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旅行了,继上次和小妖出行至今大致也有一年之久了,梦想就是能每年好好的旅行一趟。藉由探亲的机会,能见见妈妈,陪着素未谋面的亲戚,一起出去走走,着实让我窃喜了好一阵子。而少时,便发现其实与不是很熟识的人出去玩也挺无趣的。从去深圳开始就一直没睡好,意识总游离在半睡眠的朦胧状态中,于是难得找到一家有宽带的地方上网,憋死憋活居然写不出只言片语了。 只好记录下些个零星片断,就当旅行出游小TIPS看吧。
1. 旅伴的选择太重要了。尤其是跟小妖肆无忌惮的玩了一个月之后,时隔半年再跟一帮“妈妈团”去旅游,感触颇深。原来,旅行,愉快程度的关键并不取决于风景,而在于人。无论是一位无话不谈的朋友还是相爱甚久的恋人,都能给原本该无趣的旅程凭添太多生机与亮点。私以为前者要更好一些,与你共同欣赏同一副风景,又能读出不同意境。相知却不粘腻,纯粹灵的交流,没有肉体的亵渎。这些,也许只有女人能懂吧。像某人说的,男人是永远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2. 关于导游: 同行的全程陪导是一位英文流利、唱歌却爱跑调忘词还极爱不时展现歌艺的帅哥。最让偶惊讶的是,他居然长得像豆哥!当偶兴致勃勃的发短信告诉豆哥的时候,豆哥回:你真衰,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居然赶上个这么丑的导游。呵呵,不过偶们这位陪导倒是对自己的相貌颇有信心,自我介绍的时候总说自己酷似刘德华,名字也跟刘德华差不多,不过,犹豫他强调太多次华仔,而导致偶还真忘记了他叫什么,只好存他的手机号码都硬着头皮输的“刘德华”。恩,发现导游都一个特色,能侃。好像我们的地导“小球”MM,从浦东机场接了我们开始,到大巴开到外滩,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着,中间才喝了一小口水。走地下行人道楼梯的时候,依稀看见“球MM”脖子后面两道很深的刮痧的痕迹,突发感慨,导游其实也挺不容易的啊。恩,其实大家都不容易啊。偶前阵子还发烧头晕伴着轻微的“孕吐”得了空调病不是。
3. 关于网络的普及:原本担心旅行住的酒店太破旧,没办法上网,结果发现只要是挂星的酒店几乎都有网络。倒是住在深圳一阿姨百平米花园洋房的时候居然木有网络。恩,网络的普及还不够啊,还休要偶们这一群“挨踢”精英们继续努力奋斗啊,争取把网络普及到更边远的地区去,同时让网络使用者人均年龄再提高一个档次。恩,发现学GCD喊两句口号,还真有振奋人心的作用啊。偶都有点热血沸腾了。hoho~~
4. 偶遇哈里波特。在南京路逛街,站在一家店外面等一位shopping狂人阿姨,突然发现一南美大叔抱着一栗色头发的眼镜男孩,那孩子十分可爱,活生生一浓缩版的哈里波特。顿时惹得偶色性大发,辗转许久终于红着脸走过去带着颤音用蹩脚的英文问了大叔一句“ Excuse me , can you speak English?" "yes,a little."我一听,好啊,只是"a little"哦,偶立马用流利的英文跟他说,我是来旅游的,看到他儿子觉得非常可爱,想跟哈里波特拍照。大叔欣然同意了,抱着小波特走到一辆自行车旁边,让小波特坐在车上,叫我扶着小波特拍照。哈哈,勾引成功,走时还不忘用流利的英文跟大叔夸夸他儿子很可爱,大叔笑着说“Thank you, and you are every cute too! you are so beautiful & lovely”。听得偶一阵心花怒放,屁癫屁癫的乐呵了半条南京路,不带合嘴的。那是啊,跟哈里波特拍照了还被哈里波特他爹夸可爱,能不高兴嘛。
5. 豆哥。 哎呀,跟“妈妈团”一起玩憋了我好久,好容易看到一个同龄的熟人,不知道哪来的兴奋,情不自禁的冲上去想抱豆哥,扑在豆哥怀里。结果,在偶即将要落在他怀里的时候,丫居然猛的一个侧身,害我差点扑空抱到树。 (-_-#) 不知他是在关键时刻想起了风笛、忠贞、不二妻等一大串词组…… 还是在张开双手的同时看到了偶后的妈妈,于是才躲开。思考了半天,终于在巴西烤肉店喝西柚汁的时候想通了,还是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怎么说偶也还是有几分姿色可言的,在加上当时偶穿得特别暴露,恩,豆哥应该会被偶的“美色”所迷惑的。恩,不过,总之,风笛大可放心,这次偶施“暴”(抱),未遂。无论原因如何,豆哥还是经得起考验滴。
6.偶的英格内死 这次碰上只会讲缅甸话和英文的小姨跟三舅妈,沟通着实不便。一是他们的英文有很浓厚的东南亚口音,偶听得不是很清楚。二来,偶英文太久没用过了,词汇都忘光了。当偶在大二的时候发现偶的英文已经远不如高中水平的时候,偶还至少对偶的口语从未怀疑过。可是当这次在给小姨翻译“东方明珠的总高度要比金茂大厦高一些”这句话的时候,偶居然用了“higher”!!!恩,这种初中生才犯的错误,偶竟然脱口而出。恩,由此看来偶的英文level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down到一个人神共愤的地步了。so,这次回来要痛下决心,好好学英文,多学多用英文。妈妈的,至少要能到心情郁闷的时候随便挥洒两笔都能写出一篇3000字的英文随感出来。
恩,旅程才算刚刚开始吧,然后接下来的几天还有西塘(水乡),杭州、苏州、无锡、南京。更多罗嗦的话等到我明天去城隍庙吃了蟹黄汤包、见识了真正的水乡景色的时候再go on吧。
1. 旅伴的选择太重要了。尤其是跟小妖肆无忌惮的玩了一个月之后,时隔半年再跟一帮“妈妈团”去旅游,感触颇深。原来,旅行,愉快程度的关键并不取决于风景,而在于人。无论是一位无话不谈的朋友还是相爱甚久的恋人,都能给原本该无趣的旅程凭添太多生机与亮点。私以为前者要更好一些,与你共同欣赏同一副风景,又能读出不同意境。相知却不粘腻,纯粹灵的交流,没有肉体的亵渎。这些,也许只有女人能懂吧。像某人说的,男人是永远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2. 关于导游: 同行的全程陪导是一位英文流利、唱歌却爱跑调忘词还极爱不时展现歌艺的帅哥。最让偶惊讶的是,他居然长得像豆哥!当偶兴致勃勃的发短信告诉豆哥的时候,豆哥回:你真衰,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居然赶上个这么丑的导游。呵呵,不过偶们这位陪导倒是对自己的相貌颇有信心,自我介绍的时候总说自己酷似刘德华,名字也跟刘德华差不多,不过,犹豫他强调太多次华仔,而导致偶还真忘记了他叫什么,只好存他的手机号码都硬着头皮输的“刘德华”。恩,发现导游都一个特色,能侃。好像我们的地导“小球”MM,从浦东机场接了我们开始,到大巴开到外滩,近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一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讲着,中间才喝了一小口水。走地下行人道楼梯的时候,依稀看见“球MM”脖子后面两道很深的刮痧的痕迹,突发感慨,导游其实也挺不容易的啊。恩,其实大家都不容易啊。偶前阵子还发烧头晕伴着轻微的“孕吐”得了空调病不是。
3. 关于网络的普及:原本担心旅行住的酒店太破旧,没办法上网,结果发现只要是挂星的酒店几乎都有网络。倒是住在深圳一阿姨百平米花园洋房的时候居然木有网络。恩,网络的普及还不够啊,还休要偶们这一群“挨踢”精英们继续努力奋斗啊,争取把网络普及到更边远的地区去,同时让网络使用者人均年龄再提高一个档次。恩,发现学GCD喊两句口号,还真有振奋人心的作用啊。偶都有点热血沸腾了。hoho~~
4. 偶遇哈里波特。在南京路逛街,站在一家店外面等一位shopping狂人阿姨,突然发现一南美大叔抱着一栗色头发的眼镜男孩,那孩子十分可爱,活生生一浓缩版的哈里波特。顿时惹得偶色性大发,辗转许久终于红着脸走过去带着颤音用蹩脚的英文问了大叔一句“ Excuse me , can you speak English?" "yes,a little."我一听,好啊,只是"a little"哦,偶立马用流利的英文跟他说,我是来旅游的,看到他儿子觉得非常可爱,想跟哈里波特拍照。大叔欣然同意了,抱着小波特走到一辆自行车旁边,让小波特坐在车上,叫我扶着小波特拍照。哈哈,勾引成功,走时还不忘用流利的英文跟大叔夸夸他儿子很可爱,大叔笑着说“Thank you, and you are every cute too! you are so beautiful & lovely”。听得偶一阵心花怒放,屁癫屁癫的乐呵了半条南京路,不带合嘴的。那是啊,跟哈里波特拍照了还被哈里波特他爹夸可爱,能不高兴嘛。
5. 豆哥。 哎呀,跟“妈妈团”一起玩憋了我好久,好容易看到一个同龄的熟人,不知道哪来的兴奋,情不自禁的冲上去想抱豆哥,扑在豆哥怀里。结果,在偶即将要落在他怀里的时候,丫居然猛的一个侧身,害我差点扑空抱到树。 (-_-#) 不知他是在关键时刻想起了风笛、忠贞、不二妻等一大串词组…… 还是在张开双手的同时看到了偶后的妈妈,于是才躲开。思考了半天,终于在巴西烤肉店喝西柚汁的时候想通了,还是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怎么说偶也还是有几分姿色可言的,在加上当时偶穿得特别暴露,恩,豆哥应该会被偶的“美色”所迷惑的。恩,不过,总之,风笛大可放心,这次偶施“暴”(抱),未遂。无论原因如何,豆哥还是经得起考验滴。
6.偶的英格内死 这次碰上只会讲缅甸话和英文的小姨跟三舅妈,沟通着实不便。一是他们的英文有很浓厚的东南亚口音,偶听得不是很清楚。二来,偶英文太久没用过了,词汇都忘光了。当偶在大二的时候发现偶的英文已经远不如高中水平的时候,偶还至少对偶的口语从未怀疑过。可是当这次在给小姨翻译“东方明珠的总高度要比金茂大厦高一些”这句话的时候,偶居然用了“higher”!!!恩,这种初中生才犯的错误,偶竟然脱口而出。恩,由此看来偶的英文level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down到一个人神共愤的地步了。so,这次回来要痛下决心,好好学英文,多学多用英文。妈妈的,至少要能到心情郁闷的时候随便挥洒两笔都能写出一篇3000字的英文随感出来。
恩,旅程才算刚刚开始吧,然后接下来的几天还有西塘(水乡),杭州、苏州、无锡、南京。更多罗嗦的话等到我明天去城隍庙吃了蟹黄汤包、见识了真正的水乡景色的时候再go o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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