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论坛》www.txtbbs.com , 欢迎您来TXTBBS推荐好书!】   遇见你不是我的错   作者:非笑   楔子一      “现在时刻,下午十七点整。”呆板平淡的声音传进办公室所有人耳中。   “嗨,天赐,还不走吗?”木若姿立刻丢掉手中的文件,走到仍认真打字的莘天赐后面道。   “没办法。这文件必须今天处理好,明天要用的。你知道,回去我又没有电脑可以用,所以只好接着干喽!”莘天赐双手敲得飞快。   “唉!”木若姿拉过一张椅子坐了下来,盯着人已走光的屋子道:“真搞不明白,这破公司怎么有那么多事——可我看别人也都没有你忙呀!是不是我们太笨,太容易被人剥削?”   所以才能比别人拿到更多奖金呀!莘天赐心中这么说着,仍然不停地处理文件。   以孤儿的身份长大,早就学会了自力更生。有好心人资助上初、高中,她就已经是百里挑一的幸运了。亏得成绩好,考上名牌大学又年年拿奖学金,再加上勤工助学、社会劳动,总算熬到大学毕业,进了这家比较出名的公司,坐上经理秘书的位子,这都是她个人奋斗的结果。   知恩图报,想起和蔼的院长妈妈和孤儿院所有的孩子,莘天赐仍只能感慨自身能力不足。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而她所能回报的,也只有“滴水”而已——所以要努力挣钱,挣钱!莘天赐蹙起眉头,在木若姿上下挥舞的双手之间的空隙中研究着屏幕。   木若姿终于放弃吸引她目光的企图,收回双手,颓然道:“到底还要多久啊?”   “五分钟。”   甫出门,木若姿便戴上墨镜,“砰”地撑起一把伞。   “干吗现在还打伞,太阳早就不晒了。”莘天赐诧异。早知道爱美的女士们在夏天打遮阳伞,例如木若姿。她平时虽不打伞,但也习惯了在晴空万里的时候看到一群群打伞的女人们。只是,她看看表,五点半,再看看太阳,仅有余热。现在还打伞,是不是有点过火了?   “这几天太阳辐射强嘛!要注意保护皮肤,到伞下来吧!”   哦,总算明白为何最近打伞的人猛增了。莘天赐点点头,仍在落日余晖中不紧不慢地走着。   简单的黑色衬衫,牛仔裤,柔顺的长发束成一束,直垂到了臀部。莘天赐双手随意插在兜里悠闲地散步,忽听木若姿笑道:“我发现你还真挺酷的,行事不与常人相同。”   “嗄?我?酷?”莘天赐讶然地指着自己,“开玩笑吧?我怎么不知道我酷?”   “瞧瞧,光打扮就够酷的了,头发也长得怪异;夏天不打伞,任凭风吹日晒……”木若姿上下打量她,口中念念有词。   我是纯粹舍不得花钱去发屋才留的头发好不好?莘天赐都懒得跟她争辩。衣服也是在小摊上随意买的——因为她不会像木若姿一样将大把的工资花在衣服上,就这么简单还有人说酷。还有最后一项——夏天不打伞。天哪!这也叫酷。没下雨还打伞那才叫有病!她摇摇头,切,真不知道到底谁脑袋有问题。   “可以预测,尽管目前生活平淡无其,但你的将来必定绚丽多彩,其酷无比!”按照习惯,木若姿做了总结陈词,而此时她们已经走到了家门口。   “好了,小姐,去做饭吧!”莘天赐将她推往厨房。   “啧,又蹭我的厨艺!”木若姿咕哝着,系上了围裙。莘天赐简直就是厨房白痴,本来两人合租这两室一厅小套房时说好了轮流做饭,却没有考虑这种情况。其实这真的不能怪莘天赐,她以前没有下厨的机会,现在吧,机会是有了,可是估计木若姿这老师教学方法不对,反正在经历了几次历史性灾难,诸如厨房洪水泛滥殃及客厅、电磁炉短路导致全屋停电、微波炉爆鸡蛋搞得差点给吓出心脏病来以及吃了些难以形容的饭菜之后,两人终于达成了目前的合作体系:木若姿做饭,莘天赐洗菜,洗碗。合作愉快,皆大欢喜。   “好啦!”木若姿丢掉围裙,脱下束手束脚的套装:“烦死了,整天套装来套装去的,看着就老了好几岁。真羡慕你轻装上阵。”   “我签合同时早就说好了,反正我是专门做事的秘书,不是负责陪他抛头露面的秘书。”   “早知如此,我也该加上这一条。”   “可惜为时已晚。我饿了,可以吃了吗?”莘天赐举起筷子,结束这个话题。   饭过,木若姿心满意足地蜷进沙发,莘天赐则在厨房进行饭后双手运动——洗碗。播音员的声音穿过哗哗的水声隐隐约约地传进厨房:“近日来,太阳黑子耀斑大爆发,是近百年来最强的一次……导致地球磁场紊乱,有可能影响通讯……同时,太阳辐射明显增强,专家提醒市民出行要注意……”   莘天赐微微一笑,摇摇头。切,这种知识,初中生也知道,现在的新闻,越来越没内容了。   轮流冲个澡已是晚八点。对上班族来说还很早,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但对莘天赐来说已经到了休息时间。   木若姿双眼迷蒙地盯着电视,打个哈欠,含糊不清地道:“天赐,我打算买台电脑,以后晚上也有些消遣,怎么样?”   “我倒觉得该装台空调。”莘天赐走进自己的小房间。   夏天的夜晚真叫一个闷热啊!莘天赐躺在地板上,幻想着自己是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明知易受凉感冒,她也不愿意到床上去当“煎饼”。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沉沉睡去,入睡前居然迷迷糊糊地又想到了太阳黑子、耀斑、磁场、辐射的问题……黑子、磁场啊……   楔子二      红色的丝线,因年代久远而微微发黑。下面吊着一个金色雕花镂空圆球。中空的圆球内有一颗莹白的珠子。那珠子浑圆晶莹,隐隐若透明,又像笼着烟罩着雾,竟是上等羊脂白玉所制。坐在太师椅中的年轻男子盯着玉珠,神色平淡,若有所思。   一旁肃立的黑衣男子终于忍不住道:“爷,真的要娶那个殷小姐吗?”   年轻男子拿出一块龙形玉佩,在黑衣男子眼前晃了晃,说道:“有玉珠为证,父母命、媒妁言俱全,她本来就是我指腹为婚的妻子。既然他们催了,这‘信’字,我总要做到。”依旧淡然的语气,没有丝毫感情的起伏。   “可是爷,殷家二十年后才找上门来,那殷小姐二十年都没找婆家,总觉得事情有点怪。说不定她有什么残——”   “好了。”年轻男子淡淡地扫过他脸上,“不必再说,去准备彩礼,派人去迎亲。”   “可是,菲儿小姐——”   淡淡的目光再次扫过他脸上。并不严厉,但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严,黑衣男子未敢再多嘴,恭了恭身,一闪而逝。   年轻男子目光有转回玉配上。玉佩与珠子是同样材质,雕为龙形,龙口似张还闭,似含着什么东西。他左手微一用力,金球应声而裂,他取出玉珠,放如龙口,不大不小,刚好卡在口中,正是莫家祖传的龙戏珠组佩。他盯着玉佩看了半晌,终于抿抿嘴,将之收入怀中。   第 一 章   永安茶馆。   虽然只是一家小茶馆,但是位置很好,布置挺风雅,茶也有点品位,老板又热情,称得上是个好去处,顾客盈门,还不时会有大商贾或员外之流出现。   “最近天象大动,不知是何预兆啊!”一老者叹息。   “伍爷,您老也不知其兆吗?”周围人大惊——连城里最负盛名的占卜星象师都无从预知,定是异数啊!   “无从占起呀!”人称伍爷的低低喟叹,欲言又止。   “其实是这样的——”有人低声道:“《晋书·天文志》载: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   他声音虽低,但茶馆中人莫不是摒住了呼吸听他讲话,听至此都倒吸一口凉气,茶馆中一片抽气声。   伍爷阻止不及,叹气更甚。   却听有一人道:“日月之行,自有其道。正如月有阴晴圆缺,日中有黑子又如何?”   众人扭头看去,是一中年富商打扮的男子踱了进来,便都七嘴八舌地打招呼:“殷爷,何时来的?”“殷爷,你老也来坐坐啊!”“殷爷……”   殷冬升挑了个位子坐下,笑道:“大家都有闲情,在谈论天象啊?”   “还不是随便说说。谁叫太阳里有黑子,人心慌慌啊!”   “是呀,是呀,我说我这两天怎么就老是心跳得厉害……”有人附和。   “只是从天象谈到了朝政,还说什么——”殷冬升压低了声音,“‘日有黑子,臣废其主。’要是传了出去,不光有议论政事之嫌,还有‘妖言惑众’的罪名啊!那可是要这个的——”他以手刀在脖颈比划一下。   “嘿嘿,这个,唉……”碰了一鼻子灰,怪不是味儿。   便在这时,茶馆主人过来添茶,跟殷冬升寒暄起来:“殷爷,听说府上大小姐好事将近了?”   余人好奇地看向这边,嘿,没想到,殷大小姐都那样还有人要。   “嗯。”殷冬升看都不看茶馆主人一眼,从鼻孔了冒出一个字。显然已经没了刚才和众人谈笑的随和,恢复了平时高傲的姿态。   “恭喜,恭喜……”   “老爷,老爷!”殷家小厮跌跌撞撞地跑进来,“老爷,小姐、大小姐她、她……”他停下来,咽口唾沫,润润干渴的喉咙,猛喘粗气。   周围人被吊起了好奇心,伸长耳朵等待“惊爆消息”的来临。   “大小姐,她醒了!”小厮在众人的期盼中吐出六个字。   切,连这也要汇报!众人怏怏地欲回头继续喝茶,却发现殷冬升已起身离开。   “怪了。大小姐醒了——是不是暗号呀?”有人纳闷。   “谁知道,说不定还真是。”别人也一头雾水。   “有钱人家的事,咱小老百姓还真想不通……”   莘天赐在剧烈的头痛中醒来,脑袋兀自昏昏沉沉的。嗓子疼得要命,干得冒烟,必定是打地铺的直接后果——又感冒了。   强迫自己睁开沉重的眼皮,又眨了几眨,以确定眼睛没花:她看到的不是她房间雪白的天花板,也不是通常整宵不停的摇头风扇,而是——一顶蚊帐,还是叫别的什么?   是在做梦吧。又闭上眼睛。   低低的交谈声传入耳中。   “小红,你说大小姐什么时候能醒来啊?”   小红?还小绿哩!   “谁知道呢!都烧了这么多天了,总也不醒,吓死人了——哎,小绿,大小姐要是醒不过来怎么办呢?”得,还真有人叫小绿。莘天赐自认做了一个挺没水准的梦。   “呸呸呸,乌鸦嘴,说过不算!虽然大小姐是白痴,可是她从来不会给我们添麻烦,还那么好伺候,你干吗咒她?”小绿挺护主的。   真是越来越没技术水平了,居然出来个什么大小姐,还是个白痴。   “我哪有咒大小姐,我是担心嘛!听说莫家的迎亲队伍已经出发了,小姐还在昏迷……小姐都二十了,要是不能如期嫁入指腹为婚的莫家,以后……”   “小姐虽然脑子不太好,可是又温顺又安静,有什么不好,自然会有人喜欢小姐的。”   “是呀,安静!”能不安静吗?小红嘀咕着,“哑巴能叽叽喳喳吗?”   原来不光是白痴,还是哑巴!   “谁说小姐是哑巴?小姐小时侯会说话的!”   小红张大了嘴巴:“啊,有这回事?我在大小姐身边六年了,没听她说过一句话。”   “你以前是服侍二小姐的嘛。你来之前小姐已经基本上不说话了。不过,我可是在大小姐身边长大的,那时侯小姐好聪明、好伶俐呢!可惜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不知道。”小绿摇摇头,“反正大夫人去世后,小姐就一天天变了。”   “可能是年幼丧母打击太大了吧……”   越来越罗嗦了,这梦怎么还没做完?那红呀绿呀的吵死人了。   莘天赐猛地睁开眼,掐了掐大腿,疼的。意识不够清醒时最好不要对自己下手,因为没个准头——眼下就是惨痛的教训——够疼的!她倒吸一口气,立刻听到有人惊喜地道:“大小姐,你醒啦!”   莘天赐困难地缓缓地转过头去,看着凑到眼前的古装小美女。这到底是什么状况?张了张嘴,嗓子火烧火燎地,嘶哑地发不出半个音节。   “太好了,小红,快叫人去禀报老爷啊!”   小红跑了出去。小绿勤快地将莘天赐扶起来靠在床头,倒了一杯水服侍她喝下,口中还在絮絮叨叨:“小姐,你都昏睡了好几天了,现在可算醒了,真是老天保佑。不过也真奇怪,怎么会跌到水池里去呢?你体质本来就虚,就算醒了,肯定还要再养好多天。唉!”她摇摇头,“我又忘了,你只能听不能说,老是问你问题。”   我还想问你问题呢!可是——我不会真的不能说话了吧?莘天赐环顾四周,房间布置得明亮幽雅,外面阳光明媚,眼前的小丫鬟美女赏心悦目,一切都那么地漂亮,那么地——古色古香!周围没有导演,没有摄影师,没有摄像机,根本不是乱七八糟的片场——再说,就算是拍戏,她莘天赐也不可能是演员呀!所以,这个状况……天啊,莘天赐呻吟一声,她、她、她……不会真的到了古代了吧?   “小姐,是不是不舒服?还是躺下吧。”小绿浑不知她在想什么,光看她痛苦的表情,还以为是她身体不适,殷勤地服侍她躺下。   莘天赐茫然地任她摆布。呕,怎么可能有这么荒唐的事情!想发飙都没力气。哼哼,回到古代,这种事情,木若姿的评价想当然尔定是“酷毙了”。酷?落到自己头上看你是“酷”还是“哭”!   莘天赐冷静下来,接受了这个不可思议的、又不由她做主不信的事实。   时间未知,地点待定;某户似乎不错的大户人家的大小姐,姓名不详;芳龄二十(真是今天二十四,明天二十啊!莘天赐讽刺地笑笑);是个白痴,还是哑巴;另外,要嫁到一户姓莫的人家去(还真有人要啊?莘天赐翻个白眼。不是搞歧视,而是设身处地地替那个男人想想,有这样一个妻子,将来的孩还不知会怎样呢——不是说孩子的智力跟母亲关系最大吗?还挺同情他的。)。到目前为止,她莘天赐的新身份就是如此。   好吧,好吧,莘天赐恨恨地想,心中咬牙切齿地冷笑:“哼哼,我该死地就是那个哑巴白痴小姐,哼!”   梦中那没水准的女人居然就是自己,郁闷!早知如此,是不是应该做个好梦?唉,还是算了,反正也没用,因为那根本不是梦!莘天赐闭上了眼,发现自己现在的身体真的如那个小美女丫鬟所说,体质虚弱,因为她浑身软绵绵地又想睡了。刚闭上眼,就听到门被推开了,然后就听到小绿恭敬的叫道:“老爷!”   老爷?老爷不就应该是大小姐,也就是她莘天赐——的父亲(当然,古称为爹)。   第一次见面,应该有礼貌一点。莘天赐挣扎地坐起来,好奇地看向他——唔,还好,不是脑满肠肥,这样才比较容易接受他是她这个时代的爹。一个柔顺的白痴,见到父亲会不会行礼呢?莘天赐挣扎着欲下床行礼,殷冬升大手一挥,冷冷地道:“别下来了,躺着吧。”如赏赐一般。   莘天赐疑惑地看看他,决定服从。   “你就要嫁人了,好歹自己要能照顾自己,不然岂非丢我殷家的人?好端端地居然掉进水池,若是有什么意外,我怎么向莫家交代?”殷冬升皱了皱眉,看看她一脸木然的样子,摆摆手,冷声道:“算了,反正你也听不懂——总之要乖乖听话,不要惹事,知道吗?”   哦,莘天赐急忙点头。这老头,不如看上去随和嘛。摆个冷脸给亲生女儿,有毛病。   总算有反应了,殷冬升受不了地摇摇头,背着手走了出去。   趁屋里没人,莘天赐清了清嗓子:“嗯——哼!啊—喔—哦……能说呀,看来构造没什么问题……”除了大概久没用过了,舌头有点不灵活,但语言能力却是完好无缺的——这大小姐怎么会变成哑巴呢?溜下床,偷偷地将梳妆台上青铜镜子拿回被窝——实在是好奇她在这个时代的长相。几天来,她都在床上忠实地扮演着一个虚弱的哑巴白痴,没有一刻没人看着,根本没机会自由活动。这家人那么富,娶的老婆应该很漂亮,那老头(也就是她前身的爹)长得也还可以,所以女儿应该不差吧?这几天虽看不到自己的脸,看皮肤倒还不错,细腻柔滑,有些苍白,应该可以用什么“肤若凝脂、吹弹可破”之类来形容了。   镜子里映出的是一张很熟悉的脸孔,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一双称不上“明眸善睐”的黑漆漆的眼睛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在镜子里泛着好奇的光芒。莘天赐放下镜子,颓然叹了口气,撇撇嘴,唉,和在二十一世纪长得一模一样嘛!不过也好,总比换张脸而不习惯要好,她如是安慰自己。   “小姐,小姐!”小绿急匆匆地跑了进来,手里扬着一张红纸,气喘吁吁地道:“小姐,莫家来迎亲了!老爷连喜帖都印好了,看!”她将那张鲜红的纸头塞到她手里,浑然忽略了大小姐“应该”不懂这种东西。   莘天赐将镜子赶紧藏进被窝,接过那张喜气洋洋的帖子,默然地打开,瞟了一眼,只见上面写道:   定于五月二十八行长女珏与莫公芨平长子岸宵之亲迎之礼……   ……   下面是龙飞凤舞的签名。草书她是不认得几个字的,殷什么呢?冬……冬至?还记得高中有同学的妹妹叫“小满”的,跑到古代来又碰上个“冬至”,是不是早晚二十四节气得全遇上?   殷珏,殷珏……莘天赐暗暗咀嚼她的新身份。殷冬至,应该是那个板着脸的老头儿了。莫岸宵么……   “听说,莫家离南京很远呢,要在路上走半个月,所以小姐你七月初就要随迎亲队伍出发了……”   半个月,在古代应该不算远吧?莘天赐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老爷让我和小红做陪嫁……”嗯,陪嫁,似乎古代是有这么一说,而且好象陪嫁到后来总是和小姐“共事一夫”云云……   “让我们照顾小姐,照顾姑爷……小红说老爷实际上是送我们去做妾,看好姑爷,向着殷家……”正妻还没过门,小妾就已经布置好了两个,而且还是娘家“送”的,真是呕。   “我不想离开南京,以后就再也见不到爹娘了……”小绿低声道,“可是,小姐你要是在莫家没有熟悉的人怎么行呢?肯定会被人欺负的……”她咬咬唇,“反正老爷的话就是命令,做奴婢的,只有听话的份儿。”   尽管沉浸在愁绪里,小绿仍然感觉到了莘天赐关注的目光,她长出一口气,收敛情绪道:“啊,我不该让你担心的——小绿会和小姐一起到莫家的,小姐不要害怕!”只有在安静平和的大小姐面前她才会常常自言自语,才会大胆地以你、我相称,这样的一个主子,虽然是白痴哑巴又怎样,这么好伺候,别人求还求不到呢!跟着她,至少不会受尽欺凌。   便在这时,小红也推门进来,道:“小绿,你干吗呢?老爷让我们上街给小姐采办喜礼,还要给二小姐买胭脂,再不去……”   “来了,来了……”小绿慌张地跑了出去,带上了门。   莘天赐猛地坐起,溜出门外。阳光明媚,不由地来个深呼吸,唔,她有多久没呼吸到新鲜空气了?老在屋里呆着,身子不虚弱才怪!   殷家似乎很大,她悠哉游哉地逛了许久,也没逛个遍。殷家的家仆,不管是匆忙的小厮还是修剪花木的工匠,都是规矩而冷淡地向她行礼,然后再诧异地看她两眼。看来殷家大小姐殷珏地位不很高,莘天赐得出结论。在接受了几十人冷漠对待后,莘天赐看到有人向她走来,哦,她的“爹”。   在她“卧病在床”的日子里,从小红和小绿的谈话,大致可以了解到殷家的家族情况:殷老头正妻,也就是她娘,早年亡故,遗下一女;他他未再娶妻,也未将其他妾室扶正(具体几房待考,从丫鬟交谈中比较难获取到这种信息),生了几个女儿之后,终于后继有人……除了她醒来那天见到过殷冬升一面,其他人诸如她的姨娘、姐妹,没有一个人屈尊到她床前,所以,在殷府,她认识的“亲人”只有殷老头儿一个,偏偏他还老板着一张脸。   莘天赐蹩手蹩脚地行了一个礼,垂下头,偷偷地看了他一眼。他冷冷地瞟了她一眼,斥责道:“没有丫鬟跟着你就出来了?还想再出什么意外吗?”   死老头,不关心弱智女儿的身体也就罢了,还整天骂来骂去的,欺负她不会说话吗?   一阵香气袭来,莘天赐抬起头来,只见一个珠光宝气、满身绫罗绸缎,明珠佩环,步摇叮当的美妇人走了过来,身后有一个同样富贵打扮的少女,还有一群丫鬟恭敬安静地跟着。   美妇人走到殷冬升旁边,扫了她一眼,恍若未见,娇声道:“老爷,原来您在这里呀!妾身可找了您好久了……”   “爹……”少女则腻在他身边撒娇:“现在都不陪女儿骑马了,就为了忙她的事……”她目示眼中钉,噘起红艳艳的嘴,不依不饶。   莘天赐吃惊地看到板脸老头儿笑开了眼,哄着那少女道:“琮儿,你大姐就要嫁人了,爹肯定要忙的嘛!不过爹这两天可没忘了你,这些物事,”他指着院里的箱子,“只要她有,就有你一份——除了嫁衣,我叫人全都送到你屋里去好不好?还有,爹特地托人觅了海外的稀罕玩意,你喜欢什么就去拿……”   两个女儿,两种待遇呀!从她见到他起,还没见他这么亲切呢!   厌恶的目光扫过莘天赐,美妇人娇嗔道:“老爷,不过是她出阁,那么大张旗鼓,到琮儿出阁时您准备怎么办?反正要是没有风光过她,我可是不依的!”   “琮儿可是我最宝贝的女儿,自然会风风光光地嫁出去,我要让南京所有的姑娘小姐都羡慕琮儿出嫁的气派!”殷冬升豪言壮语。   “女儿不嫁人!”殷琮跺脚。   “都十七了,呆在家里做老姑娘吗?”殷冬升笑她。   她才十七你就着急了,我二十你才将我嫁出去呀!莘天赐替殷珏气恼。   “爹也舍不得爹的琮儿嫁人——依爹看,也没有配得上琮儿的人……爹要好好地替你找个婆家!”   殷琮不满地看着莘天赐:“爹,为什么大姐能嫁到莫家,我就不能?”   哦哦~~原来是来抢老公的呀!不会学娥皇女瑛来个什么“姐妹共事一夫”之类吧?   殷冬升收起笑容,道:“跟莫家指腹为婚的是你大姐,不是你。”看到殷琮委屈地红了眼睛,觉得自己说重了,又哄她道道:“爹一定给你找个胜过莫家的,啊?”   美妇人冷哼一声,不悦地道:“像莫家那样家大业大,尚未婚配的能有几家?我看你根本不关心琮儿的幸福,只想着那个白……”她住了口,没再说下去。   殷冬升板起了脸道:“殷家讲究的就是一个‘信’字,这件事,以后休要再提!”   “哼!”殷琮恨恨地瞪了莘天赐一眼,扭头离开。殷冬升和美妇人赶紧跟着追过去,道:“琮儿,爹今天陪你去骑马,啊,琮儿?”   殷琮,她的二妹,那位美妇人,她的二姨娘。切!莘天赐嗤笑一声,慢慢地踱回房。   大红嫁衣、一箱箱的嫁妆堆在殷珏的房里,映得屋里一片喜气。莘天赐百无聊赖地一箱箱看将过去:绫罗绸缎、珍珠玛瑙、翡翠玉石、紫貂氅狐狸裘……而在厢房中还有按理应该是新娘亲手给夫婿做的衣服,给全家的四季衣服鞋子,屏风、香炉、梳妆台……虽然大小姐不吃香,嫁妆倒挺值钱,也很罗嗦。莘天赐摇摇头,听说莫家也是富贵人家,哪里需要什么鞋子、衣服、梳妆台的?只是给新娘摆个场面,显得嫁女的隆重罢了。   己卯年五月初六,莘天赐以殷珏的身份拜别殷冬升,离开南京,前往杭州西子湖畔。锣鼓震天,旌旗飘扬;殷家车水马龙,贺客不绝;还在秦淮河畔摆开一溜酒席,来者不拒;迎亲归去的队伍紧跟在吹鼓手后,接着是新娘的八人喜轿,管事、陪嫁丫头的马车,嫁妆车,护卫队……送亲的队伍直排出里许。直到数月之后,殷家嫁女的气派还是市民们茶余饭后的必然话题之一。   曾想过逃出殷家,自由生活,等待回到自己世界的那一刻,但是以一介女流,身无分文,她不知该如何立足。那么,选择了去嫁人,平平静静、韬光养晦、低调地以殷珏的身份活到回去的时候,是不是正确的抉择呢?莘天赐不知道。一个相貌平平、毫无特色、连清秀也谈不上、身材也不好的哑巴白痴妻子,相信没有人会感兴趣吧?希望别人都忘却了她的存在才好——当然,不要限制她的自由以及吃穿不愁才行。莘天赐自嘲地笑出声来,原来自己竟变得如此之懒,只想做一个“纨绔子弟”。她的未来呵,真的把握在她手中吗?她迟疑了。   第 二 章   旭日高照,莘天赐却无聊至极地在屋里打着瞌睡。自打五天前到了莫府,她就再出过这个大型庄院,甚至连她独居的小院都不曾出去过。活了一大把年纪了,连“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湖可都没见过,是她在二十四年的生命中最大遗憾。可现在,都到了它的边上,还是不能一睹其芳容!   她是柔顺的听话的反应慢半拍有些冷淡的白痴——来往的下人们在她身后指指点点什么,她岂会不知?对她虽然有礼,却也只是表面上的恭敬。不过,也就够了。莫家也不是傻瓜,对未来主母的一切调查得可够清的!她轻哼一声。   除了见到过莫家的管事之外,再高级别的主子是连影儿都没见过,包括传说中的夫婿。耸耸肩,无所谓,反正她对他没兴趣,大家彼此彼此。无论在殷家还是在莫府,她似乎都有意无意地被隔绝开来。她没有身份随便出门,还要遵循礼仪,等她成了莫夫人……感觉怪怪的……应该不至于无聊到整天发呆了吧!   环顾四周,这间房里竟布置得像书房,摆设不是瓷器玉器漆器之类,而是一堆堆的诗书典籍。她翻过一次(仅此一次),全是《战国策》、《史记》、《庄子》、《老子》之类。哪怕有本《三国演义》也好啊——虽然她认不全繁体字,但好歹也有点事做。要让她去看那些老古董写的什么“非攻、尚义……”,算了,她宁可像现在一样发呆。   明天就要结婚——哦,不对,是成亲。双手交握枕在脑后,幻想着日后的自由生活。呵呵,她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带着小红小绿逛遍整个杭州。想想看,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古杭州的景致,怎一个“美”字了得……首先要去的自然是西湖,然后是钱塘江观潮、京杭大运河……   反正现在想也回不去,全当放自己一个长假,等回去了恐怕还要重新找工作——咦,殷珏身体是在这古代本就存在的,就算两人面貌相同,当身体的差异还是的,比如,她的胎记长在左臂,而殷珏虽有形状大小都相同的认记——但是在右臂。那么,她莘天赐的身体……岂不是没了灵魂,成了行尸走肉?还是,她已经挂了,会慢慢臭掉……   不行,不行!打个寒噤,不能再想下去了,否则会疯掉的——可是,她的身体……到底会怎样呢,会好好地等着她这可怜的灵魂回去吧?   “小姐!”小绿推门而入,吓了莘天赐一大跳。本来已经习惯了小绿的来无影去无踪,但也不要在她思考这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出现吧?真是!   “小姐,今天我见到姑爷了!”姑爷?哦,应该是莫岸宵。   莘天赐扭过头去,漫不经心地看着她,终于有女方的人一睹他的庐山真面目了吗?   小绿一边整理她的嫁妆以及嫁衣,边道:“小姐,姑爷很好看呢……”好看?她比较怀疑小绿的眼光。“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呢!不过……”她犹豫一下,道;“姑爷看上去好相处,可是有时候扫人一眼别人就不敢说下去了——我看到几次了!我还真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那么怕姑爷……不过小姐,你别害怕,姑爷一定会待你很好的,他说怕你寂寞,还让我多陪你出去逛逛呢……”很好,婚前既如此不在乎,婚后他必定不会限制她的自由了。   她起身坐起,想去考查一下她将要生活一段时间的莫府。刚走出门,小绿就跟了上来,道:“小姐,明天就要成亲了,新娘子是不能到处乱跑的,要让老爷知道了,会生气的。”又是殷家脸面的问题,烦死了。莘天赐懊恼地又摊回床上。   小绿看着她不豫的脸色,小心地道:“小姐,只要过了明天,有下人陪着你就可以随意出去了,忍一下,好吗?”以前小姐是不爱出门的,自那次落水高烧昏迷数天之后,好象就有些地方不太对劲了……“小姐,你不是最爱看书的么,这里这么多书,你要睡不着看看好了,要不刺绣也行……”她拿过绣帕,搔搔头:“好象你很多天没刺绣了呢……”   噫,原来殷珏识字,还会刺绣……应该不是白痴才对呀!或者,她是所谓的“天才白痴”,只懂识字刺绣,其余一窍不通?   轻轻点下头,莘天赐合上眼。一天而已,小不忍则乱大谋。再说,何必为难处处为她着想的小绿呢?小绿以为她倦了,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   偌大的莫府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作为成亲的当事人最大的好处是一切有人为你打点好,只要按部就班,随他们摆布便是——尤其当你是一个白痴时更是如此。   堂拜过了,洞房闹过了,不知什么人念叨了许久好似咒语的祝词、撒了一地种类多到可以用来煮八宝粥的花生核桃之类后也下去了,莘天赐静坐床上,考虑如何打消莫岸宵洞房的念头。   盖头被挑了开来,莘天赐迅速地扫了他一眼,又垂下头。确实如小绿所说,他长得很好看,俊美无俦,温文尔雅,身材挺拔,配其貌不扬的殷珏实在是太可惜了。   莫岸宵淡淡地打量她一番,温声道:“今后你就住在这间房了,你的陪嫁丫头在西厢,有事你大些声唤……”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沉吟一下,接着道:“嗯,我还是叫她们到隔壁睡吧,有什么动静她们能听到。我去别处——折腾了一天,你早点睡吧。”   莘天赐默默点头。只要不来碰她,他爱去哪里风流都行。   成亲月余,莘天赐果然过得万分惬意,在小红小绿的陪伴下,足迹遍及整个杭州城。不知莫岸宵究竟在忙什么,反正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她和他,没有交集。   唯一令她郁闷的事情是:她不能开口说话。   杭州最负盛名的酒楼。这几日,掌柜和小二已经习惯了每日日落之时,晚饭时分,必有主仆三人前来。每次都是叫上招牌菜,日日不同,不变的几笼蟹黄汤包,再加一斤陈年女儿红。主人其貌不扬,总是安静地随意吃一些,不时看看窗外的景致。倒是丫头清秀可喜,轻声交谈,不是本地口音。能让掌柜和小二记住,不止因为三人出手阔绰,还因为在杭州,小姐带着丫鬟连续出现在酒楼数日的实在不多。   “每次都叫上女儿红,又几乎不动,不是太可惜了吗?”小绿看着仍满满的酒坛,低声咕哝。别看小姐不说话,每次来必然纤纤玉手先指向女儿红。   莘天赐微微一笑。不是她爱喝酒,只是想体验体验古人在酒楼喝酒的豪情,意气风发而已。而且,莫家那么富有,怎么会在意区区几坛酒?   “小红,我水喝多了,涨得难受,你陪着小姐,我出去一下。”小绿压低了声音。   “我也是。”小红叹口气,都逛了一天了,“一起去吧。”   “那小姐怎么办?”小绿目示莘天赐。   “先叫掌柜的照顾一下。这种大酒楼,不会有问题的。”   目送小红和小绿走下楼去,莘天赐立刻走向掌柜,先结了帐,吩咐道:“等我两个丫鬟回来,麻烦你老告诉她们,我走了 。”   “就说这一句?”   “嗯。不必多说。”   “是是是,不麻烦。”掌柜看着足有两倍酒钱的银子,眼睛眯眯的。   醉仙楼傍西湖而建。转到楼后便见有许多画舫,华灯初上,粼粼碧波倒映着金碧辉煌的画舫,美不胜收。莘天赐随意上了一座停在岸边的画舫,上面已坐了几个人,有公子打扮的,有贩夫走卒,也有贵妇人带着丫鬟的。只剩角落里一个位子,莘天赐刚坐下,便听船夫道:“客官都坐好了,开船喽!”   莘天赐旁边甚为美貌的富贵少妇皱了皱眉头,抱怨道:“舫里这么多人,看了心就烦,听个曲儿也不随兴……”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怀里雪白的一团。   莘天赐搭讪道:“夫人若不喜欢人多,大可包下画舫就是,何必委屈了自己?”   “若是给包倒好了……”少妇轻哼一声。   “姑娘,你必是第一次乘画舫,不知这里的规矩。”一个穿着破旧、一脸憨厚的汉子说道。   规矩?坐船还要什么规矩吗?   这时有一童儿拿了个瓷碗出来,在每人面前停了一停,便见人人皆掏出铜板碎银放入其中。少的有只一个铜板,多的有几钱银子。到那贵妇人身边时,她身后的丫头拿了三四两的碎银出来。那童儿也不管钱的多少,只一个个人走过去。   到了莘天赐面前,她犹豫一下,问道:“小弟弟,我该给你多少钱?”   童儿抬头看她,露齿一笑道:“姐姐,给多少都行。”   “啊?”莘天赐疑惑地看着他,道:“为什么?”   “我爹说,莫爷让我们这样做的。我听爹的话。”   “好乖!”莘天赐赞道,摸摸他的头,拿了两许银子放入。   再过去便到了那老实汉子,他掏了半晌袋子,终于拿出两个铜钱,小心地放进碗里,又对莘天赐道:“是这样的,姑娘。西湖里的画舫,除了私家的,都归莫爷管。谁想坐画舫都行,钱随意给,就是不许人包船,非等人载满了才开——要是人少,有人等了两刻钟人还没坐满,也能开。”   “可是……有人包船,他也不会少赚钱呀!”   “这就是莫爷的好心处了。像我这种穷人,只怕一辈子都坐不起,现在只要几文钱,就可以和那些老爷一起游玩了……”   唔,这方法倒不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旁边的少妇冷哼了一声。莘天赐循声看去,注意到了她膝上的那团绒毛。仔细看了两眼,惊喜道:“哎呀,好可爱的波斯猫!”   那少妇原对她爱理不理的,此时扭过头来道:“你知道我这猫儿?”   “是啊。波斯猫嘛……我是说,这猫产自波……”想了想,“嗯,大食。眼睛一蓝一黄,十分名贵,也很娇贵。”自言自语道:“没想到,现在杭州也有啊……”   少妇得意地道:“我这猫儿可是外国使节来朝贡的供品。本来有两对,献给皇上一对。全杭州可就这一只!”   童儿已经离开,舫上的歌伎走了过来,拨弄着莘天赐不识的丝弦乐器,轻启朱唇,唱道: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薰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柔柔的吴侬软语消散在风中,直如天边飘来一般。莘天赐闭上眼,无怪南宋统治者愿意偏安临安,暖风扑面,真有薰薰然之意,她也很没气节地沉醉了。   几首时兴小曲之后,到了客人点唱时候。画舫顿时热闹起来,有人叫道;“唱个《忆江南》!”也有人道:“先来一段《雨霖铃》……”亦有人言:“还是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歌伎点点头,笑道:“各位莫急,奴家都唱便是。”语毕便重挑丝弦,一曲曲唱将下去。   莘天赐朝那老实汉子道:“大叔,既然难得上了画舫,不点两曲听听岂不可惜?”   汉子咧咧嘴,搔搔头笑到:“我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哪知有什么曲儿,反正听什么都差不多啦……”   一个青衫年轻公子插嘴道:“大叔应该会喜欢豪迈一些的曲儿吧?慷慨飞扬,方显男儿本色。姑娘,就劳烦你唱两曲边塞曲吧。”   “这个……”歌伎顿了顿,一时记不起有什么符合要求的。   莘天赐解围道:“姑娘,你不妨唱王昌龄的《出塞》,就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那首……我不记得前两句了。”见歌伎仍很迷惘,显然不会,又道:“要不《木兰诗》,应该很熟吧?不过好象太长了……”声音渐渐转低,自言自语道:“《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不知有没有人谱过曲,也很长……那唱什么好呢?”边塞诗词语文课上确实学了不少,但一时之间还真记不起,她懊丧地敲敲脑袋。   年轻公子将她的一举一动收入眼中,忽然道:“姑娘,你唱杨慎的《临江仙》可好?”   莘天赐犹在努力回想各豪放派诗人词人,忽地想起辛弃疾来,道:“我想起来了,《念奴娇·赤壁怀古》!姑娘,就唱这个好了,或者李清照……嗯,还是应该叫李易安——的‘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都行!”   歌伎感激地看她一眼,道:“奴家只会《念奴娇》,只能唱这一曲,各位大爷见谅。”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歌调果然慷慨激昂,由歌伎柔软清脆的嗓子唱出,别有一番铿锵滋味。莘天赐见那汉子悠然神往,但显然不知其意。等歌伎唱罢,又转向婉约唱腔时,便低声向他解释道:“她刚才唱的是当年三国的事。就是那个桃园三结义、火烧连营的故事……第一句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是说古时候的英雄豪杰,就像刘备刘皇叔,赵子龙,周瑜曹操——”   “那个——曹操不是坏蛋吗?”汉子插嘴。   “呃,他是很奸诈,挟天子以令诸侯嘛——但也不失为一代枭雄啦,反正就是说,古时候的英雄豪杰,当时再惊天动地,也都随着江水消逝,一切都烟消云散……”   年轻公子始终微笑着听她的解说,等她讲解完了,方道:“姑娘,你看过《三国志》?”还以为现在的千金小姐顶多看些“小姐赠金后花园”的弹词之类。   “哦,不不,《三国志》那种正史的书我看不下去,而且都是文言文,好难懂,我只是看过《三国演义》而已。”而且还没看完。   “《三国演义》啊……”他蹙起眉头,思索着是否有这么一本书。   “罗贯中写的……”啊,难道还没写好?她懊恼地想,罗贯中难道不是元末明初的人吗?   “公子不用冥思苦想了,这书没有名气……”看他的样子,至少现在是没什么名气,“内容和《三国志》倒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   “姑娘倒是涉猎甚广啊!”他笑道,“可称博览群书了!”   “呃……不是我想看,只不过四大名著么……总得看一下才好。”   他眼中又浮现不解,莘天赐忙道:“我说话总是这样,有人说我说话很难懂,公子别放在心上。”   “哦,这样啊……”他颔首,恍然大悟:“是有点难以理解。”   莘天赐无奈一笑。   “听了那个什么娇的,再听这些软软的小曲儿还真有些不对味儿……”汉子的声音传来。   “大叔,世人爱听的都是些江南小调,这些歌者所学也都是如此,能唱几曲豪迈悲怆的已属不易,你若点唱,恐怕有些为难歌者。”年轻公子道。   有道理!莘天赐暗暗点头,不是说‘柳永词一出,有井水处皆歌’吗?确实是喜欢婉约的文人雅士居多。先前倒是没想到这一点,还在诧异为何歌伎只会一首《念奴娇》哩。   汉子又是咧嘴一笑,摸摸头,说道:“这个反正我是不懂的,有得听就行了,也不一定非听什么娇的……”言语直爽,有着些许的失望。   莘天赐心下一动,道:“大叔,你若不嫌弃,我来唱一首豪放派的如何?只是我不懂乐理,就只能清唱了。”   “哪里敢劳烦姑娘。你该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吧,给我们唱曲不好,失了身份,人家会笑话的……”汉子受宠若惊,心下感激,但也只能心领。   “大叔说哪里话?我本不是杭州人士,只是游玩而已。等我离开,管别人说什么呢!反正我也听不到。再说,船上也就这十来个人,没事的。”   “这样啊……”汉子本就嘴拙,经她一阵歪理驳得无话可说。   莘天赐一笑,也不站起,便开口唱道: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正是先前那年轻公子所说的《临江仙》,《三国演义》的片尾曲。   那少妇哼道:“好好的小姐,偏去学什么歌伎,真是侮了身份,丢大户人家的脸面!”   莘天赐不与她争辩,倒是那汉子叫了起来:“整天抱着一只猫,好了不起,好有身份么?这位姑娘看得起我们做活的人,只会让我们敬重!”   “哼!看你识得我这猫儿,还以为该有些品位,原来不过如此。”这话是冲莘天赐说的。想来是不屑与那汉子交谈。   “我不是什么富贵出身。道不同不相为谋,夫人若看不过去,不妨乘自家的画舫游湖,便没人碍眼了。”莘天赐勾起嘴角。   少妇被堵得说不出话,又哼了一声,转过头去看其它舫上的情形。   有艘画舫慢悠悠地驶到了旁边,谈笑声落入莘天赐耳中。她好奇地转身看了一眼——莫岸宵!没敢看第二眼,立刻回过头来,端正坐好,连大气也不敢喘。   那少妇早已看到莫岸宵,待两艘靠得近了,侧过身去,娇柔地靠在栏杆上,含羞地道:“莫爷,兴致不错啊!很少见你到这里来呢!”   恶。都嫁人了,还学十几岁的小姑娘勾引人家丈夫吗?   莫岸宵看了那少妇一眼,怔了一怔,没有作声。边上人提醒道:“这是于家老爷的七姨太。”   莫岸宵颔了颔首,表示已经听到了她的招呼声,举起酒杯,自顾自喝了起来。   七姨太却不依不饶起来,娇嗔道:“莫爷好大的架子,真不枉称这杭州首富呢——也是,有着漕运、丝织,不富都难唷!再说,光这西湖画舫的进帐就羡慕死人了……”   “怎么,你有意见?”说话的是一直站在莫岸宵身后的黑衣人。   “阿唷,吓死人了……”她拍拍胸脯,向莫岸宵抛去个媚眼,道:“莫爷,你的手下好吓人哪!不过再怎么说,莫爷身边的人看着也比这艘画舫上的人舒坦,在这上面,真让人打心里不舒服!”她含嗔带怨地看向他。   “为什么?”莫岸宵挑起了眉,勾起摄人心魄的笑容。   七姨太几乎失了神,迷醉其中。恍惚了一下,意识到莫岸宵在等她回答,以最娇嗔的声音道:“莫爷你瞧,这里贩夫走卒,什么人都有,和这种人在一起,岂不侮蔑了高贵的身份?还有,只怕他们呼出的气,都是污浊的……”她玉手轻抬,以华丽的衣袖遮住了鼻子。   “是么?”莫岸宵依旧笑得蛊惑。   七姨太视线胶着在他俊美的脸庞,甚至还看到他浅浅的酒窝,真是、真是太好看了,于老头哪怕有他一半好看也好啊!喃喃道:“是啊……”   “那么——”莫岸宵笑得更加勾魂摄魄,“夫人最好去坐自家的画舫!”   莘天赐险些笑出声来——他的回应,和她还真是不谋而合。   “姑娘觉得很好笑吗?”两艘画舫靠得很近,几乎并排而行。莫岸宵看着她的背影,所有的人都在好奇地看着这边,关注着事态的发展,惟独她,始终给他脊梁骨看。好象先前是扭头看过他一眼的——仅一眼,而后便再没看这里了。现在,却是她在笑——虽没出声,肩膀却在不住抖动,显然是在憋笑了。不知不觉地,话里带了挑衅的味道。   莘天赐僵了一僵。连脑袋也不敢转动分毫,僵硬地道:“也不是啦。只是不知道原来你也很幽……诙谐。”   诙谐?第一次有人将这个词用在他身上。   “呵呵,莫爷,你们说的话很像……”中年汉子咧开大嘴,憨厚地笑着。   大叔,不要再说了。莘天赐默默祈祷,我还不想引起他的注意,自寻死路。   “诙谐?这可是个有趣的评语。我诙谐在何处呢?”   “呃……你一直在欲擒故纵,放长线钓大鱼……还有,嗯~肯定用了美男计——”虽然看不到,但好歹猜得到。   噗——年轻公子一口茶全喷了出来。   “……一直诱惑别人说下去,到最后才予以致命一击,”分明是存心看人笑话嘛,“说实话,诙谐有点不太恰当。”应该叫作弄人,不怀好意。   “哦?”莫岸宵又看了一眼她的背影,“姑娘跟人说话都不看着人的吗?”   “不是。”莘天赐迅速地道。只是不看你而已。   “那为何不转过身来?”   可恶!逗我玩吗?“我与公子素不相识,没什么好说的。”   “那位大叔说我们两个说话可是很相像,必定会很投机的。”莫岸宵眉梢眼角都在笑,直觉她要爆了。   他身后的黑衣人诧异地看着他。爷……不是那么无聊的人啊,怎么有兴致跟一个姑娘纠缠不清,好象是在逗人……   莘天赐咬咬牙:“公子非要跟一个‘未婚’姑娘详谈,不觉唐突吗?”她瞅瞅自己一身云英未嫁的打扮,没错,确实‘未婚’,反正莫家也没人在乎她的装束。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我不是窈窕淑女!”你也不是君子!罗里罗嗦,夹杂不清。   莫岸宵站起身来:“既然你不肯转身……”   “啊——”有人尖叫,更多人则是抽了一口气。   莘天赐抽了一口气,发现眼前多了一个着白衣的人的背影。看到他欲转身,莘天赐立刻举起袖子遮在面前,怒道:“流……登徒子!你做什么?”古代就是麻烦,骂个人都那么文言。   “你不肯转身,那就只好我过来。姑娘,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模样罢了。”是什么样的女子,对他的评价那么直白,也不忸怩,就那么大大方方地说出“美男计”?   莘天赐没好气地道:“反正没你好看就是了。”   年轻公子又噗嗤笑出声来,道:“岸宵,这位姑娘说的倒是实话,她的相貌,两个字是平凡,三个字是很平凡,四个字是其貌不扬……”   “姑娘,舫上那么多人都见过你,为何不肯让我见上一见?”莫岸宵很有耐心,笑得依旧温文儒雅,一向冷然的语气里却有不容忽视的坚持。   “我会自卑不行啊!”   “那么……至少告诉我你贵姓。”   “莘。莘莘学子的莘。”   “岸宵,追女孩子也不用这么着急吧!我记得你好象刚成亲不久嘛!”年轻公子悠闲地挥着扇子,促狭地道。   莫岸宵冷冷扫他一眼,一字一顿:“常、云、开!”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他笑笑。   “莘姑娘,后会有期。希望下次,能一睹姑娘芳容。”莫岸宵又纵身回到莫家画舫。   很久以前就见过了,有什么好看的!莘天赐悻悻地放下袖子。   飘荡了很久,两艘画舫终于越离越远,莘天赐上了岸,招呼一辆马车便欲回家。常云开道:“莘姑娘,你就一个人回去吗?”   “是啊。”莘天赐不觉有什么不对。   “太危险了啊……”   “能有什么危险,还能把我卖了不成?只怕没人买哦。”她不在意地一笑了之。   老实汉子点点头:“可能。小姐你是不太漂亮……”   “而且还那么黑!”常云开打量她一番,接口道。   废话,顶着大太阳游玩一个月,我看你黑不黑!莘天赐瞅瞅他白皙的皮肤,恨恨地想。真是!太不给人面子了。   “但毕竟是女孩子,要不然我送你回去?”汉子提议。   常云开道:“姑娘,这位大叔是在莫家商铺做事的,出了什么事有莫少担着,你放心好了。”话已至此,相信没人敢打她的主意了。   “好吧。”莘天赐等那汉子上来,对车夫吩咐道:“到城南……嗯,烟雨楼。”烟雨楼,离莫家还有一条街,不会暴露行踪。而且酒楼现在应该很热闹,安全,还可以顺路去逛一圈夜市。   第 三 章   回到莫府早已过了晚饭时分。敲开大门,便见守门的惊喜地道:“夫人回来啦!”接着便有人急匆匆地向莫家书房方向跑去。   莘天赐淡淡地颔首,走回自己房间,却不见小红小绿的影子。一个平时端茶送水的小丫环托了个托盘过来,道:“夫人,爷请您过去书房。爷说,您可能饿了,可以吃了晚饭再过去。”   恐怕找她去兴师问罪的吧……莘天赐点点头,看那丫头犹豫着没有离去,便以询问的目光鼓励她说下去。丫头鼓起勇气道:“奴婢不该管夫人的事的……可是,夫人一个人走开了,小红小绿可是护主不周,爷不知要怎么罚她们呢……夫人替她们求求情,行吗?”   她点点头,挥手让那丫鬟下去。急急忙忙换了身衣服,重新梳了头发,化了个成亲那天一模一样的浓妆,赶往书房。   甫进门,便看到两个人垂首站在一旁,泪珠在眼里是滚了又滚,没敢落下来。正是小红和小绿。莘天赐松了口气,看来莫岸宵还没有处罚她们。估计是想在她面前来个杀鸡儆猴,警告她以后不要乱跑。调整调整表情,看看在扫了她一眼后又去看书的莫岸宵,她敢打赌,他纯粹是在做样子,故意增大她的心理压力。这点小伎俩,对付那个不知世事的殷珏自然是绰绰有余,但想吓到她,还差了点!   莘天赐静静地站在那里,有时打量一下看似闲暇的莫岸宵,有时无聊地去研究书房的摆置。切!你不急,我就陪你耗着!   莫岸宵身后的黑衣男子打断沉寂道:“爷,夫人来了!”   莫岸宵淡淡地答应一声,从书本上移开眼光。这是两人第二次相见,他发现已经快记不起她的模样了。记忆中,她化了浓妆却依旧是很平凡的,现在,她的摸样同成亲那天没什么两样。   “坐吧。”他淡淡地开口。   小绿给她搬来一张椅子。她坐下,平静地望着他。   莫岸宵挑挑眉,不急不徐地道:“有两个丫头犯了错,你说该如何处置呢?”   欺负我不能说话吗?莘天赐忿忿地想,看看小红小绿瑟缩的样子,豁地站起,走到他面前,拿起纸笔,饱蘸浓墨,深吸一口气,写道:爷意下如何?   莫岸宵有趣地看看那张纸,没曾想,她会写字,虽然姿势有点别扭,手腕也嫌没力。   “你不该叫我爷。‘爷’是下人对我的称呼,你应该称我‘夫君’。”他淡淡开口。   她咬咬牙,不甘心地点头,写道:他们犯了什么错?   幸亏知道古时候是没有‘她’字的,否则恐怕莫岸宵还不认得呢!   “没在主子身边好好伺候。”   是我自己走开的,不是他们的错。   过分,他用说的,她只能用写的,速度可是不同数量级。早知道哑巴不好当,唉!   “再怎么说她们不该同时离开,你没有人陪着怎么行?今天是安全回来了,还好。若是出了什么事,她们万死难辞其咎。”他语气里有着压迫。   看到小红小绿抖了一下,莘天赐写得更急,字迹越来越难分辨--该死的,只练过几天书法,繁体字还有好多不认识呢,何况是写……   莫岸宵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念道:“若非我走开,骨……肯定不会有事。是我的错。我已平安归来,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处……罚他们了。”   他抖抖手里的纸,不为所动,仍道:“若是这次放过她们,下次又有这种错误怎么办?”   莘天赐皱皱眉,他分明是想让她保证以后不会一个人出去嘛!但是,她可是已经受够不能说话的日子了,有丫鬟在身后跟着,她只能不甘不愿地扮哑巴。思索片刻,终于又写道:我不喜欢有人寸步不离地跟着。   寸步不离?还会用成语呢!现实与传言有些不符。或许智力有些缺陷,但至少,她不是个白痴。   “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啊……”他沉吟着,道:“这样吧,我给你配个贴身护卫,如何?”   护、护卫……还贴身的!莘天赐张口结舌:就是武功高强、来去无踪的那种人吗?她瞟瞟他身后的黑衣男子,不知是否就是他的‘贴身’护卫?   “想要卫熙?”他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沉吟道:“卫熙已经跟了我近十年了……嗯,也罢,反正将来你也要有护卫的,现在还没有合适的人选……卫熙就先跟在你身边吧。等有了合适的再说。”招呼卫熙到跟前道:“以后你就负责夫人的安全。”   “爷……”卫熙犹豫着,“那您的安全……”   “想伤我不是很容易。”他淡淡地回答。   等等,他们自顾自就做好了决定,还没看当事人答不答应呢!莘天赐又抓过纸笔,用力写下几个大字:我不需要护卫!   莫岸宵挑眉,恍然道:“哦,你不想有人跟着——卫熙不会时刻在你身边的,但你需要他的时候,他自然会出现。”   她固执地摇头。她才不要一举一动都有人看着。   莫岸宵勾起嘴角,道:“有两个选择,是让她们——”他指指小红小绿,“整天跟你形影不离呢,还是让卫熙暗中保护,你自己挑吧。”   莘天赐恨恨地瞪他一眼,明摆了是强权政治嘛!心不甘情不愿地指指卫熙——至少他还会和她保持距离。   不知是卫熙工夫太高,还是她发现力太差,反正几日下来,莘天赐除了在莫府见到过他之外,在外闲逛时从来没有见过他的踪影。耸耸肩,算了,管他在哪儿呢,作为护卫,只要忠于她,不向莫岸宵嚼舌根、大嘴巴就行。   莫家的护卫,只需对主人负责!   这是她听来的护卫守则,护卫只听命于主人,其他主子(注意:主人和主子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在府里是什么地位,都没有资格命令他做任何事。即使莫岸宵是卫熙以前的主人,但在他将他转为她的护卫,她下达第一个命令之后,卫熙便只会忠于她一个人,可以不理会其他主子——哪怕对莫岸宵也一样!   所以她出府之后,只要不遇到莫府的人,尽管高谈阔论好了,爱说多大声就说多大声——反正若是有人不满要对她不利,也自有卫熙保护。而在偌大的一个杭州城,遇到莫府的人的几率确实不大,所以,莘天赐自然十分逍遥自在。   不过她倒是很好奇,所谓的贴身护卫要时刻保护主人,那么——他们是如何在十二时辰、二十四小时中抽出时间来吃喝拉撒兼洗澡休息睡觉的呢?还是因为‘时间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挤总会有的’?   耸耸肩,不再考虑这个深奥的问题,她的注意力转到醉仙楼里说书的先生身上。   这几日行动自由,莘天赐发现了不少好玩的地方。瓦子、勾栏、赌场的地理位置基本搞清,连哪儿的姑娘最风情也是心中有数。总之这小日子……真叫自在随兴。醉仙楼的布局也不简单,底楼是普通酒家大堂,二楼是阁间雅座儿,三楼则是茶肆,平日里经常有说书、唱曲的,甚至还有变魔术的出没,很是热闹。   眼前的说书先生最近是日日在此,已经说完了一部《隋唐演义》,现在进行时为《说岳全传》。   “……话说金兀术部下将军见岳家军节节退后,极为得意,心想,岳家军也不过如此,才开打便呈败势,若是能生擒岳云……”说书的是口沫横飞,下面的听众是听得津津有味。   “啪”地一声,留了几撇小胡子的说书先生将檀板重重拍在桌上,端起茶来喝了两口,环顾一下四周,见众人注意力皆集中在他身上,接着道;“……一时间只见火光四起,浓烟弥漫,厮杀声、摇旗呐喊声、马蹄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那将军才知中计了,金兵一时呆了,终于有人发一声喊,旗也不要了,拎着刀枪掉头便奔——却又不知道那何处是出路,便似那没头苍蝇一般,只盼多跑一点便安全一些,只恨爹娘没多生两条腿——”   他很有经验地顿了顿,待预料中的哄笑声、叫好声稍歇,才接下去道:“可是,岳元帅神机妙算,他们可早就被……”   “那个——”有人插嘴。   “怎么?”说书先生不高兴了。   “腿多就一定跑得快吗?”貌不起眼的男子问道。   说书先生循声看去,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子,弱不禁风,肤色又深,穿了一件肥大的浅蓝长衫,松松垮垮地不合身,一看就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那种。   “那个自然——诸位可曾见过有人跑得过马,或是与兔子一较高下?”说书先生瞥他一眼,故意询问众人。   围坐在茶馆里的人们又是一阵哄笑,七嘴八舌地道:“没见过,听都没听过!”   “我家的狗四条腿,还未必追得上兔子哩,别提人了……”   “别说兔子了,我可连只老鼠都抓不到……”   ……   说书先生不屑地看着他,神情得意。哼,居然怀疑他的说书水平,他可是风靡杭州城的新任说书大师哩——瞧瞧,这下被人围攻了吧?看你还有什么话说!看到他瞅瞅这个再看看那个,一惊一乍,似乎很惊惶,说书先生的两撇小胡子得意地翘得更高。   嗯~这个……说书先生是权威吗?一呼百应啊!   等人声平息,说书先生摸摸小胡子,举起檀板又要拍桌子,他才慢吞吞地道:“那么,大叔,你认为……蜈蚣……如何?”   茶馆瞬间归于寂静,众人僵在当场,说书先生右手高举着檀板,半晌没有落下。   等他终于反应过来,涨红了脸道:“你那是例外,其它的四条腿的都比……”咦,这个乌龟、还有蜘蛛的问题……“反正,反正,你是强词夺理、故意挑剔!我说书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怀疑我的水——”   “噫,莘小姐!”前面一个人扭过头来,惊喜地道。   莘天赐冲他笑笑,点头招呼:“大叔,你也在!”   说书先生根本没注意到他们的谈话,犹自喋喋不休:“……说书本来就要让人听得尽兴,所以要讲究技术——”   “哦?”莘天赐好笑地接口:“就算我是无理取闹好了,先生您继续、继续!”   说书先生没料想她居然先自示弱,反倒呆了一呆,调整调整表情,清了清嗓子,又摸摸他的两撇小胡子,道:“这叫艺术——说书的艺术,小家伙你还太小,只知道较真,不懂它的优美——”   “是是是,受教了。”莘天赐装模做样地拱拱手,很是虚心领教。   说书先生重拾脸面,转回他的《说岳全传》上去了:“话说金兵四散逃开,却哪里逃得出岳元帅的手心——”   “让开,让开!”有人粗鲁地推了他一把。   “干什——”说书先生再次被人打断,脸色极臭,扭过头去,却见是一队官兵气势汹汹地站在身后楼梯口处,顿时气焰全消,缩到一旁去了。   “官爷有令,这里有一个江洋大盗,杀人越货,此刻就在这楼上——大家都不许动,违者视为同伙,格杀勿论!”一个捕头模样的大声喝道,手一挥,士兵立刻将三楼这茶馆出口的几个楼梯重重包围起来。   “爷,来我们这里喝茶的都是布衣小民,江洋大盗也看不上咱这小地方啊——”掌柜苦着脸点头哈腰地跟上楼来道。   “今天知府大人可是得了密报,才下令搜捕的!那大盗是要以为到这种地方就能躲过一劫,哼哼……”他环视一番房里的人群,“……休想!谅他是插翅难飞!”伸手挥开老是跟在后头的掌柜,道:“挨个检查!”   人群顿时哄闹起来,有人道:“我是南街的秀才公,你们居然搜读书人的身,难道不知‘刑不上君子,礼不……’”   “官爷,小的只在城西打锄头打镰刀,长得是凶了点,可小的真的不是坏人……”   “这是我的本命玉啊,官爷,您老不能……”   “……”一时间茶馆里嘈杂非常。   一个士兵眼见搜完了一桌所有的男人之后,目光转向桌中的年轻妇人。那妇人瑟缩了下,往丈夫身后躲去。   “这个……”老实巴交的农夫丈夫见士兵大刺刺地走来,嗫嚅道:“官爷,我家里的是女的……”   “废话!你老婆还能是男的不成!”士兵甲斜着眼道。   “小的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女的……可是,官爷……”   “怎么?那江洋大盗偷了东西,就不会藏到别人身上——再说,这江洋大盗是女的也说不定——”边说边向那妇人伸出手去。   妇人尖叫一声,自丈夫身后跑开,在人群中跌跌撞撞,极力避开众士兵的围追堵截。   “啊——”不知何处也传出女人的尖叫,显见同样的事件在茶馆里上演了,一时间只见几个女子四处乱奔,慌不择路,男人们敢怒而不敢言,尽量掩护着乱奔的女人们,士兵嬉笑着追逐着,戏弄着囊中之物。   “妈的!”那妇人跟士兵甲隔着桌子对峙了许久,士兵甲终于不耐烦了,抬脚踢翻桌子,往前抓去。   “官爷……我的桌子……”掌柜的心疼地直叫。   “若是因为你的桌子而捉不到那个江洋大盗,包你脱不了干系!”捕头一句话就堵住了他的嘴。   妇人又是一声尖叫,往窗边逃去。莘天赐由于坐在最里面靠窗子的地方,官兵还未搜到那里,故而她一直还只是个旁观者。这些官兵……真是太霸道了,这年头,治安真是乱,还有什么‘江洋大盗’——好疼!莘天赐迅速缩回不幸被命中的天足(纳闷,殷珏居然是一双自由发展生长的‘六寸’金莲),只见那妇人的面孔在眼前闪了闪,躲到了她背后。她垂下眼,纳闷地看着手里多出的一个青瓷小瓶,也不过四指高大小……他们搞得鸡飞狗跳就是为了这个?   侧了侧身,背向窗户,不动声色地将手伸到背后,递给后面的妇人——藏在我身后,可以,但是,不要拉我下水。   一双手却又轻轻地将它推了回来。   士兵甲——当然,这是莘天赐私下给他编的号——迷失了目标,四处张望,而在她们前方刚好还站着一个高大的人影——哦,是刚才那个大叔(好人哪,还来保护弱女子,莘天赐心中是涕泪交加),挡住了士兵甲地毯式的目光搜索。   莘天赐固执地将小瓶又递到身后,岂料那妇人比她还执着,坚持推了回来。莘天赐皱皱眉,挥起一道标准抛物线,抬手便将瓶子丢向窗口。妇人眼疾手快,一把挡住她的手臂,第三次将之推回,低低地道:“拜托你先收着,我们会引开官兵,你趁机溜掉,在城南八里——”   “啊哈,小娘们,看你跑哪儿去!”士兵甲大跨步向莘天赐这边走来。   那妇人又是惊惶地叫了一声,逃向左侧楼梯,士兵甲拨开那大叔,哈哈笑着追了上去。   莘天赐翻了个白眼,切,莫名其妙,把东西随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连个联系地址都没留清,这不是给邮递员工作增加难度吗?   她还是被拖下水了啊……小心地将之收起,莘天赐悄悄站起身,推开椅子,准备随时开溜。   “看你往哪儿跑!”士兵乙追逐着女子B(这也是莘天赐编的代号,没办法,这么多女人,她又一个都不认得)朝这边跑来,女子B长得也……很一般嘛,真是,这些士兵大概好久没见过女人了吧,调戏的时候也不挑拣挑拣……莘天赐刚叹了口气,就发现衣袖被人抓住了。   “小公子,帮帮忙,帮帮忙……”   公子就公子好了,反正她的身材也确实很像,但是,干吗还要加个‘小’字……莘天赐挣脱她的手,准备藉着大叔的掩护离开。她还给人陷害得自身难保哩,如何去‘英雄救美’?   女子B又跑进人群,女子C却跑向窗边,抓住了莘天赐的袖子。莘天赐看看被抓得死紧的袖子和C泛白的手指关节,真不知道何时这种暗淡无光不起眼的衣服也成了抢手货,每个女人都争先恐后地抓住它……还是她长了一张NEO的救世主般英雄脸(知道NEO是谁吗?就是黑客帝国里的那个),以至于女人们都向她寻求庇护?   事实显然不是这样的——   “我清清白白,与其受辱——”她扯着莘天赐袖子的手在发抖,似乎要从袖子中汲取勇气,嘴唇抖了抖,眼中泪光闪烁,“还不如——不如——你们再逼迫我,我就、我就……”   莘天赐佩服地看着她,不错,不错,跟不讲理的讲理,给强势的人以威胁——勇气确实可嘉,虽然智力水平有待商榷。   “……我就、我就……”女子C嗫嚅了半天,却只见不光是士兵丙步步逼近,连士兵丁、士兵戊、士兵己、庚、辛……也向自己这方向包抄过来,连那捕头也看向这边,非但没有阻止,还一副看好戏的模样。她心一横,声音也不抖了,大声道:“我就从这楼上跳下去,以全名节!”   唔,名节,对哦,就说她怎么誓死不屈呢,身子要是被这士兵给摸了,且不说脸皮薄厚问题,光名节……莘天赐恍然大悟。   “小娘们脾气还挺倔的……官爷搜查江洋大盗,就算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你躲那么远,八成就有问题——”士兵丙狞笑着逼近。   女子C一步步退向窗口,手里仍牢牢抓着莘天赐的袖子,道:“你——你们不要再过来……”   没人理她,也没有人挺身而出。女子C脸色发白,绝望地转过身,作势便要跳。   莘天赐使劲抽开袖子,女子C却似乎真的将之视为勇气来源了,反手又抓住了她的胳膊,结结实实,莘天赐抖了几抖都没抖得脱。   仍旧没有人做声。   官爷……不好惹啊……   女子C却在这时又后退了两步,离窗户远了些。   很好,应该打消自杀的念头了吧,毕竟未来是美好的,虽然道路可能是曲折的……   莘天赐被人猛地拉着向前冲去,收势不及,竟和女子C一起“脱窗而逃”。 醉仙楼有一半是凸建在西湖上的,莘天赐在窗口的时候就已知道自己脚下就是西湖水——这下真是被人“拖下水”了!   大姐,我是真的很佩服你有待商榷的自杀的匹妇之勇,但前提是——不要拉我一起走啊……   第 四 章      莘天赐任命地闭上眼睛,落水就落水吧,只希望那女的不要在水底下还和她纠缠不休就行,否则……真的只能早死早超生了。   一道黑影迅捷异常的地自二楼跃出,在空中拦腰接住两人,左拥右抱地直接落入正泛舟西湖的一画舫中。同时,自茶馆窗口亦跃出一人,十分潇洒地跳进了……西湖。   莘天赐闭紧了眼,抱住救命恩人的腰——总算明白别人把她的衣袖抓得死紧的原由了,人的本能啊!   入水了吗,入水了吗?奇怪,楼也不甚高,怎还不到水呢——莫非重力加速度忽然失灵?   “莘姑娘,你可以睁开眼睛了,有人快被你勒死了。”有人憋着笑道。   声音……有点熟。莘天赐小心翼翼地睁开一条缝,欣慰地发现已经脚踏实船,无性命之虞。谁,谁在嘲笑她?   忿忿地循声望去,是那个嫌她黑的小白脸。   “莘姑娘,你再不放手,我看他真的要不行了。”常云开幸灾乐祸地指指她的救命恩人。   胡说!能救得了两个人,一定武艺超群,怎么可能让她这一介弱女子干掉?不过……莘天赐终于正眼瞧了一下她的救命恩人——咦,是熟人嘛!这样就更好办了,连谢礼都省下了,毕竟,保护她是他的责任!莘天赐蹙起眉头,纳闷地发现卫熙脸色发白,额间青筋微微崩起,身体僵硬,目光涣散,呼吸——呼吸全无!他、他、他……难道真的毙命于她魔掌之下?   苦着脸,莘天赐松开钳着卫熙的双臂,小心地将右手食指凑近他——“啊!”吓死人了!她瞪着拎着女子C跳回岸上、离她三丈远的卫熙,不悦道:“干吗装死啊?”还好,还好,看来刚才只是凝神摒气罢了。   一双手搭上了船沿,接着一团乱糟糟的水草冒出水面,水草下面是一个不规则球体……莘天赐研究了下,迟疑地道:“大……叔?”   “咳,咳,是我……快……拉我上……去……”大叔无力地翻着白眼。   舫里一个三四十岁的青衫男子挥了下手,原本立于舫前头的一个玄裳精壮男子立刻伸手将他拉了上来。   他颓然坐在船边,吐了几口水,又喘了一会儿,方道:“莘小姐,咳……你没事……就好。”   “大叔,真谢谢你,在楼上……还有,为我还跳水——”跳水,这词有点怪怪的。“只是,你又不会游泳,还是不要下水的好……我觉得恐怕我水性比你还要好一些——对了大叔,你贵姓?”   “我姓赵,赵河。”他咧开大嘴,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   啧,大概五行缺水,叫“河”!今天倒是与“河”来了个亲密接触,不缺水了吧,干脆改名叫“可”算了。   莘天赐随便拣了个晒不到太阳的位子坐下,拍着身边道:“大叔,你也坐啊。”   常云开摇着扇子,有趣地笑道:“莘姑娘,这画舫不是你的吧?”   “不是。”   “那就是喧宾夺主喽!主人还没发话,你就自动自发地落座,还邀请别人?”常云开向那青衫男子示意。   莘天赐随他眼光看去,难道主人真的那么小家子气?青衫男子随和地笑笑,道:“姑娘请便,不用客气。”   莘天赐白了常云开一眼,看吧,主人都不介意了,他居然在那里罗嗦,真不知是谁喧宾夺主。然后又转向那青衫人笑着拱手道:“多谢了。”   “姑娘……这么打扮……”青衫人扫了她两眼。   “我叫莘天赐,公子直接叫我……”让首次见面的男人直呼‘天赐’有点不太好,她犹豫了下,“嗯,直接叫名字好了。”   “莘姑娘。”青衫人点点头,却并不叫她名字,道:“在下姓朱。”   “哦,朱爷。”莘天赐也客气地点点头,算是点头之交吧。   “姑娘……”他又打量她几眼,道:“做男子装束,不怕人说是‘妖服’么?”   她轻笑起来,不在意地道:“妖服?这件衣服只是宽大了一点,又不是妖怪穿的,怎么会是‘妖服’?”她当然知道‘妖服’并非指妖怪的衣服,只不过,装装糊涂有时倒可以省掉很多麻烦。再说,难得糊涂,可见她的境界是多么高呵!   “妖服不是指……唉,算了。”常云开看看无动于衷的青衫人,算了,主人都不介意,他还说什么!   “反正也只有几个人看到,我是男是女又没什么影响,穿什么不都一样吗?”莘天赐笑笑。环顾四周,除了她和赵大叔,偌大的一个画舫原先居然只有三个人,画舫华丽精美,造价应该不菲。看来这姓朱的应该也挺有钱。   画舫向前行去,直绕西湖转了近半圈,方才靠岸。岸边是杭州城另一家有名的酒楼“谪仙居”,画舫靠近栈桥,便有一个白衫青年男子走了上来,唇角含笑,正是莫岸宵。莘天赐沮丧地叹口气,是谁不好,偏偏是他!   “啊,岸宵,办完事了?”常云开笑着招呼。   “嗯。”   “我们在西湖都打了几个转子,总算等到你空闲了。”常云开叹了口气。   莫岸宵微微笑着,并未答话。在莘天赐对面坐下,诧异地挑挑眉。   镇静,镇静,就当素不相识,素未谋面……莘天赐暗暗告诫自己,不要紧张,就当看到一个陌生帅哥吧!   他细细地却并不嫌突兀地打量着她,唇角依旧是浅浅的笑,莘天赐与他对视一眼,立刻移开目光,作势研究水里的鱼儿,避开他探究的目光。   “岸宵,生意还不错吧?”青衫男子开口了。   “还行。”莫岸宵口中回答着他,眼光却不曾离开莘天赐。总感觉,她身上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气息。   “少爷,为什么……一直盯着……”赵河讷讷地开口。   “啊——对了。岸宵——”常云开眼疾嘴快,拦住他的话,道:“我从来没见你家卫熙做过一件好事,不过今天,可算例外了……”   莘天赐第一次对常云开产生了感激之情,因为他成功地将莫岸宵扰人心神的目光吸引开去。   “就在刚才,卫熙做了一件大好事——”真是大开眼界,卫熙会去救一个与莫岸宵无关的人!“他造了十四级浮屠!”就是说,救了两个人的性命。   莫岸宵诧异地挑了挑眉毛。他还以为,除了他和菲儿,卫熙不会关心任何人的生死。   “……就是救了受人调戏、坚贞跳楼的一位刚烈女子和眼前这位……”常云开摇摇扇子,慢条斯理地道:“当年你‘调戏’不成、念念不忘的……莘姑娘。”   莘天赐暗暗将牙齿磨利——她要咬死那个该死的常云开!   莫岸宵身子颤动了一下,不动声色地微笑道:“那我跟她还真是有缘了——是不是,莘姑娘?”   莘天赐轻哼了一声,不理他。青衫人笑道:“岸宵,你跟莘姑娘见过面?”   “哦,是的。”莫岸宵并未向他解释,转向莘天赐笑道:“不知这次在下可有幸得知姑娘芳名?”   “……”依旧没有回音。   他依旧好脾气,道:“至少能一睹姑娘芳容,此行收获非浅。”   常云开没风度地翻个白眼,摇着扇子道:“岸宵,我看你就别追问人家了,就跟‘少年初识情滋味’似的,惹人笑话!”   立刻遭到莫岸宵冷冷一瞥,他依旧嬉皮笑脸:“别瞪我,我可以告诉你她的名字——”无视莘天赐要将他生吞活剥的目光,道:“不过你可就欠我一个人情。”   莫岸宵只眨了一下眼,道:“说。”   “莘——莘莘学子的莘……对吧?”他笑嘻嘻的看着莘天赐,搬出当初她的原话。   莘天赐狠狠瞪他一眼,不言不语。   “莘——天赐!应该是此身乃天赐的意思吧?可见莘姑娘的父母认为她是上天的赏赐,对她的出生充满期盼……”   应该是这个意思吧?莘天赐微微苦笑了下。从来不曾细想过这名字的含义,现在听常云开说来,院长妈妈在给她起名时便赋予了最深的希望和祝福啊……   “不知是否就是这个意思?”常云开得意地询问。   “是。”莘天赐收起感伤。余光扫到青衫公子和那个始终一言不发的玄裳精壮汉子,笑道:“今天能在舫上相遇,大家也算有缘。我的名字大家既然都知道了,是不是应该公平一点,都报上名来?”   没有注意到常云开发白的脸色,她含笑转向那玄裳汉子。汉子向青衫男子看去,见他微微颔首,方生硬地蹦出两个字:“阮诺。”   “那……朱爷?”莘天赐笑着看着他。   “在下朱棣。”   “朱……棣?”莘天赐愣愣地重复了一遍,没有看到阮诺和常云开古怪的脸色。   “敢问……是否是木隶之棣?”莘天赐吞了吞口水。   “正是。姑娘真聪明,一猜即中。”朱棣心情似乎很好。   “那……朱爷是否行四?”不会吧,朱棣!这名字太熟了点!应该不会那么巧,天下重名的人多了去了。   “你怎么知道?”阮诺紧盯着她,右手已探向自己身后。   朱棣却冲他轻轻摇了摇头,对着莘天赐笑道:“我正是排行第四,姑娘知道我吗?”   “我……”莘天赐犹豫地看了莫岸宵一眼,他眼底有一丝焦虑,她抿了抿嘴,道:“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哈哈哈——”朱棣开怀大笑,道:“天赐——我的年龄都能做你爹了,叫你天赐行吗?”看到她点点头,接着道:“你可真有意思,怪不得岸宵追着你问名字呢,我若年轻十岁,保证也是这样!”   不会吧?开什么国际玩笑!   “嗯……我看也到晚膳时间了,能否劳驾船家将我和赵叔送上岸去?”她岔开话题,想尽早摆脱莫岸宵。   “是吗?”朱棣看看依旧老高的太阳,道:“天赐,你晚饭吃得倒早!大家刚熟悉,别急着走啊,反正这舫上什么不多,就是不缺吃的,就在这里吃吧!”   “我……还是不打扰你们了,我和赵叔还有事情呢!”为了脱身,她可以说谎不打草稿。   “有什么事这么着急?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帮上忙。”莫岸宵淡淡开口。   拜托你,不要这么热心啊!莘天赐简直要呻吟出来,没有看到莫岸宵眼中一闪而过的诡谲之色。   “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和赵叔要去拜访一个朋友……”   “可是,我没什么朋友要拜访啊——”赵河纳闷地搔着脑袋。   莘天赐无语问苍天。   “若没有约定时间,就推迟一天再去也无妨啊。”朱棣笑着挽留她。   “……”莘天赐不再垂死挣扎。反正不管她怎么挣扎,都会有人拆台的。   朱棣挥了挥手,只一会儿功夫,满满一桌酒席已经就绪。莘天赐才发现这画舫原来别有洞天,里面是豁然开朗,雕梁画栋,方才下人们只是被支开了,现在可是出现了不少端着盘子走来走去的丫头小厮,而且,从饭菜判断,想必舫上还有厨房和不只一个厨师——真是有钱人哪,排场够大!   莘天赐食不知味,无聊地拨弄着碗里的饭粒,垂着头避开莫岸宵的目光。看、看、看,有什么好看,再看下去,她真怕关系暴露啊!   “天赐,你打算去拜访什么朋友?”朱棣笑着开口,替她夹了一块四腮鲈鱼,道:“来,尝尝,我新请的厨子做别的菜倒一般,不过这鲈鱼可是他的绝活!”   “谢谢!”莘天赐伸碗接过,道:“我这朋友……嗯,是在城南……八里……”她笑了笑,道:“常公子可知道城南八里都有些什么村落?”   “八里井、八里屯、还是八里庙?”应该有很多吧,城南八里……这范围也忒广了点。常云开报出一串地名。   莘天赐无奈地叹口气,看来希望不大,这小瓶该如何处理?她轻轻抚摸着怀中的青瓷瓶子,祸害呀!   “你要到哪里去?”常云开绕回这个问题。   “唔,这个……我那朋友也没说清楚,不过……我总会找到的。”莘天赐耸耸肩。她虽然找不到他们,但他们若真是非常在意这瓶子,必然会来找她。   “哦。”朱棣也就不再追问这私人问题,道:“以后你若闲着无事,就来找我们说说话吧,我就住在这画舫上……就算不在,也会有人告诉你去了哪里。”   “好。”莘天赐笑着点点头。   “赵叔,你去哪里?”终于上了岸,莫岸宵和常云开还留在舫上,不知要和朱棣谈些什么,莘天赐总算松了一口气,还好,今天没穿帮,以后还是要小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和莫岸宵不期而遇。   “我么……自然回莫家商铺睡觉。明天还要赶工。”赵河很老实地回答。像是想起什么,接着道:“是不是还要我送你回去?”   “不是!”莘天赐烦闷地挥挥手,道:“我自己回去就行。”有卫熙这个“贴身护卫”,还用担心回家的问题吗?而且此时华灯初上,天色尚早。“……赵叔,你……认识今天那些人吗?”   总觉得怪怪的,赵叔……当时在醉仙楼确实是掩护着她,但是……和那些人配合很默契——莫非其实是和他们一样在保护某样东西?   “我……不认识。不过,听说他们是无毒教的……”   “莫非教主大名蓝凤凰?”莘天赐轻笑出声。五毒教,最有名的不就是蓝凤凰了?   “他们没有教主!”赵河却一本正经地道,“无毒教只有圣主,下面是四大长老、八大护法、十六……”   “好了,好了,我没兴趣听什么机关编制——”莘天赐连忙打断他的喋喋不休,“不过,赵叔,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哦,这个,”赵河又憨厚地笑开了,“我一起做活的兄弟有是中清帮的,帮派的事情他知道不少,特别喜欢讲他自己的英雄事迹……”   是这样吗?莘天赐狐疑地看他一眼,看到的仍旧是憨厚的笑。   “那我问你,五毒教喜欢在什么地方聚首?”管他是不是真如表面那么老实无心机,先打听一番再说。以后再遇上知道江湖事的人可就难了。   “不是五毒教,是无毒教!”赵河很较真。   受不了!莘天赐抿了抿嘴,颓然道:“赵叔,我不关心究竟是什么教,你只要告诉我在哪里能找到那些人就行了。”   “哦,听我那个兄弟说,城南八里有一个关帝庙……”莘天赐翻个白眼,果然,江湖中人就是喜欢在什么山神庙、水神庙、关帝庙、鸡鸣寺、少林寺之类的地方聚首。   “……关帝庙后面里许有一间程家大宅,不过已经破落多年,也没有人看护……听说那些落难侠客、江洋大盗经常落脚那里,也不知是不是?”   “管它是不是,看看不就知道了。”莘天赐招来一辆马车,道:“赵叔,你晚上有事吗?”   “除了睡觉就没有了。”   “那就陪我出去一趟,怎么样?”一个人去那种荒园废墟,毕竟还是有些发毛的。   “莘小姐,你不会要去程家吧?”   “当然。”早点解决早解放。   “去见一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不行,太危险了!”他皱起眉头,道:“你把东西给我,我去给他们送去。”   “我才是他们托付的人!你一个人过去,恐怕被宰的可能性更大……”莘天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赵叔,你要是害怕呢,就不必过去了,我自己就行。”   “我害怕?!”赵河立刻爬上车,“我是担心你!”不识好歹的小妮子!   关帝庙香火旺盛,即使是晚上了依旧轻烟袅袅,檀香味飘出里许。   在关帝庙前下了车,莘天赐便在赵河的带领下,深一脚、浅一脚,穿过重重杂草断木,到达一所大宅。断壁残垣,依稀可以看出当年的繁华,恍若人生旧梦。大门洞开,可以看到已然破败的屋里燃着熊熊篝火。门后跳出两个守门汉子,看了他们一眼,原本的暴戾警戒之色立刻转为恭敬,拱拱手,垂手道:“里面请!”   莘天赐硬着头皮,昂首挺胸直直走进主屋。只见屋里地上疏疏落落地坐了十来个人,看到她进来,这些人迅速站起,抱拳道:“参见护法!”   呃?莘天赐纳闷地指着自己,不知何时变成了他们的护法。却见他们的目光是越过她直视后方,她好奇地转过头去,想看看这神不知鬼不觉出来吓人的护法是何样人物。身后只有赵叔,再远处,是那两个守门的。那……   “兄弟们都坐下吧。”   她定定地指着赵河,张口结舌:“你、你……你是护法?”顿时有种受骗的感觉。   “坐吧。”赵河依旧是憨厚地笑着,立刻有人拿出一件披风,工工整整地铺在地上。赵河拉着她坐下,众人才跟着坐下。   “姑娘,多谢你替我们保管东西!”将瓶子交给她的那个妇人道。   “好说。”莘天赐冷冷地瞥了赵河一眼,淡淡地道,“不过当时贵教护法既然也在,你们本不必大费周折地托付外人,直接杀出去不是更好?”   “这个……”妇人沉吟着,看到赵河面无表情,只得讷讷地道:“这个……不便告诉姑娘。”   莘天赐自怀里拿出那个青瓷小瓶,托在手心,道:“东西就在这里,下一步是什么?”   妇人连忙站起,伸手欲接。莘天赐将它紧紧攥起,冷笑道:“你们人多势众,这东西最终总能拿到手,你又何必着急——我只是想知道,这个瓶子有什么好的,值得你抢我夺?”她有一下没一下地将瓶子抛来抛去。   “小心!”多人异口同声。   “姑娘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妇人面现为难之色。   “若我坚持呢?”   “那就休怪我们无礼了!”一个黑衣男子迅捷抽出短剑,向莘天赐刺来。   莘天赐不躲不避,反正避也避不开。再说,应该会有卫熙相救吧,就是不知卫熙会不会寡不敌众……眼前一闪,却见那男子手臂顿在空中,脸现诧异之色。   赵河收回抵住他脖子的小刀,道:“不许无礼!退下!”   莘天赐冷然地看着事态发展,道:“不说就算了,不过——你们既然早就打算杀人灭口,又何必介意我多知道一些事情?”   “姑娘,我们并没有想杀人灭口。”妇人解释道。   “哦?”莘天赐挑起了眉,指着黑衣男子道:“那他是在干什么?在我胸口上送一个洞吗?那就太客气了!”   “姑娘,若你一开始将东西交给我们转身就走的话,我们必定感激不尽。可是,你坚持打听我教秘密,难怪弟兄们会起杀机啊!”   “那就是说,即使我现在仍然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还是非杀我不可?”莘天赐似笑非笑。杀人就杀人,何必找理由!   “这……是你自找的!”这次换妇人出手了。   “住手!”赵河淡淡喝道。莘天赐转头向他看了一眼,发现他终于不再是憨厚的笑容,而是凝重威严。   “护法……”又是很多人异口同声,可见她已是众人目标了,莘天赐笑笑。   “莘小姐是我的朋友,无毒教众不许动她一根毫毛。”   “护法……”   “有谁不服吗?”赵河冷冷环顾众人,“现在我教没有圣主,长老们都在闭关修持,护法最大,不服的尽管挑战。”   众人哑然噤声。   “莘小姐,把瓶子给我,我送你回去。”赵河伸出手来。   懒得知道江湖是非。能不给卫熙招惹麻烦更好,尽管不甘心被人耍了,莘天赐两相权衡,慢慢伸手递出。   看到赵河紧张期待地盯着那瓶子,好奇心便又上来,莘天赐倏地收回手,道:“赵叔,既然我因为这瓶子险些丢了性命,那么——我只要求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应该很公平吧?”   “万万不可!”那妇人叫了出来。   赵河看着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神情,叹了口气,道:“好吧。”顿时一片抽气声。   “不过……”他捉住她正拔着塞子的手,“里面的东西,除了人体和这个瓶子之外,什么都不能碰,而且它对本教极为重要,所以……你要小心。”   “哦。”不就一个小瓶子么,每个人都当它是宝,莫名其妙。   莘天赐在众人瞩目中小心翼翼地打开瓶塞,凑近看了看,没有什么啊,奇怪!她将塞子丢进赵河手中,再仔细研究一下瓶里,还是什么都没看到,只能看到瓶底隐约映出她的影子。   她纳闷地抬起头,道:“什么都没有啊!”   空气瞬间紧张起来,众人站起,均向前跨了一步。   赵河还算镇静,挥手制止了众人,道:“这东西是透明的,没看清也是有可能的,你再仔细看看吧。”然而语气中已带了一丝颤抖。   莘天赐又埋头研究,里面晃晃的,好像有点东西:“啊,有了!”   众人长舒一口气。   “赵叔,我可以倒出来看看吗?”   “嗯……这……”赵河沉吟着,环顾四周,却见众人俱是一副急切好奇的模样。他也很好奇呀,只是教规明令:本教教众,非圣主濒天之际,不得擅开此瓶!而上任圣主濒天,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而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堂主呢。所以即使贵为护法,他其实和普通教众一样,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   “……这个……”莘天赐不是教中人,应该不算违反教规……“好吧,不过,你一定要小心啊!”他殷殷叮咛。   一群人围了上来,好奇地伸长了脖子。莘天赐顿觉自己身负重任。小心地将左手覆在瓶口,将瓶子倾斜,倒出。一团透明水状液体出现在手心,轻轻颤动着,焕着奇异的光彩。   “都看到了吗?”莘天赐询问着,欲将它再装回瓶子里。   却在这时,有人尖叫了一声,莘天赐手一抖,差点将它泼到地上。急忙稳住手,不悦地瞪了他一眼,却见他惊骇地张大了嘴巴,定定指着她的手。   莘天赐也看向自己左手手心——咦,水珠呢?   赵河率先双膝下跪,高声叫道:“拜见圣主!圣主重现,我教鸿福!”接着,众人都跟到他身后,跪成了黑压压的一片,毕恭毕敬齐声叫道:“拜见圣主!”   第 五 章   咦,又有什么神秘大人物出现了吗?莘天赐跳到一旁,好奇地扭过头看向身后——没人!再看看赵叔他们,一个个双手伏地,额头触手,屏气凝神,纹丝不动,在昏暗的火光下像极了一尊尊雕像,比岳飞墓前的秦桧还要恭敬。   “赵叔,你眼花了吧?”她扯扯他的衣角,“没有人啊!”   “回圣主,属下没有眼花。”赵河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又迅速地垂下头,恭谨地道。   切!居然这样回答问题,一板一眼,真没情调,原来赵叔一点都不好玩——等等,他说什么!圣主?“谁是圣主?”   “回圣主,当然是您。”赵河前额触地,恭敬地道:“属下有眼不识泰山,先前怠慢了圣主,求圣主原谅!”无毒教众人皆在他身后必恭必敬地连磕三个响头。莘天赐毫不怀疑,如果地方够大的话,他们肯定会搞个三跪九叩什么的。   “我……”莘天赐纳闷地指着自己,张口结舌。搞笑!她什么时候变成“圣主”了?“我是……圣主?”   “是。”赵河头又低了一低。   “我……这……不可能……晕死!”莘天赐拍拍脑门,郁闷地看着眼前的雕像群,得,甭管是赵叔脑袋出了问题还是怎样,该拿这群随随便便就找个人来当圣主的雕像怎么办?好,先假设自己现在真的是什么“圣主”,先利用一下职权:“起——”手臂一挥,顿时来了帝王的感觉,于是干脆改口道:“平——身!”反正他们当她是老大,应该没人跑到官兵那里去打小报告吧?   “谢圣主!”异口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着实让莘天赐见识到了传说中江湖人士的肺活量。   这一唱一和配合十分默契,便像经过千百次排练一般,莘天赐不由怀疑这是否正是无毒教的传统模式。看着一群人静静站起,肃立当场,由一群跪像变成了站像,依旧是无声无息。莘天赐无奈地摆摆手,道:“都坐下吧。”   “属下不敢!”赵河的音调了多了几许忐忑。   “让你坐你就坐,罗里罗嗦做什么!不听我话是不是?”莘天赐佯怒。   “属下不敢!”唰!全体坐下,整齐划一。   “赵叔……”   “属下不敢当!”赵河立刻向前扑倒,顺势趴在地上,惶恐地道。   晕啊,不要动不动就对着她下跪好不好?会折寿的,她还想多活几年哩。莘天赐避开他的跪拜,道:“赵叔,我这样叫你是尊敬你是长辈,难道教规不许吗?”要不许的话,她立刻修改教规。   “这个……没有。只是,圣主是天,高高在上,和属下尊卑有别,属下实在不敢当啊!”赵河垂下头。   她做了值得他们佩服尊敬的事情吗?高高在上……哼!莘天赐无奈地笑道:“赵叔,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你知道的。只不过莫名其妙成了你们的,嗯,圣主,可我还是那个莘天赐啊,又没什么变化。”   “圣主是我教至高无上的唯一!”赵河严肃地道:“圣主现在体内有我教圣物,是我教教众之福旨所在……”   什么?“圣物?”莘天赐捕捉到了关键字眼,“什么圣物?莫非就是那滴水珠?”   “正是。”赵河认真地点头,道:“本教圣物只能存于无毒瓶或圣主体内,所以本教皆以此来找寻圣主。”   莘天赐蹙起眉头,抿抿嘴,看看已然全黑的天色,道:“赵叔,如果你不急着回莫家商铺睡觉的话,就好好跟我讲讲这件事情了前因后果吧——坐下来讲。”她坐回披风上,拍拍身边的空位。   “呃……不急。”赵河尴尬地咳了一声。   莘天赐看着他犹豫不决的神色,叹了口气,道:“赵叔,你非要我以圣主的身份命令你,你才肯坐下吗?”   赵河立刻乖乖坐下,目不斜视。   莘天赐呻吟一声,难道她这圣主做得这么失败,让属下难以接近?她可是刚刚上任,什么都没做哩!   算了,算了,这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再慢慢改善好了——如果她真的是圣主的话。“好吧,赵叔,我也不勉强你非得看着我的眼睛说话了,你先告诉我——那个所谓的圣物,到底怎么回事?”   “是。”赵河飞快地瞟了她一眼,道:“属下只知道,本教圣物一般都在圣主体内。若圣主升天,圣物自会脱离圣主,回到无毒瓶。属下先前说过,平时圣物只能接触无毒瓶和人体——若是触碰到了其它物体,便会失去灵性,本教也就失去了立教之本。至于圣物的模样,属下也是第一次看到。”   “这样啊——”莘天赐喃喃道,怎么越说越玄乎了?   “圣物只有这一个吗?”她身体里到底多了什么东西,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是。”   “那——你们是怎么找圣主的,难道拿着圣物见人就去试试吗?”莘天赐挑起眉毛。   “回圣主,据本教流传的说法,上任圣主在濒天前月余,心中自有感应,受到圣物的指引,开始接近下一任圣主,再经过确认仪式,便正式确定下任圣主。圣主升天时,由传圣长老将脱离圣主身体的圣物收入无毒瓶,在继任大典上将圣物放置新圣主左手手心,圣物自然进入圣主体内,因此流传。”赵河娓娓道来。   “那——要是圣主突然死了,没留下一句指引的话呢?”莘天赐好奇地道。武林中人,死亡往往都是很突然的吧?   “上任圣主便是这种情况。”赵河苦笑道:“圣物就只好存放在无毒瓶里。传圣长老通过占卜扶乩能大概确定圣主的方位,只是没有圣主做的那么精准……然而上任圣主濒天之后,占卜却毫无结果——直到三个月前,才出现‘西湖’的迹象。”   莘天赐暗暗点点头,原来找个圣主还挺麻烦的。   “想必是你们看那个无毒瓶太宝贝了,以致于别人还一位是什么稀世珍宝,巴巴地抢走了,然后你们又想办法夺回,然后就被官府通缉?”莘天赐偏偏脑袋。   “圣主圣明!”赵河惭愧地道:“属下保护无毒瓶不周,竟给贼人抢了去……幸亏最终物归原主,否则属下只好以死谢罪了。”   “哇,这么严重!”莘天赐吓了一跳,环顾那些静静坐着的教众,跳动的火光在他们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微微晃动,在脸上投下深深浅浅的阴影,恍惚不清,可是每个人都是郑重其事的模样,显见赵河没有丝毫夸大。   “圣主和圣物是我教立教之本。作为教规,每个入教的弟兄都会服下一种药物……”   莘天赐瞪大了眼睛。这不就是签下卖身契了,谁还那么傻自投罗网?   “兄弟们服用了这种药物对身体没有任何损害,且它会增强身体抵抗毒物的能力,这样兄弟们在炼制试用教中新毒物时方能保住性命……”   原来是这样……莘天赐点了点头,这招使得不错,能凭空增强抗毒能力,对江湖中人来说,岂止是多了一层保障而已?但有利必定有弊,不知弊在何处?   “我教虽然擅制毒,但也不敢称研尽天下毒物,所以,教中也会有兄弟身中奇毒,连教中长老和护法都束手无策的时候……”   哦?莘天赐感兴趣地挑起了眉毛。能让这么狂傲的无毒教栽跟头,可不容易了。   “所幸那个弟子有圣主庇佑,方化险为夷……”   哦~~那个圣主看来还是有些本事的。   “若不是圣主大发慈悲,救助那个弟子……”   “他——我是说,上任圣主——武功高强,解毒功力一流?”   “回圣主,圣物与圣主浑为一体,圣主的血液对我教弟子正是解毒良药……”赵河连看她一眼都不敢了,不知圣主知道了这个消息,会不会一怒之下砍了他脑袋。上任圣主,上上任圣主,上上上任圣主……唉!自立教以来历任圣主皆出自教内,自然早就知道这一信息。可是,为什么他辛辛苦苦找到的圣主却是……一个与无毒教毫无交集的人,还是破天荒的第一个女人!   “什么!我,我……”莘天赐指着自己,眼光扫过赵河躲闪的眼睛,再扫向地下那些垂下脑袋,大气都不敢吭的教众。她,她,她……无辜的她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流动的活体解药?要是人人都拿她当妙手回春的大夫,那她究竟是人还是一个“药铺”?想到被那么多人觊觎着鲜血,不由脊背一阵发麻。若是人人中了毒都来找她,她得有多强的造血功能才行!累也把脊髓给累死了吧?   “我不做这圣主了,你快点把圣物给我弄出来,再找个人来当你们圣主吧!”莘天赐臭着一张脸瞪着赵河。   “圣主息怒!”一群人又仆身跪下,诚惶诚恐,倒让她有点不忍心。她也没怒呀,只是知道自己居然成了“活体药库”有些小小的……不爽罢了。   “圣物一旦找到圣主,除非圣主濒天,否则圣物是无法从圣主体内分离的……”被众人用目光推举出来的赵河硬着头皮道。   莘天赐顿时皱起眉头,看得众人心头一阵紧张。   上任圣主武功高强,自然保命不难,她可是什么都不会,这小命……虽然身体是殷珏的,可是性命还是她莘天赐的呀……   “要是有人把我据为己有,藏起来当专用解药,我怎么办?你们谁来救我?”   “这个圣主可以放心,圣主的血液只有在我教弟子身上才会有效应,对教外人来说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恩哼,本教弟子就不会叛变吗?莘天赐垂下眼睑,深沉的神态看得众人又是一阵战栗,赵河接着道:“至于本教弟子,圣主是我教唯一的重要所在,是弟子们的天,是弟子们地,弟子们决不会有二心……”   弟子叛变,众人觊觎,你抢我夺……思来想去,做了个圣主就是危险,还是早些回到二十一世纪安全……莘天赐叹了口气。   “本教还有一套镇教之宝,也是本教圣主的证物。只要圣主佩带了它,举凡我教弟子皆会以圣主命令为是,圣主的安全是必定无虞的……而且本教还有一套武功,也只有圣主才能修习,而练就之后,便对我教弟子们的心神有震慑能力,是以称为‘摄魂大法’,这是由于弟子服用了那种药物的作用……”   赵河不遗余力地安抚莘天赐的情绪,就怕这一任圣主说得出做得到,甩手不干,那他可就辜负了诸位长老的期盼,成为本教史无前例的大罪人了……   真是状况迭出应接不暇的一天哪!被赵河轰炸得头晕脑涨的莘天赐嘀咕着由莫府花园的后院小门走回她的小院。时间长了,不想每晚明目张胆地由气派辉煌的大门扬长而入,给府里管家下人门留下一个“少夫人招摇过市、夜不归宿”的谣言来源,现在的她都是走仅有两人看守的后门,也算是维持一下殷珏本来就可怜的形象。   小红小绿早就习惯了她的夜归习性,早早地将沐浴的大桶热水准备妥当,当然还有一壶莘天赐不知从何而来的冰水——古代的人啊,在夏日能喝到凉凉的冰水,真是奢侈的享受……   当着红、绿二人的面,莘天赐虽已几度汗透衣衫,口渴难忍,还是得耐住性子,佯做从容不迫地喝下冰水,泡了个澡,换上轻便薄衫,坐在桌边百无聊赖地梳弄长长的头发。小红小绿则有条不紊地将沐浴用具一一撤下,施礼告退,回到隔墙小院——那是莘天赐担心万一说个梦话露马脚而给她们重新分配的地盘。   叹了口气,莘天赐认命地接受她不仅仅是很无辜地回到了明朝,还得更无辜地随时准备献血的不幸事实。再看到左手手腕上那个黑漆漆无光泽的手镯,又叹了一口气,也不知无毒教选个圣主是不是总那么不慎重。这个镯子据说是一种奇异材质制成,刀剑无伤。赵叔身负寻找圣物和圣主的双重重任,把这镯子重重包裹,放在一个似乎加了N道锁的锦盒,须臾不离,倒像是挺宝贝的。但既然那么宝贝,就别那么容易拿出来嘛!唉!这东西,又是只能圣主才能戴得上!而可恶的赵叔,居然等她试验性地戴在手腕上之后,才笑嘻嘻地告诉她,这镯子是戴得上,脱不下的,只要是圣物选中的圣主,就得终生戴着这个难看的手镯了……而明天,明天,她还得去分舵去和中教众们见个面,“这是弟子们的荣幸”——赵河的原话。   疯了,疯了……莘天赐摇摇头,拿起毛巾拼命搓起长发,换了个椅子,背对门口,打算让过堂风将头发快些吹干。   院门口隐约传来小红小绿的说话声,莘天赐有些神游天外。何时她才能如她们一般毫无拘束地说话,而不是作为莫家的一个似有若无的哑巴夫人?还是二十一世纪好啊——   有节奏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门外停驻少许,似在犹豫什么。最终还是轻轻跨过门槛,迈进屋内。淳净温和的声音淡淡传来:“还好你没有睡下。明天有人去南京,可需要给家里捎封书信?”   莘天赐心不在焉地转过头,怔了一下,恍然醒悟是莫岸宵在说话。赶紧又转过头来,垂首低眉,以头发遮住了半边脸庞。该死的男人,干吗非得这时候来!   “派人去南京是临时决定的,我也是今日才知。因为明日一早便要出发,我白天找不到你,只要晚上造次过来……”他忽然顿住了,原本平静无波的声音里揉进了感情,变得急切和讶然。   “……天赐?”   完了完了,这个莫岸宵怎么就阴魂不散!你去外面拈个花惹个草,风流快活地多好啊,干吗还那么关心老婆!莘天赐以手遮面,无言地哀悼自己。   她能听到他大步走过来的声音,听到他拖动凳子坐到她右侧的声音,甚至知道他一定是目光灼灼,紧盯着她低垂的脑袋,还能感受到他微微不稳的气息……   “天赐?”莫岸宵再次问道,以几乎肯定的要语气。这个男人,真是自信地让她想扁他,偏偏他猜得又该死地准确。   莫岸宵伸出手,想要拨开垂在她脸颊旁边、妨碍他的判断的头发。   莘天赐往后撤了撤身,避开他的袭击。看样子,今天是逃不过去了。叹了口气,颓然拿开双手,将头发全部拢到耳朵后面,无奈地喃道:“是我。”   他迅速扫了她两眼,缓缓敛去了脸上惊讶的表情,回复一径的淡然,道:“你就是殷珏?”   莘天赐民抿了抿唇角,道:“是——吧。”   他警觉地微眯起眼睛。   “我坐了十几天的大红花轿从殷家到杭州,而与你有双玉之盟,拜堂成亲的女人是殷珏,那——自然就是我了!”她笑嘻嘻地想蒙混过关。   “你真的是殷珏?”他蹙起眉头,一把拉过她的右手,迅捷地将单薄的丝袖捋臂膀,只见近肩膀处一处鲜红胎记,异常明显。   莘天赐瞪他一眼,连忙扯下袖子,怒道:“干吗?还要验明证身啊?”至少也先通知一声嘛,直接上来动手太不象话了!幸亏她脸皮比较厚,若真是殷珏给一个男人这么轻薄,还不得羞死——即使那个男人是她名义上的丈夫!   “真的是……”莫岸宵喃喃道,没有理会她的叫嚣。记忆中,小小的殷珏右臂却是有一个红点的,醒目得很。   “我说莫少,君子动口不动手,以后跟女孩子接触的时候,麻烦做什么都先知会一声可好?”莘天赐斜睨着他,凉凉地讽刺。   他却置若罔闻,喃喃道:“天赐,天赐……莘天赐……你为何改名换姓,在外宣称莘天赐?”   “我不想用莫家少夫人的名义,给人说长道短,这是为你的名声着想唉,省得丢你莫少的脸!”说谎不打草稿,信手拈来,冠冕堂皇。莘天赐一脸疑惑地盯着他,故意道:“我看你也不呆啊,怎么连这个也想不通?”   “哦……”他点点头,似乎相信了,道:“那我叫你什么好呢——娘子?”他一副认真考虑的样子。   莘天赐吓了一跳,惊惶地摆摆手:”免了,免了!”   “夫人?”他挑挑眉,嘴角噙笑。   “不用,不用……我们两个,不用这么……客气……”   莫岸宵单手托住下巴,蹙起眉头,沉吟道:“那就……珏儿?”   莘天赐咽了口口水,已经看出他存心在逗她,依旧只能摇头拒绝:“别别别……”   他眼睛弯了弯,手指在桌上轻轻扣了扣,淡淡地道:“我认为还是叫天赐最好,你觉得呢?”   “不好。”莘天赐一口否决,“我跟你还没熟到省却姓氏的地步吧?”   莫岸宵耸耸肩,笑道:“生疏了,叫娘子你又不肯,熟了吧,叫珏儿不成,总不能连名带姓一起叫吧?”   怎么不成,挺好的嘛!莘天赐还没来得及反驳,他已拍板定案:“天赐,你要不要写封家书?”   “不要。”很干脆的拒绝。   “机会难得,错过可惜,哪怕只报平安也好。”莫岸宵淡淡地道。   切!又没人挂念她的平安与否。反正只要殷、莫两家又姻亲维系,互惠互利,殷家老头、太太、小姐少爷们就满意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么久不通音讯……”   “家母早已故去。”莘天赐没好气地回道。   “毕竟都是亲人,你也该——”莫岸宵不愠不恼,温言依旧。   “好了好了,服了你了。我写就是!”莘天赐真佩服他的耐心,真不知是天生好脾气还是什么……“不过,你给我磨墨?”她坏坏地扫了他一眼。   莫岸宵淡淡一笑,起身自书架取出笔墨纸砚,放到她面前,道:“夫人差遣,自当从命。”   莘天赐白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拿出一根丝带,随手用手指刨了刨头发,拢在一处扎起,拿过毛笔对着雪白地还带着淡淡树木香气的白纸发呆。莫岸宵摇了摇头,环顾四周,拿起桌上的梳子走到她身后,散开她乱糟糟的发束,缓缓梳理整齐。   “谢了啊!”莘天赐随口道,没曾觉察他的唐突和亲昵。晃了晃手中的笔,终于着手写道:   父亲大人明鉴……   想想总觉像在写状子,什么“明鉴”不“明鉴”的。换过一张重新写道:   父亲,儿在杭州,游历四处,饱览湖光山色……   看看似乎成了一篇“殷珏游记”,叹了口气,只得另行再换一张。   父亲,儿在杭州,一切均好……   莘天赐看着几易其稿,来之不易的家书,满意地点点头,身后传来莫岸宵的浅笑:“古有张敞为妻画眉,今有我莫岸宵为妻梳妆,不知是否也可成就一段佳话?”   什么?!莘天赐手下一抖,眼见即将完工的家书上最后一个字成了一团黑云,拖着一条长长的的尾巴,边上还洒下零落的黑色雨点——终于,还是功亏一篑,可见苍天也不想她捎什么家书回去。   忿忿地搁下笔,莘天赐转过身去,怒道:“你别光是吓我成不成?”   他很无辜地笑笑,露出几颗白牙,辩解道:“我只是实话实说。”   我还“焦点访谈”哩!莘天赐避开这个敏感话题,道:“算了,家书我不写了,实在要捎信儿的话,就带句话吧——一切安好,勿念!”瞧,多言简意赅,中国书信的典型语句。   莫岸宵盯着她片刻,颇有些高深莫测的样子,缓缓问道:“你跟家里关系不好,所以懒语,从不说话?”也许正是这样,才会传出她是哑巴的谣言。   我哪知道殷珏为啥不说话!莘天赐轻哼一声,当做默认。看看默然平静的莫岸宵,她不耐烦地道:“如果没别的事的话,你请回吧。”   他眼神闪烁了下,很合作地道:“好。”走到门口,又回过来,淡淡地道:“以后,你还是不要去找朱爷的好。”   “等等。”莘天赐忙招手让他回来,踟躇地道:“我想知道,当今圣上……年号为何?”自打到了古代,她只是到处找乐子而已,还从未关注过今宵是何时。反正,对她来说,都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只是现在似乎又知道的必要了。   他略略沉默了下,淡淡开口:“洪武三十一年。新皇刚刚即位,尚未更改年号。”   “哦——”她掩饰地笑笑,“我是桃花源中人,‘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别笑话我,呵呵……”洪武,就是朱元璋嘛,下面那个就是建文帝,那个短命的小皇帝啊……   他微微一笑:“我不会笑话你。”   “那——”她抿抿嘴,犹疑地道:“那个朱棣——可是当今四王爷?”   “何必明知故问?”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嘛!”朱棣会出现在杭州,真是奇怪啊,还是古代的王公大臣都是五湖四海到处乱跑?   “离他远一点,”越远越好,“而且,永远不要提及他的身份,否则——”   “我知道,我知道!”莘天赐嘟囔着,“伴君如伴虎,这道理我懂。所以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自寻死路的。”她向来是爱惜生命的人。   “伴君如伴虎?”他眯起了眼睛,警觉地重复了一遍。   莘天赐顿觉失言,忙道:”我是说,跟王孙贵族在一起,总是胆战心惊,生怕触怒他们——虽然不是伴君,但也和伴虎差不多了……”   他的神色慢慢归于平淡,道:“你知道就好。”   莘天赐不客气地指指门外,道:“不早了,莫少也早些歇息吧。”她以手掩口,皱眉憋回一个哈欠。   青丝束在身后,颗颗水珠已将衣服后背浸湿,轻轻地帖服着肌肤;本来就随意的衣衫领口有些许松散,隐约露出原本莹白细致的肤色,而脸蛋和小手臂都是小麦色,显然是太阳的馈赠;莫岸宵的眼光渐往下移,她坐在桌边,脚伸出去老远——她居然是光着脚的!只穿了一双形状怪异的鞋子。说是鞋,其实只有一根布条横过脚面,脚趾和脚背都是裸露在外的!他赶忙收回目光,非礼勿视。   莘天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连忙将脚缩回裙下,道:“呃……对不起,我的脚,是有点……大——如果你喜欢三寸金莲的话,我是不会反对你去欣赏别人的……”可恶,为了一双大概只穿35码鞋子的“大脚”向人道歉,她到底得罪谁啦?   “我没那种爱好。”他又回复了平淡的神情,静静地望着她。   “那——好吧,反正我又不会强迫你去喜欢,别紧张……”莘天赐喃喃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也同样欣赏不了那种变态的美。   莫岸宵有些啼笑皆非,道:“多谢。告辞——不过,”他顿了顿,似笑非笑地盯着她,阗黑的眼眸闪过一丝兴味,“你对我下了两次逐客令,可我记得,这里好像是我们的‘新房’吧?”他笑笑地转身从容离去,留下莘天赐在原地发怔。   “我们”的新房?!TMD,没错,她也承认。莘天赐哼了一声,谁希罕!   第 六 章   翌日。   夏日天亮总是极早。莘天赐长觉醒来,往窗外望去,正是旭日高照,各各草木枝叶尖头露水正浓,映着日光,璀璨无比,显见又是炎炎晴天。忆起与赵河之约,慌忙爬起,挽起头发,穿上肥大的男装,便听到轻轻的扣门声。   呵,小红小绿今天起得倒早。莘天赐微微一笑,一手开门,还腾出令一只手去扣下摆那最后一颗云纹盘扣。一张含笑俊脸出现在眼前。但见他一袭白衣,疏雅俊朗,神采焕然,如沐春风,显然心情颇佳。莘天赐愣了一愣,连衣摆已自手中滑脱也未察觉。一大早就遇事不顺啊,竟被他堵个正着。   莫岸宵不待她礼让,自行进屋坐下,笑吟吟地看着她。莘天赐索性也就不理他,泰然自若地擦了脸,进卧房转了一遭,换上轻便布鞋,将钱袋塞在怀里,扬长而去。   他却不紧不慢地跟随在侧,好脾气地笑道:“今日要去哪里?”   “随便逛逛。”莘天赐随口道,已自出了院子。迎头看到小红小绿正有说有笑地过来——就说嘛,她们 的作息时间和她一致,怎会突然改变?   两个小丫头第一次在这里看到莫岸宵,小姐的夫婿,真是稀奇事啊——两人瞪大了眼睛,直到两人越来越近,那白衣胜雪的年轻公子确是莫岸宵、莫府主人无疑,方才齐齐躬身道:“少爷早,小……夫人早!”   莫岸宵嗯了一声,快走几步跟上前面的莘天赐,浑不介意自己已经影响到了别人的好心情,依旧旭阳满面,笑道:“我与你同去。”   小红终于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口吃也渐渐伶俐:“奴婢今日来迟,未能服侍少爷夫人,请少爷责罚,奴婢甘愿领受,日后再也不——呀,小姐,不,夫人,您扣子还没扣!   莘天赐低头一看,果不其然,阵风吹过,将衣袍微微掀起,确实有一颗未扣,又是莫岸宵惹的祸!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扣。   “夫人,还是让奴婢来吧!”小红走上前来。   莫岸宵笑意盈眸,弯腰伸手道:“好好,别气了,我的错,我来扣,我来扣!”   拍开他的手,莘天赐没好气地道:“不用!”   小红小绿又吓了一跳:“呀,小姐,你……”   莘天赐还未答话,莫岸宵又道:“是我害你衣衫不整的,自然由我负起责任,你何必这么……”看着她生闷气的样子,莫岸宵笑得轻柔又无辜。从来不知道,逗一个人是如此有意思,呵呵,她真是他人生中的乐趣!   小红小绿惊疑的目光在他们身上盘恒许久,小红方讷讷地道:“昨晚……少爷……”   莫岸宵淡淡的目光飘了过去,小红顿时噤口,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大当家的。   莘天赐气结,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在他口里说出来就变得异常复杂,还暧昧非常,肯定没安好心!狠狠剜了他一眼,疾走而出。   街面上热闹非常,花草虫鱼,衣帽布匹,琳琅满目,熙熙攘攘,人声嘈杂。莘天赐在大街小巷逛来逛去,这个店里站站,那个摊前看看,然而过了大半个时辰,依旧两手空空——原因很简单,若是有一个避之不及的人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相信任何人都没有购物的欲望。更何况,莘天赐本也没打算上街采购,只想赶紧摆脱盯梢的人,早些赴约。可惜——她回头,不意外地看到他正在身后两步之遥,眼睛微微笑着,一把素白的折扇在手中轻轻摇动,甚是潇洒闲适。   莫岸宵静静地看着她咬牙切齿强压怒气的模样,有趣地勾起唇角,浑不在意周围如花少女们羞怯爱慕的眼光。   “别再跟着我——不许说这路你走得我也走得,更不许说你恰恰和我同路!”   “好吧。你不觉得一个人逛街很无聊?”他挑挑眉,环顾四周。   “我喜欢。”莘天赐也扬起眉,“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围人渐渐多起来,不少少女羞赧地低语相问:“那白衣公子是谁?”亦有人低声答道:“那可是莫少呢,不光有钱有势,还英俊潇洒,哎,你看,他笑得多温柔……”   “就是可惜莫少已经成亲了……”有人叹气。   莫岸宵浑不受外界干扰,耸耸肩,目光在她身上一转,又朝她身后瞧了两眼,微笑道:“好吧,我不管就是。”   莘天赐转身便走,岂料走了几米远,背后仍有熟悉的脚步声,回首再看,他仍跟在身后,笑得欠扁。   她皱皱眉,不悦地道:“你还跟着我干吗?”   莘天赐勾起薄唇:“我只想提醒你一件事而已——今天,你还是不要使钱的好。”   莘天赐怔了怔,伸手探向怀中,果然如他所言,空空如也,只剩下出门时随手丢在怀中的一块碎银。   蹙起眉,他,知道她钱袋丢了?   “什么时候少的?”   “刚刚我们说话时。”   火大地瞪着他:“那你怎么不说!”   他笑得更加温和,也更加可恶:“你让我不要管你的事。”他向来从善如流。   哼!莘天赐被堵得无话可说,低头研究了一下自己宽大的装束,想不通为何竟毫无知觉。唉!她还没学男人们将钱袋绑在腰间哩,居然也能找来侧目——等等,男装!   她坏坏一笑,道:“莫少,这大热天,你不去找你得莺莺燕燕红粉知己逍遥快活去,在大日头底下不嫌热么?”   “我没有红粉知己。”他淡笑撇清。   “莫大少爷连红粉知己都没有哦——”早就料到他会如是回答,莘天赐拖长音调,“原来你对男人有兴趣,怪不得跟着我不放!”   立刻便有耳尖的人围了上来,喁喁私语,指指点点。   “在下的嗜好很正常。”莫岸宵抿了一下嘴。为了诋毁他,这女人可是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啊……   “也是,也是!”她大力点头,大声道:“当下男风日盛,断袖分桃,此等韵事,风流无伦,也算正常,正常!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是吧?小弟理解,理解!”他故意环顾四周,引来笑声无数。   “只是——”话锋一转,“在下却没有这等偏好,只喜欢美人儿香馥娇软,冰肌玉骨。莫少的厚爱……小弟实在是,最难消受美男恩哪!”摇摇头,她搓去假想中的鸡皮疙瘩,啧啧有声:“奉劝阁下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只在眼前找!莫少你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啊!”她上前两步,到他耳边低语道:“如果不想更丢脸的话,就赶紧打道回府,别再跟着我!”   莫岸宵却不若她想象中的窘迫,只淡淡笑笑,默然不语。   莘天赐得意之至,抱拳道:“再会!”嘻嘻一笑,转身离去。   走到街头,回头看看他是否真的已经离去,孰料看到的又是他含笑站在身后!看来今天他是跟定了,脸皮还真不是一般厚,还是——她有什么地方引起他的注意了吗?莘天赐皱皱眉。   本想甩掉他,偏偏他跟得紧,她快他快,她慢他慢。早上她已经充分领教了他步法的敏捷,莘天赐不再做困兽之斗;而且他也不怕她的诋毁和威胁……无奈地揉揉眉心,眼看着两个人已经快耗到了正午,难道还真要带他去无毒教的老窝吗?莘天赐叹了口气,抿了抿嘴。   环顾四周,似乎瞟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她的视力简直就是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啊!要么就是卫熙水平下降,最近经常被她察觉。唔,真该提醒一下卫熙,做贴身侍卫可不能玩忽懈怠,他手中可掌握着主人的性命安全哩!   越走越偏僻,路人也越见稀少,莘天赐看看四下无人,正是使用召唤术的大好时机,停下脚步,转身郁闷地道:“你就执意跟着我吗?”   他淡淡一笑,温文尔雅,却看得她牙床又开始发痒。“我好奇。”他慢吞吞地回答。   那好吧,她实在是迫于无奈,所以,他千万不要对她有什么怨恨哪——“卫熙!”   “是。”冰冷无波的声音立刻从背后传来。   “挡住他。”   白衣胜雪,黑衫如墨,两道身影相对而立,静谧之极。太阳高高挂在头顶,将两人的影子缩成粗粗短短的一团。烈焰炙人,两个人却一滴汗也没有。   莫岸宵缓缓合拢了扇子,温雅依旧,笑道:“你要阻止我吗?”   卫熙也维持他一贯的冰山表情:“属下不敢。”   “不敢,却要做。是么?”莫岸宵眯起眼,微笑道。   无形的气压扑面而来,卫熙暗暗戒备,回答却没有丝毫犹豫:“是。”   莫岸宵叹了口气,悠悠道:“是啊,毕竟,你只遵从主人的命令即可。”他顿了顿,敛去了笑容:“你拦得住我吗?”   “属下自知不敌。”有几年了?总有五年没交手了吧?那时他便已经不是少爷敌手了呀,只是……“但属下自信尚可与少爷拆上数百招。”   莫岸宵淡淡扫他一眼,忽然又笑了:“不错,不错。反正就算打败你也追不上她了……我真不该把你给了她的。”她越想躲开,他便越想逗她,紧紧跟随。偏偏又被自己先前的侍卫给拦下,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忽地想起有人还在等他带去书信,以便启程前去金陵,已经拖延到现在了啊……眯眼抬头看看已经正中的太阳,莫岸宵浅笑道:“好了,你可以走了,我也该回去了。”也罢,今日就让她先逃掉,反正,日子还长着。   卫熙躬了躬身,飞身而去。   莘天赐出了城门,只见赵河已在外面相候,仍是山野村夫的打扮,斜倚在一辆破旧的驴车旁,似在等待客人上门。看来赵叔真是很擅长扮演穷苦大众,当初自己可也是被他骗得团团转。   破旧的衣衫,破旧的驴车,瘦骨嶙峋的老毛驴,脊背上的毛磨得极短,露出浅红的皮肉,相信任何人经过都不会对这一人一车一驴多加注意。莘天赐笑了笑,直直走上前,上了驴车,便直接向城外驶去。   直驶出十来里路,人烟渐稀,树木茂盛,穿过树林,到了凤凰山下。山虽不高,但林壑繁多,树木蔽日,上山小径曲曲折折,像是随时都会消失在杂草枯枝丛中,因此在山间出没的,除了药农和野物,大概只有这种……江湖人士了吧。叹了口气,莘天赐还是不能接受自己已经置身“江湖”。   驴车到了山脚下便已不再前行。莘天赐跳下车来,便见前方有一所小宅院。赵河引她进去,只见这宅院竟似驿站一般,车辆马匹一应俱全。院里诸人见了“圣主”,少不得又是跪拜又是高呼。   莘天赐在屋内乘凉片刻,见赵河仍是侍立在侧,不由笑道:“赵叔,我说过,不用客气的,怎么还站着?”   “圣主地位尊崇,属下不敢冒犯。若非强龙不压地头蛇,方才属下也万万不敢委屈圣主乘坐那等马车,还望圣主恕罪!属下身为护法,应以身作则,若是此时再坐下,只怕部下会对圣主不敬!”   得得,真是!看赵叔这样子,就算命令他坐下,他也必定坐得忐忑不安。莘天赐叹口气,道:“难道这里就是教内分舵?”   “当然不是。”赵河好像受了侮辱一样,“这只是兄弟们进出舵时换马休息之所——不知圣主骑术如何?虽然教中良马都不在这里,但此处倒也有几匹亦非凡物,圣主暂先用着……”   “唔,我暂时还不会骑马。”有几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会骑马?殷家不是什么武林世家,殷珏更不是什么侠女好汉。   如此一来,上山路途便是赵河和几名得力属下骑马,莘天赐则坐着青呢软轿,四个壮汉轮流抬轿,健步如飞,想来武艺也是不凡,如今却被用来当轿夫,真是委屈人才。足走了一个时辰,方寸停下。   赵河为她打起帘子,又因轿子不够气派而满口请罪之言。莘天赐开始考虑,如果要和赵河打交道,是不是得习惯他动不动就诚惶诚恐,道歉不迭。   信步而入,这是一座山寨,竹楼相间,从建筑到纹饰,各各弥散着异族风情。门口飘扬着一面巨大蓝旗,“无毒教”三个金丝绣出的大字龙飞凤舞,好不威风。这里,不像江南水乡啊……   赵河看出她的疑惑,解释道:“圣主,本教源自苗疆,百年前移至中土,不敢忘本,是以舵内一切均仿自苗疆。”   “也对。”莘天赐点点头,苗人善下毒种蛊,无怪能出来个“无毒”教。武侠小说里都是这样的。   参观过革命根据地,莘天赐没啥责任心地便要打道回府,根本没打算对教内事务发表一下看法,更甭提会见什么各大长老护法了。突地想起一件事,问赵河道:“赵叔,这里可有大个儿蜘蛛蝎子之类的?”   赵河一笑:“启禀圣主,我教不仅解毒,更擅制毒。蝎子、壁虎、蜈蚣、蜘蛛自然都是有的。而且毒性之强……只怕天下难逢敌手。”   “给我几只,没毒的。”   呃?赵河愣了愣,不敢相信自己的热烈推荐完全无效。暗暗苦笑了下,有毒的绝对种类繁多,任挑任选,这没毒的,只怕还真得找上一会儿。   不一会儿,有人托了个精致的竹编盒子过来,跪拜之后把盒子恭敬地交在赵河手上,赵河打开看了一眼,确认之后,才毕恭毕敬地垂首将盒子捧至她面前。   莘天赐打开一看,里面几只黑黝黝的蜘蛛(应该是蜘蛛吧?个儿太大,前所未见,她敢确定)爬来爬去,每只仅腹部就有蚕豆那么大,几十只爪子动来动去,看得头皮发麻,似乎胳膊、背上也有了节肢动物或昆虫爬过的感觉……她瞧了几眼,已不敢再看。   合上盒子,牢牢锁了,挥去假想中发瘆的感觉,沉吟片刻,莘天赐道:“有痒痒粉吗?就是那种,呃,一沾身子就又痛又痒还起疙瘩的那种?”   赵河道:“本教尚美,就算下毒,也务求敌人死得干净漂亮,不变色、不流血、不痉挛……这种,这种东西,圣主……怎会想用?”   “我就要这种。”莘天赐简洁地道,“一句话,有没有?”   圣主就是圣主,不管平时如何和颜悦色,在不豫的时候,自然就散发出迫人的气势……赵河敬佩地想道,哪里还敢反驳,苦笑道:“想来教里弟子混迹市井,结交甚广,属下猜测,或许会有吧——哦,不,属下这就去找,一定有!”   看着她不怀好意地笑着将一瓶三教九流的痒痒粉(这种观点赵河打死都不敢在圣主面前发表,毕竟,圣主生气的样子让人好有压力啊……)放入怀中,赵河讷讷地问:“圣主,不知要它……有何用处?”又不能谋财也无法害命,他实在看不上这种东西,但是圣主既然要了,就必定另有深意。   “报仇!”莘天赐杀气腾腾地吐出两个字。   “报、报仇!”赵河顺了顺气,实在不敢想象那个成了“无毒教”圣主的敌人的可怜的家伙会有什么下场。自告奋勇道:“这种事,由属下出手就好了,圣主不必为此玷污双手——”看到莘天赐摇摇头,便又建议道:“此处分舵虽没有顶极毒粉,但常备的‘五步追魂’‘恍然一梦’还有不少,不如圣主带着,用本教毒物对付敌手,正彰显本教盛威和圣主圣明……”   “不用不用。”莘天赐笑得好贼,“我不用那些几步毙命见血封喉的东西。我要让他……”她眯起眼(唔,这动作好熟,好像是莫岸宵的惯用动作啊……果然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呵呵呵呵……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哼哼,小样儿,算你倒楣!   在稀里糊涂灵魂出窍之前,在公交车站她刚被扒了钱包,损失了四百大洋,好几天的工资哪!她还在心疼之际,在这该死的朝代,几个时辰以前,居然又被人瞄上了,十几两现银再加上百两银票,虽然不是自己赚来的,可是,小偷就是小偷,不管偷谁赚的钱都是偷!新仇旧恨加一起,她要是不好好报复一下……哼哼,才怪!   “这种药物啊——”赵河一拍脑袋,道:“‘情思缠绵’正是此中翘楚,发作之时令人痛入骨髓,痒入骨髓,但偏偏动不了一根手指,欲求自尽而不能,初始时七日一发作,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改为五日一发,后三日一发,再……”   翻了个白眼,莘天赐确定,若是跟她回到二十一世纪,赵叔实在很适合一种工作,而且必然能成为此行状元——推销。这种恐怖毒药,算啦,还是不要带在身上了,虽说已是百毒不侵,但是,万一自己药物过敏咋办呢!耸耸肩,莘天赐道:“我不需要什么‘缠绵’,也一样能够做到,你信吗?”   赵河立刻噤口,恭谨地道:“属下不敢怀疑圣主!”   “得了得了!”莘天赐拎起盒子,愉快下山。   第 七 章   当莘天赐拎着一食盒的西湖醋鱼回到她独居的小院时,天色还算早,余热也才退去。痛痛快快地泡了澡,看着小红小绿欲言又止的样子,心底暗暗好笑。   “小姐……”小绿鼓足了勇气,嗫嚅道,“你现在……会……会说话了吗?”   “嗯。”莘天赐淡淡回了一声。   “太好了,太好了!”小绿激动地抓住了小红的袖子,“小红你听,小姐真的会说话了!小姐会说话了,老爷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子呢!”   那个老顽固?莘天赐嗤之以鼻,并不认为他会在意殷珏的一切——除了那个“莫家夫人”的名号。   穿起轻便的薄衫和自制的凉拖,莘天赐坐在桌边津津有味地吃起醋鱼。暮色降临,初秋之夜亦开始有了凉意,在这样的空气中,整个人都分外清爽。   莘天赐拿过竹盒,打开来,只见那些蜘蛛都在张牙舞爪,头皮又开始发麻。她自认心脏坚强,在同宿舍的女孩子尖叫一声“小强”并跳到床上之后,她会手起书落或者干脆一招“脚踏实地”,将那只可怜的蟑螂送入极乐世界,但是,要“亲手”对付这些动来动去一点都不安分的东西……   “你还没吃晚饭?”莫岸宵温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显然也已沐浴完毕,依旧一袭银丝滚边的白衫,湿漉漉的头发格外黑亮,用一根白色绸带简单地束在身后,几丝稍短的发丝垂在额角,轻轻拂过他的含笑薄唇。莘天赐讶异地发现,他这身打扮……好性感。还是他一直都这样,但都被她忽略了?   “我吃过了。”她指指作为物证的鱼骨头。   “你今天去哪儿了?”莫岸宵笑着坐到她身边,纯粹好奇的语气。   “呃~~爬山。”莘天赐勾起唇角,斜斜地瞟着他,“有本事怎么跟我去?”   莫岸宵微微一笑:“我打不过你的保镖。”   打不过?也就是说,至少能交上手。   “你会武吗?”   “……会。”他没有忽略她眼中兴奋的光芒及期盼,还有一点点的狡黠,那张平凡的小脸看上去那么神采斐然,生动有趣。   “那——点穴会不会?”   他轻轻颔首,揣度她的用意。   “太好了!”莘天赐兴奋地击了下掌,将盒子推到他面前:“那就让我见识一下莫少的点穴神功如何?”   目光扫过盒内,莫岸宵一向温雅的脸庞僵了一僵,险些维持不了那完美的表情。稍怔了怔,伸出他那修长优美的手指将盖子盖上,慢慢地推回到她面前,徐徐漾开一个炫目的微笑,玩味地盯着她道:“很遗憾,恐难胜任。”   莘天赐不懈地撇撇嘴,叹了口气道:“那怎么才能让他们静下来呢?”   “都杀了。”他道。   “死的有什么用——不要那么暴力嘛!啊,对了,你有没有什么迷魂药或是麻醉药?”灵光一现,她又兴奋起来。   “迷晕……它们?”莫岸宵好笑地指着盒子。   “当然!难道还用来迷我啊?”果然笨!莘天赐瞪他一眼,“迷晕了才好下手!”   莫岸宵拿出一个白瓷小瓶。   莘天赐观察了一下,认定江湖人士都喜欢将什么解药毒药的放在瓶子了,而且瓶子的形状都好相像,万一某天用错了药……呵呵,呵呵……   “哇,真的晕过去了!希望不会死掉……”莘天赐咕哝着,将瓶子还他,顺口道:“谢谢啊,效果好像不错,挺贵的吧?”   “不用钱。”   莘天赐才不在意他说了什么,饶有兴趣地拿起筷子拨弄着一动不动的蜘蛛,道:“莫岸宵,我明天找人去报仇,你去不去?”   “你惹到什么人了?”他微微蹙眉。   “是别人惹我!”她这么韬光养晦的人,哪会去惹别人?   “哦。不是有卫熙吗?”   “算了,反正我随口说说,你不去就算了,反正有卫熙。”她耸耸肩。   他却笑了:“我当然要看看你用了我的迷药,到底要做什么。”   “不过,还是要麻烦你再帮一个小忙……”莘天赐开始翻箱倒柜。   “什么事?”   “唔,画画!”   画画?   一连几天,莘天赐都在她被偷的那个集市逛来逛去,出手阔绰,现在堆在她房间一角的杂物就是证明。可惜的是,她却没了招徕小偷的运气。   失败乃成功之母,莘天赐并不气馁。倒是她的道具——蜘蛛们,有些奄奄一息的苗头,显然她花心思捉来的苍蝇蚊子并不合它们的胃口。叹了口气,将钱袋揣进怀里,抬头便看到莫岸宵走进屋来,道:“今天还要去吗?”   “当然。”她拉住他的手便往外走,边走边道:“你再坚持两天,没有你,我肯定被偷了都不知道。”这几天,出门都是带着莫岸宵,卫熙暂时失业。   “菲儿知道你天天上街,羡慕得很,想和你一起去。”   “菲儿?”莘天赐想了想,“好像……不认识。”她天天在外面,哪知道这个什么“菲儿”是打哪里冒出来的。   “我们的表妹,住在西边院里,不怎么出门,比你可斯文多了。”他笑着看着她:“介意她一起去吗?”   介意?她干吗要介意?莘天赐纳闷地看着他,“我应该介意吗?”   他望了她许久,终于浅浅地蹙起眉头,道:“不介意就好。”   凌菲,也就是“菲儿”,在莘天赐看来,是个古典美人,黛眉轻锁薄愁,真是我见犹怜。   莘天赐满屋目的地缓慢行走着店前铺里,祈盼着早点有人下手。将四下小摊所售童玩、木雕、泥人、绣帕罗巾、玉石戒指扫了个遍之后,莘天赐将目光调回身边的二人身上。只见莫岸宵正紧跟在身后五步之遥,见她回首,微微一笑,还她心乱跳了几秒。赶紧移开目光,看到凌菲好奇地四下张望,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眼花缭乱的模样。   “菲儿,你有多久没有上过街了?”她猜至少有一两年。不然怎么会这么可怜的样子。   “嗯……打十一二岁之后就没有了。”凌菲低声回答,莘天赐往她那边探了探身子再加上看口形才猜出她的意思。   啧啧有声,莘天赐叹道:“可怜的孩子!这样吧,今天你看中了什么,一律由我出资,权做送你解禁的礼物吧!”反正花的是莫岸宵的钱。   “我……我有钱的。”凌菲飞快地瞟了她一眼,垂下头道:“只是,只是我不知道该买什么。”   “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呗!”莘天赐一把拉过她的手走到卖泥人的小摊前,道:“喏,喜欢什么就拿什么,要是都喜欢,就全买回家也行,放在桌前几上多漂亮!”   “嗬,这位小哥真大方!”摊主满面堆欢,口中滔滔不绝,“这位姑娘,你看这位公子对你可真是好呀——哎哟,莫非两位要喜结连理了?”他扫了眼莘天赐拉着凌菲的手,这年头,年轻人真是越来越大方了,想当年,他跟老婆走在街上都还不好意思哩。“先在此祝您二位百年好合,比翼双飞。您看,这对金童玉女怎样?新到的款式,又喜庆又漂亮!”   “她——她不是我……”凌菲大窘,“夫君”两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低声解释道:“她是我表——”   “哎——表妹,表哥我能有你这样的妻子是三生修来的福气,老板你说是吧?”老板连忙点点头。   “看老板说得多好——”转向摊主,“谢您吉言,就给我拿这对金童玉女吧!”   “好嘞!”摊主笑眯眯地将泥人儿放进小小的竹篮里,递给莘天赐。莘天赐则把篮子放到凌菲手里,然后掏出钱袋,打开来,只见里面明晃晃的几大锭银子,还有几片金叶子,她拣了个小锭的给那摊主,摊主倒为难了:“这——小的找不开呀,要不,小哥您再看看有没有碎银?”   “甭找了,能博表妹欢心,金童玉女绝对值那五两银子!”莘天赐故意将钱袋抖得哗啦啦响,还道:“美人一笑值千金,银子又算什么!”她就不信钱财这么露白,居然还没人觊觎。   莫岸宵站在五步之外,啼笑皆非地看着莘天赐的表演。有人会为了吸引贼人的目光而这么卖力地表演吗?除了她,相信他不会遇到第二个了。真难相信传言中的她竟然是“柔顺、安静、冷淡”的。   挑挑眉,看着两个衣着肮脏、邋里邋遢、黑乎乎的脸上有着几条汗水印子的小乞儿在人群中跌跌撞撞、向莘天赐那边奔去。再往乞儿来的方向看去,远远地一个中年男人,衣着普通,也正盯着那两个小乞儿。莫岸宵微微一笑,相信天赐可以如愿了。   “呀!”一个小乞儿好巧不巧地跌倒在莘天赐旁边,另一个顿下脚步,蹲身去扶他。可惜人小力气弱,费了老大劲也没能扶起。   “摔疼了没?”凌菲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关心地柔声道,弯下腰,纤纤玉手去搀那个小乞儿的手臂。   “我……我膝盖疼……”小乞儿揉着磕青的部位,眼光却向莘天赐飘去。   莘天赐恍然大悟,原来是看上她——的银子了。微微一笑,她也弯下腰,扶起那小男孩,替他拍拍土,还叮嘱道:“以后小心点。”   “谢、谢谢公子,谢谢小姐!”两个小乞儿低头跑开。莘天赐若无其事地触了触怀中,果然不出所料。   这时莫岸宵慢慢踱了过来,莘天赐微笑道:“看到了?”   “嗯。”他淡淡颔首。   “那就走吧。”一手拉着凌菲,一手拉着莫岸宵的袖子,莘天赐急切地往前冲去。三个人组成的人网撞来撞去不胜其烦。她环顾四周,眼前霍地一亮,将远处的卫熙叫到跟前,把凌菲推给他道:“你负责菲儿,跟我们走。”   莫岸宵携了莘天赐的手走在前,卫熙则与凌菲一道在后,四人遥遥跟着目标东拐西窜。他们跑得倒不慢,但莫岸宵拉着她,气定神闲,莘天赐只觉得似在被人推着走,轻轻松松,丝毫没被狂奔的小乞儿拉下。   终于到了一所破落的宅院门口,大门上悬着的匾额已是朱漆剥落,蒙尘已久,歪歪斜斜地挂着。两乞儿进了院子,又砰得将门关上还闩了一道。只听脚步声向屋内奔去,接着是气喘吁吁的童音:“大、大爷,到手了!”   “我们也进去?”莫岸宵询问着她的意见。   “嗯——”她沉吟着,看到卫熙携凌菲也已赶到,道:“我们就去屋顶,怎么样?”   莫岸宵好笑地看着她两眼放光的样子,浅笑道:“当然可以——不过,你看菲儿,脸都吓白了。”   “她有恐高症吗?”她看看凌菲苍白的脸色卫熙冰冷冷的模样,道:“那我们两个上屋顶,你们两个另觅他处吧——可别走呀,过会儿才好玩呢!”   转身搂住莫岸宵的腰,任由他飞檐走壁,还没什么感觉,发现自己已置身屋顶。这老屋早就数处瓦碎砖破,也不用费劲去挪开瓦片。莘天赐找个窟窿贴住瓦砾向屋内看去,浑没注意到莫岸宵还在揽着她的腰以防跌下。   一个中年男人捧着两个钱袋躬腰道:“龙爷,这是手下所得,孝敬您老!”   一个嘶哑的声音道:“你手下完成的不错。每次都是你最先得手,龙爷我不会亏待你的!”   循声望去,是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坎肩、赤着胳膊的中年乞丐。他坐在屋里唯一的完好的椅子上,左手拿了一根竹棒,右手接过那两只钱袋,两个小乞儿已不见踪影。   “又是乞丐,莫非是什么丐帮的?”莘天赐小声嘀咕着。   “正是。”莫岸宵在她耳边肯定。温热的气流自耳旁颊边拂过,又是一阵痒。   中年乞丐将竹棒放在一旁,掂了掂,将重的那个打开来,里面银锭金子闪闪发光,他咧嘴笑笑,拿起一块银子丢给那中年男人,道:“赏你的,做个酒钱!”   “谢龙爷!”中年人接过银子,笑道:“龙爷,那肥羊阔得很,小的看了他几天了,傻乎乎地把银子掏出来给人看。那种呆瓜,恐怕都不知道是怎么丢的哩!”   龙爷哈哈大小,拎起另外一个荷包,道:“这里面轻些。那傻瓜那么有钱,只怕里面都是银票——”看到中年男人眼馋地盯着钱袋,他一拍大腿:“龙爷说过不会亏待你的,这里面若有银票,肯定有你的份!”   “是,是,谢谢龙爷……”中年男人点头哈腰。   那龙爷扯开钱袋的束口绳,往手上倒了倒,一张纸头飘落地上,显然不是银票样式,也就没人理它,倒出来的是一个小一点的袋子。   “嘿,有意思!”龙爷咂咂嘴,将小袋口解开,倒出一个更小的袋子——什么东西这么宝贝,重重包裹?一连解了四层,往手上一倒:“妈的!什么东西!”两只五颜六色、斑斓鲜艳的虫子出现在掌中,并沿手臂往上爬去。龙爷照准它们啪啪几巴掌。岂料那些小东西敏捷异常,他一连拍了十几下,才将它们消灭,而一条左臂已被拍得生疼。   中年男子瞟到地上的纸头上好像有字,俯身拾起递给那龙爷:“龙爷,您瞧!”   ——哈哈,你上当了!六个大字围在一个讥诮的笑脸周围,似乎在嘲笑他的不智。   龙爷恼羞成怒,反手一个巴掌:“你竟敢戏弄我!”   中年男子惶恐地道:“龙爷,小的不敢,小的不敢!这,这不是小的干的……”   “嘻!”看戏的莘天赐终于笑出声来,引来龙爷的怒喝:“什么人?”   莫岸宵携她轻轻落在院中,莘天赐大摇大摆地进了屋,故作惊诧地道:“啊哟,那两个不是我的钱袋吗?怎么到了这里?银子倒还罢了,那几只宝贝——”她扫视一番还粘在龙爷手臂上的尸体,怜悯地摇摇头,“可惜呀可惜!”   “臭小子,敢来消遣老子!有什么可惜的?”龙爷没将她放在眼里,只注意着与这少年同来的白衣男子。他一直静立在外,背向屋子,却带来无形的压力。随手扫掉两个尸体,触手之处有些痒意,顺手挠了挠。   莘天赐盯着他的胳膊,缓缓摇头,仍是不住地连呼可惜。   龙爷勃然大怒,喝道:“可惜什么!”手下越来越痒,右手只好挠个不住。结果又痒又痛,渐渐泛起红色巨大的疙瘩,连成一片,仿佛胳膊都粗了一圈。   “可惜了我这些宝贝蛛儿,也可惜,有人名不久长啊!”莘天赐万分怜悯地看着他。   龙爷跳起脚来,破口大骂:“混帐小子,咒你爷爷么?待爷爷抓住你,看不撕烂你那张嘴——妈的,哎哟,啊哟……”手下越来越痛,痛中发痒,越痒就越想挠,心中不由有些惴惴然。   “你不信?”莘天赐冷笑一声,道:“你好好看看我这些蜘蛛的样子吧!”   一直在边上看着的中年男人拣了两根树枝,夹起一具尸体放在那张纸头上,必恭必敬地捧到龙爷面前。龙爷挠着胳膊伸头一看,打了个寒噤。那蜘蛛色彩极其艳丽,八只爪子或红或黄或蓝或绿,头部是刺眼的橙色,最齐的是背上竟长着骷髅形状的白色图案,周围燃烧着明黄色的熊熊火焰。他是行走江湖的人,知道毒物的颜色越是鲜艳,毒性往往越强。这蜘蛛不光色彩鲜艳,背上还有这等诡异的花纹,这事连听都没听过啊!不知其毒性如何……这样想着,只觉得整条手臂又痒又痛,麻木不堪,跟中毒一般,想到眼前这少年连呼可惜,不由心中一凉。   莘天赐见他脸色有些改变,显然将信将疑。向前走了两步,靠着柱子,懒洋洋地道:“我就告诉你吧,这蛛儿是产于藏边的‘五彩雪蛛’”看,平时看武侠小说就是有好处,名称信手拈来,“以断肠散、鹤顶红等喂大。本来么,让它在你身上爬爬是没什么事的,顶多难受两天罢了,不过——”她话锋一转,让那龙爷心中又是一跳,“可惜呀,你居然将它打死了!五彩雪蛛体液剧毒无比,直接由毛孔进入你血液中,流向全身七经八脉,我看你这条命……嘿嘿,我就不跟你说毒性发作的效果了吧,免得你害怕,那可不好。”她不怀好意地笑着。   龙爷嘴唇动了动,没有言语。那中年男人叫道:“臭小子,胡说八道,危言耸听!小小蜘蛛能吓到龙爷吗?我看你不知从哪儿弄来两只蜘蛛糊弄人的吧,根本就没毒!”   莘天赐半眯着眼,不理会他的叫嚣,倚着柱子懒洋洋地道:“你不信也无所谓。”   龙爷恭敬地作了一揖,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小哥见教!”   “好吧。”莘天赐顺水推舟,“这毒性起初是七日一发,发作之时四肢动弹不得,体内奇痒剧痛,犹如千万只虫子在啃食内脏骨髓,每次发作一个时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转为五日一发……”直接将“情丝缠绵”的情状搬过来,再添油加醋一番,直听得他脸色一阵白过一阵。   但他毕竟见过世面,很快镇定下来,双目凶光渐盛,切齿喝道:“老子活不成,拉你陪葬也成!”他与中年男人对视一眼,双双向前扑去。   然而,就在听到窗外一声低呼之后,两人发现自己被定在当场,在那依旧悠闲的臭小子前并立着两个卓然男子。一白衣,一黑衫,一俊朗一冷漠,相同的是,两个人的眼里都有着杀机。黑衣的那个很浓,而白衣的那个负手而立,眼眸微眯,阒黑的眸子深不可测,里面的杀机很淡,却令龙爷心中一惊。   “有意思,有意思!”莘天赐大力鼓掌,绕着僵硬的两人转来转去,啧啧称奇,真是见世面了呢,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点穴哩!冲外面招招手:”菲儿快来看,两个人形雕塑!”   再绕了一圈,莘天赐笑着慢悠悠地道:“又不是非死不可,干吗那么激动啊!”   两人口舌倒可以动作,那龙爷立刻道:“小的……一时糊涂,冒犯了小哥,求小哥救命……”   “也行。”莘天赐满口答应,顺手将一颗药丸丢进他嘴里,道:“这药丸可保你一年无碍。”   龙爷刚升起的希望又被无情地磨灭,不由大怒,道:“怎么?你耍我?我要是只能活一年,也定不容你活在这世上!”   “唉唉,又激动了不是!”他将来千万别得高血压、心脏病之类的,不然挂掉的几率实在很大。“就凭你?你也就是丐帮里的中层弟子吧?论武功,你甚至都不是我护卫的对手。那么,你是想借丐帮之手除掉我吗?”   龙爷哼了一声。   “就算你毒发身亡,求帮主为你报仇——”她面色一整,道:“你恃强凌弱,违背帮规,既偷且抢,你认为真相大白时,丐帮既然义薄云天,扬名武林,会助你这不肖子弟吗?”   龙爷又哼了一声:“你到底想怎样?”   “其实呢,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以后,不许再让你的手下再逼迫那些小孩子去偷去抢,还有乞讨,你和你的手下自食其力,好好干活,要想做生意的话,我还可以送你们些金银做本钱——但是,绝对不能再欺压良善了!好好照顾那些乞儿,只要你们不做坏事,每年自会有人到这里给你们送药……呃,因为彻底解毒的解药本公子还在研制中,你就稍微耐心一点吧!”莘天赐满意地看着龙爷七窍生烟。幼年惨痛的经历已记不大清了,只有胳膊、背上的淡淡疤痕提醒着她的童年,但对这种人的厌恶痛恨却留在了心里。   “臭小子,你想累死我们啊?”   “叫什么叫?”莘天赐凶狠狠地道:“一看你就是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欺压良善,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再叫,信不信我把你衣服剥光吊到城墙上供人参观——哦,对了~~”她勾起唇角,“我还可以收费——不过你放心,这是你卖身的钱,我会给你的!”她上前佯装动手。   中年男子立时噤若寒蝉。   “天赐。”莫岸宵轻蹙了下眉头,将她拉到身边,轻声道:“好了,别玩过火了。”不知为何,看到她要碰触别人,他心里却泛起不舒服的感觉。   “好,我答应!”龙爷一咬牙,大声道。卫熙解了他穴道,让他们离开。   “表……表嫂,那些蜘蛛真有那么毒吗?”凌菲打开眼界。   莘天赐轻轻一笑道:“哪有什么毒!我只是让它们在痒痒粉里爬了几天而已。可惜在钱包里被捏死几只,不然爬得他一身痒,效果会更好!对了,蜘蛛背上有骷髅图案,是你表哥画上去的,他的工笔画还不错,你真该进去好好看看的。”   “表哥?”太久没有出过莫府,今天玩得太疯,耳朵一定是出毛病了——那个一向斯文儒雅的表哥会做这种童心未泯的事?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不,不,不,是协助他人捉弄别人而已。   “是呀!还是用他的迷药迷昏了蜘蛛才好作画的。幸亏今天被盯上了,不然还得再去找赵叔——”忽然想到一件事,莘天赐换过话题,道:“那对金童玉女哪里去了?”刚才太兴奋了,只顾着追踪小偷,早忘了泥人。   “好像……在卫熙手里。”凌菲小声道。   莘天赐嚯地回过头,看向跟在后面的两个大男人。莫岸宵依旧笑得温文,而卫熙则冷着一张酷酷的俊脸,手中却拎着一个小巧玲珑的花篮。见她回头看,不自然地别开头,不着痕迹地将之藏在身后。   “表嫂,要是,要是那个人不同意,你,嗯……”凌菲红着脸,小声问道,“你会不会,真的,把他吊到城墙上,还……还剥……衣服?”   “当然——”莘天赐脱口而出。   “当然不会。”莫岸宵几步赶了上来,淡淡地接口。   “我……”莘天赐看看他笑得可恶的脸,咬咬牙,颓然道,“我是不会。不过……我可以让卫熙去做!”   砰!篮子落地的声音。   “呀,卫熙,怎么回事?喜欢菲儿就直说,干吗拿我们的定情之物出气?摔坏了你可要陪一对给她!”   唉唉,真是话刚出口就后悔了,古代人真是纯情,经不起这种调侃呢!看着卫熙和凌菲窘然的神色,莘天赐把目光转回莫岸宵身上。他正笑着望着他,害她又小小地心动了一下。   第八章   珏儿吾女:   知汝一切安好,吾心甚慰。汝事岸宵当温良德检恭,方不负汝受之教诲。汝妹琮儿不日前往杭州探汝,望汝善尽长姐之责,安置照顾,切切!   没想到,几日之后,前去南京的信使回到杭州时居然给她带来一封家书。莘天赐在小红小绿好奇的眼光中开启雪白信封,便可看到殷冬升那依旧龙飞凤舞的字体,传达着对她的训示和对殷琮的顾念。   真不明白那老头怎会一张口一落笔对亲生女儿都是训示!而且,居然还指望一个公认的哑巴白痴去照顾一个四肢健全,脑筋正常的大小姐,老头儿脑袋一准有病!不对,既然明知“殷珏”不太正常,这信恐怕是写给莫岸宵看的吧?但既然她这个收信人可以理解内容,自然没有必要给莫岸宵了。摇了摇头,莘天赐点着火折子凑近信纸。   “小姐……这信是不是让姑爷过目一下比较好?”小红低声询问。   “没他的事。”不过来者是客,莫岸宵是理所当然的主人,通报一下也是应该的。思及此,莘天赐住下了手。   “小姐,老爷都说些什么?”小绿好奇地问。   “没什么事。嗯……殷琮要来杭州了。”莘天赐有些漫不经心。   “什么?二小姐要来?!”小绿吓了一跳,“啊呀,二小姐怎么在家里欺负您还不够,还要追到杭州来?这、这——小红,以后咱们可得跟在小姐后面,保护小姐,别让小姐再受她的气……”   “有道理。”小红点头同意。   在小红小绿如临大敌的心态下,日子过去了一月有余。   莘天赐的生活简直就是悠闲之极。唔,也不是完全无事可做,她最大的成就可是挽救了一个人的性命。这就是当人家圣主的副作用了。教里一位兄弟也不知是否得知圣主已经下落明确,于是就心安理得地中了一种连毒医长老也束手无策的奇毒。她只好“大发慈悲”——这是赵叔向她请求时的原话,贡献了几十毫升鲜血。本来想向赵叔要些麻药来麻醉一下再下刀的,无奈她不仅仅是“百毒不侵”,更是“药石罔效”了,只得闭着眼睛狠心一刀,下手太重的后果就是痛了N天。   每每出去闲逛的时候,总想拉上莫岸宵,也不知何时养成了将他带在身边的习惯。不过这种机会并不很多,因为莫岸宵十分繁忙,跟她的游手好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此莘天赐只能用两个字来评价——敬佩。   她从来都不是有着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精神的人,虽然她的学习和工作表现确实如此。她是绝对的享乐主义者,但现实却逼迫她不得不奋斗,回报院长妈妈,回报所有有恩于她有恩于孤儿院的人。如果物质条件允许,她是很乐意好逸恶劳的。就像现在,为了逃避赵叔抓她去处理“教务”,慌称要帮“夫婿”打理莫府和商行的事情,得以赖在莫府书房由凌菲免费为她作画留念。   本想给莫岸宵当个得力助手,哪怕只是意思意思也好,好让自己对赵叔撒谎能撒得更加理直气壮一些,可是……叹了口气,随手将手上的一堆地契房契和什么乱七八糟的营收来往记录放下,再用余光瞥瞥门外,已经正午了。她已经连续看这些东西看了至少两个小时,已经生出一股想吐的冲动,就不明白莫岸宵怎么就能埋首书桌后,看得聚精会神,而且好像还很津津有味。   “别动。”刚想扭扭发酸的脖子,立刻受到制止。   “菲儿,我再不动动脖子就要断掉了——你知道高举地契僵着脖子看上一个时辰是什么滋味吧?”   “很快就好了,前功尽弃的话,以后就甭提让我教你画画的事。”凌菲微笑着回答,纤手轻摆,“头往左边侧一点——好,别动!”   什么世道嘛!连那么单纯可爱的菲儿都学会威胁别人了——跟谁学的?!既然她学习能力这么强,看来改日拉她同上赌坊或是去喝个花酒什么也是有可能的,孺子可教也!   “听小红小绿说城中新开了一家当铺,就叫‘东西当铺’,名字倒挺别致的。”   “东西当铺啊……”莘天赐笑道,“就是那个乞丐头子开的嘛。”东西当铺,这名字还是她取的呢,“南北通州通南北,东西当铺当东西”嘛。   其实想想龙爷龙星也挺好玩的,收起来他的暴戾之气,成了一个正宗的商人。不过估计是没本生意做多了,连从商也要挑个盘剥人厉害的行当。   “那些小孩子总算能过上正常的日子了。表嫂,是你救了他们呢!你和表哥都是好人,真是相配。”   莘天赐笑笑:“他好在哪里?”   “我很少出门,但也听下人们说,杭州城都称赞表哥处事公正,对人一视同仁,杭州城的安宁很多都要归功于他呢。不然,兵荒马乱的,咱们这里也安宁不了……”   “我不是什么好人。”至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我只是被偷了,心里不满,伺机报复而已。至于他么……可能真的是为人们谋福利的人吧。”比如他对西湖画舫的管理政策。“不过……我看也未必……”她摇摇头,却说不出所以然。   “哎呀,别动!”凌菲忙道。   莫岸宵翻过一页帐册,抬头看看莘天赐,唇角微勾,淡淡笑道:“说得对,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我只想能够安静地做生意,不希望受到打扰而已。所有的事,全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凌菲左看右看,只见二人都是似笑非笑,带着一点点的玩世不恭……真是相像啊!   “少爷,夫人,表小姐!”小绿匆匆而来,指向门外,“二小姐到了。”   莫岸宵淡淡颔首,道:“先安排她歇下,晚上再设宴。”转向莘天赐,征询地道:“如何?”   “唔,好。”莘天赐没什么意见,能不见殷二小姐最好。   当晚。   离厅里还隔着老远,莘天赐已经听到殷琮穿透力极强的声语,夹杂着娇得有点嗲的笑声。“家姐出嫁数月,小妹甚为想念,因此特来看望……”   切!只怕是来看她这个莫夫人是否能抓住丈夫的心以密切两家关系的吧?间谍!说不定还是来抢老公的……唉,这念头还着实让她有些不舒服呢……   莫岸宵一直在微笑着看着殷琮——虽然那笑容已经十分僵硬,似是听得十分专心。看到她进来,起身迎道:“珏儿,菜已布好,快来坐这儿。”他神色自若地牵起她的手,引她坐到身边,似乎这种甜蜜温馨便是寻常生活场景。   既然他这么肯给面子,莘天赐自然没有理由不接受,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告诉殷珏,两人可是恩爱弥笃,殷大小姐作用大得很,就不委屈殷二小姐来共事一夫了。   很配合地偎他而坐,先是送他一个情意缠绵的微笑,然后转向殷琮,慢条斯理地道:“二妹……”   “你——”殷琮惊得跳了起来,直直地指着她,“你、你、你——”   “我怎样?”莘天赐故作诧异地挑起眉,似笑非笑。而后又恍然大悟道:“还不是你姐夫……”羞怯地向莫岸宵投去一瞥,看到他含笑的眼睛有着难解的情绪。唉,这个男人啊,还真不容易看透呢。“他说,我身子骨太差都是整日不见阳光的缘故,就带我在杭州附近游山玩水。现在日头那么大,我当然就晒黑了。哪能跟二妹你‘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肌肤相比呢?”   “姐姐真是太夸赞琮儿了。琮儿肌肤虽然还不错,也还没有与众不同啦……”被莘天赐三两句就转移话题,殷琮却浑然不觉。一手抚上脸颊,向莫岸宵抛去一个含情脉脉的媚眼。   莫岸宵视而不见,微微勾起薄唇,凝视莘天赐黝黑的面容,略显沙哑的声音慵懒而诱惑地道:“我不需要你‘白里透红’——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真的……我不要你可以改变什么……”   等等,等等,他干吗那么神情款款地向她倾诉衷肠,害她几乎忘记是在演戏,害她开始心律不齐——   下一刻,优美修长的手指已经抚上她的脸颊并且轻轻摩娑。莘天赐暗暗戒备地看着一张笑得诱惑力十足以至显得有些勾引意味的俊脸越靠越近。这哥们看来比她还要投入,但是,他该深谙点到为止的道理吧?   很好,很好。长处一口气,他终于在近在咫尺的方位停下。莘天赐转过头,矜持地对殷琮笑道:“让你见笑了——”   低柔的嗓音又在耳畔响起:“你呀……连吃东西也这么不拘小节……”   莘天赐又转回头,眼见即将碰上某个不明物体,急忙向后仰头回避——“别动!”可惜行动别人制止。莫岸宵一手揽住她肩,另一只手仍旧停留在她脸上,然后……莘天赐眼睁睁地看着一双漂亮的眼睛放大再放大,而后,一个温热的东西印在唇畔,在似乎被舔了一下之后,她终于重获自由。   怔了半晌之后,莘天赐终于明白过来——她被人非礼了!暗暗咬咬牙,皮笑肉不笑地盯着莫岸宵,对殷琮道:“你姐夫性格有点古怪,他精神不正常时便会有些怪癖——幸亏嫁过来的是我,若是换了琮儿你……唉,你那么娇弱,怎么能承受得住呢?”   许久不听殷琮回答,莘天赐回头一望,却见她正盯着莫岸宵出神,脸上是痴迷的笑容。   算了,算了,看来殷琮已经得了“选择性耳聋”。   数日下来,许是受到他们二人“情深意重”的隐形压力所迫,殷家宝贝二小姐虽然依旧清高傲慢,但却完全引去了在殷府的颐指气使,还真让莘天赐有点不习惯。这倒是好事一件,可是,莘天赐想皱眉的却是眼前的情况——   “殷……大姐,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去山里……采蘑菇吧?咦,姐夫也在啊!”殷珏的语气完全像是刚刚看到莫岸宵,兴奋的眼光在他身上瞄来瞄去。   采蘑菇?她以为她是谁啊,采蘑菇的小姑娘吗?看一身娇艳复杂的服饰就不像。殷琮从哪儿打听到她和莫岸宵去爬山的消息,巴巴地跑来?   “你们也要出去吗?太巧了,一起去吧!”殷琮十分热情地挽住了莘天赐的胳膊。   秋日的深林,渐有落叶飘零,却不见萧瑟。点点日光透过间隙渗入林中,格外地柔和。天气微凉,正适合秋游。莘天赐却没有那种好心情,她瞟瞟那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指手画脚并且坐得离莫岸宵越来越近的“二妹”,努力压下已到嘴边的叹息。   那个该死的莫岸宵!虽说他几乎没有说话,只是在听殷琮发表高见。但是,但是,他难道不知道,“温柔的微笑、慵懒的神态、专注的聆听”对女人有着致命吸引力的吗?哪怕他现在笑得很假。   不,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想当年,他不就是用这种美男计调戏人家七姨太的嘛!莘天赐随手丢了根树枝到快燃尽的篝火里,开口打断殷琮的个人演讲:“我饿了,午饭吃什么?”确切来说,应该是吃晚饭。环顾四周,天色渐暗,黄昏已悄然来临,莘天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思念过莫府的厨房。   莫岸宵看看丢在殷琮脚边已经空空如也的包裹,起身说道:“我去找。”   片刻回来,手中已拎了一只倒霉的褐色野兔。   “好可爱的兔子哦!”殷琮立刻跳了起来,接过那只似乎吓呆了一动不动的兔子。   “是挺可爱的,兔肉听说也很美味……”莘天赐有点心不在焉。不知火烤兔肉味道如何,真该带点调料出来的。无毒教的那个圣瓶放在身边一直没什么用,哪怕只装点盐出来也好……   “你——你太残忍了!怎么可以吃这么可爱的小动物呢!”殷珏一只手抱着兔子,一只手指向莘天赐,满脸惊诧和指责。   “你吃了我的——不是,是我和你姐夫的午饭。”莘天赐瞪了一眼坐壁上观的人,回答得有点有气无力。真的是好饿啊……   “那也不能……这兔子又没做错什么事,很无辜的……”殷琮毫不退让,刁蛮本性开始显现,“姐夫把它给我,它就是我的了,谁也不许碰!”   殷珏也不曾做错什么事,一样地无辜,为什么会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接受一个陌生的男人然后度过可预见的了无生趣的一生?轻哼一声,勾起唇角,莘天赐似笑非笑地看向殷琮:“给我,那是我的午饭。”平静的语气没有波澜。   殷琮对上那双阒黑的深眸,却激灵灵打了个寒战。没有争辩,将兔子递了过去。平时温和淡然的眸子,有了认真的元素之后,居然变得如此地……殷珏再看看拎着兔子耳朵一脸坏笑的莘天赐,不明白刚刚自己是否看走了眼。   “呵呵……这家伙,有意思!”莘天赐抽出被兔子咬住的手指,胡乱在莫岸宵身上擦擦,将唾液和血丝一并留在他的月白长衫上。   “小东西……我偏要吃掉你!反抗是没有用的,投降才是硬道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让我损失了宝贵无比的鲜血,你就等着血债血偿吧……”嘴里不停地嘟囔着,莘天赐泛着奸笑,右手将兔子拎得与视线平齐,看它扭头又要进攻,忙把左手移开。逗着这只小东西,居然心情大好。   左手被握入一双温柔的掌心中,接着布条缠了上来。莘天赐看着被包成一个球的手指,随口道了谢。一转头,却看到他手中有东西在闪着亮光——是匕首!   “干吗?”她纳闷地看着手中的兔子被换成匕首。   “血债血偿。”他将兔子递到她面前。   莘天赐研究了一下他认真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似乎和这小东西有仇,正眼睛微眯,冷冷地盯着它。唉,真是,她随口说说而已,他居然也会当真。   “我……算了,不杀生了。我信佛。”胡乱诌了个理由,不愿去想他要置那只兔子于死地的原因。   “哈,你信佛!”殷琮插嘴:“若说你在在家里的时候吧,我还相信。在杭州,哈……我可不信!”   没人要你信!莘天赐转过头,不意又对上他深思的目光。   最近,老是看到他这种眼神,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不管了,肚子又在抗议,还是赶紧回府去吃饭比较重要。   隐隐的雷声渐渐响起,不就转为惊雷,伴着天际偶尔划过的闪光,像极了夏日的雷厉风行。但是,现在是秋天啊!就知道今日出行不利……莘天赐咕哝了一声。这种古怪天气,似乎总在预兆着什么不祥的事情,让她的心头压抑万分。不过,她已经孑然一身,还有什么好失去的呢?   觅路下山,雇车回家——这是殷琮晚上的行程。莘天赐总算见识到了他无情的一面。至于她嘛,是被莫岸宵搂住了腰,骑着一匹不知是买来还是顺手牵来的马飞奔回莫府的。虽然她已经披了莫岸宵的外衫,还将身子拼命躲进他怀里,也免不了成为落汤鸡的命运。想当然,头疼脑热是免不了的了。殷珏的身体实在叫一个娇贵啊——虽然最近已经强健了不少,但终究底子薄啊。   莘天赐又叹了口气,咕嘟嘟灌下一杯热水,将被子拉至下巴,捂了个严严实实,做好了发汗祛寒的准备。该死的明王朝、该死的古代,连个感冒冲剂、止咳糖浆都没有,难道要她喝那不管加多少糖也无法掩盖苦涩的国粹中药吗?   小红小绿已被摒退,留下一碗“浓缩即是精华”的中药在烛光下泛着氤氲水汽。抬起头欲吹息蜡烛,却听到轻轻的扣门声。四声一顿,很有韵律,是莫岸宵。   无精打采地爬起来去开了门,又爬回床上,合上眼睛,道:“我累死了,有事明天再说吧。”   “我来看看你。”他带笑的目光转到药碗,“你没喝药。”没有诧异,仿佛料定她定会如此。   “不喝了,又不会死人。”不就是感冒吗?小CASE!   “喝药病才能好。”   “不喝我也一样能好。”莘天赐懒懒地睁开眼。她还没病哩,现在只是前兆而已。而且,她真的很怀疑那碗东西是否真的能对“药石罔效”的她起作用。   “那也不能这样摧残身体啊!”他微微皱眉,不赞同她的论调。   “我的身体我来做主。”这话说得有点心虚。不管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殷珏你可别怪我啊!   莫岸宵眉斜斜一挑,灿若星辉的眸子闪烁着,在莘天赐和那碗渐渐冷却的药汁间徘徊,唇角开始勾起居心叵测的笑意:“有的时候,很多人会身不由己的——你不知道吗?”他盯着她,笑得很不怀好意,“难道,非得我来喂,你才肯乖乖吃药吗?”   莘天赐警觉起来。这种场景——电视中太多了!一般来说女主角都是难逃一劫的。   “别来这一套。莫岸宵,别让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合上了眼,莘天赐静静地道。并没有冷言冷语,也没有凛然不可犯的神态,然而,疏离的意味已经充斥了整个房间,莫岸宵心中竟一窒。   他身强力壮,若是诉诸武力,她是肯定没有胜算的;讲道理吧,好像道理也不在自己身后……没办法,只好打心理战,希望他会上当。   莘天赐心下盘算着,努力维持平稳的呼吸。半晌没有听到回应,就在她忍不住要张开眼的时候,却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极轻极轻的叹息,接着便听到他低声苦笑着道:“天赐,难道,你真的是那么难以接近吗?永远温和地笑脸迎人、明爽直快、不拘小节,却也永远地拒人千里之外……哪一个才是你呢,是金陵那个不言不语冷冷淡淡的大小姐,还是几个月来爱笑爱玩平和易近的莘天赐……亦或是现在这个隔离了一切情感、冷淡疏远的你呢?”   我……莘天赐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眼皮好重……   “也罢,你不喝就算了。”莫岸宵似乎整顿了一下情绪,又笑起来。   莘天赐身上开始一阵阵发冷,缩成一团也无济于事。唯一能感受到温暖的,是她的脸,那儿还搁着某人吃豆腐的手。   冷……打了个寒噤,莘天赐把他的手扯进被窝,抱在怀里。   有病不吃药,自作自受!莫岸宵暗笑了下,见她烧得真是有些迷糊,只得叹一口气,轻轻掀开被窝,将她揽入怀中。   看着她向怀里偎得跟紧些,莫岸宵微微勾起唇角,在她唇边轻轻落下一吻。莘天赐在神智不清之际似乎听到这么一句话——天赐啊天赐,我和你,想做的,不是朋友,而是……夫妻啊……   这种话语,不可能出自那个看似无害其实狡猾的莫岸宵之口,完了,她开始幻听了,这次感冒……很严重啊……   莫岸宵弹指熄灭了灯烛,又将莘天赐发抖的身姿向怀中搂得贴近一些。不吃药么,由得她去。什么都由得她。但是,做朋友么……由不得她了。   无边的黑暗。   莘天赐只能这么形容她身边的境况。飘飘浮浮,脚不点地,仿佛地心引力也失去了作用。很诡异的情况,莘天赐却不觉得恐怖。   一团柔和的光慢慢地向她飘过来,渐渐可以看出是一个人,一个女人。虽然还看不清楚面容,莘天赐却知道,她是殷珏,真正的殷家大小姐。   “你是……殷珏?”看着越来越清晰的和自己如出一辙的面孔,看到她轻轻地点头。   “我们……”为什么会见面?为什么穿越了五百多年的时间?为什么会除了彼此什么都看不到?为什么……莘天赐不知道该问些什么。而且显然,殷珏知道的不会比她多。   “我们是回去的时候了吧?”沉默地对视片刻,莘天赐再次打破几乎可以持续到地老天荒的沉寂。   “可能吧。”殷珏像是恢复了生气,环顾了一下四周,轻声回答。   咦咦——她果然不是哑巴!   “我还真有点留恋起明朝来了呢……”莘天赐皱皱眉,低声咕哝道。离开的时候到了,在她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开始习惯做一个古人的时候,该离开了。没有想象中的欣喜欲狂,只是有些震惊地接受了这个盼望了许久的事情。真的……舍不得了啊……“以后……不会再见了吧……还真有些不想回去了……”   “可我不像在停留在你的朝代了。”殷珏忽然道。   莘天赐猛地抬头,模糊的时空中已经看不清殷珏的面容和身影,只有一双绝然的星般的眼眸还有凌乱的心情碎片破空而来,围绕在她身边……   殷珏……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底留下了什么烂摊子让她收拾啊……无奈地苦笑着,最后一次清晰地浮现莫岸宵带笑的温和脸庞……   或许以后,你会是只在我沉沉梦魇中出现的一双魔魅的黑眸,一袭孤立挺拔的身形,一声低柔的呢喃或是蓦然回首惊鸿一瞥下的一抹笑容,又或者……什么都不是。从此之后,我也许连对你的记忆都不复拥有呵——   第九章   殷珏留下的果然是个烂摊子!   莘天赐烦躁地抿抿嘴唇。她很少这么不耐烦,也很少心情这么不爽。可能是最近生活变故太多的原因吧。   想她几天前刚刚摆脱某人的看护,自医院逃之夭夭。然后就是听木若姿讲述殷珏的现代生活。   工作自然是早就辞了——这是在意料之中的。殷珏现代办公手段一点都不会,自然得辞职;于是殷珏另谋出路,然后就遇见了真命天子了——就是那个当她在医院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男人秋圣金,虽然容颜憔悴,却依旧英俊迷人;再然后就无非是殷珏的现代生活的趣事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流言蜚语、谣言八卦。   少了她莘天赐,地球还是照样在转。幸而她是孤儿,没有七大姑八大姨地亲朋好友遍天下。人际关系简单的好处显而易见——这具身躯里装的灵魂究竟是莘天赐还是殷珏没有人关心。呃……可能也有人在乎。眼前闪过秋圣金濒临崩溃、几近发狂的神态,在心中为他默哀了一下。   总而言之,这些变故她都可以接受。可是、可是——   莘天赐无奈地看看靠在老公肩头哭得梨花带雨的娇美妇人,还有那个长得很像殷冬升但要和蔼可亲得多的男人,顿生无力之感。她还是很难接受两个陌生的词汇代言人——父亲、母亲。   所谓父母,一直以来,在她不过是两个名词而已。也曾有过渴望完整家庭的时候,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幻灭早就磨平了这种情感。当它终于降临的时候,她已激不起任何波澜。   眼前的殷夕和方声,就是她血缘上的父母。但是,她却找不到认祖归宗的感觉。甚至于觉得,殷珏会更像他们的女儿。因为,他们失而复得的女儿,名字就叫——殷珏。   “嗯,珏儿,你考虑好了没有?”殷夕一脸慈爱和期盼地看着她一脸的淡然,再看看哭泣的妻子,开口问道。   “什么?”莘天赐纳闷地抬起头。这话没头没脑,肯定曾经和殷珏商量过什么,可惜她不知道,只好装傻。   “珏儿……你还是不肯原谅daddy和mummy吗?”方声泪眼婆娑,犹在哽咽,“二十四年了,我们一直在寻找,没有一天不在想你。可是,你都毫无音讯啊……我可怜的珏儿……mummy甚至都不敢奢望能找到你,只希望你能平安地在某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长大、成人……”当年,襁褓中的婴儿被绑架,“无焰盟”疯狂搜索找到的,是那主谋的尸首。主谋在黑帮火并中当场死亡,孩子就此下落不明。在那段黑暗阴郁的日子里,两大家族几乎急得要疯掉——失踪的孩子,是他们手心的宝贝啊!   “珏儿,我知道你还是恨我们。”殷夕拭去妻子的眼泪,正色对莘天赐道,“但daddy希望你知道,我们是爱你的,一直都是,也将永远都是。”   莘天赐静静地看着他,淡淡地回答:“我并没有恨你们。”没有恨,但也没有爱。至少目前是这样。纵使他们的爱让她感动,但也只是感动,局外人也会有的感动。   莫岸宵说得对。她看似随和亲切,内心却永远都是孤独的,永远难以接近。只在自己的世界里看悲欢离合春去秋来,却不掺杂浓烈的感情。他懂她的,因为,他其实也是这种人——或许正是这一点的相似,才使得他们相互吸引吧?   “那你是愿意改回殷姓,跟我们回美国了吗?”方声眼角挂着泪珠,一脸期盼。   “好。”她本就不在乎什么姓氏之类的形式。而且,以后不会再有那个人叫她“天赐”,不会再开玩笑地叫她“娘子”,那么,姓什么叫什么都无所谓了呀!去美国?也好,换个环境,让那个繁华喧嚣的世界充斥她的生命,无暇顾及其它……   她的回答换来方声大大的拥抱和一串连珠炮:“真的?珏儿你真乖,这是mummy的宝贝——”一个kiss已经印了上来。   唉唉,等等啊,她自小接受的中国教育,还没习惯做一个美国人啊!   “老公,我们这就去派出所给珏儿改名字——不对,应该去移民局办理移民手续……还是先订机票回去……啊,对了,珏儿,你哥哥过两天就到南京来了。不如等他们把事情办完了,我们再一起回美国。到家之后,还要先去看望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叔叔婶婶、伯伯……还有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   “……”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人。眼见方声越说人越多,莘天赐开始头大,转向略为正常、没那么兴奋的殷夕:“呃……我哥哥……来南京?”   “是啊,珏儿。Mummy不是跟你说过,你两个哥哥都要来吗?真好,我们一家终于团圆了……”方声又抱住了她,“珏儿,mummy的宝贝……”   “是啊,隔了二十四年……”殷夕低语道,张开双臂,将他生命中的两个宝贝揽入怀中。   “珏儿,爷爷的心肝宝贝……”老当益壮的殷老爷子颤着声音搂了莘天赐许久。   “珏儿,奶奶的心肝宝贝……”殷老夫人凑过来,将她拉入怀中。   “珏儿,姨妈的小心肝……”方语抱住她,好生唏嘘。   “珏儿……外婆的心肝宝贝,快让外婆抱抱……”方老夫人哪容得女儿抢在前头,一把将莘天赐拉了过去,从头到脚巡视三番,心疼地道,“珏儿没人照顾,都瘦成这样了……唉,这么多年我的小宝贝是怎么过来的哟……”真是想想就心疼万分啊!   ……   ……   “珏儿,哥哥的宝贝,终于回来了……”   被搂得快要窒息的莘天赐乖乖地任由大堂哥搂在怀里,目光飘向在身边站了一排的男人们。不管是方声嘴里嬉皮笑脸的,还是传言中冷漠惜言的,现在都是虎视眈眈,难掩兴奋地期待着她轮到自己怀里,好好抒发一下积累了二十多年的想念和疼爱。   无言地叹了口气,莘天赐任命地闭上了眼。可以大概猜测到她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方家和殷家偌大的两个家族,除了上一辈中她还有一个姨妈之外,同辈的诸位人士,除了她,全部是另外一种性别。而且,她是家族里最小的孩子——很不幸的,她的堂哥表哥们虽个个已近而立之年,却没有一个愿意结婚生子的!   只是,这些人似乎都忘了,她早就成人,早就不再是失踪时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了,实在不喜欢被人抱来抱去啊……目光又转向那一排环肥燕瘦各有姿色的男人们,唉,还是那句老话,最难消受美男恩哪!   到了美国才知道,原来她的家庭也算是有钱有势的了。老几辈的奋斗加上小辈们的才智发挥,在商界,也是有头有脸的。整个家族中,最受宠爱的,显然是她这个唯一的女孩,真是诸多成功人士的心头肉啊!   这样至少有一个好处——莘天赐发现自己一夜之间成为有钱人,典型的暴发户。   也不是不曾富过。想当初,殷冬升那老儿虽不疼爱那个白痴女儿,人却不吝啬,殷珏的饰品倒也不少,更不会缺吃少穿。殷冬升吝于付出的,是关心。而在莫府,莫府实在是很富有的,莫少夫人纵使得到的关注不多,也依然衣食富足。   只是,那时的游历仅止于杭州。因为莫岸宵不同意她一人远行,许下空头支票,等他有空了就两人一同出游。但他好像一直都没有空,支票的兑现期限便一推再推,现在看来,永远也没有兑现的机会了……唉,算了,她发过誓,一切向前看,不再回想过去种种的。   现在,她终于可以实现当她作为一个普通工薪阶层的小职员时压在心底的梦想——周游全国,游历所有的梦中国度了。   莘天赐敲敲脑袋,仍旧盯着手中的一迭银行卡发呆。数来数去,都是二十八张。颜色各异,图案亦是多姿多彩。她不明白卡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字母或符号代表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它们由哪些银行发行,只听说这些都可以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消费,而且每张卡的数额足够让她舒舒服服过上二十年。   大概是有着遗传素质在作祟,她的亲人们不约而同地都送她一张卡作为见面礼,想把二十四年的疼爱怜惜一夕补回。既然感情非一朝一夕之功,就先来些物质补偿。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金钱买不到感情,但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表达感情。   真有些庆幸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了。若是自小就被这么多人一起溺爱下去,今日的她将会是怎样的娇纵?   存些钱给院长妈妈,好照顾那些同命相怜的孩子……或是办个基金会……还有木若姿那家伙,居然打着“工作忙,没时间”的旗号拒绝和她一起去游玩,真是太过分了!至于其它的,以后再想吧,眼下,她只想疯狂地玩一把。嗯,她果然是当纨绔子弟的料!   “珏儿,你这就要走吗?你真的忍心再离开mummy吗?”方声抱住莘天赐,泫然欲泣。   “妈——”莘天赐叹气,无奈地拍拍她的肩以示安慰。现在她已经能够比较自然地叫出这种称谓,算是一大进步吧。她不过是出去旅游而已,有必要那么反应过度,好像被抛弃一样吗?   “哎呀,我得走了,Bye!”听到登机通知,莘天赐从大堂兄手中接过旅行背包,潇洒地充众人挥手道别,避开亲手足和众堂兄表哥的告别拥抱,丝毫不知自己的艳遇羡煞了多少女性。   “我还是跟珏儿一起去好了,要不……这就去买下一班的机票……”方声望着女儿的背影,真是不舍得啊……   “让她自己去吧,她需要放松一下。”殷夕沉吟着。宝贝女儿独自出行,父母自然担心。一个月相处下来,他很欣慰地发现女儿个性很好,随和亲近。虽然生长环境不好,性情中却没有阴沉的成分。在高兴的同时,他也看得出,她的眼睛有时会闪过一丝丝的茫然。   是什么事压在她心头,郁结不化?若能借此机会释放这些情绪,倒是一件好事。   “就她一个人出去,我实在不放心——你又不肯让我去,万一珏儿有什么事,可怎么办?”方声皱起眉头,下意识地攥起拳头。很久没有运动过了,好像拳头有点痒……   “别急,别气!”殷夕抚慰地搂住她的肩,“有小宁负责呢,你就放心吧。”   “姑姑你大可放心,就算只是为了保住我的皮,我也会确保珏儿毫发无伤的!”被称作小宁的男子玉树临风,脸上却是嬉皮笑脸的坏笑。他耸耸肩,想起了方老爷子,也就是他亲爱的爷爷的原话:“给我看好我的宝贝珏儿,要是她少了一根头发,你就小心你的皮!”   “那她洗头梳头可不是我的错!”他只不过是笑嘻嘻地据理力争,结果却气得老爷子把拐杖丢过来:“臭小子,早知道你就会嬉皮笑脸、油腔滑调,我就栽培小苏。你看你,没个正形,有个老大的样子吗?真是丢尽了‘无焰盟’的脸!还是看看小苏吧,冷漠严肃,不苟言笑,那才叫气势,才是大哥的风范——”光骂不过瘾,方老爷子干脆就近劈断椅子背板凳腿向方宁砸去。   方宁抱着一捆板凳腿怀疑地看着他。怎么看老爷子就是和他口中的大哥形象大相径庭呢?   别怀疑,方老爷子真是著名地下组织“无焰盟”的创始人,现今退居二线的老当家。   看着莘天赐终于在登机口消失不见,方宁才收回目光。珏儿的行踪不难掌握,他相信的自己的能力。那可是他唯一的宝贝妹妹,想动她的念头,还不如直接来挑战无焰盟的好!他微微一笑,垂下眼睑遮住眼中闪动的冷冽的光芒。余光瞥到有人瑟缩了下,转头望去,是在大厅角落里众多金发碧眼中的一个东方女子。她没敢再看向他,但那胆怯的不自然的神情却说明了一切。方宁微微皱了下眉——这个女人……怕他。难道是,她轻易看到了他嬉皮笑脸下的杀机?有这么一张倾倒众生的俊雅的脸她不好好欣赏,偏偏只注意到了他的眼睛。真是……太失败了!他下意识地摸摸不争气的脸皮。   上了飞机的莘天赐可不知道自己还有安全保镖。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心爱的酸奶,意兴阑珊地跟邻座闲聊。原因无他,一上交通工具,她就发困,公交车除外。偏偏她的邻座很有精神,而莘天赐又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   “你是中国人吧?我也是。刚刚在机场候机大厅我就看到你了哦,听到你们都在讲中文。没想到我们坐在一起吔!”   “是吗?”莘天赐机械地回应。都是那些男人们招来的祸水,为什么要她来面对善后?   “对啊!大厅里就你送行的人最多了!”   果然!人多也就罢了,偏偏送行的男人们或斯文或冷漠,或温和或轻狂,带着神秘的东方色彩,再加上容貌出众、正当婚龄。这么多款,总能找到合胃口的。虽然莘天赐自己不动心,可难保别人也是啊!   再叹一口气,莘天赐睡眼惺忪地趴在几上,含糊地应道:“我也不想让他们来,可他们非来不可,我也没办法……”   “这说明他们都很宝贝你嘛!对了,你到了开罗有人接吗?还是你个人自助旅行……其实埃及没什么好玩的,热个半死。金字塔不就那个样子嘛,狮身人面像也是破破烂烂……”邻座越说越兴奋,根本无视于周围人瞪视的目光。这一舱里,十个里头有八个是华人旅行团的成员,而旅行团的主要目的就是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   半晌不听她有什么回应,邻座扭头一看,莘天赐已经睡着了。邻座的女孩嘟起小嘴,不再说话,心里把方宁骂了千百遍。火急火燎地把她从心爱的武器升级中拉出来,居然只是为了让她陪一个人飞到开罗!若是能一路聊天过来也就罢了,结果人家不领情,聊天聊到睡着!不过,幸好她的任务也只是到开罗而已,此后自有人接任。   “情况怎样?我的宝贝珏儿过得还好吗?”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询问刚刚交接任务、甫回美国复命的第N任保镖。   “很安全。”方宁的得力助手,方老爷子最器重的左膀右臂秦靖庭微笑着回答。   “我就说了嘛,珏儿在我……我的手下的保护下绝对是安全无虞!”有人得意洋洋,自吹自擂。   “唉,这孩子!就只寄几张明信片来,连照片也不寄,也不肯跟我视频聊天,甚至连电话也不打,真是、真是……连外公也不要了……”方老爷子叹了口气。   “爸——珏儿三、四天就一通电话您还嫌少啊?”方声摇摇头。转身面向老公时已经换了一副哀凄的神色,可怜巴巴地道;“珏儿这孩子,连电话也不打,把mummy都忘了……”   相似的场景不停地在殷家和方家轮换上演。在二十八个人的殷切期盼中,时光溜走了一百又四十三天——这是他们的共同计算结果,应该是正确的。   莘天赐抱着一只半人高的绒毛落水狗靠在床上发着呆。这是东京郊外一个镇上的青年旅社。开春的东京依旧寒气逼人,幸亏旅社里倒是暖洋洋的。   青旅是莘天赐歇脚的首选,环境好,价格公道——虽然她其实根本不必考虑价格的问题,也比较安全。她喜欢青旅里的随意氛围,聚在这里的都是精力十足的青年人,活泼热情,吵闹而有干劲,似乎永远都安静不下来。置身于这种环境,是很容易和他们打成一片的。用中文、用英语、甚至用刚从手册看来的乱糟糟的日文或者干脆就指手画脚,没有人会笑话言语的不通、行为的迥异……这真是一个随意的所在。   繁华、喧嚣、热闹,有时和冷清静谧一样,似乎可以让人忘却所有前尘往事……但也只是似乎!   有时候,在阒静的子夜躺在冈底斯山听风声呼啸而过,或是坐在游客散尽的帕特农神庙的石础上看着落日余晖、看着冷月升起,或是更早一些时日,当她行走在繁华喧嚣的曼哈顿街头,或是如同现在,在青旅中听着青年人的嬉笑歌唱时,心中涌出的往往是茫然,以及……她刻意忽略的怀念。   一路行下来,倒没有特别规划路线,明日就搭飞机飞往美国,为全球旅行落下最后一个句号。初次见到高大雄伟的金字塔和富丽堂皇美轮美奂的泰姬陵时的兴奋和震撼早已趋于平静。   中国啊……是梦中最渴望的国度,却也是唯一没有去的国度。它有着太悠久的历史,太广博的地域,太多的故事……那是一个适合怀古的国度。   那么自己是否已经准备好迎接新生活了呢?莘天赐告诉自己,是的!等到了美国,回到家中,她便是那个受尽众人疼宠的殷珏,过着自由的惬意的生活。莘天赐的一切,建文王朝的一切,俱是过眼云烟。风过无痕,一切终将平静。   莘天赐苦笑了下,想起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愈是受到抑制,就愈是疯狂反弹——一种是感冒,另一种,是爱。   爱吗?莘天赐无从得知。从何时起,她已不知不觉地开始接受有他在周围的生活,似乎那就是天经地义一般;开始习惯每天都能看到他的笑容;开始……开始在乎他是否也对别的女子一般地温柔!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知道,她是永远也抹不去他的影子了。时间的洪流中,纵使前尘往事如潮水般退去,逝者如斯。莫岸宵欢愉的、沉思的、戏谑的面容,他修长的手指、炽热的碰触、温润的唇也将会是遗留在沙滩上或隐或现的贝壳,俯拾皆是。   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不是感情强烈的人。能够这样对待一个人,已经是她的情感极限了吧?   打起精神,莘天赐收拾起行李。她的东西不多,除了必要的衣物,她只添置了一部DV和一部数码相机。将所有东西装进背包,除了那只大狗狗——那是自有记忆以来拥有的、她买给自己的第一个绒毛玩具。   检票、登机,一切有条不紊。   莘天赐有礼地跟邻座先生点点头,便坐了下来,准备大睡一觉。   邻座是个年轻男士,西装笔挺,英俊的东方面孔,有些严肃。他话很少,慢慢地翻看手中的一本书,看得很投入。   回过头,莘天赐才发现手边有个杂志袋。里面有当天的报纸——日文的,算了吧,她只认识里面的汉字,而且还是很少的一部分;几本杂志,英文的,大致翻了下里面的图片,对着基努·里维斯和沙鲁克·汗流了一会口水之后,随手又放了回去;再翻翻看,一本书——中文的!莘天赐兴奋地抽了出来,看到封皮却无语半晌,差点吐血——《中国古诗词鉴赏之宋词篇》!宣传汉文化固然是好事,但也不是这种宣传法吧?这飞机上估计没几个人看得懂。   不过……她侧头瞥了一下邻座先生的书,上面正是一行行的方块字。   一个喜欢宋词的严肃男人。莘天赐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他神色始终平静,依然认真地一行行地看下去,但眉头却轻轻地打了一个结。   莘天赐识趣地收回目光,翻开宋词,入眼便是一句“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尽情欢。”呵呵,很像她喜欢的日子。轻轻一笑,向后翻去。可惜诗词对她的吸引力终究不够大,只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梦中脚下一滑,坠入无底深渊。现实中则身子颤了一下,好像飞机抖了一下似的。莘天赐醒来,看到全飞机的人都很平静,有的看书,有的睡觉,有的轻声聊天。不好意思地抚平被自己压得有些褶皱的书本,那一页上一阕“酒泉子”:   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   来疑沧海尽成空   万面鼓声中   弄潮儿向涛头立   手把红旗旗不湿   别来几向梦中看   梦觉尚心寒   写的是钱塘江观潮的情景。莘天赐轻叹了口气,回想起当年独立江边,看海潮扑面而来,海风微醺——唔,现在应该是在太平洋上空了吧?将头凑向舷窗,然而除了远处朵朵白云,一无所见。   感觉脚下又是一颤,莘天赐吓了一跳。回头发现邻座也放下了手中的书,严肃地看着窗外,浑身肌肉紧绷,蓄势待发。忐忑地看看周围,除了她和邻座,其他人还是很平静。莘天赐却直觉地警觉起来,感到脚下一阵轻微的抖动。   吴修自窗户转回目光,对上莘天赐愕然的眼神,片刻后,抿了抿嘴唇,道:“可以准备了。”   莘天赐疑惑地看着他,不敢置信这沉默严肃、看上去难以接近的邻座竟然主动和她说话。   见她只是盯着自己看,吴修皱了下眉头,不耐烦地道:“还不行动?”   “啊?干吗?”   “跳机。”吴修很平静地道。她不是很敏感地感觉道危险了吗?究竟是镇静过人还是彻底吓傻了?   见她依旧呆愣,吴修直接拖出她的降落伞包,丢在她身上,道:“背上。”然后指出事实:“飞机出问题了。”   他神情严肃,应该不是在开玩笑。莘天赐郁闷地接受了现状,道:“我不会。”她确定脚下又传来一阵抖动,乘客中传来阵阵私语,看来终于也有人发觉异常了。   吴修不耐地瞟了她一眼,将背包拿过,利落地给她全副武装,然后自己也背上,道:“跟我走。”   这时甜美可人的空姐走过来脸色苍白地说了一串日语,接着就是英文的翻译,扬声器里也传来声响,解释着事情状况。莘天赐实在听不懂日语,但也明白显然没什么好事,因为人群起了一阵骚动,每人都往座位下摸去。   莘天赐跟在吴修后面向舱外走去,看着惊惶失措的乘客们,道:“他们好像也不会用降落伞,你怎么不去帮忙示范一下?”又是一下剧烈的抖动,莘天赐不得不扶住他的肩保持平衡。   吴修僵了下,旋即嫌恶地将她的手拉开,又拍拍肩膀上想象中的尘埃,淡淡回应:“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   这……这人也太无情了!不过……她的死活就和他相干吗?从他的表现来看,又显然不是对她一见钟情。   吴修已经走到安全舱门口,不知打哪儿取来一条长长的带子,将两端的钩子分别牢牢扣在彼此背后的环中。像是看出了她的疑问,他又道:“你是方宁的妹妹。”   女人就是麻烦,就是祸水。这是吴修的生活信条。   若非方宁挟恩以胁,他怎么会闲极无聊到陪一个人(尤其还是一个女人)莫名其妙地去坐一趟飞机?女人若非祸水,他怎会数月都安安全全地立足大陆,刚一升空却要跳机?   女人是祸水!吴修厌恶地看了一眼系在两人之间的带子,打开舱门:“跳吧。”   收到求救信号后,相信附近水域的快艇或渔船之类已经做好了救人的准备,跳机绝对是逃命的好办法。   “会游泳吗?”一跃而下,吴修问道。   “不会。”莘天赐眼一闭,也是纵身跳下。就自己那水平,从醉仙楼下游到岸边还成,可是,现在她不是在醉仙楼,她的脚下也不是西湖,而是——太平洋!它怎么就一点儿也不太平啊……   “又见面了。”莘天赐看着缓缓飘进的殷珏。   “嗯。”殷珏淡淡点头。   “我好像掉到海里去了,差点喂了王八……然后就,嗯……”莘天赐揉揉发晕的脑袋,好像有些神智不清了呢……“好像是被救到了一艘船上……再然后……应该是生病了吧?”无奈地呻吟一声,头痛欲裂呀!不过好像这种诡异的情形都和她的生病有关系,是什么关系呢……   按按太阳穴,好像有青筋在暴跳……还是不想了吧。   “你呢?发生了什么事?”难得聚首。莘天赐决定好好把握,不能再次相对无言了,那简直就是极大的浪费。   “我……好像淋雨了吧……”殷珏下意识地去按太阳穴,缓解痛楚。   “不会……就一直这么换来换去吧……”莘天赐苦笑。不过在仔细想想,好像也不错……除了每次都会生病发烧之外。“呃,回去之后,可能会在生病发烧,你多担待些吧。”   殷珏的身形飘然而去,只留下漫天的黑暗。莘天赐仿佛听到她的轻声回答:“彼此彼此吧。”   嗯?不会是……殷珏也在发烧吧?两个人都在发烧……头痛!莘天赐很没形象地呲了一下牙,伸手按向砰砰乱跳的青筋。   第十章   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儿吹向我们……啦啦啦……   阳光灿烂的日子!莘天赐瘫软地趴在桌上,哼着断断续续不成调的歌儿,看着窗外一派春意。静静的阳光充斥整个花园,莺飞草长,彩蝶蹁扬……多美好的人生不是?   余光瞥到假山后人影一闪,莘天赐干脆合上了原就半张半闭的眼睛。   人生是美好的,莘天赐顽强地在这个世上活了二十几年,全靠这个念头作为精神食量。不过,眼下他得承认,人生再美好,也总有一些事某些人会让她的心情美好不起来。譬如,此刻站在她身后,不请自来的恶客。   春寒依旧料峭,但阮诺却如莘天赐初次见到他那次一样,丝毫不受天气的影响,仅穿着青色长衫。他站在她身后,盯着趴在桌上有碍瞻观的身形,漠然地开口:“殷小姐,王大人有请。”   啧啧!要想请人就带点诚意再上门嘛!殷小姐……无声地嗤了一声,动了动身子,在他犀利的瞪视中将披风向头上扯了扯,留住头部散热,有助睡眠。即使莫岸宵一直漠视殷珏的存在,也改变不了殷珏已同他拜堂成亲,是他明媒正娶的正室——成了莫夫人了啊!唤一声“殷小姐”,岂不是摆明了漠视她和莫岸宵的关系……唉,头开始疼了,她是最最不擅长人际关系、心理分析的了。   “殷小姐,王大人有请。”   每隔片刻,阮诺即会重复一遍。莘天赐很配合地给予表示,以示收到。动作不外乎将侧睡由左改为右,再由右至左。   不要生气,不要生气……阮诺握紧了拳头,忍住发飙的冲动。不要生气,不要失去理智,中其下怀……再难审的,嘴再硬的,不是都见识过了嘛,不生气……   几番交手,深知她充耳不闻置身事外的功力登峰造极,可以任由王大人(号称雄辩天下、无人能出其右、天下第一说的王大人哪)声情并茂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达三个时辰而面部表情没有任何变化,更无丝毫言语。甚至连旁观的他都忍不住想要全盘托出,只求王大人不要再用那种为他遗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目光注视着他,让他愧疚不已,无地自容。   既然自己能力同王大人不可同日而语,那就不生气,不生气……阮诺再次将拳头握得啪啪响,冷冷开口:“殷小姐,王大人有请。”   “不用请了,我自己来了。”严肃的声音伴着稳健的脚步出现,王政踱了进来,挥手让阮诺退下,没有责怪属下的执行不力。已经习惯了这个特例的习性,若非她主动开口,就算被阮诺半拖半拉到议事房或是——哪怕是爷亲自垂询,她也是无动于衷啊!偏偏,爷又不许硬碰硬……既要以礼相待,又要逼人就范,此等矛盾的差使,能担当此任者,真是放眼天下、舍我其谁!   自发落座,笑笑地向背影打了个招呼:“殷小姐,今儿个天气不错,让人心情大好啊!不如就由下官作陪,到府里四处走走如何?整日局促在这咫尺见方,想必殷小姐也十分气闷吧?下官招待不周,心里真是愧疚万分,日后一定改进,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莘天赐扭了扭发酸的脖子,没理会他的油嘴滑舌。   王政本也没指望她会有什么反应,不以为意地摸摸鼻子,自顾自斟了杯茶,道:“说实话,我还真挺佩服你的——”如果他仅剩不多的谦虚心里还能找不到一丝丝敬佩的话,他也会毫不吝啬地给予眼前这根木头的。“被阮诺绑到北平都一个多月了,你总共只说了两句话……”   正因如此,他才记忆深刻。一句是她到了王府,第一次看到爷的时候,沉思皱眉,良久微微翕动嘴唇。如果不是懂唇语的话,还根本听不到她说的是:“朱……棣……永……乐……”另一次则是几日之前下雨,她不知怎的跑到院里淋了个透,直到他强行将她拖回房间。那次真是难得的看到她失神哩,昏倒之前说了一个“秋……”也不知是“求……”还是“邱”什么的,还是他耳朵够尖才勉强听到。想要趁人之危,再套一些消息出来,她却半点声息也不给他。   唉!好怀念殷珏脸上有表情的时候啊,那种人才好下手。以他的巧舌如簧,竟屡屡在她面前吃闭门羹,真是……真是……让人好想动用私刑啊!   王政摸摸鼻子,就杯喝了口茶,旋即“噗”地全吐了出来,大惊小怪地道:“你的茶居然是凉的!这是什么茶,这能喝?!下人们居然给你喝这种东西,把我的话都当什么?放……一阵风吗?”想想不能自己不尊重自己,王政噎了一下,勉强咽下那个字。   在经历了穿越时空不止一次、成为万人的圣主、冒出来一群半路寻亲的人、做个飞机也会坠机……等等事件之后,莘天赐自认,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她也能够做到处变不惊,坦然以对了。所以,即使发觉被软禁——唔,是的,她现在的身份是“囚犯”,被软禁在偌大的王府中——她也没有大惊小怪。   虽说在卧床期间见到阮诺进而联想到幕后人物时也确实心中不舒服了一下,但鉴于被软禁的日子也就是吃吃喝喝,她也就不介意了,毕竟,记恨不是她的习惯。可是这个什么“王大人”实在是很聒噪,难为殷珏已经忍受了一个月之久。   从善如流,将他的话视为一阵风。无声地叹了口气,这个王大人,天天出现在她的房间,聊上半天——不,不如说是他自言自语更贴切,莘天赐压根没睁眼瞧过他。话多,若是意义深远、旁征博引也就罢了,偏偏他全在嘀咕一些诸如“茶难喝”“屋里很冷”之类鸡毛蒜皮的事,简直就像祥林嫂在反反复复地说“我真傻,真的……”。阮诺崇敬万分的、下人口中“学识堪比子建,辩才直追孔明”的王政王大人,真的就是背后这家伙?不会是孪生兄弟冒名顶替的吧?   漫不经心地望外瞥了一眼,不意外地在对面屋檐上看到一个孤寂的黑色身影,卫熙无疑。这几天来天天都能看到他,而燕王府的侍卫没有一个发觉,一群饭桶。   自从身份被发现之后,莘天赐出门往往邀上莫岸宵,卫熙暂时歇业,转去负责菲儿的安全。现在看来,卫熙是重操旧业了啊!   “唉!殷小姐,殷大小姐,你好歹有点反应成不成啊?”王政盯着她的背影,悻悻地摸摸鼻子,“都这么久了,你那个丈夫叫‘夜宵’还是‘元宵’的,总共也才来了三次……”不过来的次数再多也徒劳,想跟爷交涉,嘿……爷纵使看重他的才华,他的辅助能力,但爷更想得到一个预言者啊——虽然他实在看不出她身上有什么让人敬仰的预知能力。   “他甚至都没有要求见你一面!”天地良心,他可没说假话。那个男人只会说“内子并无预知能力,王爷与她相识日久,应当清楚。她不过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连书也没有读多少,请王爷让在下携拙荆回杭州!”   “像他那种无情无义,不关心妻子生死的男人,不配为夫,要他何用?干脆把他休了,然后就留在北京,唔,和下官双宿双栖,共同为爷效力,开创一番宏图大业吧!”王政饶有兴味地期待着她的反应。呵呵,平时太一本正经了,简直就成了一种习惯,偶尔嬉皮笑脸,耍耍流氓原来也这么有趣。   背向他的身形依旧不为所动,王政还待再接再厉,只听脚步声传来,阮诺在门外垂首禀道:“莫少来访,爷请王大人前去。”   “哎呀,真是!你那个夜宵老公真是冥顽不灵、贼心不死哪……困兽犹斗,可歌可泣……也不想想,有我这么风流倜傥、俊逸潇洒、温柔体贴的男人可以依靠,谁还会想要像他那样没有情趣的人?”王政笑嘻嘻地站了起来,整整衣冠,向外踱去,一边回过头来又道:“不如你这就跟我出去,当面休了他,如何?”   如果不是曾亲自听到她说话,他真的会以为殷珏是个聋哑女子。连他口出轻薄之言都没有反应,她还是不是女人啊?女人不是都应该最最关心名节的吗?真的……是吗?垂首看着自己一身潇洒儒袍,王政暗地嗤笑了下,再度摇摇头。   等等,等等……她在干吗?在王政诧异的注视下,莘天赐缓缓回过头,迎向他有些呆愣的目光。   莫岸宵,他又来了?来做什么?自投罗网吗?笨蛋!猪啊猪……难道他不知道,为了黄袍加身,为了江山美人,人这种动物,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吗?   朱棣确实是在“礼遇”她,相当地尊重,给她一切,除了自由。只是不知道,朱棣究竟是在实施“怀柔”政策,还是他不愿撕破脸皮?揉揉脑袋,最近老在胡思乱想,揣度猜测,用脑过度了。   伴君如伴虎,朱棣现在就是一只披着猫皮的虎,一样地不好惹啊!那个死莫岸宵,白痴!为了区区一个他并不放在心上的殷珏,屡屡涉险,值得吗?他是那种不会坐视别人生死的绅士君子吗?即使只是为了道义,他也得相救他名义上的妻子——如同他遵循父母之命娶了殷珏,然后尽责地安排好妻子的饮食起居。这种人哪,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一次正眼打量王政,才发现他刚刚的话倒也并非自吹自擂。莫岸宵相貌已是极为出众,他却比莫岸宵还要俊俏些。他身形端正,身材适中,穿了一袭青色儒袍,未着官服,但眉宇间隐隐自有一股气势,不容小觑,想来是为官日久,官气已浸入其骨髓。但看他面孔吧,却又相当年轻,和莫岸宵不相上下。他的气质,和莫岸宵完全两样啊……同样的板着脸,莫岸宵是极端的冷漠,他却是严肃的,一本正经,标准的“父母官”表情——绝对是当官太久了!原来他不是冒名顶替,确实会有这种让人们敬仰的端正的表情啊……   “啊、啊、啊——你、你你——”王政痛心疾首,受伤地做出捧心动作,嚷道:“你竟然不感激上苍对你的眷顾,把这么出类拔萃的我送到你面前,你竟然还弃如敝履——天啊,世道不公,天理何在啊!”   莘天赐冷眼看着他唱作俱佳的表演。这家伙果然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阮诺他们一定没见过他这么让人印象深刻的一面——刚刚阮诺在门外禀报的时候,他可是安静地有些肃穆呢!   “天啊天啊天啊,那个夜宵一来你就要去看他,枉费我一片苦心,为你张罗吃穿住行还负责人身安全,你连一点表示都没有……”沉浸在自伤自怜中的王政眼角即使瞥到人质已自顾自向外走去,只得收起兴致,跟了上去。   尽管这是难得的侦察逃跑路线的大好时机,莘天赐却没有丝毫兴致观察观察地形——相信这一工作卫熙做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因为他“俯瞰全局”嘛!慢吞吞地跟在王政后面走向议事厅,莘天赐只想骂那个笨蛋男人一顿。唉!他非得惹毛那个朱棣才甘心吗?   “莫少啊莫少,你的魅力真是连冰山也能融化成一江春水哪!”王政大老远就笑嘻嘻地嚷道:“这位殷小姐,可是对在下不屑一顾——”多伤害他脆弱的心灵!“不过,一听说你来 了,居然屈尊就驾,跟我过来了呢——爷!”看到朱棣自厅外进来,他端正面容,拱拱手——在莘天赐看来,并没有多少恭敬的意味。再看看依旧带着他文雅笑容的莫岸宵,顿生无力之感。他只在她进来的时候,瞥了她一眼,其后一直盯着王政看,似乎看久了,王政就会答应他的要求一样。枉费她在王政身后一直对他眨眼睛做口型,他竟视而不见!现在倒好,朱棣来了,她连面部表情都不敢有了,还是装作殷珏保险一点。朱棣啊朱棣,虽然她认识的朱棣看上去很随和,但是历史书上那个诛人十族的“永乐大帝”脾气可不怎样啊!   “王爷。”莫岸宵微笑请安。倒像他的妻子不是被人劫持,而是就在此人家中做客一般。原来,必要时刻,莫岸宵原来也可以是只笑面虎的。   “都坐吧,岸宵,还有王政。呵,天赐也过来了,难得你出房门,今天心情不错吧?”朱棣热络地招呼着,善尽主人之职。   “几日不见,王爷越发清健了!在下此次前来拜府,一是禀告粮草储备兵马情况,二则,是内子之事。”在莘天赐注目下,莫岸宵还真取出一本册子认真汇报起来。   努力地瞪啊瞪,莫岸宵就是没有反应。再瞪下去,只怕连在仔细听他汇报的朱棣都会注意到了。   “情况就是这样,都在稳步发展中,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达成王爷的意愿并非难事。”莫岸宵微笑地看着朱棣,接着道:“至于内子的事……”   朱棣随他的目光看向倚坐窗前、望着窗外不言不语无动于衷的莘天赐,笑道:“怎么,可是你回心转意了?”   “王爷如有此可能,在下亦然。”言下之意,就是你既然坚持,我也是一样的固执,彼此彼此。   “哈哈哈,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朱棣笑道,吃了一口茶,沉吟着:“你们也许久没有见面了,就单独聊聊吧……将你们夫妻分开这许久,倒是我有点不讲情面了……唉,你说,你若是答应,我也不用这般为难了啊!”他笑笑,向外走去,一挥手,明岗暗哨全部悄悄退下。   王政挑起眉,笑道:“夫妻相见,定有许多话要说,我这个第三者还是识趣一点的好!莫少,改日咱们哥俩儿再好好聊聊啊——”他慢慢向外踱去,丢下一句话:“殷小姐,如果你这个丈夫还是没什么情趣,不关心你的话,你可以来找我。王某的心意绝对没有任何改变,天地为证,日月可表啊!”   莘天赐目送他们离去,懒懒地闭上眼睛。好吧,倒看看那个不懂察言观色的男人有什么话说。许久身后没有任何动静,唉!难道他和殷珏在一起的时候就是相对无言吗?   “天赐?”他一向温文的声音传来,夹杂着几许的喑哑。   咦?他哪只眼睛发现她是莘天赐了?不理他,莘天赐斜倚着窗台,生着闷气。唉唉,她本来不是这么小肚鸡肠的人哪,可偏偏就是……就是气他气得牙痒痒啊……   “天赐,天赐……”下一刻,她被人揽入怀中,抱得好紧好紧,紧到她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体的战栗。   “我是殷珏。”   “不,你是天赐,我的天赐。”他肯定地道,轻轻吻着她脖颈。   “可我就是殷珏。”真想瞪他一眼,可惜他在背后,瞪不到,只有瞪着他不安分的手。   “就算你的身体是,但你不是。不管你愿意叫殷珏还是别的什么,只要你是我想要的那一个就行……”他低喃着,将她转了个方向,开始侵犯朝思暮想的芳唇。   “嗯~~莫少,从你的表现来看,不像身经百战的样子啊……”抚着唇,莘天赐若有所思。第一次与人气息与共,很高兴对象是他,她也确实享受到了一点点,但也只是一点点啊,哪里有电视里还有小说上的那么陶醉,还意乱情迷的……   “……”这个女人,果然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的,不愧是……他的天赐啊!   有些不自然地避开她的目光,俊脸上有着一抹可疑的淡淡红晕。旋即他又恢复了平时的镇定,反倒有些邪气地勾起唇角,盯着她道:“唔,如果你愿意提供练习对象的话,我保证很快就会如你所愿,身经百战的。”   “呵、呵、呵……”她干笑,警戒地盯着越来越近的那张侵略性十足且毫无掩饰的脸庞,尽管是梦中人成真,而且看起来实在是秀色可餐……可是,可是,她现在是人质哩!   “等等,等等!”她急忙道:“莫岸宵,我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他漫不经心。   “你来这里做什么?自投罗网吗?”   练习成功。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恢复一径的从容淡然,莫岸宵终于回到问题上来:“什么?”   “你干吗老往朱棣这里来?就算你对他助益颇多,但是为了目的,所有的绊脚石都会被除掉的,你明明知道。”他到底知不知道轻重利害啊?   “他能有什么目的?”莫岸宵轻笑。   将身子稍稍撤离他的怀抱,莘天赐定定地望着他深不可测的双眸,一字一字地道:“黄、袍、加、身,不是吗?”   “你怎么知道?”他问,语气却没有丝毫的诧异。   她怎么会不知道!历史常识而已,可是,该怎么向眼前的这个古人解释未来的事情?   “我……反正我知道。”   他轻哼一声,不豫地道:“你知道,你知道,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你知道我当时娶的妻子是殷珏,可那灵魂明明是你,我却被蒙在鼓里;你知道朱棣是王爷,知道他想君临天下……他居然没杀了你——你运气还不是一般好;你知道武林中神秘的‘无毒教’的踪迹,你还是……他们的圣主!”   他并没有声色俱厉,但他指责的话语却引起莘天赐小小的愧疚,好像,确实她什么都不曾告诉他过……但是,她为什么要告诉他?   “天赐……你到底瞒了我多少事?如果不是赵河找上门来,相商如何救你,我根本不知道你的身份如此复杂!天赐……我发现,我对你的了解真是少得可怜,你完全把我拒在你的世界之外啊!”他低声叹息。让他更呕的是,赵河只是看在他是圣主的丈夫的面子上,才来意思意思,告知一下,说是相商,其实无毒教根本不打算让“外人”插手。外人!哼!   “我……”愧疚之情剧增,莘天赐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也想知道……反正平时都是你忙你的,我玩我的……现在问题是,你以后少来这里,当心朱棣翻脸啊!”她揉揉脑袋。这个男人哪,就不能换个合适的时间地点再翻旧帐?   “我是来救你的。”他瞪她。   啊呀呀,没有了温和的笑容做掩饰,原来他这么凶啊,简直要吃人呢,难怪小红小绿都不怎么敢和他说话。   “我知道,我知道!但你完全不用涉险啊,我自己能应付。”   “你能应付?用什么?利用无毒教吗?哼!可以应付?想对付朱棣,你下得了手吗?还有,就算我相信你足以自保,可我当时所想的,只是救出殷珏而已——她根本不通世事,该怎么自救?”   “你真是个大好人呢!”莘天赐揶揄,“那你想怎样?直接把我劫回去?”她相信他的水平,但不相信朱棣会就此罢手。   果然。他怏怏地道:“除非我希望一直被人追杀。”   他不介意四处流浪,虽然他喜欢的、追求的,是安定的生活,没有别人的强行干涉。但现在重要的是,他想给天赐一个安定的家。   “那你尽管跟他去谈判好了,我静候佳音。”耸耸肩,转过身,随他了。   “天赐……”他从背后环住她,叹道:“天赐……我只是想保护你安全无虞……就算当初我能保护的,只是你的身体,我也不会让殷珏受到任何伤害。我害怕……那样或许你永远不再回来……”   “我回来了。”她拍拍他环着她的手。他声音中的无奈惆怅竟让她有一丝不忍。   “是啊……”他舒了一口气,将头埋在她肩上。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地庆幸,庆幸她终于听到他的心声,回来了。终于不用再日日对着那张让他心痛的面孔,却无能为力,只能任由思念疯狂滋长,将他鲸吞蚕食……   唉唉,遇见你又不是我的错!同理可证,离开你也不是我的错——我完全是身不由己的啊!抿抿嘴,迟疑地将小手覆上他的大掌,转回目前的重点:“你现在有什么好办法吗?”   “我必须说服朱棣,让他自愿放了你,并且不会再找你麻烦——你,真的能预知未来吗?”   “我哪会!”莘天赐苦笑。真的是很无辜啊,天知道朱棣在想什么,殷珏又是怎么引起他的注意的。   “但你怎么知道朱棣想要的是君临天下?”   “他都已经是王爷了,如果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除了……”她降低了声音,“除了篡位,还有什么?”   一介布衣平民,又是一个女子,怎会知晓皇室中人姓名?甚至,她都不知年号为何,却会知道四王爷名为朱棣?“天赐,你——我是说,真正的你,是出生官宦世家吗?”   她摇摇头。   “我倒真希望你有预知能力,那样还好办一些……”莫岸宵咕哝道。预知未来,多么荒诞不经!   “朱棣到底想预测什么?千秋大业?姻缘?”只要不是占卜如何求得长生不死药,她倒可以胡乱吹吹牛皮。兴许可以向教里的长老们请教一下如何扶乩,那就更加像一个神婆啦!   莫岸宵轻笑出声:“他都那么大年纪了,还算什么姻缘?”有她在怀中,心底终于不再空荡荡地无所依靠。便是有十个朱棣跳出来争夺,他也不会放手的啊……   “那他还想做什么?不会让我去做军师,指挥打仗吧?”   他摇摇头:“你的想象力,真是……天马行空!”打仗!她怎么想得出来的?!“他应该是想知道,最终能否如愿以偿,以及……何时问鼎吧。”   “如果只是想知道这个的话,或许我真的可以占卜一下……”莘天赐笑笑。   “但是,以后若能囚你在身边,时时预测危险,避凶趋吉,岂非更加吸引人?”要想打消朱棣的念头,还真是难上加难。   “那我可就无能为力了。”莘天赐耸耸肩,这些东西历史书上可没有。   莫岸宵没有回答,只轻轻搂着她,思索解决之道。   他已尽了人事,如果朱棣坚持如此,他也不会手下留情的。天赐下不了手,他可以。毕竟,自己并不是心慈手软的人哪……   天赐和殷珏的性格截然不同,或许,可以先借此做点文章……   “莫岸宵,你说,是不是江湖术士都会有些怪癖,比方说,不轻易给人算命、一日不过三之类的?”   “不知道。”他从不算命,只相信一切都要靠拼搏来争取。唯一的失败,是在她的突然离去,他完全无能为力,无从争取。   朱棣既然相信她有预测能力,那么他应该在心底是相信怪力乱神的吧?魂魄一说,既然是缥缈的,那么……怎么吹都行喽?“莫岸宵,我有办法了。”   “嗯?”有些痴迷地看着她平凡的小脸,还有她眼中闪动的兴奋的光芒,莫岸宵听得并不如何认真。   “我要借尸还魂!”   什么?!莫岸宵蓦地清醒。   他的天赐……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建文元年,燕王觅得奇人异士,择良辰吉时,沐浴焚香,俯乞天机。而此奇人因泄漏天机,遭得天谴,占得“岁在壬午,万民仰服”八个字之后便吐血当场,从此踪迹不为人知也。因永乐一国之君,求教于怪力乱神,实非明君所为,故泯于正史矣。此系宫中流传,异史士录之以传后世,以正史实。   数年后,莘天赐手捧一本时下最最流行的禁书《永乐秘史》,在杭州西子湖畔的莫府书房狂笑不已。坐她旁边的温文尔雅的英俊男子则抬眼看了她一下,继续垂首于帐簿之中,嘴角却扬起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番外   •乱世神婆   又是一个艳阳天。自莫岸宵上次到燕王府来已过了四天,四天中朱棣不时过来表达他的关心,虽然莘天赐并不领情,对他爱理不理,而且也没有因为夫妻相见而表现出什么,朱棣也没有生气。至于王政,更是天天雷打不动地准时报到,在她身后罗嗦上半天。莘天赐不想承认自己无所事事,但她确实是闲得发慌。甚至于,她宁愿王政天天来罗嗦,这是她唯一的消遣。有时候真的很怀疑,王政到底是不是男人。有男人会像他那样多话吗?另外,他真是标准的双面人哪,善变得让她瞠目,在阮诺和朱棣面前简直就是严肃公正的典范,在她身后则是一个油嘴滑舌的小痞子——不是说,女人才是善变的吗……抬头看看太阳,唔,都快过午了,王政今天居然迟到了?   “拜见圣主!”身后传来整齐的呼声,莘天赐差点跳起来。   “你们,你们——”TNND,一个个都突然出现,好歹打个招呼啊,幸亏她没有心脏病——不过长此以往,估计很快就会有了。   没好气地盯着脚边的一群跪像看了半天,实在分辨不出这些都是谁谁谁的脑袋,莘天赐摆摆手:“都起来吧。”   “谢圣主!”众人又伏了伏身,叩了个头,方才起身。   “你们,都是什么人啊,报上名来吧。”懒洋洋的音调遮掩不住心中的不悦,听得众人心中一颤。莘天赐懒懒地坐下,漫不经心地扫过一群站像,反正他们肯定不会落座的,她也就不让座了。站在第一排的是四个头发花白或全白的老头,她确定自己没见过。至于后面的嘛——“咦,赵叔,你也来了!”   垂首站在最后的赵河哆嗦了一下,完了,完了……圣主居然还称他赵“叔”,四位极端尊敬圣主的长老们肯定会扒了他的皮的!赵河小心翼翼地抬眼,正好看到站在前面的传圣长老嶙峋的不知毙过多少对手的老手正缓缓曲起手指,青筋正在急速跳动……那可是极少亲自动手、一旦出手绝对无情的传圣长老啊,也是最最崇拜圣主的一个……“属下、属下不敢!”   “人都在这儿了,你还有什么不敢的!”莘天赐瞪他一眼。“赵……”看到赵河打了个哆嗦,她幡然省悟,急速转口,道:“赵护法,你就向,唔,本圣主,介绍一下吧。”   传圣长老的老手缓缓张开。赵河松了口气,小心地向前走上一步,垂首道:“圣主,这四位正是本教地位尊崇、声明赫赫的四大长老。传圣长老为四长老之首,已经数年不出江湖;这位是传功长老,这位是毒医长老,这位则是预知长老。这里诸位是西方、南方、北方、东南、西南护法,属下忝居八大护法之列,为东方护法。东北及西北两位护法未及赶到,属下先代为请罪,恭请圣裁!”   “唔。”莘天赐点点头,挨个儿看过去,四大长老嘛,都是老头儿,从外表看不出有什么厉害。但人不可貌相,这道理她懂,就好像赵叔整天一脸憨厚老实,实际上骗死人不偿命。人家能混到长老的地步,必定有过人之处。这几大护法嘛,除了赵叔比较老,其他都很年轻,后生可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长得倒还挺不错,只是个个冷着一张脸,不知在生谁的气?生她的气么?她得罪他们了?   “你们不高兴?”莘天赐挑挑眉,淡淡扫视着几位年轻的护法。人家那些老人家还都笑眯眯的,你们这些年轻人闹什么脾气?   呃?   众人不解。站在赵河旁边的西方护法接收到南方、北方、东南、西南护法的暗示,悄悄地捅了赵河一下。   为什么又是他?!(众护法:因为你和圣主最熟!)   再次被众人推举出来的赵河抖了一下,欲哭无泪。圣主,圣主……平时多么和气的圣主,一直在笑的圣主,板起脸的样子他已经见识过了,简直就是、就是……不不不,他再也不想重温噩梦了!可是现在,他才发现,原来圣主冷冷淡淡的样子更加恐怖,薄唇只轻轻一勾,笑得高深莫测,若有所思的眼光淡淡一扫,睥睨众生,简直杀人于无形啊……圣主不愧是圣主,越来越有气势了……一个回答不慎,脑袋是不是就得搬家?   “回禀圣主,能够亲自面圣是教内子弟们无上的光荣,是属下的荣幸,属下、属下很、很高兴。”   “那他们为什么一个个板着脸?”莘天赐扫视他们。   啊?   五位护法对视一眼,无奈地扯起嘴角,“笑”得非常僵硬。他们只是不爱笑而已,真的很无辜、很无辜啊……   晕!他们那是笑容吗?还是板着脸好看一些。莘天赐笑出声来,忽然又想到一件事,跑到窗前四处张望了一下,回来又道:“那些守卫呢?”   “被属下制伏了。”某位长老开口说话了。   莘天赐循声看去,是……毒医长老吧?那,他不会是……“你不是把他们全毒死了吧?”   “哦,不不不,属下只是让他们不能打扰属下等参拜圣主而已。直接把他们毒死太没有挑战了。下毒是一项非常复杂,非常讲究的工作,怎能这么简单呢?”毒医长老最受不了人家轻视他的专业。即使面对的是最尊崇的圣主,他拼死也得维护专业的名声。   “还是饶他们一命吧。”莘天赐道,然后转向赵河,“赵护法,我不是让莫少告诉你,只要预知长老过来就行了,怎么你把诸位长老和护法都叫来了?”   “属下……”赵河苦着脸,他真的没叫四位长老来呀,再说他叫也叫不动啊。那些长老们是自愿的啊……   传圣长老笑眯眯地开口:“是属下一等得知圣主有难,特来相救。若只预知长老一人,不免势单力薄,现在咱们人多势众,圣主是想明争还是暗斗,属下这就去布置。”   “还布置什么?现在就把那个什么燕王给杀了,恭迎圣主回宫!”传功长老挥舞着老拳。   “对!大卸八块!”南方护法颔首赞同。   “抽筋扒皮。”西方护法眼睛都没眨。   “五马分尸。”北方护法露出一个阴阴的笑,看得莘天赐心里发毛。   “千刀万剐。”东南护法爱惜地抚摸着手中的短剑,淡淡地接口。   “锉骨扬灰。”西南护法连朱棣的骨灰的去处都打算好了,考虑得十分周到。   “……”赵河无语。许久不见,他不知道这五个家伙何时变得这么有默契了。   唉唉,无毒教果然都是一些草菅人命的家伙,连上了年纪的都还这么大火气。莘天赐微微叹气,笑道:“唔,这件事,还是不劳诸位长老护法动手,本圣要亲自处理。”   光是想想就很期待啊……无所不知的预言家莘大师,就要出炉啦……   众人只见圣主嘴角微勾,笑意诡谲,不由都惊出一身冷汗来,不知,圣主要怎么整治这个燕王才能出心头之气?   “不知圣主召唤属下,有何吩咐?”一直没有说话的预知长老上前请命。   “哦,预知长老是吧?本圣想向你请教一些……嗯,占卜扶鸾之事。”   预知长老惶恐地垂下头:“属下不敢当。”   莘天赐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她真是怕了这些人动不动就一脸惶恐了。不耐烦地摆摆手,道:“也没那么严重了,本圣只是想向你学习一下有关占卜的事情,你可愿意?”   预知长老惊喜地抬起头,道:“圣主体内有圣物存在,本就有极好的预知资质,灵力非同寻常,圣主有意学习占卜,自是再好不过了,属下乐意之至!”   “圣主,您还是先修炼‘摄魂大法’吧,这是我教圣主的独门秘功,修习了方不负上任圣主对属下所托啊!”传功长老不甘落后,从怀里摸出一本破旧的小册子。   “圣主,我教以毒立教,圣主当先熟悉毒物……”毒医长老也围了上来。   莘天赐看着四个老头推来搡去,明白了一件事——她一定是空前绝后的大天才!不然为什么他们争着要她做徒弟?   “好、好、好好……”莘天赐两手虚按,终于止住了几个老头儿的争吵,“本圣都学,都学!可以了吧?”至于学到什么地步……唔,她就不保证了。   “不过,现在嘛,当务之急,是本圣要学扶乩……也不一定是扶乩,卜卦、测字都一样,只要能算命,预测吉凶、未来,就行了……”   预知长老得意地冲另外三位长老扬扬眉。一转身,从怀中掏出几本薄薄的书道:“占卜的学问很深奥,圣主虽天资奇佳,亦需从基础学起,首先是三易……”   原来是有备而来啊!莘天赐接过书——《周易》,唔,还好,久仰大名,如雷贯耳。《连山》?没听说过。还有一本,《归藏》?什么玩意?   抖抖手里的书,莘天赐笑得有点勉强:“预知长老,这些……只是入门的基础?”   “是。等圣主熟记这三本书之后,便可以开始学习利用铜钱推断吉凶……至于测字、面相、占星,还要过些时候……其实这些都很简单,以圣主的资质,相信不出三年,必可成为天下占星第一人……”呵呵,他居然争取到了圣主学习占卜,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呵呵呵……无视于另外三位凶巴巴的眼光,预知长老笑得嘴都合不拢。   莘天赐真的很不忍心打断他的美好幻想,但是……笑着把书放在桌上,莘天赐很抱歉地道:“预知长老,我现在想学的,只是手法,就是占卜的用具、姿势、如何释卦……简而言之,就是——”她抿抿嘴,“骗人。”   啊?还以为后继有人,多么美好的前景。可是,圣主居然,居然只是要……骗人,天哪,这简直、简直是对占卜的亵渎……尤其是接收到那三个老东西嘲笑的眼光,预知长老简直要撞墙了,只能哀凄地看着圣主,呻吟道:“圣主……”   “好好好,我以后一定好好地学习占卜,总可以了吧?不过现在你还是先教我一些骗术吧……”莘天赐投降在他可怜兮兮的期盼中,他控诉的眼神让她罪恶感瞬间升到极至。真是……服了她的下属们了。是不是早晚有一天,她会被她的属下们给逼疯?   几日后莫岸宵再次前来,与朱棣深入会谈。   “王爷,您可曾发觉内子的举止言行和您当初相见时大相径庭?”莫岸宵开门见山。   “唔,说到这个问题,我也觉得奇怪呢。怎么,你知道原因?”朱棣揣度过多次,但百思不得其解。   “内子……”莫岸宵苦笑着摇摇头,欲言又止。犹豫片刻,下定决心,道:“内子其实是被鬼魂附身了。”   “什么?”朱棣怔了一下,摇头叹道,“岸宵,这话,可很难让人相信啊!”   莫岸宵苦笑着道:“我也不愿相信。本以为几天就会复原,岂料……一连数月,她都是这样子……只怕……”他长吁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掩不住眼底的哀伤与无奈。   不论多么潇洒淡然的人,一旦为情所困……真是……朱棣摇摇头,道:“这个附身的鬼魂居然有预知能力,可真了不起了!”   “在下近日来寻访天下奇人异士,都说这种情况前所未见。”莫岸宵迅速从感伤中走出,恢复平日温和的笑容,平静地陈述:“最终在下从一个耄学那里得知,他年轻时曾听师父提及,古书里言道,预知神力附身出现,乃是祥瑞之兆……”没有看到朱棣脸上的深思神色,莫岸宵继续道,“这种人百年也未必一遇,预言必定成真……”   “哦?”朱棣挑起眉,笑道:“岸宵,你终于相信天赐有预知能力了?”   “王爷,她已经不是内子了。”莫岸宵摇头,“她……只是一个……内子不会预知,但附身的神力却会。那位耄学道,虽然预言极准,但却也只有三次而已……王爷曾说内子已两次失常,所以只怕只有一次机会了……”   “超过三次便会怎样?”朱棣蹙起眉。   “鬼神附身,对人而言,会大伤元气,而泄漏天机,更会……”莫岸宵缓缓摇头,不忍说出事实,“三次之后,附身魂魄是魂飞魄散,但内子……那位耄学也不知道会怎样,因为这种事只是听说,却从未亲见……内子她……不知能否撑下去……”   朱棣沉吟不语。莫岸宵顿了顿,下定决心一般,道:“虽是孤注一掷,在下也要一试……王爷意下如何?”   “就只是这样?”朱棣盯着他。肯做出这种让步,不像莫岸宵的为人啊……   “在下的请求和以前一样——希望王爷能够保证杭州的安宁。”看看朱棣深沉的表情,又道:“在下还有一个请求。”   “说。”朱棣敛去了笑容,此时的他深沉威严,显然已将莫岸宵看成了谈判对手,而非朋友或是属下。果然,莫岸宵没这么好打发,肯定是有关天赐……   莫岸宵盯着他,认真道:“如果内子有幸度过此劫,在下希望王爷能够答应,让在下带内子回杭州,并从今以后,不再让内子预测未来。”看着朱棣眼中光芒闪动,莫岸宵又笑了,温和从容,道:“在下确实有些冒犯了。但是王爷,依您和内子初识的情形来看,内子并不会任何预知,不是吗?”   朱棣紧紧盯着他,莫岸宵也回视着他,眼底的真诚和期盼终于将朱棣说服。“好。本王答应。”朱棣站起身,拍拍他的肩,笑道:“岸宵啊岸宵,跟你谈判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呢。你去看看天赐吧,本王还等着你将她说服,做第三此预言呢!”当初随和的、笑盈盈的天赐和这个冷淡不语的……不知什么东西,有多大的区别啊!难道天赐真的是被鬼魂附身?第三次预言之后,若天赐会因此有什么意外……不,天赐那么讨人喜欢,不会有事的……朱棣忽然发觉,原来自己很残忍。然自古以来,成大事者,必不拘小节啊……唉,天赐……   激动人心的日子终于来临了。   在经历了预知长老苦口婆心、耳提面命N遍、并实习了N次之后,莘天赐真是跃跃欲试,当一回乱世神婆。永乐大帝,我莘大师来了——   缓缓地走到神坛前,莘天赐漠然地扫过身着冕服、恭谨地俯地叩头的朱棣,还有那个遥立一旁、温文而笑的莫岸宵,走到乩坛前站定。唉,这里怎么这么僻静,连一个小厮啊丫鬟啊太监啊还有官员之类的都没有,让她占卜也占得不起劲。   自袖中掏出一道符,伸到烛上燃尽,莘天赐轻缓地冷声唤道:“朱棣。”   朱棣抬头,不解地看着她,心中有些忐忑,不知何处得罪了这位神灵。   “扶乩。”她示意朱棣走过来。真是!扶乩总得两个人才行,她一个人怎么糊弄人啊!   朱棣恭敬地向前,小心翼翼地扶住乩架的一端。简直不敢直视莘天赐,她脸上的肃穆,简直让他……肃然起敬啊!   “莫紧张,莫用力,凝思静气,元神归一……感汝所思,顺汝之意……”莘天赐闭上了眼,念念有词,胡编乱造。本来想念念“天灵灵,地灵灵……神仙来显灵……”就拉倒的,可是太通俗易懂了,似乎是江湖骗子的常用伎俩,太辱没“大师”的身份,还不如自己编造的好。   朱棣也学她的样子闭上了眼睛,将“登基”二字在脑中过了一遍又一遍,不知神灵能否听到自己的心声。   忽地手下一动,手臂似乎在被人拉着一般,竟动了起来。朱棣打了个颤,小心地张开眼,看到乩架在移动,在沙盘上划出神秘难解的符号。天机啊天机……看看“神灵”,她仍闭着眼,一脸的严肃庄重。连忙也闭上眼,生怕打扰了神灵的预测。   许久,终于手下没有任何动静,只听她长出一口气,道:“好。”   朱棣张开眼,看到她正沉思地盯着沙盘,神色深不可测。恭敬地退后几步,等待着神灵解惑。   莘天赐盯着沙盘上的乩语看了又看。晕啊,她练了那么久的沙上写字,好不容易练成了,没想到,闭上眼原来就成了这种……印象派画作!就算把毕加索拉过来,他也未必看得懂啊!叹了口气,本想在朱棣面前装装深沉的,才会临时起意闭上眼睛……释卦她是肯定不会的,要是预知长老在就好了……又长叹一口气,伸手道:“纸笔。”   朱棣被她一声接一声的叹气吊得心里一阵紧过一阵,就不知是否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听她有吩咐,慌忙将纸笔双手奉上。   现在是建文元年,己卯年,那建文四年是……早该算好了再来,现在算真是……头痛啊!拿笔比划了好久,莘天赐终于慢慢地下笔……   朱棣忐忑地接过释语,还未及细看,就听到莘天赐痛苦地呻吟了一声,一手扶住桌子,另一只手紧紧地捂住嘴,暗红的血液从指缝中不断涌出,沿着手掌,滑落在她月白衣衫上……   “天赐……”朱棣喃喃道。   莫岸宵飞身过来,及时接住她下滑的身躯。她怔怔地看着天空,身子痛苦地痉挛着,再也忍不住,呕出一大口腥红的血,而后缓缓合上了眼睛。   “太医来了!”   “太医,快来看看,她是怎么了?”朱棣一把拉过慢吞吞的太医,同时使劲拉开莫岸宵,“岸宵,还是让太医看看吧,你抱着她再久也是没有用啊!”   “是是是,还是让老朽来看看吧。”须发斑白的老太医慢条斯理地放下药箱,笑眯眯地上前把脉,丝毫没有感受到紧张的气息。   “唔……”他皱起眉,道:“脉象虚浮,心力交瘁,似是受到重创啊……”   “可有救?”朱棣盯着他。   “唔……按理来说嘛,这种脉象像是天谴,书中有载……唉,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天命不可违,她泄漏天机,该有此报……”   朱棣瞪他一眼,老家伙,她若活不了,你就跟着陪葬吧!   “不过嘛……”老太医无视于朱棣杀人的眼光,依旧慢慢悠悠。啧,看这个燕王凶巴巴的样子,八成忘了是他一意孤行,非让圣主“预言”天机的吧?   “怎样?”朱棣火气渐旺,真要被这个慢性子的太医给急死了。   “老朽行医多年,还未曾有过失败,所以嘛……”他打开药箱,拿出一粒药丸塞道她嘴里,“老朽采集天下奇珍异材,方才练就此丸,当可保她性命无碍,只是……她的心神恢复,只有看天意了。”   像是响应他的论断一样,莘天赐缓缓张开眼,对上莫岸宵欣喜欲狂的目光,低声道:“岸宵。”   朱棣放下心来,越看太医,心头疑问却越大,道:“太医,本王以前怎么不曾见过你?”   “唔……”老太医背起药箱,道:“老朽是最近刚刚入宫的,奉命到燕王府,王爷当然不曾见过。”   朱棣点点头。就说嘛,朱允玟身边的人他都一清二楚,怎么可能有不认识的。   莘天赐瞟了老太医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多谢你啊,‘太医’!”老家伙,等着瞧吧!   老太医哆嗦一下,险些当场下跪,好不容易站直身子,急慌慌地道:“这是老朽应该的,应该的……”讪笑着连忙退下。糟!当初给圣主那毒药的时候,忘了告诉圣主不光会导致昏迷,还有副作用——肌肉痉挛。结果还让圣主的夫婿虚惊一场啊——那倒无所谓,只是圣主看样子是要秋后算帐了……   番外之二   番外•总裁对决   服务台小姐忍不住又看了那个奇怪的女子一眼。   说她奇怪,并不是说她长得奇形怪状、让人过目不忘或是行为举止怪异乖张之类的。相反地,她十分安静地坐在接待处的椅子上,盯着门外繁华的街道,偶尔会垂首看看捏在手上的一张纸头以及放在她面前桌上的不大的、颜色素雅但包装显然很经心的盒子。   “信之芯”公司的南京分公司的总部就在这所大楼。拜它所赐,每天出入位于新街口的这栋大楼的人只多不少,前台接待自然任务繁忙。   “没有不重要的客人!”服务小姐看看放在桌面玻璃下的办公室格言,纳闷地摇摇头。工作时间长了,自然就习惯了给每位客人最热心的服务。但相同的,自然也不会对某位客人以特别优待,觉得非常重要——当然,要分清楚老总以及他的多胞胎兄弟们,这一点非常重要!   接待小姐又礼貌地微笑着目送一位客人进了电梯,收回游离在外的心神,目光却又到那奇怪女子身上转了一圈。到底是什么吸引了自己呢?接待小姐将她从头看到脚。   她长相……一般。或者说,平凡吧。接待小姐穷殚竭虑,也只能找到这么两个贴切的形容词。就算文学修养再不好,她也知道“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什么“鱼”呀“雁”呀“月”呀“花”呀这种词绝对跟眼前这个女子是搭不上边的。甚至,她连“温柔”、“婉约”或者“娇媚”、“可爱”也谈不上。的确,只能说她长得实在很……一般。   她穿着黑色长袖衬衫,领口袖口都扣得很严稳。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腰间。下身穿着黑色直筒长裤,宽松到了让人分不清那是裤子还是裙子的地步——这种裤子,早就过时了吧?颜色同样是黑色的。脚上穿的是一双运动鞋,浅浅的蓝色。这么大热天,却穿了一身收敛的黑色。在空调房里当然是不冷不热,相当舒适。但是出门不会很热吗?南京可是火炉城市哩!   肯定就是这一点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的!接待小姐暗暗点头,再将那女子从脚看到头,不期然地与她目光相遇。   好矛盾的面容,好矛盾的目光!接待小姐瞬时找到了自己走神的正确原因。   那是一张淡淡微笑的面孔,平静普通。似乎因刚刚看到什么或想到什么而微微一笑,但在淡淡的笑容中又有着极轻极轻的忧郁;眼眸如同新生婴儿一般幽蓝澄澈,却又如历尽千世轮回一般沧桑,些许的迷惑在她的眼底一逝而过,却没逃过接待小姐阅人无数的眼睛。   她眼底的迷惑,使得她看起来飘飘渺渺,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一样……遗世而独立啊……   “小姐……请问您有什么事?”接待小姐看到她的神情由原先的深不可测的迷惑转为平静,终于忍不住问道。   殷珏怔了一下,醒悟过来柜台里面的人是在对她说话。站起身,将盒子抱在怀里,走到柜台前将手里的纸条递给接待小姐。   “‘信之芯’公司……张秘书啊……就在B座十六楼。”接待小姐认真地辨认这纸条上的字,这年头,居然还有人能写得一手好毛笔字,而且还是……蝇头小楷啊,真不容易!指向右边道:“这是张秘书电话预定的吧?啊!是礼服呀——应该是秋总送给秋总的结婚礼物吧……”   殷珏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心下有些纳闷“秋总送给秋总”是什么意思。自己辛辛苦苦赶了半个月的工才绣出来的衣服,总要亲手交到买家手上才安心。谢绝了老板让别人送货的好意,主动要求前来,结果却发现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找到“新街口XX号XX大厦‘信之芯’公司张婷”这个人。不过幸亏街上到处都是“出租车”,因为这个时代的“服务业发达”——这是木若姿的原话,虽然殷珏并不太清楚为何木若姿说这句话的时候笑得十分奇怪。   “坐右手边那部电梯直接到十六楼,找张秘书就可以了。”接待小姐的目光在包装盒上的如意图案上盘桓片刻,是“如意”出品的礼服哩!也只有秋总那种有钱人才舍得买这种简直像古董一样、纯手工刺绣、以云锦制就的纯手工服装吧……   殷珏点点头,向她指引的方向走去,但目的不是电梯而是楼梯。   “电梯”啊……她坐过,头晕目眩,有时身体轻飘飘,有时双腿沉重异常……很奇怪的感觉,她并不如何喜欢,虽然它确实很省力、快捷。不知这是否也算是“服务业”的一种。   不过木若姿还笑她“经不住风浪,连电梯也晕”,她却还不知道自己其实连马车都没坐过几次,何况这种上下移动的车辆。木若姿还说要她去“迪斯尼”、“嘉年华”(这些名称还是木若姿搬出字典给她查出繁体字她才知道)锻炼锻炼才行,去玩“无敌大旋转”、“空中飞人”、“过山车”和“蹦极”才叫刺激、过瘾,不过殷珏一直没想通,被绑在椅子上摇来摇去以及跳崖会有什么乐趣。木若姿坚持说那是“蹦极”而绝非“跳崖”,但不都是从高处往下跳吗?   还是走楼梯吧。   殷珏低头检视了一番盒子上包扎出来的那朵假花是否依旧平整,又将十六这个数字默念几遍……十六楼啊,从来没有到过那么高的地方,不知道要爬多久?不过,好在不着急……   “砰!”沉闷的撞击声,盒子落地的声音将接待小姐的眼光又从眼前的客人身上吸引过去。待看清情况,不由摇了摇头,替可怜的送货小妹叹了口气。   好可怜哟!这小妹成为TITANIC号了——她不偏不倚地刚好撞到了冰山秋总的左肩!撞冰山也就罢了吧,毕竟冰山根本不怎么理人,可偏偏她还顺带撞上了一座活火山哪!就是走在冰山左边的,据全大厦A、B、C、D四座三十六层共计上千号常驻员工的共同猜测,最最疑似冰山女友的“绯闻一号”胡清泠胡大小姐!   可怜,可怜!活火山可是会随时可能喷发的哪!无声地叹了口气,接待小姐替她提前哀悼。   无声地暗叹口气,殷珏停下脚步,捡起落在一双脚旁边的盒子。那双雪白的脚上涂着鲜红的豆蔻,鞋子的跟极高极细,和她所习惯的样式迥异……殷珏不由多看了两眼。   还好,盒子没有摔坏,花也没有变形。将盒子抱在怀里,继续向楼梯前进,却发现有人站在面前。   纳闷地抬头,看到一个头发卷卷的打扮相当娇艳的女子挡在身前,双手环胸,正居高临下冷冷地睥睨自己。她的穿着很适合眼下炎热的天气,殷珏渐渐习惯了这年头人们清爽的穿着,已经不会因看到别人的胳膊或小腿而别扭,因此虽然眼前的女子已经露出了小半截大腿,她也没有太大惊小怪。   平静地看了她一会儿,她没有任何动作的倾向。殷珏收回仰视的目光,将盒子紧紧抱住,静静向左转身——楼梯在左边。   刚转身,却见那妩媚女子也跟了过来,依旧冷傲地在她面前睥睨着她。殷珏明白了一件事情,她是特意站在她面前的。但是……她意欲何为?淡淡地回看那双漂亮却太过娇蛮、盛气凌人的眼睛,仿佛看到了殷琮。   从前,有时候,殷琮也会故意挡住自己,如眼前这个女子一般地高傲娇纵……反正每次都是殷琮自觉没趣便走开了,相信眼前这位的耐心也不会比殷琮多吧……   “撞到人就只想走吗?”胡清泠盯着始终平静沉默的殷珏,冷冷地发话,同时将环胸的双手放了下来——显然,这个POSE对眼前这个不懂察言观色的女人来说没有威慑力,摆了也是白摆。对付这种人,还得动她金口,出言提醒才成。   她究竟意欲何为?殷珏知道自己和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朝代的人有“代沟”,但却不曾想,这条沟还不是一般的小水沟,而是天堑。面对面的相撞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的不是?这不就扯平了?而且是她一次被两个人同时撞到,她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个,难道不是?   决定不理她,殷珏向右转身欲行。   “不行,你给我留下!”胡清泠拉住殷珏的袖子,气急败坏。这个送货小妹,太嚣张了。   这人好烦。殷珏蹙了下眉,回过头静静地看着她。   胡清泠一只手揪着殷珏的衣袖,另一只手伸向身边男人的胳膊,语气也在一瞬间转为娇嗔:“Lucifer,人家手撞得好痛,你也不关心一下。”   好痛?殷珏怀疑地看看她十分有力的揪着她袖子的手——不像啊,难道是内伤?   听不到那男人什么反应,殷珏顺着胡清泠的目光看去,正好看到那男子也在盯着自己。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深邃幽黑,因为向下俯视的角度问题,被浓密的睫毛遮住了少许,只反应出一种简单的情绪——冷漠。真是可惜——殷珏居然闪出这样一个念头。那样的一双眼睛,如果有着生动的情绪,该是何等的璀璨,何等的魅惑!可惜……   秋圣金不动声色地拨开胡清泠的手,向外走去,淡淡地点头回应接待员小姐的问候。   连续被两个人冷淡以对,而且其中还有一个打工小妹,胡清泠脸上有些挂不住。而且只一会儿功夫,已经有数名员工在大厅里来来去去了,想必很快就会有她连打工小妹都镇不住的流言传出。知道秋圣金不会在大庭广众下与人拉拉扯扯,胡清泠上前两步将他又拉了回来,站到殷珏面前道:“你不会道歉吗?”   静静地看她一眼,殷珏只盘算着不知她何时收手。看看钟已四点,她还要爬十六楼,万一张婷下班,她还得再跑一趟……长吁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叹息。   没有不知所措,没有惊慌,没有道歉,甚至连一个知错的、歉意的表情或眼神都没有!活火山七窍生烟,濒临爆发:“嗬!架子倒还挺大的,在这大楼里,连‘信之芯’的老总和我都不放在眼里了?看来地位尊崇啊……”挑剔地上下打量着她,怎么看都是nothing(小人物)而非something(大人物)。“不知道这位大小姐是什么身份来历,说不定我们还高攀不上,有失远迎了呢!”   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殷珏缓缓吐出两个字:“总裁。”回答,她也不是不会,只是从来就极少开口。眼前这位,看来是不逼出她的回应不罢休的了,那么,就顺了她的意好了。   感受到那个男人的目光,殷珏稍稍抬头,望进无底深渊。   与殷珏对视片刻,秋圣金阒黑的眸子没有反映出丝毫的情绪,除了冷漠。目光转到她始终抱在胸前,对她来说显然很重要的盒子,立刻明白了眼前这个女子口中总裁的含义——如意的总裁缝师,简称“总裁”。有创意的叫法,有趣的女孩子。但再看她的神色,渺然地近乎不存在,根本没有戏谑的成分在里面,不像有这种幽默感啊……啊!何时竟会注意起女人来?还在分析她的性格!   抿了下唇,秋圣金立刻从她身上收回目光,大步向外走去,毫不理会胡清泠的娇嗔埋怨。   殷珏转身看了下他的背影,他好像在躲她,才突然撤回对视的目光。但是,为何?   这个男人,从头到尾也没看她几眼,没有只言片语,没有任何表情,脸板得甚至比她爹还厉害,她应该反感才对。可……为何,她只想多看他几眼,想象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泛起情绪的模样?   慢慢地爬着楼,殷珏并不知道,她已经成了这栋楼里的名人。依托着高科技,无线电波在楼里以光速传播,有线的电话则异常繁忙,所有内线都在占线,传递着这样一个消息:一个打破了“秋氏记录”的女人正在向着B座十六楼前进!而作为第一现场目击证人的接待员小姐,在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以至唇焦口燥之后,终于忍无可忍,将电话线连根拔起,束之高阁,直到第二天上班才接回去。至于因此而耽误了多少听商业电话,造成的损失……唔,既然此事因秋总而起,损失自然也由他承担。   “信之芯”南京分公司的坐镇总裁秋圣金,年二十五。和他的兄长们有着同样英俊的面容,虽然性格较为严肃冷漠,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成为这栋大楼几乎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秋氏”在此处便是指此人,而非他的兄弟们。   “秋氏记录”内容如下:   他从不对一个不相关的人关注持续两秒钟以上——除非那个人即将是他的客户;   他从来不正眼看女人——这并不是说他有性别歧视的倾向。而是说,在他眼里,人只有工作能力的高下,没有男女的区别。所谓的正眼相看,是指以男人的眼光看女人;   他从来不会与一个女人对视三秒钟以上。因为那样已经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有一定的嫌疑。为避免误会,他甚少参加商业聚会,即使逼不得已、当他几位兄长都无法代替的时候,他会去,但也只同男性交谈,同女性的交流仅限于点头示意。据观测,他似乎洁身自好到了过头的地步,简直有着某种嫌疑了;   面对女人,他除了冷漠和有礼(很矛盾,但他就是冷漠得彬彬有礼,又优雅有礼得冷漠),没有其他表情;   他……   今天,自他到任、坐镇这栋楼以来一直被完美地保持着的记录第一次被打破。   在下班之前,这件大事已经传遍了整座大楼的两百多间办公室,而破记录者却毫不知情。殷珏只是觉得“信之芯”公司的员工未免也太热情,都丢下了手头上的工作过来对她嘘寒问暖、闲话家常。这种热情实在有些承受不住,让张婷签收了礼服后,便匆匆下楼,留下身后一室凝望的目光和疑问。   与秋圣金的第一次见面,殷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他会有什么交集。不过日后,倒是真如她所愿,看到了他漂亮眼睛生动起来的样子。真是……确如想象中的璀璨魅惑啊…… 【《TXT论坛》www.txtbbs.com , 欢迎您来TXTBBS推荐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