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fchaiqian.cn/chaiqian.htm
在房屋被强迁后,我于2008年4月5日,凑齐钱,到京咨询,4月8日得到中央国家信访局的接待,中央信访局看了我的材料,认为对我的强迁,尤其是毁我的就业项目--獭兔养殖场,不符合国家政策,所以下发了"访复字[2008]6987"号文件给吉林省信访局:
![]() |
|
国家中央信访局回函
|
在得到国家信访局的回函后,在京暂留数日,并咨询了一些相关法律部门.于2008年4月15日,至长春,在16日得到了吉林省信访局的接待,并出示以下回函:
![]() |
|
吉林省信访局回函
|
我持省信访局回函于2008年4月17日交于辽源市信访局,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声称这东西只是一张废纸,走个形式而已;但辽源市信访局仍旧依省信访局回函,向东辽县信访局出如下回函:
![]() |
|
辽源市信访局回函
|
我不相信国家政府会如此对待自己的人民,更不敢相信中央国务院的回函竟然被地方政府称之为废纸,那样信访机构还有存在的意义吗?于是,我于2008年4月21日将辽源市信访局的回函交于东辽县信访局,希望给予解决.但,时至之日,仍未得到得到东辽县政府的任何答复!他们真的就视中央国务院的回函为废纸了!希望社会各界媒体及法律界人士能够伸出援手,为我们讨回公道!



回复Comments
作者:
{commentre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