他爸爸的是非,还是佩妮跟我说了我才知道的。爸爸还感叹过sev出生于这样的家庭却很有上进心,是个不错的男孩子。
  sev过去偶尔跟我说起他妈妈,却对他爸爸绝口不提。我不知道在他心里他到底是怎么看待自己的父亲的,不过他父亲去世他肯定也是难过的吧。不管相处的怎么样,那终究是父亲。
  我不会安慰人,但也不想让他独自面对这些,就一直跟在他身边。但是我们都没有办过丧事,最后还是爸爸来帮忙,才找好了墓地,埋葬了托比亚·斯纳普先生。
  sev的妈妈撑着病体参加了葬礼,她哭得很厉害。我原来以为不和睦的家庭,夫妻一定是不相爱的。现在看来不是这样,她是爱着他的。胡思乱想着这些,我转头看见sev的表情分外复杂,有痛恨,有解脱,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难过。我和sev认识太久了,虽然我的记忆力不好,但对亲近的人,比如家人和sev,已经本能的会从他们的表情上阅读他们的情绪了。
  我伸手握住了sev的手,他没有回头看我,垂下了头,却用力的回握住了我的手。我不聪明,不懂安慰开解,不懂他复杂的情绪是从何而来,不懂如何能让他放开心怀。我只会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安静的陪伴他,就这样陪伴着他。
 
  第 15 章
 
  葬礼结束后,sev搀着他妈妈回家了。爸爸也拉着我走了,他说这个时候应该让他们一家人独处。我担忧的看了sev一眼,他回了个让我放心的眼神,我就和爸爸回家了。
  死亡究竟是什么呢?再也看不见,再也摸不见,再也不能谈话,这世上再也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了……我在日记本上第一次记下了沉重的内容,知道了生命之重,我更应该好好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
  第二天,我从家里拿了些食材,去了sev的家。我一直知道他家在哪里,但是认识几年来,这还是我第一次上门,因为我一直有点害怕他爸爸。在我心目中,会打女人和小孩的人就是坏人。
  sev来应门,看见是我就侧身放我进去了,“妈妈病了,我在给她熬制魔药,你自己坐一会儿。”
  我点点头,他就留我在客厅里,自己工作去了。
  我坐在沙发上,有些不安的左看右看。说实话,sev家让我感觉有些阴森。光线昏暗,当然,今天天气不是很好,外面也没什么阳光。可是墙壁上都是斑斑的污渍,还有些可疑的血迹。窗帘和地毯也都很旧了,而且灰蒙蒙的。这一切都让我想起凶杀小说里的凶杀现场——那种不需要登记的小旅馆,而不像一个家。
  我等了一会儿,sev还没有回来,也许熬制魔药还要一段时间。
  我就站起了身,用无杖魔法开始清理房间了。我和sev早就发现了,虽然假期我们不被允许使用魔法,但是只要不用魔杖就不会被发现的。sev还不怎么能用无杖魔法,但是这对我来说一开始就不是问题。
  今年学的那本家务魔法现在算是派上大用场了,等到墙壁变得雪白,地毯,窗帘,沙发,还有家具上的一些陈年污垢都变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我的魔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满意的拿着食材进了厨房,才发现我要做的工作其实还很多。慢慢来吧,我先做了午饭,端出来摆在餐桌上,刚好sev从房间里出来了,吃惊了看了一眼客厅,又看到了午饭,他扯了扯嘴角道:“多谢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
  他点点头,拿了一个托盘装了些吃的,“我给妈妈送点吃的,你自己先吃吧。”
  我点点头,坐下吃了一半sev也下楼来了,坐在我身边沉默的吃饭。
  吃完饭我发现我的魔力值恢复的差不多了,又用无杖魔法收拾了餐具,接着又打扫了厨房。我觉得我大概是有点那些心理学书上说的强迫症,因为已经打扫了客厅,觉得其他房间和明亮干净的客厅很不相配,我简直想把sev家来个里里外外的大扫除。当然因为厨房的污渍特别难收拾,花费的魔力也特别多,今天怕是不行了。
  又在厨房里施了几个蟑螂虫蚁和老鼠的驱逐咒,我从干净整洁的厨房满意的出来,看见sev正坐在沙发上发呆。
  竟然没有看书,也不是思考问题,而是在发呆?我疑惑的在他身边坐下。
  “lily,我想睡一会儿。”
  “那你就去睡吧,我也……”,我正想说我也该回家了,sev却直接在沙发上平躺下来,枕在了我的腿上。
  原来是想要安慰的拍拍啊,我摸了摸他的头,又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小时候遇到了不开心的事,爸爸妈妈和佩妮就经常这么安慰我。虽然没有在日记本上记发生了什么让我不开心的事,可是爸爸他们是怎么安慰我的,我全部仔仔细细的记了下来。
  嘻嘻,sev被我亲过之后,脸颊有点红了。他不好意思的侧过身,把脸埋在了我吃的饱饱的肚子上,伸出手搂住了我的腰。
  这个姿势不仅让sev觉得满意,连我被他压住搂住之后,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觉得很安心。于是我们都满意了。我用飞来咒召唤了他的毯子来,盖在他身上,然后满意的从格子里拿出了sev从学校图书馆给我借来的书,开始看书了。要知道sev对学习可是要求很严格的,不抓紧点儿时间不行啊。
  接下来几天,我天天去sev家给他做午饭,顺便打扫房间。前后又打扫了sev的房间和一个阁楼杂物间。除了sev妈妈的那个房间,这里的卫生状况终于让我满意了。
  无事可做之后,我又充分发挥了变形术开始装饰sev的家。把窗帘变成金丝绒质地的浅绿色,地毯变成有厚厚印花的墨绿色,沙发变长一点软一点,颜色不一的木质家具全部变成咖啡色,sev的单人床变成king-size的软软大床,sev小时候的旧衣服全部变成大大软软的抱枕,东扔一个,西扔一个……
  永久性变形咒比较耗费魔力,这又花了我几天时间。最后从家里带了一盆我自己养的仙人球摆在sev房间的窗边,我才算是暂时完工了。我站在厅里四处看着,现在这里才像个家的样子了。
  这时候假期也差不多快结束了,这些天sev对我对房间的各种改造行为一直持着默许的态度,只偶尔提一点小意见,比如“不要蕾丝”,“不要粉红色”之类的。
  因为sev爸爸的葬礼花费不少,所以在假期里他做了不少高级魔药拿去卖了。我不知掉他是卖给谁了,不过sev一向是精明能干的,我也并不担心这些。
  sev每天都要枕在我腿上午睡一会儿,也许是做魔药太累了,我也会每天给他一个安慰的拍拍。我深切的感觉到,他是需要我的,而我也是需要他的。每天的那段时间,我都觉得分外的安宁,看书的效率也特别高。
  假期结束后,我和sev一起登上了去霍格沃兹的火车。想起这段时间天天往sev家跑,却一直没有看见sev的妈妈,她好像病好了,但是一直自己待在房间里不出来。sev现在也离开了,空空的房子里就剩了她一个人,好让人担心。可惜sev他妈妈和他是一样的性子,好像不喜欢与邻里交往,要不然有几个手帕交平时来往一下也是好的啊。
  “在想什么?”
  “在想你妈妈,她要是愿意交几个朋友就好了,像我妈妈那样,空闲的时候约上邻居朋友一起去购物美发什么的,一个人在家也不会无聊了。”
  “不用担心,我妈妈她毕竟是个女巫”,sev平淡的说。
  sev假期去对角巷买了一把新魔杖,他真正的本命魔杖,把原来那把还给了他妈妈。他说原来是因为他父亲,他妈妈才不愿意在家里用魔法,但是现在没这个问题了。
  “你爸爸为什么不喜欢魔法?”,我讶异的问,魔法多好啊,能打扫卫生,能把家里变得漂亮,能给妈妈和佩妮做好闻的香水和去皱纹的魔药,还能治好好多难治的病……好处多得我都数不完,爸爸和妈妈那么喜欢魔法,他们和sev的爸爸一样是不懂魔法的普通人啊,为什么sev的爸爸会不喜欢呢?
  sev嘲讽的笑了,“有些人会喜欢魔法的奇妙,但更多的人畏惧魔法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魔法世界要脱离普通人的世界而独立存在的原因。你想想魔法史上学过的东西,千年前的巫师们是怎么被普通人残杀迫害的?像你父母那样开明的人只是少数,多数人还是视我们为异类的。”
  “哦!”,我沮丧的托着腮叹了口气,sev说的也是事实,要不爸爸妈妈还有佩妮为什么从小就教我要在外人面前隐藏我的魔法呢?爸爸他们能接受是因为他们爱我吧,其他人大概是不能接受的。
  sev拍了拍我的头,“别想太多,你的头脑不适合考虑那么复杂的问题。”
  “什么嘛!”,我白了他一眼,我怎么就不能思考深刻的问题了?不过我还是按照丢掉烦恼的习惯,丢开了这个问题,拿出书读了起来。
  sev要求的书我已经读完了,现在读的是今年收到的圣诞礼物,都是很有意思的书,有介绍神奇生物的,有关于魔法编织的,有关于魁地奇的……他们都以为我最喜欢的就是书,所以年年都送书给我,甚至包括james和sirius在内,我还一直期待这两个淘气包会与众不同一点儿呢。
  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误会?其实我偶尔也想收到点可爱的礼物,比如女孩子的饰品或者可爱的玩具熊什么的。我小小的叹了口气,其实书也不错,至少旅途中绝对不会无聊了。
 
  第 16 章
 
  开学后在校园里遇见james和sirius,他们竟穿着闪亮亮的又是钉子又是铜片的皮衣,下身是裤腿大大的喇叭裤,和杂志报纸上那些明星的穿着如出一辙。
  我瞪大了眼,伸手指着他们,“你们俩居然也追星?”
  “音乐的魅力,是不分巫师和麻瓜的”,sirius白了我一眼。
  可我真觉得不怎么好看,而且他们俩的穿着在校园里绝对算得上是奇装异服了。我皱着眉头瞧着他们,大概是我的审美观比较守旧,觉得女士的美在于优雅,纤巧,以及充满了活力,就像《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那样。而男人最好深沉,稳重,坚定如磐石。女士穿漂亮而不暴露的裙子。男士穿着永远也不会过时的衬衫西服或者黑色巫师长袍,绝对不会奇装异服,刺青,染头发,戴耳环。音乐则是舒缓轻柔的钢琴曲或者民谣最好。
  因为记忆力不好,也就无从谈起想象力,为了学好变形术,这几年我看了许许多多本各种各样的画册,有插图的杂志和报纸,影集等等,以便在想变出什么的时候有个图片参考。所以对现在流行什么,我还是很清楚的。可我想我还是更喜欢经典的,不过分夸张的东西。
  不过我面前这两个格兰芬多的朋友,我怀疑他们俩一辈子都与“稳重”这个词无缘。好在姑娘小姐们不都是像我和佩妮一样的守旧,还有不少女生看见他俩就眼睛发亮呢,不必担心他们将来娶不到老婆。
  和他们聊了会儿天,听说他们不仅买了很多磁带,甚至去弄了几件乐器,比如吉他,贝斯,架子鼓什么的,还来问我会不会用。
  我摇摇头,我可一件乐器也没有学过。想想发现我竟然连一点特长的才艺也不会,真是相当的失败啊。而且即使妈妈送我去学才艺,大概也不会去学那些,而是学个钢琴芭蕾什么的。我们家本来就是守旧的一家子,绝不会出什么摇滚明星的。
  “你们可以放暑假的时候去学,到时候我在报纸上找找教乐器的老师的广告,然后写信告诉你们,怎么样?”
  说定了之后,我们才各自走开了。我也盘算着假期学点儿什么,暑假那么长,学校图书馆能借的书有限,我还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正好利用起来。作为一个淑女,我居然现在才想起自己居然没有任何一点儿可以表演的才艺,真是太失败了。
  不过学点儿什么呢?
  芭蕾?不行,我暗自摇头,那些画册里的芭蕾舞演员确实挺美的,不过我总觉得她们的脚尖好痛。我很怕痛。
  钢琴?我喜欢钢琴的声音,这个应该也没有芭蕾那么难以入门。不过钢琴好贵,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若是去外面学,以我的记忆力,我实在没有信心能让老师满意。弹琴和读书不一样,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还是小提琴吧,普通的小提琴也不是很贵,而且我拿了书和琴谱在家里自学,哪怕是学得慢或者学不会也不会有人挑剔我。
  于是我打定了主意,把这个计划记在了日记本里。
  我在学校的生活一向很规律,除了上课的时间,不是和sev泡在图书馆里,就是和赫奇帕奇的朋友们开茶话会。虽然和每个学院都有一起上课的时候,可我唯二两个外院的朋友就是格兰芬多的james和sirius了,当然sev不包括在内。
  也很奇怪,james他们那两个朋友rumus和peter,虽然每回见到james和sirius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场,但我和他们却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亲密度。peter的存在感一向很低,不怎么说话,这也就罢了。可是rumus是个看起来很温和的好相处的人,但我总觉得他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所以也算不上是朋友。
  不过他们还算是好的,拉文克劳也还不错,斯莱特林的同学在我名单上的很少,想来是他们没有对我做自我介绍的缘故,仅有的几个也绝不是朋友,亲密度都极低,接近于零。至于原因,像小时候一样,我并没有在日记本上记录,只是觉得斯莱特林很不好相处。
  就像妈妈从小教我的那样,那些邻居的小朋友并非是很坏的人,只是他们对人充满了偏见。不喜欢他们,不来往就是了,那些人不值得我去恨他们。所以我也不记那些让我不开心的人和事。
  最近学了“指路咒”之后,我的记事板又多了个地图功能。就是凡是走过的地方,都会在地图上显示出来。这个对我来说用处不大,我去的地方一向只有教室,图书馆,还有赫奇帕奇宿舍,跟着别人走就绝不会迷路。
  但是找人方便了很多,亲友目录上的人,只要我点中名字,都会在地图上显示他的位置。比如我此刻找sev,地图就会显示霍格沃兹的地图,sev的名字在图书馆的位置。而点爸爸的名字,则会出现两个点,一个点是我此刻所在的霍格沃兹,一个是格温特郡,我家的所在地,爸爸的名字显示在那里,甚至还显示两地的间距。
  我觉得这个功能很有意思,能随时知道在乎的亲友在哪里,也感觉很安心。
  因为这个地图的功能保障了我和sev在霍格沃兹绝不会迷路,sev打算带我去探一探禁林。sev对探索城堡或者密室什么的不感兴趣,可他听说禁林里面有很多难得的魔药材料之后,就对那里很感兴趣了。
  出于安全原因的考虑,我们是白天去的,第一次仅仅止步于禁林的外围。sev采集了不少魔药材料,虽然都不是什么难得的东西,可是既是免费的,数量也充足,我们俩都挺满意的。
  sev现在比过去爱运动了不少,尤其是在天气转暖之后,我们时常在周末的时候,带着书去黑湖边散步,走累了就在那里看书。我喜欢阳光和草地,而sev喜欢在阳光最热烈的时候,枕在我膝上小睡一会儿。
  暑假的时候,james和sirius不仅去学了乐器,竟还去听了一场现场演唱会。追星的热度不减反增,而且对普通人的世界也越来越有兴趣了。大概是巫师的世界对于活泼的年轻人来说太无聊了?
  sirius羡慕路上那些骑着摩托的飞车党,竟也想去买一辆试试,不过人家商店看他未成年,没有卖给他。我觉得很庆幸,否则他可能是第一个因为飙车而死于车祸事故的小巫师……
  他们俩没有预先通知我,就上门来作客了。妈妈看见他们的奇装异服,差点把他们当成什么可疑人物,不让他们进门。佩妮因为这个更加认为巫师都是一群怪人了,爸爸倒很开明,没觉得他们是那种电影上流氓黑帮的坏小子。
  这两个人是因为没有观众欣赏他们的音乐,所以来我家显摆来了。不过他们确实聪明,短短的时间里吉他竟然已经学得不错了,歌喉也算过的去。就是那造型,妈妈和佩妮表示不能欣赏。sev也双手抱着胸冷笑,对我说宁可听我用小提琴拉杀鸭子的声音,也不愿意听他们俩的鬼哭狼嚎。
  我觉得这就是代沟啊代沟,sev与他们相比,生活习性和品位就好像是中世纪的人一样。连爸爸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都比sev强。
  我有点小沮丧,发现我确实远不如james和sirius聪明。他们短短的时间里,就把乐器玩得似模似样。可我拉小提琴,至今还需要“静音咒”,妈妈他们和sev才能忍受。我自己也觉得目前听我自己拉出的小提琴声音是一种痛苦。去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小提琴也算是世界上最难学的乐器之一了。可是既然做了计划,我就没有半途而废,改去学简单一点的乐器的打算。
  不过看着他们俩得意洋洋显摆的模样,我还是有点妒忌了,人和人的聪明和天分还真是不能比啊!
  不过我可是勤奋努力的赫奇帕奇啊,一个即使天分不够,也绝不会放弃的赫奇帕奇。
  看了乐理的书,看了指法的书,看了无数的乐谱,甚至还看了小提琴大师的传记。我在图书馆里,把能和小提琴沾上边的东西都看了,再一遍遍的在施了静音咒的房间里练习。
  sev对我的新爱好没有丝毫的兴趣,但他除了说了几句实话评价我的小提琴水平,给了我一点打击之外,倒也没有反对我拼命练习的这种执着。以他一贯的表现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支持了。
  我虽然认得乐谱,但因为没有影像或者声音的记忆力,所以对节拍或者轻重音总是把握不好。佩妮给我买了小提琴教程的录像带,我每天跟着练习要比纯粹的自学稍微容易些。这个假期,就在我不断的练习半音,全音还有正确的手势姿势中度过了。
  开学了时候,我把小提琴也放在了行李中。我相信勤能补拙,我想总有一天,我也能拉出美妙的乐曲。
 
17
第 17 章
 
-
 -
 -
 
    我做美容魔药和香水在赫奇帕奇女生中间很受欢迎,也慢慢有人向我求购,我没想到我做魔药竟然也能像sev做高级魔药那样卖钱。
 
    魔药是一门严谨学科,需要细心,耐心,良好动手能力。它不像魔咒课或者变形术那样需要较好魔法天分,或者多么强大魔力。按理说只要用心,耐心,刻苦,人人都可以学好它。
 
    可事实上,每个年级只有十个人左右能做出合格魔药,其中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人占多数。其他人只是考试勉强过关,做出魔药“勉强”差强人意。
 
    而且制备魔药需要复杂工序,需要购买多种魔药材料,所以一般人使用魔药都是邮购或,自己做不多。
 
    也许这就是我做不算很难美容魔药受欢迎原因了。不过这样很好,我也可以自己赚一点钱了,甚至不需要再伸手问爸爸要零花钱了。这一点让我觉得很骄傲,能自己赚钱感觉很好。
 
    这一年给我感觉是灰蒙蒙,因为sev妈妈病重。sev一直心情不好,写信回家频率也比前几年高得多,还时常做些营养剂什么寄回去。
 
    我问他她到底得了什么病,sev阴沉着脸说是心病。心病算是什么病?
 
    圣诞假期我去探望她时候,也觉得她好像整个人都枯萎了,就好像生命力不断从身体里流逝,而她对此根本觉得无所谓,甚至乐见其成一样。
 
    以前她虽然总是忧郁,疲惫,可我觉得她那时还是活着。现在就像……心死了一样。
 
    她甚至还对我微笑,说她很高兴有我在sev身边,希望我以后也能多照顾sev一点。
 
    我以前从未见她笑过,笑应该是开心愉快,为什么她笑容那样飘渺,像是对这个世界再也没什么留恋了。我对此有着十分不好预感,觉得心里难受极了。
 
    sev爸爸去世时候很突然,突然让人根本没有什么反悔挽救余地。可是sev妈妈,就在他眼前,一点一点,自己放弃了生命。他无论如何努力,他妈妈似乎也没有一点求生意志了。
 
    这就是爱情?重要到他死了,她就连活下去力气都没有了?
 
    我理解不了,也许是我年纪还太小了,还没有体会过爱情。可我总觉得,对女人来说,还有什么能比她自己孕育下来小生命更重要呢?孩子不是应当比自己生命更重要么?为什么她能舍得抛下sev呢?
 
    临近期末时候,sev没有参加考试,提前赶回了家。
 
    snape夫人去世了。
 
    我心绪不宁等到了放假,然后去了sev家。没有人应门。我打开地图,确定sev确实在他卧室里。纳闷儿了一会儿,就拿他给我备用钥匙开了门。
 
    到他卧室才发现他病了,发烧烧很厉害。我认识他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生病,简直吓了我一跳。他爸爸死了,他妈妈就不想活了。现在他妈妈也死了,他不会也想轻生吧?
 
    我连忙从他备用药箱里拿出治感冒发烧魔药,捏着他下巴给他灌了下去。
 
    五分钟后,他烧就退了。他身上出了一层薄汗,脸色也特别苍白,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沙哑问我:“你怎么来了?”
 
    我纳闷看了他一眼,这话问得!学校放假了呗,我就回家了呗,回家了当然要来看看他啦。
 
    我想了想,问道:“你睡了几天了?”
 
    他低头想了想,“……不知道。”
 
    我严肃看着他,“你不会是不想活了吧?”
 
    他吃惊挑眉望着我,好像我问了多么不不可理喻问题,“怎么可能!”
 
    我放心了,他基本不会对我说谎。于是放松了下来,“你都多久没有吃饭了?”,我把他拉起来推进浴室里,“先洗澡,洗完澡出来就能吃饭了。”
 
    去厨房做了一顿丰盛午饭,端上桌时候,sev已经顶着**头发坐在餐桌旁了。二话不说就开始吃饭。我看他食欲这么旺盛,就更放心了。不想活人不会这么能吃。
 
    我们都没有谈起他妈妈事。对于她,我总有些隐约不满,觉得她对sev太不负责任了。不过爸爸说死者为大,不管她做是对还是错,都不该再去追究了。
 
    我想sev心里一定是很痛苦。我知道他对他妈妈感情很深,她去世对他来说恐怕不仅仅是“难过”那么简单。
 
    而且,有snape夫人在,这里总算是一个家。总有个亲人在家里等着他。现在真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我叹了口气,再次问自己,死亡是什么?然后我轻轻回答自己,死亡是无法避免也无法回避遗憾。
 
    我们没有再提起snape夫人,就假装她从不曾离去或者从不曾存在一样。我照旧打扫房间,除了snape夫人那一间。我和sev有默契不去动那个房间,也不进那个房间,就好像那个房间不存在。
 
    snape夫人去世后,sev对人态度又添了两分冷硬。其实我也觉得奇怪,斯莱特林不是最讲究礼仪贵族吗?他们这样人不是应该都是长袖善舞,不管心里怎么样,但表面上都是彬彬有礼吗?至少我在小说上看到贵族和政客都是这样,他们说话都圆滑不得了,虽然有些虚伪,但我觉得那样拐着弯说话也算是一种本事了。可斯莱特林人除了让我觉得傲慢无礼之外,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之外,并没有多么出众,不管是成绩还是其他素质。虽然是贵族,但我觉得他们除了讲究血统之外,真没什么值得骄傲了。
 
    私下里我觉得斯莱特林有点儿蠢,都是奔着当政客去人,却一点儿也不知道笼络同学。要知道全英小巫师都在这里上学,谁知道将来这些同学,学长,学弟妹中能出多少出众人物?我们这一代迟早要成为巫师中中坚力量,他们斯莱特林名声那么差,把人都得罪完了,还谈什么从政?如果他们现在就开始笼络各院人才,那将来等他们掌权时候将会有多大力量?等将来魔药大师们,学者们,都不为他们所用;等将来巫师中坚力量,所有从事着普通工作巫师们,都敌视他们。那他们除了手上金钱,还有什么?我不觉得只靠着钱就能当上魔法部长。即使当上了,也没人会信服他们。他们也就只能管个阿兹卡班和《预言家时报》吧。
 
    当然,这些我从没有对sev讲过。他听了一定会不高兴。就像他一直觉得赫奇帕奇们很笨,但他也不会在我面前说,因为我听了也绝对会生气。我们对对方学院各自保留了意见,对此彼此都很有默契。
 
    总之,sev没能在斯莱特林学院学得稍微圆滑一些,学得不再那么有“社交障碍”,我觉得稍微有点遗憾。当初我还对此抱有过一点希望。
 
    不过sev有超绝魔药天赋,对一个顶级魔药天才来说,有些怪癖或者不好相处都不会是问题。我只能庆幸,幸好sev是个天才,否则按他那个脾气性格,将来想找工作都很困难,更别提什么和同事好好相处,讨好上司,或者升职之类了。 
 
 
HP同人-Lily Evans 第 18 章
 
-
 -
 -
 
    五年级要参加普通巫师等级考试(Ordinary Wizarding Level),作业一下变得多了起来。不过我和sev还是按部就班学习,我们俩从来也不是为了考试在学习。不过我这几年学习笔记在赫奇帕奇内部很受欢迎,我也不藏私,反正都我记下来了,就把它们都充公了,谁都可以借去复制。我也希望朋友们能考好一些,不仅给赫奇帕奇加分,将来找工作也要有利一点儿。
 
    有一天james和sirius来找我,他们俩少有表情严肃,像是要谈正事样子。我有点儿纳闷,这两个家伙也有认真时候?不过还是跟他们去了一个神奇房间——有求必应室。
 
    “lily,你有没有听说过dark lord?”,显示james开口问我。
 
    黑魔王?我仔细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他们俩对视了一眼,然后sirius开口道:“我听说……从斯莱特林那里,你知道我全家都是斯莱特林……severus魔药天分已经引起了黑魔王注意,现在他们想招揽他当食死徒,现在斯莱特林有几个七年级生与severus来往很密切……”
 
    “食死徒?好难听名字!为什么?他们像秃鹫一样吃腐肉吗?”
 
    james和sirius一起翻了个白眼,然后双双摔进沙发里坐下来,一时原本有些紧张气氛也轻松了起来。
 
    “食死徒是黑魔王走狗”,james对我解释道。
 
    我想了想,鉴于他们俩对于斯莱特林偏见,我有所保留说,“也就是这个黑魔王有一群手下,然后他现在也想招揽sev当他手下。是吗?”
 
    他们点了点头。
 
    “那又怎么了?他很不好吗?”
 
    james再次叹气道:“对,他很不好。应该说是很坏,无恶不作,杀了好多巫师和麻瓜……”
 
    “什么?”,我惊呼道,“那魔法部怎么还不把他关进阿兹卡班去!这样人还自由自在在外面招揽手下?可我没在报纸上看到什么黑魔王杀人消息啊。”
 
    “因为他很强大”,sirius开口道,“十分强大。所有人都害怕他,连魔法部也不敢抓他,报纸上也不敢登有关他消息。他只害怕一个人,就是邓布利多校长,所以现在学校里还是安全。其实现在外面乱极了,人心惶惶,大家都很害怕。”
 
    那不是简直就是黑社会或者黑手党!我简直不敢相信,巫师世界这么小,人也这么少,居然还有个大黑帮。巫师黑帮到底是做什么?不会也是贩毒,贩卖军火,做假钞吧?用得着么?
 
    “那黑魔王要做什么?打败魔法部吗?”
 
    “听说他是斯莱特林传人,他继承了斯莱特林理念,要让纯血巫师统治世界,统治或者消灭一切混血巫师和麻种巫师。等他统一了巫师世界,就要消灭麻瓜。”
 
    “这怎么可能!”,我惊叫道,普通人人口那么多,武器那么先进……不不不,现在应该考虑不是这个,而是,“他想当独裁者?”
 
    “独裁者?”
 
    “就是他要当王,像古时候那样,用贵族来统治平民和奴隶。所有一切都是他说了算,他把权利分配给各个贵族。到时候所有普通巫师都会成为低一等平民,按他理想,那普通人就成了贵族奴隶了。”
 
    sirius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好像是这么回事。”
 
    “他不会成功对吧?邓布利多校长会打败他,对吧?”,我追问道。
 
    “当然”,james点了点头,“但是他除了有强大力量之外,还笼络了一批纯血贵族,特别是斯莱特林贵族。想打败他也不是那么容易。”
 
    “按你们说法,我和sev都应该是他们清洗对象。他怎么会想招揽sev呢?”
 
    sirius耸了耸肩,“severus魔药天赋连斯拉霍恩教授都称赞,听说他妈妈还是魔药世家prince最后传人。也许黑魔王给severus开了个特例?”
 
    我沉默了,开始考虑我和sev,还有爸妈他们安全问题。
 
    “severus真没有和你提起过黑魔王吗?”,james问道。
 
    我摇摇头,“如果他做了什么重大决定,一定会告诉我。也就是说,他应该还没有答应当那个什么食死徒……”,我一阵恶寒,这个名字也太恶心了。
 
    sirius笑了起来,“那就最好了。虽然我们看他不怎么顺眼,可也不希望将来会在战场上和他打仗。”
 
    “战场?”
 
    “对”,james严肃起来,“我们已经决定站在邓布利多校长这边,反对黑魔王了。sirius也会离开家,他们家已经决定效忠黑魔王了。”
 
    sirius点了点头。
 
    我吃惊看着sirius,虽然原来也开玩笑说他是家族叛徒,可那只是玩笑,不过是上学学院不同罢了,我一直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但现在这是……战争,在战争中sirius和他家人站在敌对两方,难道有一天他会对家人举起魔杖吗?
 
    我也看过一些革命小说里,有贵族子弟崇尚民主社会,而加入革命中反对贵族暴政,推翻贵族统治。可就我来说,我永远永远站在家人这一边,不管他们选择什么,不管他们是对还是错。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他们更重要,包括理想或者理念。我难以想象,我会为了别什么人,什么事,伤害爸爸,妈妈,或者佩妮。永远不可能,永远!
 
    我有些忧虑看着sirius,“你们都说那个黑魔王是个残暴人,他会不会因为sirius投向他敌人,而惩罚你家族?”
 
    sirius一怔,沉默着没有开口。
 
    “还有你弟弟,Regulus Black,他比我们年纪还小。我没见过你爸爸妈妈,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人。但我见过regulus,我觉得他并不坏,比大多数斯莱特林都要好”,这一点体现在亲密度上,“你不管他了吗?”
 
    sirius呻吟了一声,双手捂住了脸,“我没有办法。我父母,他们是坚定地食死徒,他们效忠黑魔王,更害怕他。他们不敢反抗。而我,绝对不会加入食死徒。我走了,regulus就会是继承人,他从来都是听他们话,他一定也会加入食死徒。我能怎么办?”
 
    我叹了口气,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还要考虑怎么从那些黑帮分子魔杖下保护我家人呢,“我也不知道……也许你改变不了你父母想法,但是regulus,他年纪小,也许可以改变呢……至少保护他吧,你是哥哥啊”,哥哥应该保护弟弟啊,就像佩妮小时候保护我一样。不,我摇了摇头,事情没有那么简单,sirius会为了理想背叛家庭,但大多数人不会那么做,即使是错,他们也会选择保护自己家庭,保护自己父母,“……如果你们兄弟俩都离开了家庭,你们父母在黑魔王面前就更危险了……regulus也许不会听你,也许他会为了保护他们而加入食死徒……”,至少如果我是regulus,我会那样选择。即使知道是错,但为了保护父母,我还是会选择一错到底。
 
    我们三个在有求必应室里发了好长时间呆,我和sirius各自有各自难题,我没有sirius那么艰难选择,可是爸妈他们都是普通人,在巫师面前没有反抗之力,我不确信我是否能保全他们。也只有james没有难题了,他不用选择立场,家里都是纯血巫师,我突然很羡慕他。
 
    该吃晚饭时候,我们各自告别,各自回去烦恼了。
 
    james认真嘱咐我:“如果可以,最好劝说sev远离那些食死徒。如果……万一他不听你劝,要加入食死徒,那你就离他远点儿吧。这不是儿戏。如果他成了食死徒,你和你家人都不再安全了。你明白吗?”
 
    我心情沉重点了点头,第一次觉得对晚饭毫无胃口了。 
 
19
第 19 章
 
-
 -
 -
 
    晚上时候我去了院长办公室。
 
    我不是不相信james他们,但是他们是理想主义热血青年,态度和倾向都太过明显,一点儿含糊也容不下。再加上他们对斯莱特林一向有意见。因此在我和sev去谈这些之前,我必须知道更多信息,从稳重成年人那里。
 
    学校老师里,我最喜欢就是院长。她温和,宽厚,没有明显学院偏见,相比于邓布利多校长和格兰芬多麦格院长,他们虽然也很正直可靠,可他们立场太过鲜明。我想如果有争斗,院长她是最不愿意插手其中人。也许赫奇帕奇人都不喜欢争斗。
 
    “lily,有什么事吗?”
 
    “我有些担忧事,想和您谈谈,单独谈谈。听取一些您意见。”
 
    “哦?是什么事?”,她很感兴趣问我。
 
    我把james他们跟我说事说了,然后继续道,“……他们俩是我朋友,我信任他们,但我也知道他们对斯莱特林一向有些偏见。但是我也没法从书上,或者报纸上,或者其他人那里知道,他们说是不是真。所以我就想来问问您意见。”
 
    院长表情很严肃,我第一次见到她那么严肃表情,她认可了james他们说话,“他们说基本上都是真,黑魔王要比你所能想象还要残暴,冷酷,他杀人毫无顾忌,对生命毫无尊重,连小孩子和老人也不会放过。他手下食死徒也是如此。如果你在学校外面碰见了他们,要立刻逃跑,跑远远地,知道吗?”
 
    我认真点了点头,忽然想起来问道:“黑魔王叫什么名字?黑魔王只是他代号吧?”
 
    “他叫…… Voldemort”,院长声音有些颤抖,“但是不要称呼他名字,据说他施了魔咒,让他能感应到所有称呼他名字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但是还是宁可信其有吧。所以我们也称呼他为“那个人”。”
 
    Voldemort……我心一下子凉了,sev提过这个名字,说他极其强大,极其聪明,在魔法上造诣极高……他很推崇,甚至崇拜这个人……他说过想追随他,获得更大力量,创造伟大事业……
 
    我一直知道sev想成为一个强大,极其强大巫师。可是黑魔王……
 
    他追随黑魔王,然后呢?然后杀了我吗?不,sev不是那样人。他也许会像黑魔王祈求,留下我们全家性命……
 
    那我们成什么了?豢养牲口吗?
 
    “……你那个朋友,snape先生,他不选择追随黑魔王是最好了。不过你能确定这一点吗?”
 
    我浑浑噩噩点了点头,“是,我确定,他从没有提起过“那个人”。”
 
    不论sev选择是什么,我不能把他想法或者秘密暴露给其他人,以免他受到伤害。
 
    院长放松笑了起来,“那就好。你也别太担心了。只要小心些,避免遇到食死徒,你们还是安全。”
 
    我礼貌像院长道了别,回到寝室里,用被子蒙住头。怎么会这样?sev怎么会推崇那个残暴冷酷黑魔王?
 
    sev从没有伤害或者杀害什么人,他一向是嘴硬心软人,他怎么会想当食死徒?
 
    我开始默不作声收集所有巫师报纸上讣告,还写信让佩妮帮我收集普通人报纸上各种恶**件,谋杀,爆炸,灭门惨案等等,我告诉她我要写相关论文。
 
    看着我和佩妮收集材料,我叹了口气。我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呢?相比于巫师世界人口来说,巫师死亡率太高了,绝对不可能都是自然死亡。而且麻瓜世界近年来查不到凶手恶**件,爆炸事故,连环杀人案也很多,我分辨得出其中有巫师影子。
 
    现在,是和sev,谈一谈时候了。
 
    我把谈话时间定在了圣诞假期,我预留了争执之后,冷静思考时间。也预留了,谈话之后我们各自做出决定时间。或者还有,缓和伤痛时间。
 
    过了一个愉快圣诞节,然后我没有去sev家,而是和他约在我们小时候常见面秋千那里。
 
    sev也许是有预感了,所以没有问什么,只是拿莫名眼光看着我。
 
    我伸手把自己收集资料,还有我对此分析报告递给了他。
 
    他低着头一页页仔细看着,直到看完了最后一页,他合上了资料,“所以,这就是你近来特别沉默原因?”
 
    我点了点头。
 
    “你原来从不关注这些事,所以我猜测,是potter他们跟你说了什么?”
 
    我又点了点头,sev确实很聪明,也很了解我。
 
    “所以,你想跟我说什么?”
 
    “你想追随他?”
 
    “是。”
 
    “哪怕知道他残暴,冷酷,杀了那么多人之后?”
 
    他迟疑了片刻,然后说:“……在改革道路上,总是布满了鲜血。有些杀戮是必须。”
 
    我很失望,心里冰冰凉凉,“你觉得他会成功?”
 
    “当然,我不会跟随失败者。”
 
    “那么我呢?你打算拿我这个麻种巫师怎么办?你打算拿我麻瓜父母怎么办?”
 
    “他是个高瞻远瞩人,他很重视我,愿意栽培我,我相信他不会对你或者你父母怎么样。”
 
    就好像在说“我允许你们活着”一样,**!活着本来就是我们权利,好好地活着,快活活着本来就是我们权利!我们不需要谁来允许这个!
 
    我怒视着sev,胸口好像有一把火在烧。他看着我表情好像吃了一惊,受到惊吓一般退后了一步。
 
    我一字一句问道:“如果我要你,在我和他之间进行选择呢?”
 
    “什么?”,他失声问道。
 
    “很简单”,我冷冷一笑,从秋千上站起了身,像个女战士一样面对着他,“我曾经许诺过,要帮助你成为一个强大巫师。可是如果你选择追随他,我将不再履行我对你承诺。severus snape,朋友,或者决裂,由你来选择。”
 
    他惊异瞪着我,没有说话。
 
    说完该说话,我看了他一眼,转身镇定走了。
 
    我回到家,镇定和爸爸妈妈打招呼,和佩妮说笑,然后回到自己房间,施了个静音咒,扑到床上,然后,失声痛哭……
 
    我走很慢,可是他没有叫住我,没有挽留我,没有说一句反对话。也许我们之间,彻底完蛋了。
 
    我勉强拿起日记把今天每一句对话都写进日记本里。心里很难受,眼泪不受控制使劲往下掉。我从没有考虑过,甚至想象过,我今后人生里,没有sev存在。可我现在,恐怕真要面临失去他事实了。
 
    我心痛不得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和sev从前一直是一体,可是从今往后,只剩我自己了……
 
    只剩我自己了。
 
    我们幼年相伴,我们曾经有共同理想,我们彼此了解,从未争吵,始终默契。我以为我将来或许会嫁给他,即使不嫁给他,我们也会是一生知己,或者事业伙伴。我以为我们人生联结在一起,不分彼此。
 
    可是现在,现实提醒了我,两个人始终是两个人,他想要强大,我只想平凡快乐,我们总有一天会走上不一样人生路程。
 
    或许我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他说“有些杀戮是必须”,说那么轻易,那么随便,好像人命是草芥。我认识sev不是这样,或者我认识sev只是我想象出来?
 
    或者,他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地方,被我不知道什么人影响了?我以为斯莱特林对他没什么影响,原来是有,我认识sev什么时候变得心那么狠了?
 
    从八岁我们相识起,他一直占有了我大部分注意力,我心疼他,敬佩他,为了他理想而拼命努力。我一直想,让他幸福。
 
    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生活不幸福,没有一个孩子应该挨打挨饿,不被父母宠爱。我站在他身边,想看到他实现理想,想看到他摆脱小时候阴影,可绝不是以这样方式。
 
    绝不是以残害他人生命和幸福方式,去实现他自我价值,去获取强大力量。
 
    他一直是看不起普通人。我一直知道。但我万万想不到,他看不起竟要付诸现实。他已经站在我对立面上。
 
    为什么要这样呢?白人,黑人;雅利安人,犹太人;纯血,混血,麻种,麻瓜……
 
    谁也不比谁低贱,谁也不比谁高贵。
 
    上帝让我们存在,那我们存在就不需要原因,不需要像谁解释,不需要谁允许。
 
    想要我们消失,那我们必定会反抗。 
 
20
第 20 章
 
-
 -
 -
 
    我心里还抱有了一丝希望,也许sev需要时间考虑。可是直到圣诞假期结束,他都没有来找我。
 
    我白天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快快乐乐和家人在一起,可是晚上总是忍不住在床上哭。我知道我很软弱,可我就是忍不住。
 
    不过即使软弱,我也开始重新做了人生规划。比如当前最重要一件事,如何从黑魔王和食死徒手中保全我亲人。
 
    混血和麻种巫师很多,普通人更多。我想,带着家人藏起来不是一件很困难事。我想小小我,应该不值得那些黑帮分子从千万人中特意找出来杀掉。
 
    我们可以躲藏,直到邓布利多校长打败了黑魔王。
 
    可如果他失败了呢?
 
    如果他失败了,黑魔王会统治魔法界,然后开始清洗混血和麻种巫师。
 
    假设我逃过了清洗,继续带着家人躲藏,那么黑魔王统治了巫师世界,他一定会继续把手伸向普通人世界。
 
    然后黑魔王会失败。这点我确信无疑。我毫不怀疑英政府力量,那些飞机,坦克,大炮,核弹,导弹……也许会死很多普通民众,可是政府军队最终将取得胜利,我毫不怀疑这一点。
 
    于是魔法世界会消失,彻底消失。
 
    因为死了很多人而聚集起来普通人对巫师仇恨和恐惧会彻底爆发,这时候就轮到政府对巫师进行大清洗了。
 
    黑魔王想杀死所有麻瓜。他不可能做到。
 
    英政府在黑魔王战败后想杀死所有巫师。能逃脱巫师一定很少。
 
    因为英黑魔王事件,世界各政府都会排斥戒惧巫师,也许或明或暗会展开清洗巫师行为。到时候巫师将无处可去,无处可以存在。
 
    在战争创伤没有愈合那些年里,也许普通人家庭新出生小巫师都会遭到杀害,好一点也就是被政府控制利用,成为工具。
 
    而我们家这样家庭,黑魔王容不下,因为我们是麻瓜和麻种巫师。政府那个时候也容不下,因为我是个巫师,我有特别力量。
 
    我们将永远也不能在阳光下,快快活活正大光明理所当然生活。
 
    要像老鼠一样,躲藏一辈子,这种生活简直让我不寒而栗。也许那时候,死就不是最可怕事了。没有朋友,没有可以信任人,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让我安心地方。我连孩子都不敢拥有,谁知道他会不会是巫师?
 
    霍格沃兹,小巫师们避难所,那时候还存在吗?
 
    读了那么多历史,小说,传记,这些就是我通过我拥有知识和见识,最后推演出来结论。
 
    如果邓布利多战败,那么巫师世界会消失,所有幸存巫师将永远成为过街老鼠或者政府工具。
 
    我捂着脸深深叹了口气,邓布利多教授,你一定不能失败啊。
 
    哪怕现在巫师世界还存在着血统歧视,起码所有小巫师都能快活生活,受教育,长大了也能安心生活。
 
    巫师存在,不管是什么血统,都是正当,不被质疑,理所当然。
 
    我为了保全家人而站在普通人立场上,现在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巫师,我不能不考虑巫师世界存亡。
 
    我原来还在想,邓布利多校长,还有格兰芬多那些纯血巫师们,为什么那么拼命维护混血巫师还有麻种巫师权利,甚至不惜为此和黑魔王拼命。
 
    原来他们要保全,始终是整个巫师世界。
 
    现在我懂了。
 
    东躲西藏,要躲藏多少年战争才能结束?即使保全了性命,那爸爸妈妈人生怎么办?佩妮人生怎么办?他们本应当快活生活,工作,佩妮也应该有自己爱情,事业,家庭,孩子。这一切都要被毁了吗?
 
    也许我应该帮助邓布利多教授取得战争胜利,不,应该说是帮助我自己取得战争胜利。否则,邓布利多失败了话,谁还能帮我?
 
    要是所有人都像我原本打算那样,藏起来话,那结果只能是所有人各自在自己避难所里等死了。
 
    我没有保全家人确信把握,可是邓布利多是个极其强大白巫师,他可以帮我。他胸怀天下,要保护大多数人,不会单单特别保护我家人。所以我用自己来交换,用我能力,甚至我生命来交换,换他保全我家人。
 
    我能力还是不错吧?能配出许多种高级魔药,会很多咒语。而且我出身于麻瓜,邓布利多他会信任我。
 
    我用自己双手捍卫自己,保全家人,这不是匹夫之勇,也不是为了什么保护普通人理想而献身,这是衡量过后最好选择。
 
    如果我死了,邓布利多胜了,他也会继续保护我家人。如果他败了,我已经死了,我家庭也不必面临政府清洗,还有其他普通人歧视。魔法世界是否消失,与我,与我家庭,也毫无关系了。
 
    当然,胆子不大勇气不足我最好还是做些幕后工作。比如熬制魔药,治疗伤员什么。既不引人注目,引起食死徒对我家庭报复,也没有那么容易死。
 
    我是个忠诚,胆小赫奇帕奇,还是个女孩,而且我魔药能力在sev教导下,很强很强。这样我是适合幕后工作,我想邓布利多也会同意。
 
    也许开学以后,就可以渐渐向james他们靠拢了,反正我们本来就是朋友。从他们那里学到更多东西,以保护我自己和家人,他们俩都是纯血,有家学渊源,又聪明,值得我学地方一定不少。这样万不得已要上战场时候,我也不会死太快。
 
    我是个热爱和平赫奇帕奇,我讨厌战争。可是必要时候,我也能拿起魔杖。
 
    有一天我会和sev在战场上魔杖相向吗?
 
    其实我从不敢伤人,更别提杀人了,这是不喜欢去伤害或者被伤害天性。也许我一辈子也学不会用魔杖杀人。
 
    如果邓布利多战败话,我挺愿意死在sev手里。如果他真那么残酷,说什么“必须杀戮”,我愿意当他必须杀戮。sev他从来都不是无情人,我对他很重要,也许没有他理想重要,但是除了理想之外,一定是最重要。我确信这一点。因此,我想要他清清楚楚记得,我死在了他手里。
 
    有时候,我想法就是这么残忍。我有多爱他,就有多恨他残忍。恨到要毁了他残忍,毁了他自以为是认知,毁了他对生命轻贱。我要他后悔一辈子。
 
    我想,我是真爱他。在这个决裂时刻,我才第一次对自己承认,我是真爱他 
 
21
第 21 章
 
-
 -
 -
 
    开学日那天,我第一次没有和sev约好在站台见面,而是自己上了火车。不一会儿,我所在车厢里就坐满了赫奇帕奇朋友们。她们无忧无虑聊天,谈论圣诞节和圣诞礼物,我也加入其中。
 
    我发现我也很会假装,假装什么不好事都没有发生。其实我心里一阵阵抽痛。因为我知道,sev也在这节火车上,他离我很近很近。也许在看书,也许还在想着什么“伟大理想”……可是,再也与我无关了。
 
    “你severus呢?你们不是一向坐在一起吗?”,anya挽着我手问我。
 
    “我们吵架了”,我只能这么说。即使是这个时候,我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他想去追随黑魔王,我知道这是不容于世。即使在这个时候,我还是想保护他,只在他没有真正去追随黑魔王之前,我对自己说。
 
    “为什么啊?”,大家都凑了过来,对我新八卦很感兴趣。
 
    “你们都知道,他有多喜欢魔药。平时我也能理解这一点。可这是圣诞节啊,他居然为了做魔药而忘了送我礼物,而且一个假期都没有时间陪我。吵架之后也不来道歉。所以我决定不理他了,直到他来道歉才原谅他。”
 
    “你早该这么做了”,julie对我说,“我一直觉得你对他太千依百顺了,这样可不好。让他都不把你当回事了。”
 
    “就是,再怎么粗心也不该连圣诞礼物都忘了啊。”
 
    “如果他不道歉话,你绝对不能先服软啊!”
 
    她们七嘴八舌议论起来,顺便比较自己男朋友是不是粗心,礼物准备怎么样。好就表扬一下,不好批评一下。我默默听着,真希望我和sev闹翻就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而已。
 
    可惜不是。这是关于理想选择。这是战争立场对立。
 
    也许他觉得我稍微妥协一点儿,就能保全自己和家人,他也能实现理想。可我绝不会让爸爸,妈妈还有佩妮落入那种因为他受重用才能存活,被他和他纯血伙伴们轻贱看不起境地。
 
    “真心情很不好?”,anya小声问我。
 
    我点了点头,“我们还是第一次吵架。”
 
    她摸摸我头,“你就是太单纯了,才被他拿捏在手里。也许你可以看看其他男孩子,我始终觉得那个snape太过阴沉了,虽然说不上坏,但不像是能让女人幸福生活男人。”
 
    我叹了口气,没说话。我幸福?sev很好,可靠,忠诚,稳重,聪明,也能干。原本对我来说,和他在一起,让他幸福,我就幸福了。哪怕sev不是那种温柔体贴,会逗人笑男人,就像爸爸那样。可我也觉得他挺好。
 
    可是现在,能保全家人就是我幸福了。我无力再想其他事。我那张可嫁可靠男人名单上,只有sev一个人,也许我该划去他名字了。这名单什么,对我来说,比起家人来说,不再重要了。
 
    开学第一天,就有和sev一起上课。原本我们一直坐在一起,现在anya和julie自发坐在我身边,据她们说是为了给sev一点教训,也免得我太快心软。我不禁松了口气,免除了选择坐在哪里尴尬。我能感觉到sev他老是在看我,可那又怎么样呢?他终究没有选择和我站在一起。
 
    下课后,知道sev会待在图书馆,我匆匆还了书,借了书离开了。我怕和他待在一个空间里,我想念他,却又不想看见他。不想面对那个终究选择了理想severus snape。
 
    在有求必应室门口遇到了james和sirius,于是结伴进去,他们好像在做什么地图,疯狂翻书,我自己安静看借来书。
 
    “lily,你今天怎么没有和severus在一起?”
 
    “我们闹翻了”,反正他们早晚会知道。
 
    “你们俩怎么可能闹翻?你对他忠诚无比,severus也绝不会背着你找其他女孩,到底是为了什么事?”
 
    “没什么。”
 
    “难道是,因为黑魔王事”,sirius严肃脸凑了过来,“他要追随黑魔王了?”
 
    我摇摇头,“他还没有决定。”
 
    “那究竟怎么了?”
 
    “就是因为他还没有决定”,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们。他们聪明机敏,sev将来真正选择,是瞒不过他们。瞒着也没有用,战场上总会相见。
 
    “也就是说,他还犹豫不决”,sirius用手指敲着桌子问道。
 
    我点了点头。就当是这么回事吧。
 
    他们俩面面相觑,同时撇了撇嘴,“我说lily,你还是投奔格兰芬多怀抱吧,格兰芬多绝对没有这种问题”,sirius冲我伸开了双臂,挤眉弄眼道。
 
    我白了他一眼,“你们在做什么地图?james怎么没有去约会?”
 
    “哈哈,他和kelly事情被charles发觉了”,sirius幸灾乐祸说。
 
    我也笑了起来。charles是拉文克劳找球手,和我们同年级,和james关系很不对盘。这也就罢了,偏偏james喜欢上了charles妹妹kelly,一个三年级格兰芬多女生。他们俩谈个恋爱还要偷偷摸摸,以免招致charles阻挠。
 
    “活该,谁让你和人家吵架打架时候,没想到人家有个可爱妹妹呢?”,我笑道,“那和你们做地图有什么关系。”
 
    “james想做一张活点地图,上面能显示城堡里所有人名字地图,可以在和kelly约会时候,随时监视charles位置,以免老被他打扰。”
 
    “就为了这个?james什么时候那么害怕charles,还要躲着他?”
 
    james摸摸头,“好歹将来是亲戚,我也得给他留点面子,再说我们一吵架kelly就生气”,james叹气道,“女生生气可太麻烦了。”
 
    “不过这个创意很不错,能做出来吗?”,能做出来话,比我记事板上地图功能还强大呢。
 
    “当然,你也不看看我们是谁”,两张一模一样得意洋洋脸。
 
    “对了”,我想起来问sirius,“sirius,你有空时候,能不能教我一些厉害咒语?”
 
    “哦?你想学什么?”,sirius很感兴趣问。
 
    “没有具体想学什么,随便什么吧,你们会,但是学校不会教我们咒语。我原来不知道黑魔王事,现在知道了,总想多学一点儿,变得厉害一点儿。”
 
    “没问题!我想想……要不教你阿尼玛格斯,万一碰到了食死徒,你就变成动物躲起来,怎么样?”
 
    “阿尼玛格斯?”,我变形术现在学到了82级,75级时候,就可以把非生命体变成生命体了,比如把杯子变成鸟,当然不是永久,生命这种东西可不是那么轻易能赋予。反之,把生命体变成非生命体,比如把甲壳虫变成纽扣,那是极容易。我看了那么多书,里面确实有关于阿尼玛格斯变形,我对这个很感兴趣,也尝试着要学,不过记事板提示我变形术要达到99级之后,我才能学习阿尼玛格斯。所以现在肯定是学不成,我摇摇头,“你会了?”
 
    “当然,不过你要保证保密。”
 
    我连连点头。
 
    然后sirius就在我面前变成了一只好大黑狗,真是太有意思了。我摸摸大狗头,毛皮光滑无比,围着他转了好几圈,惊叹不已。
 
    james翻了个白眼,“显摆什么啊?”,然后他变成了一只鹿,鹿角好大,什么品种我说不上来。
 
    我围着他们俩,一会儿摸摸鹿角,一会捏捏狗耳朵,“你们俩太厉害了,比我原本以为还要厉害”,他们俩巫师天赋真是太高了,英一共才有几个阿尼玛格斯啊,我面前就有两个了。
 
    他们俩变了回来,洋洋得意,“怎么样?跟我们学这个吧?”
 
    我摇摇头,“我变形天赋没你们那么好,不知道要学多久才能学会呢。还是学点儿别吧,学点儿能很快学会咒语。我不会打架,最好是能学点儿保护自己。”
 
    “那……学保护神咒吧?”
 
    “那个是用来对付摄魂怪吧?”,好像用处不大,不过这个咒语挺有意思,我点了点头,“就这个吧。”
 
    接下来几天,我们就在有求必应室里,看书,写作业,然后练习守护神咒。可一直没什么进展。
 
    快乐记忆?我连记忆都没有。
 
    而且近来我心情很不好,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不过努力练习,也能有一大片白雾了,只是看不出是什么动物。他们说我学还算是快。
 
    好在有点事做,身边有朋友陪伴,我也能少想起sev一点。james不总是在,他还要约会。但是sirius每天必到。我觉得这个朋友真挺不错,虽然平时不怎么靠谱,但是对朋友真很好。一点儿也不怕因为教我而浪费时间什么。答应教我了就特别认真负责。格兰芬多还是很不错。 
 
22
第 22 章
 
-
 -
 -
 
    在有求必应室训练结束后,sirius把我送回了赫奇帕奇门口。因为今年我当上了赫奇帕奇女生级长,所以门禁要比前几年宽松了不少。这个时间已经很晚了,城堡里也没什么人走动了,所以有绅士风度sirius总是送我回来。他们俩不是级长,纯粹是习惯了违反校规,所以也不在意晚上回去晚一些。
 
    “明天见,sirius。”
 
    “明天见,lily。”
 
    sirius转身走了,我也对画像说了口令,却忽然被人拉住了手臂,用力拖到了角落阴影里。画像惊叫起来,立刻被施了一个静音咒。
 
    “……sev?”
 
    他把我用力压在了墙上,双眼阴沉沉看着我,“所以不是因为我选择追随谁原因,而是你厌倦我了,是不是?终于觉得black比我好了,是不是?”
 
    他魔压全部压向了我,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可我一点儿也没有害怕,只是高兴,他终于来找我了。
 
    我伸手搂住他脖子,“哇”哭了出来。这段时间我承受巨大压力,我要保护家人信念和责任,失去他痛苦,想象有一天我们会用魔杖指向对方情景,对他止也止不住思念,一下子全部爆发了出来。
 
    他开始只是僵直着身体任我抱着他哭,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叹了口气,伸手搂住了我腰。我一下子就觉得安心了,全身都有种暖洋洋感觉。眼泪慢慢收住了,可是我还是不想放开他,仍旧赖皮把脸埋在他肩膀上。他来找我了,这说明,他最终是选择了我,对吧?
 
    听到了巡夜人脚步声,他弯下腰用双手把我抱了起来,施了隐身咒和轻身咒,小心避开了巡夜人,脚步匆匆把我抱进了一间教室,从里面锁上了门。
 
    然后他把我放在了一张课桌上坐着。他站在我面前,审视看着我,教室里没有灯光,只有月光照进来。可我觉得又舒适又安心,因为sev就在我面前,哪怕他在用审问表情看着我。
 
    他伸出一只手,扣住了我下巴,“你现在可以说了。”
 
    “说什么?”
 
    他冷笑了一声,“你和black是怎么回事?”
 
    他表情很冷酷,我却因为他那么在意我和另一个男孩事而觉得心里甜甜。说话口气也不由自主变得甜甜,“我和sirius没什么,只是我请james和sirius他们教我一些新魔咒。”
 
    “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审视着我表情。
 
    我点点头,眼睛亮晶晶看着他,“我和他们只是朋友,我以为你知道。”
 
    他走近了我一步,我都能感觉到他呼吸轻拂在我脸上,“那我呢?我对你来说,算什么呢?朋友?可以依赖人?将来能给你提供工作人?所以当我不在你身边时候,你会那么快选择其他可以给你帮助朋友?”
 
    “不……不是,sev,你和别人都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他声音很低沉,带着点诱导味道。
 
    “我……我爱你,sev……”,我脸发热,又觉得想哭了。独自一人时候,我可以坚强,也必须坚强。可如果他在我身边,我会不知不觉放纵自己软弱,去信任他,依赖他。
 
    他扣着我下巴手一紧,沙哑着低声说:“再说一遍……”
 
    “我爱你……”
 
    然后他吻了我。紧紧抱着我,像要把我骨头压断似紧紧抱着我。他吻又狂暴又不容我退缩,我也不想退缩,我太害怕失去他了,抱着他脖子只希望这一刻就是永恒。
 
    我被他亲头脑有些恍惚,清醒过来时候,他已经变出了一张沙发。他坐在沙发上,把我放在了他腿上,仍旧和我脸对着脸。
 
    “日记本。”
 
    “什么?”,我不大明白,可还是乖乖把日记本拿出来递给了他。
 
    他施了一个“荧光闪烁”,仍然双手环着我腰,开始在我身后翻看我日记本。
 
    “所以……魔法世界会消失,巫师都会死……这是你最后得出结论。”
 
    我点了点头。
 
    他犹豫了一下,“我这么说没有瞧不起麻瓜意思……不过,你是不是太高估麻瓜政府力量了?”
 
    我摇摇头,“一点也没有高估。sev你不喜欢看普通人书,可我看了很多很多。我知道普通人力量。如果事情真那么发展下去,结果是肯定。区别只在于过程。如果英政府反应很快,措施得力,那么之前无辜牺牲平民,损失物资武器就会少多。也许家也不会为此受到重创。如果他们反应迟钝,决策不明,那会白死很多很多人,损失很多物资财务,也许最后要动用核弹才能取得胜利。政府也好,平民也好,都会受到重创。家经济发展可能会倒退很多年。但是不管过程如何,结局是肯定,普通人是最后胜利者。”
 
    他低头沉默不语沉思着。
 
    “sev,你没有想过吗?霍格沃兹为什么建立?那是千年前巫师为了给无力保护自己小巫师提供一个避难所,使巫师血脉不至于断绝。为什么需要避难所?那是因为千年前,就有普通人和巫师战争。千年前普通人拥有什么武器?什么力量?与现在政府武器和力量相比弱小没有可比性。千年前巫师甚至比现在巫师强大,比如霍格沃兹四大巨头。可是他们取得结果只是避退,从此巫师世界永远消失于普通人面前。你还不懂吗?普通人没什么力量,可普通人比巫师人口多,多得太多了!魔力是会耗尽,可人源源不绝。现在巫师人口比千年前增加了多少?很多古老血脉断绝,要不算麻种巫师和混血巫师存在,巫师世界人口应该是不增反减吧。那你知道普通人人口状况吗?千年前全世界普通人不到十亿,可现在全世界普通人已经有四十亿了。”
 
    “四十亿?”,sev倒抽了一口冷气。
 
    “是啊”,我为了推演战争结果特意去查了好多资料,关于人口,现代化武器,还有现代化战争,“四十亿普通人,还有无数厉害杀人武器。全世界巫师有多少人?十万?二十万?”
 
    “……所以,你是打算投靠邓布利多了?”
 
    “我没有别办法,sev……我不够聪明,不够强大……黑魔王若是取胜了,统治了魔法世界,这个结果我承担不起,我无法在他和普通人政府之间保全我家人……即使是此刻,即使此刻邓布利多还未失败,我也不确信自己能在黑魔王发起战争里保全家人……我只能做出选择,贡献自己能力,换取家人安全……所以我想和james他们一起,毕业以后就追随邓布利多校长……我想我为他出了力,他也会保护我家人……”,我又忍不住哭了,其实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打仗,更害怕用魔杖杀人,只是我没有办法,没有别办法。
 
    sev叹了口气,伸手擦掉我眼泪,“你这个傻瓜……我怎么会不选择你……你对我来说比世上其他一切都重要。”
 
    “那你怎么一直不来找我?”,我有些委屈问。
 
    “你说那些话,你给我看资料,我总要好好想想。我想要变得强大,我有我想实现理想,我以为那个人可以帮助我实现理想。可你有不同意见,一下子就要推翻我全部想法,我总需要时间想想。而且,我后来每天都去秋千那里等你,但你没有来。我想会在火车上见到你,可是去找你时候,发现你车厢满是人。开学以后,除了上课时间,我都找不到你。不在图书馆,不在黑湖边,我去赫奇帕奇休息室找你,等到宵禁了,你还没有回来。我听说,你和black他们在一起……都开学一周了,我一直找不到你,今天在那里等你等到那么晚,还看见black送你回来,我以为你们……”,他声音越来越小。
 
    我有些了然了,假期时候我天天在爸爸妈妈身边,一直没有出门。后来火车上,还有上课之后,我是一直在躲着他。
 
    我轻轻捏着他两只耳朵,“我和他们只是朋友。而且我思考是全家生死存亡大事,哪有心情变心呢?”,好像最近是有流言,说我抛弃了sev,转投了贵族少爷sirius怀抱。我当做笑话记在了日记里,没想到sev却当真了。
 
    “现在你想清楚了?不会后悔现在选择?”,我再次确认般问道。
 
    “既然你已经推演出来了结论——黑魔王必将失败,我为什么要去追随一个失败者?我只跟随强者,以及最后胜利者”,sev偏着头说,但我发现他耳朵红了。
 
    “只是因为这个理由?”,我才不信,他对我看法只是半信半疑,哪会那么快就改变看法。不喜欢普通人,不相信他们也有能力有力量,这一点已经刻在他骨子里。但我不在乎这个,他只要足够尊重我父母和佩妮就够了。
 
    他叹了口气,抱着我双手收紧了,“不管怎么样,我站在你这一边。既然你已经选择了立场,我只能希望你选择那一方最终获得胜利。”
 
    没关系,这样已经足够,“那么你也要追随邓布利多教授?”
 
    他摇摇头,“不,我们,你和我,站在中立立场上。”
 
    “中立?”
 
    “对。不掺和进去,不过中立同时,稍稍偏向邓布利多。这才是最明智和安全做法。”
 
    我很信服他,他计划应该比我周全,“那我们该怎么做?”
 
    “不用特别做什么,因为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他勾起了唇角,“你和potter他们一向交好,这就足够了。potter和他家族是邓布利多得力干将,而我们适时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比如魔药,这样就足够了。邓布利多不是黑魔王,他不会勉强谁加入他麾下。我们不受制于他,却又交好与他,还能提供不少帮助,足够他们对此感激了。”
 
    “那就我们俩,能保护好爸爸妈妈,还有佩妮吗?”
 
    “我们当然可以,就像你说,麻瓜有四十亿人,只要我们把他们藏起来,谁也找不到他们。或者我们可以暂时改变他们记忆,让他们不记得你,然后换一个谁也不知道地方重新开始生活,直到战争结束。”
 
    我盘算了一下,搬家,爸爸就需要重新找一份工作。可是除此之外,妈妈本来就是家庭主妇,而佩妮就要读大学了,影响并不大。虽然他们暂时忘记了我,可是这样也好,万一我……死了,他们也不会那么难过。隐藏在千千万普通人当中,除非运气特别不好,否则应该是安全。我还可以把福灵剂稀释改造成香水,他们每天喷一点儿,运气就不会那么坏,遇到食死徒什么。
 
    我点了点头,对他想法表示了认可。
 
    “不用着急,黑魔王不会招揽还没有毕业孩子。我们还有两年多安全时间。而且你除了成绩出众,平时都很低调,又不是格兰芬多。黑魔王不会特意留意你或者你家庭。除非我彻底拒绝了他招揽,你和他们才会有危险。那时候我们肯定已经把事情办好了。”
 
    我仔细想了想,也是,我这么渺小,应该不会引起“伟大”魔王特别注意。于是也暂时松了口气。
 
    “……对不起,lily,让你生气了。”
 
    我抱着他脖子摇摇头,“只要你最终还是来找我了,什么都没关系了。”
 
    他把日记本递到我面前,“写日记吧。”
 
    “写什么?”,我无意识问。
 
    “写我们和好了,写从明天起由我教你魔咒,写你要和格兰芬多傻瓜们保持距离。”
 
    “sev,你这样可不好,james他们是好朋友”,我撅着嘴说,乖乖把他说前两条写了进去。然后记下了我和sev对未来决定,还有保护妈妈爸爸他们办法。最后又加上了:我们亲吻了,sev吃sirius醋了。
 
    sev瞄了我日记本一眼,哼了一声,但也没说什么。我就笑眯眯把日记本放回了格子里,然后又搂着他脖子,全身都靠进他怀里。
 
    荧光闪烁效果消失了,我在sev怀里有种懒洋洋感觉,好像他怀抱对我来说是世上最安全地方。他气息环绕着我,我胡思乱想着,sev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壮了?他今天抱着我走了那么长一段路。他胸膛也有种好厚实感觉。
 
    他手在我头发上一下一下轻抚,然后他又低下头亲了我一会儿,才放开我,“起来吧,我该送你回去了。”
 
    “不要”,我摇头,“好久没有和sev在一起了。”
 
    他犹豫了片刻,抱着我起身,把那沙发又变成了一张床,把我放在了床上。我高兴脱了鞋子,然后在软软床上打了个滚。
 
    他脱下袍子,把它变成了被子。盖在了我身上,然后他靠着床头坐着,伸手抚摸我头发,“睡吧,我在旁边看着你。”
 
    我摇摇他手,“明天还要上课,sev也一起睡吧。”
 
    他犹豫看着我。
 
    “反正以后我也会嫁给sev,不是吗?”,我从小时候认识他以后,就一直觉得他是个可嫁好男人。是个好选择,我却一直没有确定什么。可这次短暂分离,让我意识到,我不能失去他。我不能想象今后人生中没有他存在生活。他对我太重要太重要了,我想和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sev一怔,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他脱了鞋子钻进了被窝里,伸手把我揽进怀里,又吻了一下我头发,“睡吧……你这个傻瓜……”
 
    “晚安,sev。”
 
    “晚安,my precious。” 
23
第 23 章
 
-
 -
 -
 
    清晨醒来,我揉揉眼睛,“sev?”
 
    “看日记。”
 
    “哦”,我看完日记,喜笑颜开走到sev面前,“sev,再亲一下。”
 
    他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伸手把我揽进了怀里,又亲了我一下。只是轻轻一碰,就让我脸热厉害。我发现我们多年没有变化亲密度升到了99,也许是因为我们确定了恋人关系?
 
    “满意了?”,他在我耳边轻声问道。
 
    “嗯,十五岁时候我们第一次接吻,还不错”,我偏过头掩饰自己少许慌乱,点了点头说。
 
    sev满眼笑意,挥舞魔杖把变形产物都恢复原状,然后穿上了外袍,牵着我手,“我先送你回赫奇帕奇梳洗一下,然后我们今天课后在图书馆见。”
 
    “好。”
 
    回到宿舍,正打算去洗个澡,原本躺在床上julie她们都忽然从床上跳起来,把我围在中间“审问”我,让我老实交代昨晚去了哪里,和谁在一起,都做什么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摸摸头:“我和sev和好了,昨晚我们在一起。”
 
    “都干什么了?一晚上没有回来”,anya眼睛发亮继续逼问道。
 
    “接……接吻了……”我结结巴巴说。
 
    “什么啊,就只是亲吻而已?”
 
    我点点头。
 
    她重新躺回去,“没长大小孩子,太没劲了。”
 
    “还以为会听到什么劲爆场面呢,lily真是幼稚啊”,julie也接口道。
 
    “就是,我十一岁就有过初吻了。”
 
    “而且还那么死心眼,从一年级到现在就只喜欢那个snape,眼光一点儿也没提高。”
 
    没听到什么刺激消息,她们一个个钻回了被窝里又睡了。
 
    到现在还没有其他女生发现sev好,对此,我很满意。没人和我抢了。我应该不算是个小气人,平时也很乐意和朋友们分享食物啊,衣服啊,笔记啊之类。只有sev除外,绝不与人分享。
 
    sev这应该叫做……内秀?外表看不出来,但是里面很好。这样挺好,至少没有女生为了他要和我吵架决斗什么。哪像james和sirius他们,有不少女生都曾为了他们俩闹矛盾呢。
 
    我愉快去洗澡了。今天虽然起早,可是昨晚睡得极好,大约是在sev身边原因。和sev和好了,让我觉得心情好极了。
 
    下课后我先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james他们,也要取消我们今后训练约定。
 
    “lily,你相信他?”,sirius问道。
 
    我点点头,“当然,我确定他绝不会去追随那个人。”
 
    “好吧”,james有些无奈说,“你信任他,而我们信任你。”
 
    “这样也不错”,sirius评估打量着我说,“一个连架都不会打姑娘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定了一条斯莱特林毒蛇,还是一个魔药天才,这买卖挺划算。看来美人计真挺有用。”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小声说:“那个……sev说他要给我训练魔咒”,我有些不好意思,有种过河拆桥感觉。
 
    “重色轻友……”
 
    “见色忘义……”
 
    他们俩摇着头叹气,我摸摸头,不好意思傻笑。
 
    “走吧,走吧,我们也正好少了个麻烦。不用成天看着一个傻姑娘愁眉苦脸哭哭啼啼样子了”,sirius冲我翻白眼道。
 
    “多谢啦”,我愉快和他们告别了。
 
    ********************************************
 
    用轻快步伐走到了图书馆,sev已经在那里看书了。我轻轻在他身边坐下,环住他手臂,舒心叹了口气。
 
    “怎么才来?”
 
    “我先去找james他们了,要先取消训练约定。”
 
    他轻哼了一声,我讨饶把脸贴在了他肩膀上,“sev……”
 
    他拿了几本书放在我面前,“看书。”
 
    “哦!”,都是关于防御魔法书,两本住宅防御,一本战斗防御。我心里一甜,sev他已经开始为了保护我家人而做准备了。我不再是孤军奋战了,真好。
 
    正看书看得入神间,忽然sev握住了我闲着那只手。我疑惑抬起头来看他,他却没有看着我,仍是一副专心读书样子,只是握着我手却很有力。我忍不住微微一笑,心里又甜又暖,屈指回握住了他手,转回头来继续看书。
 
    *******************************************
 
    晚上我带他去了又有必应室,在征求过james他们同意情况下,在那里他为我做特训。
 
    我和sev都是那种勤奋学习学生,除了离赫奇帕奇很近厨房,没有在霍格沃兹发现过什么有趣特别房间。james他们好厉害,不仅知道好多秘密通道和房间,而且他们已经做好了活点地图,地图上能显示所有人在霍格沃兹巫师名字。作为这里发现者,他们相当大方把这个有求必应室让给我和sev暂用了。
 
    “那么,你现在在学什么咒语?”,在研究过这个房间之后,sev开口问我。
 
    “守护神咒。”
 
    “那好像不是课程上必学咒语。”
 
    我点点头,愉快说:“是,但是那个咒语很有趣。james和sirius都会了,所以也教了我。可惜我还没有完全学会。”
 
    sev轻哼了一声,“这些格兰芬多选择教程标准就是有没有趣?”
 
    “可是我喜欢这个咒语”,我拉拉他手臂,“我们一起学好吗?我很想知道你守护神是什么动物呢。”
 
    “你是什么?”
 
    “我守护神还没有成型,现在只是一片雾气。james是一只鹿,sirius是一只大狗”,我拿出笔记,把守护神咒语要点一一告诉他。
 
    几天后,我和sev守护神咒先后成功了,要知道我之前可是已经练习了一周时间了。原来愉快心情对于学习这个咒语真很有帮助。
 
    我守护神是一匹憨态可掬小马,我很喜欢它。
 
    “我们守护神是一样,sev”,当sev也成功时候,我开心极了,他守护神也是一匹马,不过个头比我小马大一些。
 
    sev骄傲看着我们两只银色守护神,然后他转过身来,紧紧拥抱着我,有些激动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我不解问,不明白他怎么这么兴奋。
 
    “我们守护神是同一种动物,这意味着,我们是真正相爱着。lily,我们是属于彼此。”
 
    “当然啦,难道你还怀疑过这个吗?”
 
    “不……我不怀疑”,他停顿了一下,“只是……我运气一直不好,除了认识你这件事之外……生活教会了我,我所拥有所有美好东西,迟早都会失去。就算我此刻觉得幸福,我也会担心也许下一刻就会失去它……认识你是我生活里最美好事,所以我对失去你担心也最严重”,他有些不确定问,“你会永远都属于我,对吗?”
 
    我笑了,纠正他道:“我爱你,sev。但要等我嫁给你之后,我才真正属于你。那个时候,我们就永远属于彼此了。”
 
    虽然现在离婚家庭很多,但绝不会是我。我想法很守旧,婚姻是极其神圣,不管我信仰上帝还是梅林,婚姻都是不可背叛契约。
 
    我很喜欢婚姻誓言词,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就像爱我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无论疾病、困苦,无论快乐、幸福,我们将一同承担,终生不渝……
 
    “你一定会嫁给我,是吗?”,他不依不饶问。
 
    “你这算是在求婚吗?”,我笑眯眯问。
 
    他扭捏了一下,“如果是呢?你会同意吗?”
 
    “如果我们结婚话,你会像我一样,爱我父母和佩妮吗?发自内心爱护他们,尊重他们?你会放下对普通人厌恶和轻视吗?”,我认真问。
 
    他沉默了一下,“我不能保证我不会轻视或者厌恶所有普通人……但我保证我会尊重并爱护你所有亲人。”
 
    我注意到他放弃了使用“麻瓜”这个我一向不喜欢略带贬低性词汇,而是改用“普通人”这个我一向使用中性词汇。他已经开始履行我要求了。而且,他保证尊重爱护我亲人,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我微笑了起来,“那么,我会同意,如果你正式求婚话”,我咯咯笑了起来,以sev性子,让他说什么甜言蜜语来求婚,大概会为难坏他吧,“不过在那之前,你要先去征得我爸爸妈妈同意。”
 
    他拥抱着我,双眼中满含着喜悦和满足。我确信,他很爱我,正如我很爱他一样。
 
    心里软软,不由得开口道:“……毕业之后,我们都成年了……”
 
    他眼睛特别明亮,笑容长久停留在了他脸上,他抱着我,不停地轻声念着我名字,“lily……lily……”
 
    爱是一件幸福事。而我爱他。 
 正文 第 24 章
 
-
 -
 -
 
    下半个学年我过既充实又愉快,普通巫师等级考试也考得不错,拿了十二个O。选择参加考试科目越多,将来就业面就越宽。我喜欢当老师,可是学校职位很少不说,也很少有空缺时候。巫师寿命比普通人长得多,当然,也幸好这样,要不以巫师世界人口来说,人恐怕都不够用。
 
    我倾向于找比较安稳工作,比如当老师,当政府公务员,或者当医生之类。不过巫师政府很混乱,魔法部虽然很没有用,但还是部长一言堂。所以我更想去圣芒戈当医生。我想凭我这些年成绩,如果在毕业时候能得到几位教授推荐信,去圣芒戈工作应该不是特别困难。听说因为巫师世界近年来很混乱,局势很紧张,所以圣芒戈那里人手也很紧缺。每年毕业生虽然多,但是能成为合格治疗师人却很少。它对成绩和全面素质要求甚至比魔法部还苛刻。
 
    暑假我大半时间和sev在一起,抓紧时间学习,sev在研究改进魔药配方,而我对古代魔文学和炼金学更有兴趣。这种魔纹印刻,如果用好话,可以让没有魔力爸爸他们也得到魔法保护。所以我学很用心。我虽然没有什么创造力,但我可以完美学习,只要有前人成功先例和经验。
 
    当然我没有忘了和家人相处,经常陪妈妈逛街,做点心。妈妈最喜欢夏天,她可以随心意打扮我和佩妮。我和佩妮虽然只相差一岁,但她看起来比我成熟很多。也可能有妈妈打扮我们原因。
 
    佩妮清瘦,有种书卷气,妈妈打扮她也往优雅知性那个方向靠拢。她穿漂亮高跟鞋,合体文雅裙子,颜色都是蓝色白色什么,戴珍珠首饰。虽然明年才上七年级,但说她是女大学生也有人信。
 
    而我虽然个子不矮,但是一向比较丰满,而且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于是我裙子都是萝莉风蓬蓬裙,大红色,粉红色,上面满是蕾丝和蝴蝶结。连鞋子也是圆头没有跟娃娃鞋。一下子幼稚了好几岁,说我是三年级也有人信。
 
    幸好我在学校里是穿校服,要不还不被julie她们笑话死。只在暑假时候,当一下妈妈芭比娃娃,我也就暂时忍耐了吧。虽然sev每次看到我这样打扮都会忍俊不禁,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看过对方笑话已经数不胜数了,我也早就不介意了。
 
    有一天我穿着围裙在厨房里烤饼干,sirius忽然找上门了,我给他开了门,往他身后张望,“就你自己?james没来吗?”
 
    他也吃惊上下打量我,“你怎么穿成这样?在家里玩女仆游戏吗?”
 
    啊……丢人坏了,我都习惯了,忘了自己现在打扮了。算了,反正也就是让他们多一个笑话我话题罢了。
 
    “我有点事找你帮忙,可以单独谈谈吗?”,他有些兴奋又严肃说。
 
    我点点头,让他去了我房间,端了一盘新烤饼干过去,“要喝点什么?可乐还是冰啤酒?”
 
    “当然是啤酒”,他咧嘴笑道。
 
    炎热大夏天喝一罐冰啤酒确实很舒服,我有时也陪爸爸喝一点。我从冰箱里拿了一罐爸爸啤酒给sirius。
 
    然后注意到sirius行李上有一个装着松鼠笼子,那松鼠抱着尾巴愤怒看着我们,那样子别提多可爱了。
 
    “你新买宠物?真可爱。”
 
    “那可不是什么宠物,那是我弟弟,regulus。”
 
    我“噗”一口喷出了嘴里红茶,“regulus?他怎么了?是不是尝试阿尼玛格斯变形,然后变不回来了?那你也不用把它关在笼子里啊”,看起来真可怜,我想动手把他放出来。
 
    sirius连忙伸手拦着我,“不是他尝试阿尼玛格斯,是我对他用变形咒,把他变成这样。不过对人用变形咒话,那人会变成与他最相像动物,regulus要是愿意尝试阿尼玛格斯话,他变形兽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他坏笑着说。
 
    “你为什么对他用变形咒,还把他关起来?”,即使是恶作剧,也太过分了点,我有些责备对他说。
 
    “因为我觉得你说很对,lily,我不能眼睁睁看着regulus留在家里,成为一个食死徒,甚至将来我们兄弟在战场上相见。我这个假期已经彻底脱离了家族了,他们把我逐出家门了。所以我离开家之前,也把regulus变形带走了。我要把他带到安全地方,让他们找不到他,直到战争结束再放他回家。”
 
    “哈?”,我呆滞了,sirius真是热血,冲动,莽撞,想到什么不考虑后果就马上去做……我简直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可是……可是regulus还要上学啊,你这样不是影响他学业吗?他今年五年级了,还要参加巫师等级考试……”
 
    sirius无所谓一挥手,“拿不到霍格沃兹毕业证,也比成为食死徒,将来死在战场上好。”
 
    本来一直很愤怒松鼠听到这些安静了下来,眼睛亮晶晶看着sirius。sirius行为虽然欠妥当,但是他对弟弟心意还是很真挚。
 
    我想了想,black家很有钱,regulus也不是必须要拿到毕业证不可。将来有资金,尽可以自己创业。所以学业问题也不是特别大问题。该学东西我们教给他就行了,只要能力不差,他这样有钱阶层也不是像我这样那么看重各种证书。
 
    “你爸爸妈妈知道这件事吗?他们会不会来找他?”
 
    “我给他们留了一封信,说我把regulus带走保护起来了,我绝不会让我弟弟成为食死徒去送死。我跟他们说regulus会很安全,但是除非战争结束,他们永远也别想着找他了。”
 
    我要是他父母绝对会昏倒,这是什么儿子啊,自己叛逆不说,还要绑架自己弟弟……
 
    “……所以我才来找你帮忙,我妈妈肯定会找regulus。把他留在我或者james身边绝对会被他们发现。我就想到了你,你是个会照顾人姑娘,我想regulus在你这里会得到很好照顾……也不会被他们发现……”,他满是期待看着我。
 
    我想了想,这么惊世骇俗事情sirius已经干出来了,其实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办法,在他无法说服自己父母时候。我点了点头,“可以,sirius,我会帮你照顾他”,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思考,“你做虽然鲁莽,但这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契机,事情可以解决更圆满一些……”
 
    sirius挑眉,“怎么说?”
 
    我一边想,一边说,“如果你们俩兄弟都离开了家,都不加入食死徒,黑魔王会不会对你父母不满?”
 
    松鼠regulus又紧张激动起来了,sirius也点了点头,“绝对会。”
 
    “我想你可以写信给你父母,就告诉他们这个。就说如果他们把你带着弟弟投奔邓布利多消息泄露出去话,黑魔王绝对会千方百计杀了你们,也绝不会放过他们。这样你们家血脉肯定要断绝了”,那些贵族最紧张不就是血脉和继承人么,“所以可以让他们先放出把你逐出家门消息,暂时隐瞒regulus事。然后等到开学时候,regulus没有出现在学校,他们再装作regulus在开学当天被绑架了,或者,干脆用变形咒变出一具尸体,假装他被仇家杀害了。你们家有仇人吗?”
 
    松鼠regulus和sirius听我编故事,都口瞪目呆。听到我问,sirius才开口道,“black家并不讨人喜欢,可是说到敢对black家继承人动手,我想除了黑魔王,几乎没有。”
 
    我咬着大拇指思索,“对了,翻倒巷,sirius,你和james不是去过那里吗?你不是说过那里有很多黑巫师,想对你们不利,不过被你们“粪蛋”吓退了。假设regulus去采购学习用品那天,一个人偷偷溜到了翻倒巷,然后被那里黑巫师杀死了。这个故事可不可信?”
 
    松鼠regulus和sirius对望了一眼,然后一起点了点头,“虽然regulus绝不会自己去翻倒巷,但这个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可信。”
 
    “很好,那我就继续往下编了”,我笑眯眯说,“然后你父母伤心愤怒极了,肯定要去翻倒巷大闹一场,说不定你父亲就受了什么黑魔法伤害,可能还要面临魔法部起诉,因为乱用黑魔法之类。然后你母亲连着失去了两个儿子,心力憔悴,还要照顾你父亲,应付魔法部麻烦,然后也卧床不起了。也无法为黑魔王服务了。他们都这么可怜了,黑魔王还忍心找他们麻烦吗?然后他们因为伤心过度,闭门谢客,关闭了壁炉不与任何人来往。甚至出离开英这个伤心地。你觉得怎么样?sirius,这样你们一家都可以避开麻烦了”,我眼睛亮晶晶充满期待看着他。
 
    他长大了嘴看着我,“lily,你以后可以去当个编故事小说作家。”
 
    那是……也不看看我读过多少本小说,编个小故事还不是小case。
 
    “不过,听起来也不是不可行……只是我爸爸妈妈那么固执人,我可没有把握,他们会按照我所说行事……”
 
    “不管他们会不会继续为黑魔王服务,至少他们不会暴露regulus事,不是吗?”
 
    他回头看着regulus,“你说呢?regulus。”
 
    松鼠regulus看着他哥哥,迟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sirius一下子高兴了,把松鼠从笼子里面放出来,抱着他说,“你也同意了吗?那你留在lily这里好吗?除了james,我最信任朋友就是她了,她会好好照顾你。你不会跑掉吧?”
 
    松鼠又点了一下头,然后抱着尾巴坐在sirius腿上玩起了尾巴,不理我们了。 
 
 
第 25 章
    “sirius,既然regulus同意了,那我们把他变回来吧。你们比较了解你们父母,我想你们可以商量一下写信措辞,尽快把信送回去。”
 
    “可是,我在家用魔法魔法部不会发现,现在……”
 
    “没事”,我用无杖魔法给松鼠施了变形咒反咒,regulus就变了回来,还狠狠瞪了sirius一眼,开始整理衣服。
 
    “啊……”,sirius没有注意到他被瞪了,而是惊讶指着我说,“你竟然会无杖魔法?”
 
    “怎么?现在才发现本姑娘很厉害吗?”,我得意说。
 
    他冲我竖起了大拇指,然后他们兄弟俩商量着写了信,又用sirius猫头鹰送了回去。
 
    “那我现在就去james家了,免得让我父母找到你这里来。regulus就留在你这里了”,sirius说。
 
    我点点头,“我开学之后,会把他带去学校。我们有什么事,到时候可以一起去有求必应室里面商量。平时你也可以在那里教他五年级课程,反正你平时闲着没事也总是胡闹。”
 
    “行。regulus魔杖交给你吧,你可以教他魔咒。”
 
    “他魔杖不能再用了,上面有踪迹丝,会被魔法部发现。要么藏起来,要么交给你父母,到时候放在假尸体旁边,也许魔法部会拿去调查?”
 
    “也好”,sirius点了点头,就告辞离开了。
 
    “委屈你了,regulus,不能让我爸妈发现你是个男孩,我要把你变回去了。”
 
    regulus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反对话。我把他变回去之后,也没再把他关进笼子里。
 
    “啊,糟糕,我忘了问你,你当松鼠时候,是吃面包和香肠,还是吃坚果?”,我对松鼠regulus说。
 
    松鼠regulus冲我翻了个白眼,转身抱着尾巴背对着我,不理我了。
 
    经过尝试,我发现他还是吃人类食物,不过把坚果当做零食他也很满意。他很喜欢松子和奶油味瓜子,他抱着瓜子吃样子可爱极了。都说人兽化状态是会受这种动物本性影响,现在看来果然如此。至少我无法想象贵族少爷regulus吃瓜子,啃了一地瓜子皮情景。
 
    “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免得到学校之后,说漏嘴了”,我翻着词典找名字,“Ansel怎么样?”,这个词涵义是出身或教养均极高贵人,我觉得regulus就很有礼貌,相比于其他斯莱特林来说。这个名字挺合适他。
 
    松鼠regulus想了想,点了点头。
 
    “好,那就说定了,ansel,我会写信给sirius,让他别说漏嘴了”,我笑眯眯说。
 
    我们讨论过,这件事知道人越少,对black家来说越安全。但是sirius是一定要告诉james,我也不可能瞒着severus,因此我们说好了,就我们五个人知道。
 
    sirius写信来说,他爸爸妈妈生气极了,写了一封信去大骂他是混蛋,是逆子,是生下来专向父母讨债……但是他们没有提把regulus找回去事,应该是默许了我们计划。
 
    后来sirius还寄了一把古灵阁钥匙给我,说是他父母在古灵阁给regulus开匿名账户,不管是谁拿着钥匙就可以去取钱。sirius让我用账户里钱给regulus购买生活所需,我彻底放了心,对他父母来说,最重要还是儿子们。
 
    我写信问他他生活怎么办,他还有两年才能毕业赚钱呢。他说他离家出走之前本来就接受了他叔叔资助,他叔叔已经把他定为继承人了,所以生活没问题。而且这次他妈妈也给了他一把古灵阁钥匙,看来还是心里念着他这个儿子。虽然同时还寄了一封吼叫信去骂他。
 
    我和sev已经跟爸爸妈妈说过我们恋爱事了,sev还向爸爸请求同意我们毕业后结婚了。爸爸觉得我们才十五岁,现在考虑结婚事还太早,不如再看几年。但是他并未反对我和sev恋爱事,他一直觉得sev是个踏实可靠男孩,虽然james和sirius那样男孩也挺有趣,不过要给女儿们找丈夫,还是sev这样好一点。
 
    因为得到了父母首肯,sev从这个假期开始来我家次数就多了起来。
 
    当他听说了ansel事,还有我编出来故事,挑着眉毛辛辣评价说:“真是异想天开计划。不过,我想老black先生和夫人会把你们幼稚计划补充更可信一些。”
 
    这么说他还是赞同了我们计划,我喜笑颜开想着。倒不是为此骄傲什么,而是sirius一向很不着调,我对自己编故事也没什么自信。可是sev不同,他一向是精明稳重,他点头赞同,我就觉得这个计划很可能成功了。
 
    不过sev无论如何也不同意ansel住在我房间。我想想也是,ansel毕竟不是真松鼠,而是个男孩子。我平时换衣服什么也很不方便。
 
    不过放在sev家里,别说sirius不放心,会担心sev欺负他弟弟。我都不太放心,因为sev实在没有爱护小动物形象和品性。我不担心sev会虐待ansel,但他一看书或者做魔药入了迷,肯定会忘了给ansel喂食什么。
 
    “我家没有别人,他可以变回人,自己照顾自己”,听了我担忧,sev双手抱着胸有些不满说。
 
    “也对”,我点了点头同意了,就带了ansel去了sev家。在那里他可以维持男孩子样子,而且他们都是斯莱特林,应该可以合得来。
 
    事实也是如此,regulus是个特别安静男孩,他在sev家根本不会让sev觉得被打扰了。他大部分时间拿着sev旧课本学习,偶尔看sev酿制魔药。生活很平静,sev对他态度也不像对他哥哥sirius那样不客气。
 
    我每天中午去帮他们做好一天三顿吃饭,还有打扫卫生什么,因为我是三个人里唯一能在假期用魔法。regulus是个很乖男孩子,比sirius体贴多,在我忙碌时候会给我递个盘子什么,每次我帮他们做了什么,他都会像我道谢。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想,这兄弟俩性格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有一次我在厨房里做点心时候,regulus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我,忽然开口问我:“赫奇帕奇女孩都这么能干吗?”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赫奇帕奇学生是对食物最有研究学生,而且温和体贴,喜欢照顾人,小动物,还有魔法植物。你如果将来想找一个能做出美味食物妻子,就在赫奇帕奇里面找吧。”
 
    我们经常在一起安静看书喝茶,我觉得regulus也许也会适合赫奇帕奇。我们亲密度也涨了起来,直追我和sirius他们。
 
    不过sev对此好像有些吃醋,做魔药时间少了些,坐在我身边看书时间增加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
 
    我很高兴,至少他享受生活时间增加了一些。
 
    在开学前,sirius要了几根regulus头发,配合他父母演了一出戏。在购物日时候,对角巷有很多人,包括regulus同学,目击了sirius和用复方汤剂变成regulus人争吵。regulus劝sirius不要违抗父母,要他回到家族去,而sirius严词拒绝了,并恶狠狠地骂regulus是个未来食死徒。后来他们不欢而散,sirius不想和regulus说话了,regulus却追着他不放。
 
    然后有人看到sirius和james结伴进了翻倒巷去冒险,regulus不听朋友劝,也跟着尾随而去。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当james和sirius洋洋得意带着他们冒险所得从翻倒巷出来时候,没人看见regulus。
 
    傍晚时候,得到了消息老black先生带着人去翻倒巷找小儿子,只找到了他尸体。经过检查,是中了死咒而死,他身上财物还有魔杖都不见了。
 
    black先生悲痛发了疯,带着black家亲朋好友们把翻倒巷彻底翻了一遍,在一个小偷那里找到了regulus魔杖。那个小偷说魔杖是他捡来,不过没人相信。
 
    检查过regulus魔杖,最后发出魔咒正是他死亡当天发出,有盔甲护身,石化咒等一系列争斗时候常用魔咒。
 
    black先生毫不犹豫对那个小偷用了死咒,不过被同去调查傲罗们拦住了。于是小偷和black先生都被带去魔法部了。逮捕小偷是为了调查,而black先生则是因为用了死咒。
 
    不过因为black先生死咒并未真杀死人,而且考虑到他因为小儿子死了悲痛欲绝,魔法部很快释放了他。我猜这也和black家财势有关。
 
    以上是我们三人从《预言家时报》上读到内容。
 
    那段时间,翻倒巷死了好多黑巫师,翻倒巷因此很是混乱了一段时间。但傲罗没有抓到凶手。大家都猜测这是black家族报复。sirius写信告诉我,是他一个堂姐贝拉干,有人敢对尊贵black家继承人出手,她简直气疯了。她本来就是食死徒,一点都不在乎杀人。
 
    然后又传出了black庄园彻底关闭消息,再没有人,包括他们black夫妇亲戚们,能联络到他们。有人猜测他们悲痛欲绝,可能已经不理世事了。也有人觉得这是black家要酝酿什么报复巫师世界大计划,下次他们再出现时候,一定会死很多人。
 
    sirius在人前也表现极为愤怒悲痛,很久都不开玩笑不笑了,而且和斯莱特林们打架时候,下手也重了很多。人人都知道他因为弟弟被害事想找人出气,也都害怕他现在那股狠劲,所以学校里原本和他关系不好人现在看见他都绕道走。
 
    “你是怎么做到?”,我好奇问,我觉得让sirius不笑,简直是天方夜谈。
 
    “我妈妈寄给我魔药,可以固定一种表情。她怕我露馅了。我这个学期都会是这种板着脸样子”,sirius虽然板着脸,但是眼神很活泼说。
 
    “哈哈哈哈~”,我笑得不行了,regulus也笑双肩颤抖,连sev眼中都露出嘲笑笑意。
 
    我们四个人每天都在有求必应室里碰面,我和sev学习我们自己,而sirius会教regulus五年级课程。当然,sirius自己魔药成绩都很差劲,所以魔药是我教regulus。
 
    james偶尔也来,不过大多数时候他都去约会了。我发现他这么淘气任性人谈起恋爱来,竟然也是对女朋友百依百顺,跟我原本以为一点儿都不一样。
 
    为了小心起见,我一直把ansel放在我宠物空间里。我和sev早就知道,放在里面宠物察觉不到时间流逝,也不会饥饿。无论过了多久,对他来说只是一瞬间。这对ansel来说很合适,也很安全。
 
    sev开始不同意我把宠物空间事暴露给除了他以外人知道。不过我觉得可以信任sirius他们。结果sirius他们粗心根本没有问起过我平时把ansel藏在了哪里。我想ansel肯定是知道,但他什么都没有问过,也没有对他哥哥提起。
 
    我有些纳闷,sev说这是斯莱特林谨慎,还有出于对我感激以及对别人秘密尊重。
 
    其实斯莱特林有些特性也很不错嘛。
第 26 章
    六年级时候,没有五年级普通巫师等级考试,也没有七年级高级巫师等级考试,相对来说,是很轻松一年。
 
    其实霍格沃兹课程还是相当宽松,除了几门必修课,学习任务真不算重。忙不忙主要还是看自己,想多学一点,有兴趣科目多一点,那就忙碌一点。若是就想混个毕业证,那也是很轻松。
 
    院长今年给我开了一张条子,允许我到图书馆**区自由借书,还说她信任我理智与自制力。我挺纳闷,好多人都想溜到**区去看书而不被允许,我又没有申请,怎么就莫名其妙可以去了?不过想到sev早就垂涎**区了,拿到这个条子我还是很高兴。
 
    学姐lisa说每年都会有几个高年级生得到教授们允许,可以去**区看书。她说书放在那又不是用来发霉,自然会允许学生看。不过是为了防止学生因为随意研究高级而危险魔法出了什么问题,所以设置了些限制罢了。
 
    我想也许成绩是选择标准?我考试成绩倒是一直不错。
 
    也许是看出了我在想什么,lisa接着说:“据我观察,并不是看成绩,也不是看魔力大小。而是看性格心性,魔力稳定程度,还有对魔力控制力。有些成绩平庸,但是这三项让教授们放心学生,也会被允许去那里看书。”
 
    我有些好奇道:“性格还好说,后两项怎么看得出来?”
 
    “当然能看出来。lily,你知道四个学院各代表了什么元素吗?”
 
    我点点头,“狮院是火,蛇院是水,鹰院是风,咱们獾院是土。”
 
    “对”,lisa点了点头,“四个学院里,魔力最有潜力狮院,最稳定是咱们,最有控制力是蛇院。”
 
    “为什么这么说?”,我好奇问。
 
    “格兰芬多们魔力大多不稳定,和情绪息息相关。心情低落时候可能一个最简单魔咒都用不好,可是情绪激动,愤怒,喜悦,或者有什么必须信念时候,他们魔力会突然变得很强大。就像一下子燃起来大火一样。他们魔力最不稳定,我想小巫师里小时候发生魔力暴动最多也是他们,可他们也是最有潜力,最可能成为特别强大巫师。”
 
    我想了想,点头表示认可,格兰芬多们好像是这样。上课表现不好,可是一生气一激动就挺厉害。
 
    “斯莱特林们最值得称道就是他们对于魔力微细控制力,这也是为什么他们魔药学学得最好原因了……”
 
    我想了想,从前刚开始配置魔药时候,我和sev都是一模一样步骤,我相信自己已经很小心仔细了,可是他做出来就是完美品,我做就是劣质品。也许就是魔力控制原因。他用魔杖搅拌时候,可能是精细控制着魔力输出,而我就是能输出多少就输出多少了。
 
    “……这种控制力是好事,因此斯莱特林们应该也算是巫师里最了解自己魔力一群人了,他们清楚知道自己魔力有多少,要怎么去利用才最合理等等。因为对魔力精准操控,会让他们矜持和得意。也因为这种对力量清晰了解,他们也对力量过分渴望了。这就容易步入歧途。”
 
    我不清楚lisa说是不是真,不过既然可能和sev有关,我打算好好查查这方面书。
 
    她继续道:“咱们赫奇帕奇元素是土,代表了大地,因此也是魔力最稳定。魔力都随着年龄稳定成长,不会像格兰芬多那样忽然爆发提升魔力,潜力不及他们,但是因为魔力不稳定产生事故也几乎没有。因为才能平庸,赫奇帕奇也不会像斯莱特林那样,沉迷于控制,沉迷于力量。赫奇帕奇们魔力一般,控制力一般,可是很稳定,极其稳定。”
 
    我很同意这个,我魔力就像lisa说那样,魔力条慢慢增长变长,可没有什么突发式激增。
 
    “拉文克劳呢?你怎么不说说他们?”
 
    “他们啊,因为我也不知道。”
 
    “啊?”
 
    “四个学院四种品质,赫奇帕奇是忠厚胆小,格兰芬多是热情莽撞,斯莱特林是精明狡诈。每个学院都有优缺点。拉文克劳是什么?是聪明智慧。这甚至不能算是一种性格或者品质,聪明只是一种天赋,而与性格什么无关。所以他们学院大概什么样得人都有,当然,都很聪明。”
 
    “格兰芬多是热情火,赫奇帕奇是稳重大地,斯莱特林是冷静水,拉文克劳应该是自由风。自由也不能算是一种性格,魔力也不可能是自由。自由,是人思想。也许这就是他们智慧原因?”,我猜测道。
 
    “你说很有道理”,lisa点点头,甚至把我说话记在了羊皮纸上。
 
    “对了,你刚才说这些是在哪本书上看?我也想仔细研究一下。”
 
    “哈哈,那是我自己随便总结,没什么根据,只是凭空猜测。我只是看见了你,想和你聊一会儿天罢了。最近为了等级考试事,累得我头都大了”,lisa笑着跟我告别了。
 
    我傻乎乎站着看她走远了,什么啊,又是忽悠我啊。不过拿到了**区批条,我要去去找sev让他高兴一下。
 
    面对开放了**区,sev第一个选定学习魔法是一对相对应进攻防御魔法,“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我们俩互相就是练习对象。
 
    摄神取念相对好学,它至少还是个咒语。不像大脑封闭术那样,只是凭感觉防御把对方推出去。
 
    因为彼此了解,sev并不介意我对他用摄神取念查看他记忆。每次我成功了之后,他也只是柔和把我推了出去。
 
    而我脑子里只有当天记忆,看来看去也就是那些,所以我学大脑封闭术并没有太认真。
 
    啊……那是我早上洗澡画面,不能让他看……我用力把他意识推了出去。脸烧得要命,sev也脸红红,低着头不敢看向我。
 
    我们俩都好一会儿面对着面没有说话,尴尬要命。
 
    “咳……”,sev偏头咳嗽了一声,“所以你刚才是成功防御了摄神取念。”
 
    我尴尬点了点头。
 
    我再也不敢不认真学这个了。练习多了,我们也都练熟了这两个魔法。我没什么创造力,只是防御罢了,sev有时候还会在脑子里造出一些虚假记忆来骗我。我也老是上当,因为那些看起来特别像真。
 
    学得差不多了之后,我们就继续学下一个sev从**区里找出来魔法。不过这个学年学咒语里面,我觉得最有用不是这些,而是必修课里面“幻影移行”。
 
    这个咒语又好用,又特别稳定。我学会了之后,只要打开记事板上地图,确定了要去地点,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就是我有记事板好处了,别同学还在特别允许“幻影移行”教室里练习从a点移到b点,a点b点之间也就几米距离罢了。成功了之后,他们才能尝试更远距离。而我成功了之后,“幻影移行”这个咒语就在咒语目录里。根据我经验,我使用这个咒语再也不存在失败问题了。
 
    霍格莫得周末时候,因为离开了霍格沃兹不能幻影移行范围,我就尝试拉着sev幻影移行回到家,然后果然成功了。我们在家里吃了顿饭才回到学校。
 
    不过也有限制,我只能去地图上标记地方。也就是,只能去我去过地方。也许有空了之后,我应该游历全世界?这样去哪里都很方便了。
 
    我在挂毯面前心不在焉来回走了三遍,然后和sev牵着手进了有求必应室。
 
    “啊……”,我惊讶看着面前乱糟糟房间。
 
    sev无奈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面前一大堆垃杂物,“lily,你刚才想什么呢?”
 
    我想了想,“我刚才好像在胡思乱想,想着去哪里找点特别有趣东西,送给爸爸他们当做圣诞礼物”,快过圣诞节了,我最近老是想这个。
 
    “……于是有求必应室就给了你这么一堆……杂物,让你挑礼物?”,sev挑眉道。
 
    我眼睛一亮,“也许是寻宝游戏呢?也许这堆不起眼东西里,有什么宝贝呢?我们找找看吧。”
 
    sev叹了口气,不过还是顺从了我异想天开,跟我一起去翻找了。
 
    因为我格子有一点鉴定功能,也就是装进去东西都会显示一个名字,我们都把很多看不出是什么东西装进格子里,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真找到了一些有意思小玩意,什么“失败炼金作品——护符”,“劣质恶作剧物品——粪蛋”,“不完整五年级魔药笔记”,“极度危险黑魔法物品——拉文克劳冠冕魂器”。
 
    “哇哦!”,看到了最后一个物品名字,我惊呼了一声。
 
    “怎么了?”
 
    “我找到了一个很吓人东西,说是极度危险黑魔法物品,居然是用红色标示出来。”
 
    “那你还不快点把它扔掉”,sev脸色铁青,好像我已经被黑魔法物品怎么样了一样。
 
    “我只是碰了一下,没事”,我拍拍他手,“放在格子里也很安全。”
 
    “你难道还想留着那个危险黑魔法物品?”
 
    “可是留在这里,万一让别人碰到了怎么办?sirius他们也会来啊。要不交给院长处理吧?”,我征求他意见。
 
    “好吧,我跟你一起去。一会儿你就装作是从书包里拿出来,不要暴露格子事。”
 
    我点点头,“好。”
 
    把那危险东西交给了院长,我从院长办公室出来,和等着我sev汇合,“哎,到底还是没找到什么合适礼物,要不我们再去翻翻看?”
 
    sev狠狠瞪了我一眼,“想也别想。”
 
 
 
第 27 章
    第二天邓布利多校长又把我叫去问了些问题,可是我昨天把我所知道都告诉了院长啊?
 
    于是我又把我记在日记本上内容复述了一遍:昨天去有求必应室学习,结果因为我想着找圣诞礼物事,有求必应室变成了一个杂物间。我和sev在里面玩寻宝游戏,然后发现了那个感觉不对劲东西。我和sev商量过后,就把它交给了院长处理。
 
    邓布利多满意放我走了,还给赫奇帕奇加了二十分,我走之前还叮嘱我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他说这个危险黑魔法物品属于一个很可怕黑巫师,最好是不要让人知道这件事。
 
    可怕黑巫师?我吓了一跳,点头答应了,赶忙把这件事记在了日记本上。又赶紧去告诉了sev。
 
    “还用你提醒?这种事情当然是不能随便说”,sev这么跟我说。于是我放心了。
 
    过了一段时间,sev忽然跟我说要小心lupine,尽量离他远点。
 
    “为什么?”
 
    sev冷笑道:“你没发现每到月圆那天,sirius总是消失不见吗?”
 
    呵呵,因为老在有求必应室里见面,而且同时有两个black,所以现在sev叫sirius也叫名字了。他们关系也算是改善了吧?
 
    “那又怎么了?”
 
    “一般他有事情况,都是james放弃约会,来陪regulus练习魔咒。”
 
    我点点头,sirius认真起来也很像个样子,比如他对regulus教育,也许是觉得因为自己原因耽误了弟弟学业,所以对这件事总是认真不得了。即便自己有事,也会托付给信任朋友。
 
    “可是月圆那天,连james也不会出现。”
 
    “你为什么老强调月圆?”
 
    “月圆那天前后几天,lupine总会请病假。”
 
    “每到月圆时候就生病……”,我喃喃着,“那是什么病?就像女孩子每个月生理痛一样?”
 
    sev脸红了,狠狠白了我一眼,然后直接给出了答案:“lupine是狼人。”
 
    “什么?”,我惊呼,“这怎么可能呢?那么危险!学校不会允许狼人入学。”
 
    sev冷笑了一声,“邓布利多校长,哼,格兰芬多们。”
 
    “那james他们知道吗?”,我急忙问,那是真很危险啊,何况他们还住在一个寝室。
 
    “当然,不然你以为他们月圆时候去哪里了?”
 
    “陪着remus?可是那么危险……啊,对了,他们都会阿尼玛格斯了,而且都是体格强壮动物,所以是安全,对吧?”
 
    “……也许”,sev道,“总之离他远点,尤其是月圆之夜。”
 
    我点点头表示我会很听话,“不过你是怎么把这些和狼人联系起来?我都没有怀疑过这个。”
 
    “因为我脑子是用来思考,你吗?我就不清楚了”,他假笑着说。
 
    “哼”,我皱起了鼻子,不接受他对我污蔑,别人也没发现这件事,说明我是正常。与众不同是他才对。
 
    我们笑闹了一会儿,我又想起来嘱咐他,“虽然我们和remus关系很一般,不过他是sirius他们很看重朋友。所以,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好吗?别让他被赶出学校。今年我们都六年级了,前面五年多都没有事,remus应该能做到不伤害别人就安安全全毕业。他要是被赶出学校,就拿不到毕业证,也就找不到工作了。他和我们一样家境普通,不像james和sirius那样不用发愁工作事,要是没有毕业证书,那将来是很惨。”
 
    sev虽然不是很高兴,不过还是点头答应了。
 
    圣诞节假期前,我终于给爸爸妈妈和佩妮准备好了满意圣诞礼物。可是还没有来得及登上回家火车,院长面色忧虑匆匆来找我,说爸爸妈妈出了事故,都……去世了……
 
    我浑浑噩噩拒绝了院长陪伴我回家提议,和sev一起幻影移行回了家。见到了哭得不能自抑佩妮,知道了爸爸妈妈是开车去超市为圣诞节购物时候出了车祸,他们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了,两个人都是当时就死亡了,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车祸?真只是车祸?没有巫师在搞鬼?不是那些食死徒下手?
 
    我不信。
 
    因为是车祸事故,警察例行要上门来说明情况。
 
    “真只是车祸事故?没有人为原因?”
 
    “是,事故车辆经过检查都没有人为破坏问题,目击者也证明了,只是意外事故。”
 
    我用摄魂取念在他脑海里看到了车祸现场,检查事故过程,目击者描述,他们得到结论。看起来真只是意外事故。
 
    “那个卡车司机是什么人?”
 
    “对不起”,那个警察满面抱歉说,“evans小姐,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前,这个我不能对你透露。”
 
    没关系,我已经在他脑子里看到了那个人模样,名字。
 
    “他伤势重吗?”
 
    “他还在医院抢救。”
 
    我看到了医院名字,不过说什么抢救,因为他在大卡车里,伤势并未危及生命。不过是后来把车开出了车道,车翻了,他被压坏了一条腿罢了。
 
    警察走后,我去了那家医院,找到了那个人病房。他昏迷着,大概是麻醉剂时间还没过,一条腿没了,其他都很好。
 
    我灌了一剂清醒剂到他嘴里,他咳嗽醒了过来,看见我问道:“你是谁?这是哪里?”
 
    “这是医院,记得吗?你出了车祸”,我冷冷道。
 
    “我腿,我腿……我腿没了……”,他摸索着自己身体哭叫道。
 
    房间里我早已经施了静音咒,也不怕有人听到会来打扰我们。
 
    “你只失去了一条腿,我失去了父母,因为你。”
 
    他惊骇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他们死了?我是说那些车上人……他们是你父母?你……你来这里想干什么?”
 
    我在他脑子里面看到,他开车前在酒吧里玩乐,喝了不少酒。他朋友劝他不要开车了,他却说没问题。然后他在超车时候,开到了逆行车道,撞到了我爸爸开车。原来我父母车还不是唯一受害者,他连着把好几辆车撞得乱七八糟,直到自己车翻了才算完。这个混蛋!!!
 
    确是没有巫师操纵痕迹,也对,他们要杀人很简单,没必要造成这样事故。我也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恨得更深了一些。
 
    “……所以,你是酒后驾车?”
 
    “你……你怎么知道?”,他惊骇瞪大了眼睛,“警察知道了吗?你是瞎猜,你没有证据!”
 
    我在他脑子里看到,这个混蛋就是个酒鬼,酒后驾车对他来说是习以为常事。
 
    我在咒语列表里翻找着,三大不可饶恕咒sev都教我了,夺魂咒,钻心咒,还有索命咒。虽然以前只是对着sev抓来小蜘蛛练习。可也不是不能对人用。
 
    不是不能对人用。
 
    我从前觉得我永远也不会愿意杀人,不会有勇气杀人。可是现在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以前我不会恨。现在我学会恨了,我可以杀人,也愿意杀人。
 
    我甚至不在意会不会被魔法部发现,也不在意会不会坐牢。我要杀了这个杂种!不过在他死前,我要他痛苦。
 
    我先用了钻心咒。然后冷冷看着他痛苦,尖叫,摔下了病床。我就那么看着,心里一点情绪波动也没有。
 
    然后……接下来该是索命咒了。
 
 
 
第 28 章
    “lily!!!”
 
    在我要杀人时候,severus赶到了,我没去探究他是怎么找到我,他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只是冷漠问他:“你要阻止我杀了这个混蛋?”
 
    “我不能看着你为了这种人去阿兹卡班,你现在不冷静”,他缓缓走到我身边。
 
    “我要杀了他,谁也不能阻止我”,我看着他,一字一句说。
 
    “统统石化!”,sev忽然对我出手了。
 
    等我再有意识时候,我已经在sev家里了。我不知道是气发抖,还是恨得发抖,在沙发上坐下来,把脸埋在了掌心里。
 
    “lily怎么了?你在哪里找到她?”,regulus轻声问。
 
    “她从昨天起就没有睡过,一直没有哭过,精神状况很不好。刚才她在医院,那个卡车司机病房。我去时候,她已经对他用了钻心咒,正打算杀了他”,severus阴沉回答。
 
    “什么?!”,regulus惊声道,“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没关系,不会有人发现。我给他用了遗忘咒和昏睡咒,我们用都是无杖魔法,没人能查出来。”
 
    “那个人为什么要杀了lily父母?”,regulus又轻声问道。
 
    “他喝醉了酒,我去医院之前去过警察局,他们已经确定了事故原因。”
 
    “麻瓜喝醉了酒就那么容易杀人?”,regulus惊讶问道。
 
    “哼”,severus冷哼了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你就这么放过他了?杀人偿命,他该死”,regulus狠狠道。
 
    “我不会放过他”,severus轻声说,“我给他灌了厄运魔药和梦魇魔药,这,仅仅只是开始……”
 
    severus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瓶酒,倒了半杯,放在了我面前。
 
    我用发抖手端起来一口饮尽,胸口热了起来,我也好像从地狱里重新活了过来。头有些晕,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爸爸妈妈都没了……我就是杀那个人十遍,他们也再不会回来了……
 
    死亡是什么?
 
    死亡是无法避免也无法回避遗憾。
 
    爸爸笑容,不会再有了。妈妈唠叨,不会再有了。我脑子里甚至没有关于他们记忆,只有日记本上记下那些文字。
 
    爸爸在我小时候一下下把我抛高,大笑着叫我:“lily小宝贝,爸爸小公主。”……他说:“那些学校不收你,是他们损失,爸爸lily是个小天才。”……“lily是最棒,lily是个巫师啦。”……“lily考了第一名了,我就知道lily是最厉害小巫师。”……“……”……爸爸最后说:“等你圣诞节回来时候,爸爸带你们去旅行。”
 
    妈妈在我小时候把着我小小手掌,教我把面团放进饼干模子里……妈妈抱着小小我在庭院里晒太阳……妈妈每天晚上吻在我额头上吻……妈妈每次绕远路去图书馆里找我喜欢看书……妈妈把我和佩妮打扮美美,然后带我们逛街顺便炫耀自己女儿漂亮……妈妈最后说:“lily宝贝长大了,过几年就可以嫁人了。”
 
    什么都没有了,那些温暖,那些笑容,那些快乐,那满满爱……都没有了……
 
    生命都没有了,温度都没有了,他们现在躺在冷冷太平间里。当生命都消逝时候,有关于他们而一切,还有什么能留下来呢……
 
    生命果然是这世上最宝贵东西。活着,才有机会爱,有机会恨,有机会后悔,有机会彼此温暖彼此依赖……
 
    这锥心之痛,让我如同身处地狱。
 
    jane eyre说:“那就保持健康,不要死掉。”
 
    原来,活着也可能身处地狱。
 
    那个人,他大意夺走了爸爸妈妈生命,毁了我家,毁了我和佩妮幸福,我为什么不能杀了他?!
 
    我抬起头来问severus,“为什么要阻止我杀了他?”
 
    他叹了口气,走到我面前来单膝跪下,双手握住了我手,然后缓缓道:“死是一件很容易事,死了就不会痛苦了,不会难过了,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对那个混蛋来说,死太便宜他了。我保证,我会狠狠惩罚他。我会让他活着,活苟延残喘,生不如死。我会让他每天都活在噩梦里,没有一刻能得到安宁。我会让他永远都得不到幸福和快乐。死亡是解脱,我保证我不会让他轻易得到解脱。lily,我向你保证。”
 
    呵,对,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死了就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他死了,痛苦是他亲友,得到惩罚也是他亲友。那不是我要。我要他和我此刻一样,就算活着,也是身处地狱里。
 
    我低头看着severus,眼泪滴滴答答掉在我们相握双手上,“你保证?”
 
    他吻了吻我手,然后说:“是,我保证。”
 
    “很好”,我说,“很好。我要回家去了,佩妮在等我。后天举行葬礼,你也来吧。”
 
    “我会去。”
 
    我曾经以为我会挽着爸爸手臂,走在红毯上,嫁给severus。我以为我们结婚以后,severus人生里,也能拥有真正疼爱他父母和长辈。我叹了口气。我有那么多计划,有那么多美好生活憧憬,都破碎了。
 
    *****************************************
 
    葬礼举行时候,来了很多人。爸爸同事,妈妈朋友,佩妮和我朋友。james和sirius都红了眼圈,虽然他们只见过爸爸妈妈几面。
 
    死亡是什么?
 
    死亡是无法避免也无法回避遗憾。
第 29 章
    葬礼结束了,我坐在沙发上,蜷缩在佩妮怀里。佩妮搂着我,一下一下顺着我头发。
 
    “lily,我不想去读大学了。”
 
    “为什么?”,我转过脸问她,想了想,“是钱问题吗?佩妮,你不要担心,只要再撑过了一年,我就毕业能工作了。到时候我供你读大学,不要担心钱问题。”
 
    “不是,lily你这个小傻瓜,爸爸妈妈留下积蓄足够我们俩完成学业了。加上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几年内我们经济状况不是问题。”
 
    “那为什么?”
 
    “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你也有了自己生活,我念大学还有什么意义呢?”
 
    佩妮说过,她会念大学赡养父母,还会顺便照顾我。
 
    “可是,你也可以为了自己去念大学,佩妮,你成绩很好,放弃学业很可惜。”
 
    她摇摇头,“对我来说,最重要是家庭。lily,你想过吗?当你离开家回到你那个世界时候,这个家是什么样子?爸爸妈妈不在了,空荡荡房间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房子里到处都是幸福回忆,可是,只有我一个人”,她哽咽起来,紧紧搂着我,眼泪滴在了我脖子上,灼痛了我心。
 
    是啊,最后被留下来只有佩妮。
 
    “那我不去学校了,我留在家里和你在一起,好吗?佩妮”,虽然拿不到毕业证很可惜,但是再过一年我成年之后,还是可以去试着去找工作。即便待遇福利不如圣芒戈那么好,我想自己养活自己应该不是问题。侍应生之类工作好像也不需要学历。
 
    “你真是个傻瓜,lily,你是个巫师,你属于那个世界,你朋友你生活甚至你爱男孩都在那个世界里。你怎么能永远留下?你总要回去。”
 
    是啊,我与这个普通人世界格格不入,我从小顶着“白痴”之名就不被这个社会接纳,我甚至没法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份能长久干下去工作。就算我想留下来,又能停留多久呢?
 
    我沉默了。
 
    “你听我说,lily,有一个男孩一直在追求我,他有点蠢蠢,笨笨。我曾经觉得他很沉闷无趣,再说那时候我想读大学,我有更高志向。虽然他对我很好,但我一直没有接受他追求。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想要嫁给他。”
 
    “可是你不爱他,你怎么能嫁给他呢?”
 
    “人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是什么。我想要从来都不是出人头地,而是幸福家庭,安定生活。他很爱我,也很有责任心。我最软弱时候,第一个想到也是他。”
 
    “vernon dursley?”,我轻声问佩妮,这几天他一直在姐姐身边,爸妈丧事什么,也是他和severus一起帮忙办。
 
    “对。”
 
    “佩妮……你……会幸福吗?”,我迟疑问。
 
    “会,我相信他,也相信我自己选择。如果我和他组成家庭,一定能像爸爸妈妈那样恩爱幸福。”
 
    “那……也好”,我轻声说。那个dursley,为人有点沉闷,但是比时下大多数男孩子都要沉稳可靠,而且工作努力,很懂得上进。也许不会逗女孩子笑,但是会努力撑起一个家。
 
    “lily,vernon计划辞职,他工作存了不少钱,再加上一些祖产,打算用这些钱去伦敦创业,开一家自己公司。他一直希望,我毕业之后能嫁给他,然后我们一起去伦敦生活。”
 
    “伦敦?”,也许,这样,也好。对佩妮来说,更安全,“……佩妮,有好多事我都没有跟你说过。巫师世界出了个很残暴黑巫师,这几年并不太平,他仇视普通人还有我这样父母是普通人巫师。原本要是爸爸妈妈没有出事,我也会劝说他们搬家,换一个地方生活。如果你去伦敦生活,对你来说,比留在这里更安全。”
 
    “什么?那你会有危险吗?”,佩妮紧张问。
 
    我摇摇头,“我能保护自己,而且severus也很厉害。我过去只是担心,黑巫师在我不在家时候,伤害你和爸爸妈妈。如果你搬去伦敦,在巫师世界战争结束之前,我不会跟你联系,不会让人知道我们关系,也就不会有人用你来威胁我。那你就是安全。”
 
    “需要多久……结束战争?”
 
    “我也不知道,佩妮”,我有些迷茫说。
 
    “你不能和我一起搬走吗?躲起来,等战争结束再出现。”
 
    “没用,魔力是掩盖不住。巫师会知道谁是巫师。我留在你身边,才会给你带来危险。而且我有severus,还有james他们一群朋友,我们会互相保护,互相帮忙。不要担心我,佩妮。”
 
    *******************************
 
    亲友目录里,爸爸妈妈名字和照片成了灰色,就和severus妈妈一样,沉到了名单最下面。
 
    我抽空又去了一次医院,让那个该死卡车司机对我做了自我介绍,我想要随时知道这个人在哪里,知道他是死是活。
 
    他名字没有出现在亲友名单中。记事板又出现了一个新名单——“黑名单”。他是那名单上唯一名字。
 
    我不在乎他名字在哪里,只要地图功能能用就行了。
 
    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是相比于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时他虽然手术刚刚结束,可现在看起来才更落魄。浓重黑眼圈,充满血丝眼睛,惊悸不安表情,看到他过得并不好,我才安心离开了。
 
    我相信sev承诺过事,就一定会做到。
 
    开学后没有多久,佩妮用猫头鹰给我送信,说法庭判他入狱服刑,但因为他已经残疾原因,被保释回家了。
 
    我只能说他运气不好了。若是他真做了牢,我和severus也拿他毫无办法。可是现在他既然平安回家了,那么每个周末我们都可以给他一点新“惊喜”。
 
    我没有再用过钻心咒那么极端魔咒,厄运魔药和梦魇魔药是好东西,一个让他不断倒霉,而另一个,让他不得安眠。我觉得severus选择报复方法很好,只是我不希望severus在他身上花费太多心力和时间。
 
    因为有动力,还有之前知识累积,我做出了我第一个炼金作品——厄运梦魇徽章。功能很简单,正如其名“厄运和梦魇”,而且作用很微弱,能让他不断倒小霉,还有晚上做噩梦,但不会让他很快受不了而精神崩溃。
 
    对于有魔力保护自己巫师来说,这只能算是个恶作剧小玩意,而且作用很弱。但是对普通人来说,足够了。我还另外费心印刻了魔纹,让得到它人产生对它占有欲,不会随便丢掉。
 
    见到徽章在这个人身上之后,我就把这个丢到了脑后。
 
    在这个圣诞节后,六年级对我来说变成了灰色。赫奇帕奇朋友们,还有sirius他们都很担心我。其实我没有什么事,也没有因为爸爸妈妈事故,有什么反社会反人类倾向,或者什么心理障碍之类。我所恨,只是那一个人。
 
    恨果然是一种沉重东西,让人明朗不起来,愉快不起来。难怪爸爸从不让我在日记上记下不开心事,他是对,恨,确是不好。可是那个人夺走了爸爸妈妈生命,我绝不愿意忘记这件事。哪怕沉重,哪怕仇恨,我也要永永远远记住。
 
    severus始终在我身边,即便我身处地狱,他也会下来陪我。
 
    我想这就是我们不同了,如果他处在冰天雪地中,我会想尽办法用我温暖包裹住他,让他也暖和起来。而当我处在那里时,他不知道如何能让我暖和起来,因为他本身也不足够温暖,可他会跳下来和我站在一起,和我一起承受寒冷,绝不会让我自己独自面对寒风。
 
    不过朋友们真很好,终究让我心一点一点从冰天雪地里暖和了过来,让我情绪恢复了正常,让我能再次对她们露出真心微笑。若没有这些温暖,我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缓过这一口气来。就像是心脏再次开始怦怦跳,凝固血液也流动起来,我也重新睁开眼看这个世界。
 
    我终究,还是爱着这个世界。
 
第 30 章
    佩妮来信说她已经答应了vernon求婚,但是打算先订婚,等看着我毕业成年之后,她再结婚搬到伦敦去。
 
    我和severus商量了一下这件事,觉得佩妮还是尽早结婚去伦敦比较安全。
 
    虽然sev一直没有明确拒绝那个黑魔王招揽,但是他从未去过一次有黑魔王参加宴会。他一直有意显露出了成为只关心魔药研究学者意向,似乎除此之外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我们和格兰芬多们友谊也小心掩藏着,只在有求必应室里见面。
 
    可即使是这样,黑魔王似乎也很不满意。连带着有些斯莱特林也对severus说出了威逼利诱话。还说他这么堕落都是受了我这个“泥巴种”影响,奉劝或者说警告他离我远点。还隐晦威胁了我安全。弄得severus有点紧张兮兮,每天都陪伴我左右,寸步不离。
 
    现在还没有人对我动手。我想这也有我们还没有毕业,severus还没有明确拒绝,所以没有撕破脸原因。大概能制作多种完美高级魔药人才真很少吧。
 
    可是一旦我们毕业,选择就业之后,就没有推脱余地了。如果明确拒绝了,那些人动手不会再有顾忌。
 
    james经常跟我说黑魔王或者食死徒又干了什么坏事,灭了谁家,抢了什么东西。severus也说黑魔王是个**人,绝不会像邓布利多校长那样使用什么怀柔手段折服人。他态度是——跟随或者死。没有中间选择。
 
    “既然选择中立也是与黑魔王为敌,为什么我们不干脆选择邓布利多呢?”
 
    “我不相信他”,severus阴沉说,“一个能把狼人招进满是小巫师学校里校长,谁知道以后他还会干出什么?所以我宁可在夹缝里,防备着食死徒们攻击而生存,也不想把我们命卖给邓布利多。再说他也不会相信我,我是个斯莱特林,而他不喜欢任何一个斯莱特林。”
 
    我叹了口气,旋即振奋起精神来,保护自己,还是得靠自己啊。老是指望别人,终究不是办法。severus很厉害,我也要努力不拖他后腿才行。
 
    我给佩妮回了信,大概讲了现在形势。又说明了现在暂时安全,不过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毕业,我们还未被放在那些人眼里。一旦我们毕业了,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情况。我劝她如果可能话,尽早举行婚礼,尽早离开家去伦敦。当然,也要看她和vernon安排。无论如何,我会努力保护她。
 
    然后佩妮回信说,她会在这个暑假订婚,然后在我上七年级圣诞节假期结婚,之后搬去伦敦。
 
    我写信祝贺了她。
 
    我第二个炼金作品——“lily守护”徽章,不久也成功了。有了第一个成功先例,这第二个自然就没有那么艰难了。虽然它们作用完全相反,这是我想给佩妮保护。
 
    守护徽章印刻了“平心静气”和“危险警示”魔纹,联结在我手边一个银西可上。可以舒缓佩妮精神和情绪,还有如果佩妮生命力流失,我即使在千里之外也会知道。
 
    限于材料和知识累积限制,我目前还做不出那种具有强力防御效果炼金作品,或者那种召唤型门钥匙。只能退而求其次,做出这种警示徽章。有地图存在,我又能幻影移行,若是佩妮真遇到了什么危险,我也能尽快赶过去。
 
    这个外形是百合花挂坠,成了我送给佩妮订婚礼物。并要求她每日携带。
 
    其实魔纹印刻是很困难事,尤其是我没有什么高级炼金材料。所以我只能简单用纯银来制作。这种印刻时间就不会像那种高级炼金产品那样长久,可以维持上百年。我做出两件东西,我自己估计大概能维持个三四年,就会完全失效了。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我记事板里添加了炼金技能,梦魇徽章和守护徽章制作,已经仅仅是手工问题,而没有任何技术问题了。等佩妮徽章失效之后,说不定我已经做成了更好效果守护徽章。
 
    至于另一个人,等他梦魇徽章失效之后,我也不打算继续为难他了。我想几年时间噩梦惩罚,已经足够了。那样一个虽不至于坏透了,但只会给社会添麻烦渣滓,已经不值得我费心了。
 
    爸爸妈妈在天堂看着我呢,而我,会保护好佩妮。
 
    和severus牵着手,在黑湖边散步。自从regulus被sirius“绑架”以来,因为regulus存在,还有regulus教育问题,我们单独相处时间少了很多。
 
    sev对此有些不满,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我就是知道。比如每天晚上到了宵禁时间,他都会先赶走sirius,把ansel放回宠物格子,然后把我抱在他腿上,用力抱一会儿,亲一会儿。
 
    “好像要用亲吻力度来弥补亲吻次数不足似”,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这句话笑话他,可我心里很甜蜜。
 
    女孩们是很喜欢交换分享恋爱细节,以往我总是听众。现在终于轮到我了,居然没什么人对此感兴趣!我在内心受挫同时,才终于了解到,在所有人看来,我们早就是一对了。从一年级开始就在一起了,现在都六年级了,早就是“老夫老妻”了。何况我们到目前为止,才进展到亲吻程度,没有一点火爆性。所以不再有什么人对我们八卦感兴趣了。
 
    我向sev抱怨,他挑着眉问我:“你很喜欢当恋爱故事女主角?”
 
    也不是啊。只是心里甜蜜,想要和人分享,想要让别人也知道severus很好——现在我们已经是一对了,让别人知道也没关系——可是居然没有人在意。真失败!
 
    “如果你想给她们一点惊喜和刺激,也许你可以当她们中间第一个……结婚人?”,sev亲吻我手指,用慢慢悠悠语调说。
 
    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点头道:“也好”,这样求婚词也许太简单,但我终究舍不得为难sev。让他手捧玫瑰,单膝跪地,我想想都会觉得……起鸡皮疙瘩。华丽行动,火热告白,终归不适合他。我sev一直就是现在这样,爱在他心里,眼里,笑容里。就算只有我能看见,也已经足够了。
 
    severus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宝石戒指,有些笨拙说:“这是妈妈留下……以后我会给你更好……”
 
    我伸出手让他把戒指戴在了我手上,然后看了看戴着戒指手,微笑道:“这个就很好。”
 
    他又用力抱住了我腰,我总觉得每次他抱过我之后,我腰都会细了几寸。也许这就是女人保持好身材方法?我胡思乱想着。
 
    六年级暑假,佩妮和vernon dursley订了婚,然后那个假期我和佩妮几乎像连体人一样黏在了一起。她舍不得离开我,我也舍不得离开她。
 
    若不是因为魔法世界混战,我根本不会赞同佩妮这么快就和那个vernon dursley订婚。总要观察观察他,甚至鼓励佩妮念完大学,再考虑结婚事。
 
    妈妈一直是家庭主妇,但爸爸妈妈很幸福。很多家庭都是如此,所以佩妮也觉得不上学不工作也理所当然。可是severus家庭让我对此感到不安。如果妻子完全依附于丈夫,当丈夫变坏时候,当丈夫事业失败时候,她该怎么办?
 
    可是现下已经考虑不了那么多了。佩妮需要一个家庭,而我想要她在远离我地方安全快乐。
 
    这该死战争!要不是因为它,即使佩妮嫁人了,即使我毕业了,我们也能天天见面。
 
    我舍不得她,她也不放心我。
 
    “我答应嫁给severus了,我们想在圣诞节假期时候,在你嫁给vernon之后,举办一个订婚仪式。”
 
    佩妮叹了口气,她始终不是那么喜欢sev,但她没有表示反对。她说:“好吧。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能保护你,我也没有更多要求了。”
 
    我发现佩妮对于我要嫁给severus心情,正如我看见她要嫁给vernon心情一样,虽然赞同了,但还是有些不甘愿。
 
    我搂着她脖子咯咯笑了起来。
第 31 章
    七年级很忙碌,面临很重要高级巫师等级考试,而且这是在学校最后一年了,我也想学更多东西,看更多书,以免以后后悔现在不用功。还有我变形术已经练到了99级,可以学习阿尼玛格斯了。但我一时还没有学它,现在更紧要是,把更多书都装进书籍目录里。这样有大量图书免费图书馆,以后还不不知道会不会再遇见了。
 
    巫师世界人少,店铺少,银行也只有那一家,所谓公立图书馆竟然一家也没有。那些久远藏书,大概都在那些代代都是巫师纯血巫师家庭里。我是难得一观了。
 
    不过圣芒戈应该是有图书馆,而且在正式工作前,还要在那里预先学习一年。因为霍格沃兹并没有开有关治疗检测魔法课程,虽然我早就对庞弗雷夫人所用魔法感兴趣了。
 
    总之七年级是很忙碌,圣诞节回家,参加了佩妮婚礼。vernon家并不住在城中,而是在城外拥有一个农庄。他们家人都长得又高又壮,我和佩妮不算矮身高,站在他们面前就显得瘦小极了。不过dursley家人都很热情朴实,尤其是对着亲友,就给你那种根本没把你当外人感觉。
 
    婚礼是在dursley家农庄附近一个小教堂里举行,dursley家亲友很多,而我们这边,除了我这个妹妹,还有因为已经订婚而以我未婚夫身份出现severus,就只有佩妮几个朋友了。
 
    看着教堂里热热闹闹情景,我顿时觉得,佩妮嫁到这么热情开朗一大家人中去,真也很好。站在这里都觉得,这家人一点都不会有寂寞空虚那类情绪。
 
    婚礼过后,一对新人就去法度蜜月了。而我和severus,被dursley家热情挽留后住了一晚,第二天才回了家。
 
    佩妮把爸爸妈妈留下房子,还有家里大部分积蓄都留给了我。她说vernon有祖产,有积蓄,公司已经注册,也有自己事业。可是我和severus什么都没有,毕业后还不知道就业情况如何,所以把这些都留给我她才能放心。
 
    家里显得既空荡又安静,前几天我和佩妮还坐在沙发上聊天,现在沙发整整齐齐,莫名让我觉得寂寥。也许我去学校,佩妮一个人在家时候,也是这样觉得吧?
 
    “休息一下,明天我们去游览伦敦吧?”
 
    “游览伦敦?”,sev挑眉看我,“为什么忽然要游览伦敦?”
 
    “踩点”,我笑眯眯道,“佩妮今后会在那个城市生活,我要采集这个城市地图,找她方便些。”
 
    否则就是幻影移行过去,也是在破釜酒吧那边,因为我只去过那个地方。没有地图就找不到佩妮所在具体地点,那她万一有什么事,我怎么找到她?
 
    sev点头同意了。
 
    我们又去了sev家,sirius和regulus也都在那里,然后各自看书学习做魔药不提。
 
    晚上severus送我回家,其实自从学会了幻影移行,他也没必要送我了。我可以直接回到家里。即便如此,severus还是坚持送我回家。
 
    从五年级起,我就开始试着在家里施各种住宅防御咒,住宅忽略咒,佩妮离开之后,又施了针对普通人驱逐咒。今天晚上,又在sirius见证下,施了住宅保密咒和赤胆忠心咒,保密人是severus。black兄弟和我都因为赤胆忠心咒而无法说出住宅地址和位置,而severus绝不会说出去。
 
    在这样层层保险中,按理说应该不存在什么安全问题才对。即便我一个人在家住,也没有什么不放心。不过severus还是送我回来了,而且等我洗完澡,换好睡衣,吹干头发,又写完日记上床躺下之后,才亲了我一下然后回去了。
 
    sev以后一定是负责任好爸爸,我带着这个念头心里甜甜睡着了。
 
    听说我和sev要去逛伦敦,sirius也叫嚷着要去,虽然他和james不知道逛了多少次了。sirius要去,regulus自然也要去,哪怕是以ansel形象出现。
 
    最后我们三人一松鼠就一起出发了,先去看了看佩妮新居,当然新婚夫妇现在还在蜜月旅行,里面自然没有人。
 
    然后我们随意坐上了一辆公交车,就坐在车上随意着看着伦敦市风景。ansel趴在sirius肩膀上,看上去也很兴致勃勃。
 
    因为没有什么具体目地,我只想踩一遍伦敦市区地图,好在记事板里把它存下来。所以也很随意,坐到终点就再换一辆公交车,路上碰见了sirius想玩地方,就下车玩玩,让他们拍拍照片。
 
    中午还在一家印度餐厅吃了饭,我和sirius都很喜欢咖喱,severus和ansel明显适应不良,喝了好多清水。
 
    因为下午去看了一场电影,还在一个小型游乐场玩了好久,所以该办事我明显没有办好。
 
    我看着贪玩sirius直叹气,他现在还对商店里摩托车念念不忘。
 
    severus冲他们冷笑,说带着sirius就别想办什么正经事。
 
    不过反正是假期嘛,我们上半个学年也够辛苦了。我握着severus手冲他笑,“就当是我们在约会吧。”
 
    “约会也不带他们俩”,sev说是这么说,可是对我们又花了两天在伦敦市玩事情,他终究没有反对。
 
    我也因为坐遍了公交车,而走过了伦敦差不多所有主干道,地图事情也就差不多弄成了。尤其是佩妮生活那个区,我更是和severus一起,仔细走了一遍。医院,超市,商场,图书馆,健身中心,公园,我觉得佩妮会去地方,都仔细逛了一遍。
 
    另外我终于磨不过sirius歪缠,给一个纸片施了混淆咒当做是证件,证明他已经成年了。然后他去买下了一辆哈雷摩托车。
 
    反正还有半年我们就毕业了,到时候他也能自己做这些。早半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我们是四人先是直接幻影移行到了我家,因为保密咒原因,我家更安全。这是我们早就定下方案,先到我家,确定没有问题,然后再回severus家。
 
    severus家壁炉和james家相通,sirius和james经常在那里来来去去。他家虽可信,可毕竟人多口杂。我们施了住宅保密咒之后,就这么定下了,一来是为了安全,二来是为了保密regulus事。他要是被发现了,black家就惨了。
 
    “警戒咒被触动了”,severus严肃说。
 
    我们惊异对望了一眼,severus家除了没有施住宅保密咒,其他驱逐咒,忽略咒,防御咒什么一个不少。普通人是绝不可能闯到他家里去。壁炉通常也是关闭。能闯进去,只有巫师了。
 
    是谁?又是针对谁而来?
 
    “我和severus去看看,lily和regulus你们俩留下”,sirius严肃说。
 
    severus看了sirius一眼,也点头表示赞同。
 
    我第一次觉得,格兰芬多认真起来,也是很有担当。regulus是绝不能让人发现,他关乎着他父母性命和安全。而我,虽然会魔咒很多,也恐怕会拖累他们俩个。sirius和severus都差不多是他们各自学院里能力最顶尖巫师了。
 
    “要小心,尽快回来”,我嘱咐道。
 
    他们点点头,就离开了。
 
    我和regulus握着魔杖紧张等待着。为了方便,regulus已经学会了阿尼玛格斯,不再每次变形成ansel都需要依靠我或者sirius了。他现在拿着snape夫人那根魔杖,实力也算是不错。而且也不可能有人能找到这所房子。
 
    可我还是不放心。sirius和severus虽然厉害,毕竟还没有成年,万一找来是食死徒,他们是不是那些人对手?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sirius和sev脸色铁青回来了。
 
    “是食死徒”,severus脸色铁青说。
 
    “我们没敢进去查看,但他们应该是在找severus。”
 
    “黑魔王大概已经失去了耐心,我还有半年就毕业了,却始终不肯向他效忠……”
 
    “我们看见那些食死徒在折磨一个麻瓜”,sirius握着拳,手背上青筋直冒,咬牙切齿说,“可是他们有四个人,我们根本救不了那个麻瓜……”
 
    “那个人是蜘蛛尾巷一个流浪汉……”,severus语气阴沉说,“大概是因为找不到我,所以他们拿普通人泄愤……”
 
    我们四个人都默然了。
 
    “以后regulus还是待在我家里吧,今天这样情况太危险了,要不是我们去了伦敦,regulus被他们发现话……”,我提议道。
 
    他们想了想,都点头表示同意了。当晚,他们都住在了我家。
 
    第二天,我们回到了severus家,发现房门大开,里面乱得一塌糊涂。
 
    仔细商量过后,我家作为最后秘密堡垒,隐藏最需要保密秘密。比如regulus存在。
 
    而sev家也不能放弃,再次施加了一系列警戒咒,防御咒,还有隐藏咒之后,作为联络通道也保留了下来。sev家壁炉连着james家,有什么消息也能尽快传过来。
 
    还没有毕业,但战争脚步已经到来。
第 32 章
    我记事板上职业记录一直在变化。幼年时是“小巫师”;上学了之后变成了“巫师学徒”;五年级普通巫师等级考试高分通过之后,变成了“普通巫师(初级)”;六年级完成了第一件炼金作品之后,又增加了一个副职“炼金术士”;七年级高级巫师等级考试也考完了,我也拿了极好成绩,记事板上职业又变成了普通巫师(中级)。
 
    看样子我巫师等级一直在提升,对此我是很高兴。可是从今以后,好似再没有什么考试了,那巫师等级再怎么提升?不过这个我也不是十分在意,也许实力达到了,到时候就自然而然提升了吧。
 
    高级巫师等级考试成绩下来之后,院长极其高兴,因为我又是考得最好一个,选择科目也是最多一个。为学院增加了不少光彩。知道我就业选择之后,院长,还有其他三个学院院长都给我写了一封推荐信,以便我去圣芒戈求职能顺利些。斯莱特林院长斯拉霍恩教授倒是一直长袖善舞,对我也一直挺和善,和一般斯莱特林不大一样。
 
    巫师等级考试之后,我们也没有什么毕业考试了。只等几天后全年级学院杯结果出来,我们就算彻底毕业了,也要和霍格沃兹说再见了。
 
    七年级学生此时不管等级考试成绩如何,心情都是放松,而且要告别这个生活了七年学校,到处都充满了离别之情。
 
    赫奇帕奇朋友们也知道了我毕业后就会举行婚礼消息,为我高兴同时,也都嚷嚷着我结婚太早了,太早定下来了,实在应该再看看其他好男人,然后再考虑结婚事。哪怕和severus多谈两年恋爱也好,钓一钓他。就这么答应嫁给他也太容易了。
 
    我一直笑。虽然还没有发邀请函,但当下就说好了有十几个朋友要来参加我们婚礼。
 
    因为即将离开学校,可还有很多书我没有来得及看。因此即使是在学校最后几天,我和severus也在有求必应室里看书。sirius这个时候可不耐烦学习,他带着松鼠ansel和james他们一起玩闹去了。
 
    到了宵禁时间,我整理好书本,和severus交换了一个吻,准备回去了。severus却没有放开我,仍然搂着我腰,在我耳边说:“今晚不回去了,好吗?”
 
    我惊讶极了。好多女孩在五六年级就和男朋友或者未婚夫有了性/行为,这在女孩子之间不算是什么秘密或者丑闻。普通人世界在这方面似乎是越来越开放,连巫师们也跟着与时俱进了。
 
    可是severus,他在我心里一直是那么保守和古板,我以为他肯定能坚持到结婚之后呢……
 
    我脸不由得红了起来……如果是severus话……我也没什么不愿意……反正只是提前了一点时间而已……
 
    我轻轻点了点头。
 
    他就搂着我继续亲了起来,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伸到了我衬衣下面,直接贴上了我皮肤……
 
    还有,沙发什么时候变成床了?
 
    我脑子迷迷糊糊,只是一直搂着severus脖子,一直看着他眼睛……
 
    等到一切都结束之后,severus用力搂着我,而我昏昏沉沉把脸贴在了他肩膀上,只觉得累厉害,也困得厉害……
 
    “睡吧”,他拨开我额头上散发,在那里亲了一下。
 
    “……今天还没有写日记”,我小声说。
 
    他轻笑了一声,“日记本给我,今天我帮你写。”
 
    “好”,我实在太累了,把日记本递给他,就闭上了眼睛。
 
    耳边听见了一道很轻耳语,“完成隐藏神秘任务一,系统升级开始。”
 
    神秘任务?系统升级?我大概已经在做梦了吧……
 
    **********************************
 
    早上醒来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我和severus什么也没有穿睡在一起。
 
    severus比我醒得早,而且在一直看着我,“看日记。”
 
    啊,昨晚我们那个那个……而且连日记都是他帮我写……我脸不由得热了起来……
 
    而且记事板好像有了些变化,我和severus亲密度现在到100了,他已经排在了佩妮上面,是亲友记录上面第一个人了。
 
    我还没仔细看记事板变化,severus已经拿开了我手里日记本,“看完了?”
 
    “嗯”,我有些不好意思。
 
    “既然你都不记得了,我们再来一次好吗?”,他一边吻着我耳朵,一边说。
 
    “可是……该起床了……”,我喘息着说。
 
    “又不上课,没关系。”
 
    “……万一有人来这里呢?”
 
    “昨天进来之前,我就设置了门禁,没有人能进来”,他咕哝着说,翻身上来吻住了我。
 
    原来他早有预谋了……我也只来得及想这个了……
 
    ……
 
    终于起床之后,我们没有去餐厅。这么重要日子,不想分别在两个桌子上吃饭,就去了厨房,一起吃了午餐。
 
    午餐之后,又决定一起去黑湖边散一会儿步,之后再回有求必应室看书。
 
    我挽着severus手臂,这会儿才有功夫查看记事板变化。
 
    它好像把我所学过东西都做了一个总结,炼金技能专门是一栏;魔药技能单独一栏;生活类魔法和普通人生活技能合为一类,共用一栏;其他所有魔咒和变形术共用一栏;
 
    另外,新加了一栏组合类魔法,包括三个魔法:
 
    初级防御攻击型组合魔法:盔甲护身——缴械咒——昏倒咒——石化咒(待命名)
 
    中级防御攻击型组合魔法:盔甲护身——缴械咒——昏倒咒——神锋无影咒(待命名)
 
    高级防御攻击型组合魔法:盔甲护身——缴械咒——昏倒咒——阿瓦达索命咒(待命名)
 
    看到这三个组合魔法,我真是惊喜过望。我用魔咒时候,反应不算迟钝,但也不算快。因为学过东西多且杂,每次我在魔咒列表里选该用什么咒语时候,反应都不像severus和sirius那么快。所以要是真碰上了食死徒什么,我总觉得会拖他们后腿,哪怕我成绩是最好。
 
    现在有了这三个组合型魔法,基本适用于战争中所有情况了,我也不必对着长长一列咒语发愁不知道该用什么了。
 
    我立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severus,他一边惊喜一边就召唤了一些小蜘蛛过来,让我立刻尝试这些组合魔法好不好用。
 
    果然都特别好用,而且消耗魔力,经过我计算,竟然比单独使用其中四个咒语魔力加起来还少一点。
 
    我原本想直接用“初级(junior)”,“中级(intermediate)”,“高级(senior)”,为这三个组合魔法命名。
 
    但severus说,命名发音越短越好,越容易念越好,最好不要让人听出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最终把这三个魔法命名为:“蒲绒绒”,“巨怪”和“魔王”。
 
    蒲绒绒在世界各地都可以见到。它身体像一个圆球,上面覆盖着奶黄色软毛。蒲绒绒性格温顺,任你搂抱,或者扔来扔去,它都无动于衷。
 
    巨怪是一种身高达十二英尺、体重达一吨有余可怕怪物。巨怪力大无穷,但又愚蠢透顶,这两方面都颇负盛名。它时常施暴,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无援无故地动手。
 
    魔王,当然是指代我最大敌人,黑魔王。
 
    我用三个从温顺到残暴名词代表三个组合魔法,也很容易记住。
 
    severus听了我命名,无言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勾唇笑了起来,揉了揉我头发,点头表示了赞同。
 
    我也心满意足极了,我和sev真正在一起了,然后我记事板又莫名其妙变化了,真是诸事顺遂。
 
    severus说过,我记事板是我自己独有魔法,因为我有记忆障碍,这些是专为我自己生活方便而有魔法。现在看来,确是这么回事。我即将毕业了,在外面也比在学校危险许多。我需要它时候,组合魔法就出现了。
 
    魔法真是神奇啊。
第 33 章
    毕业那天,我们最后坐了一回学校火车专列,告别了霍格沃兹,心里不是没有些离愁别绪。今后,除非能回学校教书,恐怕没什么机会再回学校走走了。
 
    朋友们也是差不多心情,好几个赫奇帕奇朋友都红了眼眶,还有人哭了,到男朋友怀里找安慰去了。
 
    好在大家聊聊天,谈谈以后工作结婚事,气氛又慢慢轻松起来了。赫奇帕奇几个朋友里,julie和anya都订了婚,婚期定在明年,其他人也差不多不会两年内就会结婚。
 
    巫师们不上大学,结婚明显比普通人早不少。好像婚姻稳定性也高不少,至少我几乎没有听说过离婚巫师家庭,哪怕现在巫师已经有了关于离婚法律。
 
    当然,james他们四个人例外,除了james之外,另外三个格兰芬多都没有女朋友。sirius外表像个花花公子,其实内里就是个没长大顽童,从没有真正谈过恋爱。remus倒是很稳重,也有不少女孩对他有好感,不知道为什么他都没有接受。peter我就不熟了。james女朋友还要两年才能毕业呢,所以他要结婚至少也要等到女朋友毕业以后了。
 
    因为一会儿要去做事,所以我现在胡思乱想都是结婚事。
 
    下了火车,和朋友们告别之后,我和severus牵着手去了魔法部,先办理了结婚登记,拿了新证件。现在我名字就是lily·evans·snape,配偶那一栏是severus snape,别人可以叫我们snape夫妇了。
 
    我拿着新证件傻乐了一阵子,我也有自己小家庭了。
 
    记事板又有了一点小变化,severus名字之后,标示了他是我配偶。然后我能看到他魔力红条和体力蓝条了。
 
    也许这就是结婚福利?
 
    这对我也是很有用。我通过看他魔力值和体力值,就知道他处在什么状况下,饿了没有,有没有遇到危险,是否受伤等等。这样即使他不在我身边,我也能放心很多。
 
    之后又和severus一起去了圣芒戈申请职位,他申请是药剂科,我申请是治疗科。填过信息,附上推荐信和成绩单,我们就先回家了。
 
    每年暑假时候,圣芒戈都要从毕业生里招新人,不过那里每年收人都很少,一般就是一两个,多时候就是三个。不会更多了。我也不知道竞争者多不多,现在只能回家等消息吧。
 
    severus说现在外面形势太乱了,万一在圣芒戈求职不顺利,我们就干脆暂时不去外面工作了。只在家里做魔药拿去卖。等将来形势好转时候,再考虑找工作事。
 
    我点头表示同意。现在魔法部成了黑魔王和邓布利多擂台,混乱不得了。只有在霍格沃兹和圣芒戈工作最安全,前者没有空缺教职,后者万一也不行,还不如在家里做魔药了。
 
    婚礼事sev没什么要求。他就算是人缘不佳,以前在斯莱特林也是有几个朋友。可是自从他变相拒绝黑魔王招揽以来,斯莱特林就没什么人和他来往了。不一定都是看不顺眼他,但一定是畏惧黑魔王和食死徒们。
 
    而我,既想让佩妮和vernon参加我婚礼,又不想让他们遇见别巫师。当然,婚礼不邀请我那些朋友们也是不妥当,这仪式本来就是一种宣告,宣告我和severus是夫妻了。针对自然是我今后要生存那个社会。
 
    想了又想,还是安全第一。我在婚礼前,和severus一起去了一次伦敦。邀请佩妮和vernon在一家普通人餐厅吃了顿饭,算是纯粹一家人在一起庆祝了我结婚事。
 
    之后,我和severus举行了简单婚礼,我邀请院长做了主婚人,她很高兴同意了。朋友们几乎都来了。
 
    婚礼结束后,我和severus有些疲惫回了家。ansel被sirius接走了,说是不想打扰我们新婚之夜。
 
    severus松着领带,我上前去帮他把领带解下来,他搂着我腰任我动作,亲了亲我鼻尖,然后问:“一起洗澡?”
 
    我摇摇头,笑道:“分开洗,我有惊喜给你。”
 
    他挑了挑眉毛,没有反对,去用楼下浴室了。
 
    我磨磨蹭蹭洗了澡,换好了睡衣,大概写了几笔日记,然后回我和severus卧室。
 
    他正靠在床头看书,听见我声音抬起头来愣住了,然后用沙哑声音问:“你穿这是什么?”
 
    嘻嘻,这是上次见面时,佩妮偷偷塞给我又轻又薄又透明性/感蕾丝睡衣,她说夫妻之间应该讲究一点情趣,我可以在新婚之夜给丈夫一点惊喜。
 
    “好看吗?”,我站在原地,双手背在身后冲他微笑。
 
    他快步走过来,一把把我搂进了怀里,我能感觉到他全身都在发热,那双手更是热得发烫……然后他抱起了我快步回到了床上……
 
    我们婚后生活跟从前没有多大区别,除了晚上睡在一起,还有一起看书时候,他会自然而然伸手搂着我之外,其他都和婚前一样。我也觉得窝在他怀里捧着书看姿势特别舒服。
 
    一周后,我和severus同时接到了圣芒戈面试通知单,之后也双双通过了面试,进入了圣芒戈工作。
 
    james和sirius都进入了魔法部当傲罗;anya和julie结婚后不打算工作,要当全职家庭主妇;remus和peter好像还在找工作。
 
    regulus继续留在我家里自学魔法,因此sirius也常常在下班后过来蹭饭。
 
    因为severus在药剂科,所以他是直接可以上岗。而我却要经过为期一年培训,一年之后还要再经过一次考核,通过了我就是治疗师了,通不过我就要被辞退了。
 
    说是培训,其实也是自学过程,虽然我们可以请教专业治疗师。我喜欢学习,而且圣芒戈图书馆虽然没有霍格沃兹那么丰富,但是很有专业性,都是关于疾病,还有检测治疗型魔法和魔药书籍。
 
    我又开始了看书和练习魔法过程。比起用于争斗魔咒,我更喜欢这些温和检查身体或者治疗伤口魔咒。
 
    我学得很用功,很快达到了考核标准。不过我没有申请提前考核,而是用这些空闲时间继续看书,经常到severus魔药工作室里去待一整天,在他教会了我新魔药后,有时候也帮他配魔药。让他好有时间做自己感兴趣魔药研究。
 
    从我们六年级知道remus是狼人起,他就开始研究能抑制狼人变身魔药了。只是到如今还没有什么很大进展。也是,研究工作总是枯燥而漫长,现在比过去在学校有了更好研究条件,也许能进展快一些。
 
    因为severus不识时务,他受到过几次食死徒袭击。不过情况不是很危急,来袭击食死徒也不是很厉害。我想黑魔王并没有把一个新毕业学生看得太重,只是因为被拒绝所以打击报复一下罢了。所以几次没有成功之后,倒也安静了下来。
 
    听james他们说,黑魔王正在加紧蚕食魔法部势力,还有消灭一些反对他纯血家庭,特别是世代格兰芬多家庭。他家就受到过袭击。所以我想他现在大概无心理会我们这种小鱼小虾了。
 
    这样也好。现在severus会帮james他们酿制一些魔药,只收成本价。我也会james一些同伴免费治疗。我们切实执行了当初定下方针,在保持中立同时,暗中给邓布利多一方提供一些帮助。
 
    这样平静日子过了两年多,直到1981年,severus狼毒药剂终于研究成功了。而且经过了魔法药剂协会检测,是极其有功效且副作用小,梅林骑士团甚至为此给severus了一枚一级勋章。
 
    severus成了炙手可热魔药大师,而我们平静生活也再次被打破了。
正文 第 34 章
    kelly去年夏天从霍格沃兹毕业了,她和james秋天就结了婚。 到今年夏天,kelly已经怀了孕。
 
    我结婚也好几年了,对于孩子事原本是想着顺其自然。可是severus看过妈妈留下健康保健书籍,上面说女人最佳生育年龄是25至30岁,那个时候作母亲才算是身心都足够成熟了。所以他一直都采取了避孕措施。
 
    我也觉得我们俩现在当父母太过年轻了,而且有了孩子话,我比较倾向于作全职家庭主妇,能陪伴孩子成长。所以也同意了severus意见,先工作几年再说。我很喜欢我现在工作。
 
    新狼毒药剂研究成功后,黑魔王再次想要招揽severus。他似乎记性不太好,忘记了severus曾经拒绝过他,也忘记了食死徒对severus曾经袭击。我觉得他特别自大,好像是他想招揽谁,摆出个礼贤下士架子,就没人会拒绝似。
 
    severus仍像从前那样,没有回应黑魔王招揽。于是袭击再次开始了。只是我们已经不是当初初出茅庐小菜鸟了,面对袭击和危机也都能从容面对。一是实力增长了,二是安全措施做得全面细致。
 
    论实力或者人数,我们肯定不及黑魔王和食死徒,但论个人实力,我,severus,sirius,还有regulus,都比大多数食死徒中杂鱼要强很多。而且我们主要是躲避而不是正面战争,所以我们至少目前是安全无虞。
 
    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不想一直在家里无所事事,regulus主动提出平时以ansel样子待在我身边,当我遇到危险时候,他就是我双重保险。我给他做了一面银质面具,以免他需要变成巫师时候,被人窥探出了真实身份。
 
    在狼毒药剂问世之后,劫道者们主动向severus和我坦承了remus狼人身份。james和sirius都开心极了,这个药剂解决了他们好朋友最大难题,今后月圆时,remus将不再对别人有威胁,而只像生了一场病一样。
 
    remus因为狼人原因,求职一直不顺利,只能不断打零工。即使没人知道他是狼人,即使他巫师等级考试成绩很不错,那些雇佣者也受不了自己员工每个月都要旷工几天。有了狼毒药剂就好了,他只是需要睡一晚,第二天或许会有些虚弱,但也比旷工强吧。
 
    最让我看不透其实是peter,他虽然是纯血,但是家境很一般。巫师等级考试成绩也很一般。也许是因为相貌气质让人觉得他畏缩胆小没能力,所以他工作事情也不是很顺利。但他并不像remus那样去打零工,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但看上去似乎还过得不错。
 
    james和sirius他们是很粗心,remus自己事就够烦了,所以大概不会注意这些。但我对身边人是很仔细。总觉得peter有点奇怪,没有工作他也不着急,而且看他衣着打扮似乎也并不缺钱。
 
    不过我也不会去管闲事,我和peter也不过是这两年才略微熟悉了一些,还是因为经常给james送药,或者帮他同伴疗伤之类缘故。他就算有什么非法收入,又关我什么事呢?
 
    从圣芒戈壁炉回了蜘蛛尾巷,又从蜘蛛尾巷壁炉去了james家送魔药。当我发现只有peter一个人在时,有些纳闷。
 
    “james和kelly都不在吗?”
 
    “kelly和james父母出去了,james原本在,可刚才有猫头鹰送信来,好像有急事,他也走了,让我在这里等你来。 
 
    peter声音好像有些紧张,我也没在意,他经常都是一副紧张模样。
 
    把魔药箱打开,把里面药剂一一取出来,忽然听到一声大声“昏昏倒地”。peter,他怎么会……?
 
    *****************************************
 
    醒来时候,习惯性想看日记。不过却因为自己躺在地板上,而面前只有peter和一个不知敌友陌生人而放弃了这个主意。
 
    虽然没看日记,不知道近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已经收入书籍目录前几本日记让我知道,不能轻信陌生人,要小心他们是食死徒。
 
    “主人,您忠心仆人为您带来了snape妻子”,peter谄媚声音让我心中一凉,不论这个“主人”是谁,显然他和peter都不怀好意。为了用我要挟severus?为了什么?狼毒药剂?
 
    如果这个“主人”不是食死徒,那也可能是想独占狼毒药剂配方邪恶贵族。反正不会是好人。peter瞬间从亲友目录转移到了黑名单。
 
    “peter,你做很好,你会得到奖赏。现在,离开房间,让我和snape夫人单独谈谈”,那个黑衣人缓缓道。
 
    “是,我尊敬主人”,peter欣喜说,慢慢倒退着出去了,他一眼都没有看向我,这个卑鄙叛徒!
 
    “看来,snape夫人已经清醒了”,那个黑衣人意味不明说。
 
    我站了起来,魔杖还在格子里,很好。
 
    “你是谁?为什么把我捉来这里?”
 
    “我是伟大lord Voldemort,我想要和你丈夫平心静气坐下来谈谈……”
 
    Voldemort?就是他?我们最大敌人,战争发起者。
 
    我没有听他啰嗦,怕他看到魔杖有所警觉而没有用魔杖,只是迅速用手指着他,对他大吼了一声“魔王”!
 
    我想他也许没有反应过来,也许他不觉得我实力值得担心,也许他并不认为“魔王”是个咒语。总之我也没想到,我这么容易就杀死了他。
 
    我自己也呆愣了半天,踹了他尸体两脚,确定我是真杀了他了。
 
    莫非这个人是假扮?黑魔王哪有那么容易被杀死。可是黑名单上显示了他名字Voldemort,还有他头像目前是灰色。我名单有个功能,就是真实身份和他自我介绍名字不相符人,上不了名单。那么他确是黑魔王,也确死了。我实力这么强吗?
 
    我胡思乱想了一秒,马上拿出日记读取最近信息。用了个显示时间魔咒知道我日记记录到昨天,而今天按照约定是给james他们送魔药日子。而peter是叛徒,他或许把我抓了来这里。
 
    我大概猜测了一下,就考虑下面该怎么办。
 
    按照severus教我处理食死徒办法,我先对着尸体用了个“火焰熊熊”和“加速燃烧”,2分钟后对那堆灰烬用了个“清理一新”。
 
    用索命咒花费魔力,也要看施咒对象强弱。若是小蜘蛛,那只用一点点魔力。而换成了黑魔王,再加上善后几个魔咒,我魔力条已经消耗殆尽了。不仅不足以再让我用幻影移行离开这里了,还让我头很晕,体力条也不断缩小。
 
    可是这里是食死徒地方,并不安全。我喘息着在日记本上记下了peter是个食死徒事,还有我杀了黑魔王事。
 
    然后考虑在哪里躲一会儿恢复魔力时候,忽然从门外爬进了一条雪白大蛇,冲着我凶狠叫着。我无力看着它,再也没有魔力能伤了它了。
 
    对了,把它关进宠物空间!我一转眼,发现ansel竟然在宠物空间里,日记本上记录他最近一直跟着我,但我没想到他是待在那里。我连忙放出了ansel,在大蛇碰到我一瞬间把它装进了宠物空间里。
 
    我摔倒在了地上,ansel已经变成了人把我扶了起来。
 
    “离开这里,回家去,这里不安全……”,头好昏沉,我想我要晕倒了……
 
    耳边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完成主线任务,杀死伏地魔主魂,奖励1魔力值增倍,奖励2拥有特殊技能:记录影像,每日三十分钟。
 
    **********************************
 
    再次醒来时候,我躺在圣芒戈病床上,身边围了许多人。severus,sirius,带着面具regulus,james都在。
 
    他们追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谁带走了我,伤害了我。根据检查,我是消耗魔力太过,才导致昏迷。而我已经睡了一整天了。
 
    我拿出日记读了一下,自己吓了一跳,peter是叛徒?我还杀了黑魔王?不可能吧?我有那么厉害吗?
 
    看着周围等着答案人,我开口道:“peter是食死徒,日记本上这么写。至于其他,你们知道,我记忆力不好,都不记得了。还有,我是在哪儿被发现?”,我没说杀了黑魔王什么,我要是说了,他们大概会当我在说笑话吧。
 
    “什么?!”,james和sirius一起惊呼道,“peter是食死徒?!”
 
    “reg带你回来,但是他也不知道什么,他只是听你说那里不安全,就立刻带你回来了”,severus紧皱着眉头说。
 
    “peter怎么会是食死徒呢?”,james脸色非常难看。
 
    我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昨天我本该是去你家送魔药。我们昨天见面了吗?”
 
    james怔了怔,摇了摇头,“昨天有猫头鹰送信求援,我立刻就去了,去了才知道不知道是谁开玩笑,那里根本没有什么袭击。”
 
    “那你家里都有谁?peter去了吗?”,regulus问道。
 
    “爸爸妈妈和kelly都不在家,他们回老居去了,因为kelly怀孕了,爸爸妈妈觉得让她待在那个人来人往家里不安全,就带她搬回去了。昨天……只有peter在……”,james愣愣说。
 
    severus和regulus交换了一个眼色,而sirius握紧了拳头。
 
    我想了想,开口问道:“从昨天起,你见过peter吗?”
 
    “我昨天回去时候他在家,他说你来过了,还送了魔药……后来sirius说你遇到袭击昏迷了,我就赶过来了……”
 
    “james,我们去找他!”,sirius愤怒说。
 
    他们俩就结伴离开了。
 
    我也出院回了家。我迫不及待想和severus单独谈一谈。不是不信任朋友们,只是这事儿实在是匪夷所思。
 
    “什么?你杀了黑魔王?”
 
    我有些不确定说:“日记本上是这么写,没写过程,只写了一句话。还有我黑名单上有他名字和头像,而且现在是灰色……”
 
    severus不可置信捂住了嘴。我要是他,心里也一定是怪怪。那个人在他心里一直是一个绝世强者,虽然残暴,愚蠢,但不可否认他在魔法上强大。现在就这么被一个柔弱女人杀了?
 
    确难以置信。可是日记本和头像都是证据,却又不能不信。
 
    “咦?我宠物格子里面有一条蛇,哪儿来?”
 
    severus拿出魔杖,“把它放出来看看。”
 
    那大蛇一放出来就向我扑来,被我和severus合力杀了。我被它吓得够呛,连着对它用了三个“魔王咒”,看它确实不动了,才终于放了心。
 
    “传说黑魔王有一个宠物,是一条大蛇”,severus似笑非笑看着我,“也许你日记上写是真,你杀了黑魔王。”
 
    我摸摸头,“早知道他这么容易杀,我们还担惊受怕那么久干嘛?说是多么强大,看来也是名不副实”,severus和sirius他们或多或少手上都沾了血腥,我却连一个食死徒都没有杀过,他们一向把我保护佷好。没想到我第一个杀人就是黑魔王,而且我除了魔力耗尽还没有什么大损伤。这黑魔王也太没用了,还不如那些厉害食死徒呢。
 
    “不,黑魔王确是强大,那些食死徒不是笨蛋,他们不会追随弱者。至于你为什么能杀了黑魔王,也许就因为你是特别吧。lily,你一直是特别,特别魔法空间,特别魔法技能。所以你才能那么轻易杀了他。”
 
    我不置可否,反正黑魔王都死了,那我们以后不是可以过快活日子了?想到这个我就开心。还能定期和佩妮见面,佩妮去年生了个男孩,也能让她们一家来我家过圣诞节……
 
    “lily,你今天为什么没有对他们说出黑魔王事?”,severus开口问道。
 
    “因为我自己看日记,都觉得是像在骗人。我怕说了之后,没人相信我。光让他们相信peter是叛徒就够为难了”,我皱了皱眉头,左右都是朋友,不能不相信我,却又不想去怀疑peter,我理解他们心情。幸好我和peter从来都不算是朋友,要不我肯定要伤心死了。
 
    “你做很对,lily,不管黑魔王是不是真被你杀死了,这件事都不能说出去”,severus严肃说,“食死徒既疯狂又残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我看他那么严肃,连忙也认真点了点头。
 
    severus拿着我日记本,把后面半本空白日记变消失掉,然后重新把日记本递给了我,“现在读完它,然后我们烧了它,这样秘密只有放在脑子里才是安全。”
 
    severus经常这么干,每当日记里有什么重要一定不能被别人发现事,他就会把日记本后面页数毁掉,让我记下这本日记,然后重新开始写新一本日记。这是个保密好方法,因为我日记本确不够安全,很多同学同事,还有熟悉朋友们都知道我记忆力问题,也都知道我日记本重要性。不能不防备一些。
 
    弄好了这一切,我有点身心俱疲了。severus把我推进浴室去洗澡,而他准备晚饭去了。
 
    我洗泡泡浴时候,忽然发现,魔力条后面数字比我上次记在日记本里多了差不多一倍。还有多了个影像记录功能,每天都可以记录三十分钟,那么生活里重要时刻,还有每天值得记录下来事,我完全可以记录在这些影像里。
 
    什么杀了黑魔王啊,魔力值增倍啊,都不重要了。
 
    重要是我可以记住记忆了!哪怕每天只有三十分钟,我也觉得心满意足,快活无比了!
 
    不管是上帝还是梅林赋予了我这一切,我都感激万分!
 
第 35 章
 
-
 -
 -
 
    sirius和james找到peter时候,peter一看见他们俩就心虚变成了老鼠转身就跑。这下子,根本就不需要问他是否背叛了。
 
    sirius和james抓住了他,看了他胳膊,上面果然有黑魔标记。
 
    后来他们俩就问为什么,想不明白啊,一起生活学习了七年好友,怎么就当了食死徒呢?
 
    peter说出话充满了怨愤,peter说sirius和james一直瞧不起他,一直把他当成个跟班嬉笑耍弄,从不尊重他,体谅他,他们根本不考虑他处境,也不知道他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家里困难,他们从没把他当成真正朋友……
 
    后来peter又哭着求饶,说他是被逼,他被黑魔王人抓住了,如果不听他就会死,还说他虽然被迫当了食死徒,但从没有伤害什么人……
 
    “那lily呢?你对她做了什么?”,sirius愤怒问。
 
    “黑魔王想要snape和狼毒药剂,所以他才让我绑架了lily。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做,lily不是也完好回来了吗?”
 
    “你带lily去见黑魔王了?”
 
    “是……是……”,peter畏缩说。
 
    “然后呢?黑魔王做了什么?lily昏迷前发生了什么事?”
 
    “我……我不知道……黑魔王见到她就让我离开了……然后我就回james家了,之后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道……”
 
    sirius和james既愤怒又矛盾,不能让peter接受审讯,现在魔法部里黑魔王势力和支持邓布利多人分庭抗礼,单凭黑魔印记没有其他犯罪证据是定不了罪。又不想放了他,他毕竟已经是食死徒了,是凤凰社中叛徒,还不知道泄露了多少凤凰社秘密给黑魔王。又有些伤心,毕竟曾是相伴多年朋友,没想到peter心里对他们只有怨怼。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把peter交给邓布利多处理。
 
    这两个人满是心事,精神不集中,也没想到这种情况下peter还想逃跑,竟让他找到了一个机会,变成了老鼠钻进下水道跑掉了。
 
    这下两人都气疯了,原本对peter还有几分愧疚和对自己过去行为反思,这下全没了。james去告知邓布利多这件事了,而sirius跑来我家对我们诉苦了。
 
    当sirius把他们和peter谈话告诉我们之后,severus和regulus表情很一致,都是挑眉冷笑。
 
    “自己懦弱无能,反而怨恨别人太优秀,不尊重他吗?他有什么值得别人尊重地方?”,severus不屑说。
 
    “一出了事就推卸责任,一被威胁就什么都能出卖,纯粹小人!哥哥,你交这是什么朋友?”,regulus紧接着说。
 
    于是sirius更郁闷了。
 
    我对peter没有什么记忆和回忆,他从来不是我朋友,因此日记本上关于他事情记录很少。提到过他存在感薄弱,为人内向,最近还提到过猜测他有非法收入。
 
    现在一想,可不是有非法收入吗?黑魔王发薪水啊。
 
    于是我开口问sirius:“邓布利多……嗯……我是说你们凤凰社,发薪水吗?”
 
    sirius眼里冒出了迷茫圈圈,摇了摇头,“我们本来就是自愿自发跟随邓布利多校长,反对黑魔王组织。发什么薪水?”
 
    我点了点头,“那我就明白了。peter是因为钱所以才背叛吧?你看凤凰社又不发薪水,他又没有工作,没法养活自己。再受到了金钱引诱,所以就背叛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食死徒就有薪水?”,sirius很认真跟我讨论。
 
    “我早就注意到了,peter一点儿也不缺钱,也不急着找工作。整天衣着光鲜,悠悠闲闲。我以前以为他有什么非法收入,比如盗墓啊,非法交易黑魔法物品啊之类。现在看来,是因为当了食死徒,他才不缺钱。”
 
    “啊……这个家伙一定给黑魔王传递了不少凤凰社情报,所以才得到了丰厚金钱回报”,sirius咬牙切齿说。
 
    “所以你就别纠结了,peter说那些话,我觉得只是借口。要是对你们有意见,当初在学校就可以和你们绝交了。何必要拖到现在呢?所以啊,他背叛原因,就是因为金钱!”,金钱是大多数犯罪原因,这是我读了很多侦探小说后得到结论,我举着一个手指像侦探发现了真相一般严肃对着sirius说,“嗯……或许还有害怕……对黑魔王,死亡和痛苦害怕……但我觉得他绑架了我之后,还能面不改色回james家去骗他,说明他真心实意想追随黑魔王当食死徒了,并不完全是因为害怕之类。”
 
    sirius点了点头,“果然,他故意说那些话就是为了让我和james愧疚,然后趁机逃跑吧?!哼,我一定会抓住他”,sirius再次斗志昂扬了。
 
    severus自顾自看书,好像没有听见我们谈话。regulus捂着嘴闷笑,有什么好笑?
 
    我坐在severus身边,拉了拉他胳膊,“你觉得我分析没有道理吗?”
 
    “嗯?peter背叛是因为凤凰社不发薪水?我觉得很有道理”,severus点了点头。
 
    我分明看见他眼里充满了笑意,他瞧不起我推理!气鼓鼓瞧着他,severus伸出手臂来把我揽进了怀里,继续看书了。
 
    自从我被绑架过之后,severus就有些紧张兮兮,恨不得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他视线之内。除了工作时间,我也愿意待在他身边。连送魔药和治疗之类事情他也会全程陪同我去。我知道他有点被吓到了。要是被捉走人是severus,我大概也一样担惊受怕。
 
    “我用地图明明能很容易找到peter,为什么还让sirius每天那么辛苦去找?”,我问severus。
 
    “那只蠢狗精力太旺盛了,让他去忙吧。等他捉累了,我们再动手。”
 
    所以severus你还是看sirius不顺眼吧?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真是天敌吗?
 
    没想到却出了事,sirius一身狼狈回来了,说他找到了peter,但peter为了逃跑竟然制造了一场大爆炸,炸了一条街,死了十几个普通人。peter死了,魔法部认为爆炸是他造成,已经发了通缉令。
 
    sirius很是憔悴,我想既有被通缉原因,也有在追逐peter过程中造成那么多人无辜丧生原因。
 
    我也很内疚,明明可以早点抓住peter,却放任sirius去了。而且sirius认为peter死了,可是他头像并没有变成灰色,说明他还活着!这个该死叛徒,食死徒,杀了那么多无辜人还想嫁祸给sirius,我一定会抓住他。
 
    “可是这是可以说清楚啊,虽然没有证人,但是用几滴吐真剂就行了啊。为什么要躲起来,而不去澄清呢?”
 
    sirius摇了摇头,“没用,最近黑魔王失踪,魔法部很混乱,食死徒们已经疯了。还有很多浑水摸鱼人。现在凤凰社人,只要上了法庭,不论证据如何,都是一个结果,先关入阿兹卡班再说。邓布利多教授也说让我先躲一躲,等到形势明朗了,再上法庭把这件事说清楚。”
 
    我点点头,“也好。那你就待在这里吧,反正没人能找得到这里。”
 
    regulus忽然开口道:“哥哥,我想回家了。”
 
    “回家?”,sirius惊异问。
 
    regulus点了点头,“当初我躲起来,是因为不想当食死徒,也是因为年纪小。现在我已经成年了,应当承担起责任了。不知道巫师界混乱哪年能结束,但我不想再继续躲避了。爸爸妈妈年纪不轻了,他们需要我,black家也需要我。再说他们虽然近年来都深居简出,可毕竟手臂上有黑魔印记。若是邓布利多取得了胜利,那战后很可能会清算所有食死徒。我不能不为他们打算一下。趁现在战争还没有结束,形势还不是特别明朗,我也要去取得一点资本,以便black家在战后还有立足之地。”
 
    sirius愣住了,然后他有些复杂说:“regulus,你长大了。”
 
    这是black家家事,我和severus轻轻退了出去,留下他们单独谈话。
 
    之后black兄弟商量好了,regulus回家去继承家业,还要计划着洗白black家。而sirius,反正他近期不能在公共场合露面,干脆就以大狗形象跟着regulus回家去,协助regulus安排和计划。
 
    sirius说,无论他赞不赞同他们观点和做法,那总是他父母,他也不想以后只能在阿兹卡班见到他们。
 
    我想,虽然现在形势混乱,但黑魔王失踪让他们对最终胜利充满了必胜信心。食死徒们穷凶极恶也只是最后挣扎罢了。
 
    当天晚上,regulus和severus在书房里密探了一个多小时。severus后来对我说,regulus在救我回来之前,看见了那条大蛇,也知道我抓住了那条蛇。又因为黑魔王失踪消息,以及从sirius那里听到peter关于带我去见黑魔王事情转述,判断出了那条大蛇是黑魔王宠物,黑魔王失踪与我有关。考虑到我魔力耗尽却没有任何损伤情况,他觉得黑魔王失踪就是我造成。相处那么久,他也知道我有许多特别魔法,也许黑魔王已经被我特别魔法杀死了。
 
    我吃惊不已,原来最聪明人是regulus!
 
    之后regulus请求以black家继承人身份和severus结盟。他说一来他们都是斯莱特林,将来有共同利益,也都能坚守彼此底线。二来black家元气尚存,今后也大有发展余地。三来severus也需要盟友,不能是食死徒,也不可能是凤凰社。而未来打算保持中立black家是最好选择。四来,他们是朋友,对斯莱特林来说这难得互相信任就是最好结盟理由。
 
    severus同意了。
 
    我知道了也很高兴。severus和格兰芬多们或者赫奇帕奇们总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有一个值得信任斯莱特林朋友,也许更加有利于severus实现曾经理想。他想成为一个强大巫师,我原来只以为这种强大指是魔法上强大。后来才慢慢了解了,这种强大除了魔法,还包括权势,社会地位,还有别人认同和尊重。
 
    我很能理解severus。我们小时候都是普通人中异类,被人排斥和看不起。所以我在霍格沃兹得了第一名,交到了好朋友才会那么高兴。那些就足以弥补我小时候心灵创伤了。可是对于severus来说,那些还不够,他还要摆脱他父亲印记,还有小时候贫困生活阴影。所以他需要更多。
 
    在不随意伤害别人前提下,我也乐于帮助severus去争取那些,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权势什么。他有能力得到那些,自然就应该得到那些。
 
    不过我没有忘记peter事。我们当晚就凭借地图找到了peter。没想到他竟然那么大胆,竟然在离我家不远地方,虽然是以老鼠形象。也许他还琢磨着再绑架我一次,立点功劳什么?
 
    severus用摄魂取念审问过他之后,直接杀了他,然后毁尸灭迹了。
 
    这个人造成了十几个普通平民死亡,对于severus杀了他我也没有什么异议,“可是他不在了,sirius怎么办?他将来怎么证明自己清白?”,我后知后觉说。
 
    “没关系,有吐真剂就足够了。”
 
    也是。于是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regulus能通过peter说话猜到你是最后一个见到黑魔王人,甚至你是导致黑魔王失踪人。那肯定也有别人能猜到。我不能冒这个险。不是人人都像sirius他们那么单蠢。万一有人把你和黑魔王失踪联系到一起,或者知道你是最后见过黑魔王人,那就太危险了。现在食死徒们已经发疯了。”
 
    怎么一举例子就用sirius,他有那么笨吗?不过和regulus一比,他真是很笨啊。
 
    “我刚才用摄魂取念看过了,黑魔王给食死徒下命令从来都是只有那个人知道,食死徒彼此之间不会知道对方任务,也不会彼此交流。peter在食死徒里很被人瞧不起,也没人注意他任务。他死了,就没人知道你和那件事有关了。”
 
    我点了点头,“这些我都听你,severus”,论心思缜密,我远远不如severus。所以对事情细节处理,我一般都是听他。在与人相处和生活小节上,我其实是个大而化之人,特别是交朋友,完全是凭直觉去选择。不过我至少比sirius强,至少我从没有靠近过贪生怕死又容易被金钱引诱而背叛朋友peter。
 
    sirius父母真是明智啊,决定把他踢出家门然后让regulus当继承人。sirius这么笨,这么单纯,交朋友眼光还不够明智,他当了家主迟早会把家业败光。 
 
 
正文 第 36 章
 
-
 -
 -
 
    没有黑魔王日子分外轻松,每次看见黑名单上黑魔王灰头像我都安慰不已。 这座压在我头顶上好几年大山终于消失了。
 
    虽然食死徒疯狂肆虐,到处找人麻烦,可我也没什么担心。他们此时越疯狂,就说明他们心里越恐慌害怕。他们输定了。
 
    regulus在这种情况下,以black家继任家主身份重回了巫师世界。明明白白对外宣称:black家从不赞同黑魔王主张。当初因为黑魔王想给尚未成年家主regulus黑魔标记,black家不得不用计谋藏起了继承人。如今继承人已经成年,也不再惧怕黑魔王威胁。因此black家重新出世。同时,以black家继承人身份,regulus要求所有被迫胁从黑魔王black族人脱离食死徒行列,否则black家族将将其逐出家门。
 
    这个消息一传出,整个巫师世界都一片哗然。
 
    我原本担心regulus这么一弄,那些疯狂食死徒都冲他们家去了。结果虽然有几次袭击,死了食死徒被black家小精灵送到了魔法部,但也没出什么大事,black家毫发无损。
 
    我这才知道,black家畏惧仅仅是黑魔王一人罢了。只要他不在了,那巫师世界还真没有敢摆明车马与black家为敌家族。据说black家一向人丁多,报复心强,护短,实力又高。得罪了他们就是不死不休。哪个家族也不敢随便给自己结下这样仇敌。
 
    severus说还有一个原因是black家姻亲多,其中斯莱特林家族又是最多。只要没有被黑魔王彻底洗脑,即使是食死徒也是不太愿意对亲戚动手。比如马尔福家。
 
    被彻底洗脑就有那个曾经去翻倒巷为regulus报仇堂姐Bellatrix,她听说当初regulus死亡不过是个骗黑魔王骗局,如今black家又宣称不支持黑魔王,简直气疯了。纠集了他丈夫,还有几个死忠黑魔王食死徒一起去袭击了black家本家。
 
    black家传承千年,住宅防御性极强,当初他们避世,连黑魔王也无法找到他们。 而且四个black实力都不弱,他们只留下bellatrix和她丈夫性命,其他都杀了,还嚣张把尸体送到了魔法部去。
 
    其实魔法部人心都寒了,虽说别处也有袭击反击,但像这样隔几天送几个食死徒尸体,说明black家是多么强大,多么可怕啊……
 
    regulus写信来说,他们无论怎么劝说,都无法改变bellatrix追随黑魔王心意。但是black家又不想把自己家人送到阿兹卡班去,只好把他们夫妇暂时关了起来。
 
    这次袭击之后,black家彻底平静了下来,再也没有针对他们袭击了。
 
    之后regulus趁着世道混乱,商业停滞,许多店铺破产倒闭时候,不声不响收购了对角巷三分之一店铺和一家魁地奇产品制造厂。同时regulus和许多纯血家族恢复了往来,还在魔法部谋了个官职。
 
    这小子连霍格沃兹都没有毕业,巫师等级考试都没有参加过,竟然可以去魔法部从政?这绝对是贵族权势和金钱作用,有黑幕啊……
 
    severus和black家具体结盟细节内容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severus付出是他所有研究出来新魔药配方和他魔药大师声誉等等。而得到是black家产业股份。
 
    说到钱,其实我还是很会存钱。圣芒戈收入不低,我又很会过日子,生活过得富足又绝不奢侈,能用变形术做东西就绝不花钱去买。所以真存了很多钱。
 
    我家钱袋是我做炼金物品——“lily钱袋子”,空间大,重量轻,最重要是,它可以计数。
 
    说实话,魔法世界货币最大面值就是金加隆,稍微有点儿钱就是一大推金加隆,数起来也太麻烦了!所以我就做了这个钱袋子,把我和severus财产都装在了里面。
 
    severus虽然小时候生活贫困,但也许是对自己能力特别有自信,他并没有因此变吝啬或者特别在意钱财什么。自从不发愁钱事情以来,他就一直不怎么在意这个。连他在圣芒戈薪水也是让管理部门每周直接交给我了。
 
    我和severus不一样,我是从小被妈妈教育要当一个合格家庭主妇。什么是合格家庭主妇?那就是一定要管好家里钱袋子,花最少钱,办最多事,把日子过得丰富满足,还要能存下钱来。
 
    虽然我们在古灵阁也有账户,但是我们都觉得每次去那里取钱,还要坐那个疯狂小车太麻烦了。于是钱都放在钱袋子里,然后放在我格子里,绝对保险,万无一失!
 
    不过severus拿到了那些产业股份以后,收益black家就直接划到我们古灵阁金库里了。所以说,我们家金库里终于有金币了。
 
    82年3月时候,kelly和james儿子harry potter出世了。james让sirius当了harry教父。我看着那个小小婴儿,自己也动了心思,想要个孩子了。再说我觉得二十二岁和二十五岁差别也不大。
 
    severus没说什么,就停了避孕措施,还让我喝了一些保养魔药。
 
    83年时候,黑魔王已经失踪了两年,大多数民众认为他已经死了,再也不足以造成威胁了。福吉在邓布利多扶持下上了台,投桃报李开始追捕食死徒,清算食死徒家庭,同时宣布撤销了sirius通缉令。
 
    black家族自然是平平安安,regulus还是魔法部官员呢。莱斯特兰奇家族和马尔福家族,被魔法部检查发现,他们都是中了夺魂咒才当了食死徒,因此也逃过了审讯。
 
    我写信问regulus是怎么说服他堂姐bellatrix。他回信说是用强力遗忘咒配合遗忘药剂,使莱斯特兰奇夫妇俩没了以往记忆,就像初生婴儿一般纯洁。他说他父母这两年时间都是花在重新教育那两个大个子“婴儿”上了。
 
    我佩服不已,居然还有这种办法!不过这也算是改过自新,重头来过了吧?
 
    邓布利多这个时候邀请severus回霍格沃兹当魔药学教授,同时兼任斯莱特林院长。
 
    我知道severus不喜欢教学生,他其实对教别人魔药很没有耐心,而且他很讨厌那些没有魔药天分还老是浪费魔药材料,制造坩埚爆炸事件人。而霍格沃兹学生里,有魔药天分一定不多,更多都是severus会讨厌人。我觉得让他去当教授,对他和学生来说,都是折磨。
 
    可是severus和我一样,都是很喜欢霍格沃兹,现在有机会再次回到那里,他也不是一点儿也不动心。
 
    邓布利多对severus说,能让他放心斯莱特林很少。他现在需要severus去帮他看着斯莱特林,保护那些学生思想不受食死徒影响,也保护那些学生克服整个社会因黑魔王而产生对斯莱特林学院偏见和敌意。
 
    最后邓布利多还开玩笑说,要是severus不接受这个职位,他只好找一个不是斯莱特林毕业巫师去当斯莱特林院长了。
 
    这个威胁很奏效,severus几乎是立刻就愤怒了。无论如何,就像我爱着赫奇帕奇学院一样,他也是深爱着斯莱特林。于是他接受了这个职位,辞去了在圣芒戈工作。
 
    于此同时,我发现我怀孕了,也向圣芒戈请了长假。邓布利多很通情达理同意我也可以居住在斯莱特林院长办公室里。院长和普通教授不一样,在学生还在学校情况下,院长是必须待在学校,以便他能处理各种学生遇到突发状况。
 
    所以说在圣芒戈时候,还是八小时工作制。但在霍格沃兹当院长,二十四小时都属于学校和学生们。
 
    还好还有暑假和寒假,要不可真是太辛苦了。
 
    考虑到有了孩子,severus在james家附近买了一块地,建了一栋新房子。不过当然不是因为severus很喜欢james,而是巫师聚居区本来就不多,而我们既然和potter家熟识了,那将来两家孩子也有个伴儿一起玩耍。
 
    这些都是severus去办,我怀孕之后他就什么也不许我做了,不让我有一点儿操心地方。我就在severus在霍格沃兹寝室里安心养胎,看书,和severus一起去散步之类。
 
    怀胎十月后,我生了一个长得很像severus男孩。
 
    我用影像记录了他出生,severus小心翼翼捧着他亲吻我汗湿额头,轻声说:“叫他daniel好吗?”
 
    那是爸爸名字啊,我眼睛有点湿了,微笑着点点头,用儿子名字来纪念爸爸,真是再好不过了。
 
    daniel snape,我和severus儿子,这一切真是棒极了! 
 
第 37 章
    daniel甫一出生,亲密度就是100,在亲友列表上位列在severus下面。而且我也能看见他体力值和魔力值。
 
    爸爸妈妈还有佩妮也是我血亲,可能因为他们不是巫师,所以就什么也看不到。
 
    然后组合魔法技能里又多了两个特别技能:
 
    感知危机(daniel snape11岁前专用):当孩子紧张,害怕,魔力暴动或者遇到危险时,母亲能够立刻知道。
 
    远距离传送(daniel snape11岁前专用):无论距离长短,可以将孩子安全传送到母亲身边。
 
    我觉得这两个技能挺方便,其实就是记事板没有给我这两个技能,我在怀孕时候也开始准备制作类似作用炼金物品了。小巫师比普通小孩子还要小心对待,虽然我小时候好像没有什么魔力暴动事故,可是james家harry却发生了好几次了。
 
    daniel出生后,我就搬回了新家去住。不见阳光地窖实在不适合婴儿生活,而霍格沃兹有上百个没成年孩子,这美丽校园对小婴儿来说绝对是不安全。
 
    severus也跟着不住在院长办公室了,晚上也回家住,只有白天才去上班。不过我家壁炉直通邓布利多校长办公室,所以学校里有什么事找severus,也是很方便。
 
    一到霍格沃兹放暑假寒假,我们一家三口就做回了普通人。圣诞节一般都是和佩妮一家一起度过,不是我去伦敦,就是我们两家人一起在爸爸妈妈留下房子里过。
 
    我和severus虽然有了新居,两家老房子却仍然保留着,算是纪念吧。还能在假期招待佩妮他们。
 
    我们是巫师事,vernon也是有点清楚,不过他终究有点介意这个。所以一起过节时候,我们总是表现就和普通人一样平常。买正常圣诞礼物,和他们一起出门是做车而不是幻影移行,去普通人高档餐厅吃饭,挺普通人交响乐团演奏。事实上巫师世界也没有交响乐团,给乐器施魔法让它自己演奏就得了。因此sirius想在巫师世界搞一个摇滚乐团事,也没有成功,因为其他巫师都不感兴趣。施魔法就能演奏,何必自己苦苦去学呢
 
    到了暑假,我和severus就带着还是小毛毛daniel去全世界各地旅游。虽然旅行方式是幻影移行或者壁炉,但是生活享受全是普通人方式。
 
    要说全世界巫师旅馆都一样老旧并且脏乱,就像破釜酒吧一样,让人不敢恭维。
 
    所以哪怕是severus,对住在普通人服务很好环境卫生星级酒店里这件事,也没有什么不满意。
 
    我们逛街,去景点参观游览,去海边游泳,去有名饭店吃美食。可能一个暑假就消磨在一个城市里面。家里财产越来越多,用它来享受生活恰如其分。
 
    每年暑假,都是我们一家痛痛快快玩日子。severus不用考虑工作和魔药事,而我也不用带着daniel在家和霍格沃兹两边跑。我记事板上地图也慢慢囊括了世界各地风景美好城市和乡村。
 
    severus现在被称为霍格沃兹最严厉刻薄毒舌教授,包括斯莱特林在内,几乎所有学生都对他畏之如虎。
 
    而且他也真很讨厌魔药教授工作,说他学生都是巨怪和鼻涕虫,而他宁可去教不会看见这些巨怪浪费魔药材料场面黑魔法防御课……==##
 
    除了魔药,他也极其喜欢黑魔法。可是邓布利多没有同意,只让他教魔药学。我考虑到黑魔法防御教授换人频率,也觉得黑魔王诅咒可能是真,虽然他死了,但是他诅咒和怨念却留下了。宁可severus每天沉着脸骂小巨怪,也不愿意他去教黑魔法防御术受到诅咒威胁。
 
    其实我觉得他最适合工作室自己在家里研究魔药,连个合作者也不必有,因为他对自己魔药能力有绝对信任,另外有我这个帮忙助手也就够了。
 
    可偏偏他很喜欢霍格沃兹,喜欢斯莱特林院长这个职位,所以他也就只好忍耐了。
 
    生下daniel没多久,我就接手了这份教授工作大部分内容。作业是我批,上课用魔药材料也是我提前准备,给医疗翼熬制常备魔药也是我做。severus只要带着他毒舌去上课就足够了,剩下时间他还是搞自己研究。而学生们调皮捣蛋也不会让他烦恼,因为他会大把扣分,并且关学生禁闭。每次扣完其他学院分,他心情都会很好。当然,他对赫奇帕奇稍微宽容一点儿,大概是因为我缘故。
 
    我也担心他被学生气脾气越来越坏,daniel一点点长大,我真怕他学会第一个词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巨怪”!
 
    好在他从不罚学生在办公室里禁闭,因为他下课以后时间都属于我和daniel,当然,还属于魔药研究。惹了他学生全都去费尔奇那里禁闭,费尔奇本来就很寂寞,severus老是送学生去陪他,帮他干活,费尔奇其实很开心,他圣诞节时候给daniel送礼物,都比给别人送精心。
 
    daniel比他父亲开朗多,当然,在他父亲面前他从来不敢捣蛋。但是白天和我一起在家时候,他就会在草地上乱滚,追着牧羊犬揪尾巴,在大太阳下面趴在我肚皮上呼呼大睡,就像个普通小男孩一样,甜蜜又捣蛋。
 
    可是当他父亲回来,或者我带着他去霍格沃兹时候,他就是个乖乖小男孩,一举一动很喜欢模仿他父亲。以至于后来他也变得特别毒舌,我怎么都纠正不过来了。(好在他上学之后在斯莱特林,而他爸爸是斯莱特林院长,所以才没有人缘很坏,人家反而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后话了。)
 
    晚上severus把daniel抱在怀里教他看魔药画册,daniel依依呀呀应和着他。而我坐在办公桌前面改“小巨怪”们魔药作业。其实改作业是很有意思事情,那些千奇百怪作业让我觉得有趣,因此改时候也尽责,时常注明错误处,并附上书籍名称让学生去查书。看了那么多书,这也算是有用武之地了。
 
    白天severus要上课,晚上就是他和daniel亲子时间了。他对daniel寄予了厚望,希望我们儿子继承了他魔药和魔法天赋,对儿子教导总是充满了耐心,不厌其烦。可惜severus心胸不大,对其他学生就不会像daniel那么好了。好在daniel也没有让他失望。
 
    后来朋友们都结婚了,regulus果然娶了个赫奇帕奇纯血姑娘。而sirius出人意料娶了个斯莱特林,和她接触过后,我发现她性格很像强悍庞弗雷夫人一般,平时看起来温柔可亲,某些时候则会厉害让人不敢不听话。我觉得非常好,sirius就需要这样女士管着他。
 
    92年时候,学校出了重大事故,学校里出现了蛇怪。
 
    我对此感到很不安,severus在这里工作,晚上偶尔还要巡夜,要是他独自一个人时候碰到了蛇怪,会不会死?他虽然实力强劲,可是蛇怪眼睛还有毒牙是很不好对付。
 
    我想到了james他们做活点地图,我记得当时他们把它留给了kelly,kelly后来毕业后又留给了格兰芬多学弟学妹。我悄悄去了格兰芬多休息室,用强力召唤咒找到了那张活点地图。每天和severus一起监视霍格沃兹所有师生。
 
    后来注意到每次石化事件之前,格兰芬多金妮韦斯莱都在场。她很可疑,虽然韦斯莱家是坚定凤凰社成员。
 
    趁着学生们上课时候,我和severus私自去搜查了金妮私人物品。邓布利多肯定是不会赞同这样行为,可severus和我都不在意这种手段。对我来说,只要目是好,手段不是问题。
 
    我把每件东西都放进格子里查看,然后找到了那个“极度危险黑魔法物品——黑魔王魂器日记本”。
 
    我们都想起了当初那个交给了邓布利多“拉文克劳冠冕”,然后severus单独去把日记本交给了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当初得到了冠冕之后,就慢慢察觉黑魔王做了魂器,就是把灵魂切片封存在器物里,以期待死后复活。不过因为不想打草惊蛇,所以当时他并没有销毁它。在黑魔王失踪后,他才开始搜寻其他魂器,又和凤凰社精英们一起找到了“冈特家家传戒指”,“斯莱特林挂坠”这两个魂器,并且**了它们。那本日记是第四个,邓布利多预计有六到七个魂器,可是其他到目前为止都无影无踪。”
 
    “邓布利多跟你说这些干什么?”,这应该是很秘密事情吧,为什么要告诉severus呢。severus也不会是主动去打听这类危险事情人。
 
    “邓布利多私下问过金妮,金妮说这日记是去对角巷那天莫名其妙出现。那天老马尔福和老韦斯莱在对角巷打了一架,韦斯莱家很粗心,但邓布利多很精明,他猜出也许就是那天马尔福故意留下了日记本。邓布利多觉得黑魔王既然能把魂器交给马尔福,那也很可能交给black家或者莱斯特兰奇家。虽然他们很可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他知道我和regulus是朋友,所以……”
 
    “老马尔福想干什么?”,我有些气闷问,马尔福妻子也是regulus堂姐。我们和马尔福家不熟悉,可是black家和他们家却是交好。后来马尔福平安从审判中脱身,black家出力也不少。自从黑魔王失踪后,斯莱特林们日子就有些不好过了。要不是有清白black家,还有个始终保持中立severus在做斯莱特林学院院长,他们日子会更不好过。马尔福家现在是在拖后腿吗?
 
    “老马尔福那个蠢货!他大概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是想摆脱黑魔王留给他东西,顺便嫁祸给韦斯莱家。”
 
    “也是”,我点了点头,“他儿子还在这儿上学呢,他要是知道那是什么,还敢让他儿子待在蛇怪和黑魔王出没城堡里?那你答应邓布利多去找regulus了吗?”
 
    “邓布利多说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这与黑魔王有关东西是马尔福家流传出来,以此为条件,我要去找regulus,看看莱斯特兰奇家和black家有没有魂器。”
 
    那个老狐狸,提出条件跟我们根本没有利益关系,可是又关系着整个斯莱特林声誉,severus不可能不在意。
 
    “韦斯莱家呢?他们原本不知道,难保以后不会猜出来。”
 
    “邓布利多给那个小女孩施了遗忘咒,说是那段记忆对小女孩来说太沉重了。韦斯莱家根本不会知道蛇怪事件和他们家有关。哼,格兰芬多……”
 
    啧,那个老狐狸用起手段来也不比我们更有顾忌嘛。
 
    后来我们一起去找了regulus,black家确实没有魂器,虽然我格子查探出了许多件黑魔法物品,但那些都不是魂器。莱斯特兰奇夫妇现在一直跟随老black夫妇一起住在家族隐居地里,家族金库钥匙也在regulus手中,我们三人进去找到了“黑魔王魂器——赫奇帕奇金杯”。
 
    之后老马尔福很识时务给了severus一大笔金加隆作为保守秘密和为马尔福家和邓布利多交涉补偿,而我们把金杯给了邓布利多交差。
 
    这是第五件魂器。邓布利多很高兴,他总觉得有七件魂器,因为七是一个有魔力数字。可是当他销毁了第五件魂器之后,食死徒们手臂上印记消失了。这说明黑魔王痕迹彻底不存在了。
 
    我发现两次我找到了黑魔王魂器之后,我魔力都会爆发性增长一下。难道黑魔王魂器对我来说是大补之物?可惜再也没有了……
 
    我现在不过三十二岁,魔力却不比百岁多邓布利多弱小。邓布利多和我开玩笑说,如果我能学会斯莱特林野心,可能史无前例出现一个赫奇帕奇魔王呢。他冷笑话很不好笑,severus冲他放了好多冷气。之后他还邀请我担当黑魔法防御课教授,被severus严词拒绝了,因为我又怀孕了。
 
    三十三岁时候,我生了小女儿ellen snape,daniel都快上学了,再养个孩子也很好。
 
    这孩子很像我,对谁都很温和和耐心。我觉得她会继承我传统进入赫奇帕奇,她父亲和哥哥却怕她脾气太好而被别人欺负。其实赫奇帕奇虽然温和胆小,但很团结又护短,那里没人欺负人,当然也不会被欺负。哪里像斯莱特林生存环境那么险恶。要是我女儿是个斯莱特林,我才要担心呢。不过最让我高兴是,她虽然各方面都像我,却并没有遗传到我坏记忆。感谢梅林!
 
    我也不打算再上班了,帮severus做了一半教授工作,平时还要带女儿,研究炼金学。我对制作炼金制品比重复性治疗工作更感兴趣,也比当教授更自由自在。
 
    当初黑魔王死掉之后,我职业变成了“大巫师”。上两次因为魂片原因魔力暴增之后,又变成了“灰袍大巫师”。现在黑魔王彻底消失了,我大概也没有“补品”了,也许一辈子就是这个职业了,不过为什么是灰袍呢?我更喜欢白袍或者黑袍。
 
    有了“影像技能”之后,我小提琴水平就一日千里长进了。连挑剔severus也愿意每天听我拉一段曲子。daniel说我拉比施了咒小提琴拉出音乐有味道多了。虽然我小男孩总会哄我开心,可是我仍然感到很高兴。
 
    每天每天这么过,生活很幸福。我们是幸福snape一家。
 
 
 
第 38 章
    <一>lily evans前世男友番外
 
    他是个时空旅行者,在各个时空中穿梭和游荡,收获又失去。每个时空都有其相似地方,也有其独一无二地方。
 
    比如那个猎人世界,他前后去过两次,那里有一种叫做念力量。而另一个人人都喜欢网球世界,就没有什么特殊力量存在,只不过那个世界人网球天赋都特别高,而且只要努力都能练成属于自己网球绝技。
 
    他就这么一个世界又一个世界穿梭着。在某个世界得到能力,金钱,宝物都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能带走只有回忆。然后在新世界里重新开始人生。比如在武侠世界里他学了一身武艺,成了武林霸主,可是去到另一个普通人世界之后,就算记得那些武艺口诀或者身法,也是什么都练不成,最多只是个花架子。
 
    这就是每个时空特异之处,在巫师世界里只有魔力而没有内力,在篮球世界里只有灌篮高手而练不成网球绝招……
 
    开始时候,他还是兴奋又开心。因为他生命永远都没有终点,他可以不断享受人生。可当他真正爱过一个女人,依恋过一个家庭之后,那些转换时空还能带走记忆就成了深切痛苦。
 
    去哪个时空由不得他选择,在那个时空留多久也由不得他选择,除非他愿意自杀死掉,否则就要等到老死才能离开。在某个死神时空里,他甚至待了上千年,才被杀死离开了那里。
 
    每次生命结束跳跃时空都是随机,在一个又一个时空,他不断重复出生,长大,然后老去过程,心境渐渐变得平板无波。
 
    其实最开始时候,他也只是个平常人。是上一个时空旅行者走累了,所以把这天赋也是命运送给了他。他才成了特别,所有时空里唯一时空旅行者。
 
    在他再一次穿越时空时候,发现他回到了最初那个时空。那个没有任何特异能力世界,这个时空是所有时空镜子,这个时空里有漫画《猎人》,《网球王子》……有小说《哈利波特》《射雕英雄传》……这些都是其他时空投影……
 
    这里是他最初来处,也是所有时空旅行者故乡,是他可以选择继任者地方……他终于可以休息了……
 
    他选择了好几个人选,但都不甚满意。然后他遇到了李莉,一个天生有记忆障碍人……
 
    他在她身边,花了两年时间把跟随他去每个世界时空天赋改造成了容易学习和掌握游戏界面,并且让它可以跟随她进步或者机遇进行整体升级。然后他把它联结在了她灵魂上。
 
    然后他就离开了,打算平平静静过完自己最后一辈子。
 
    这个世界是最普通世界,人死了就是死了,不会转世,灵魂消散,什么都没有了。
 
    李莉这一辈子结束之后,却不像别人那样真正结束。时空旅行者天赋自然会带她灵魂去另一个世界,开始新人生。因为有记忆障碍,她什么都不会记得。每次人生对她来说,都是第一次。她不会像其他时空旅行者那样疲惫不堪,满身负荷。
 
    如果她到了巫师世界,她就会是个有天赋巫师。到了武侠世界,就会是个根骨极好侠女。到了网球世界,就会是个有天赋网球手。这是时空天赋对时空旅行者生存给予天赋保障。
 
    每次离开之后,在上一个世界学过知识,得到技能,储物箱里东西,全部都会消失。连记忆,她也不会有。她会是最好时空旅行者。
 
    他在她时空天赋上做了手脚,保证了她记忆障碍与灵魂相关,没有任何东西能治疗或者改善她记忆力。于此同时也好好保护了她灵魂不受任何侵害,因为她不像其他时空旅行者那样经验丰富,她理应得到更多保护。如此,就万无一失了。
 
    他离开很放心,安心找地方享受最后人生了。
 
    不过,他没有想到是,在他做手脚之前,她已经用长年累月时间记住了几个亲人面孔,也保留了她本身温和敦厚却在关键事情上又有点倔强性格。比如她家生活很富足,她亲人都很愿意一辈子照顾有记忆障碍她,她却一定要用自己双手养活自己,哪怕只是开个杂货铺。
 
    所以李莉作为lily evans第一次睁开眼睛时,还以为自己是投胎转世了。
 
    也许到了每一个新时空,李莉都会以为自己是投胎转世了。她不会记得曾经去过那些时空,但对她最初父母亲人印象,永远留在了她灵魂里。
 
    <二>black兄弟番外
 
    其实sirius和regulus兄弟俩前后都隐约有点喜欢lily evans小姐。
 
    这源于他们生活里没有过这样女性。他们从小生活环境造成了他们接触过女巫师都很高傲。无论是性格彪悍强硬贝拉,还是看似温柔婉转纳西莎,或者他们那同样厉害母亲,无一不是高傲。
 
    做点心?做家务?为丈夫孩子打点生活?那有家养小精灵呢。何须女巫们自己动手。
 
    偶尔温柔,那也是爱子心切,或者拿捏丈夫手段。
 
    像lily那样就围着snape打转,体贴,温柔,还没有结婚就把人家生活一切都管了起来,这样行为不能不让他们侧目。
 
    要是lily只是个天赋普通小女巫那也就罢了,温柔体贴又一心想当家庭主妇女孩在赫奇帕奇也算是常见。可偏偏她魔法天赋极高,年年考第一,做魔药呱呱棒,还博览群书到让他们都汗颜。
 
    这就让人不能不羡慕那个snape了。凭什么呀,长得不帅,家里没钱没地位,也不会哄女孩子。除了有点儿魔药天赋,不就是占着个青梅竹马位子吗?当然这些想法都在心里,他们谁也没说过。毕竟眼睛没瞎都看出来,指望lily变心,指望这两个人掰了分手,那是绝无可能。那个snape对lily独占欲也强得不得了。
 
    只是心里有点不忿,他们也不差,怎么就没有个又强大,又漂亮,又温柔女孩愿意不顾一切对他们死心塌地呢?
 
    当然sirius绝不会承认lily可爱loli女仆装和她做美味烤饼吸引了他。
 
    regulus也不会承认,当他以ansel样子存在时候,lily细心准备了十几种坚果给他磨牙这件事让他感动。
 
    对lily这点儿喜欢在确定了lily和severus这两个人情比金坚之后,两个人自己就把那点儿小火苗掐掉了。粗心lily自然不会发现这件事,连时刻紧张lilyseverus也没有发现这两个人心思,说明black兄弟还是有共同点。
 
    后来世界安定了,两个人要成家立业了。找女朋友时候,不约而同被曾经那点儿小火苗影响了。
 
    于是regulus找了个温柔宽厚体贴赫奇帕奇女孩,衣食住行都被人体贴呵护,他只需要关注外面大事,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就这样,他觉得人生圆满了。
 
    而欠被人S小Msirius,找了个看似温柔,实则他一旦越了界,就会强悍把他从头管到脚斯莱特林。他每每异想天开,有许多经常触及到甚至越过法律边缘新点子和新想法,有了这么个约束他女人,他父母和兄弟也才算是放心了。sirius嘴里抱怨,心里其实挺如意,现在也有个一点也不比男人差女人关注他人生所有一切事情了。
 
    <三>severus snape番外
 
    小时候,lily在我心目中是世上最可爱女孩。她慢慢变成了我心目中最美丽少女,现在她则是我心目中最美丽女人。或者说她是这世界上唯一会让我去关注容貌女人。
 
    向她求婚时候,我还很穷。只有妈妈留下一个旧戒指。那是父亲送给她唯一后来没有被变卖掉换成酒贵重物品。
 
    其实我不喜欢它,因为它是那个男人买,还因为他们婚姻并不幸福。可那个时候我别无选择,我只想要早点确定下来,让lily答应嫁给我。
 
    后来等到我们不再为钱发愁时候,我想要买更好珠宝给她。可她藏起了钱袋子,还说却不许我乱花钱。她说那个戒指就很好,不需要买什么更好。要是图漂亮,用变形术变出好看珠宝就行了。
 
    我虽然没有亲近过除了lily以外年轻女人,却也知道除了她之外,绝不会有人为了省钱宁愿戴变形术做出来赝品。她是个奇特女人,我深爱女人。
 
    我们初入职场第一年,还算是圣芒戈预备人员,因此收入很普通。可是lily让我们生活过得很好,我们不出入昂贵餐厅,可是lily每个月都会按照餐厅模式制作特别菜单,然后根据菜单幻影移行去乡下或者海边购买最新鲜食材,然后回家把它们加工成美味饭菜。美味到我觉得在最好餐厅也不过如此。
 
    这只是一个例子,她总是用最省钱方式让我们过上最舒适生活。
 
    她极端省钱,却在某些方面很大方,比如我们巫师袍,她总是选择最舒适昂贵料子。
 
    她说合格主妇秘方就是该省地方省,该花地方花。
 
    我原本不太在意这些,总之我们一步步获得成就和权势之后,该有生活享受自然会来到。钱不是省出来,而是赚来。总数就那么多,省下来又能有多少?
 
    可是lily一开始就让我们生活质量很好。而且还存了不少钱。
 
    我当然知道她在存钱,可具体数目并不清楚。要盖新居时候,我打算去古灵阁提钱,lily才拿出了那个钱袋子,看到上面具体数字,吓了我一跳。我真没想到她能存那么多钱,虽然我们除了薪水之外,也一直在卖一些高级魔药,可是我们生活质量太高了,那些应该花费很多才对。那时候我才知道她竟然在食死徒到处肆虐日子里,时常带着ansel在全英各处买最新鲜食材。我又生气,又内疚,又有些后怕。幸好她一直平安无事。我太粗心了,每天吃着她做饭菜,却从来没有考虑过食材来源。
 
    lily说她早就考虑过我们有孩子以后情况了,最好能让孩子在一个周围都是巫师环境里成长,这样即使他暴露出什么魔法天赋也不会被普通人歧视或者害怕。而且还能有同是小巫师玩伴一起长大,就像我们小时候一样。要是还住在原来家里,对孩子不大好。而她存钱足够我们在巫师聚居区建一栋很好房子了。
 
    她存钱时候黑魔王还没死,我们和regulus还没有结盟,也不知道现在会拿到股份。可她竟然已经把这些都准备好了。
 
    我看着她有些说不出话来,她是一个最好妻子,也是一个最好母亲……若是妈妈也能像她这样坚强而有主见,什么都考虑周全,也许我们那时生活就不会是那个样子……
 
    而我又为lily做过什么呢?我只是在古灵阁大笔钱财进账之后,买了很多昂贵珠宝给她,以弥补我心中不能给她最好东西遗憾。她没有再像从前那样拒绝,因为我们不再缺钱了。
 
    为了这个家,她仔细计算节省,方方面面都想到了。我深爱她,却并不像她一样懂得付出和呵护。
 
    麻瓜心理学书上说一个人童年决定了很多东西,决定了这个人性格,甚至决定了他以后会不会成功,会不会幸福。我对这些理论嗤之以鼻,我有什么样能力和我付出什么样努力才能决定我会不会成功或者幸福。童年什么,我早就丢在脑后了。
 
    可是现在我才发现,那本书上说是对。lily在一个幸福家庭里长大,她懂得怎么去爱家人,她懂得怎么去经营一个家庭,她会为了未来可能出世孩子未雨绸缪……
 
    而这些,我不会。这世上我只爱lily,在孩子没有出世时候,我没有考虑过孩子存在,以及我要做什么准备。
 
    我爱lily,是男人对女人深切爱,是丈夫对妻子独占欲和保护欲。却唯独少了作为亲人应该有体贴和细心。我在不幸福家庭里长大,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对妻子体贴好丈夫,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对孩子负责合格父亲。
 
    她是一个最好妻子,也会是一个好母亲,我却不是个好丈夫,也不知道能不能做一个好父亲。
 
    从那天起,我下决心要做些改变。仔细规划好时间,用更多时间和lily独处……
 
    daniel出世后,她提出每个暑假我们全家一起出去旅行,我没有任何犹豫点了头。我喜爱魔药,却更爱我家人。哪怕是无所事事陪他们消磨时间也无妨。
 
    只有那些轻浮麻瓜男人让我恼火,我的人lily当然很美,但是难道他们看不见她手上婚戒?甚至也看不见她身边丈夫和孩子?还有那些轻浮麻瓜女人,穿着几片布就敢在出门,幸好lily品味从来没有那么低下。
 
    然而休假总是很愉快,我陪在他们身边,也学会了享受这样生活。
 
正文 第 39 章
外传开始
番外猎人世界时空旅行
 
    我四岁时候才明白自己在哪里,因为我记性不好,即使知道了什么,猜测过什么,听到过什么,到了第二天也会统统忘记。
 尤佳是我唯一认识人,她教我认了字之后,我才能把猜测和认知记在记事板上,以后也不再忘记它。
 
    我是个有前世人,我记得亲人们面孔,但是除此之外,都不记得了。我不知道自己是重新出生了,还是借尸还魂了,我只知道自己叫小滴,这是尤佳给我起名字,我很喜欢。
 
    这里孩子都没有名字,一般都是自己给自己随意取个名字,可我名字是尤佳起。我很喜欢她。
 
    尤佳待我很好。她告诉我,这里是流星街,而我所在地方是专门为幼童和卖身妓/女提供庇护所。
 
    我问她妓/女是什么?她说就是出卖身体,换取生存女人。她就是□。
 
    她说流星街物资匮乏,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去抢夺,这里强者很多,每天死人也很多。
 
    她说流星街人为了保持人口不灭绝,设立了好多像这里一样庇护所,保证没有生存能力婴幼儿存活,也让没有能力独自生存女人能在这里靠出卖身体来交换生存物资。
 
    她说我到了6岁时候就可以自由选择,留在这里或者出去独自生存。她希望我选择离开。
 
    我问她为什么,像她一样留下不好吗?
 
    她说不好,她说出卖身体女人不会活很久,往往都是被残暴男人折磨死。离开这里,然后变强,我才能自由生活。
 
    我问她什么是自由?
 
    她说是随心所欲选择自己想要生活,吃,穿,用,无论我想要什么,都可以轻而易举得到。
 
    我觉得自由很好。于是我决定要变强,并把这个决心记在了记事板里,以免哪天忘记了。
 
    尤佳跟我说流星街外面有一个繁华世界,那里什么都有,若是我将来变强了,可以去那里抢夺我想要东西。
 
    我问她怎么懂得那么多东西?
 
    她说她原本就是那个世界人。她说她是一个黑道老大情妇,被抛弃后才被扔到流星街来。
 
    她说我有放东西格子和记事板事情并不是很奇怪,她说她跟在黑道老大身边时候,见过很多有特殊能力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强者,她说我也一定能成为一个强者。她说这件事不能告诉别人,不够强大时候被别人觊觎有特殊能力人是很危险。
 
    我有一个记事板,上面有我名字。
 
    小滴(4岁)
 
    体质:85(评价标准:普通人平均水平为50,最强者为100)
 
    念资质:85(评价标准:普通人平均水平为50,最强者为100)
 
    念觉醒:未觉醒
 
    念量:5(评价标准:人念量也是不断变化,根据年龄增长由小变大,再变小,年轻体壮时念量最大。普通人一生中最大值平均为10,最强者为100)
 
    念系:未知
 
    念技能:无
 
    有一个别人看不见日记本,只有我能往上面写字。自从我认字之后,我就再也不怕忘记东西了。
 
    有一个亲友列表,上面唯一名字是尤佳,因为她是庇护所里唯一对我做过自我介绍人。
 
    还有一个书籍目录,我看过书都在上面,永远也不会忘记。
 
    还有十个装东西格子,尤佳常常带食物给我,让我藏在格子里,饿时候避开人偷偷吃。我们每天食物都是定量,只能保证我们不被饿死。不过我们总比那些卖不掉身体女人强些,她们只能活活饿死。
 
    尤佳一有空就会来陪我说话,教我看书,等我学会写字之后,又会一本接一本带书给我。  我听说这里认字人很少,书就像食物一样珍贵,可是尤佳用她身体换了很多本书给我。然后她就会有很累表情,或有时候身体还会受伤。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每次问她都笑而不答。我决定等我变成强者之后,就把她从这里接走,那时候我会保护她不再受伤害。我见过这里死去许许多多女人,尸体被人漠然抬出去扔到旁边垃圾山上。
 
    尤佳在我快满六岁时候死了,被人折磨奄奄一息,又生生痛了一天才咽了气。她临死前说我是她女儿,她在被扔到流星街之前就怀孕了,她要我保证满六岁就离开这里,绝不做出卖身体妓/女,她要我保证做一个自由而强大强者,自由自在生活。最后她说,如果有可能,就到流星街外面世界看看吧。她说那里有许多宝物,如果我有能力,就可以尽量抢夺过来。
 
    我点头承诺,说我会做到。
 
    她悲伤摸了摸我脸,就死去了。
 
    流过眼泪之后,我随着尤佳被抛出去尸体一起,第一次离开了庇护所,从此再也没有回去。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离开庇护所,抛弃“软弱”,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自然觉醒。
 
    ————————————
 
    小滴(5岁)
 
    体质:86
 
    念资质:86
 
    念觉醒:已觉醒
 
    念量:7
 
    念系:未知
 
    念技能:无
 
    —————————————
 
    为了生存,我学会了抢夺。交过朋友,被背叛欺骗,我学会了杀人,记事板上有了黑名单和情报名单。
 
    黑名单上是所有背叛过我人,情报名单是对我做过自我介绍又不曾妨碍过我人,亲友名单上只有尤佳。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抛弃“恐惧”,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抛弃“悲伤”,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抛弃“愤怒”,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抛弃“怜悯”,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抛弃“信任”,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系统公告:完成最重要成长任务——学会了“强者之心”,成长任务全部完成。奖励体质加5,念资质加5,念量加5。
 
    ————————————
 
    小滴(8岁)
 
    体质:96
 
    念资质:96
 
    念觉醒:已觉醒
 
    念量:21
 
    念系:未知
 
    念技能:无
 
    —————————————
 
    我有好多次都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也许是有特殊能力原因,我生命力很顽强,恢复力也很好。每次都活了下来,并且没有被强者捉住成为禁脔或者跟班。
 
    我记得尤佳说话,要自由生活。选择被强者庇护又与在庇护所里生活有什么区别呢?所以我不会选择那样生活。哪怕我被出卖过卖到了那里,最后我还是逃了出来。
 
    我在挣扎求生中,面板上多了个技能列表,我自发学会了两个技能:
 
    自动评判(被动技能,遇到对手时自动用出):预判对手强弱,能杀死自己是强者,自己能够杀掉是弱者。
 
    绝(主动技能,需要时主动使用):隐藏自己生命波动。
 
    我读过十几本书,有字典,有圣经,有寓言故事,有生物解剖学,有机械学,有童话……
 
    可是我还是有很多东西都不懂,尤佳死后我就再没有得到书了。每次被抛掷到流星街新物资里一般都是有书,但是书这种物资总是被强者们最先选走了。像我这样只能捡些零碎小孩子是得到不任何一本书。
 
    我决定以后去了外面世界,我一定要抢一个尤佳说过图书馆,据说那里面有满满一屋子书。
 
    可是我格子很有用,每次遇到我不认识东西,放在格子里,它就会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我再猜测它会不会有用,决定留下还是丢掉它。
 
    我开始喜欢捡东西,把有用或者我喜欢留下,装在格子里。
 
    可是很快就有了新烦恼,每个格子都能装很大很大东西,只要我能把那些东西打成一个包裹。可是我找不到那么大包裹,而且每次重新打包都麻烦且危险,容易被人觊觎到物资。
 
    我希望我格子变成无限大袋子,让我可以随便放东西,而不需要每次都打包。结果如我所愿,我第一个格子变成了可以无限装东西布袋子。我需要时候,它就会出现在我手中。
 
    不知不觉我又有了新麻烦,我捡东西太多了。多到了我都弄不清楚里面有多少东西,以及有没有我需要东西。有些六岁时候我觉得是宝贝东西,到了八岁时候我就觉得那是普通垃圾了。
 
    于是我布袋子进化了,它学会分类了,第一格放武器,第二格放尤佳给我十几本书籍,第三格放食物,第四格放我喜欢任何东西。
 
    它还长出了一只嘴,会自己吐出那些我觉得已经没有用了东西,或者我不再喜欢东西。
 
    我觉得每次吐出一堆东西很麻烦,要是它像人或者动物一样有屁/股就好了,它可以把“垃圾”拉在我不知掉什么地方。既不会引人注目——吐出一堆对别人来说可能有用物资是很危险事——也不需要我花费时间等待,它直接处理到流星街随便哪个角落,没人知道那是我扔掉。
 
    于是它变成了一条金鱼,会吞东西,会分门别类,也会把我不需要东西排泄到我不知道什么地方。
 
    九岁时候,我认识了富兰克林。最开始,他是在情报人物名单上。他比我强,暂时对我没有恶意,我们交换过几次东西。他要武器,金属,或者一切可以做武器硬物。我恰好收集了很多。而他有书,也同意用书跟我换武器。
 
    我们保持了比较稳定定期交换物资,因为我金鱼会分辨那些我不认识东西,所以好多对别人是垃圾东西,我捡到了会发现那是外面世界扔进来武器,比如子弹夹,枪托什么。
 
    我没捡到过完整枪,但是富兰克林明显对这种武器很有兴趣,他说只要我找到了和枪有关东西或者零件都可以找他。我同意了。
 
    有一次交换完东西之后,他忽然对我提了一个建议:“我觉得你金鱼还可以成长,每次都要你捡到东西然后喂到它嘴巴里,麻烦而且危险。你见过图片上那种吸尘器吗?据说可以自动把东西吸到肚子里去。我觉得那个东西形状很好。可以让你随时保持戒备和攻击姿势,那根杆子还可以当做武器用,而且它会自己吸东西,也省了很多事。”
 
    我想了想吸尘器样子,觉得富兰克林说很有道理。于是点点头说:“谢谢你,我会免费送你一次武器。”
 
    “好”,他点头同意。
 
    我重新翻出书籍目录里介绍家用电器杂志,在里面找出了吸尘器具体模样。
 
    可是吸尘器看起来很容易碰坏……唔,可以弄成全金属。而且它是我用念变出来东西,它就是被碰坏了我也可以用念修复,只要我活着,它就永远也不会死。
 
    于是金鱼变成了吸尘器模样,我省事省力也安全了许多。
 
    ————————————
 
    小滴(9岁)
 
    体质:96
 
    念资质:96
 
    念觉醒:已觉醒
 
    念量:26
 
    念系:具现化系
 
    念技能:突眼睛金鱼
 
    —————————————
 
    富兰克林不再需要我提供武器了,因为他练成了念弹,直接把念变成了子弹发射出去。我看见他一次杀了好几十个人场面,觉得我念技实在缺乏杀伤力。
 
    他却说我能力十分特别,也十分珍贵。至于杀伤力,我现在本能身体反应也算够用了,只要不断进步下去就行了。
 
    然后他非常正式邀请我当他同伴。他说他念技能可以弥补我远程攻击性不足缺点,而我能力对他来说也很珍贵。
 
    因为见过太多背叛,我早已抛弃了信任这种东西。可我直觉又告诉我,应该接受这个邀请。
 
    于是我接受了。
 
    面板出现了一份同伴名单,富兰克林名字就在上面。而金鱼让第十个格子专门盛放所有我和同伴一起抢夺来,未经分配,筛选和辨别东西。
 
    系统公告:完成选择同伴任务——学会选择同样拥有“强者之心”人作为同伴。奖励体质加1,念资质加1,念量加1。
 
    我11岁时候,富兰克林认识了库洛洛·鲁西鲁。他决定跟库洛洛,还有其他六个人一起成立幻影旅团。而我对于他们来说,实力还太弱小,并不适合加入他们。
 
    于是我们散伙了。这不算什么背叛,选择更强同伴是谁都会做选择。
 
    我继续一个人生活,抢夺,变强。富兰克林偶尔还会送书来,我则用东西和他交换。看书越多,实力越强,能得到东西自然就越多越好。
 
    1999年时候,幻影旅团8号死了,富兰克林提出让我补入8号。他认为我能力很珍贵,武技也足以自保。经过旅团成员表决后,我加入了幻影旅团。
 
    “我们是强盗组织,为了夺取一切想要东西。
 
    平时可以自由行动,但如果团长召集就要集合起来。
 
    旅团团员身上都会有一个12脚蜘蛛刺青,同时,蜘蛛纹身上还会旅团成员号码。
 
    我们是蜘蛛,因为我们将像蜘蛛一样,在暗中织网,然后等待猎物光临。
 
    团员间不得发生互相残杀事情,意见不和又无法说服对方时候,应当用投掷蜘蛛硬币方法来决定。
 
    旅团人数限定为13人,如果有人想加入旅团,应该先杀死旅团中某一个成员,然后才能代替此人成为新团员。
 
    但若是团员因为其他原因而死,团长也会主动去寻找新团员。
 
    在旅团里……我是头脑,你们就像四肢。
 
    原则上,四肢要忠实服从头脑指令。
 
    不过…这是组织运作机能上原则。
 
    和生死无关。要是头脑死了,只要有人继承位子即可。
 
    有时候,四肢比头脑还重要。
 
    蜘蛛没有头,仍能够存活,没有脚,那便是死尸一具
 
    别本末倒置…我命令最优先,但不要把我性命放在第一位,我也是旅团一分子。
 
    应该存活不是个人,而是旅团。
 
    不要忘了,这一点。”
 
    系统公告:完成主线任务——加入幻影旅团。奖励体质加5,念资质加5,念量加5。奖励特殊技能——金色倒十字挂坠(仅限本人使用):可以立刻治愈自己身上所有非致命,非断肢伤口。每用过一次则十日内不能再次使用。
 
    ————————————
 
    小滴(24岁)
 
    体质:100(满值不可再增加)
 
    念资质:100(满值不可再增加)
 
    念觉醒:已觉醒
 
    念量:68
 
    念系:具现化系
 
    念技能:突眼睛金鱼金色倒十字挂坠
 
第 40 章
    (选择nc世界,是因为这次选择人物是皇帝。选在正常世界做皇帝话,我会感到很心虚,主角即便有天赋系统帮助,恐怕也不足以管理一个家。所以选在nc世界,让主角在那里当皇帝我一点儿也不心虚。其实本次旅行和nc们关系不大。)
 
    弘历(1岁)
 
    身份:雍亲王之庶子,母为满军旗钮钴禄氏
 
    汉文:10级(以下满级均为99级)
 
    满文:0级
 
    蒙文:0级
 
    骑术:0级
 
    射箭:0级
 
    布库:0级
 
    礼仪:0级
 
    书法:0级
 
    大人们总以为小孩子什么也不懂,所以说话、表情、做事都不会防备小孩子。可我是带着一丁点儿前世记忆转世人,我记得亲人们面孔。虽然只记得这么点儿,但小小我却听得懂旁人说话。
 
    不仅如此,当我看见书本时候,发现里面有好多我认识字,虽然也有好多不认识。
 
    我认识那些都是写法简单那些字,不认识那些也总觉得眼熟。(写字和简单算术是李莉用那一辈子时间学会东西,一看到类似繁体字,就唤醒了她这部分知识。对英文或者猎人世界文字,则是完全从头开始学,没有这种感觉了。)
 
    我猜想我前世可能是家境还过得去平民百姓,家里让我上过几天私塾之类。
 
    或者我是个纨绔子弟,脑子很笨,读书不成之类。
 
    不过我宁愿前世我是第一种情况,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前世居然是第二类那种蠢材。
 
    不管怎么说,至少这辈子我是很喜欢读书。
 
    我有好多秘密,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发现自己认得字之后——虽然有很多错字白字,但我自己认得就够了(实际上是繁体简体差别,但主角以为是白字)——我就开始每日在记事板上日记本上写下日记,记下重要东西,写不能对别人说话。
 
    额娘是正室乌拉那拉氏,她是我养母,而非生母。我生母是钮钴禄氏。
 
    乌拉那拉氏对我态度很复杂,在人后并不亲近宠爱我,却又让人把我照顾佷好。我被阿玛喜欢,她好像既高兴又失落。不过她待我比阿玛其他儿子要好得多,虽然表面上她对每一个都温柔亲切。
 
    钮钴禄氏作为我生母,表面上好像更宠爱自己养子,我弟弟弘昼。平时见到我时候,表情也是平平淡淡。
 
    阿玛则是每月见不到几次,见时候也就是看几眼,印象不深。
 
    我见过所有人都活小心翼翼又不真心实意。没有人大哭大笑,也没有人会说真心话。我觉得人活着好复杂,我虽有过前世,但也要重新学起这些来。要不然就像个格格不入异类,或许连生存都很艰难,就像那些因为不守规矩而被活活打死奴才。
 
    有了这点认知之后,我决定保守自己所有秘密。
 
    碎嘴丫头婆子很多,我通过那些闲言碎语也越来越了解这个复杂世界了。
 
    我有一个记事板,还有十个放东西格子。这是我最大秘密,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我永远也不会和别人分享这个秘密。别人战战兢兢也影响了我,让我不能不妥善行事,思虑万千。
 
    在抓周前,乌拉那拉氏想训练我抓周时候抓书本。
 
    “福晋,为什么不让四阿哥拿官印呢?他养在您这儿,他要是被王爷喜欢了,您也有好处啊!”
 
    “这孩子今后如何,还要再看看呢。若是忘恩负义,也指望不上他什么。拿书才是进可攻,退可守选择。将来干什么不得读书啊。王爷正直壮年,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更让他喜欢,出身更好儿子出世?左右都不是我亲儿子,王爷要想立世子,必会把孩子养在我身边。这一个也未必就是最后那一个,我何必为他谋划那些!不过也不能太不堪了,拿些乱七八糟东西,教他拿书是最好选择。”
 
    然后连着好几天,她都把我抱在怀里给我念那几本书,她累了就换丫头婆子念,总之让我手里眼里都是书。
 
    《三字经》《千字文》《说文解字》什么,这几本书都进入了我书籍目录,我只要一想就仿佛能看到所有内容。
 
    原来学习是这么容易事!就这么几天我就认全大部分汉字。
 
    我汉文也从最初2级升到了现在10级,虽然不懂这是什么,但我也猜得到数字越大越好。无聊生活,琐碎活法,让我开始对把这些数字变得更大感兴趣起来。
 
    抓周那天我拿了官印,从他们对话里可以听出,很显然拿官印是对我来说最好选择,拿书对乌拉那拉氏来说是最好选择。我当然不会为了讨好乌拉那拉氏而放弃对自己最好选择。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之一——学会坚持自己主见。奖励所有基础技能升1级。***
 
    弘历(1岁)
 
    身份:雍亲王之庶子,母为满军旗
 
    汉文:11级
 
    满文:1级
 
    蒙文:1级
 
    骑术:1级
 
    射箭:1级
 
    布库:1级
 
    礼仪:1级
 
    书法:1级
 
    书籍目录里多了些满文,蒙文,礼仪基础什么。真是神奇!
 
    系统公告?任务?虽然听不懂但我还是记在了日记本里。
 
    ***系统公告:完成部分主线任务——获得雍亲王初步重视。奖励特殊技能,可以看见所有下属忠心度***
 
    归我名下下属目前只有奶娘和几个丫头,看着忠心度都是60多样子。忠心度最低是0,最高是100,60多也算是不错了。谁让我现在是个不懂事孩子呢?
 
    我记事板上有所有和我打过照面人名单。
 
    名单分为两个,一个是我见到了必须行礼人,地位从高到底排列,这个名单不长。另一个名单是见了我要对我行礼人,同样地位从高到低排列。
 
    虽然没有拿书,但乌拉那拉氏对我态度也没有变坏,甚至更好了些。也许她真认为我选择了官印是上天定下吧?却不知道,我因为有个前世,自出生起又听了那么多,见了那么多,对于人情好恶已经有了自己看法,并不是完全懵懂小孩子了。
 
    不过经过了福晋训练,我是真喜欢上书了。每次被丫头抱到福晋房中,我都会去抓那些书。
 
    “福晋,这孩子将来保不准是个有造化。您瞧,平时尽抓书,怎么抓周那天就抓了官印呢?那天奴婢还特意多放了些书呢。”
 
    “……也罢了,那就好好养着吧。你瞧,这小东西多有意思,还学大人看书样子呢。竟不会乱撕书,不管有没有大造化,也应该是个可以造就。拨一个认字丫头到他房里,每天逗他玩时候给他念念书,就算听不懂,洗洗耳朵也是好。”
 
    “奴婢记下了。不过这念要什么书呢?莫非要给四阿哥设个书房?”
 
    “不必!那样太引人注目了,咱们也就是为了养成他喜欢读书性子,暗中来就好。就拿我旧日书去,不过也不能让他听杂书多了,移了性情。这样,就给他念四书五经,也不必解释内容。丫头们识字已是难得,又哪里会解读那些。让她们教坏了,到时候进了上书房就掰不回来了。只让她们念,从头到尾一个字都不能改念书就成了。拿这个哄他睡觉也成。”
 
    “这日夜耳边都是读书声,想必四阿哥以后起码能是个才子吧?”
 
    “皇孙当才子有什么用?汉学虽重要,却也不是最重要。等他再大几岁,还要给他启蒙满文蒙文。罢了,到时候再说吧。”
 
    “福晋,您宽心些!这孩子养得亲了,养得好了,将来未必不能是依靠……就像咱们王爷,不就更亲近养母……”
 
    “噤声!这些话决不能再说。要是让人听到了,我也保不住你。那位一直为这个不自在,我们不能让人抓了把柄……”
 
    “奴婢知错了,绝不敢再犯……”
 
    她们防着隔墙有耳,却没防备光明正大旁听我。从那天起,我屋里就多了个专门读书一等丫头。
 
    我记性不太好,她今儿读,我明儿就忘了。但是她读完一整本书之后,那书自然地出现在了我书籍目录里。就这样,我书籍目录里书慢慢增多。
 
    四岁之后,乌拉那拉氏亲自为我启蒙了。当她发现我会背三字经,当她发现我第一次用毛笔写字样子很过得去,当她发现她教我东西一遍我就能学会时候(其实我早就认得那些字了),真是惊喜异常。
 
    ***系统公告:完成部分主线任务——获得雍王福晋极大期望。奖励所有基础技能升1级。***
 
    她又给我启蒙满文,还拿了小弓和没有铁头小箭让我把玩,收走了拨浪鼓之类幼童玩具。我觉得她真是特别知道怎么引导小孩子,其他玩具都不见了,可不就只能整天把玩弓箭了吗?那将来要学这些时候,能对这个东西不熟悉么?
 
    不过她对我态度和最开始时候已经有了根本改变。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开始记事了,还是因为她对我期望很大,现在无论何时见她,她都是慈爱温柔和谆谆教导样子。我明明在日记里记下了小时候她说那些话,可是面对这样表现养母,还是不由自主亲近起来了。
 
    “弘历,你背书本事不能让额娘以外知道,记住了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知道这句话意思吗?”
 
    我点点头,那丫头给我读过三志。
 
    三志·魏·李康《运命论》: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前鉴不远,覆车继轨。
 
    “是说高出森林大树总是要被大风先吹倒吗?”
 
    “对,我们弘历真聪明。这句话是比喻才能或品行出众人,容易受到嫉妒和指责。”
 
    我懵懵懂懂点了点头。
 
    她微笑着摸了摸我额头,“等到你六岁以后去了上书房时候,就不必隐藏你本事了。因为在那里,你皇玛法会知道你本事,会因为这个喜欢你,看重你。你阿玛知道了,也会特别惊喜。那别人就不敢明着嫉妒你指责你了。懂吗?”
 
    这下我明白了。要先藏着本事不被人注意,然后再去地位最高皇玛法面前一鸣惊人。皇玛法和阿玛就会护着我,不怕让人害了我了。
 
    见我用力点了点头,她笑特别开心。
 
    *******
 
    弘历(6岁)
 
    身份:雍亲王之庶子,母为满军旗钮钴禄氏
 
    汉文:47级
 
    满文:16级
 
    蒙文:13级
 
    骑术:2级
 
    射箭:5级
 
    布库:2级
 
    礼仪:99级(已满级)
 
    书法:24级
 
正文 第 41 章
   皇子皇孙在上书房读书,寅刻(凌晨4点)到上书房。   年幼课程简单,午(中午12点)前就下学。
 
    随着年龄增长,学得东西越多,下学时间就越迟。最晚要到傍晚关闭宫门之时才能结束一天课程。
 
    一年之中只有新年第一天和腊月二十九、三十两个半天放假。
 
    这些都是皇玛法定下规矩。
 
    上课内容有主要有:一是满文,蒙文,汉文;二是儒家经典;三是骑马射箭;四是文化知识,史部、子部、集部书;五是作诗;六是书法。
 
    年纪稍大些,还要加看通鉴、作诗、作论,减去写字时间,期间也学习作赋,但不作时文。
 
    ***系统公告:完成成长任务之一——学会有分寸展现自己才能。奖励所有基础技能升1级。***
 
    ***系统公告:完成部分主线任务——引起康熙皇帝关注。奖励特殊技能,可以看见所有下属主要才能。***
 
    我看见那些跟着我丫头婆子才能不是“绣花”或者“照看孩子”,就是“消息灵通”或者“传播流言”。觉得有趣极了。
 
    我想前者算是有一技之长,而后者大概就是嘴碎爱聊天了。
 
    我每个属下都有一个能力数值,数字越大大概就能力越强吧。看着她们20几数字(满值是100),也知道跟着我都是些才能平庸人,不过随着我年龄增长,他们忠心度已经提高到80几了。这就很好,反正她们除了照顾我也不需要什么别才能。
 
    很多人都说我脾气和阿玛很像,无论干什么都是一副严肃认真样子。我觉得这就是我本身性子。不认真为什么还要做呢。而且认真学习能让技能快速升级,漫不经心敷衍话,就是白费功夫和时间,根本升不了级。这是我早就掌握好了规律。
 
    我学习进度很快,尤其是满文,蒙文,汉文,兵法都用不了多少时间,不断看书就行了。书法,骑射,布库都是需要时间不断大量练习。
 
    我有一个很严重缺点,就是不会作诗和作赋。无论读了多少古诗词,我自己还是做不来。好在其他方面我都学得无可挑剔,因此也并不因为这个自卑,觉得自己不如别人。 
 
    阿玛教我该怎么不动声色展现自己才能,又不会抢了别人风头。他教我怎么和上书房里叔伯兄弟们相处,他说“远之则怨,近之则亵”。他说我不会作诗也好,要是我把所有事都做得十全十美,就太出风头了。他把他当年在上书房学习书册,笔记,还有练习纸卷都给了我,让我要特别仔细读皇玛法批注部分。
 
    额娘则教我怎么孝顺讨好德妃娘娘,不要因为她更宠爱十四叔家哥哥弟弟而嫉妒。她教我怎么打赏宫里遇到太监宫女,哪个宫里人要特别对待。她教我要怎么对待三哥和五弟,让别人觉得我谦恭有礼,又重情义。
 
    我知道钮钴禄氏才是我生母,她在人后对我也很好。可是我养母确实对我尽心尽力,而且有了先入为主好感,所以我没办法不觉得她更亲近些。我得到了她那么多照顾和恩惠,又怎么能不亲近不孝顺她?
 
    所以我也能理解阿玛为什么更亲近佟皇后,而不是他生母德妃娘娘了。当然,这在王府是个禁忌话题。
 
    *****************
 
    爱新觉罗弘历(13岁)
 
    身份:雍正皇帝之庶子,母为满军旗钮钴禄氏熹妃
 
    汉文:87级
 
    满文:76级
 
    蒙文:67级
 
    骑术:82级
 
    射箭:75级
 
    布库:72级
 
    礼仪:99级
 
    书法:81级
 
    ***系统公告:完成部分主线任务——被雍正皇帝秘密立为储君。奖励特殊技能,可以看见所有下属健康情况。***
 
    我把“储君”这个词写在了日记本上。虽然皇阿玛没有告诉我,可是记事板从来没有弄错过什么。我相信这是真。
 
    不过看下属健康状况干嘛?那不是有太医和大夫吗?我觉得这个奖励很没用。
 
    因为还没有成年大婚,所以我住在宫里。成了皇子,身边伺候人自然多了许多。我请皇额娘遣走了那些忠心度极低宫女和太监,留下按照他们能力重新分配,一切倒也顺利。
 
    每天仍要去上书房学习。不过此时我已经不必再隐藏自己学习进度了,皇阿玛专门给我安排了老师单独授课,学习重点已经偏向于各部政务和案卷,而不是文化学习了。
 
    知道我会是未来皇帝,我心情是既忐忑不安又满怀豪情。这整个天下都会被我管理着。看了许许多多宗卷之后,那些水利,赋税,田地,官员任免,刑事案件,天灾**,战争死亡人数……占据了我绝大部分思绪。
 
    只要想到将来我一个决定,就会影响到千千万万平民百姓,让他们生,或者让他们死。那种掌权豪情和兴奋就降了下来,而思虑,忧心,还有责任心,慢慢主导了我心绪。
 
    如果我心绪分成了百份,那有八十五份是用心在事和万民上,十份是用于权谋,以保住目前地位和权力,还有五份是我私心。
 
    我只能说还好皇阿玛皇子不多,若是我像皇阿玛那样有那么多能干兄弟,即便皇阿玛此刻属意我,也难保不因为人事纷杂而改变心意。像我这样瞻前不顾后性子,百中只有十份心绪放在权谋上,只怕最后也难逃失败下场。
 
    三哥弘时不得皇阿玛喜爱,五弟出身不及我,既无意也无力争储。所以我拿十份心绪也算勉强够用了。再说后宫中还有皇额娘和额娘帮我。
 
    **系统公告:完成全部成长任务——懂得了“王者之心”和“仁者之心”。奖励特殊技能,可以看见所有下属履历。***
 
    雍正五年,我17岁时,皇阿玛赐婚富察氏,满族镶黄旗,察哈尔总管李荣保之女为我嫡福晋,七月十八日奉旨成婚。大婚后我才知道,原来妻子也算是我下属。
 
    其他事已经占去了我大部分心绪,因此我于女色上并不上心,府里格格侍妾也都是皇额娘和额娘她们赐。甚至我并不太在意她们容貌言谈,因为一眼就能看见她们履历,忠心度和才能。当然,作为我女人忠心度都颇高,才能也是各有千秋。只是一看见履历,我就无法不把自己后院与前朝朝廷官员练习在一起。也不可能不去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因此容貌之类东西就轻如鸿毛了。
 
    自从知道我将来会做皇帝以后,我就学了许许多多皇帝应该知道东西。但也有我自己总结出来东西。比如后宫和储君。
 
    虽然我很高兴自己储位安稳,但是若要我像皇阿玛一样,只有三个长大儿子,其中两个母亲还是汉妃,那我完全不能接受。
 
    我宁可像皇玛法那样,因为儿子太多太能干,而导致争夺储位时候儿子们一片混战,最后有能者居皇位,也不能接受最后不得不把皇位留给哪个儿子,只因为原因是我没有其他人选可以选择了。
 
    因此我早就决定了,先要十几个满妃所出年长儿子,皇位就在这十几个里面决定。中晚年时候就像皇玛法一样开始宠幸汉妃,再要十几个因为血统不能争皇位,也不受争储牵连儿子,他们是用来为朝廷办正事。既能留给继任之君用,也能牵制皇权不被新君后戚家族们把持。
 
    ***系统公告:完成全部成长任务——懂得了“王者无私情”。奖励特殊技能,可以看见属下私心度。***
 
    私心度?我略一想就明白了,忠心不等于没有私心。而私心度太高人也容易被人利用,或者因私而废公。
 
    同年,皇阿玛以所谓放纵不谨等为借口,将三哥弘时削宗籍,他抑郁而终。
 
    其实雍正三年时候,皇阿玛已经逐他出宫廷,令为允禩之子,四年二月又黜宗室,交与允裪养赡。
 
    对于他死,我心情很复杂。我们是亲兄弟,可从小到大,他没少找我麻烦。虽然如此,我也从没有希望他死。
 
    我唯一不能理解是他为何疏远皇阿玛,反而去亲近八叔他们一党。就算是为了争储位,这么做也是不明智。明眼人都知道,皇阿玛和八叔他们不睦。皇阿玛继位后,八叔一党只能逐渐没落。他去亲近他们不可能得到任何利益,反而会更加惹怒皇阿玛。
 
    也许是八叔他们利用欺骗了三哥?
 
    三哥被贬时候,我还没有成年大婚,也没有进入朝廷历练。因此我们兄弟虽有矛盾龌龊,却都是小打小闹,不像皇阿玛和他兄弟那样矛盾深厚。可是他死确实和我有关,皇阿玛贬谪他可能是为了我储位安稳,所以我心情才分外复杂。
 
    *****************
 
    爱新觉罗弘历(17岁)
 
    身份:雍正皇帝之庶子,母为满军旗钮钴禄氏熹妃
 
    汉文:91级
 
    满文:83级
 
    蒙文:82级
 
    骑术:99级
 
    射箭:99级
 
    布库:91级
 
    礼仪:99级
 
第 42 章
    大婚过后我就开始到六部学习办事,一头扎进了各部陈年宗卷里。六部官员大约在观察我,我也在同时观察他们。我不干涉他们处理事物,只有在皇阿玛把我叫去问我心得时候,我才会说上几句。
 
    我大概真是天生劳碌命,忙碌时候反而心情更好。把历年文档和案卷都收录到书籍目录中,将来做什么都心中有数了。
 
    皇阿玛真是个好皇帝,当政几年时间,吏治清明,库充沛,官员也大都是勤勉实干类型。
 
    而皇玛法晚年……咳,不言长辈之过。不过皇玛法太过放纵官员,不说贪渎之风,懒散油滑混日子官员也是比比皆是。那些老官油子遇到了皇阿玛,立刻被绷紧了弦,日子过得自然没有过去舒坦了。
 
    要我说,又懒又怕事人就别做官,不敢承担责任也别做官。这些混日子,和那些私心重贪官一样讨厌。
 
    闲暇时候,我也会考虑一下那个健康度到底是干什么用。因为记事板从来没有给过我没用东西,我觉得这个健康度一定是有用,只是我还没有发现用处在哪里。
 
    某一日,我自格格小富察氏房中睡醒,醒来就看见小富察氏健康度后面明晃晃两个字——有孕。
 
    让太医来探脉,却什么也探不出来。直到两个多月后,她才被发现怀孕了。也就是说,我后院里这些女人,一怀孕我就能知道。这也勉强算是个用途吧。
 
    雍正六年,小富察氏和福晋富察氏先后生育了大阿哥和大格格。
 
    大阿哥永璜还算健康,大格格没有生下多少日子就去了。我注意到小富察氏健康度比福晋高得多,也许是她年纪比较大缘故。而富察氏身体却是不甚健康。
 
    略微观察总结了一下,女子年纪太小时候,身体不甚健康。其实不适合孕育子嗣,即使生下子嗣也很难存活。而且女子身体健康度高话,很容易受孕,也容易生下健康孩子。
 
    后来福晋又连续生下了二阿哥永琏和三格格,这两个孩子还算是健康。
 
    雍正八年时候,额娘加封熹贵妃。
 
    雍正九年时候,皇额娘病逝。额娘总摄六宫事。
 
    皇额娘不在了,额娘才敢光明正大与我亲密。可惜我已经不是时间充沛孩童了,即便知道她是好意,她感情,我也不可能十分用心做一个贴心儿子了。我心里事情太多,已经容不下太多私人感情。知道五弟时常去请安,陪伴她,知道他们亲密如亲生母子一般,我反而松了口气。
 
    这点上我和皇阿玛不一样。皇阿玛其实是很在意皇玛嬷态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皇阿玛是很重情,所以才会为此愤懑,难过,伤怀。他对八叔他们也充满了厌恨,而厌恨也是一种强烈情绪。
 
    我相比于皇阿玛就薄情多了。若是额娘在意我,我会好好孝顺她。若是她不在意我,我也不在乎,依然会遵从礼法孝顺她。
 
    对于妨碍过我三哥,当他不再是我障碍了,我就不会再在意他。不可能有那种厌恨,甚至想除之而后快感情。若他能活到我登上皇位时候,我大概会给他个爵位一辈子闲置他。虽不重用,也无心迫害他。
 
    我记得我也不是天生无情人,小时候哪怕知道皇额娘对我好并不纯粹,可是那时候依然会为了她谆谆教导而不由自主感动。这些我都记在了日记本上,
 
    可是后来,我心中装就是整个天下了。这天下万民虽不与我沾亲带故,却又与我息息相关。因此母亲温情,妻子柔情,儿女牵挂都不如他们在我心中更重。
 
    雍正十一年时候,皇阿玛也许是为了安慰奖赏皇额娘家族,指了她族侄女乌拉那拉氏当我侧福晋。
 
    同年,我受封为和硕宝亲王。五弟弘昼被封为和硕和亲王。
 
    ***系统公告:完成部分主线任务——受封为和硕宝亲王。奖励特殊能力“决策”:当你犹疑不定时候,这个能力会分析所有资料,然后帮你选择其中较佳一个选项。***
 
    我对这个奖励有些怀疑……
 
    记事板从前给我都是很好能力。可是这个能力,让我怀疑,管理家究竟是我,还是它……它不会是给了我很多好处,其实最终就是为了这个吧?
 
    不过后来慢慢释疑了,因为它不仅会给出选项,还会给出这么选择缘由,仔细为我比较优劣处。我有心怀疑它,它却每次都能说服我。
 
    无论如何,不管管理家是它还是我,它能力对事是有好处,我就不会拒绝。
 
    不过它也不是不受限制,一定要有充足资料,它才能做出判断。好在这些年每个部门案卷我都读了很多很多。资料暂时也够用了。
 
    说实话这个能力省了我不少心力。我读东西虽多,可要全部归纳,总结出来,还是很困难。政事不像是数字加减那么简单。
 
    而这个能力会分析,整理,做出决策。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这个决策人,终究是我。
 
    有了这个能力,我现在处理事物,将来批折子,都会容易很多。
 
    雍正十三年八月,皇阿玛去世。九月,我正式登基。从来年起,号为乾隆。
 
    ***系统公告:完成全部主线任务——登基为帝。奖励特殊技能“王者之威”,能让所有属下敬畏你。***
 
    (其实就是一个“战栗术”造成让对方害怕心虚后果。系统觉得时空旅行者有了这个,当皇帝才有保障。所以就给他了。谁让这回新出生,生成谁不好,偏偏是皇帝呢?)
 
    皇阿玛一直很看重我,但却并不和蔼亲切,反而对我更加严厉。方方面面都从严要求。
 
    世上父子大概都是如此,做得不好,父亲会训斥儿子。做得好了,父亲依然会训斥儿子,要他戒骄戒躁。
 
    世情如此,我也从不期待与阿玛多么亲近。只是觉得他英年早逝很可惜。他对平民百姓来说是个很好皇帝,可惜之前争储,之后事,已经将他身体心力摧毁殆尽了。
 
    我在政治上延续了皇阿玛大多数政策,因为我对事看法大多与他相同,我对权利与百姓态度,也与他相似。天下万民都仰仗我,我又怎么能不兢兢业业。
 
    不过皇玛法也有很多值得我学得地方,比如他后宫非常平衡,子嗣大多成材。比如他懂得一张一弛,所以长寿。比如他权谋和隐忍。
 
    皇阿玛对八叔他们处置太过强硬急切,以后史书上恐怕终究会受人诟病。想想皇玛法对鳌拜处置,让人觉得他英明大度,善待老臣,可鳌拜终究没活多久。要换了皇阿玛,可能就像对年羹尧那样,直接杀掉了,还让人暗中嘀咕什么“飞鸟尽良弓藏”之类屁话。
 
    之后奉额娘为皇太后。
 
    封育有二子一女福晋富察氏为皇后。
 
    封育有一子藩邸侧福晋乌拉那拉氏为娴妃。
 
    封育有一子藩邸格格小富察氏为仪嫔。
 
    封育有一女珂里叶特氏为愉嫔。
 
    其他未生育藩邸格格侍妾我便让皇后自行安排成贵人常在之类。
 
    25岁时有了四子二女,勉强凑合吧。
 
    皇子教育沿用皇玛法定下规矩,上书房教出了皇阿玛和叔叔伯父们,还教出了我。那规矩虽严厉,课业虽辛苦,还有兄弟子侄相处虽纷杂,可是“玉不琢,不成器”。不先从那个地方锻炼出来,我将来又怎么会放心把事政务交托给这些不知民间疾苦儿子们?
 
    由皇子,我想到了皇女们。皇玛法似乎不太注意姑姑们教育,白白送了那么多公主到蒙古,大都折在了草原上。我觉得让公主和蒙古联姻,就是为了让公主所出子嗣将来继承蒙古部落王位。结果一个个没生子嗣不说,还早早就无声无息死了。
 
    这样不好。既然与蒙古联姻是必须,那公主必须有子嗣,那子嗣在大清支持下必能登上王位。不能白瞎了我将来忍痛远嫁女儿。
 
    于是向后宫诸妃发了一道明旨:凡朕亲女,必须精通满文,蒙文,汉文,骑射。凡经朕亲自考核合格者,无论年纪,排行,均着礼部议封公主。
 
    一来用公主名号,钓着后宫女子和我女儿们努力学习。想想看,要是小小女孩就通过考核得封公主,她和她母妃将多么荣耀。
 
    二来我也想早日封了她们,让世人知道我重视女儿,让她们享受公主尊荣同时,也拥有公主气度和能力。将来才能管理属下,拿捏丈夫,生下子嗣,然后掌握部落。
 
    当然不可能人人都有这样强能力,但哪怕没有生下子嗣,拿捏不住丈夫。只要她们能管理好属下,让自己长寿,长久占着蒙古亲王嫡福晋位置,也算勉强合格了。
 
    而且这事儿并不复杂,我付出仅仅是早晚都会在她们大婚前封给她们公主封号而已。
 
    皇阿玛死前把他训练密探“粘杆处”给了我。除了御史之外,我又多了一个查探京外官员途径。他们还能为我办一些明面上我不方便做事。不过要小心控制其中度,免得他们将来成了明朝锦衣卫那样尾大不掉。
 
    我肯定不是那种雄心壮志开疆扩土之君;也不是那种勇于尝试改革之君;我能力只能当一个守成之君。我不想浪费库银和人命去获得文治武功,当然家遇到侵犯也绝不媾和。也不想任用商鞅和张居正那样先锋改革派,改革都需要冒险,我不想拿百姓事去冒险。
 
    皇阿玛留下库丰盈,短时间里事都不会缺银钱了。
 
    皇玛法和皇阿玛留下政治政策,我归纳总结后继续使用,这是经过了事实证明合适政策。
 
    皇阿玛留下官员朝臣,我看着能力和忠心度都还不错,也就继续用了。以后进行了科举再慢慢提拔新人才。
 
    想当个千古流芳好皇帝不容易,可是我觉得当个爱护百姓守城之君对我来说不困难。我从小到大受教育,在皇阿玛身边和六部里观摩政事,我大婚后八年时间,日日不辍了解分析政事。如今,我已经敢说,我准备好了。
 
第 43 章
    我生活习惯更像皇阿玛,崇尚简朴大方。又知皇玛法几次下江南靡费颇多,因此从不曾动意去游览江南。
 
    而微服私行,白龙鱼服更是没有考虑过。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我为天下万民之主,现在连一个成年了儿子都没有。又岂能因为什么原因而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我把忠心度高,私心度低低级官员安排成巡查御史,撒到全去了。这是明面上。暗地里我粘杆处也会调查可疑地方官员。
 
    我觉得秋天有秋狩,夏天巡幸圆明园,休假已经足够放松了。至于平时,闲下来时候去御花园溜达一圈,去听听皇额娘唠叨,或者去养育子女妃子那里看看孩子也不错。
 
    不过我很讨厌在御花园散步时候碰到后宫女子,那本来就是我休息脑子时间,散散步,看看鱼,打打拳,或者遛马射箭之类。所以我每次散步时间都会下令清场。
 
    我临幸后宫是很有规律,除了每月至少去皇后那里五次,其他妃嫔主要是看健康度,谁健康度最高就常去那里,直到她怀孕为止。这样后宫妃子生孩子效率很高,孩子也都很健康。
 
    到乾隆六年,我已经有10子4女了。
 
    其中皇后生育了皇二子,皇三子,皇七子,皇三女。
 
    娴妃生育了皇六子,皇四女,皇九子。
 
    仪嫔生育了皇长子。
 
    愉嫔生育了皇五子,皇五女。
 
    顺贵人(钮祜禄氏)生育了皇六女,皇十子。
 
    瑞贵人(色赫图氏)生育了皇八子。
 
    每个孩子身边伺候人都是我亲自挑,忠心度极高。我决不允许皇嗣夭折在乱七八糟事情上。
 
    后宫之中我不喜用杖刑或者要人性命,忠心度过于低奴才和犯了错奴才全部送进辛者库中干活去。死了太浪费人力。
 
    皇后能干贤惠,我也不独宠某个妃子,所以后宫中风平浪静。
 
    皇后所出三皇女在十岁这一年第一个通过了我考核,满文和蒙文说流利,骑射十箭中五,虽然力道差得远,但她才十岁,我已经十分满意了。
 
    我知道皇后这几年对她要求很严格,因为她是女儿中唯一嫡女,还是我年纪最长女儿。若要让别皇女抢在她前面封了公主,那皇后和她都会很丢脸。
 
    虽然她过得很辛苦,可皇家儿女就该如此。又有哪一个是不历练风雨,就能承担责任?
 
    乾隆六年,我正式下旨封皇三女为固伦和敬公主,从此她有朝服,有仪仗,有俸禄财产。论身份,暂时比她那些还未受封兄弟们还高贵。
 
    *乾隆六年,夏雨荷出嫁于一当地秀才,夫妻和睦,很快便怀孕生女。明珠格格剧情彻底完结。*
 
    乾隆七年,有官员上奏江南士子写关于剃发讽刺诗:“闻道头需剃,人皆剃其头。有头终需剃,不剃不成头。剃自由他剃,头还是我头。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我批曰:“写诗之人剃头否?只要其人仍剃了头,不必去理他写了什么诗。”
 
    有那么多正事要忙,我哪有闲心去管一个文人写打油诗。再说大清朝多少年了,剃头之事早已经成了人习惯,没有再讨论价值了。打油归打油,只要他照旧剃头就行了。写了这样诗仍然不敢不去剃头,可笑是他,而不是朝廷了。
 
    *因此诗未引起文字狱案,浙江知府方之航并未被牵连下狱。方严,方慈兄妹依然被方之航夫妇教养于膝下。还珠格格剧情彻底完结。*
 
    乾隆十年,在进剿四川瞻对地区叛乱中,愉亲王中流矢身亡。他身后无嫡子,只有一个五岁嫡女。因为愉亲王府无嫡子继承王位,按宗法女儿是不能继承家业。因此我下旨收回愉亲王府,并将其嫡女接入宫中抚养。
 
    太后一见她就觉得喜欢,决定把她养在身边,宫中称呼她晴格格,有别于其他皇女。
 
    ***慧贵人高氏,原为宝亲王藩邸格格,乾隆十年正月二十五日病逝。慧贤皇贵妃剧情彻底结束。***
 
    皇后一直体弱,当初在王府又接连生了三个孩子。这也是我没办法事,她是正室,若没有子女伴身,则立足不稳。她办事能力强,做妻子也算贤惠,但内里性子却有些争强好胜。身体不算好,却把宫中事物管井井有条。她有了两个儿子之后,我原本不想让她再生孩子了,以保养身体为上。
 
    每月去她宫中次数虽多,却多数只是查看儿子功课,或者陪她说话。只是房事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所以才有了七阿哥。
 
    她自己也知道自己身体情况,便想让她身边宫女代她伺候我,被我回绝了。后宫那么多女子,本是为皇家子嗣而纳。这些包衣宫女实在不符合我对皇子皇女生母要求。
 
    乾隆十一年,二阿哥大婚,之后封贝子出宫建府,并入吏部行走。
 
    乾隆十二年,固伦和敬公主于三月下嫁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色布腾巴勒珠尔;三阿哥大婚,封贝子出宫建府,并入户部行走。
 
    十三年,皇后病逝于宫中。
 
    皇后所出子女中,唯有七阿哥年纪还小,留在宫中读书。
 
    考虑到三个儿子嫡子地位,我并没有再封皇后。而是升娴妃为贵妃,总摄六宫事。从此后若要再封谁为皇后,恐怕要等到那个妃子临死时候了。就像皇玛法佟皇后一样。
 
    对于娴妃我还是比较放心,她能力不如皇后,但是她是个特别守规矩和礼法人。性子有些刚硬,刚好可以用来管事儿。
 
    再说我后宫极平衡,只要我儿女都平安,妃子们之间那些矛盾我也不会去管。
 
    ***皇后宫中包衣宫女魏氏,因皇后病逝,得恩典提前出宫回家。孝后出嫁为一低级官员继室。令妃剧情彻底结束。***
 
    ***乾隆二十一年,乾隆为愉亲王嫡女指婚到太后娘家钮钴禄家,来年出嫁。晴格格剧情彻底结束。***
 
    五阿哥永琪扭扭捏捏来找我,支吾了半天没说话。
 
    我打量了他半天,“有话就说,扭扭捏捏像个什么样子!都是大婚分府人了”,这孩子汉学和骑射都学得不错,办事能力还看不出什么,就是心性未定,说话办事尚不周全。
 
    “皇阿玛,您知道这科进士方严吗?”
 
    方严,方之航之子。方之航前两年已经辞官回乡了,方家是世代书香门第,他们父子俩都是进士,倒也是佳话了。方严书读不错,忠心度也并不错。做事也比较灵活,只是还欠历练。我已经打算把他外放当知县了。
 
    “方严怎么了?”
 
    “儿子……儿子看中了他妹妹……”
 
    “他们家可是汉人,而并非汉军旗。再说汉人女子养在深闺中,你在哪儿见到方严妹妹了?”
 
    “在寺庙里进香时候,儿子无意间乱走,见到了她。她性子天真烂漫,儿子十分喜欢。皇阿玛……”
 
    我摇了摇头,“方家是世代读书人,这种人最讲究气节,肯定不愿让女儿给你当妾。你求朕也没有用”,虽然宗法上满汉不通婚,但我也不是特别不讲情理,不碍大局格格或者侍妾什么,他若真是喜欢,便纳进去也无妨。
 
    “那侧福晋呢?”,永琪急切说。
 
    “你要娶一个汉女当侧福晋?”
 
    “儿子是真喜欢她!”
 
    “如果要付出很大代价呢?”,若他这么容易为了美色放弃宗法和规矩,甚至不考虑争储大局,我还是早早把他过继出去吧,取消了他继承权,也能保他一个平安富贵。
 
    “付出什么都行,皇阿玛!”,他毫不犹豫说道。
 
    我捏了捏额头,真是被他气得不轻,女色比别事都重要吗?
 
    “行了,你先退下吧,朕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先要问问那方氏定过婚没有,我不能为了儿子一己之私拆散了人家因缘,寒了汉臣心。若是没订婚,再探探方家意思。要是方家十分不情愿,那也就作罢。
 
    吩咐了粘杆处去查一下方家。我忽然想起,不在旗汉人女子都是会裹脚,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可是在图册上看到过。虽然上面说是三寸金莲,可我觉得十分难看。
 
    永琪竟然喜欢小脚女人吗?走不了几步路,成天安静待在房里。天真烂漫?永琪就喜欢那样?
 
    粘杆处回报说,那姑娘叫方慈,没订婚。被父母哥哥娇养着长大,性格十分单纯。受母亲影响,很擅长书画,是个才女。他们全家近日来京,是因为方严科举考试,还在京中买了个三进宅子落脚。等到方严任命下来,方家父母就打算回乡了。
 
    我让太监去宣了方之航进宫,问了问他意思。他似乎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头应了。方家父子忠心度都不错,恐怕就算不想让女儿做侧室,也不会逆了我意思。
 
    我便下了两道旨意:
 
    第一道是将方氏抬到镶蓝旗为方佳氏,然后指婚给五贝子永琪作侧福晋。
 
    第二道是将永琪出继给了一个无嗣老郡王为孙,他将来可以降袭贝勒爵位。
 
    永琪纳了方佳氏多年,似乎一直特别喜欢她。大有宠妾灭妻兆头。好在他已经有了嫡子,要不肯定会被御史参上几本。我看他虽于女色上糊涂,其他倒也没惹什么事,也不再多管他了。
 
    ***永琪因方慈失去继承权,永琪剧情彻底终结。***
 
    ***乾隆二十三年,福尔康参加科举未中。后其父设法将他送去了从军。乾隆二十五年,福尔康死于回部叛乱战场,福尔康剧情彻底终结。***
正文 第 44 章
乾隆二十五年时,齐亲王战死于回疆叛乱战场,他与愉亲王情况类似,只余下一个四岁嫡女兰馨
被我接入宫中,收为养女,养在娴贵妃身边。
 
    同年,叛乱被平,回疆首领阿里和卓带着女儿来称降。
 
    回疆大概是被打怕了,阿里和卓忠心度很高。可奇怪是,他女儿和卓氏含香忠心度极低,只有5。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这个女人希望回**立吗?还是她和那些叛乱分子有什么联系?
 
    阿里和卓当众说把他女儿献给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只有接受了这个女人,他才会信我愿意放过回部。想到很不容易得到胜利,看到阿里和卓十分高忠心,我还是点头同意了。立刻看到阿里和卓忠心度又提高了许多,看来我没有做错决定。
 
    我册封和卓氏为和贵人,下旨说因为饮食宗教习惯不同,特许她以贵人身份独居一宫,单设厨房一个,专派厨子一名。又下旨令和卓氏在侍寝前,先在宫内学习宫廷规矩。其实也就是拘着她不许出宫门。
 
    “怎么样?”
 
    “据奴婢观察,能确定和贵人和两个回族婢女都未练习过武艺。和贵人似乎是心思单纯之人,那两个婢女不懂汉语,应该不是探子。和贵人带进宫东西只有这三只箱子。”
 
    那两个婢女忠心度我不怀疑。唯有和卓氏……
 
    让经验丰富嬷嬷查看箱子里面东西有没有不妥之处。嬷嬷们仔仔细细查看了箱子,把重要东西都一一呈了上来。
 
    首先是很多封回语书信。找来粘杆处懂回语人读了,竟都是一些情信,还扯了一些私奔之类内容。我把信交给了粘杆处,让他们查这些书信中是否有暗语,还让他们秘密抓捕审讯这个写信“蒙丹”,看他是否与叛乱有关。
 
    然后是一把锋利匕首和一粒看不出是什么药。我愈加怀疑她不怀好意了,要不为什么要带匕首?
 
    ***系统公告:得到物品“新月格格匕首”——传说中带了诅咒匕首,据说它每一任女主人都是用它自杀而亡。***
 
    新月格格?我想起了看过宗卷,一个私奔被除名和硕格格,最后好像确实是殉情自尽。
 
    这东西刀柄刀鞘上都是上等宝石,可以收归库。而刀刃是难得一见寒铁,可以回炉重铸一下,烧掉里面晦气。我把匕首交给粘杆处去处理了。
 
    ***系统公告:得到重要宝物“回疆奇药”——世间唯有一颗。有伤病人服用了,可以治疗一切伤病暗疾,使人仿若新生。健康人服用了,也能延寿十年。***
 
    这可真是个宝贝!对我有大用宝贝!
 
    目前我儿子里面,论才能,政事能力,心胸气度,后宅平衡,子嗣健旺,身份人脉,臣子人心所向,继位后朝政平稳等等,最让我满意还是皇后所生二阿哥永琏。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是,他私心度是最低。
 
    作为王者,私心不能太重。太重就会因一己之私而误天下万民。
 
    这一己之私可能是为母亲,妻妾,儿女,亲朋,钱财,权利,自己享乐……哪怕只是为了好名声,也可能让他好大喜功,沽名钓誉,以致朝政荒败。
 
    对永琏我很满意,可他身体一直是我心病。 因为生他时候富察氏身体并不好,这一胎孕育很勉强。所以他身子一直有些弱,我怕他不是长寿之人,因此直到现在还没有确定继承人。
 
    有了这个奇药,永琏身体也许就能好了。若这奇药果真对永琏有用,我不介意处置和贵人和卓氏时候宽容一些。
 
    嬷嬷们又从衣服里翻出了几张面额大银票,珠宝和现银也仔细检查过了,并没有什么问题。
 
    我让人把银票收归库,把珠宝和现银送去和贵人宫里。至于那一箱子拆乱七八糟衣服,“烧了,命内务府除了定例之外,多给和贵人赶制十套宫装。”
 
    处理好了这些,我立刻召来了永琏,眼看着他吞下了那颗药丸。然后他觉得困,在我这里睡了半个时辰。我眼看着他健康度从60几升到了90几,然后他就醒了。
 
    “你感觉怎么样?”
 
    “儿子好像浑身都特别轻松,皇阿玛,你给儿子吃了什么?”
 
    又让太医来给他诊脉,太医惊讶说永琏身子大好了。心脏肺腑都很健康,完全没有病。
 
    “一种能治百病奇药,世间只有一颗。要不朕就让你们兄弟每人都吃一颗了”,让太医下去之后,我这才回答了他问题。
 
    “这么贵重药,皇阿玛给我吃了?”,他大吃一惊道,眼圈都有点红了,“儿子又没生什么重病,皇阿玛为什么不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呢?”
 
    我拍拍他肩膀,“你身体好了,朕才能放心”,放心定下储位,“这药世间再没有了,你今后也莫要对旁人提起它”,皇太后和我其他儿女们要是知道了,心里一定不痛快。毕竟这药太神奇了。
 
    “是,儿子记住了”,永琏哽咽说。
 
    待他回去之后,我立刻下了两道旨意:
 
    第一道是加封永琏为荣郡王。我其他儿子们最高也只封到贝勒,我也打算不再加封他们。把这事儿留给继任之君做,好让他加恩于众兄弟。永琏今年正好三十岁,性子应该已经定下了。没有什么大变故话,选他当继承人就是稳妥。
 
    第二道是将上次选秀留牌两个上三旗秀女指给了永琏做侧福晋。他原本是贝勒,有一福晋二侧福晋。郡王则可以有四个侧福晋,如今我把位子填满了,好让他多生子嗣。
 
    粘杆处回报说,那些信确实是真正情信,没有什么暗语。我让他们销毁了书信,也就作罢。他们还拿回了重新打好了那柄匕首。
 
    ***系统公告:“诅咒之匕”铸成了“锋利匕首。”***
 
    锋利匕首?那不就是普通匕首么?我直接赏给粘杆处首领了。
 
    过了几日,他们回报说抓到了“蒙丹”,杀掉了他十几个随从。对蒙丹反复审讯过,他都没有松口,声称只是钟情于和卓氏。粘杆处探子对我说,什么刑罚都用过了,这蒙丹若不是死忠硬汉叛党,就是他确实与叛乱无关。
 
    到底是不是叛党,他们还是没有给我一个准话。我让他们送蒙丹上路了,既然用了那么多刑都没用,想来也是不怕死,“给他个痛快吧。”
 
    ***蒙丹死亡,蒙丹剧情彻底终结。***
 
    又过了半月,粘杆处回报说在回疆探子查到,这和卓氏曾和蒙丹私奔了七次。但都被阿里和卓追回来了,还把事情压下来了没有传播出去。这个消息也是好不容易得到。
 
    难道真是为儿女私情才对我忠心度那么低?连父母兄弟,回疆百姓也不顾吗?确,她私心度非常高。
 
    也许她已经不贞了?但只要她安安分分待在宫里,让阿里和卓放心,我也不在意这个。若是她不贞,顶多我不碰她就是了。
 
    不论她贞洁在不在,都就要给她灌绝育药,我不能忍受儿女生母是这样女人。有这样品性母亲,能养出什么好儿女来?
 
    让嬷嬷查过之后,发现她仍旧是处子之身。暗中给她下了绝育药。
 
    在阿里和卓离开之前,为了让他安心,我第一次翻了和贵人牌子。她被洗刷干净,裹在被子里抬进了养心殿……
 
    第二天我发现她忠心度一下子提高了很多,我想也许对女人来说,这第一个男人总是很重要。不管她喜不喜欢。
 
    我也松了口气,若是她忠诚度能慢慢达到后宫女人程度,我便把她当成一个普通妃子对待也无妨。毕竟她对我笼络那个才能平庸,却忠心度很高阿里和卓是很有用。
 
    此时我继承人已定,其他成年儿子也很出色。因此临幸后宫便随意了很多。除了娴贵妃那里我每月至少去两次之外,其他妃嫔,无论等级,无论满蒙汉回,我都是随意选着健康度高翻牌子。
 
    乾隆二十七年时,和贵人对我忠心度达到了普通妃子程度,阿里和卓也很安分。我下旨封和卓氏为和嫔。
 
    乾隆三十年,加封永琏为荣亲王,再次巩固他继承人地位。除了参与政事之外,还让他掌管内务府。
 
    乾隆三十三年时,和嫔对我忠心度达到了从未有人达到过100。因为常人就算是再忠心,也会稍微有些保留。就算是奴才也不可能完全属于主子。
 
    这个特异情况,让我着重注意了一下和嫔。发现她就是那种一根筋人,以前另有心上人时候,对我忠心度都快低到了0。现在心里人换成我了,所以直接到100了。大概还有回族女子习性和规矩原因。
 
    这些年我翻她牌子次数也并不算多,这女子心思我还是不大懂。
 
    不过不懂也没关系,她忠心度是真就行了。我下旨封她为四妃之一容妃,虽然她无所出。一来是因为她那满值忠心度。二来也看中她在宫中代表意义,她成了妃级,阿里和卓忠心度又要提高了吧?
 
    此后我翻她牌子次数多了一些,看见100忠心度总是愉快。
 
    ***和卓氏归心,含香剧情彻底终结。***
 
    乾隆三十七年,兰馨16岁了,要考虑出嫁人选了。娴贵妃看中了硕亲王世子皓帧,我并不赞同。
 
    那个皓帧精通骑射,汉学也不错,可是他私心度极高。而且忠心度不高。
 
    根据我经验,他这是被周围人奉承给宠坏了。觉得我如果重用他,那就是应该,好像我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人才了似。如果我不重要他,那就是我没有眼光,他心里就会因此充满了委屈甚至怨恨,觉得这是天妒英才。
 
    这种人,有点儿才华,却又没大本事。心性不好,没有自知之明,是我最不愿意用人。我又怎么会愿意把养女嫁给这样人?!
 
    另选了个我满意人选,给兰馨指了婚。
 
    至于硕亲王世子,我宁可用他那个才能不足,但是对我充满敬畏和忠心庶出弟弟,也不会用他。
 
    甚至将来硕亲王爵位,我也不愿意让这么个不忠人担当,哪怕只是闲散亲王。反正是吃闲饭,我宁可要个无才,也不要个不忠。
 
    不过硕亲王并没有对我推荐他庶子,我也就把他们兄弟俩都闲置了。
 
    ***兰馨别嫁,兰馨剧情结束。***
 
    不过硕亲王找了好些人来我面前推荐他嫡子,让我有些不胜其烦。硕亲王对我忠心度很高,他现在闲散,以前却是个能打仗。也算是于有功之人。我也不想太不给他面子了。
 
    着粘杆处去查皓帧有无劣迹,若是没有,给他个不要紧闲职也无妨。
 
    这一查,竟然查出事情了。
 
    这皓帧竟养了个孝期女子当外室。其实这对不求上进纨绔子弟来说,不算是什么大事。但对我来说,我正好不想用皓帧,这是个好理由。
 
    我暗中安排御史弹劾硕亲王养子不教,让儿子干出了养孝期女子当外室丑事。
 
    然后顺势夺了皓帧世子之位,让他在家闭门思过。不过也没有立硕亲王庶子为世子。嫡子尚在,越过他立庶子总是不妥。
 
    而后粘杆处送来消息,说硕亲王福晋把那外室接回了家中,而且百般照顾,并不隔开她和皓帧。连装样子守孝都没有做。
 
    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命他们继续查探。
 
    然后就查出了皓帧是假子,而那外室白氏才是硕王福晋当年所出女儿。
 
    于是命宗人府彻查整个案件。
 
    结果出来之后,考虑到硕亲王并不知情,此事又无关事,我也并不想下死手罚他。便将他直接贬为贝子,爵位虽低,却有俸禄,财产和田地可以过活。
 
    我最厌恶是硕王福晋和都统夫人姐妹,又自私又愚蠢,这两个人直接处死。
 
    都统一家贬为庶民,他们家没有那么高爵位和功劳让我容情。
 
    硕王福晋娘家养了这么两个人品差劲又鼠目寸光女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贬为庶民。
 
    还有硕王福晋所出三个女儿,瞧瞧她养儿子是什么德行,瞧瞧她生小女儿是多么不孝,我就觉得这三个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撤掉了这三个女人诰命身份以作警告,让她们牢记女子本分。
 
    至于皓帧,他不知情,贬为庶民就罢了。白氏不孝,虽为硕王亲女,亦贬为庶民。至于这两个人作风问题,我也就忽略了,没有再让他们去游街。
 
    这两个人现在身份很般配,我也算成全他们了。
 
    硕亲王经此事大受打击,且大丢颜面。带着侧室和小儿子回盛京老家去了。之后一直也安分。过了几年,我找了个理由,又把他提成了贝勒。总不忍心让他打了一辈子仗,到晚年了因为妻子不贤,连个爵位也不能留给儿子吧?
 
    后来他请封侧室为正室,请封皓祥为世子,我也都同意了。我原是打算再给他指个福晋,既然他有意立那回女为正室,我也就不多事了。我自己都有个容妃,硕贝勒当然也能有个回族福晋。一般与事无关情况下,我都是很通情理。[
 
第 45 章
    乾隆三十五年时候,我下旨册封永琏为太子,并开始让他批奏折。他今年已经四十岁了,都说四十而不惑,三十岁时候性子定了,可四十岁以后才算是真稳重了,也不那么容易被外事改变或者引诱了。
 
    开始时候,还是让他看得多,批得少。而且他批过奏折,我还会先检阅再明发下去。
 
    因为他表现稳重出色,我慢慢放手,让他去批所有奏折,而我只是等他批完再看一遍。需要我修改地方越来越少,也就是说,现在即使让他坐在皇帝位置上,他也是称职了。
 
    乾隆四十年时候,我已经六十五岁了,而永琏也已经四十五岁了,我决定退位为太上皇,让永琏继位。
 
    一来我年纪大了。虽然身体依然健康,但是精力毕竟不如年轻时候那么足了。
 
    二来永琏已经四十五岁了。皇阿玛登基时候,正是这个年纪。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年纪当皇帝正好,精力还算充足,性情又已经稳定下来,不会轻易改变。而且世间该看该经历过都经历过了,也了解了世情和民间疾苦。而且承受了能干兄弟们在身后追着二十来年压力,还没有倒下,这才干,气度,见识,心性都已是不俗了。
 
    我登基前,并无兄弟相争。登基年纪也不过只有二十五岁。可我自己知道,我是早已经定了性子。也许是因为出生时有一点儿前世记忆,我性子并不是在这一生养成,而是本来就有。
 
    一般皇家子弟,二十五岁时候,性子稳重也很多。可再稳重也是年青人,也爱美色,爱享受,好面子,喜欢别人奉承吹捧,一门心思想着“等我当了皇帝,一定要大干一场”,容易偏激,也容易被别人左右,欺骗。二十五岁继承人,是不会不能让我放心。到了四十五岁,则差不多了。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原因,是我觉得这个家需要一个新执掌者了。
 
    皇玛法是个好皇帝,可皇阿玛登基之后,出台了那么多新政策,让整个家似乎焕然一新,立刻变得生机勃勃。官场风气也是一清。
 
    我仔细想过,不是皇阿玛比皇玛法更聪明,而是皇阿玛更年轻,更锐意进取。那个时候皇玛法已经老了,就算看到了什么弊端,也保守不愿意动弹了。
 
    我执掌天下四十年了,虽说日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朝政还很清明,官员们也算得力,私心度也较低。可是世情在变,情也在变。我是个守成君主,缺乏皇阿玛那样进取和改革眼光。我所做事情,依然是按照皇玛法和皇阿玛留下老路子。那些东西四十年后今天是否还适合这个家?百姓生活尚好,可有没有政策,能让他们更好?这些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所以我觉得,这个家是该换一个更年轻,更有活力,也更有想法掌权者了。我很期望看见,永琏能像皇阿玛那样,锐意进取,让大清焕发更多生机和活力。
 
    皇阿玛把天下交给我时候,朝政清明,库充沛。如今,我交到永琏手上,依然是如此。我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放下这责任了。就算再不放心这天下万民,我也不可能千秋万岁。还不如把这重担和责任在最合适时候,交给最合适人。
 
    之后我退居圆明园,还带走了我所有妃嫔和年幼儿女。将皇宫留给了永琏和他皇后。
 
    ***系统公告:完成最神秘隐藏任务——作为天下之主,为天下万民计甘愿放下手中权柄。奖励系统升级一次。***
 
    系统升级后,我发现我记事板更好用了。以前要读完整本书或者整本奏折才能把其中内容收录其中,现在任何文字,书画,图案内容,只要我看见了,就能收入其中,它还会自动分析总结。
 
    书籍目录与日记本好像合二为一了。每日我看到了什么,它会自动记录在上面。我自己想记住什么,也可以动手写在上面。
 
    我记忆力不好事,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觉。也多亏这记事板了。我想小时候要是让人发现了这件事,我大概根本不会有继承皇位可能了。
 
    好在我儿子们没有一个有记忆力不好毛病。
 
    忙碌了六十五年,骤然闲下来还真有些无所适从。我在圆明园里开辟了一块小菜地,就和别人养花养鱼一样,也就是用来修身养性。不过这个更实惠,菜还能用来吃罢了。
 
    还在圆明园另设了一个上书房,让我年幼儿子们依照规矩读书。只是我闲了很多,便有时间享受天伦之乐了。我和小儿子们,还有妃嫔们也比过去亲近了许多,颇像一家人那样,时常一起说笑用膳。
 
    又捡起了小时候学过西学。皇玛法对这个是很有兴趣,因此在我小时候,皇阿玛也特意让我学过。如今记事板变得更好用了,我学那些法兰西文,英格利文,意大利文什么都很容易。
 
    我也想知道这些家风土人情,想知道他们家是个什么样子。可看了那些西文书,把我吓了一跳。这差别也太大了。这些家在礼义廉耻信方面,简直一塌糊涂。可是在“science”上,却又远超大清许多。让我惊吓了一身冷汗。
 
    幸好这些家和大清隔着海,要不有这么几个不要脸又更强大邻居,大清还不被他们啃成渣了?
 
    不过虽然隔着海,大清也不能放松。我下令让人尽量购买洋文书籍,然后开始动笔翻译那些“数学”,“格物学”(物理学),“炼物学”(化学)……等等书籍。
 
    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留下了这些书,将来总归能有发现它们重要性人,也总归会有有用一天。
 
    我看着永琏当了五年皇帝,除了儿女们婚事,也并不下达别旨意,以免影响了新皇权威。
 
    觉得可以放心了时候,又把手中最后力量粘杆处传给了永琏。粘杆处人数不多,还能去办一些不好明面上办事,对他来说也是有用。
 
    知道我翻译了多本书,永琏也不问是什么,就让人拿去刊印。朝臣们不管是讨好我也好,讨好新皇也好,竟有很多求了书回去。
 
    我很高兴,就算那些人拿着书回家就是供着蒙尘,也多了很多让大清慢慢了解“science”机会。
 
    于是不再局限于“science”,语言,文字,风土人情,物产矿产,世界各地图等等,所有我所能知道其他家信息,我都慢慢写成了书,然后刊印分发。
 
    我活到了八十九岁,虽然我到死也没看见大清有什么科技革命,可是对洋文和洋人东西感兴趣人多了起来,想出海去洋人家看看人也多了起来。
 
    我其实没想到我能这么长寿,一退位就是二十四年,结果连永琏都以身体原因去年退位来圆明园陪我了,现在皇帝是他儿子。
 
    这二十四年,我闲着没事,身体也不错,在这圆明园里又新得了十几个儿女。
 
    皇阿玛子嗣艰难,可是我这一支,绝对是子嗣丰茂。无论是事还是家事,也都算是让自己满意了。
 
    我也能含笑九泉了……
第 46 章
    番外番外:弘昼眼中乾隆
 
    四哥不像是咱们大清朝皇帝。
 
    当然,他骑射一流,勇武威严。可是当皇帝哪个不是“天子一怒,浮尸千里”。即便据说是最放纵官员皇玛法,也不知道杀掉了多少官儿,其中没犯什么错,仅仅是被迁怒,想必也不少。皇阿玛对官员更是严厉,连他手下得力奴才如年羹尧那样,也是一旦犯错绝不宽恕。
 
    可是四哥就没杀几个官,除非是罪大恶极。要是不得力和犯了错,顶多闲置不用,或者流放三千里。
 
    我觉得他像宋朝那种皇帝,不轻易杀官。哪怕是看不顺眼,也是赶走了便罢,说不准也能像宋朝皇帝那样造就几个像被流放了苏轼那样千古文人呢。
 
    四哥对人对事都像皇阿玛那样要求严格,做不到他要求,就得给别人挪位置,让更能干人顶上来。
 
    所以他手下那些当官,既不像传说中皇玛法晚年时那样松松垮垮,又不像皇阿玛在位时那样战战兢兢。这官儿当得虽算不得舒适,却十分安心和放心。
 
    有些时候,那些汉臣酸腐文人脾气上来了和他顶牛,回头吓得一身冷汗,就怕被治个大不敬罪名。可是四哥却从不在意。只要你把事情办好了,你官职就是安安稳稳。
 
    四哥好像从小就是这样,我从来没见他发过脾气。对他说话时候,一双安静眼睛静静瞧着你,回话声音不轻不重,慢条斯理。他不像三哥那样爱找人麻烦,爱训斥人。可他也不好亲近,对着谁都像是隔着什么似,就连对他亲额娘也一样。
 
    我是被他亲额娘养大,可我对自己额娘还是更亲近些,正所谓母子连心,是她生育了我啊。
 
    不过我也知道,他对谁都是如此,哪怕对着大额娘和阿玛,也只不过是倾听他们说话神色更认真些。他并不会撒娇搏宠,或者表现多么亲密依恋。所以也没人能说他是忘恩负义,去抱更粗大腿了。他只是这么个脾气罢了。
 
    后来一起去了上书房念书,我才知道他有多聪明,多出众。可同时他又是安静,低调,从不在皇玛法来查功课时候争着表现。有能力,又不争先,这样子倒也颇能服众。让众人心中留了一个印象,就是四哥很有才能,为人处世却谦逊低调。
 
    在上书房那么多年,他一直是那个性子,没有拉帮结派,却又让人心中敬服。那时候我觉得他特别像演义小说里面写那个宋朝“八贤王”,身份尊贵,挺拔英俊,谦逊内敛,处事公正。虽然有好多人说八叔像那个八贤王,可我还是觉得四哥更像。“八贤王”可不会为了皇位拉帮结派,搞什么党争。“八贤王”一心一意只为了朝廷好,可不会争权夺利。
 
    那时皇阿玛还没当上皇帝,我就心想要是四哥继承了阿玛王位,将来也许也是大清朝贤王呢。不过我也就是胡乱想想,要是皇位大馅饼落在四哥头上,谁知道他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心如止水呢?
 
    后来四哥就当了皇帝了。
 
    四哥是个过目不忘人,哪怕品级再低官员,只有他见过就会记住。也难怪那些人为之感动痛哭流涕了。
 
    我觉得四哥特别神,就像《三演义》里诸葛亮一样会看面相,一见就知道这个人有什么才能,有没有反骨,能不能用之类。
 
    后来我更觉得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全大清事怕是没有他不知道。我隐约知道皇阿玛所建粘杆处,可我也没觉得粘杆处有这么牛啊!而且四哥选那些巡察使什么,个个不是有包龙图耿直脾气,就是有狄仁杰查案本事,把那些地方官员弄得不敢再糊弄欺瞒朝廷。四哥从哪儿挖出来这么多人才?
 
    四哥儿子众多,而且个个身后都站着那些满洲大族。我有时候都替他抹一把汗,这样下去不会再来一次“九龙夺嫡”吧?
 
    好在那些官员怕是被圣祖朝旧事吓怕了,看见皇子,不管是哪一个,都毕恭毕敬,然后躲得远远。
 
    后来四哥立了二阿哥为太子时候,我更是提心吊胆。我那二伯当年也是太子啊,再聪明能干,也没能熬过圣祖爷好身体,最后不还是熬不住折了吗?
 
    我这四哥身体可是好不得了,谁知道还有多少寿元。立这太子,不会什么时候又废了吧?
 
    然后我眼看着这乾隆朝太子在四哥授意下渐渐把持了朝政,然后四哥就退位为太上皇了。
 
    没发生什么父子相残事,实在是让我大松了口气。我喜欢四哥,也喜欢我那二侄子。可不想看到那样场面。
 
    松了口气之后,又不由得想到,果然还是四哥最像“八贤王”了。都当了皇帝四十年人了,还是不眷恋权势,说放手就放手了。他身体可还健朗着呢。
 
    后来时常溜达到圆明园去找我那四哥遛弯儿,发现四哥比以前亲切了许多,就像是一个真正关心弟弟哥哥了。好似突然把心从其他地方收回来,放在亲人身上了。
 
    我想,也许他从前并不是真淡漠薄情,而是从前心中装着天下,就再也放不下我们了。也许他真是天降英主,生来就该为皇。
 
 
第 47 章
    番外:方慈番外
 
    我莫名其妙穿越到这个叫小慈小女孩身上时候,她还只有两岁。所以没人发现她换了个芯。
 
    后来听父母叫哥哥严儿时候,我还是没反应过来自己穿越到了哪里,只以为是普通清朝罢了。
 
    我还有自己烦恼呢,要学得东西好多,而且一看到娘三寸金莲,我就觉得胆寒!!!为什么我没有穿越到满蒙人家,或者干脆穿越成男人啊!!!!
 
    可是爹爹娘亲都很好,哥哥对我也很好。家里似乎是书香世家,爹爹也没有纳妾,一家人和美极了。我渐渐放下了穿越心结,把他们当成了我真正亲人看待。
 
    穿越前我不过是个普通大学生,还是个学计算机理科生。语文历史都学得不怎么样,也不求能像小说上写穿越者那样,能在这封建王朝呼风唤雨,左拥右抱。
 
    只要能像《平凡清穿》里那个淑宁一样,能帮上爹娘忙。然后嫁个不太糟糕男人,好好过日子就行了。好在我不必参加那个像挑牲口一样选秀,也不必被随意指婚。虽然要裹脚,我也认了。我想我爹不会给我挑个特别差劲丈夫。
 
    因此我努力表现乖乖,对学规矩女红什么,也一点儿都不抗拒。娘说要教我识字作画,我也很高兴,能当个才女也不错。从前我可没有时间学这个,在穿越前忙了一辈子就是忙着考试了。结果自己论才华本事,在这个根本没有计算机古代,那就是个废物啊。早知道还不如学个中文,历史,考古什么,也不至于这么废啊!
 
    本来一切都好好,直到某一天我知道自己姓方,知道父亲叫方之航,一个晴天大雷打在了我脑袋上!
 
    方之航,方严,方慈!!!
 
    那不是萧剑和小燕子么?!!!
 
    原来这不是普通清朝,而是脑残清朝啊!!!
 
    我不要当小燕子啊!!!
 
    我更不要爹娘死!!!
 
    我着急不得了,一下子就急病了。发了几天烧,醒来看见额娘憔悴在床边照看我,抱着她一下子大哭起来。
 
    把她吓坏了,连连问我怎么了。可我能说什么呢?说让爹爹别参与什么反诗事?
 
    可是当时电视剧看得不认真,我根本没弄清方家是怎么回事。只知道爹爹是被陷害。既是被陷害,哪怕什么事也没做错,恐怕也是无法避免被株连……
 
    我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只把每一天都当成是最后一天那么过。好好孝顺爹娘,变得粘人不得了。让哥哥笑话我是块贴在爹娘身上狗皮膏药。
 
    没多久爹爹果然被人弹劾了,然后我吓坏了,看见爹爹写折子辩解,我拉着他说:“爹爹我们逃跑吧,跑到海外去,皇帝就找不到我们了。”
 
    结果被哭笑不得爹爹训了一顿,说什么方家世代读书人,要有骨气,要忠君什么,岂能因为一次弹劾就生了叛念头?
 
    我只是个小小女孩,说服不了爹爹。只是暗中嘀咕,你忠君不叛,可是哥哥以后却会当个大大反贼。
 
    我叹了口气,算了,到了那一日,大不了陪着爹娘一起死了。我不是小燕子,可没有她坑蒙拐骗本事,能茁壮长到那么大,还能混了个格格身份。家仇事情,就留给哥哥去报吧。
 
    提心吊胆了多日,却没有官军来府里抓人。反而有一天爹爹回来激动地说,当今圣上是千古明君,根本不为小人谗言所动,反而批复了他折子,好生勉励安慰了他一番。
 
    把爹爹激动,好像忠君心思更坚定了。
 
    我既纳闷又忐忑,难道不是这一次方家遭难?
 
    可是直到哥哥参加童生考试,考取了秀才,家里也没出什么事。反而是爹爹又升官了。
 
    我纳闷啊……这是怎么回事呢?也许这个世界也有别穿越者,就像《平凡清穿》里多人穿越一样,也有个穿越者当了乾隆跟前近臣?然后他说服了乾隆没有搞什么文字狱?
 
    不管那个人是谁,我感谢他!!!就算他是种马我都决定不讨厌他了。这人心里一定是向着汉人。
 
    我是个女孩,所以爹爹不怎么在我跟前说外面事,或者朝廷事。只有偶尔听到一言半语里,能听出爹爹对乾隆倾慕和忠心来。说皇帝是多么圣明,如今官员们是多么廉洁能干,百姓生活是多么安康等等。又说乾隆是多么节俭克己,从不劳民伤财,兴师动众什么。
 
    我心想,这和电视剧上差别也太大了,莫非穿越者是乾隆吗?果然是个种马啊,还是天下最大后宫种马!可是,我仍然感谢他!因为我爹娘因为他,现在还活好好。
 
    而且他没有大搞什么科技革命,也没有派军队去踏平朝鲜和日本,这说明他虽然是个后宫种马,但应该穿越前已经是个思想稳重成熟人了。而不是一个躁动愤青,或者起/点上那种打遍天下男主角。天下不会大乱,我们全家生命安全才有保障。
 
    不过他既然保住了我全家,说不得也知道还珠格格故事。我可不想让他知道我也是个穿越者,万一他为了保险,把我弄进他那后宫里怎么办?此后表现愈发像个普通古代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跟在娘身边学本事。
 
    偶尔还会想起夏雨荷和夏紫薇,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穿越,有没有把那娘俩接回宫里去?
 
    哥哥参加会试时候,我们全家都进京了。反正爹爹已经退休了,他和娘就当是旅游了,还能带着哥哥去见一些什么故友同年之类。
 
    只有我,感觉很不好。想到小燕子,我就觉得京城那个地方和我犯冲!好在爹娘说了,等哥哥安定下来,我们就回家。到时候也该给我说亲事了。我也就安了心,想到我在深闺里,应该不会出什么事。
 
    可是,京城果然是和我犯冲啊!!!
 
    因为哥哥考了进士,额娘带我去烧香还愿,这么点儿出门时间,我居然也能碰到永琪那个叉烧包!!!
 
    我觉得碰到他悲催极了!!他却觉得我天真烂漫……orz……子啊,你带我走吧……
 
    跟爹娘说了这件事,他们也有些不安。就怕五阿哥那个皇家子弟想把我纳作小妾什么。爹是有傲骨读书人,绝不愿意卖女儿搏宠。
 
    我既感动,又担心。担心爹爹因为我得罪了五阿哥。现在事情改变太多,连乾隆都不是真正乾隆了,他养出来五阿哥还会是电视剧里那个好糊弄五阿哥吗?
 
    果然,没几天爹爹就被乾隆召进了宫。回来说皇帝要把我指婚给永琪,当他侧福晋。
 
    爹娘都松了口气,哪怕是侧室,好歹也上了皇家名册,不是上不得台面小妾了。虽然他们不舍,可是又觉得皇帝已是很给了方家面子了。要不以方家身份,我进皇子府顶天就是做个格格了。
 
    爹爹说皇帝对臣子极宽和,指婚前还特意问过他有没有给女儿定亲,又说要是方家不情愿,这事儿就作罢。爹爹感念皇恩,一激动就把我卖了……++!!!
 
    当然,我也不是特别不情愿。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五阿哥看上了小燕子,就对她不离不弃,什么都可以放弃。而这里永琪,在我被指婚给他之后,也被过继了出去。这怕是为了娶我放弃了继承权吧?在现代也找不到这样有情人啊。
 
    所以我心里是很情愿。
 
    爹爹知道后更放心了,一来觉得永琪是个重情人,二来永琪没了继承权,将来稳稳妥妥当个贝勒,方家也不会被扯到什么争储大事里去。
 
    婚后,永琪待我极好,我也投桃报李,积极配合,果然琴瑟和鸣。
 
    嫁为了皇家媳妇,自然知道了以前不知道很多事。比如根本没有那个慧贤皇贵妃,也没有令妃,连电视剧里皇后现在也只是贵妃。宫里位份高都是些满妃,皇帝那些大儿子们都活得好好呢。
 
    我知道了以后,不禁有些钦佩这个穿越者。不好美色,大局为重啊!我进宫去谢恩时候,见到那些妃嫔,确实漂亮不多,就贵妃还好看些。贵人常在那些,我倒没见,兴许漂亮汉女都在那里了。要不是他还生了那么多儿子,我都要怀疑他穿越前是不是女人了。男人有几个在美女面前还能保持这样理智?而且多么能干,后宫被他弄得干干净净,儿子也都保护好好。
 
    我觉得舒心极了,这个穿越者当皇帝,真是天下安稳,是所有穿到这个时空里穿越者们福音啊。
 
    因为好奇,我撺掇着永琪带我去济南旅游了一次,在那里偷偷打听到夏雨荷早已嫁为人妇,夫家姓丁,还生了好几个儿女。
 
    不过听说她大女儿叫紫薇,丁紫薇吗?
 
    那她究竟是不是皇帝女儿啊?是不是夏雨荷当初带着球嫁给了别人呢?
 
    后来听永琪说皇帝自登基后,除了和蒙古亲王们会盟,从未离开过京城,早朝也是一日不辍。
 
    “那皇上他不微服私访吗?”
 
    “皇阿玛那样身份怎么会做那样危险事?”,皇帝允许永琪私下里还叫他阿玛,永琪也知道皇帝把他出继,也是变相保了他平安,而且他对皇位也没有什么野心,知道皇帝不是嫌弃了他,便开开心心接受了这个结果,永琪惊讶看着我,点点我鼻子,“我看你啊,是野史杂书看多了,才会有多么多奇怪想法。”
 
    我真是开始崇拜这个穿越者了,他一切作为,多么像一个真正明君啊!不为美色动摇,克己严谨,甚至连出游看看这个花花世界心思也没有。连永琪这个叉烧也被他教育比较正常了,办公事时候也很是认真负责,虽然对我很好,却绝不会因为我耽误公事。
 
    难怪爹爹和哥哥对皇帝那么忠心耿耿呢。
 
    后来乾隆退了位,比历史上早了好多。我又在心里感叹,这可真不是个一般人啊。一般人明知道自己能活到八十九岁,哪愿意早早放弃手里权利啊。
 
    再后来他又翻译了很多书,每刊印一本我都让永琪拿回来,仔细读了。又分外崇拜他才华卓越,他穿越前到底是干什么?怎么懂那么多家语言啊?
 
    看着他把那些化学物理什么,翻译成清朝人能看懂说法,真是不容易!那些外语怎么也得到精通程度才能翻译吧?
 
    这样一个稳重人,没有在自己在位时候搞什么改革,却在退休之后,翻译了这些书,为我中华留下了这么多成长发展种子。我对他崇拜真是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若我生为男子,怕也愿意忠心耿耿跟随这样一个皇帝吧。
 
第 48 章
    “蟠儿,过来”,爹爹冲我招手。
 
    “爹爹”,我匆匆跑到了他面前,仰头看着他。
 
    “明天家里要来一位重要客人,你不能失礼,知道吗?”
 
    “知道啦,爹爹,我会向客人行礼”,我乖乖点头。
 
    “当着外人要叫爹老爷,知道吗?”
 
    “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叫爹爹?”
 
    “小孩子才叫爹爹,长大了就要叫老爷了”,爹爹说。
 
    “我今年四岁”,我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就是小孩子啊。”
 
    “不许反驳爹爹话”,爹爹在我脑门儿上轻轻弹了一下,“蟠儿要听话。”
 
    “好吧”,我无奈点点头,爹爹每次说不过我,就这样耍赖!“那什么是外人,亲戚算吗?”
 
    “除了你娘和妹妹,其他人都是外人。”
 
    “哦,我记住了。”
 
    “刚才我说这句话你不许对外人说”,爹爹又交代道。
 
    “知道啦。”
 
    “这才乖”,爹爹这才笑着把我抱在了膝上,又问我今天做了什么,又抽查我今天背书,“明天那位客人,是一位才学极好大儒,在文人中很有些名声。不过因为性子有些古怪,所以不被朝廷所用。如今他隐居在金陵,很多人慕名去拜访他,还有不少大家子想向他请教学问,或者想请他当个书院山长什么。他都回绝了,说是无心再授徒。爹可是费了老大劲儿才请到他来咱们家做客,你到时候出来待客,看看有没有缘分能让他收你为徒。”
 
    “哦”,我点了点头,“这位大儒叫什么名字啊。”
 
    “岂可问长辈尊讳!”,爹爹又弹了一下我脑门,然后小声说:“姓李,名方。你记住就行了,切不可谈起这个。你明天就称呼他李先生。”
 
    “我记住了,爹爹”,我脆生生应了。
 
    “这才是我好儿子”,爹爹喜笑颜开说。
 
    爹爹和别人爹爹都不一样,像族里那些伯父叔父们,对他们儿子都好凶凶!还是我爹爹最好。
 
    “蟠儿你有过目不忘本事,说不定将来也能中个进士,光耀门楣。士农工商,就是商人最被世人看不起。咱们家虽然是皇商,可还是脱不了一个商字。咱们家能不能成为士,也许就要看你了。只要你能中了进士,凭爹爹人脉,必能助你青云直上。”
 
    “我会努力,爹爹,我喜欢读书。”
 
    “这就好!”
 
    “不经商了,家里店铺怎么办?”
 
    “莫担心。爹爹想过了,你喜读书,不喜经商。爹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无论科举顺不顺利,商铺怕也无人继承。爹爹打算将那些商铺在价钱最高时候,慢慢脱手,换成良田房舍。其他房里人正垂涎这皇商招牌,等爹处理好了商铺,就与他们分家交割清楚。让别人去当这皇商。咱们家守着万千亩良田,再收着城中商铺房租子,也足够花用了。这样你去考试时候,也不必顶着个商名头被人小觑。只是田地房舍话,也能勉强算是耕读人家了。这就是好出身了。”
 
    我点点头,高兴道:“那爹爹也不必那样劳累辛苦了。”
 
    “蟠儿真孝顺!”,爹爹高兴道,又感叹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皇上千秋已高,日后必有一场风波。也不知薛家这皇商还能做多久……不过为了我儿,爹爹也顾不得别人了,只为我儿谋划一场前程便好。”
 
    我眨了眨眼,没有全听明白,忽然想起来问道:“对了,爹爹,什么是青云直上?”
 
    “……就是做官。”
 
    “什么做官?”
 
    “……做官就是管别人,做百姓和商人,就是被人管。”
 
    哦,那做官挺好,“那我要做官。”
 
    “好蟠儿,有志气!”
 
    ********************
 
    薛蟠(4岁)
 
    文
 
    基础:25
 
    诗词:10
 
    时文策论:0
 
    权谋:0
 
    武
 
    兵法:0
 
    武艺:0
 
    君子六艺
 
    礼:15
 
    乐:0
 
    射:0
 
    御:0
 
    书:20
 
    数:80
 
    杂
 
    棋艺:15
 
    画技:0
 
    茶艺:10
 
    品酒:0
 
    签章刻印:0
 
    园林山石:5
 
    花鸟鱼虫:15
 
    ********************
 
    “你为什么而读书?”,李先生很严肃。
 
    我偏头想了想,脆生生答道:“因为喜欢。”
 
    “不想做官?”
 
    “我要做官。”
 
    “所以是为了做官而读书?”
 
    “是因为喜欢所以读书”,我怀疑这个李先生脑子坏了,我都回答过他了呀。
 
    “你刚才还说要做官!”
 
    我点点头,“我要做官。”
 
    李先生胡子吹起来了,“那你究竟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要做官才读书?”
 
    “因为喜欢,但是我也要做官呀!”,他都把我弄糊涂了,我侧过脸求助望向爹爹,这个李先生好笨哦!听不懂人家说话。
 
    “不许看你父亲,我问你,你是更喜欢读书,还是更喜欢做官?”
 
    “我喜欢读书。可是我没有做过官啊,我怎么知道喜不喜欢?”,我苦恼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我今年只有四岁,先生。老爷说了,等我长了胡子才能做官。娘说了,我还要十几年才能长胡子。到时候我再告诉你我喜不喜欢,好不好?”,我用爹娘经常用来哄我口气哄他道。这么年轻就像那边房里太爷一样老糊涂了,真可怜!
 
    爹爹好像被呛到了,咳嗽起来,我连忙跑过去,踮起脚来拍他背。等他缓过来,瞪了我一眼,“没规矩,先生问话怎么能不经允许就离开”,又推着我到李先生面前,“先生,犬子年幼无知……”
 
    “不必多说了。这个学生我收下了。既是个读书好苗子,又古灵精怪,我得好好看着他,不让他走了歪道。”
 
    ***系统公告:被名大儒李芳收为关门弟子,所有基础属性+5***
 
    其实我不太情愿拜一个脑子糊涂了人当老师,可是我不能不听爹爹话。不过拜师之后,我才知道他脑子不糊涂时候,是很聪明。懂得东西特别多,教我东西也好杂。
 
    我开心极了,我固然喜欢读书,可我也喜欢他教我那些东西。而且读书很容易,他教我其他本事却没那么容易学好。读书太容易了,让我更愿意学些有难度东西。
 
    不过也因此,我读书进步反而没有自己看书时候快了。先生不着急,爹爹都听先生。那我这个小孩子也没什么急。
 
    先生说真正士人应该先用这些“艺”养好了心性。等心性养好了,自然就会读书,会做人了。
 
    我不大懂他说话,但我喜欢学他教东西。
第 49 章
    ***系统公告:考取秀才功名——奖励特殊技能“静心”,静心状态不受外事外物干扰,专心致志。***
 
    ********************
 
    薛蟠(15岁)秀才
 
    文
 
    基础:99(已满)
 
    诗词:70
 
    时文策论:30
 
    权谋:5
 
    武
 
    兵法:50
 
    武艺:30
 
    君子六艺
 
    礼:99(已满)
 
    乐:50
 
    射:70
 
    御:80
 
    书:80
 
    数:99(已满)
 
    杂
 
    棋艺:99(已满)
 
    画技:50
 
    茶艺:70
 
    品酒:20
 
    鉴章刻印:70
 
    园林山石:25
 
    花鸟鱼虫:25
 
    特殊技能:静心
 
    ********************
 
    写诗词……“没有灵性啊,没有灵性!”,李先生摇头。
 
    我是不大会写诗词,平仄押韵不是问题,可先生老说我写诗太直白,没有想象力。读着就觉得乏味,没意思。
 
    其实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读那些诗仙词圣们写古诗名词,就觉得他们怎么写得那么好呢?形容那么美妙准确呢?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可惜这是学不来,我大概确实是没有灵性。
 
    作书画……“匠气啊匠气!”,李先生叹气。
 
    先生说我写字不错,很拿出手了,参加考试有这一笔字也很占便宜了,会让考官一看就有好感。但他又说,我没有创造力,这辈子想当个书法大家是没有可能了。
 
    先生还说我画是画得很像,但是缺乏意境。
 
    意境是什么玩意儿我不知道,我画画就是为了画像啊,无论是人物还是花鸟风景,我都喜欢画越像越好,越真越好。师傅先教粉彩画,我渐渐却偏向于能画得更像工笔画去了。师傅说我也不是个大画师料子,像我这样画技,以后也就是个去工部画房子图样子料子。
 
    我觉得很不忿,你那粉彩画画出来美人都是一个模样,根本看不出来谁是谁。我画一看就知道在画谁。是你们不懂欣赏!
 
    下围棋……“先生,我又赢了”,李先生瞪眼。
 
    背过棋谱无数,记事板还能帮忙分析计算,从下第一子开始,我就已经在计算了,怎么可能输呢?先生你吹胡子也没有用!
 
    “先生,小儿这次考了秀才功名,您看是让他继续下场,还是等三年再说。”
 
    “唔……现在蟠儿考个举人不在话下。不过进士还差远。先考个举人功名也无妨,然后在家里再好好学上几年,将来直接考进士也便利。”
 
    “便听先生。”
 
    ***系统公告:考取举人功名——奖励所有与悟性相关技能+5。***
 
    “先生,既然小儿考取了举人,您看是不是让他下场试试深浅。不指望他考中,就让他知道一下考进士考试是怎么样。”
 
    “你看看这个。”
 
    “这是……?”
 
    “这是蟠儿练习写策论。秀才和举人考试,都更偏重基础,所以蟠儿考得容易。可是进士考试更重时文策论,天子和考官们也要凭这个测试考生心性和能力。看了蟠儿策论,你还放心放他去考试吗?”
 
    “这个……”,薛父满头是汗,“这蟠儿也太实在了些……想什么就写什么了……这样怕是真不行……”
 
    “还有蟠儿心性单纯,官场权谋一窍不通。你又纵容宠溺过了,连人情往来都不甚明白。老实本分都不像你儿子……”
 
    “这个……”,薛父汗颜,心说你就差直接说我奸诈狡猾了。
 
    “这考了进士,就是要做官。蟠儿现在实在还差得远,他读书有天分,也肯认真努力。只是这官场中道道儿太深,而蟠儿心性太过淳厚……将来要是做了翰林之类闲职还好。若是做了实职,或者外放,那根本不是那些黑心肠对手。”
 
    “也是我没注意,只想着让他读书,倒没教过他这些……”
 
    “他不知人心险恶,但看来福泽还是不错。秀才和举人也不是那么容易考,蟠儿直白爽利,不善华美辞赋,他却一次考试就能过关,说明他刚好碰上了欣赏他这样考生考官。要是碰上了那种喜欢华美文章,还不知道蟠儿要考多少次呢。我尽力教着他些吧,或三年,或六年,或九年。若能教出来最好。若他真不适合官场,不如考了进士就辞官回乡,还能搏个不爱权势美名。有了功名在身,也就有了依仗,也就没人能难为他。”
 
    “先生说是”,薛父正色道,“做不做官也就罢了,还是平安康泰最要紧。我仅有这一根独苗,其实他如今考了举人,我已然满意了。家中自有田产供他花销,并不需要他一定去搏功名。”
 
    “这也是要看运道。我懂一点儿面相,看蟠儿倒是有福,想来将来定会遇到贵人相助。只是此时还不是时候。你也莫急莫慌,他还小,有是时间学呢。”
 
    “我也是关心则乱了。就依先生意思,再看看吧。”
 
    “他心性淳厚,也许正是他福缘。你只瞧他平日里与人来往,虽不懂人情往来,可曾吃过半点儿亏?喜欢他那性子,自然与他交好。不喜欢他,说话不中听,他也听不出来,反而把别人气半死。有些事,你也莫太强求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我只怕蟠儿没有个兄弟扶持,他这样赤诚心性,将来如何支撑家业?虽有田产,怕也要被别人谋夺了去。”
 
    李先生摇了摇头,“你只看他平日里不出门,单就参加了两次考试,就结交了那几个朋友。我看过了,不论才具如何,人品都是过得去。再想想你们族里那些子弟,和蟠儿见面时候更多,蟠儿怎么就不和他们深交?也不会被他们引得去那些不好地方?蟠儿心性虽单纯,却懂得分辨人家对他是好意还是恶意。也算是有识人之明了。”
 
    薛父想着也笑了,“这也是。哎,我这一双儿女,性子要是换一换就好了。”
 
    李先生却正颜道:“薛小姐我也在府中见过几次,不过十岁稚龄,便看透世事,随分从时,我倒觉得不好。”
 
    “此话怎讲?”,薛父忙问。
 
    “蟠儿心性磊落,言行如一,便与儒家“心学”——“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是一致;而薛小姐虽是女子,持守似乎却是“道学”——“即物穷理”,“存天理,灭人欲”。蟠儿若能遇上欣赏他天子,便能一飞冲天,大有可为。若遇不上,也不过退守乡田,如我一般。总之这一生,能有所坚持,便不算虚度。可薛小姐身为女子,在稚龄时便逼着自己无爱无怖,随分从时,固然将来无论是何等境况她都能从容应对,若她身为男子,这也算好事。可她偏偏是女子……”
 
    “男子怎样?女子又怎样?”
 
    “身为男子,世界广大,志向高远。不为小节小事所动,如遇逆境,隐忍一时,等待时机,然后一飞冲天!隐忍压抑,本就是为了更大志向。可是身为女子,世界便在一个小院子里,不过是先在娘家院子里,出嫁后又去了夫家院子里。要知道无爱无怖,也就无喜无乐。若没有真心,只持守一个“礼”字,又如何能获得别人真心相待?笑时不喜,哭时不悲,将世事人心看得太通透,纵然富贵荣华一生,也不过是烧心度日,一生虚度。”
 
    “这……这性子可还扭得过来么?”
 
    李先生摇摇头,“这性子都是天生。你这一双儿女都养于你们夫妻膝下,性子却截然不同。薛家多有仗势欺人纨绔子弟,可蟠儿却能坚持自己,不沾染一点半点。你那女儿养于深闺,父母宠爱,家境优渥,本该无忧无虑,却自己养成了那样性情。也罢了,富贵荣华,平安一生,便是她想要吧。她求仁得仁,即便无真情真爱,想必她也是乐意。”
第 50 章
    “李先生”,薛父一脸喜悦说,“我原本以为蟠儿不通俗务,才让他试着管家里田产家务。没想到他竟十分能干,只凭着积年账册和收益,就知道有多少亩地,多少良田,多少中田,多少劣田。亩产如何,米价如何,收入该如何。丰年如何,荒年又如何,他全部一清二楚,分毫不差。这一下子就镇住了家里那些老管事。他又把田产分成出产相当几块,分给几个管事去管。说是他们交上来银子数目与他计算相差一点儿,可以算是损耗。若是差得多了,就要把他们送官查办。查出问题来,就拿他们自己资产垫付。若没问题,也要免了管事职位,因为他太无能。若是他们田里出产特别好,卖价钱也高,那多出来钱就归他们自己。但是对佃农田租子,不能长一分一毫,所有租赁合约都由他手中所出,亦不能改动一分一毫。若是这些管事欺压良民,就报官后直接打死,一家子也甭想赎身放出府去,直接赶到庄子上干最苦活。”
 
    李先生一边听一边点头,“嗯,租赁合约都在他手中,即便那些管事欺压佃农,也与薛府无关,将来也说得清楚。允许他们有甜头,却又严厉处置办事不利人,这宽慈相济也算不错。而他什么也不需操心,只在府里坐等着收银子,甚是会偷懒。不过初次办事就能想出利人利己办法,也算是不错了。想必那些管事也在计算,种什么怎么卖才能更赚钱吧,倒是要比从前负责许多。”
 
    “正是如此,我因想看看他本事,便什么也没提前教他,只看看他打算怎么办。没想到他做倒是让我分外合意,从此后也省事许多了。这田地和生意不一样,无论丰年荒年,都是有个定数。见他如此精明,我也就放心了。”
 
    李先生摇摇头,“我说他心性淳厚,你便当他是傻子吗?办具体事物,哪怕再繁杂琐碎,蟠儿也不在话下。他缺是对人心把握,他没见过真正恶人小人,便不会信世间还有那样人。就像做官,比如作一县令,他固然能把一县管理井井有条,让百姓满意。可是对上官如何?对县城土豪劣绅又如何?固然不能徇私枉法,贪酷舞弊。可也不能太直,太直这官就做不久。要学会圆滑应对,他还差得远。蟠儿似乎天生就是个直来直去性子,有无数方法可以达到目,他却必然会选最方便直接那个,而不喜欢拐着弯走路。好在做事还算周全,即便犯小人也不会轻易让人拿捏住。”
 
    “实在不行便算了吧,不去考进士了,有个举人功名也算是不错了”,薛父皱着眉头道,“要不他当一日官,我就得心惊胆战一日,生怕他得罪了得罪不起人,引来大祸事。”
 
    李先生倒笑了,“明明是你小时候教他要做官,蟠儿本来就有点儿榆木脑袋一根筋。自从应了你,就把做官当成他平生之志了。你现在要他改也晚了。总得让他去试试吧,试试才知道行不行。再说了,我这还不是没教完他吗?”
 
    *******************************************
 
    入秋以后,爹害了场风寒。好好坏坏,那病好似怎么也好不彻底。我每日焦急忧心在爹床前侍奉,只盼爹能早日好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爹这一病,我心总是慌不得了。
 
    “蟠儿,要是爹不在了,你就是这一家之主了……”
 
    我惊呆了,扑到床边惊慌说,“不过是场风寒,爹怎么会不在了呢?”
 
    爹摸了摸我头,“小病变大病,大病要人命。这是命吧,爹有预感,这次真是起不来了。”
 
    我“哇”一声哭了出来,“……我们再去延请名医……去京城找最好太医……爹一定能好起来……”,我紧紧抓着爹手,就怕他忽然不见了。
 
    “傻儿子……以后你娘和你妹妹都要靠你了……有什么难以决断事,就去请教李先生,他没有儿孙,本来就把你当成亲孙子一样……要是爹不在了,你就把他当成长辈那样尊敬孝顺……我从前不舍得你吃苦吃亏,倒把你养得不知世间险恶……以后遇到了事要三思而行,话道嘴边也要好好想一想再说出口……以前爹希望你青云直上,如今倒宁愿你平平安安……你妹妹性子有些冷情,以后你给她说亲时候,不必看重家世家财,要找个知冷热,自己也上进有本事,能让你妹妹倾慕放心……要是他家里家贫,你就多给你妹妹一些嫁妆……还有你娘,她耳根子软,容易被人左右。遇到大事,还是要你自己拿主意……要是我去了,她失了主心骨必想去投靠娘家亲戚,可如今你也有功名了,万不能如此,让薛家成了王家贾家附庸……要自己守住家业,成家立业……爹本想等你中了进士以后就给你说亲,没想到身体不争气……你亲事我已经托付给李先生了……”
 
    我含着泪在爹身边守了三天,他一会儿睡,一会儿醒。想起什么了,就仔细嘱咐一番。到第三天夜里,睡去了就再也没有醒来……
 
    **************************************
 
    “蟠儿,吃点东西吧……”
 
    “先生,我心里难受紧”,我眼泪怎么也停不住,“爹才年过不惑,怎么会去那么早?!我还没有好好孝顺他呢……”
 
    “这一生,你们能做父子,便是缘分。你们父慈子孝,做儿子让父亲满意,开怀,临去了也能放心把家业托付给你,这便是你孝顺了。你若是哀毁过度,忘了你父亲临终所托,让他走了也不能安心,那才是不孝。”
 
    我怔怔看着先生,是了,我还要照顾娘和妹妹。又岂能一直沉溺于自己伤心中,辜负了父亲期望。
 
    正色向先生行礼,“先生说是,蟠儿知错了。”
 
    “这才是好孩子。”
 
    丧礼过后,闭门谢客,为爹爹守孝三年。
 
    ********************
 
    薛蟠(19岁)举人
 
    文
 
    基础:99(已满)
 
    诗词:75
 
    时文策论:80
 
    权谋:35
 
    武
 
    兵法:50
 
    武艺:50
 
    君子六艺
 
    礼:99(已满)
 
    乐:50
 
    射:70
 
    御:80
 
    书:85
 
    数:99(已满)
 
    杂
 
    棋艺:99(已满)
 
    画技:65
 
    茶艺:75
 
    品酒:25
 
    鉴章刻印:75
 
    园林山石:25
 
    花鸟鱼虫:25
 
    特殊技能:静心
 
    ********************
 
正文 第 51 章
    出孝了之后,我便想着给妹妹说门亲事。她已经十四了,从定亲到备嫁成亲总要一两年功夫。女孩子最是耽搁不起时间。
 
    金陵城里来往人家虽多,可能让我放心托付妹妹终身,只有科考时候结识那几个朋友。可母亲有些嫌弃他们家世单薄,又说他们还不知能不能中进士,前途实在不好说。又提起京城中姨妈来信,提到她儿子贾宝玉,隐隐透出结亲意思。
 
    我想了想,便决定去京城看看那贾宝玉。若是好,就把亲事订下来。也了了我一桩心事。
 
    恰好先生也说这科让我下场试试,他说好多东西纸上谈兵我也弄不明白,还不如真去做官试试看。要是混不下去,就干脆回乡去守着田地过日子。或者找个书院教书授徒,也算是一种作为。
 
    我便打发了人先去京城买个宅院修整一番,然后带着娘和妹妹,奉着先生去了京城。家里银票银两田契宅契,凡是重要东西我都收在了从出生起就有格子里,贵重大件之物锁在库房里,家里有人看宅子,我们一家走得也没什么不放心。
 
    原本觉得自己记事板和格子就够离奇得了,听说那个贾宝玉一出生嘴里就含着块儿玉,我就觉得我这都没人发现格子也没什么了。贾宝玉那玉说不定还是什么仙家法宝,有飞天遁地之能呢。
 
    娘原来还想住在娘家,打听到舅舅外放不在京城,又想住到贾家去。说是让我有个托庇,好让贾家姨夫带我多认识一些人什么。
 
    我已经有了功名,也不是没有家业。去住母亲娘家已是不妥了,何况贾家亲缘更远,不过是有个姨妈嫁到那家罢了。想起爹临终说话,我便没有同意。
 
    再说我也打听过了,贾家嫡系几代只有那个去世了贾珠考了科举,其他人都不是正经科举出身。他们大约和我不会是一路人。
 
    爹说过,贾王史薛,虽然薛家名声上和他们连在一起,其实是最弱一家,身上没有爵位,朝中也无官职。我觉得爹好不容易摆脱了皇商头衔,想让我正经考个清白出身,现在就实在没有必要去亲近这些公侯世家。
 
    先生也赞同我意见。他说如果我这次得中,希望我能在翰林院消磨几年,多学点儿东西,交几个至交,学学别人是怎么做人做事做官。他不希望我很快就得了实职。因此现在实在没必要去托庇于谁家。
 
    何况我才知道贾宝玉竟比宝钗还小两岁,今年才十二,也太小了!说才华品性,懂不懂上进之类,大约还太早。何况他现在没有功名,贾家为什么那么着急给他定亲?
 
    我怀疑其中有猫腻。奈何娘喜欢这公侯世家名头,我也只好来亲眼看一看了。
 
    见了贾宝玉,觉得他应该是师傅说那种“有灵气”人,虽然不太上进,但总有一天要长大吧?到时候考个功名应该不是问题,何况有贾家做后盾。就算没有功名,像他爹或者贾琏那样弄个闲职,也是行。虽然没有爵位,但是家境很好,总不会让妹妹受苦。何况姨妈那么想让宝钗当儿媳,将来想必也不会太难为她。
 
    我想到小时候在族里看到那些在婆婆跟前低眉顺眼儿媳,就觉得宝钗嫁到亲戚家也挺好。何况娘很乐意。
 
    “既然这样,娘,你让姨妈尽快送庚帖过来提亲吧。贾宝玉年纪小,不怕耽搁,宝钗可耽搁不起。虽不能现在成亲,也得把亲事定下来,免得他们回头反悔,我们这头落空了。”
 
    娘想了想,便点头应了,回头又去了趟贾府。回来时候面色很是难看。
 
    “你姨妈说她看中了宝钗,可老太太好似看中了她外孙女儿林姑娘做宝玉媳妇。这件事得徐徐图之,林姑娘身体不好,老太太迟早会改主意。到时候再定亲。”
 
    我沉下了脸,生气了,“这是什么话!她决定不了贾宝玉亲事,还跟我们说什么求娶宝钗!让宝钗等?她今年都十四快十五了,等他几年?”
 
    娘皱着眉不说话了。
 
    “我考完试,在同年里看看,有没有年岁相当,人品又好,才学又佳。我原本就觉得宝玉太小,一团孩子气,才说了先定亲。现在看,贾家办事实在不像样,当我们求着把姑娘嫁进去吗?宝钗亲事还是由我来看吧!娘你那些亲戚靠不住,为了自己儿子,根本不把亲戚女儿当回事儿。”
 
    娘叹了口气,“我怕你那些同年家世单薄,宝钗也是娇养着长大,过不了那样日子。”
 
    “爹爹过世之前也说了,只要懂上进,知冷知热就好。要是家境不好,就多给些嫁妆。当了进士,做了官,日子总会越来越好。”
 
    “哎,就依你吧。我原想着,宝钗能嫁到贾家,你也能有一门帮得上忙亲戚……”
 
    我扶住娘肩头,“爹爹去世了,咱们家现在也不是皇商了。我只是个举人,想来他们并未曾将我们放在眼中。姨妈她不管是不是真看上宝钗了,这门亲事都不合适。姨夫和他们家老太太没有这个意思,宝钗嫁过去也不会舒服。”
 
    何况宝钗若是嫁了宝玉,岂不是要像姐姐一样照顾他长大。等他长大能担责任了,会不会又嫌弃宝钗老了?
 
    还不如按我意思,找个比宝钗年纪大,能照顾体贴她。再说宝钗心思重,找个自己知道上进,不用求着丈夫要他长大上进,想必能过得更开心些。
 
    ***系统公告:考中进士——可选择奖励1特殊能力“慧眼识人”——为妹妹选择一个合适夫婿。或者奖励2“官运亨通”——得到一次被天子赏识机会。***
 
    (系统在巫师世界,就是巫师工具。在猎人世界,就是念工具。在红楼这个神神叨叨世界,就像贾宝玉做梦能梦到警幻仙子告知命运一样,也有些这方面作用。所以这个奖励应该不算逆天。)
 
    我没有考虑就选了一。按照先生教导,还有我自己想法,我现在还是学习做人阶段,实在没有必要被皇帝赏识。按我名次,在二甲很靠前位置,去翰林院没什么问题。
 
    而宝钗却等不得了。她都快十五了,说好亲事再出嫁就十六七了。再拖就成老姑娘了。我倒是愿意养她一辈子,可那样我也太对不起去世爹爹托付了。
 
    选了一之后,我见着人就瞧,直到有一天看见了我们这科探花郎,叫孙桐。记事板显示这就是它给宝钗挑好夫婿。
 
    我特意和他结交了一番,他人极风趣,不古板,和他说话就觉得如沐春风。后来我打听了一番他家世,倒是书香世家,也有家业。不过他父母早逝,他是被族亲养大。据说他八字特别不好,克父克母不说,连说了亲未婚妻都克死了。所以他人才出众,家世不错,但一直也没有人敢和他结亲。
 
    这就是记事板给宝钗选好亲事?弄错了吧!!!
 
    可是记事板一向神奇极了,帮了我好多忙。我偷偷弄来了孙桐生辰八字,拿回家去让先生帮忙和宝钗八字合一合。先生懂周易八卦,他合出来结果比别人弄得让我放心。
 
    结果先生说是“八字极合”,“天作之合”。
 
    于是我就跟先生说了孙桐事,说我看中了他,想把妹妹许给他。可是听说他八字不好,克父克母还克妻,所以犹豫不决。
 
    先生摸着胡子道:“他这八字确有些不好,克父母谈不上,但确实有些单薄了。你妹妹八字却是有些重了,所以不容易嫁得好。这两个人八字确是十分相配。”
 
    我听了便不再犹豫。继续和孙桐结交,便也越来越放心了。爹爹说我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其实不全是这样。后来有好多被时间证明是不好人,我当初初一见面就觉得那些人让我不舒服。反而那些我觉得交往舒服人,后来看着也都是好。
 
    这就是我当初没有反对宝钗和贾宝玉定亲原因,因为那个贾宝玉我并不觉得讨厌。现在也是如此,虽然他不是宝钗良配。
 
    等我和孙桐很熟了之后,我就和他提了亲事,“……我父亲早逝,所以妹妹婚事也是我在张罗……”
 
    他惊讶瞧着我,“你没听过我那孤鸾星名声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倒是听说了,之后有些犹豫,然后我偷偷找了你八字,拿回去和我妹妹合了一下。发现很合适……那个……”
 
    他吃惊瞪着我,然后大笑了起来,“薛兄真是个妙人!既然薛兄合过八字,那我也信你这个实在人。我改日便请长辈登门求亲。”
 
    我登时放下了心事,觉得心满意足了。
 
    母亲听说我给宝钗定了这科探花郎,满意极了,几乎喜不自禁了。后来孙桐上门,看他样貌气度,更是如意。天天称赞我眼光好。
 
    宝钗出嫁那天,孙桐悄悄对我说:“其实那八字不好传言是我自己放出去,我自己八字我自己清楚,是单薄了些,但也不至于克亲人,再说我也压根没定过亲。我只是不想那么早成婚罢了。可遇到了薛兄你这样妙人,不结这门亲事岂不太可惜了。”
 
    我了结了一桩心事,就一头扎进了翰林院故纸堆里。
 
    先生则开始拿着我八字,考虑给我说哪家姑娘了。
第 52 章
    (李先生退出朝堂已经二十来年了,现在连皇帝都换了一个,更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因此李先生和薛蟠这个翰林菜鸟,没有足够信息察觉到贾家危险。
 
    在他们看来,贾家这样功臣世家,只要不犯大错,就是稳妥。新皇登基,有多少朝臣因为争储之事落马,贾家却平安无事,说明他们家要么是有眼光,要么是胆小不敢掺和。
 
    看贾家上下,并无朝中重臣,也没有什么大本事人,纨绔子弟居多。这样人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只要不触及皇权底线,就仍旧是安稳。
 
    事实上此时元春还未封妃,贾家还不到最鼎盛时候,确实还没有衰落获罪征兆。
 
    和贾家扯上关系人也未必都倒霉,比如那个贾雨村,先是被举荐重用,临了还踩着贾家衰败上位。
 
    薛蟠本身也不是特别有政治敏感度人,要不他“权谋”素质也不会那么低了。他家人口简单,资产富足,从无亏空问题。在他想来,贾家那种开功臣,当初赏赐丰厚,历代公爵俸禄赏赐也不低,稍微经营一下,钱财根本不是问题,应该更加富足才对。所以他是看不出贾家潜在危机。)
 
    娘从贾家回来,就找我说话,说贾府老太君有意把大房二姑娘许配给我。
 
    “大房二姑娘?”
 
    “嗯,虽是庶出,却也是大房唯一女儿了。她亲娘早逝,一直养在老太君跟前,想来性情教养都是不错。”
 
    “娘没见过?”
 
    “见过几次,容貌举止很好,样子很柔顺,只是不大开口说话。”
 
    我看得出娘是乐意。虽然是庶出,但也是公侯之女。分家后我们这一支现在什么名头也没有了,娘还因此埋怨过爹爹把皇商头衔让了出去。我现在只是个七品翰林院修撰,在京城实在是小不能再小官了。
 
    可是我并不是很乐意。我不大喜欢贾家这门亲戚,男丁里几乎没有能说上话,连最亲近姨妈办事也那么不着调。那个大房大老爷就是个昏聩老头。让我有这么个岳父,我还得敬着他?
 
    “蟠儿,你不乐意这门婚事?”
 
    “娘,先让我想想吧。”
 
    回头去找了先生,先生说应下来也无妨,“有你姨妈在贾府里,就算你不乐意,也甭想远了这门亲戚。就是娶个女儿过来,也没多大差别。那贾氏嫁进门,就是薛家人了。就算是贾家人惹了事,也扯不到薛家头上。”
 
    既然如此,娘又特别想要这个儿媳,那就应了吧。虽然她是短视妇人之见,可她总是我娘。
 
    不过我还是好好和她谈了一次话,让她不必为我拉关系,不必找人举荐我,不必求着哪家。我事情自己自有安排,她再凭着自己见识胡乱行事,反而会拖了我后腿。以后薛家大事都由我做主,让她安心享福就行了。
 
    她都应了,我才疲惫退出来。我是爹一手养大,小时候在娘跟前不过说说话,撒撒娇。我真不想和她说那些话,可就怕她耳根子一软,把我和薛家家业都卖给了亲戚。她真以为她哥哥姐姐有了自己家业儿女之后,还会全心全意为她和她儿子打算吗?娘管理家务,还有对待薛家族亲时候,明明也是很精明,如今怎么就犯了傻了,一门心思想和贾家结亲了?
 
    贾家要真是看得起薛家,姨妈若真是为娘打算,我起码是正房嫡子,他们家能就嫁个庶出女儿过来?
 
    再说我真喜欢翰林院。待在里面看那些资料,就能知道全各地大部分事情。这比我当初读书还有意思。我不断补充着记事板里资料库,记事板还能分析总结,让我对于各地具体情况和朝政脉络越来越清楚。
 
    我经常回来和先生讨论那些事,先生见我在翰林院收获那么大,也很高兴。让我安安心心在里多待上几年。
 
    我打算一直在里面混着,从七品修撰混到正三品翰林院学士,然后就退休。
 
    其实我对管理具体事物兴趣不大。要不当初我也不会喜欢读书,而不喜欢经商了。如今既完成了爹爹期望,做了官,又不必成日纠缠那些繁杂事物,我简直乐意不得了。翰林院俸禄虽低,可我也不指着那个养活家人。
 
    我科举考试座师,我结交朋友,都是进士出身清流。我既不想升官发财,也就压根没有打算去抱王家贾家大腿。所以娘所做种种打算,根本就是在给我添乱。
 
    我没有揣度人心本事,也做不了什么权臣能臣,只做个清流便罢。以后我有了儿子,也好好教他考进士,看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吧。有我这个翰林进士爹,到时候我们家也就是书香门第,彻底摆脱了那个“商”字了。我也就完成了爹爹心中不希望薛家再低人一等愿望了。
 
    李先生更不会说什么。他本就是认为,只要我做一切都出自本心,哪怕不得志,哪怕不掌权,这一生也没有白活。
 
    我也不知道我天生就是这样性子,还是被李先生教成了这样性子。反正这样就是我了。
 
    娶了贾氏迎春过门,日子也颇平静。她很柔顺安静,也孝顺娘。而且她下棋棋力还不错,我们有时候也手谈几盘。
 
    “爷,奶奶那边院子里闹起来了”,内管家过来找我禀报。
 
    “什么事?”,我放下了手中书。
 
    “好像是奶奶奶嬷嬷偷了她首饰去赌钱,还拿了奶奶新做衣裳给她女儿穿。”
 
    “她女儿?”
 
    “奶奶带来陪嫁丫头之一。”
 
    “夫人是如何处置?”
 
    “还没有处置。要不是夫人身边大丫头司棋看不过眼,闹了起来,奶奶还想着息事宁人。”
 
    我揉了揉眉心,“那你去处置了吧,搜出她们财物,然后那奶嬷嬷和她女儿,以偷窃主人财物罪名送交官府打死。和她一起赌钱,知情不报,找了人牙子来卖了。那个司棋,忠心护主,赏她十两银子。”
 
    “这……参与其中都是奶奶带来陪嫁之人,越过她处置,合适吗?”
 
    我沉下了脸,“到了薛家,就要守薛家规矩。没什么不合适,你去处置了吧。”
 
    “是。”
 
    后来下人来说迎春只在房里哭哭啼啼。
 
    我觉得烦恼极了,连自己带来下人都辖制不住,以后娘年纪大了,我还能指望她管好家务吗?
 
    如果她磨不开面儿办自己奶嬷嬷,我替她办了,她不是该松了口气吗?哭什么?
 
    难道都被人骑在头上了,她还舍不得那些奴才?她要真舍不得,也没见她来找我求情啊。
 
    这人怎么就和面团儿似,没一点儿自己刚性。谁都可以揉搓一番,连下人都能欺负她?
 
    这就是公侯世家养在老太君跟前小姐?我开始怀疑贾家家风家教了!
 
    将来有了儿女,儿子自是我教,那女儿呢?要是女儿被她教跟她自己一样,我女儿出嫁以后还不得被欺负死?
 
    看来管家和教育女儿还是只能指望娘了。
 
    我原本觉得娶妻之后,家里事情就不需要我操心了。谁能想到娶了这么个没用,我还得连她一起操心。
 
    连妾我都不敢纳,要不庶子和妾岂不是要骑到她头上了,她也不敢做声。那家里还不乱套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么个面团儿似得性子,起码不会给我惹事。要像舅舅家凤姐姐一样,把丈夫攥在手心里,在外面也有乱七八糟传闻,更不省心!这一个还算是好了。
 
    这样一想,我心里平衡多了。去了母亲房里,把事情跟她说了,请母亲慢慢教她,就像当初教宝钗一样。不求她多能干,能帮着管一点儿家事就行了。实在不行,将来我连女儿一起教养了。
 
    唉!我叹了口气,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
 
第 53 章
    后来贾家大姑娘封妃了,原本因为迎春懦弱性情有些后悔娘又高兴了起来,看来她还是没有忘了让人提携我念头。我也不去管她,想法是想法,只要她不付诸实施就行了。
 
    后来贾家姨妈就来借银子了,说是要盖省亲别墅。
 
    好在这回娘没有一口应下,而是说要先同我商量了再决定。
 
    我一口就拒绝了。
 
    爹说过,遇到亲戚来借钱打秋风事,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可以做。
 
    这明显就是锦上添花事情,贾家从哪里挪不出那一点儿盖园子银子?还要问我们薛家借?
 
    我又不想巴结贾家,再说借了钱就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吧?难道还能去亲戚家里讨债?
 
    薛家银子不多,但除了良田,一百万两还是拿得出来。可我干什么要给贾家。留给自己儿子不好么?
 
    虽娶了贾氏,我和贾家关系还是那么不咸不淡,因为结了亲家,不比从前亲戚往来,娘也去贾家去少多了。
 
    这样就很好。
 
    因为这事儿,迎春和贾家也疏远了好多,贾家也不怎么接迎春回娘家玩儿了。刚好她也怀孕了,娘欢欢喜喜在家里等着孙子出世,也不顾贾家那头事儿了。
 
    迎春也自有她好处,不会因为这样事和我哭闹生分。虽然性子绵软些,嫁了我之后,倒不向着娘家,而是一心一意做薛家媳妇了。
 
    后来长子出世,家里两个女人更是有孙有子万事足了。听说元妃省亲很是热闹奢侈,也没有功夫去看一眼。
 
    先生年纪大了,特别想回老家看看,生怕以后再也回不去了。我向翰林院告了假,就陪着先生回了他老家渔阳。
 
    先生到了渔阳之后就极高兴,到好多旧日地方走了走,之后就病倒了,再也没有好起来。我想他是不是之前就有了预感,所以才急着回乡,叶落归根?
 
    先生葬在了李家族墓里,我们来时还是师徒俩,离开时却只有我自己。
 
    但我已经不是十五岁时丧父那个孩子了,固然伤心悲痛,可是先生在家乡含笑而逝,自觉一生圆满。而且他今年已经高寿七十八了,算是喜丧了。
 
    我打听李家族亲里有没有年幼失牯孩子,想过继给先生,让先生也能有个香火承继。我固然不会忘了先生,可是我儿孙呢?
 
    后来找了个五岁男孩,他母亲难产死了。继母才生了个男孩,父亲和新夫人好蜜里调油,都很嫌弃他,成天打骂他。族长便把他过继到了先生这一支,做了他孙子。从此便和他亲生父亲没有关系了。我带他回了京城,放在娘身边,当成弟弟养着。
 
    我在翰林院一混就是八年,妹夫孙桐都调回了京城,成了天子近臣,同年好友们也各有出路,我仍然安心于翰林院里。
 
    我喜欢这份工作,时间很自由,不上朝不点卯,做是我喜欢事。空闲时间多了,我杂艺也开始长进起来。尤其是茶艺和鉴章印刻上,越来越有心得了。翰林院里白胡子学士们都喜欢到我这里喝一杯茶,哪怕是平常茶叶,用心泡就是比较好喝。他们也把我当成了接班人,如今愿意守着翰林院年轻人实在不多,即便有也是没门路,不情不愿,不比我这样高高兴兴留在这里。
 
    王家和贾家先后倒了。舅舅突然病逝在外任上,贾家也败得很快。娘顾得了这家,顾不了那家,再说我一个翰林院五品直学士又能有什么法子。她也就丢开了手。
 
    迎春哭了几场,也丢开了,只求我对那些没获大罪能帮就帮一点。
 
    雪中送炭,说也就是这个时候。
 
    王家倒没有获罪,但舅舅家不成样表哥王仁,成天惹是生非,吃喝嫖赌,被我叫人捆了,送回金陵城王家老家中,交给了王家族老们管教。之后就再不管了。
 
    贾府事了了,获罪获罪,流放流放,剩下老弱妇孺们皇上也没有太难为他们。贾宝玉和贾兰考了科举还榜上有名,虽然贾宝玉失踪了,但贾家还是有希望。我让迎春送了几次东西给他们,但也就是这样了,贾家要想还过过去那种公侯家族奢侈生活是不能够了,可是平平常常日子还是过得下去。再说迎春哥哥贾琏还在,他倒是个能干人,不过也算是彻底从商了。
 
    孙桐在朝中遇到了什么难事,就来翰林院找我,因为我脑袋里装满了各种各样朝事资料。他几次想把我举荐给皇上,都被我拒绝了。我对目前生活还是很满意。
 
    可他到底还是在皇帝面前推荐了我,他说他办成这么多事里面都有我功劳,他不好意思独吞功劳。
 
    我行过礼起身后,看了皇帝一眼,殿试时候没看清,后来也没机会面圣,连记事板上都模糊不清。如今才算知道皇帝长什么样子。
 
    皇上考校了我一番后,我就成了正三品翰林院学士了。平时还要在翰林院待着,不过随时要等候皇上征召咨询。
 
    人家觉得我运气特别好,有这么个能干又肯提携我妹夫。其实我自己觉得很茫然,正三品翰林院学士本来是我做官终极目标,现在忽然实现了,总不能现在就辞官吧?
 
    唉,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我估计也就像帮孙桐一样,可以给皇上当个资料库,他想查询什么,我就从资料库里调出资料来,以便圣上方便决定和行事。
 
    皇上召见过我几次之后,大概发现我确实博闻强识,问什么我都能说个一二三出来。然后我又升了从二品内阁学士,做就是草拟诏书,随时回答皇上咨询之类工作。
 
    ***得到皇帝赏识——奖励所有属性+10***
 
    我这也算是一步登天了?
 
    不过这工作我做还算是如鱼得水,看了那么多东西,总算是有用到地方了。
 
    当然一个不受重视翰林院直学士忽然成了天子近臣,我府里也由门庭冷落变得门庭若市了。
 
    不过我牢记着爹爹和先生嘱托教导,也知道自己“权谋”素质太低,人心险恶,不是我能度量和应对。干脆闭门谢客,不论是好意还是恶意,我统统都不接待了。来往还是过去那些即便我打算老死在翰林院时候还对我不离不弃朋友。
 
    和皇上倒是相处佷好。直觉上他就不让我讨厌,不让我防备。当然,我也知道决不能对皇上无礼,也绝不要指望能和皇帝做朋友。但我就是紧张不起来。
 
    “薛卿,朕忽然想起来,你殿试时候朕对你有印象”,皇帝有一天忽然对我道。
 
    我抬起头来讶异看他,不会吧?我在人群中有那么显眼吗?他不会是为了收买人心才这么说吧?
 
    “朕记得,一殿进士,包括状元,榜眼,探花都老老实实。就你,睁着你那双滚圆眼睛,使劲盯着朕看……”
 
    我抹了把汗,当初真没注意,而且我又不在前排,以为没人能发现呢。我那时候不过是想看看皇帝到底长什么样儿,那心情就跟踮着脚尖在大街上看热闹没什么两样。我还特意在日记上很遗憾注明了,到底是没看清楚。
 
    “……朕当时就想,这是哪家不懂事小子,一定让他落第。不过后来事多,就把这事儿忘了……如今你到底是到了朕跟前了……你那时候想什么呢?”
 
    原来当初这么危险,差点落第!!!我只是想看个热闹而已……“臣那时第一次面见天子,就是想瞻仰圣颜。”
 
    “朕本来还想不起来,今天忽然见你瞪着书房里画,那眼睛圆,让朕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前些日子我还比较拘谨,老老实实办事,不多看一眼,不多听一句。如今不知不觉放松了,自然要瞻仰一下皇帝书房里名画了……唉,我就是这么个粗疏性子,细腻谨慎不起来,早晚也要出类似漏子。
 
    好在皇帝好像不大生气。还把那幅画赏给了我。其实我真不是贪他画,不过想欣赏一下而已……
 
    然后我就抱着那卷画无奈回家了。
 
第 54 章
    “薛卿家中有几房妻妾?”
 
    “臣只有妻子,没纳妾氏。”
 
    “哦,莫非是家中有河东狮?”
 
    “并非如此,内子性情贤淑。”
 
    娘当初曾想让贾家提携我,其实也就是想给我找个靠山,免得我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事,连个帮忙人也没有。实在是薛家在京城人脉单薄,原本爹爹还算交友广泛,只是他去世后,许多原本有联系人家都断了往来。剩下,也只是娘娘家亲戚罢了。
 
    当初她看好贾家,固然是看中贾家公侯门第,可更是因为对我拳拳爱子之心和担忧之情。后来见我在翰林院顺顺当当,而且安于现状,便也没再多做什么。对迎春性情少许不满,也在她生下子嗣后消失不见了。
 
    连我也没看出贾家会败得那么快,何况是娘呢?当初我只是觉得,贾家年轻一代人里,竟然没有一个能担大梁人物。贾琏虽算是能干,却是花钱买虚职,层次太低。等到贾家大老爷二老爷没了,怕是会慢慢败落。后来贾家出了个宫妃,我还以为这败落势头又会缓一缓呢。
 
    娘那时虽然有意与贾府攀亲,但她却并非是凉薄之人,尤其上了年纪之后,人越发心软了。贾府败了之后,她没有势力刻薄迎春,反倒好生宽慰了她一番。迎春虽然柔软脾性不曾改,可也不是当初初嫁给我时那惊弓之鸟样子了。我怀疑她在贾府成天被人责骂苛待,否则一个大家小姐怎么能随时都像是一只惊恐兔子,且连跑都不敢了,只是麻木等着看着。
 
    生育了二子一女,想必她在家中也慢慢有了安定感觉。
 
    “哦?那薛卿为何没有妾氏?”
 
    “臣已有了二子一女,何必还要纳妾?”,我纳闷反问道,纳妾本来就是为了开枝散叶,多子多福。可迎春既有二子,我又怕她弹压不住妾氏,让家里后宅大乱,所以并不曾纳妾。
 
    “那就是薛卿对薛夫人情深意重了?”
 
    情深意重?可不是嘛,想想我为了她不被欺负,赶走了她身边欺主奴才,又怕她被庶子妾室欺负,所以也不纳妾,还让母亲像教女儿那样教她。我对她确是很情深意重!
 
    “薛卿,朕真羡慕你家业简单,不像朕在后宫连个能说心里话人都没有……”
 
    坏了!皇帝怎么和我说起他家务事来了。先生可是教过我,做臣子尽好自己本分就行了,不要掺和天子家务事,否则一不小心就是滔天大祸……我装没听到吧……
 
    好在皇帝也没有继续说下去,让我大大松了口气。果然啊,伴君如伴虎啊……我得随时查看先生教我条条款款……
 
    不过皇帝开始对我特别信任起来,经常拉着我手和我表演君臣相得场景。先生教过我这个,我也偶尔用这一招,比如拍拍属下肩膀,鼓励表扬一番什么。
 
    不过还是不由自主觉得皇帝很亲近,大概因为经常谈私事原因,虽然我每次都当闭嘴蚌壳,可还是听进去了他那些话。
 
    我开始还没有意识到什么,直到有一天皇帝摸了一把我脸,然后说,“朕也就薛卿这么一个知心人了……”
 
    我那时忽然意识到了,原来他是在调戏我啊……
 
    我连忙后退几步,对着皇帝直摆手,“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不行?”,皇帝脸阴了。
 
    可我没有让步,或是磕头求饶,仍然摇头道:“不行。要是和别人,还算是风流雅事。和皇上,那臣不成了董贤男宠一流人了吗?绝对不行!”
 
    让我做个青史留名小人,那我还不如死了呢。这次我绝对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大不了老子辞官回乡去,皇帝就是把我家抄了,我还有大把银子银票在格子里,足以养家糊口了。
 
    他开始脸还阴着,听到后来扑哧笑出了声,眼睛上下打量我,“董贤?你这模样和董贤差得远了点吧?”
 
    也是!
 
    我长得粗眉大眼,健壮挺拔。实在不是那类风流妩媚长相,难道是我误会皇帝了,他真就想找个知己?也对,皇帝要是想找男宠,也该找贾宝玉那个模样。
 
    这下我可尴尬了,“那个……”
 
    “真是个呆子。”
 
    好在皇帝没有继续说什么嘲笑我话,只是似笑非笑瞟了我一眼,又叫我办公事去了。后来对我也依然如故,慢慢解了我自作多情尴尬。
 
    可是一次酒醉后,他在我脑子糊涂时候,摸摸亲亲……我从不知道,另一个人一双手和一张嘴,就能让人这么快活。
 
    我原来不懂这种事。成婚之后,我和贾氏都把房事当成了传宗接代义务。贾氏每次闭着眼,皱着眉,直直躺着,一声也不出。我总觉得她特烦这事儿,弄得我也没有丝毫趣味儿。
 
    每次她怀孕时候,我都觉得她是大松了一口气。其实我也是松了口气。
 
    我以为别夫妻也是如此,现在才知道其中还有这样妙处。难过那么多男人都独好此道了。
 
    不过我还是有些别不过劲儿来,要是换个别人,我就当找了个相好。可这人是皇帝,那我不就还是史书上写那种男宠了吗?
 
    皇帝在我耳边细细安抚我,“我与你知心一场,并不是把你当男宠看,而是真喜欢你,你也莫要看轻自己……”
 
    我转过脸来看他,“当真?我们只是相好,并不是那个……”
 
    “真”,他点了点头。
 
    我想了想,他手把我弄得好舒服,我还真有些舍不得这样感觉。而且一辈子连一个相好都没有,与妻子也不知心,好像真有些遗憾。
 
    “那我们要说清楚,公是公,私是私。于公,你是皇帝,我是臣子,我什么都听你。可这件事上,你不能以身份逼我,我们合则聚,不合则散。就像别那些普通相好一样。你要是不想和我好了,就把我放回翰林院,眼不见为净。我要是不想和你好了,我就辞官回家,你也不能阻拦。”
 
    他定定了看了我一会儿,“好吧,我答应了。”
 
    “你不答应也不行。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根本不会与你好”,我嘟囔了一句,翻身把他刚才用到我身上手段都用了回去。越发觉得其中滋味美妙,我也第一次发现皇帝原来长得挺俊俏。我把这些仔细记在了日记本里。
 
    对这事感兴趣以后,我回家就让人找了十七八本春宫图仔细研究了一番。打算以后在他身上尝试一番。
 
    皇帝有一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说要升我品级,被我拒绝了。三品翰林院学士本就是我最高追求了。现在都从二品了,而且现在职位我干很是舒心顺畅,就像为我能力量身定做一般。再高位置我也坐不了。我决定要么在这个位置上退休,要么就回到翰林院学士位置上告老。
 
    后来皇帝果然守诺,公是公,私是私,没再把这些混在一起。
 
    不过自从知道男男之事也要分个上下之后,我们就为这个争执不下了。
 
    “你是皇帝,我是臣子,你本来就压在我头顶上。在这事儿上我还在下面,我心里不舒服,总觉得自己像男宠了。”
 
    “是你自己说,公是公,私是私。你现在说这个,就不对了吧?”
 
    “可是你有那么多妃嫔,我一想你那根东西有那么多人用过,就觉得不舒服。还是我在上面吧。”
 
    “你就没有用过吗?你也有妻子。”
 
    “那怎么一样,我只有她一个。就是加上你,我也只有两个。”
 
    “你把我和你妻妾相提并论?”,他脸阴了。
 
    “当然不是”,我想了想,“你当然不是我妻妾。你是相好。勉强……算是外室吧”,我点了点头。
 
    他恶狠狠伸出胳膊环住我脖子,“你可真是什么都敢说啊!不怕朕诛你九族!”
 
    我有些不高兴了,甩开他手,卷起被子背对着他,“说好不拿身份压人,你要是再这样,我就告老还乡了。”
 
    “三十岁不到就要告老?”,他笑着说,靠过来有些求饶着道,“是我说错话了。可是你说也不对,一群女人和一个女人有什么区别,你不舒服,我还不舒服呢。”
 
    “要不就保持现状吧”,我提议道,“用手也挺舒服。那个事,既然你我都不情愿,不做也罢了。”
 
    “不行,费了这么多功夫,不做我不甘心。”
 
    “……那就一人一次”,这是我最后底线了。
 
    “我先来。”
 
    “不行”,我翻身压在他身上,“我先来”,要是他反悔了,说以后都不做了,我不是亏大了。薛家人不做亏本生意。
 
    “你会吗?”
 
    “我特意学了。”
 
    ……食髓知味我,在床上,根本会忘记他是皇帝这件事……当然,他也不会和我客气……
 
    这是一辈子斗争啊……
 
    ************************************************************************
 
    “薛公与帝君臣相得,相伴五十余载,彼此始终不疑,终成一段佳话。
 
    薛公博闻强识,才学出众,实为内阁之中第一人。行事谨慎,从不结交皇子,重臣,权贵,其人品清贵,耿直忠心,亦为人所称道。帝多次欲加官进爵,皆被其所辞,自言才德不足,不堪高位。帝去世当日,君臣感应,薛公亦于府中含笑离世,无疾而终。新帝加封其为忠诚伯,薛公忠劳一生,终得善果。
 
    薛公一生珍爱妻子,即便妻族获罪仍始终如一。一生未纳妾氏,五子一女皆为其妻所出。五子皆为进士,亦是人中龙凤。五子又出十一孙,也多为进士举人。书香门第,不外如是。”
 
    《天朝史记·忠臣传之薛公纪事》
 
    (另,其实薛蟠儿子再有才学,也不至于五个都能得中。中进士是很不容易,即便有才华,也要看发挥还有运气。那比考大学难多了。
 
    不过皇帝偏心薛蟠,薛蟠又不肯接受官爵,于是便这样变相赏给他儿子了。一门都是进士,这积累和人脉,自然孙辈科考也更容易些。
 
    所以说,书香门第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当上。)
 
第 55 章
    番外:
 
    孙桐推荐薛蟠之后,朕便召了薛蟠来,考校一番。果然还不错,便升了他官,让他做翰林院学士。反正这个职位也是个闲职,虽然品级高,但若朕不用他,他就一样是在翰林院闲置一辈子。
 
    然后朕就派人去查了这人品性和日常所为。这薛蟠人称薛呆子,是个大书呆子。成日与书本案卷为伍,结交却大都是出身富足,为人灵活机变,容易上进升官进士同僚。
 
    看他交朋友,也不能说他不聪明不会钻营。可他并未请人推荐提携,反而十分安心于翰林院,似乎打算终老于翰林院。翰林院那些老学究们都十分喜欢他,尤其是掌院,不仅不给他分配具体事务,不限定他点卯时间,还允许他看任何他想看东西。把他当做接班人一般培养。
 
    我觉得这人要么是老奸巨猾,心里通透,什么都明白。只有有隐士高人臭脾气,虽然有才学,却不愿为朕为朝廷出力。
 
    要么就真是个书呆子了。
 
    后来接触了一番,发现这人果然好用。问他什么他都知道,在翰林院八年真没白呆。
 
    朕渐渐还真缺不了他了,批奏折,和内阁商量朝事,随时都想询问他一番。有他在,办什么事都方便容易了许多。
 
    这人也确实有一股憨直之气,清澈直爽,没什么心计。让朕也觉得这人就像孙桐所说,是个“妙人”。
 
    或许他结交那些朋友,自己都太过机灵聪明,所以反而愿意与他这样诚直人为伍吧。就像孙桐一般。孙桐有才华,办事也有手腕,朋友也多,因为升官升快,也肯提携同僚好友。但我看着,他真正能信任,还是那个薛蟠。大概因为薛蟠从没有什么目和功利心,即便有目也会明明白白说出来,让人放心舒心。
 
    朕从小到大能真正信任,只有母后和自己。后来登基了,母后成了太后,也有她利益要求。朕就真只剩下自己了。
 
    眼见着这样一个妙人,朕是越看越顺眼了,觉得让他成为专属于朕,也很不错。
 
    其实他皮相还真没有怎么吸引朕,无论男女朕什么美人没见过,何况薛蟠他算不上什么美人。可是朕就是想和他说说不能和别人说话,和他坦诚相待,露出朕不能在别人面前显露一面。
 
    可朕真没想到自己会陷得那么深。原以为他是个可信人,而朕只是需要一个倾吐对象,就像朋友一般。
 
    可是渐渐发现逗他也很有趣,尤其是他根本没发现我在逗他时候,更加有趣。每次他离开之后,朕自己都要笑很久。这人实在是迟钝。
 
    后来真在一起了,我才知道有个不必防备人躺在身边心情有多好。尤其是他在这种时候,还真没把我当皇帝,而是当成了一个他喜欢“相好”。
 
    他或者笨拙,或者憨呆,或者有一股倔脾气,但对我真挚无比。个中滋味,让我心头热烫,却又放心。这也是平生来头一次体会。
 
    他每十日在宫中值夜一晚,这也是内阁规矩,防着有什么事我找不到人用。那便是我们相会日子。可渐渐,我不再满足于十日一次相会,便安排人挖了地道,直通他书房,隔上三五日,便要去上一回。
 
    临终时,安排好了新君和后事,我心头想到今生最终还是多压了那薛呆子一次,且他再也压不回来了,便觉得心头爽快。一辈子有这样一个妙人相伴,也不算是孤家寡人了。然后含笑而逝。
 
第 56 章
    “西汉时期鲜卑几乎名不见经传,只是个屈膝于强大统一匈奴帝下小部族。
 
    东汉末年,檀石槐一度统一了鲜卑诸部,在长城以北广袤地域,建立了东、中、西三部军事部落大联盟。但延时不久,鲜卑又陷于诸部林立分散状态。
 
    十六时期鲜卑慕容、乞伏、宇文、拓跋等部都曾建立政权。
 
    晋南北朝时期,内迁鲜卑慕容氏曾建立前燕(慕容侨所建,又称大燕,370年灭)、后燕(407年灭)、西燕(397年灭)、南燕(409年灭)。
 
    内迁鲜卑建立政权后,部落大都解体,人民多转向定居农业生产,渐与汉族及其他各族融合。至隋唐,鲜卑已不再作为政治实体和民族实体存在。”
 
    我捂着脸苦笑,这就是娘日日敦促,稍有懈怠便不是鞭打就是跪祠堂,所要我复兴家,大燕?
 
    如今已是宋朝神宗二十五年,离我祖先所建立“大燕”灭亡,已经过去了六七百年时间。部族没有了,甚至鲜卑和汉人融合,已经不再作为一个独立民族而存在了。说什么复,不过是痴人说梦。
 
    这是十岁困惑我都能从史书中得到结论,爹和娘,还有我一代代祖先们,究竟在发什么疯?
 
    宋军事羸弱,四周有强敌环伺。可百姓生活富足,民心安定,上下一心。强大如契丹也不敢与宋朝全面开战。
 
    大理小,但占了地利,又一向跟宋交好。大理皇室上下都是武林中人,他们“一阳指”连爹娘也不会小视。
 
    西夏皇室养了一批高手,叫做西夏一品堂。除此之外,找了人手去西夏皇宫查探,那些人却莫名其妙折在那里。无论轻功多好,都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好在连他们也不知道雇佣者是我。可见西夏皇宫里还有高人坐镇。
 
    契丹兵强马壮,高手不多,却是男子上马就能成兵,反而是如今最强大一家。
 
    而我有什么?有邓百川,公冶乾,包不同和风波恶。还有我自己。对了,还有娘今年捡回来两个女婴,起名叫阿朱和阿碧,说是要教她们武功易容,女红厨艺,琴棋书画,好让她们以后给我做婢女和妾室。
 
    四大家将都已成婚生子,拖家带口。
 
    我觉得我状况就和三时候身边只有关张刘皇叔一样,一无钱粮,二无土地,三无百姓,四无军队。
 
    而且我还不如他,他还有万人敌关张二将;而我四大家将在江湖中也不过是二流水准。三混乱,时势造英雄;如今家安定,虽有强敌,可并无内忧,君民上下一心。刘备是皇族,自有愿意追随他百姓士子将军;我也是皇族,不过我族早已湮灭于汉人中了。
 
    甚至连我自己都对汉族有了归属感。娘她本就是汉人,不过是深爱父亲,父亲去逝她悲痛欲绝,才老是对我说教那一套复之论。算起来,我血统中怕是汉人部分更多。
 
    我现在说汉语,写汉字,居住在汉人家里,有着汉人生活习惯。虽然爹娘教育一度让我“自我认知”和“自我定位”混乱。他们老说着“要复”,却不见任何行动,不见囤积粮草,不见招揽人手,不见族人百姓,也不见任何计划。他们只有一个目标,自己却什么也不做,只是唠叨个没完,对我说,那是我任务?
 
    他们弄糊涂了我,使得我不得不自己在书中去找结论,自己派人手出去实际调查情报。
 
    我最后得出结论就是,他们不是做皇帝梦做疯了,就是我是抱养来仇人之子,他们使劲折腾我,又想让我穷折腾,白白耗费一生,就是为了报仇。
 
    可是我和父亲还是长得很相似。于是我不得不痛苦承认,他们就是疯子和笨蛋……
 
    父亲去世时候我有些难过,他毕竟是我父亲。但是不得不不孝承认,我心情还是有几分放松了。
 
    随即却发现他还在亲友目录上,并不像家里去世老嬷嬷那样头像变成了灰色。原来是假死……
 
    到底他又有什么异想天开计划?
 
    我不大在乎。我早就决定了,要好好练武,超越他们。然后脱离父母支配,让他们不能再把我当成牵线木偶那样摆弄。然后自由自在生活。现在父亲假死了,必然不能再天天督促我,对我啰嗦,我觉得好极了。
 
    母亲虽然依旧严厉唠叨,但四大家将说到底还是听命于我,而不是她这个妇道人家。我日子轻松了许多。
 
    我命令慕容家全面收缩,包括四大家将之内不再轻易出现于人前。出门办事采买尽是不会武功下人。
 
    我不知道父亲想做什么,但我总觉得他会惹来很多麻烦。
 
    而我,因为年幼,并不为江湖所知。从现在开始“燕子坞”全面收缩,十年二十年之后,还记得慕容家江湖人一定不多。知道我存在,一定更少。我想要自由生活,也一定更容易。
 
    我想保住自己,保住燕子坞,保住四大家将和他们家人,不让他们被疯子们牵连。虽然他们愚忠于那个疯子。现在他们听命于我,可有一天父亲出现话,他们大概还是会听他。那时,我就不管了。我只管现在。
 
    他们和娘都不理解我这么做缘由,在他们看来,慕容家和我自然是名气越大越好。我很自信跟他们说我自有我安排和计划,他们领命即可。他们终究听从了我话,连娘也被我糊弄了。
 
    幸好爹假死了,他可不是那么好糊弄。而且他当家话,家里人根本不会听我。
 
    所以,我要拼命练武,练到比爹还强。到时候就用拳头说话吧。虽然不孝,但若是我赢了,我一定会把爹娘困在家里安度晚年,哪怕天天做复梦也好,可别再出去发疯,搭上全家上百口人了。“造反”可是要抄家灭族。
 
    ***完成全部成长任务——拥有自己主见,确立自己志向。奖励特殊技能“融会贯通”,使得身体能够灵活运用所有学过武艺和招式。***
 
    日子变得好过了。我还可以去舅舅家看书休息,他新娶舅母陪嫁了一个装满了武功秘籍大书房,只要我用新培育茶花和她交换,便可以尽情在里面看好几天书。
 
    *****************
 
    慕容复(10岁)
 
    文才:80
 
    内力:60
 
    身手:80
 
    琴:60
 
    棋:99
 
    书:80
 
    画:60
 
    培育茶花:85
 
    特殊技能:融会贯通
 
    ******************
 
    慕容家家传武艺是“斗转星移”,据娘说是很厉害。可我不敢全信,我觉得爹和娘志向太过远大,说明他们自视太高了,看不清现实。“斗转星移”说不定在江湖上只是二三流呢。
 
    舅母书房里武艺又多又全,我前前后后在里面待了两个月,把所有内容都记下来,也就不再去了。舅舅去世了,母亲怀疑是舅母暗害。而舅母脾气确实很坏,我也实在没有必要再去了。
 
    现在对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自由!
 
    按说武艺不是练得越多越好,越杂越好。太杂就不容易专心,不容易精通。
 
    可我有记事板,我跟别人不大一样,所有招式武艺一旦学会,它就自发出现再我记事板上,不再消失,我也不再需要重复练习。
 
    而且有了“融会贯通”,无论学了多少,我头脑和身体都不会混乱,反而对敌时候更加灵活多变。
 
    因此我练武比别人需要时间少多。唯有内功心法,我也和别人一样,需要时间去积累内力。
 
    我练习过多种内功心法,非但没有走火入魔,那些内功名字也出现在了我记事板上。
 
    可是都没有用,真正在为我增长内力,还是慕容家家传内功。记事板上提示说,因为那些内功都不如我原本所学,因此搁置不用。
 
    我想若想换别内功,只有找到更好内功心法了。这么一比较,我终于相信,慕容家家传功夫还是不错。这回爹娘总算是没有吹牛!
正文 第 57 章
我认真学着从舅母那里看来一本本江湖各门派秘籍
在十岁时候,四大家将单独动手已经不是我对手了。慢慢,两个人对练,三个人对练,直到他们四个一起和我打,我也能轻松应付了。
 
    他们这才算是真从心里服了我。
 
    然后我从记事板总结出来东西里,挑合适传授给他们。
 
    一方面,我希望他们更强大,免得在江湖上被什么人随便做掉了。
 
    另一方面,我希望用这些功夫绊住他们心神,使得他们没空老是问我到底有什么计划。
 
    当然,还有一点,我也是在布恩,他们学了我教东西,承了我情,就不好不听我话了。就算是将来爹回来了,他们也不会彻底倒向爹那边,而完全不顾我。
 
    娘带回来两个小女孩中,阿朱很聪明,很有主见,学什么都快。而阿碧性子温柔,不喜学武,反而喜欢研究厨艺,女红之类东西。
 
    我对她们培养也不尽相同。
 
    阿朱我就是当做家将来培养了,和四大家将一样传授她武艺,也让她知道江湖事情。她以后就是我管家,护卫,家将之类角色。我不会限制她自由,就像四大家将一样,她将来若是遇到喜欢男人,尽可以成亲生子。燕子坞有养育和培养她恩情,她性子我也明白,她必不会做不利于我事。
 
    阿朱也确是人中龙凤,大家都学习普通江湖易容术,她凭借自己心灵手巧,还有独特心思,硬是根据那个研究出了极其具有欺骗性真正易容术。她又学了各种发声之术,易容之后,连身边人都难以察觉。
 
    我察觉了这种易容术妙用,将来走江湖时候完全可以换一张脸出去,方便多了,也自由多了。想躲起来时候,便没人能找得到我。
 
    我便也跟她学了这种易容术。虽然很麻烦,但是一旦完成了一次易容,这“超级易容术”便留在了记事板上,成了我本事之一。
 
    为了表达感谢和作为奖励,我从家里库房中找出了一条用上百年蟒皮做成火红色鞭子给她,还配套又教了她一套舞鞭之术。 对于气力不足女子来说,这轻巧借力鞭术是很适合她武艺了。
 
    而阿碧性子绵软,一心只有我不说,还很擅长做照顾人事。她已被我纳入了羽翼下,以后便是我贴身侍女,或者妻妾。
 
    我原本很担心娘为了“大业”,给我订下什么我不喜欢婚事。现在看来她压根没想到这回事儿。
 
    其实有时候我真觉得很好笑,明明那么坚持要“复”人,却还没有我想得深远。一心一意逼我练武,好像武功拿了第一之后,天下就唯我独尊了,我就能光复大燕了。不过我也庆幸爹娘想得简单,否则我更难以应付。
 
    我十七岁时候,娘生了重病。我请了许多名医来,还日日侍奉汤药。我再不喜欢“复大业”,她也是我娘,是我亲人。我希望她能活着。何况她是因为父亲死才伤心耗尽了心力,其实父亲没有死,只是我没法告诉她。父亲瞒住了所有人。
 
    临终时,她依然念念不忘,定要让我发毒誓,以“复兴大燕”为终身之志。
 
    我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心里是失望更多些,还是痛心更多些。她生育了我,造就了我这一身血肉。按理说我把自己一切都奉献给她,也是应该。
 
    可我大概是天生就不孝顺人,对人对事有自己坚持,对父对母也不会盲从纯孝。罢了……
 
    “娘”,我没有发誓,而是轻轻开口说,“爹还活着,你知道吗?”
 
    “什么?你说是真?”,她枯瘦手抓痛了我手臂,“你怎么知道?”
 
    “我们是父子,我自然知道”,我含糊说。娘要怎么猜测其中缘由,就由她自行猜测去吧。我总是不想说谎,我只希望她能因为这个消息提起精神来,然后能继续有力气活下去。
 
    她却立即要我带她去挖父亲坟墓,待看到里面只有衣冠时候,开心笑容满面。然后就这么带着笑容去世了。
 
    我把她葬在了父亲墓穴里,让她和父亲衣冠合葬。也许这一世,亲情与我无缘吧。
 
    ****************************
 
    慕容复(17岁)
 
    文才:99(满级)
 
    内力:70
 
    身手:90
 
    琴:60
 
    棋:99(满级)
 
    书:99(满级)
 
    画:70
 
    培育茶花:99(满级)
 
    特殊技能:融会贯通,超级易容术
 
    *****************************
 
    二十岁时候,为娘守完了孝,四大家将一起来找我,问我到底有什么计划和安排。我估计他们已经等得真着急了,便对他们说了实话。
 
    从鲜卑历史讲起,再说到大燕建立和破灭,大燕总共也没有持续几十年功夫,到现在已经消失了六七百年了。又说到鲜卑族北迁,融合在汉人中,和汉人不分彼此。现在已无鲜卑族了,没有文字,没有宗教,哪怕是鲜卑族后裔,也只认自己是汉人了。比如唐高祖李渊妻子窦氏,原就是鲜卑贵族后裔。
 
    “……如今没有人以鲜卑为自己民族,没有人以大燕为自己故。离宋朝时间最近唐朝和五代十破灭到了今天,可有听到他们复消息吗?何况是从未一统中原,从未被史书承认是一个朝代大燕……我从十岁起,便确定复兴“大燕”不过是痴人说梦。如今我作为慕容氏家主,亦作出决定,慕容氏从今往后,再无什么虚幻复之志。你们若是依然认我这个家主,就听从我命令。若是不认,就自行离开,不必再回来。只是到了外面,也不许以慕容氏之名说什么“复”混话,做什么与之相关混事。否则我慕容氏必定出手清理门户。”
 
    只要父亲不露面,我就是正牌家主。他们不能不听我话。他们世代跟随慕容氏,又受了父亲和我恩惠,也不可能背主离去。
 
    他们四人面面相觑,还是邓百川开口问道:“公子不复了,那要做什么?”
 
    他们大概很茫然,一生追求忽然没了,一时确实不知道以后该做什么。
 
    “我么……现在就想练武……或许有一天成为武林中第一人……”,其实我并无这种念头。我只想练好了武艺,打败父亲,然后逍遥天下。
 
    只是看他们茫然无措样子,想给他们一个念想——以后主子当不了皇帝,当个武林至尊也不错。
 
    ************************
 
    “哼!武林至尊?”,等到四人退下去,我独自在房里时候,一个灰衣蒙面人忽然从窗户跳了进来,和我动起手来。
 
    他用功夫多且杂,我没有江湖经验,他所用也并不是我所知道门派功夫。我一边应对,一边忽然猜出了他是谁。
 
    不对我下死手,对我志向有意见。武功如此驳杂,却又在一边教训我,一边试探我深浅……
 
    除了我爹,还能有谁?
 
    坏了,让他听到了我放弃复事情。难怪出手教训我了。
 
    他出手不轻,可没有用十足内力,我还算能应付。
 
    然后他就停了手,“武学天分尚算不错。既然要做武林至尊,就学好这些。背下了就烧掉,免得惹祸上身”,他甩给我一叠书册,飞身走了。
 
    就这么放过我了?也许他不知道我猜出了他身份。
 
    我拿起那叠书册,发现上面都是少林各种功夫,而且是新写册子,大概用是左手,所以看不出字迹。
 
    原来他去了少林寺。为了什么呢?为这些秘籍吗?
 
    管它呢,有秘籍我就学。复事,绝对不做。
 
    而四大家将开始在江湖各地做起了小生意,建立慕容家情报网了。他们大概觉得,我需要这个?
 
    我不懂。不过只要他们有事做,不去惹事,也不来聒噪我,我就不去管他们。
 
    而阿朱心心念念想给我偷一本更好内功心法。她看中了少林寺易筋经。她说她可以易容成小沙弥,不会有人怀疑小孩子。
 
    我没放她去。连我自己都不敢说能应付少林寺,凭她现在武艺,就更不行了。
 
    她虽答应了,可是好像还没有完全放弃这个念头。
 
    想想我爹偷了少林寺那么多外家功夫,都没有偷到易筋经,可见这本经书珍贵。越珍贵,我越不能让阿朱去白送了命。
 
    我让阿碧成天盯着她,免得她不知深浅闯了祸,把性命搭了进去。
第 58 章
    ****************************
 
    慕容复(21岁)
 
    文才:99(满级)
 
    内力:80
 
    身手:95
 
    琴:60
 
    棋:99(满级)
 
    书:99(满级)
 
    画:70
 
    茶:30
 
    酒:20
 
    培育茶花:99(满级)
 
    特殊技能:融会贯通,超级易容术
 
    *****************************
 
    (关于内力数字:虚竹吸收了无崖子;童姥,李秋水三人内力为99;段誉北冥神功吸收了多人内力为98;扫地僧或无崖子那一辈高手个人内力为97;三十几岁萧峰内力为90。
 
    关于身手数字:扫地僧,无崖子,李秋水,童姥那一级高手为99;三十几岁会打狗棒法和神龙十八掌,以及少林武艺萧峰为95。
 
    一个数字代表一个档次。)
 
    自父亲那次回来,我又修习一年少林武艺。身手数字已至95,这个数字越到后来长进似乎越困难。
 
    我觉得所有武艺都应该是殊途同归。精妙招式和身手有很多很多种,不可能有人全部掌握它们。只要精通一到两个,就足以算是好手了。而内功虽有好坏,有积累内力效率高低问题,可只要基础打得扎实,有足够时间积累,也总会慢慢提升。
 
    我原本觉得我可能要学许许多多东西才能打败爹,现在看来,单论身手,我并不比他差了。只是他年纪比我大,练武时间比我久,因此内力比我深厚。
 
    但若是技巧用得好话,内力未必能决定输赢。而且除了技巧,还有其他歪门邪道方法,比如江湖上那个臭名远扬星宿老怪,功夫不见得怎么样,只是那毒术用得巧妙,让人见了他就退避三舍。
 
    我觉得目前武功足以应付大部分情况了,便带着阿朱和阿碧开始畅游天下。四大家将不放心我们三个没怎么出过家门江湖小菜鸟,怕我们着了江湖宵小道。无论何时,都有一个人跟在我们身边。
 
    考虑到星宿老怪那样小人,又想到整个慕容山庄竟没有一个精通医术人。我不由得有些后悔,当初应该全力培养阿朱学医。她心思敏锐灵巧,学这个岂不是正好?
 
    现在也不算晚,我一边带着两个小丫头游玩,一边买了各类医书,三个人一起学。途中若是听说了很有名大夫,还会去拜访一番,讨教讨教。
 
    其实我压根也没打算以江湖人身份出去玩。我是一身书生儒衫打扮,阿朱阿碧年龄虽小,但是她们容貌容易惹事,便易容成容貌平平样子,扮成我小丫头。邓百川他们只好扮作马夫护卫了。
 
    江南,江北,京城,大理,东至大海,西至楼兰,南至闽粤,北至契丹,六七年时间,我们游玩了许多地方。
 
    据我观察,所谓江湖人真是闲得蛋疼,没事找事,惹是生非,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打输了,回头还来报仇。而且还没完没了,为了面子连命都能不要。
 
    我算是知道什么是江湖了。果然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远远看个热闹挺不错,要是让我自己身陷其中,打来打去,评理拉架,我还不得烦死……
 
    好在我们扮作没功夫普通人,也就没惹上什么事。哪怕是最爱惹事吵架包不同,在我身边时候都颇稳重。
 
    我们吃美食,欣赏美景,两个丫头还喜欢采购各种在姑苏买不到物品。在喜欢地方会滞留很久。我就像个普通文人那样,拿着把扇子,喝喝茶,作作画。其实我画技还真不怎么样,不过不就是为了找个乐子吗?
 
    那些江湖人真是不懂得生活,天天斤斤计较那些小事,让我有时候碰见了他们都觉得大煞风景。
 
    燕子坞在姑苏,我自幼见惯了江南水乡风景。因此倒是对北方更感兴趣些。完全不同生活饮食习惯,说话口音差别也特别大,那些建厚重古都古镇也比江南小镇看起来更大气。
 
    阿朱因对易容感兴趣,自然也对各种口音感兴趣,她学了不少。我们都没有她这种天分,能学那么惟妙惟肖。阿碧因为我喜欢北方小食,倒是学了不少这个,让我回到姑苏也能回味一番。
 
    因着邓百川送来消息,说是江湖上最近不少人都死于自己成名绝技,许多人都想起了自父亲假死后沉寂了二十来年慕容氏绝技“斗转星移”。他怀疑这是针对慕容家阴谋,因此请我速归家商量对策。
 
    我有些纳闷,慕容家深居简出,参合庄建在水上,不易被人窥视。四大家将在父亲去世时还都是少年,并没有什么名气。我们即使出现在人前,也不会有什么人认得我们。怎么还会有人针对慕容家?莫非是父亲旧日惹得仇家?
 
    ***********************************
 
    慕容复(27岁)
 
    文才:99(满级)
 
    内力:85
 
    身手:95
 
    琴:60
 
    棋:99(满级)
 
    书:99(满级)
 
    画:70
 
    茶:99(满级)
 
    酒:50
 
    培育茶花:99(满级)
 
    医术:50
 
    特殊技能:融会贯通,超级易容术
 
    ************************************
 
    回到燕子坞没多久,包不同就来报说,有一个和尚带着三个人来见我,其中有两个是最近死去江湖人亲戚,功夫很弱,不成问题。只那个和尚功夫深不可测,他们应付不了,这和尚说是父亲旧友,前来祭拜父亲。还有个不会功夫少年是那和尚带来。
 
    父亲旧识?父亲那样一心复人,我很难想象他还有什么朋友。
 
    “把那两个江湖人打心服口服,不要伤及性命,然后扔出去。对他们说:我慕容氏自从老家主去世,已经二十年隐居在此,不曾出世了。让他们有功夫,还是去找真正仇人吧。至于那和尚,带他去会客厅吧”,我对这个自称是父亲友人和尚还真有几分好奇,打算去见见他。
 
    到了客厅,看见一位身穿黄色僧袍僧人,年纪五十岁不到,布衣芒鞋,绝无半分与众不同之处,但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假如是明珠宝玉,自然生辉。这是内功练得极高深模样。
 
    另一个青年一身白衣,容貌清秀,眼神好奇而清澈。倒无什么特异之处。
 
    彼此见过礼,奉上茶点之后,我开口问道:“这位大师是家父朋友?”
 
    “正是,昔年小僧鸠摩智与慕容先生在天竺邂逅相逢,讲武论剑。他于天下武学无所不窥,无所不精,小僧得彼指点数日,生平疑义,一旦尽解。不意大英雄天不假年,慕容先生西圆极乐。慕容先生当年论及天下剑法,确信天龙寺之‘六脉神剑’为天下诸剑中第一,恨未得见,引为平生最大憾事。小僧曾对慕容先生夸口言必为他取得六脉神剑一观。大丈夫一言既出,生死无悔。小僧对慕容先生既有此约,决计不能食言。慕容先生曾赠我三卷奇书,阐述少林派七十二门绝技要旨、练法,以及破解之道。我便想用这三卷奇书与大理天龙寺换取六脉神剑,烧在慕容先生墓前,以践昔日之言。哪想道天龙寺众僧宁肯烧掉剑谱,也不肯让我一借。不过这个姓段小子乃大理皇室中人,他在寺中学会了六脉神剑,小僧想把他烧死在慕容先生墓前,也是一样。”
 
    我心中叹气,父亲朋友果然如他一般……不同凡响。哪怕该是慈悲为怀僧人,也是如此暴力血腥无耻,抢人家东西还如此理直气壮。比我那偷人家秘籍爹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可不愿让慕容家结上大理段氏这个仇家。只是为了完成这强盗和尚心愿。
 
    我想了想,开口道:“大师对已经去世家父,仍然不忘履行承诺,小侄甚是感佩。不过我慕容氏从未抢夺过其他门派武功秘籍”,才怪,“便是互相传授功夫秘籍,就如家父与大师一般,也完全是彼此你情我愿才会行事。大理段氏既不愿意,哪怕大师把六脉神剑剑谱烧在父亲墓前,我想他在地下也不会安乐。何况烧死一个大活人,实在是有伤天和。”
 
    “正是,正是”,那青年插嘴道,“大和尚,慕容公子可比你讲道理多了!”
 
    我心中好笑,这段公子倒是从容不迫,仿佛这鸠摩智要烧不是他一样。有大将风度,仅这一点,这人就不同于流俗了。而且他竟然学会了六脉神剑,想必以后江湖中必有他一个位子。大理段氏果然人才辈出。
 
    我继续道:“大师看这样可好,我带大师到家父墓前祭奠,由小侄向家父禀明,此事并非大师不信守承诺,而是小侄知道家父心意,知他定不愿为了一本剑谱而错杀了一个大好青年。大师此后尽可以放下这件心事了。”
 
    “虽然施主如此说,可是若不能完成诺言,小僧仍然心中不宁……”
 
    “您看这样如何,小侄家父早逝,小侄武艺是母亲传授。身为人子,竟不能像大师一般,在武功心得上得到家父指点,小侄心中一直遗憾万分。如今父亲故友在此,大师便代家父对小侄指点一二可好?父亲去时来不及将他武艺传授于我,因此小侄见识所学,不及家父万一。家父曾赠您少林七十二绝技,小侄厚颜,便向大师讨要一本内功心法。这样,大师便算偿还了慕容氏,偿还了家父,如何?”
 
    看看能不能占到便宜吧,不能也无所谓。倒是那个少林七十二绝技,父亲上次已经给我了,对我来说也是无用。
 
    “内功心法?”,他颇有些惊疑看着我。
 
    我点了点头,摇了摇手中折扇,“实是父亲早逝,只教了小侄慕容家绝学“斗转星移”,还未曾传授小侄慕容家家传内功。后来小侄只得学了母亲娘家内功。慕容家家传内功到了小侄这儿,已经失传了”,我出门在外多年,也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了,这谎话说出口前都不用怎么深想,“因此倒想寻一门高深内功心法,即便小侄不能重头再学了,也能留给子孙作为承继。”
 
    “好,小僧今晚便默写一本高明内功心法给你”,鸠摩智点头承诺道,“慕容先生如此博学,家传武学却已经失传,实在可惜。”
 
    我苦笑了一下,“慕容家人丁单薄,世代单传,武功也是口口相传。谁能想到家父竟会忽然去世。小侄差家父许多,因此这些年都羞于以慕容氏之名行走江湖,实在是怕堕了慕容氏名头。不提这个了,我让侍女准备了焚香祭品,大师这就同我去祭奠家父可好?”
 
    “好,小僧这就同慕容公子同往。”
 
    我把眼睛移向段公子,“段公子在慕容山庄休息片刻,我让人准备了船送你回姑苏城去。要是需要什么,也尽管提。这次大师对段氏所为,实是为了家父,慕容氏也难辞其咎。段公子若有要求,慕容氏定会尽力完成。”
 
    他忙摆摆手,露出一个大大笑容,“不妨事,不妨事。只要让我饱食一顿,然后再送我回到姑苏城即可。”
 
    “如此便好”,我拍手叫来了阿朱带段誉去吃饭。然后领着鸠摩智去扫墓。
 
正文 第 59 章
    这鸠摩智为人却也当真有趣,虽然霸道自傲,但我细细瞧着,他对我确没有恶意,在爹假墓前双手合十闭目念了一段经,倒是真心遗憾爹英年早逝样子。
 
    我觉得这人气质十分矛盾,霸道,强横,不讲理,但同时又不乏真诚。至少绝对比爹真诚,爹虽然在复事情上不着调,可是为人处世却是心机深沉,离“真”这个字实在遥远很。
 
    爹和他交朋友,说不定就是算计了什么,要不也不会给出了少林绝技那么个大馅饼。不过这和尚除了出家人身份,还有个吐蕃护法王身份,莫非还是与“复”事有关?
 
    第二日鸠摩智就当真给了我一卷手写内功心法,名唤《小无相功》。我翻阅了一遍,虽然还没练,但也感觉里面写东西是极有道理,极深奥。当下就对他道谢。
 
    他向我回礼,又提出想到慕容家环施水阁看看书,这环施水阁是姑苏慕容家代代家传,里面武功秘籍亦是无数。当然,还略微不及舅母陪嫁来"琅嬛□"里面武学全面。
 
    原来这鸠摩智就是个武痴。我忍笑带他去了那环施水阁。
 
    当初爹假死,娘担心江湖中人见慕容氏孤儿寡母,觊觎慕容家武学,早就撤下了里面真正秘籍,如今那些都在我格子里。而是放上了一些似是而非东西上去。
 
    俱是娘手写本,名字也还是那些名字,秘籍也还是那些秘籍,只是每本秘籍少了百字到千字不等。这样一本本残缺秘籍,看着像是那么回事,其实谁敢练呢?
 
    娘用这个办法很是狠狠整治了一番那些来偷秘籍江湖宵小,后来我大了,也就再没什么人敢动这个心思来偷东西了。
 
    这鸠摩智真是妙人,去天龙寺也是换秘籍,到慕容家也是换秘籍。倒是不偷不抢,就是有些强买强卖。
 
    “这……这是怎么回事?”鸠摩智看着那些东缺两个字,西缺三个字秘籍吃惊说。
 
    “爹去世时我很年幼,家母又是个妇道人家。那时候江湖中有不少人都打起了慕容家这些秘籍主意。但家母还算是身手不错,而且还有家将护卫在旁,所以一般江湖宵小都讨不了便宜去。只有一个蒙面黑衣人,武功高绝,他在环施水阁不知道看了多少日书,都没有被发绝。 直至有一天,他或许是看书专注,竟然脱口而出了一句“妙啊”,便被家仆发觉。可他不仅打伤了母亲和家仆,还在环施水阁放了把火,最后还全身而退了。”
 
    “莫不是慕容先生旧日仇家?偷看秘籍已是不妥,还要放火烧了它,可见是深恨慕容氏了。”
 
    “家母也是如此猜测。她本就受了伤,环施水阁被烧,她大受打击,就吐了血。不等养好病,她就开始整日回忆这些武功秘籍,然后把它们复写出来。奈何她看过得秘籍本就不全,没练过东西记忆也模糊不清,费劲心力结果也不过是如此”,我看着环施水阁书架子叹了口气,“这残缺不全秘籍如何有人敢练?这环施水阁就和慕容氏内功心法一般,到了我这儿,也算是失传了。”
 
    “可知那蒙面黑衣人是谁?”
 
    “家母一直在追查,家母去世后,小侄也在查。近来才有了一点线索。”
 
    “什么线索?”
 
    “大师可听说了近来江湖上传闻,说是许多人死在了我慕容家独门绝技“斗转星移”之下。”
 
    “小僧也听说了这事。”
 
    “家父去世后,我慕容氏就全面退出了江湖,二十多年不曾参与江湖之事。如今却有人栽赃陷害,必是慕容氏仇家。小侄平生不曾与人结仇,那便只能是父亲仇人了。小侄想斗转星移虽是慕容家绝学,但是功夫高深人模仿那些江湖人自己功夫来杀人,也不是办不到。小侄便想起了当初那个偷学秘籍黑衣蒙面人……可惜这嫁祸之人手法高明,自己又全然不见踪影……”
 
    “慕容世侄,若是此事有需要小僧帮忙地方,小僧也愿为慕容家尽一点绵薄之力。”
 
    “多谢大师了”,我郑重道谢,“大师在这里看看吧,这些秘籍虽不齐全,但也可略作参考之用。多年来,我也时时来这里阅读研究。虽不能尽数掌握,但对于研究江湖上各门各派武艺,也还是有用处。”
 
    忽悠完了鸠摩智,我带着愉快心情把他留在了环施水阁,自己先行离开了。十岁时候,我就学会了摆着一脸正直表情,认真眼神忽悠四大家将和娘,如今忽悠这和尚也不在话下。也许也有我长得看起来很正直原因?
 
    研究了那本《小无相功》,记事板提示说它确比我原本学慕容家内功更高明。但这本小无相功也不齐全。
 
    我叹了口气,原本还以为这鸠摩智是个厚道人呢,谁知道也和我是一样啊。
 
    (其实鸠摩智学[小无相功]不全,缺了第七册,故此只练就小无相功中十二正经和奇经四脉,尚有四脉未练。鸠摩智给慕容复已经是他所练全部了,但慕容复误以为他故意没给全。)
 
    记事板不能补全《小无相功》全部内容,但它却可以根据已有武功秘籍,以及道家经典,把它自行补充更完整,更适合我些。我想这记事本补全小无相功自然不能同真正全本相比,但也该比鸠摩智给我缺了册要好得多。
 
    原本对于忽悠鸠摩智还有点愧疚,现在算是扯平了,我也心安了。
 
    修习了小无相功,它就取代了记事板上原本慕容家家传内功,作为我日常修行内功了。
 
    以往积累内力仍旧是那么多,只是这小无相功要高效很多,也温和很多。确是更适合我。
 
    环施水阁里书残缺不全,鸠摩智没待几天就走了。
 
    我才觉得放松心情,想要松快几天,邓百川又传来了消息,说是丐帮帮主乔峰约我一见,为正是江湖中那些似乎死于“斗转星移”江湖人。
 
    我都几乎忘了这事儿了,我们这回回来可不就为了这个么?鸠摩智那大和尚可比这些事有意思多了。
 
    可我不想理也是不成,这正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令慕容家安静度日,却有人不想让我们过平静日子!
 
    其实我也猜过这些事是否是爹做,但又觉得这么做对他毫无好处。即便是为了教训我,也没有必要损害慕容氏声誉。他要是杀人,完全不会让人猜出是谁干。
 
    和乔峰定好了见面时间,我决定这次之后,一年内都不再出门了,我要好好休息休息。忽悠人也是很累心。
 
    我带了阿朱和包不同去,这两个人是慕容山庄里最伶牙俐齿,最蛮不讲理,最会倒打一耙人了。让他们去和那些莫名其妙江湖人吵架正好。
 
    而我,我就忽悠乔峰一个人吧。
 
    到了见面地方,我坐在马车里并不出去,阿朱小声说着外面情形,还提到了那个大理皇族子弟段誉也在场,看起来和乔峰是朋友。
 
    我请了乔峰和段誉上马车喝茶,他倒也不担心算计,不管下属反对,哈哈一笑上了我马车。段誉也跟在他身后爬了上来。
 
    用心泡了一壶碧螺春,递给了他们两人。
 
    “慕容公子这泡茶功夫真是一绝,还没喝到嘴里,便觉得这茶定是清香无比了”,段誉开口赞道。
 
    我对他一笑,“段公子怎么还未归家?怎么又和乔帮主在一处了?”
 
    他快语连珠说了和乔峰如何结识,又如何结拜。乔峰只是含笑听着,看着粗莽汉子,却细品着茶水,看来胸中自有丘壑。
 
    等段誉话停了,我便开口对乔峰道,“乔帮主,近来江湖中那些风风雨雨,并非我慕容氏所为。要说证据,我却也没有。只是清者自清,我也不屑去一一辩解。若不是今日约见我是乔帮主,我也不会来这一趟。我应约而来,一来是好奇,想亲眼见见乔帮主这等英雄人物。二来,是想到丐帮人多,在江湖中耳目也众多,或许能找到真凶,还我慕容氏清白”,言毕我目光灼灼看着他。
 
    乔峰郑重道:“我丐帮定会尽力查明真相,若是果真与慕容家无关,也定然会告知天下,还慕容公子一个清白。”
 
    “如此甚好”,我满意点了点头。
 
    马车外面,阿朱和包不同对着丐帮众人吵得妙语连珠,马车里面倒是气氛一片祥和。
 
    段誉掀开车帘往外看,然后冲我们道:“他们打起来了,大哥和慕容公子不管管吗?”
 
    乔峰冲我笑道:“咱们还是下去看看吧。”
 
    “也好。”
 
    “其实乔某除了想向慕容公子询问此事,也对慕容家绝学“斗转星移”很是好奇。不知慕容公子可愿指教一二。”
 
    这就是想比武了。
 
    也好,正好震慑那些宵小,别什么猫猫狗狗都敢到慕容家门口撒野。我慕容氏二十年不出江湖,便当我们是软弱可欺吗?
 
    比武不是生死搏杀,乔峰并未出全力,我也点到为止,堪堪打了个平手。
 
    我暂时达到了目,乔峰也压下了丐帮中那些反对声音,只约定好了,查明实据再来说话。
 
    回去路上,阿朱忽然说想独自出去闯荡一下。
 
    我点头应了,“自己当心。若是遇到喜欢男人,便让他来慕容家提亲。当然,若是他肯入赘便更好。”
 
    阿朱羞愤冲我哼了一声,转身跑了。
 
60
“公子,外面传来消息说,阿朱被人打了一掌受了重伤,乔峰带着她去聚贤庄找薛神医了”,邓百川来找我说。
 
    我提起来心又放下了,“有乔峰和薛神医在,应当没事。是谁打伤了阿朱?”
 
    “没有这样简单。江湖传言乔峰是契丹人,杀了他养父母和师傅。少林人还有一帮江湖人在聚贤庄里,要围杀乔峰。”
 
    我立刻站起了身,那么阿朱岂不是也要被殃及池鱼?哼,江湖传言!江湖还传言我慕容氏杀人无数呢。
 
    “……乔峰打死打伤了许多人,之后被一黑衣蒙面人救走了,可是阿朱被他们扣下了。”
 
    “咱们立刻出发去聚贤庄要人”,我很快下了决定。
 
    上次和乔峰会面过后,来找茬江湖人立刻销声匿迹了。我也很是过了一段舒心日子。如今又来事了。只是事关自己人,我不能不管。
 
    快马加鞭去了聚贤庄,迎上来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本来就不认识几个江湖人。
 
    “敢问慕容公子所为何来?”
 
    “听说我家人阿朱在此处疗伤,特来接她回去?”
 
    “哦,那女子是慕容公子家人。可她为何和那乔峰在一起?”
 
    “前段时间,江湖中有人诬陷慕容家杀人,我请丐帮帮主乔峰帮忙查明真相,还慕容氏清白之名。阿朱也是出去调查此事,他们许是因此碰到了一处吧。”
 
    “原来如此。慕容公子可知,那乔峰是契丹人,他早已被丐帮除名,不是丐帮帮主了。”
 
    我当然知道了。
 
    我摇摇头,“慕容氏一向深居简出,消息不通。这一次也是有人特意传来消息,说阿朱在聚贤庄养伤,我才特意来了一趟。”
 
    “那乔峰说那姑娘是他朋友侍女,慕容公子和那乔峰可是朋友?”
 
    “有过一面之缘,我甚是钦佩他武功和人品。虽不算是至交,但也算是朋友了吧。”,我当做没听懂他话里试探。
 
    唧唧歪歪了半天,我才接回了阿朱。 她此时起色很好,我在马车上为她探脉,看起来伤势已经好了**分了。
 
    离聚贤庄远了,我才开口问道:“谁打伤了你,乔峰又是怎么回事?”
 
    阿朱有些不好意思拿出了一本经书《易筋经》。
 
    我恼怒用扇子敲了一下她头,“不许你打它注意,你还是去偷了?是被少林和尚打伤?”
 
    她点了点头,有些后怕说:“那个老和尚好厉害,要不是乔大哥救我,我就见不到公子了。”
 
    乔大哥?我笑了,这个丫头古灵精怪,除了对着慕容山庄里自己人,什么时候愿意老老实实叫外人大哥了。有些意思。
 
    我略翻翻那本易筋经,居然是天竺文。看来又要多学一门文字了。
 
    “公子,这本易筋经我可不可以给乔大哥也抄一份?”
 
    女生外向啊……
 
    我点点头,“当然,你拼命拿到东西,想怎么处置都可以。我先把它翻译成汉字,若它真像传言中那般好,你便也修习这个吧。我听说它和修习者所学其他内功并不冲突矛盾,练了它对身体和武功大有好处。等你学会了,你爱教给谁都行。”
 
    “公子!”,阿朱脸红了一会儿,“……公子,我想去找乔大哥。”
 
    “你知道在哪儿找他吗?”
 
    阿朱点了点头。
 
    “那你便去吧。只是聚贤庄事过后,江湖上恐怕没有他容身之处了。若他愿意,你便带他来燕子坞隐居也行。若他不愿,你也抽空回来一趟,学了这易筋经……也能顺便办了婚事……”
 
    “公子!什么婚事啊,乔大哥才看不上我这个小丫头呢。”
 
    “什么小丫头,你是我慕容山庄人,便和邓大哥他们是一样,就是我家人。”
 
    “我知道”,她有些扭捏说。
 
    “那就去吧,不许再冒险,也不许再去偷什么秘籍。 
 
    “知道啦”,她欢快跳出了马车,跳上了一匹马掉转方向跑掉了。
 
    回到燕子坞,我便让人去搜集天竺语书。市面上定然没有这样书,但寺庙里有许多佛经都是天竺文。
 
    想要完全精通一门语言,不算容易。可是仅仅学文字,对我来说,却算是简单。
 
    没多久我翻译出了那册易筋经,据译文说是,这册子是达摩法师亲自所写。
 
    达摩,全称菩提达摩,意译为觉法。南天竺人,婆罗门种姓,自称佛传禅宗第二十八祖,为中华禅宗始祖,故中禅宗又称达摩宗。
 
    达摩被尊称为“东土第一代祖师”、“达摩祖师”。南朝梁武帝时期航海到广州。梁武帝信佛。达摩至南朝都城建业会梁武帝,面谈不契,遂一苇渡江,北上北魏都城洛阳,后卓锡嵩山少林寺,面壁九年,传衣钵于慧可。后出禹门游化终身。
 
    这么说这本易筋经是达摩亲手所写这件事,还是有根据。据说他还写了本《洗髓经》,可惜不知下落。
 
    不过我通读了一遍,并不觉得易筋经有多么神奇。当然,它是很好东西,能凝神静心,改善体质,让内功修习更加容易。但也大概就是如此了。
 
    ***翻译《易筋经》全文——奖励易筋经隐秘:浸在水中才能看到隐秘功法图。***
 
    浸在水中?反正我已经记住了原文,翻译了全文,就是泡坏了也没什么关系。
 
    水中易筋经显现出几幅图案,原来真正秘籍在这里。我在心里惊叹,谁拿到书册,哪怕是绢帛所制,会把它泡在水里呢?哪怕纸泡不坏,那墨迹也会花掉。这真是巧妙设计。
 
    这真正易筋经,不仅对修习内力大有好处,对体质改善效果也很大,还有一定防毒驱毒作用。确是好东西。
 
    好我都有点心虚了。我家有那么多秘籍,我爹又偷来了少林寺那么多东西。如今再加上小无相功和这个,慕容家是不是占好东西太多了?
 
    算了,以后我不去偷抢秘籍就是了。
 
    我修行了一遍易筋经,它并没有取代小无相功,而是与之结合在了一起。小无相功是道家法门,而易筋经是和尚写。所以说……无论是佛还是道,练武道理都殊途同归?
 
    阿朱再次传来消息,是她再次受了伤时候。阿朱武功不算弱,我从她小时就教她武艺和鞭法,当然因为年纪小,内力和经验还不足。但也不该这样频频受伤啊。
 
    邓大哥他们常出门也没怎么受过伤。我深深觉得阿朱和江湖犯冲,或者那个乔峰是个灾星。上次还是在乔峰身边,这次干脆就是乔峰打。
 
    这不好,这可太不好了。我对乔峰印象很好,可真没看出来他会打一个明显比他弱又喜欢他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面兽心?我看人眼光还是太差!还觉得他不错呢。
 
    后来邓大哥仔细解释了,我才知道,原来是场误会。我大大松了口气,既为阿朱,也为我自己看人自信心。
 
    阿朱好好干什么要扮成乔峰仇人模样?好在乔峰最后关头看到了她腰上鞭子,才变了个方向,要不阿朱小命都没了。
 
    原来阿朱找到爹娘了。我一点也不担心,那样抛妻弃女爹,那样抛弃女儿娘,哪会有燕子坞重要。
 
    真没想到,阿朱竟然是段誉姐妹。幸好那时候没有听了鸠摩智话,烧了段誉,要不等阿朱知道了自己身世会怎么想?
 
    我派了人去接她,她果然要待在乔峰身边。不过我给她信里已经附上了易筋经译文和练功图。便不再管她了。这有心上人姑娘就好比泼出去水,那是记不得家里了。
 
    我决定以后慕容氏培养家将还是要培养男子,男子娶妻生子容易。女子想找到愿意入赘夫婿可难了。八成是要嫁出去。我白培养了十几年,最后还是便宜了外人。不划算啊。
 
    江湖风雨飘摇,可是燕子坞里依旧宁静。我听说乔峰带着阿朱去了草原,还在辽混了个南院大王当着,阿朱也成了王妃。啧啧,小阿朱可比我这个没落皇裔混好多了。
 
    还有那个珍珑棋局,我也懒得去,我实在不喜欢江湖人多地方。后来听说一个叫虚竹和尚赢了棋局,不知道拿到了什么奖励?
 
    我也不是很关心,只是研究了一番我让人带回来珍珑棋局。又知道了解棋局方法。不得不承认,我就是去了,怕也是想不到要走“先死后生”这一步。
 
    少林少室山大会我也没去参加,虽然其中有关于慕容氏“杀人事件”辩论。但我一想去了那里就是要争论吵架,就压根不想去。只是派了邓大哥作为代表去辩解一番。哪知道会发生那么多事情。
 
    比如我爹没死事情全武林都知道了。
 
    比如我爹是害了乔峰一家幕后黑手。
 
    比如乔峰他爹是杀了他养父母,师傅,还有杀人嫁祸慕容氏真凶。
 
    比如这两个彪悍老头都在少林偷学武艺,又一起被一个扫地和尚点化出家了。
 
    幸好我没去,真丢人啊。我爹这阴谋诡计玩得,折了乔峰一家,还把自己搭进去了,结果除了身败名裂,什么也没得到。太丢人了,你坏也要坏有品位一点,有深度一点啊。
 
    如今我爹出家了,我算是彻底放心了。他生命无忧,也不会继续折腾不止了,这结果和我最终要打败他,并且把他关在家里目也差不多。
 
    也幸好扫地僧点化了他们,顺便化解了慕容家和萧家家仇。要不我有乔峰那么个仇人,阿朱又是他老婆,那我是杀他还是不杀他?
 
    更幸好除了他丢人,还有别更劲爆消息,比如那个少林方丈有个情人,还是四大恶人里叶二娘,他们俩还有个儿子,就是那个少林和尚虚竹。
 
    有了比我爹更丢面子人,我爹也就没那么引人注意了。
 
    只有邓百川骑快马赶回来,说是我爹让我速去少林,我爹才知道那么多少林绝技是不能都学,学多了会伤身。
 
    我有几分感动,都出家了还记挂着我呢,拍拍邓百川肩膀,“别担心,帮我带话过去,说我没有学那些。说我觉得能精通家传武学就足够了,把一门武学练到了极致,也能成为一代宗师”,我没说记事板事,因此只有冒充一下毫不贪心武学高人了。
 
    等到这事儿过去,我就去少林看看他。我好像还从没有一次,能好好和他说说话呢。
 
    邓百川再次回来之后,带来了那扫地僧对我赞誉之词,说我对于武学想法是完全正确,将来定能比我爹更有成就。
 
    我不在乎这个,只是想着我人生里最大难题就这样解决了。是不是该考虑娶妻生子了? 
61
说到人生大事,我十七岁时候娘过世,爹仍在假死。 居然没有一个人想起来要给我定亲事。
 
    慕容家本来就自视甚高,爹来往都是鸠摩智或者玄慈那样功夫高明和尚,慕容氏基本没有什么亲朋好友,那我该和谁成亲?
 
    包三哥他们希望我去娶西夏公主,即便是不再把复事情放在心上,他们也觉得我这样皇族身份,最相配也只有公主了。哪怕是西夏小公主。
 
    我懒得动弹,西夏太远,那公主我没见过。历来书中所写,公主都要比驸马高一等,身为男人,居然要被老婆压一头,这我是绝对不愿意。因此无论他们怎么说,说那公主有多美貌,说那西夏有多富庶,我都不为所动。不去就是不去。
 
    另外我舅母好像也突然想起我终身大事了,打算把我表妹王语嫣嫁给我。
 
    (原著中王语嫣钟情于慕容复,因为慕容复时常去她家看书,他是王语嫣唯一接触过年轻好看又有本事男子。这钟情之事也就是自然而然发生。
 
    而主角自从舅舅去世,受到母亲影响,再也没有去过曼陀山庄。没有见过王夫人母女。王语嫣此时对感情事仍是一张白纸情况。并未钟情于她从未见过也没什么名气表哥慕容复。
 
    原著中王夫人厌恶慕容复,是因为她看透了所谓“复”不过是一场空谈,一场笑话。所以她厌恶这样野心勃勃慕容复,自然不愿女儿跟着他。
 
    而本书中,王语嫣已经十**岁了,没什么亲友王夫人考虑她婚事第一人选就是算是她外甥又安安分分慕容复了。)
 
    原本我倒是情愿,本来就是亲戚,亲上加亲也没什么不好。虽然自从舅舅去世后,慕容家几乎和王家断了往来,我那表妹王语嫣,我也只是在她还是婴儿时候见过。 但总归是亲戚长辈,她既然提出了这个意思,我也就无可无不可答应了。
 
    可谁知舅母她竟然提出了条件,要我去抓几个女人送到她那曼陀山庄去。 那几个女人都名不见经传,不过他们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和大理镇南王,也就是阿朱爹有关系。全部都是他情人或者老婆。
 
    我这才猜到,原来我这舅母也是那些傻女人当中一个。
 
    那我舅舅岂不是带了绿帽子?
 
    舅母很直接告诉我,表妹本来就是段正淳种,她嫁给我舅舅时候已经怀孕了。这我舅舅也是知道。
 
    我没问我舅舅死和她有无关系,我问了她也不会说真话,如果她真杀了他话。
 
    只是我心里永远存下了这个疑问。
 
    于是我对这一切深感厌恶,包括舅母和段正淳,你们风流韵事,和我慕容氏,和我舅舅又有什么关系呢?嫁为人妇还不守妇道,甚是讨厌。
 
    还有王语嫣,我原本以为是我表妹,原来是段誉和阿朱亲妹子。既然没有血缘关系,她就与我无关了,她终身大事还是留给她亲爹去操心吧。
 
    我拒绝了舅母之后,她又提出若是王语嫣嫁给我,她会把那个琅嬛阁里武林秘籍都当作陪嫁之物,送给慕容家。
 
    可是她不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里面所有书了。
 
    不过想到了这个,我想起当初虽是用名贵茶花换取了看书权利,但我终究还是欠了她人情 
 
    “舅母,外甥不会出手对付大理镇南王或者他女人。慕容氏虽然不惧怕任何人,可是慕容氏人丁单薄,绝不想结下大理段氏这样仇家。不过舅母若是仍然心仪大理镇南王……外甥可以送您和表妹去大理镇南王府”,既然压根就不是我舅舅女人和女儿,还是别住在我舅舅家了。送她们回自己家吧。
 
    “当真?”,舅母脸色变换,又惊又喜。
 
    “自然”,我点点头,这便算还了看她书恩情吧。再说还有阿朱呢,若是舅母母女进了镇南王府,这有一就有二,阿朱娘自然也能进去,阿朱也就不是没有名分私生女了。
 
    原本这些女人为什么不在怀孕时候找上门去呢?难道段正淳还能不认孩子?
 
    也许是顾忌段氏势力大?
 
    我虽不愿和大理段氏结仇,却也是不惧怕他们。何况此事他们并不占理。虽然名声不算好听,可慕容氏自从爹假死事情之后,又有什么名声可言?我也并不在乎什么名声了。
 
    等舅母她们打点行装,带上了仆从。我也带着四大家将和阿碧,一路护送着她们去了大理。
 
    可惜段正淳不在大理,听说他带着段誉去了西夏,参加那个西夏公主招驸马事情去了。
 
    于是我便去了皇宫,直接找上了大理皇帝,也就是段正淳哥哥。
 
    “……男人风流一些也没什么,可若是风流之后,还抛下女人和孩子置之不理,那就不是风流而是下流了。段兄是否也这么觉得?”,我品了一口茶,慢条斯理说。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怕要等淳弟回来,才能确定了”,大理皇帝苦笑道。
 
    我点头道,“也是,王夫人母女事是要等镇南王回来才能确定。不过我慕容家有一家将,名唤阿朱,嫁给了原丐帮帮主萧峰。阿朱母亲是大镜湖畔阮氏,阮氏除了阿朱,还为镇南王生育了一女名唤阿紫。这是镇南王亲口承认了。这阮氏母女事就无需再确认了吧?我实不希望自己家将,辽南院大王萧兄妻子,明明是个金枝玉叶,却一直是个无名无份私生女身份。这事儿,段氏是否该给我慕容氏和萧兄一个交代?段兄意下如何?”
 
    “这事儿我也并不知情。若是萧夫人果真是淳弟骨肉,自然不能不认,这名分自然也是该给。”
 
    “如此甚好。那小弟便将王夫人母女留在此处,交由段兄照顾了。至于其他事,小弟也静候段兄佳音”,我笑得很开心。王夫人那个坏脾气,动不动就要杀人当花肥,以后段氏好好受着吧。与我慕容氏是无关了。
 
    留下了王夫人母女,我带着自己人离开了大理,转道去了少林寺看望爹。其实和萧峰相比,我真很不孝顺。听说他爹出家时候,他跪在房门口苦苦哀求,就为了见他爹一面。
 
    像我这样磨磨蹭蹭,等到风声过去了才肯出门,还是顺路去看他,实在是不孝子了。
 
    其实我还是有事要问他。
 
    见到他时候,即便有心理准备,我还是有些吃惊。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心平气和模样。我原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以为他是因为打不过那个扫地僧,所以被迫出家呢。原来是真看开了?我真没想到。
 
    “爹……”
 
    “小僧已经出家,如今法号……”
 
    我不理他,继续道,“爹,你和娘都没有给我定亲。我今年都二十八了,婚事到底怎么办?”
 
    他呆了一下,拨了一下念珠,然后道:“你爱娶谁便娶谁。”
 
    我点点头,“好吧,那我娶阿碧。”
 
    “阿碧那个小丫头也长大了。阿朱要不是嫁给了萧峰,你可以两个丫头都娶了。”
 
    我翻了白眼,就知道他就算出家,也不可能那么快便六根清净了。说好像我很没本事,让萧峰抢了老婆似。
 
    于是回家我便办了婚事。
 
    想我也算是个文才武艺出众翩翩佳公子,可是到了二十八岁才娶到老婆,实在是时也命也。好歹比萧峰强些,他都三十多了,才娶到阿朱。
 
    所以说,生在慕容家还不是最悲惨。要是当了乞丐头子,那就别想娶到老婆了。萧峰不也是被逐出丐帮之后,才有了桃花运么。
 
    我这人心眼小很,也许是和从小受到鞭打教育有关,总不肯吃亏。尤其是对人,人家给我几分真心,我便还出几分真心,多一点点奉献和付出也是不愿意。
 
    所以家将只能是家将,阿朱只能是阿朱,除我之外,他们有自己理想和世界。
 
    而心里只有我阿碧,才是我真正能愿意与之不分彼此人。她也是最早知道我心无大志人。
 
    原本对于娶妻,我是无所谓,就像多了一个生活在一起家将一般。我以为天下妻子都像是娘一般,以自己丈夫为天。
 
    可是舅母让我警醒了,娶一个心里没有自己女人实在是场灾难。于是我决定娶阿碧。虽然在我心里这不过是个形式,因为阿碧对我就如同我自己半身一样,她一直就是我人,也永远会是我人。
 
 
62
    “公子,阿朱那里出事了,派人来找公子求救”,包不同急急进来道。
 
    “出什么事了?”,原本我觉得阿朱嫁了萧峰,是给慕容氏找了个好盟友。可是少林少室山事之后,发现两家不仅不是朋友,还有深仇大恨。虽然我们爹算是放下了一切仇怨,但是萧峰对我并不是完全没有心结。所以阿朱也和慕容氏来往少了。我们只是知道她怀了孕,如今该有八个月身孕了吧。
 
    “辽主要攻打宋,想让萧峰做先锋。萧峰不愿,被囚禁了。阿朱也被软禁在王府了。她便派了心腹,分三路求救,来找公子,还有萧峰两个义弟,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和西夏驸马虚竹。”
 
    救人倒不是什么难事,尤其萧峰那两个义弟武功也非凡。只是阿朱大着个肚子,实在危险。我们三人见面,很快就商议好了,他们去救萧峰,我去救阿朱。
 
    易容进了南院大王府,找到阿朱,带她出府。一路顺利不可思议。我打算直接带她回燕子坞安胎,她却不愿,非要在雁门关那里等着萧峰。
 
    眼看着萧峰擒住了大辽主,逼他发誓有生之年不伐宋。我心里暗叹,毕竟是养恩胜于亲恩,这萧峰到底还是向着宋人。
 
    只是之后萧峰似乎对辽军民和辽君充满了愧疚,也发誓有生之年,再不踏入辽和宋两半步。之后便带着阿朱离开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我虽遗憾阿朱到底不肯回燕子坞,却也高兴辽不能进入宋一步。大宋安稳了,我才能继续带着妻儿家将过好日子。
 
    心里盘算着,回去后带着阿碧和儿子去少林寺看看爹吧。我每次去看他,都逼得他破功,显露出六根未净表情。这次加上儿子,或许更有意思了?
 
    我一辈子理想和决心,就是要彻底打败爹,解决慕容氏上百年“复大业”。如今事情解决了,却不是我动手解决,总觉得有点不甘心。于是总想去惹惹我爹。
 
    这真是与爹斗,其乐无穷啊。
 
    ******************************************************
 
    番外:阿紫和游坦之
 
    游坦之找到塞外,想杀了萧峰为全家报仇。只是本事低微,却被萧峰拿住了。
 
    萧峰不忍杀他,想放了他回去。阿朱被慕容复当做家将与管家□,要比萧峰有心计多,生怕游坦之回去了,万一成了大器,早晚会是萧峰麻烦。即便他现在本事低微,她却不会小瞧他报仇决心。
 
    于是阿朱放下身段,温柔细心笼络他。游坦之自父亲去世后,尝尽了人情冷暖,又年少单纯,虽然仍恨着萧峰,却觉得阿朱是个温柔好心姐姐。
 
    后来少室山事之后,游坦之知道萧峰并非是杀人人,当初江湖众人在他家游家庄围杀萧峰,他也是不得已出手杀人。对他恨意便淡了很多。阿朱见状,便趁势认了他当弟弟,还教他学文习武,说要帮他重建游家庄。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只是阿紫到来弄糟了这一切。阿紫离家出走,找到阿朱,见她对一个少年竟比对自己还体贴温柔,大是恼火。下毒毒倒了游坦之,又暗中买通了人,给他头上焊了一个取不下来头套,还让他把头伸到老虎嘴里去玩乐。
 
    阿朱两天后才知道此事,头一次对阿紫大发雷霆。其实阿朱心里自然把阿紫这个亲妹看得更重,只是萧峰不愿杀游坦之,她为了不留隐患,才费尽心血化解游坦之仇恨,如今这么一弄,还不知道会如何呢。
 
    她让阿紫给游坦之解了毒,又找人取下了那头套,只是当初那头套烫热焊在头上,粘连了皮肉,游坦之脸终究是毁了。
 
    这少年真把阿朱当姐姐,阿朱也不是无情之人,对他也有了呵护之意。此时阿朱见他这样,也深觉不忍。
 
    “小弟,姐姐定会寻遍天下名医,治好你脸。”
 
    “姐姐不必担心,弟弟不是女子,容貌也没什么重要”,游坦之反而安慰她说。 他不怪阿朱,却把一腔仇恨放在了阿紫身上。
 
    后来阿朱果然请了很多名医,还包括了薛神医,来给游坦之治脸。只是脸上缺了肉,就是皮肤重新长出,那脸终究是不平了。
 
    于是阿朱把她易容术传授给了游坦之,那易容术虽是假,别人却看不出来,只当游坦之脸好了。只是每天麻烦些,倒也没什么大碍。
 
    游坦之因此更感激阿朱,也更厌恶成天在辽惹是生非,要让阿朱不停地去给她收拾麻烦阿紫。
 
    他年少偏激,只觉得阿紫根本不配当阿朱姐姐妹妹。在又一次,阿紫做过火,弄残了辽某贵戚,让阿朱不得不上门赔笑脸道歉时候,游坦之终于爆发了。
 
    他在南院大王王府待得时间比阿紫久得多,也比她得人心多。因此想法子弄昏了她,又买通人也给她打了个面具,只是比阿紫更狠。除了留了孔,让鼻子出气,嘴巴能吃饭之外,连眼睛都封住了。就把她囚禁在自己院子里。
 
    阿紫不见了,阿朱也没在意。只当她闯了祸,又跑回家了。到底是亲妹妹,还是送了信回大理,问他们阿紫到了家没有。
 
    又过了几天,游坦之向阿朱辞别,说是要回家重建游家庄。阿朱给他打点行李,还送了大笔金银给他,又将易筋经文字那部分抄给他,嘱咐他好好练武。说她产子后,便会回宋一次,到时候去探望他。
 
    游坦之便带着行李车马,离开了辽,回到了大宋。谁也不知道他行李里还有个戴着头套女人。
 
    后来,阿朱接到阮氏回信,说阿紫没有回去。只是她此时已经顾不得这件事了,大辽一片紧张备战气息,萧峰不愿作先锋,她身为宋人,自然也不愿宋被攻伐。
 
    萧峰被囚禁,她也被软禁。不过阿朱精明能干,明知道王府里仆从都是辽主人,还是收服了几个人当作心腹。此刻便派他们分别去求救。萧峰更信任段誉和虚竹,她却觉得那两个人不大懂事可靠,更愿意相信慕容复。
 
    之后萧峰夫妇得救隐居,再未踏入辽或宋,也就再也不知道阿紫消息了。
 
    游坦之知道萧峰夫妇事时候,他们已经消隐无踪了,他伤心了一场,又继续过日子了。辛苦练武,重建游家庄,慢慢也做得有声有色。后来还娶了一个他父亲旧交女儿,夫妻也算是和美。
 
    谁也不知道,在游家庄地牢里,竟关着一个带着头套女子。游坦之也不虐待他,每日让一个哑妇给她送饭菜并且照顾她,但终生也没有放她出去。
 
    游坦之夫人发现了这件事,游坦之只是说,那原是他一个妾,与人通奸被他抓了,不忍杀她,便那样关她一辈子。他夫人便也不再问了。
 
    *********************************************
 
    番外:刀白凤和段延庆
 
    众多女人和女儿住进了镇南王府,以刀白凤如风似火性情,怎么可能忍得下去。
 
    只是她却身不由己,只因为她被段延庆挟持了。段延庆先是想算计段誉,让他和亲妹成亲,让段正淳名誉扫地,只是却没办成。于是又把注意打到了刀白凤身上,她住在道观里,动她要比动那些镇南王府女人们容易多。让刀白凤被人折辱,也照样能羞辱段正淳。
 
    只是刀白凤在紧要关头,却认出了段延庆。说出了当初在观音庙里事,还有段誉是他儿子事。
 
    段延庆又惊又喜,他一生困苦,一生作恶,心里唯一一点光亮,便是那时出现在观音庙里,还委身于他“白衣观音”了。
 
    对刀白凤,他是又爱又敬。对于段誉,他更是恨不得马上能听他喊声“爹爹”。
 
    刀白凤却不愿儿子因为段延庆而名声扫地,不愿儿子在大理段氏再也待不下去。
 
    她说大理皇帝无子,今后段誉便会是大理皇帝,与段延庆当皇帝也是一样。求他不要说出实情。
 
    段延庆思前想后,勉强答应了。却要求她绝了对段正淳情义,跟他离开。
 
    刀白凤其实从认出了段延庆开始,便对段正淳死了心了。这事儿一直是她心头上隐痛,只是从前还有快遮羞布遮着,没人知道。如今儿子亲生父亲都出现在眼前了,那是再也遮不住了。她苦笑着想,其实当初一时冲动委身于路边乞丐时候,明知道段誉并非段正淳子嗣,还生下他让他做了镇南王世子时候,她和段正淳情义就已经断了吧。
 
    否则单为了段正淳那些外面女人,她又何必把自己关在道观里,不许段正淳近身呢?
 
    刀白凤为了儿子,闯上大殿,要与段正淳和离。之后,便换了出嫁时带来摆夷族衣服打扮,和段延庆离开了。远离了大理,一生再也不曾回去。
 
    段延庆面貌丑陋,一生作恶。刀白凤自然不可能倾心于他。
 
    只是死了心女人,也并不嫌他貌丑。除了不同床共枕之外,两人便像夫妻一般生活。
 
    段延庆聪明绝顶,又深知人心人性,也只有在面对刀白凤时候,才有了人味儿。他教她下棋,写诗,作画,这些都是段正淳没有做过。而刀白凤像一个普通妻子那样照顾他,也让他感到了从未有过温情。当初白衣观音到了自己身边,他们还有个儿子会继承大理皇位,段延庆心从此安分下来。
 
    段正淳喜欢刀白凤容貌,和她不同于汉人女子开朗活泼性情,却又觉得她只会舞刀弄棒,不懂风雅,从没像段延庆一般教她什么。倒是刀白凤那时为了让他喜欢,自己努力学了汉文。他们夫妻一场,除了总为了段正淳在外面处处留情而争执,如今想来,竟没有多少值得回忆地方。
 
    段延庆和刀白凤,一个有心有意,一个绝情绝意,倒也相处融洽。一辈子,也就这样携手并肩走过了。
 
    段誉后来也娶了一摆夷族女子,并且做到了他承诺,即便做了皇帝,也终身不曾纳妾。
 
    王语嫣则在皇帝安排下,嫁给了大理高官之子。
 
    段正淳则在刀白凤离开后,怅然若失。加上厌烦了后院女人争执,在其兄退位去天龙寺出家之后,也跟着出家了。
 
    《本单元完》
 
63
“拂惊国(即东罗马帝国)西南海岛有西女国,皆是女人;略无男子,多诸珍宝货,附拂逢国,故拂凛王岁遣丈夫配焉,其俗产男皆不举也。”——摘自唐朝高僧玄奘所著《大唐西域记》
 
    西梁女王(16岁)
 
 
    治政:96
 
 
    武力:80
 
 
    文才:95
 
 
    特殊技能:查看属下的能力和忠心度
 
 
    特殊宝物:防妖驱邪香囊(仅限本人使用)
 
 
    我的王国叫做西梁,外人也称女儿国。全国都是女子,女人们做官耕田养家,需要子嗣的时候就去喝一碗城外母子河的水,腹中便会孕育胎儿。
 
 
    然我们也知道其他国家有一种称为男人的人。在他们的国家里,男子做官做事,女子则依附于男子生活,在家生育子嗣。
 
 
    我们顶瞧不起那些国家的女人,女人一点儿也不比男人差,甚至更出色也不一定,何必要依附于人。
 
 
    也许是水土的原因,我国的女子都聪明勇武,不像使臣们去其他国家见到的女人那般柔弱。偶尔有在其他国家活不下去的女人来西梁落户,过个几年之后,也就与西梁本地的女子无异了。
 
 
    我一直对男人没什么好感。除了那些他国的使臣都看起来很蠢钝以外,更因为那些国家曾打过女儿国的主意,想把女儿国的国民掳去,甚至想取我而代之,成为这里的新国主。
 
 
    可是他们都铩羽而归了。我们女儿国可不是好惹的,无论是精明的宰相,还是能打仗的将军,到普通的百姓,没有一个比那些男人差。我也自信比那些国王更无私,更爱民。
 
 
    除了这个原因以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水土。那些孔武有力的男人到了女儿国就会变的体弱无力,他们在女儿国待不久。我们这女儿国对于男子来所,就像是诅咒一般的地方。
 
 
    第一次让我对男人产生兴趣的是东土来的唐僧。当然,最初我只是因为听说他来自大唐而感兴趣。传说那是个极其强大又美丽的国家,可惜距离太远,不方便建交和派出使臣。
 
 
    唐僧他和那些曾经来过的使臣都不一样,眼神清亮,皮肤白皙,面目清秀。单论长相,他已经让我有了好感。
 
 
    只可惜是个光头。
 
 
    “你们唐朝人都是光头吗?”,我出声问道。
 
 
    他的大徒弟,是一只极有意思的猴子。闻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是的,女王陛下,只有和尚才剃光头呢。”
 
 
    和尚是什么,我是知道的。相邻的国家都信佛教,都有寺庙僧侣,他们将自己奉献给佛祖,终生待在寺庙里。
 
 
    我女儿国都是女子,自然没有寺庙僧侣,我也不大喜欢和尚。他们不事生产,不纳赋税,在我这个国王看来,不是好臣民。
 
 
    我对唐僧的兴趣便淡了。他虽然长得俊秀,可是眼里的执着忠诚,想来就和其他佛教的狂热信徒一般。不,他能够千里迢迢不惧艰辛的去西方取经,也许他是这世上最狂热执着的佛教信徒。
 
 
    那个沙悟净也是一样,是一个心如止水,心里再也没有了自己的和尚。
 
 
    不过孙悟空和朱悟能不同,他们俩一个性子跳脱,一个眷恋红尘,实在不像是和尚。
 
 
    他们想要通关文牒,我却想多留他们几日,听听大唐的事情,还有他们一路经过的诸国的事情。他们便暂且留下了。
 
 
    那朱悟能长得很丑,又有些好色,却并不让女儿国的臣民讨厌。到了女儿国还能如此生机勃勃的男子,实在少见。因此无论是我身边的大臣也好,民间的百姓也好,都十分喜欢逗他说话,看他发笑。他似乎也不介意出丑,和我的臣民相处融洽。
 
 
    我却喜欢和那孙悟空说话,听他说他曾经的辉煌经历。
 
 
    “你真的一个跟头就能翻十万八千里?”
 
 
    “女王陛下不信俺老孙?”
 
 
    “这样吧,你便翻个跟头回大唐,给我带来一样大唐的物件,我便信你,如何?”
 
 
    “行,女王陛下要什么物件?”
 
 
    我让人舀来银子,“什么都行,须得是我女儿国没有的,大唐独有的物件。你便用银子买来吧。”
 
 
    “无需银子”,他跳窗而去,眨眼就不见了。
 
 
    片刻便又回来了,带来了一个面带惊容的大活人,也是个光头的和尚。
 
 
    孙?p> 蚩展笮Φ溃骸芭醣菹率遣皇蔷醯梦沂Ω党さ煤芸。堪忱纤锉闳チ宋沂Ω傅背醭黾业乃旅恚伊艘桓龊臀沂Ω狄话憧〉拇筇坪蜕小E醣菹虑谱湃绾危俊?p>
 
    这和尚的确长得更俊俏,只是少了些唐玄奘的灵气,却多了些红尘之气,“我相信他是个唐人,不过他真是和尚?”,实在不像是唐玄奘和沙悟净那样的和尚,倒像是朱悟能,只没有他那么猥琐。
 
 
    孙悟空嘿嘿笑了起来,带着恶作剧般的促狭笑意,“虽然也是和尚,不过却是个六根未净的和尚。他叫辩机,是大唐公主的相好的。俺老孙去的时候,他和那公主正被驸马爷捉奸在床呢”,孙悟空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打量那个辩机,“既然如此,你便留在我女儿国如何?”
 
 
    那辩机有些窘迫,却不慌张害怕,沉吟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我便让女官带他去了我的寝宫。
 
 
    “有了这个和尚,女王陛下便别再想着俺师傅了,还是放我们西去吧。”
 
 
    “谁说我是为了你师傅,我是想多听一点你们的见闻,你放心,留你们几日说说话,必放你们西去。”
 
 
    “这便最好。”
 
 
    “其实我觉得齐天大圣这个名字更好,更配你这个猴子”,我瞧着他笑道,“无拘无束,天生天养,逍遥自在。可惜无论是谁都逃不了制约和限制,你虽然能大闹天宫,却还是被西方的佛祖压在山下五百年,又被菩萨套上了这紧箍咒。有了这紧箍咒,你就只能是孙悟空,而不是齐天大圣了。什么时候你能脱了这紧箍咒,便才能做真正的你。”
 
 
    他摸摸头上的紧箍咒,郁闷的叹了口气。
 
 
    “看得出来那沙悟净是真心想当和尚,可你和朱悟能明明不是如此。佛祖和菩萨硬要逼你们当这个和尚,实在有些强人所难吧?”
 
 
    “无论如何,师傅从五行山救我出来,是于俺老孙有恩的。俺老孙护送他去西天取经也是自己愿意的。”
 
 
    第一次知道了何为男女之间的鱼水之欢,我从前虽然在书上看到过这回事,却不知道此事如此之妙。我甚为我国中臣民不能得此欢愉而感到遗憾,而且辩机头几日还很精神,可是渐渐的也身体虚弱了起来。即便是大唐男子,也不能像唐僧他们四师徒一样天赋异禀,不受我女儿国的水土影响。
 
 
    若是能解决这个难题,那我女儿国也可在其他王国采买男子,以供我的臣民享受此间之乐了。
 
 
    “孙悟空,你说你曾偷吃了太上老君的丹药,能让你长生不老?”
 
 
    “正是。女王陛下也想要长生不老?俺老孙倒是可以去问太上老君要几颗丹药。”
 
 
    我摇摇头,“我不想长生,人活一次没有遗憾便已经足够了。只是有另一事相求。”
 
 
    “何事?”
 
 
    “我女儿国都是女子。也曾有其他国家的国王遣男子来,与我国臣民婚配,以求诞下子嗣。但是那些男子在我女儿国都活不久,而且不能生育。那个太上老君听起来很厉害,他能否做出什么丹药,让男子也可以在我女儿国生活?”
 
 
    “这俺倒不知道了。”
 
 
    “你可否代我去问问?我愿意舀女儿国的金银珠宝以交换。”
 
 
    “那俺老孙去帮你问问。不过不论成不成,女王陛下能否早日在通关文碟上盖章,放我们早日西去。”
 
 
    我点头承诺道,“无论此事行不行,明日便放你们西去。”
 
 
    过了半日,孙悟空便回来了,舀了一个瓷瓶,道:“这瓷瓶中的水喝一碗,寻常男子便可在你国中安然度过一年。”
 
 
    “这瓷瓶才多大,怕是只能倒出一碗水吧?”
 
 
    他摇了摇头,“这是仙家宝物,里面的水源源不绝。太上老君愿意将这瓷瓶和水借给你们两月。”
 
 
    “两月顶什么用?两月之后呢?”
 
 
    孙悟空笑道:“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天上两月,便是地上六十一年。足够用了吧?饮过此水,男子便可留下子嗣,生下的孩子男女各占一半。以后这女儿国也有男子了。”
 
 
    “哦?那太上老君可要我女儿国付出什么交换?”
 
 
    “他要你们那母子河。”
 
 
    我连忙摇头,“这可不行。六十年后他就舀走了瓷瓶,那时没有了母子河,我国女子该如何留下子嗣?”
 
 
    孙悟空笑道,“他说女儿国女子生下的男孩便可安然在女儿国存活,并不需要再饮用瓷瓶之水。他们也可以让女子生育子嗣。女儿国那时便不再需要母子河了。”
 
 
    我想了一下,六十年之后,起码到了第三代人了。想必那时候女儿国的男子也够多了。
 
 
    “六十年后,太上老君收回瓷瓶之后,才能取走母子河。如何?”,我对孙悟空道,从现在开始采买男子,普及全国怕是需要一段时日。也并非所有的女子都习惯与男子生活,生下子嗣。到了六十年后,臣民们应该都习惯了男子的存在,现在这一代人也老去了。那时大家都习惯男女生育了,便也无需母子河了。
 
 
    “行。不过是天上两月的时间,我便代太上老君答应你了。”
 
 
    我接过瓷瓶,放进格子里。舀出了通关文牒,盖上了国印,交给了孙悟空,“那你们师徒随时可以西去了,到时候必有盘缠奉上。”
 
 
    “甚好,甚好”,孙悟空笑道。
 
 
    “多谢你了,孙悟空”,我对他郑重道谢道。其实我做的决定十分的冒险,只是除我之外,大部分女儿国的臣民也的确是十分稀罕男子的。可惜男子难以在女儿国生存。我做了决定,改变了女儿国六十年后的生育延续的方式,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只是,这却是我想做的。
 
 
    遇到孙悟空这样认识仙人的神通广大的猴子是千年难遇的机遇,若我不抓住它,下一次不知道要等到何时才有这样的机会。
 
 
    那便这样了吧。
 
 
    孙悟空他们却没有走的那么顺利,有一只琵琶精掳去了唐玄奘,颇费了一番周折,孙悟空才救回了唐僧,然后他们师徒四人西去了。
 
 
    而我国开始大量采买男子,低价卖给臣民中的年轻女子。我还同意了宰相的建议,在采买的男子数量不足的时候,先建了一个官方妓/院,暂时满足还没有买到男子的臣民。
 
 
    辩机便成了我的王夫。在女儿国男子不足的情形下,我便也不可能像诸国国王那样,广纳后宫。
 
 
    甚至为了制衡富人过多的采买男子,以致平民买不到丈夫,还制定了暂时一女只能采买一男的法律。
 
 
    后来女儿国的臣民生育的子嗣中果然有一半是男孩,慢慢的子母河也失却了作用。
 
 
    其他有野心的国家听说我国有男子了,便又动念来攻伐。只是到了女儿国,照旧会身体不适。那瓷瓶在我的格子中,一年才会舀出来一次给我的臣民使用,他们怎么可能得到这个水土不服的解药。只好退去了。
 
 
    我国俘虏了许多兵士,倒是省了不少采买男子的银钱。
 
 
    “世以女为王,因以女称国。夫亦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种而已。土宜宿麦,多蓄羊马。”——摘自《大唐西域记》
 
 
    《本单元完》
第 64 章
    我是个还记得一点儿前世的人,所以应该从出生起就是记事的。可是我的记忆力很不好,所以脑子里大概只能记得当天发生的事情,在我学会写字看书之前,能记得的也只有当天的事情。
 
    好在我有一个无以伦比的记事板,上面的亲友名单和情报人物名单能让我记住所有的人,还有他们的相关信息,与我的关系,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等等。
 
    记事板上面的文字提示我想起了我前世会写的文字和数字,让我得以用自己小小的手指在记事板上记下每天重要的事情。
 
    我出生的时候,外面好像在打仗,父亲也是其中的一员。母亲似乎也是一个女战士,不过因为结婚生育的关系,才留在了家里照料我。
 
    对了,我叫手鞠,我一岁的时候,父亲母亲又收养了一个战争孤儿,勘九郎,一个比我小几个月的男孩子,作我们家的儿子。他成了我的弟弟。
 
    后来,我慢慢弄清楚了,我们的村子叫做砂隐忍者村,爸爸是风影——村子的首领。难怪他总是那么忙碌。
 
    之后妈妈又再次怀孕了,这本该是高兴的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心情似乎不是那样。
 
    我偷听到爸爸想要把一个妖兽封印到妈妈肚子里的婴儿身体里,让他成为人柱力。因为砂隐忍者村资金短缺,风之国的大名要求忍者村实行精兵政策,只保留少数精英的忍者保护村子。因此村子需要人柱力,目的就是让他成为保护村庄的强大武器。
 
    据说为了确保人柱力不会叛逃,多数情况下都是选择影的配偶、兄弟或者其他血亲,甚至影自己来当人柱力。人柱力的用来保护村子的首脑——影,也如同展示力量一般。
 
    父亲没有兄弟,他也不想选择母亲或者我作为人柱力。所以他决定牺牲一个还未出生的还没有养育过的感情不深的孩子作为牺牲品。
 
    因为据说史上所有的一尾人柱力都是被人惧怕厌憎的怪物,不被村子所接受,村子却又要利用人柱力的力量。他们最后的结局无一例外都非常凄惨。
 
    我不喜欢这件事,虽然其中有很多词我听不明白,可我大致明白了,父亲要牺牲母亲腹中的孩子。
 
    可我什么也做不了,父亲虽然疼爱我,却不会认真听我说的话。就算他听了,也不会接受我的意见。就像他不接受母亲的不情愿。
 
    母亲当然不情愿,她说作为忍者她愿意为村子牺牲,可是为什么要牺牲她还未出生的孩子?
 
    可是父亲已经作了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反对。
 
    一方面,为村子牺牲这是他风影的责任。另一方面,作为风影他也需要把这力量握在自己手里。
 
    他对母亲说以后他们还会有更多的孩子。
 
    可是母亲还是难以接受。
 
    我也同样难以接受。我喜欢勘九郎这个弟弟,也会喜欢以后母亲生育的其他的弟弟妹妹,可是这还未出世就已经被决定牺牲掉的一个,却是决不能忽略掉的一个,也同样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我不知道我是否该理解父亲,我知道之前的战争村子里死了很多的人,有很多很多的忍者牺牲了。如果父亲不肯为村子牺牲似乎显得太自私了。可是要牺牲的是才出生的婴儿,我还是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母亲毫无即将孕育孩子的喜悦,她甚至顾不上我和勘九郎了,成天捧着肚子发呆,脸上没有一点儿笑容。
 
    我不知道能做什么,只有带着勘九郎,拿着玩具和小人书哄他玩。至少让父亲和母亲不因为我们而更加烦心。
 
    勘九郎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我有些羡慕他,如果我也什么都不懂,现在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快乐无忧?
 
    我现在能守护的,也只有勘九郎的快乐了吧?
 
    后来弟弟我爱罗出世了,他成了一尾守鹤的人柱力,而母亲死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想也是父亲没有想到的。没有想到才封印了一尾的我爱罗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杀死了母亲。
 
    从此村子安全了,不再受到妖兽的侵扰,还有了人柱力的守护的力量。
 
    这却是我们家的惨剧。我和勘九郎失去了母亲,再也不会有其他弟弟妹妹了。而我爱罗,从他出生起就失去了父亲和母亲的爱。
 
    父亲失去了母亲之后,性格也变得冷硬起来。
 
    如果当初父亲把妖兽封印在我的身体里,是不是母亲就不会死?我知道我改变不了什么,可我还是忍不住这样想。
 
    母亲死了,父亲工作繁忙,我想照顾弟弟是我的责任。可是母亲的葬礼过后,我爱罗就不在家里了,我不知道我爱罗被父亲送到哪里去了。
 
    “父亲,小弟弟在哪里,手鞠要照顾他?”
 
    父亲伸手把我抱在了他的膝盖上,“你太小了,照看一个勘九郎就够呛了,照顾不了我爱罗。现在我爱罗由你的舅舅照顾,手鞠不用担心。”
 
    舅舅?
 
    夜叉丸舅舅是个很温柔的人,母亲怀孕的时候,他经常来陪我和勘九郎玩。如果我爱罗是和他在一起,那我就能放心了。
 
    三岁开始,父亲开始让我进行忍者训练了。开始只是体术方面的锻炼,比如负重长跑,手里剑训练,搏斗技巧之类的。
 
    我的记事本新开启了“训练模式”和“实战模式”。
 
    在训练模式中我可以不断的训练尝试不断的进步,而一旦我在实战模式的时候,我会体现出我在训练模式中取得的最佳成绩和状态。
 
    比如我练习手里剑,开始都是脱靶的,后来渐渐上了靶,偶然一次手里剑射中靶心,那我在实战状态的时候,便一定能射中靶心或者目标物。
 
    如此训练仍不能结束,要不断加长我和靶心的距离继续练习。然后练习连射两个手里剑,三个,四个……总之只要我在练习模式里能不断的进步,我的实战模式就能体现出我训练的最佳状态。
 
    同时训练的还有耐力,速度,反应,力量等等。
 
    我喜欢忍者训练,也许是因为有训练模式和实战模式的存在。我和别的小孩一样进行刻苦的训练,可别的小孩在实战中只能体现出训练中的平均值状态,甚至因为心理因素等原因,要低于训练时的平均值。我在实战中却能体现出训练时的最高值,哪怕是在训练中偶然碰巧获得的最高值。
 
    五岁的时候父亲给我测试了查克拉的属性,发现我是纯正的风属性的查克拉。父亲很高兴,这样我学习村子里的忍术就事半功倍了。
 
    世上的忍术多得数不清,除了五大国五个基础属性的主流忍术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流派的忍术,独创的忍术,或者血迹界限的忍术等等。
 
    高明的忍术都是各个村子自己的秘密,就像我们砂隐忍者村,主流就是风系的各种忍术。
 
    可是不是所有的孩子的体质和查克拉都适合风系忍术的。是否能学到适合的忍术决定了以后他的发展前途,决定了能否成为一个强大的有用的忍者。
 
    而我就是个纯正的风系血统继承者。将来必定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忍者。
 
    五岁的时候,父亲给了我一些书,让我开始自学手印和一些简单的基础忍术,比如替身术之类的。
 
    训练模式会记录所有我学过的忍术,描述每个忍术需要的手印的流程。然后记录我在训练中结印的最短时间。我在实战模式中用该忍术的时候,就能展现出最短的结印时间。
 
    因此,我还在不断的训练,以求能更加缩短自己的结印时间。
 
    六岁的时候夜叉丸死了。忍者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即便他是个医疗忍者,也保不准有什么特殊任务要他去执行。如果是那样,我想已经习惯了忍者的生存规则的我能够安然的接受。身为忍者,即便现在只是个刚进入忍者学校的小孩,我从来没有期望自己能够正常的生老病死,死于任务中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可是夜叉丸不是死于任务,而是死于我爱罗之手。
 
    我爱罗……
 
    他杀了母亲,现在又杀了舅舅……难道他真的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能不被人厌憎害怕的怪物了吗?
 
    我只是个才满六岁的小孩,去学校之前一直不曾出门,除了忙着训练自己,还要照顾年纪更小的勘九郎。我虽然偶尔也想出去玩,可是却不想再给父亲添麻烦了,他平时很忙也很累,能抽空指导我忍术训练已经不容易了。
 
    我也和父亲提过想去舅舅那里看看我爱罗,可是父亲说他很好,说他也忙着训练,忙着学习控制尾兽,所以让我不要去打扰他。我相信了。
 
    可是偷听到父亲和他部下的谈话,我才知道我爱罗根本控制不住尾兽,他无意间伤害了很多人,也杀死了不少村子里的人。现在村子里的人都恨他,也怕他,都很排斥他。
 
    父亲无法控制他,也无法控制尾兽了,所以早就想杀掉他了。他杀了夜叉丸,也是因为夜叉丸接受了父亲的命令,去暗杀他。他反击的时候,杀了夜叉丸。
 
    我心里钝钝的疼,也许对父亲来说,从决定让他当人柱力开始,就没有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只是把他当成了必要的牺牲,还有村子里的工具。也许母亲因为我爱罗而死,所以父亲对他没有任何感情。
 
    可是对我来说,他还是我弟弟。也许他已经变成怪物了,可他还是我弟弟。我曾经开心的盼着他出生,曾经愧疚自己没有勇气去当人柱力,曾经后悔因此母亲死了,而他成为了村子里的工具。可他还是我的弟弟,是母亲留给我的血亲。
 
    ******************************
 
    手鞠(6岁)
 
    身份:砂隐忍者村忍者学校一年级生
 
    体质:95(满级99)
 
    查克拉量:53(九尾查克拉量为999)
 
    基础体术:55(满级99)
 
    基础忍术:50(满级99)
 
    高级体术:无
 
    高级忍术:无
 
    *******************************
 
第 65 章
    父亲单独教授给我的忍术里面,现在我用的最多的就是影分/身术。这个忍术用途十分广泛,而且在生活中也十分方便。比如我可以去上学,然后让我的影分/身在家里做家务,练习忍术什么的。
 
    影分/身练习忍术,我本身也可以获取经验并且取得进步。而且影分/身耗费的查克拉量很大,能很快让我精疲力尽,并且于此同时,查克拉的增长速度比平时快,以及对查克拉的控制度也会变强。
 
    父亲说还有种多重影分/身术,可以根据心意变出许多个分/身,只是我现在的查克拉还太少,不适合练习这个忍术。等将来合适的时候,他会把这个忍术教给我。
 
    现在我的影分/身已经可以维持十二个小时了,在影分/身不大量用忍术消耗查克拉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她可以替我去上学,可以替我去练习不怎么消耗查克拉的体术……影分/身真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忍术,就像有一个和我心灵相通的双胞胎一样,她甚至可以吃饭来补充体力……
 
    总之,这天早上,在我知道了我爱罗的事情之后,我让影分/身和勘九郎一起去学校了。而我戴好了太阳帽,决定根据我事先调查好的情报,去接我的小弟弟我爱罗,回家。
 
    其实我对我爱罗的心情,也十分的矛盾。并不是因为他杀了母亲和夜叉丸的原因。事实上,自从我知道了人柱力的底细之后,我能够理解他的处境。我只是怕,怕他对村子和所有人都心怀恨意,怕他像村子里的那些叛忍一样,早晚有一天会与村子为敌。
 
    说我非常喜爱村子吗?那也不尽然如此。村子使得父亲牺牲了我爱罗,连带着牺牲了母亲和舅舅,村子排斥我爱罗,让他陷于孤苦无依的境地。我很难说自己有多么忠心于村子。
 
    可是,村子里毕竟有一些我喜欢的人,我不想看到那些人受伤或者死去。而且,村子是父亲想守护的,我不想背叛或者伤害父亲。
 
    而我爱罗,他现在只有四岁,却已经杀了很多人。他是不是值得我去保护的人,他是不是对整个世界都心怀恨意——这些我都无从得知。可是他只有四岁,他是我的小弟弟,在他长大成年之前,我应该保护他。
 
    也许我会不喜欢他,但我会保护他,直到他成年,直到他选择了自己的道路。
 
    想要保护我爱罗,与不背叛父亲,是否有些矛盾呢?
 
    毕竟,父亲是想要杀了他的。因为他对村子造成的伤害,比他能起到的作用大得多。
 
    我小小的脑袋想不明白这些,也不知道如何化解其中的矛盾。但是这两件事都是我要做的,不论能不能做到,我都会尽力去做。
 
    因为其中牵涉到了我在这世上仅剩的两个血亲,我想我别无选择。
 
    我在秋千架上找到了我爱罗。一眼就认出了他。其实他长得和父亲很像,头发的颜色也一模一样,而我,据说长得更像母亲。
 
    他的额头上纹着血色的他的名字中的“爱字”,我听说在他杀了我们的舅舅之后,他就把那个字纹在了额头上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让所有不认识他的人能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是谁?
 
    不过我更觉得奇怪的是他如何做到在自己额头上纹身的,那字在镜子里看应该是反的吧?我总觉得我爱罗不是那种会请别人帮忙把字写在额头上的小孩。反正这个小孩,我的小弟弟,是挺有个性的人。
 
    他周围方圆几百米之内一个人都没有,我想村子里的小孩大概都被警告过不能靠近他。
 
    我一步步的走近他,一边心疼,一边在走神……我的记忆力不好,有什么重要的事都记在了记事板上,所以我实际上已经不记得他婴儿时的模样了。可是一看见他,我就不由自主的觉得喜欢他,想要照顾他,难道这就是血脉相连的天性?
 
    他一直盯着我,从我远远的走近他开始,一直狠狠的盯着我。直到我走到距离他五米远的时候,他的沙子动了,卷住了我的小腿和脖子。
 
    血色的沙子,我想起了那个传闻,据说我爱罗最早的血沙是母亲的尸体化成的。它们保护着他。
 
    我想传闻可能是真的。母亲对于人柱力的事是不情愿的,她不愿自己的孩子还未出世就注定了一生悲惨的命运。所以在去世前用忍术化作保护我爱罗的血沙,是很有可能的。
 
    我伸手抚摸那些血沙,如果里面真有母亲的血肉,真有母亲的查克拉,它不会伤害我的。是吗?
 
    我抬头看着他,对他伸出了手,“我爱罗,我是你的姐姐手鞠,来接你回家。”
 
    他的眼睛沉沉的看着我,没有答话,只是腿上和脖子上的细沙收紧了。
 
    “这是妈妈留给你的沙子,是吗?”
 
    “骗子!你们都是骗子!都来骗我,只不过是为了杀了我!”
 
    骗子?我皱着眉头有些不解,谁是骗子?谁骗了他?
 
    “谁是骗子?”
 
    “夜叉丸说妈妈是怨恨着我死去的……所以才给我起名为我爱罗,只爱自己的修罗,不是吗?”
 
    我惊诧的看着他,不敢相信我们那总是温柔微笑的舅舅会对他那么说。为什么?
 
    舅舅是真的怨恨着我爱罗吗?或许还怨恨父亲?怨恨村子?所以要毁了他,我的弟弟我爱罗,让他也充满了怨恨?
 
    也或者舅舅和母亲有一样的心情,他那么说是为了保护他,让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自己的父亲,然后保护好自己,努力的活下去?
 
    我弄不明白。
 
    “不,妈妈是希望你能保护自己,爱自己,才给你起名叫我爱罗的”,这只是我的猜测,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可是我想让他相信这个,也让自己这么相信。就像我宁愿相信舅舅也是为了保护他,才对他说了那些话,“妈妈也许有些怨恨村子,怨恨父亲,但她不会怨恨你……她是因为你不得不承受这悲惨的命运而产生了怨恨,她是因为爱着你才会有这种怨恨,她怎么会怨恨你?”
 
    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事实上母亲自从知道了父亲的决定之后,就没有精力再照料我和勘九郎了。母亲去世后,我也是远远的看了一眼我爱罗,他就被父亲送走了。
 
    那些全部都是我的猜测,我的看法。但我决定用这种看法说服我爱罗,就像它是无可置辩的事实一般。
 
    忍者的生活太艰辛,太痛苦,随时可能失去至亲和伙伴,也随时可能失去自己的生命。所以我宁可把自己亲近的人都往好的方向想,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往更正面的方向思考。忍者的生涯已经充满了杀戮,束缚,失去和痛苦,所以我宁可选择更阳光更正面的人生态度,去面对将来我也必将面对的这一切。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相信你。”
 
    虽然如此说,那缠绕着我的细沙却放松了。
 
    “不相信也没关系,跟我回家,从今天开始,由我照顾你”,我再次对他伸出了手,我注意到他的小脸和小手都脏兮兮的,夜叉丸死后,大概没有人好好照料他。
 
    “我哪也不去”,他偏开了头不理我。
 
    真是不乖的小孩,我气结,叉着腰看着他,“不跟我回家,你在哪里吃饭,洗澡,睡觉?”
 
    “我不用睡觉!”
 
    “不睡觉?为什么不睡觉?”
 
    他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儿才说:“不能睡。它会抢走我的身体。”
 
    它……妖兽……一尾……守鹤……我们全家灾难的根源……
 
    我有些泄气的放下了手臂,好声好气的说:“就算不睡觉,也要吃饭和洗澡啊。姐姐做的饭很好吃,勘九郎很喜欢,姐姐做给你吃好不好?”
 
    “勘九郎是谁?”
 
    “我的弟弟,你的哥哥”,我微笑道,“他今天没有来,跟我回家你就会见到他了。”
 
    “是他……父亲派你来的吗?他安排你来照顾我,就像他安排夜叉丸照顾我一样?”,他抬起头来问我。
 
    我摇摇头。
 
    “父亲他想杀了我”,他平静的说。
 
    “我会保护你,我保证。”
 
    “你怎么保护我?你只比我大这么一点点”,他用拇指和食指比划出短短的一段距离。
 
    “只要你在我身边,他就不会再让人来杀你了”,我小声的说,父亲不会在我面前杀了我爱罗的,我知道这一点。这也是我能保护我爱罗的依仗。因为我不仅是他的女儿,也是母亲的女儿,我会替母亲照看着我爱罗。父亲爱我,也爱母亲,他不会在我面前杀了我爱罗。他也不会像命令夜叉丸那样命令我去杀了我爱罗。
 
    夜叉丸也不是真心想杀了我爱罗吧,否则以他医疗忍者的身份,用剧毒的毒药杀掉那时还是婴儿的我爱罗应该很容易。哪怕他的身体里封印着一个强大的妖兽。
 
    我松了口气,又找到了一个舅舅不是真的想杀害我爱罗的证据。
 
    “好吧,我跟你走。但是我还是不相信你”,他从秋千上跳了下来,走到我身边。
 
    不相信我也没有关系,只要他愿意和我回家。我伸手握住了他的小手,要是勘九郎的手这么脏早被我打屁股了,可我还是很高兴的握住了他的手,心想一回到家就把他全身上下都洗的干干净净的。
 
    他试图挣脱我,不过我的力气比他大,我看得出他也并不想伤害我,所以最终也就任我握着了。
 
    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家人就真正住在一起了。我很高兴。
第 66 章
    第66章
 
    带着我爱罗回到家,这时候勘九郎还没有放学,而父亲通常是不在家的。
 
    我爱罗打量了一下房间,什么话也没说。
 
    “下午我们去把你的东西搬回家里。”
 
    “不用。一直监视我的暗部会把我的东西搬过来的”,我爱罗不在意的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和勘九郎身边也有一个暗部,不过那是因为父亲太忙很少在家,所以以防万一专门保护我们的暗部。
 
    “好吧”,我看看他的小脸,“先去洗澡吧。”
 
    到了浴室,我爱罗开口说:“你出去,我自己洗。”
 
    “我帮你洗了头发,全身打上泡泡,然后让你一个人在浴池里泡一泡。你自己洗不干净。”
 
    “可是,你是女的,我是男的,不能在一起洗澡。”
 
    我扑哧一声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你的亲姐姐,别的人不行,姐姐是没关系的。”
 
    他瞪着眼睛和我对峙了半天,“……我能自己洗。”
 
    “就今天一次”,我伸出一根手指,“以后你和勘九郎可以互相洗头发,打泡泡擦背。”
 
    “那好吧。”
 
    他脱了衣服,就留下了一条小内裤。
 
    “你喜欢青苹果香波还是草莓香波?”,我拿着两个瓶子问他。
 
    我喜欢草莓的,勘九郎喜欢青苹果的。
 
    “随便”,他不耐烦的说。
 
    好吧,那就草莓香波吧。
 
    我帮他洗了头发,他的头发细细软软的,和勘九郎有些扎人的头发很不一样。我很喜欢。
 
    然后给他全身打上浴液泡泡,“现在去好好泡一会儿吧,不过你的沙葫芦可不能带进浴池里去”,我打量了一眼他那个洗澡的时候也不肯放下的葫芦。
 
    “当然,我知道,沙子会被弄湿的,那样会变得很重”,他很小大人的说。
 
    我喜欢他对我说话,这是敞开心扉的第一步。笑着把脏的衣服扔进了洗脸池里,撒了洗衣粉,把手伸进水里发动忍术“风舞术”,用气流把水和衣服搅动起来。这是我偷懒的办法,时间有限,我更喜欢把时间用来练习忍术,毕竟那是我以后立身的根本。即便是空余之时,我也更喜欢研究厨艺当做休闲娱乐,而不是做这些没意思的家务。所以我平时找了不少取巧的办法。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我把衣服捞出来,又重点揉搓了一下领口袖口等容易脏的部位。又换清水洗了几次,就把衣服拧干晾了。
 
    我爱罗早已经洗好了,换了我给他买的小熊家居服出来,仍旧背着他的葫芦,站在一边看我做家务。
 
    我看看时间还早,“我爱罗,姐姐教你玩一种游戏吧?”
 
    “什么游戏?”
 
    “这个游戏是我发明的,叫摘星星”,我捧出了一大盒以前练废了的手里剑,它们被我图上了各种颜色的油漆。用风舞术把它们都抛到空中,我跳了起来,“我摘红色的”,把其中红色的手里剑一一取到了手中。这是考验眼力和手速的游戏,而且手里剑有尖角利刃,拿的时候也要很小心,“这是最初级,然后还可以增加难度,比如一次摘两种或者三种颜色的星,或者两三个人同时摘星,可以在途中给别人制造麻烦”,勘九郎就很爱玩这个游戏,我也喜欢。
 
    “太简单了”,小豆丁嘴上很不屑的说,实际上眼里却冒出了跃跃欲试的光彩来。
 
    我再次用风舞术把手里剑都卷到了半空中,让它们自由的落下来。
 
    “我摘蓝色的”,小豆丁双手抱胸,根本没有动一下,就用他的沙子把蓝色的手里剑一一摘了下来。
 
    “很厉害”,我拍拍称赞道,看着暗自得意的小豆丁,然后打击他道:“不过这个游戏是为了锻炼眼力和反应力的,也就是你的体术。用忍术算是作弊哦,控制沙子也不行!如果是用忍术的话,这个游戏就要增加难度了”,我从库房里抬出十个装满了手里剑的箱子,“要把这些都加上才行”,我笑眯眯的说,“好吧,我们再玩一次,现在我们都只用体术,然后抢红色的星,谁抢得多就算赢。输了要惩罚哦!”
 
    “怎么惩罚?”
 
    “输的人整理一次房间。”
 
    “好。”
 
    再次用凤舞术把手里剑卷到了空中,我和我爱罗一起跳了起来,他只有四岁,还背着很重的沙葫芦,虽然我也带着负重,可他大概没有像我那么认真的练习体术,他太依赖沙子了,再加上我玩这个游戏的丰富经验(勘九郎总是抢不过我),他理所当然的输了。
 
    我看得出,小豆丁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心里是很不服气的。
 
    “还玩不玩?”
 
    “当然玩”,小豆丁大力的点点头。
 
    于是我们一起玩闹到了中午,不断的增加游戏的难度,小豆丁未来的一个月都要整理房间了!!!
 
    哈哈!
 
    “好了,现在我们先去做饭,勘九郎快放学了”,我看看时间,“你也来帮忙。”
 
    “我不会做饭。”
 
    “没关系,你负责洗菜就行了。”
 
    我先做了米饭。然后站在板凳上,在案板上切我爱罗喜好的菜,把牛肉和土豆都切成一模一样大小的小块,然后下锅做咖喱土豆烧牛肉,“今天只有这个食材,明天你想吃什么?可以点菜,姐姐会做很多菜哦!”
 
    小豆丁双手抱胸靠在厨房门口看着我做饭,酷酷的说,“吃什么都无所谓。他……会回来吃饭吗?”
 
    他?
 
    “你是说父亲大人?”,我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村子里的忍者不够多,却要接很多任务,才能维持开支。父亲大人基本上吃住都在办公室里,偶尔还要出一些难度大的任务。每个月大概会回家两三次吧。”
 
    看着我爱罗仿佛松了口气的样子,我暗自叹了口气。也许他们一辈子都无法好好相处,也许我要一辈子当他们之间的调和人,但我也许也不该要求太多了,只要他们都好好的活着就行了。
 
    我原本还担心自己会不喜欢我爱罗,因为……连舅舅都愿意听从父亲的命令去杀他,不会是没有原因的……我原本是这么想的。我只是想尽自己长姐的义务在他成年前照顾好他。
 
    可是一见到他,这就不是问题了。我是真的喜欢这个小豆丁,这个虽然嘴上说着不相信,却还是愿意跟我回家的弟弟。他洗澡洗的不情愿,玩游戏玩的开心,就是个正常的小孩子,不是什么恶魔怪物,他是我的弟弟。我发自内心的喜欢他,想要好好的照顾他。
 
    “姐!我回来了!!”,勘九郎在门口中气十足的喊道。
 
    “洗手然后摆碗筷”,我在厨房里对他说。
 
    “哦”,勘九郎和我的影分/身一起走进来,看见我爱罗一愣,“他是谁?”
 
    勘九郎是个单纯的小孩子,不会像我一样偷听大人说话,大概也没人会在他面前说我爱罗的事情。
 
    “我们的弟弟,我爱罗,照顾他的人不在了,我把他接回家了。”
 
    “哦”,勘九郎点了点头,就去洗手摆碗筷了。
 
    小豆丁看看他,又看看我的影分/身,又看看我,虽然什么也没问,我却知道他的意思。
 
    “你知道一种忍术叫做影分/身术吗?那就是姐姐的影分/身。今天我要去接你,就让她代替我去上课了。是不是很像双胞胎?”
 
    “我知道影分/身术,可我不知道这个影分/身能存在那么长时间”,我爱罗说。
 
    “姐姐是怪物”,勘九郎一边摆碗筷一边接口道,“别人的影分/身都是战斗时才用的,姐姐的影分/身却什么都做,帮她做家务,做作业,练习忍术。开始的时候,影分/身还只能坚持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后来存在的时间变得越来越长了,现在大概能坚持十二个小时左右。父亲大人说等姐姐的影分/身能坚持一直存在,就教她多重影分/身术。那个忍术可以变出很多个分/身,我估计到了那个时候,姐姐肯定自己什么都不干了,全部都交给影分/身去做,上学啦,做家务啦,练习忍术啦什么的,她自己只要吃饭睡觉就行了”,勘九郎吐槽着说,被我影分/身弹了个脑崩儿。
 
    我盛出两份饭菜让影分/身送去父亲那里陪他一起吃,然后又盛出了我们三个人的份。
 
    我爱罗等到我和勘九郎都吃了,才开始动筷子。我不知道这算是礼貌还是警觉性强。不过不管是礼貌还是警觉性强都是好事吧……
 
    勘九郎絮絮叨叨的说着今天学校里的事,“……居然没人发现去上课的是姐姐的影分/身,那些人真笨!”
 
    未必是没人发现吧,不过村子里谁都会给我和勘九郎几分面子,因为我们是风影的儿女。
 
    “姐,下午你还让影分/身去上课吗?”
 
    我点点头,现在我爱罗才四岁,六岁才能上学,这两年我大概都会留在家里陪着他,教他文化课和忍术。
 
    “真好!要是我也会这个忍术就好了,我就能也让影分/身去上课,然后自己在家研究傀儡术了”,勘九郎羡慕的说,他特别喜欢傀儡术。
 
    “你现在查克拉量不够。就算你练成了影分/身术,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我安慰的摸摸他的头,“这是五六年级的学习内容,所以你现在不用太着急了。”
 
    我爱罗抬起头来,“我能学这个忍术吗?”
 
    我想了想,也许是守鹤的关系,感觉我爱罗比平常的小孩查克拉量大得多,他也许可以学。便点了点头,“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下午我们试试看?”
 
    影分/身术不是什么绝密的忍术,连勘九郎也是知道手印的,只是他还没办法掌握好罢了。
 
    我爱罗严肃的点了点头,“我会这个,可是和影分/身不一样”,他用葫芦里的沙子变出了一个沙子做成的分/身,“这是沙分/身,由我控制的,可以帮我打架。”
 
    我看那沙分/身动作灵活,可以做到影分/身能做到的大部分事情,而且因为是由我爱罗的沙子所化,所以耗费的查克拉量似乎要比影分/身术小得多,只是控制要多花一份心力。和影分/身相比,各有优劣处吧。能多掌握一种忍术总是好的。
 
    吃完饭,勘九郎自觉的洗了碗,然后打着哈欠回房间了,“姐,我去午睡了,到了时间要叫我起床。”
 
    “好”,我一边擦桌子,一边点头应了。
 
    回头看见站在我背后的我爱罗,他是不睡觉的。这真是个恼人的麻烦,睡眠不足就会脾气暴躁,一直一直这样熬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到书房去吧,姐姐给你读故事书。”
 
    “你不睡午觉吗?”
 
    “不了。”
 
    “你不用迁就我,我一直不睡觉的。”
 
    “我晚上睡足了,中午就不用睡了。你喜欢听什么故事,童话?”
 
    “幼稚!”,他不屑的说。
 
    我在地板上坐下来,把他按在我身边坐好,给他念某个国家的公主流亡之后遇到王子的故事。故事很简单俗套,我讲着都觉得有点乏味,可是小豆丁听得却很耐心。我决定要多去找一些有意思的书来,让他在不睡觉的夜晚,也能有个解闷儿的东西。
第 67 章
    第67章
 
    本来相安无事的两个小豆丁在第二天晚上闹翻了,勘九郎被我爱罗弄哭了。原因就是他们互相洗头发的时候,我爱罗太用力了,还把香波泡泡弄进勘九郎的眼睛里去了……
 
    O-O!!!
 
    我冲进浴室里去的时候,勘九郎正揉着眼睛哇哇大叫着“姐姐”,而我爱罗满手的泡泡,表情有些无措,却还在试图揪住勘九郎的头发……
 
    可怜的勘九郎……
 
    反正他是再也不肯让我爱罗碰他的头发了。我只好再次承担了给他们洗头发这个工作……
 
    勘九郎是个单纯的不太记仇的孩子,没什么放在心上的烦恼。我爱罗则不同,为了让他在家里过得开心,为了让他晚上一个人不睡的时候不至于太寂寞,我可是想了不少办法,又发明了几个可以让他自己玩一整晚上的忍者游戏。
 
    因为我的生活是很有计划性的,包括每天要做的事,每天的食谱等等,大概都会每月做一个整体的计划。把我爱罗接回家之后,就连着他的份一起做了计划。影分/身去上课,我和我爱罗上午练习体术,中午玩一会儿,下午和晚上继续练习忍术。
 
    父亲默许了我爱罗住在家里的现状,我也没有不识相的去问他过去为什么要派人暗杀我爱罗,或者以后还会不会还想杀我爱罗之类的。我们父女俩在无言中达成了默契,父亲大概是为了预防我爱罗的危险性,又增派了几个暗部在我家附近盯着。
 
    我不久之后也明白了我爱罗的危险性是怎么回事。他怕守鹤夺走身体,所以总是努力的不让自己睡着,可他毕竟不是妖兽,而是个需要休息的人类。所以每次他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打一个盹儿,守鹤就会乘机出来,为所欲为,大搞破坏,伤人甚至杀人……每回都要不少忍者合力才能阻止守鹤的肆虐,而且还不算是真正的阻止,只是每次坚持到我爱罗醒了过来,再次控制住了自己身体为止。
 
    村子每回都有损失,甚至伤亡……
 
    勘九郎原本还和我爱罗很要好,可是在我爱罗失控过一次之后,也变得有些害怕他了。那沙之守鹤的确是很暴虐嗜血的妖兽。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村民都那么害怕长得很可爱的小豆丁我爱罗,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愚昧的听信了传言,还因为当他被守鹤控制了身体的时候,就会化身成为一个完全不同于平常的嗜血恶魔。
 
    我问过父亲,他说我爱罗才出生的时候也和普通的婴儿一样,每天睡很长时间。好在那时候我爱罗还小,查克拉量也小,守鹤能发出的威力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后来慢慢长大,他能坚持不睡的时间也慢慢增长,从一两天,到五六天,到现在的四十天左右。这虽是好事,可是每次守鹤展现出来的能力也越来越强,要拦住它也越来越费劲。村子里忍者不多,可是从守鹤被封印在我爱罗体内开始,却有一半的暗部得留守在村子里,随时为了一尾的出现而时刻准备和防备着。
 
    “能不能每个月安排我爱罗好好睡一觉?”
 
    “你是说,每个月在固定地点,同时安排人员准备着?”,父亲若有所思的道,“这样也的确是种省力且还让村民放心的办法。”
 
    “守鹤会不会乘机吞噬了我爱罗的精神?”,沙之守鹤是生长在奈良沙漠,受异界魔力影响,被风沙掩埋堆积而产生的狸猫怪物,它以在沙漠中被风沙弄死的死者怨灵而生,本体为一只狸猫,生□玩,喜欢用风沙掩埋自己眼前所有的东西。它会趁我爱罗睡着的时候,吞噬他的精神和查克拉,并完全释放自己的力量,然后造成很大的破坏。万一我爱罗睡着之后,被它吞噬了,再也醒不过来怎么办?
 
    “可以用催眠术,同样是入睡休息,催眠术是可以固定入睡的时间的。比如5分钟,10分钟之类的”,父亲开口道,“如果能用这个方法解决我爱罗不定期的失控问题,对村子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
 
    我点点头,仰头看着父亲,“父亲大人,那么我们就试试看吧”,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爱罗此后就能让村子放心了,也不必再担心来自村子内部的威胁了。
 
    父亲最终把地点安排在奇岩区里,里面怪石嶙峋,有许多猛兽毒蛇,每年从忍者学校毕业的学生必须在里面进行生存试炼,才能正式成为忍者。
 
    也就是说面对守鹤的不是忍者,而是那些猛兽们。而忍者们则守在外围,除非守鹤跑出了奇岩区,否则他们不会出手。守鹤并不会特别挑剔对手,它只是每次出来都要狠狠的发泄一番,把周围的一切都弄得稀巴烂。希望在我爱罗休息的时间里,那些猛兽和岩石足够守鹤发泄的。
 
    我牵着我爱罗的手,亲自把他送到了奇岩区,“姐姐就在这里等着你,你打算催眠入睡多久?”
 
    “三十分钟”,我爱罗回答道。
 
    “够吗?”
 
    他点了点头,“我已经习惯不睡了,三十分钟足够了。”
 
    “要小心,走到预定的地点再催眠自己。姐姐的影分/身会躲在旁边守着你。”
 
    “嗯”,他挣脱了我的手,自己走进了奇岩区。
 
    我看着他小小的背影慢慢的消失了,觉得特别的心疼和无奈。可是这是我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
 
    我想研究封印学,可是解去封印比打上封印要难得多,也需要更多的查克拉。我爱罗的封印是千代婆婆打上的,我的查克拉量要比她更多才能安全的解开封印。
 
    解开封印之后一尾又怎么办呢?
 
    或者换一个思路,我可以想法子在我爱罗原有的封印上再加一个二重封印,彻底封住一尾,让它不会抢夺我爱罗的查克拉和身体,老老实实的待在我爱罗的身体里。
 
    父亲当初封印守鹤是想利用守鹤的力量,结果到目前为止完全是白做工。因为守鹤根本不听话,还给村子惹了不少麻烦。
 
    而且我爱罗忍者的天分很高,却受了守鹤的影响,不得不花心力和守鹤对抗,要是没有守鹤的话,我爱罗一定会比现在更加强大。那控制沙子的力量是母亲给他的,除了这个他还能再花费心力练习体术和忍术的话,将来或许比父亲大人更加强大。守鹤固然可以在某些危机的时刻出现保护我爱罗的身体,可更多的时候,它是在给他添麻烦。
 
    二重封印……也许是一个好选择?我朝这个方向努力试试看吧。
 
    我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我爱罗面无表情的从奇岩区走了出来。浑身的衣服破破烂烂的。不过我检查他身上并没有受伤,也就放了心,牵着他的手回家了。
 
    之后每月一次,时间选在守鹤最不安分的月圆之夜,我爱罗催眠自己,放出守鹤。每月有固定的时间小憩一会儿,我爱罗便不会像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爆了。
 
    他的生活算是暂时的安定了下来。
 
    慢慢的偶尔父亲会选择别的地点作为我爱罗小憩的地方。比如有那种全灭山贼不留活口的任务,父亲就会让马基老师带着我爱罗去,他进去之后催眠自己放出守鹤,而其他人只要守好出口,杀掉漏网之鱼就够了。
 
    我不喜欢这样,可是我也没有办法。父亲也好,村子也好,终究还是把我爱罗,把守鹤,当做了工具在使用。
 
    所以即使不喜欢,我还是每次都会陪着我爱罗一起去。至少可以在任务之后,帮他洗干净身上的血腥,可以陪伴着他,不让他一个人单独面对这一切。
 
    看着他渐渐的对杀人的事习以为常了,对于村子对他的利用习以为常了……好在他在心里给我和勘九郎留了家人的位置,没有全然变成一个冷酷嗜血的孤僻忍者……
 
    我努力的变强,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们——我的家人们。在十岁这年,经过了父亲大人的首肯,通过了奇岩区的生存测试,正式成为了忍者。我爱罗和勘九郎也和我一起,成为了正式的忍者。
 
    其实我爱罗早就已经开始执行任务了,只不过如今才有正式的忍者之名。而勘九郎在傀儡术上极有天分,又很勤奋,实力远超同年龄的孩子。
 
    我们兄妹三人的忍者人生,也就算是从此时开始了。
 
    **********************************************************************
 
    手鞠(10岁)
 
    性别:女
 
    身份:砂隐忍者村下忍
 
    体质:95(满级99)
 
    查克拉属性:风
 
    武器:三星扇
 
    查克拉量:223(九尾妖狐的查克拉量为999)
 
    基础体术:99(已满级)
 
    基础忍术:99(已满级)
 
    高级体术:无
 
    高级忍术:
 
    风遁·镰鼬A:攻防一体,将查克拉注入风中形成龙卷风进行刀割式攻击,持续时间长。
 
    风遁·镰鼬B:攻防一体,将查克拉注入风中形成烈风进行刀割式攻击,攻击范围广,持续时间长。
 
    风遁·镰鼬C:攻防一体,将查克拉注入风中形成旋风进行刀砍式攻击,攻击范围小,破坏性大。
 
    风遁·风杀阵:攻防一体,将查克拉注入风中形成真空气流将敌人包裹在其中进行无差别的刀割式攻击,持续时间长。风吹到的地方会起沙,用来滑倒敌人。
 
    通灵兽:镰多利
 
    **************************************************************************
正文 第 68 章
 
十四岁的时候,在我们姐弟三人执行任务途中,我忽然发现父亲大人的头像变灰了。就像以前死去的那些人一样。
 
    父亲死了?
 
    我的心里一阵钝痛,无以言表。
 
    在所有家人中,我对父亲的感情最为复杂。我敬爱他,因为我从出生起,就看着他为了战争,为了村子,大概也为了自己的理想和野心,不停的忙碌奔波——要知道作为忍者的这种忙碌是时刻都会面临受伤或者死亡的。毫无疑问,他是个强大的有作为的让我敬慕的父亲。而且,他对我一直很好很好。
 
    另一方面,他选择牺牲了自己的儿子,我的亲弟弟,甚至之后多次想要杀死他。作为家人,这却是我在感情上要回避他的一部分,也是我从来不愿意深究的一部分。
 
    我一直在父亲和我爱罗之间充当屏障。我以为这是我的终身职责,现在父亲却死了。
 
    我很难过,却习惯性的不露声色。何况记事板的事是我的秘密,我从小养成的谨小慎微的习惯,没有把它告诉任何人。如今我也应该不知道父亲的死讯才对。
 
    可是回到村子,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告知我们这个消息。我们去交任务的时候,甚至见到了“父亲”,虽然他看上去很忙,几句话就把我们打发回家了……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一个人冒充父亲在村子里当风影?
 
    感谢我十四年来接受的各种各样的千锤百炼的训练和任务,让我此时还能保持镇定的表情,不露任何声色。
 
    回到家里,我没有即刻和我爱罗还有勘九郎谈这件事。我爱罗虽然没有什么危险性了,可是当他留在村子里的时候,还是会有一个暗部在盯着他以防万一。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情况下,我不能让人知道我发现了父亲死亡的消息。
 
    我在心里为这件事猜测了几个可能性。
 
    可能性一:父亲的死亡是外敌造成的。村子的高层虽然知道这件事,但是为了不引起恐慌,村子暂时隐瞒了这件事,让人假扮成父亲,直到他们决定了下任风影的人选。
 
    这个可能性不太大。我得说,忍者本就是死亡率很高的职业。忍者战争结束了也没有多少年。要说担忧父亲的死亡会引起恐慌什么的,实在可能性不大。当然也不排除对外造成假象的可能性。
 
    可能性二:父亲的死亡虽然是外敌造成的,但是村子还不知道这件事。父亲在风影的位置上干了许多年,在村子里极有权威,就算假扮他的人有什么怪异之处,也没人敢质疑他。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外敌一定极其强大,才能在不惊动村子的情况下杀了父亲。假扮成风影,一定有针对村子的大阴谋。
 
    可能性三:村子里的人杀了父亲,并且取而代之。这是某个人夺权的阴谋。
 
    这个可能性也不太大。村子里的忍者我都知道。谁能有这样的实力和野心,这些年来我还真没看出来。不过也可能是此人隐藏的很深。
 
    可能性四:村子里的人杀了父亲,这是村子高层共同的决定。可是忌惮我爱罗,还有我和勘九郎的实力,所以隐瞒着我们。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姐弟三人就危险了。
 
    说实话,我既不深爱村子,也很难说信任村子。当父亲是风影的时候,我还能相信村子不会损害我们。可当父亲死去了,我现在最先想到的是防备……
 
    晚上作训练的时候,一边训练,我一边给我爱罗和勘九郎打了我们之间特有的暗号,告诉他们现在的风影是假的,以及我的猜测等等。我要他们随时保持警惕,在家里也保持任务时的警戒状态。不管要面对的是外敌针对村子的阴谋,或者是村子针对我们姐弟三人的阴谋,警戒是不会错的。
 
    我爱罗和勘九郎接到了我的提示,也不露声色。不过两个人分外沉默,就像我前些天看见父亲的头像变的灰了一样。
 
    直到由“风影”下达了攻陷木叶火影村的命令,执行人包括了马基老师,以及我们兄妹三人组。我们不知道全部计划,需要我们执行的部分,是在参加中忍考试的途中进行的。
 
    村子是认真的想要开战吗?
 
    我十分怀疑。
 
    风之国虽然国土广大,但是沙漠却占去了大部分的国土。一年的降雨量亦不多,国民在沙漠中的绿洲里建筑村落,并且居住于该地。环境非常苛刻,但是人口众多。
 
    为了缩减军事力的关系,近年来砂隐忍者村致力培育少数的精锐忍者,忍者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不求多,只求精。
 
    正因为如此,村子的实力还是不如木叶火影村的。
 
    五大国中以中心区域的火之国最为繁荣,火之国地处交通之要冲,是连接南北的要道,沃野千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火之国聚集了大批的人才和资源,成为了五大国中国力最为强盛的国家。
 
    木叶忍者村代表着火之国的军事实力,火之国强大的的经济力量注定了木叶将会凌驾于其他各忍者村之上,成为最强盛的忍村。
 
    村子仅凭着阴谋,或者杀掉几个强大的木叶忍者,就能消灭实力绝对占优的木叶忍者村吗?
 
    不可能的……
 
    我出生的时候的还未结束的那场战争难道还不能让村子得到教训?
 
    不是不能侵略,不是不能抢占更好的地盘或者资源。可现在我们村子的实力和资源都完全处于劣势,就是和其他势力结盟,再发动一次忍者大战,其结果又会和上一次的战争有什么不同呢?
 
    作为我来说,除非村子的实力全面占优了——和别人结盟时是利用别人,而不是被人利用,最后却拿不到好处——在这种情况下,我才赞成发动这样影响庞大,可能会持续数年的战争。只有这样,我们的村子才能坚持到最后,直到取得胜利。
 
    那样即便仍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起码我们取得的胜利果实能够补偿我们的付出。如果真能占了火之国,那里的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富,这些就全都是我们的了,这样才能弥补我们在战争中的损失。
 
    而现在这种情形,即便木叶被我们和同盟消灭了,我们也未必是最后摘果子的人。
 
    村子里有多少忍者,村子里有多少隐藏的实力,我也知道个大概。因此我绝不赞同此时发动这样的战争。
 
    我想村子里的有识之士也会有和我同样的看法。
 
    “风影”做了这种不合常理的决定,我觉得父亲的死是外敌的阴谋的可能性已经很高了。
 
    和我爱罗还有勘九郎商量之后,我们最先找的人是马基老师。一来他是父亲的心腹,也是我们姐弟三人的老师。二来我们很熟悉他,知道他的实力和特有的忍术,万不得已的时候也能合力杀了他,以防他泄密。
 
    然后确信马基老师是不知道风影是假扮的这件事的。事实上,忍者的任务中虽然经常有阴谋和欺骗,可是大多数忍者还是直肠子,也许是过于追求身手和忍道的原因,其实野心勃勃于权势的忍者很少。何况马基老师和我们太熟悉了,他几乎瞒不了我们什么事。
 
    然后我们去找了已经退休的千代婆婆。她是当初在我爱罗身上封印一尾的人。她是父亲相信的人,也是我此刻想试探的人。
 
    之后,村子里有了决定。那个假风影能杀了我们的父亲,说明他或者他背后实力强大雄厚。既然他的主要目的是对付火影村,我们就顺势祸水东引,把他们“嫁祸”给火影村。让这场阴谋的主战场在火影村。
 
    村子里的忍者表面上受他调动,实际上出动的只有参加中忍考试的我们三姐弟和马基老师。村子里只要忍耐到“风影”去火影村观看第三场测试为止。
 
    当然,村子会在暗中开始调查父亲的死因。以及在“风影”离开村子之后,会给火影村送信告知此事。然后无论此“风影”在火影村做了什么,与我们砂隐忍者村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样很好。我也会在火影村看情况顺势而为,忍者不提倡报仇,尤其是在执行任务而不是结私仇的情况下。可我很想弄清楚父亲的死因,也想为他报仇。
 
    我从来不是个十分合格的忍者,我对村子没有那种愚忠。我或许还会为了弟弟而背叛村子,在父亲已经不在人世的情况下。我也想为父亲报仇,因为那是我的亲人。如今我就只有我爱罗和勘九郎了。
 
 
第 69 章
 
  木叶村我是第一次来。虽然以往出任务去了不少的地方,可是从没有任务是在木叶村进行的。
  
  木叶村与村子很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有许多许多的树,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绿色,阳光明媚,溪水潺潺。是个好地方。木叶村满是绿色,而村子则到处是黄沙的黄色,雨水稀少,风沙却很大,一年到头都是黄沙漫天。我不能违心的说砂隐忍者村更好,即便我在那里长大。不过我已经习惯了那里,并不觉得生活有什么不便。而木叶村虽然好,也就是个度假的地方罢了。
  
  对木叶村,我的兴趣不大。也就是按照惯例收集情报,地图,还有遇到的忍者的能力,性格,经历等等。
  
  除了那个漩涡鸣人。因为他和我爱罗一样,也是个人柱力。我对他很感兴趣,他是我想了解和研究的目标之一。
  
  光是人柱力这一点不足为奇,这世上有九只妖兽,几乎每个村子都有人柱力。可我通过调查得知,这个漩涡鸣人的生活根本没有我爱罗那么辛苦,也基本不受到九尾的干扰。除了他的忍术差了点,大概多少还是受了点儿九尾的影响,而且木叶的环境太过平和,火影这一代的忍者的素质似乎也远远不如战争时期的木叶白牙那一代。
  
  在尾兽的能力强弱排行中,九尾靠前,而一尾较弱。这样一只较弱的尾兽就把我爱罗折腾的夜不能寐,九尾应该更厉害才对。现在这样截然不同的反应,有一尾吞噬寄主精神力特性的原因,可能也有使用不同封印的原因。因此我对那个漩涡鸣人很感兴趣,想知道他身上的封印究竟是什么样的。
  
  我虽然是风影的女儿,可归根结底没有权势,我能学到的东西都是父亲挑选或者允许我学的东西。大概因为我对我爱罗特别关注的原因,父亲也不太愿意让我学有关于封印的东西。也许是怕我胆大妄为,放出了一尾?所以即便我虽然一直研究封印,却只是自己摸索,进展不大。直到目前还没有找到解决我爱罗的问题的办法。
  
  我的记事板地图添加了木叶村的部分,鉴于接下来会发生的争斗,以及忍者的习惯,我带着我爱罗和勘九郎走遍了木叶村所有被允许进入的地方。直到被漩涡鸣人一行人拦下来。
  
  我倒是没有想到能这么容易就见到九尾人柱力。颇感兴趣的打量他,和我爱罗站在一边看着勘九郎挑衅他们(或者回应他们的挑衅?)。
  
  勘九郎的性子热情爽朗,当然,只对自己人如此。在任务中他绝不缺少狠辣和谨慎。他这么浮于表面的嚣张态度,无非是因为我们没有从对方身上察觉到任何敌意,杀气,或者怀疑试探之类的东西。所以他很放松的在玩。我也很放松的任他玩。
  
  我饶有兴趣的发现,九尾人柱力并不被他的同伴害怕或者讨厌,他们对待他的态度也绝不谨慎小心。漩涡鸣人比我爱罗更嚣张,比勘九郎更爽朗,好似连那个名叫小樱的实力很弱的女忍者都可以欺负他管教他。他的另一个同伴也没把他放在眼里,而是不停的和他拌嘴。
  
  这真是有意思。
  
  我绝不相信封印了一个九尾妖兽的人和普通人没有差别,虽然村子里关于他的情报极少,因为他年纪很小,出的任务也很少。我们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九尾人柱力。但他和普通忍者一定是不同的。
  
  可是看着眼前这个咋咋呼呼,看上去又没有什么本事的小子,我觉得他身上的那个封印术一定是好东西。让他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小孩似得。
  
  我要想办法搞到那个封印术的情报。他的封印据说是被他父亲——第四代火影——封印在他身上的。原本的九尾封印在他母亲身上,他母亲生产的时候,封印松动,九尾跑出来,杀了他母亲,还杀死了不少木叶村的村民。他父亲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又把那九尾封印在了自己才出生的儿子身上。他才出生就接连失去了父母。从这一点来说,他们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很相似,他和我爱罗也像极了。
  
  可是现在,我爱罗实力强悍。定期放出一尾之后,祸水外引,再没有在村子里造成什么伤害,也让村民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对我爱罗的恐惧。反而寄希望于他的强大实力带来的保护。父亲的死讯确认后,村子里的不少人,包括千代婆婆在内,都有意让我爱罗继任风影之职。
  
  而眼前这个叫嚣着将来要当火影的小子,实力实在是不够看。
  
  我们姐弟三人心意相通,却都不怎么讨厌他。也许是有他和我爱罗同为人柱力,所以觉得可以互相理解的原因。但终归是因为他的性格,直爽坦白的一眼见底。时刻生活在阴谋诡诈以及生死一线间的我们,也最愿意和这样不需要费力费心的人来往。
  
  晚上木叶的暗部请我们去火影那里,做了一番讨论。假风影还没有给我们任何具体的命令,只让我们在中忍考试中尽力,到了需要我们的动手时候,自然会给我们下命令。
  
  所以我们能说的情报并不多,只能见机行事了。
  
  火之国占据了风水宝地,无需外力就能自给自足。算是最舒适也最向往和平的国家。这个国家实力最强大,但是在历史上从未主动发起过一次对外的战争。他们也没有那个必要,周围的国家相比于火之国都是穷山恶水,就是抢占了国土也没什么便宜好占。所以和他们结盟可以很放心,他们比我们更希望和平共处。
  
  中忍考试的前几场很轻松。除了发现那个新崛起的音忍村的忍者对木叶的忍者特别有敌意之外,没什么特别的事。
  
  这音忍村是否和那个假风影有关系呢?
  
  我无法确认,却加强了对他们的防备。
  
  假风影命令我们第四场测试的时候行动,在木叶村大肆破坏。我们把情报传给了火影。也立刻明白,我们村子的忍者们恐怕是吸引火影村注意力的幌子了,没有任何具体的目的。而他们一定会趁机做点什么。
  
  而我,想看看能不能从中取利。能杀了假风影最好,能因为他们的争斗而从木叶村沾点便宜也无不可。当然,尽量保持和木叶村的同盟关系,这一点是村子的底线,我也不会违背。
  
第 70 章
 
  第二场测试之后,火影方面告知我们火影村的叛忍大蛇丸潜入了村子,他们还猜测假风影很可能就是大蛇丸。
  
  因为叛忍大多是实力相当不俗的忍者,所以村子在这方面的情报调查也较多。看着送来的情报,我却摸不清这个大蛇丸目前的实力如何。只能说他在各种禁术上研究颇深。他叛出火影村之后的情报却很少很少。不过他作为三代火影的徒弟,当初的木叶三忍之一,即使很多年前表现出来的表面上的实力也不容小觑。
  
  如果他是假风影的话,我就不必奢求这一次能趁乱渔翁得利,暗中下手的取他的性命了。立刻调整了计划,这次尽量削弱他的实力吧。能杀掉他的帮手,哪怕是些杂鱼炮灰,也是好的。
  
  不过禁术之所以邪恶,正是因为它不遵循世间常理。一般忍者村培养一个有能力的忍者需要很多年的时间,这还要看忍者的资质如何。可禁术不同,它可能用牺牲寿命健康等方式,换取短期内实力暴增。所以杀了那些炮灰可能根本动不了大蛇丸的筋骨,他可以随时又培养一批出来。不过聊胜于无了。
  
  这次村子里只出动了我们这一组忍者,我们姐弟三人虽然只有下忍之名,实际上已经有上忍的实力和经验了。因此倒没什么妨碍,不必因此为了一些敌人的炮灰使得村子发生无谓的损失和牺牲。
  
  不过也幸好大蛇丸看不上风影村,即便当了风影也没把村子怎么样。也许叛忍都对自己原本的村子有很深的执念,所以才要伤害或者夺取火影村,所以才把主战场设在了火影村。
  
  如果有一天我会成为叛忍的话,那一定是因为想要自由和安全,不想再当工具了。是的,忍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村子的工具,有感情的工具。事实上在知道父亲的死讯之后,我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件事的。不过看在村子对我们姐弟三人没有什么恶意的情况下,就没有深想下去。叛忍中的一部分正是这样产生的,我在追杀村子的某些叛忍的时候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背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想自己为自己的事情做主,或者不想再杀人或者厌倦了任务之类的。
  
  还有一部分叛忍之所以背叛村子就是因为野心了。这大蛇丸在研究禁术上似乎特别的执着,甚至因此背叛了他的老师,同伴,好友。这既是不想受限制,更是为了野心吧。
  
  这样的人是最难缠的,因为他既有才华,又特别执着。我无法想象他在禁术和忍术的研究上走到什么地步了。
  
  因此在知道他要发动攻击的那场考试上,用心不起来。而且我需要保留实力,以便迎接接下来的战斗。
  
  角斗场里,我的对手,对面的那个冲天辫奈良鹿丸,懒洋洋的样子惹人生气。不过在备战时我并不会被小事影响情绪,只是做出有些气愤的样子罢了。在之前考试中我并没有特别注意过他。在考生当中,九尾人柱力漩涡鸣人,还有在考试中脖子上被弄上印记的宇智波佐助,老是扮好人的那个行为可疑的药师兜,还有只用体术就打破了我爱罗的沙防御的李等人都比他引人注目的多。
  
  情报调查中只知道他是火影村“猪鹿蝶”小组中鹿家的后人,有家族特有的影子忍术。并未怎么放在心上。这种忍术在团体中很有用,但是需要有团队的配合,单打独斗怕是实力还不够看。
  
  我漫不经心的竟然中了他的陷阱,真的被他的影子束缚术控制住了。说实话我对此是有些兴奋的,这是个值得一战的对手,这一战也点出了我自己的不足之处。就是我不善于和这类谋划型的忍者对战,他的战斗就像下棋一样,一步一步的不引人注意的,就让对手落入了包围,然后才将军。而我身体的战斗本能比脑子动得快。也就是我没他那么聪明……下次碰到他要速战速决才行,用绝对的实力一开始就不给他落子的机会,那样才能赢。
  
  很不错,我原本以为这次考试我不会有什么收获的。我也对火影村的实力有了亲身的体验,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下忍,竟然也能限制住我。
  
  不仅是我,在考试中我爱罗和勘九郎虽然并没有完全发挥实力,可也暴露出了一些各自的不足。这说明我们都有更多进步的空间。
  
  杀人对我们来说是简单的事,尤其是趁人不备的时候。任务对实力的增长自然有其作用,可偶尔这种比赛式的对决,面对各个村子各种各样的忍者,体验各种各样的忍术和体术,也挺有意思的。
  
  我饶有兴致的望着冲天辫,考虑村子里有没有类似他这样的人才,仔细想了一遍发现还真没有。或许是环境不一样的关系,村子里忍者的训练是很严酷的,没有人会有这种懒洋洋的态度。用培养精英的方式培养出来的都是像军人一样铁血自律的忍者,比如私下里很有生活情/趣的勘九郎,在训练和任务的时候,就会完全不同。我自己也一样,在任务中会摒弃一切多余的情感。其他的懒惰的,软弱的,贪玩的,或者天分不够的孩子大概在早期就被淘汰了。
  
  可是木叶村的环境不同,街上忍者和普通人混在一起,忍者学校的小孩也嘻嘻哈哈的,好像一边玩一边训练似的。这些参加考试的下忍的个性也各有不同。而且好像人人只要努力都能当忍者,比如那个不会忍术只会体术的李,实力的确还不错。可是这样的人在风影村是绝对当不了忍者的。村子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也不会这样费心的培养他。
  
  从这方面来说,我还挺羡慕火影村的。三代火影那个老头好像挺有人情味的,父亲可比他铁血多了。在火影村当忍者一定很好混日子。
  
  大战了一场,双方都没有取得什么战果。我怀疑三代火影那老头不忍心对自己的徒弟下手,结果他自己受了重伤,还让大蛇丸逃掉了,虽然大蛇丸也受了重伤。旁观的过程中,收集了不少大蛇丸的情报,他的确很擅长使用各种禁术。不过都是借力,看不出他本身有多少实力,有点可惜。
  
  大蛇丸的帮手,除了那个间谍药师兜,其他都被拿下了。我们姐弟三人出力不少。在火影村打架我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因此弄坏了不少房舍树木,我想他们不会好意思让我们赔偿的……
  
  再一次确认了风隐村和木叶村的同盟关系,我们就回了村子。要为父亲办葬礼,村子还要选出新的风影……狠狠发泄了一场,我已经比较能接受父亲去世的事了。忍者的生活就是这么回事,随时要面临亲人或者好友的死亡,我们本来就是生活在刀尖上的人。下一个死的是我也说不定。死亡早就变成了一件可以淡薄面对的事。我们姐弟三人在慰灵碑前站了很久,都默然无语。
  
  不过,大蛇丸,还有音忍村,这笔账我记下了。
  
  我爱罗被选为新的风影。实在在我意料之外,没想到村子竟然有这样的魄力。
  
  如果是别人当了风影,我有很大可能会因为不信任他对我爱罗的态度,不信任村子,而带着两个弟弟当叛忍了。毕竟村子里已经没有我们的牵绊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老人家才把我爱罗送上了风影的位置?
  
  这样我也能继续在村子里安心待下去,以前是为了父亲,现在则是为了弟弟。
  
  我爱罗其实十分单纯,只要村子里还有人愿意接纳他,他就愿意继续在村子里待下去。我没想到他对村子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比我重得多。过去那些怨恨没有成为他守护村子的阻力。
  
  这样说来,一直被父亲宠爱的我,一直在村子里享受极高的待遇的我,似乎真是十分的不孝和自私了。
  
  大概,即便看淡了生死,即便接受了忍者作为工具的命运,我还是有些不甘的。不仅为母亲,为弟弟,为父亲,也为了自己心中那点始终不曾熄灭了的对自由的向往。
 
标签集:TAGS:BL | BG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喜欢就顶一下

回复Comments

{commentauthor}
{commentauthor}
{commenttime}
{commentnum}
{commentcontent}
作者:
{commentr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