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游列校之旦复旦兮
作者: jo  发表时间:2005-11-20


上了一个上午的课,肉虽在教室里,一个字没听进去过,盘算着怎样度过我的黄金下午。
11:30,终于熬到老师说下课,哼哼哈哼,背起我可爱而硕大的泰迪,把宝贝giant寄放在车棚里,开始伟大的翘课计划。
塞着耳机,听陈珊妮陈琦贞信乐团低吟浅唱撕心裂肺。我忏悔我内疚。脚踏上政肃路的瞬间,忏悔化为窃喜,内疚化为微笑,哈哈,我又自由了!大好青春,怎能荒废在无聊的鸟语上?
我知道我不是好孩子,虽然他们希望我是,但骨子里我就不是听话的,谁让上周开了个“好头”呢。

一点方向感没有,下意识跟着一群花花绿绿的孩子,这个时候,他们肯定是出动寻觅食物的。果不其然,转了两个弯,CC描述的大学城横亘在路中央。好眼熟!是啦,像吴江路,可惜没有阿德生煎,没有葡萄干酸奶,没有糖不甩和丸子兄,连家像样的西西里和一多都没有,只能空着肚子。
卖东西的小店倒不少,进去一打探,贵贵贵!比北门翻个倍,一点亲切感都没有。还是咱上大好呀。

一个和ZZ长得一模一样的布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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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倒是找到了,果然,铺天盖地的书,柔黄色的光,狭小的空间,多一个人都不能转身。还有咿咿呀呀的楼梯。我抓起仅有的一本黑色封面龙应台的《慢慢来,孩子》,大二的时候,八个人传阅它,又哭又笑,一个笔触辛辣的女子写起孩子来无限温柔。今天的这本是再版,增补了华安和华飞的文章,口齿不清风风火火的安安和飞飞竟然已经是19和15岁的翩翩少年了。站着看了一个小时,身边的人来了又走,我看得眼眶湿润,不能自已。想买回它,转念一想,不如留它在这里感动更多的人。
步行街的尽头,罗森里买了一盒寿司,然后向复旦进发。

大草坪,宽敞的沥青路,环卫工人扫拢一车车的落叶,没有阳光也没有风,连时间都是多余的。一百年前肯定也是这样的步速。仰头看毛泽东,不知道他在和谁招手,有没有注意到脚跟下有个虔诚的小囡在用philips向他问好。
我想落落如果在这里,一定会拖着长长的上声说,我喜~欢~这里。
莫名有点愧疚,毕竟我贼头贼脑,生怕人家看穿我,把我赶了出去,其实这种心虚是多余的,有很多拿着相机的游人,他们都把复旦当成了公园。又生怕人家问我的出处,肯定会嗫嚅着羞于启齿,哎,上大啊上大,等你的那些树长成这么高时,钱老和我们都不在了吧。
恍惚跟着一个人走进一幢教学楼,就算给我壮壮胆吧。大窗户一字排开,枯叶幽幽而下,像五幅系列油画。我跟着那个人到了二楼,马上打住,原来是计算机楼,在他眼珠子弹出来之前,我闪。
化学楼、生物楼,兜了一大圈都没有看到中文楼,有点失望,扬眉吐气的机会泡汤了,继续勾着头走。按着指示牌走到了老校门,仿古的木质校门,扭来扭去的“旦复旦兮”,应该是大篆吧。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站在门前,呆呆看着它,什么都凝固了。一个无知的毛孩子在厚重的历史前,渺小得不值一提。一个月前,颤颤巍巍的老人们从世界各地聚到这里,就为了走一走复旦的老校门,今天,他们只能在回忆中品味,而此时,门是我的。
再往前走一点,博物馆系(真是什么系都有诶!)偏居复旦一隅,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兀自沉醉在时光的洪流里。然后就看到了今天最震撼我的东西。

一个展览,名字叫,亲爱的孩子。讲述父爱。布置得很朴素,除了镁光灯,没有任何花哨。也没有观者,于是蹑手蹑脚走进去。展板上陈列着爸爸和婴幼儿的脸庞,很大很大,清晰得可以数出睫毛和瞳孔。
爸爸甲在亲女儿的脸,鹰勾鼻子被推倒了一边;
黑人爸爸乙,抱着牛奶一样白的娃娃游泳;
专业技师爸爸丙一身黑衣,哈酷,小一号的女儿也蹬着皮靴,俨然邦女郎;
著名摄影师爸爸丁在逛超市,袋鼠口袋里装着呈海星型的囡囡^_^
在这里,他们没有自己的名字,有的只是英纳兹的父亲、乔安·莫莉的父亲、格莱格的父亲etc.
更让我感动的是旁边的那些文字——

----在瑞典和厄立特里亚,作为一个男人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
有天早晨,我的表兄从厄立特里亚打电话来时,那会儿我正在洗衣房。妻子接了电话并告诉表兄我在哪儿。
“洗衣机坏了?”表兄问。
“没坏,保罗斯正在那儿洗衣服。”妻子说道。
我不知道我表兄有没有从那次震惊中缓过神来。

----我最幸福的时候,是每晚临睡前,孩子们爬到我腿上来拥抱我。一切都如此温暖,如此令人安心。我希望能永远有这种感觉。如果你的孩子靠近你以寻求这样的接触时,我猜你就是个成功的父母了。我希望当我的孩子需要时,他们能永远这样亲近我,无论他们要的是爱,还是买啤酒的钱。

----当埃米尔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对于什么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事物,我的想法在刹那间改变了。他是个奇妙的人。他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打开了我的心灵。在我看来,时间的意义和形式都从此改变了。

----这两张照片之间的距离是五千一百一十八天。千万次的呼吸。数不尽的分分秒秒。
在五千一百一十八天之后的今天,我还记得她头顶上那种婴儿的气息,好像热牛奶的味道,或者说,是一种难以描述的生命本质的味道。以前我们时时拥抱,她每天都给我无数个湿漉漉的亲吻。
现在,她已经有好些时间没有拥抱我了。你不会去拥抱一个十六岁大的女儿。
有时候,我会得到一个瞬间的拥抱,好像一个意外的恩赐,我会站在那儿,像个尴尬的小学生。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父亲与女儿之间的距离本应渐行减远。
我在机场向她挥手告别。她即将第一次只身一人去国外。她人那么小,行李箱却那么重。她出关了。我希望她会停下,转过身来,给我一个大大的飞吻或别的什么。
但是,什么都没有。她径直走了,走得很稳。
她径直走入了自己的生活,把背影留给了我。
事情本该如此。

看最后一段的时候我哭了。虽然展览馆里没有人,但我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只是一个摄影展,但分明感到了心的触动。爸爸号称自己像王志文的时候三十出头,抱着炮弹一样的我,两张脸贴在一起,一个掩不住初为人父的喜悦,乐呵呵笑,一个留着口水,一脸无辜呆滞。现在王志文变成了没头发的张国荣,我还是喜欢粘着他,看电视的时候,整个人瘫在他身上,咬他二头肌,揉他耳垂,把冰冷的手塞到他脖子里。他一边板着脸说我没规矩,一边故意惹我挠他。
我爱爸爸。他也是。
今天看了太多关于孩子的东西,出展览馆的时候,真想立刻就生下个香香软软的宝宝。草莓说我有恋童癖,嗯,我承认。
然后短CC,我真觉得合该她也来看看。

剩下的一个小时,找了间阶梯教室,女生居多,肯定“理”不到哪里去。拿出寿司来吃,为了掩人耳目,把当代史的书铺在桌子上。老师讲民国报业发展史,我猜约是传媒学。那夫子实在不怎么样,大失所望,连个电脑静音都开不来。所以我吃完寿司就没给他面子,走了。

今天真的很开心,一个人踢踢踏踏走在深秋的上海的感觉简直……本来绝望的周六竟被我过得有滋有味,约摸今后会一直这样悠游了。







屐痕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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