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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歌堡服饰有限公司开启2008财富搜索引擎

      我的日志 2008-3-4 18:4

 为迅速抢占中国市场份额,在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唱响“玛歌”,为三年在中国境内建立千个玛歌堡的专卖店打下坚实的基础。玛歌服饰有限公司决定开启2008玛歌堡财富搜索引擎,启动新年献礼活动。
      “玛歌堡 合作”中的“专销政策”与“代理政策”  ★  累计进货量每达10万元,返还总经销1.5万元,返完为止。返完总经销费后,进货量重新累计,进货量每达10万元都按10-15%返利。
  ★  各级总经销的进货价格不同,按相应的总经销级别价格进货。

  注:各级代理商只能在各自代理的区域范围内开办终端销售店或发展片区分支机构,其招商政策,向下级开店供货的价格由当地总经销因地制宜自行制定。
 
【总经销收益】
以一个普通地级市地区为例,总经销区域:6个县4个区
发展开店数:4个区×2家专销商/区=8家专销商   6个县×2家专销商/县市=12家专销商 合计20家  
供货收入:20家专销商×3万元/月×12个月=720万×15%的供货差额 =108万
返利利差收入:普通经销商是3%-5%的返利,而代理是12%的返利,按最高的返利点返给你下面店里,代理商还高出7%的利差,20家店仅返利方面代理商就要多赚40万左右。
注:
■ 未计算人工、仓储等运营费用及其他开支,仅供参考。
■ 收益在实际经营中,受总经销区域经济水平、发展空间以及经营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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