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村民说谎?还是县政府部门作假? 本文转载于7月20日《今日信息报》
广饶:一个县政府部门和张峰洲们的“辩论”
本报记者 冯河山 胡震杰
6月22日,本报以《张峰洲:一次维权的艰苦尝试》为题对山东省广饶县广饶镇五村村民张峰洲的遭遇报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读者来电来函,除了问询张本人的情况外,还纷纷希望本报针对此事能继续跟踪报道,而广饶县政府部门反映更强烈,认为被采访对象所述内容有“不实”之处。但是,村民们的反映是“县政府在说谎”。双方莫衷一是。
一篇“需发”稿件的前奏
6月28日下午,自称来自山东广饶县房管局的刘局长、宣传部的西科长及房管局职工庞先生和一姓宋的律师等5人来到《今日信息报》的办公室。
这次的接触并不顺利。
三十多度的北京,使会议室的空调起不到太多的作用,而宋律师发言时的双手总是有些颤抖。可能是情绪有些“激动”。
声称是前来“投诉”《今日信息报》的五位先生,例举了一些本报的(见本报6月22日第7版)报道“不实”之处。在五位提供能够证明“报道不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之前,首先“声明”材料“只能看不能复印”。理由是“担心报社会向律师透露相关内容”。
刘局长说“我们的拆迁是依法的、和谐的、阳光的,大部分群众都是主动找我们签字并要求拆迁的,只有少数的十几户不同意,没签字”。对于王才亮律师的代理情况,他们表示“王才亮这么大个律师连个诉状都不会写”。还说,60个村民的联合起诉,其中只写了一句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记者当时提出,既然只有十几户村民不同意拆迁,为什么会有60户参与起诉呢?对于这个问题刘局长等人没作正面答复。对广饶县的此次拆迁听证会的解释,刘局长认为:“听证会就是,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记者对这句话的疑问,宋律师却接过话题表示“这不是刘局长的话,是刘局长听电视台上面的一句话”至于此次拆迁的核心“内容”宋律师解释为“旧城改造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刘局长也认为“居民的生活环境为蓬户区,确实需要改善”。记者问上次报道中张书记所说“几个项目”和宋律师所说的“旧城改造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这两者之间,应该哪一个是真正的“核心内容”?刘局长的说法是“首先是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但是拆出来的空地干什么用呢,所以我们就立了这几个项目”。对于记者提出“张峰洲十几年前的一个经济案子,期间一直没提,而为什么却在这次拆迁的时候抓他呢?”这个问题时,刘局长回答说“是呀,我们也不知道,法院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抓他,但还是我们帮他说话才得以提前释放的”。
宋律师则是一再强调,要把这件事提升到一个“政治高度”来对待,“希望报社能马上给与一个态度(答案),之后表示可以再等一天时间。”
翌日上午,《今日信息报》社办公室齐主任电话告知刘局长等人,“下午2点开始,4点结束。”可就此事的下一步情况到报社来。
下午2点25分,刘局长等人再次来到报社。
地点,仍是在报社会议室。
突然的一场小雨,让空气清新了许多,但是仍难抑制广饶几位来客的“烦躁”的心情。
为了进一步清晰广饶此次拆迁中法律的问题,报社曾在上午联系了远在浙江开庭的王才亮律师,因时间原因,代理张峰洲起诉案中的另一位章建勤律师按约定时间来到《今日信息报》社并向记者出示了律师相关手续和代理证明。双方见面的场景尤为“激烈”。有人竟“激动”地当场拍起了桌子。
“有理不在言高嘛”。章建勤律师说话时总是带着一口地道的甘肃腔。
带有“一锤定音”的宋律师最后表示,此事的“具体内容”不再“讨论”,希望报社马上派记者前往广饶再次采访此事,“现在就和我们一起走。”
报社并不同意这位宋律师的说法,最后“约定”,《今日信息报》于星期一(7月2日)派记者前往广饶就此事采访。此次“讨论”很快结束。
7月2日,《今日信息报》调集两路记者分赴山东广饶再次就此次拆迁事件进行采访。
7月2日下午,记者接到电话称,广饶方面来电,“希望记者不要前往采访了,”他们传来一片稿件,“看能否在上次稿件(6月22日《张峰洲:一次维权的艰苦尝试》的同版位置刊发?”
一篇带有公章的来稿
应宋律师的“要求”,7月3日下午,当《今日信息报》的一路记者赶到广饶县委宣传部的时候,该宣传部接待人员的第一反应竟是,这事不是和“报社”“说好”了吗?怎么还来采访?而记者的回答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收到任何停止采访的通知,按原定采访方案进行。”
7月3日下午,一篇标题为《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广饶县广饶镇三村、五村拆迁纪实》(以下简称《和谐》)的稿件电传到今日信息报社。来稿共分“依法拆迁重民情”、“阳光拆迁顺民意”和“和谐拆迁暖民心”三个部分组成。该稿中这样写道:“……广饶镇三村、五村地处广饶县城中心地带,村民房屋多数是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的低矮平房。村庄建设没有统一规划,房屋参差不齐,街巷狭窄,如不实施拆迁改造,不仅严重影响着城市面貌和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也得不到改善和提高。2007年初,广饶县决定实施广饶镇三村五村拆迁,拆迁共涉及三村五村居民575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由于坚持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原则,拆迁工作得到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仅用5天时间就基本完成了评估工作;协议签订工作开始后不到4天的时间,97%的村民主动签订了拆迁协议,并于5月底将其房屋全部拆除。
“依法拆迁重民情 ……并依法组织召开了拆迁许可听证会,真正做到了‘四合法一到位’,即拆迁项目合法、拆迁主体合法、拆迁程序合法、拆迁标准合法,拆迁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确定信誉高、经验丰富的外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将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安置方案、工作流程、安置人员等内容在拆迁现场进行了全方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切实保障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补偿政策优惠。这次三村五村拆迁,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民惠民安民,无论是新旧拆迁政策的衔接,还是具体补偿安置政策的制定,广饶县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据测算,三、五村户均拆迁补偿金额为35万元左右,这在周边地区是比较高的。截止目前,除个别有财产纠纷的被拆迁户外,拆迁补偿费用已全部发放到户。
“——安置政策优惠。……增加了优惠购房面积、安置优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价格为1355元,而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楼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1816元,即就新建普通商品房而言安置价低于市场价近500元;开发商开发的相近区域中高档住宅每建筑平方米为2100-2500元,也就是说安置价低于中高档商品房价近750-1150元……
“阳光拆迁顺民意 拆迁过程的全程公开透明是广饶镇三村五村拆迁工作的亮点。把拆迁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下,真正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老百姓是最大的受益者。为取得群众支持,这次拆迁改造,广饶县讲究方式方法,把理说清说透。为了使拆迁群众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拆迁的有关政策,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有序组织了30个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组,到各户解释拆迁的相关政策。为保障和体现这次拆迁工作的公正合法、公开透明,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10名纪检监察人员对拆迁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同时,由县公证处对协议签订、拆迁验收等工作进行了司法公正,真正体现了依法拆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拆迁政策界限,严格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对所有拆迁实物都严格按本次拆迁政策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和谐拆迁暖民心 经历过这次拆迁的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悟,三村五村拆迁把奢求变成了一种必然——拆迁拆出了干群感情,拆出了和谐新风,‘吃力不讨好’变成了皆大欢喜。
“‘不能感情用事,但必须带着感情工作。’在三村五村拆迁工作中,这是每一个工作人员坚持的一条信念,把每一户拆迁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把每一所拆迁房屋当作是自己的家。三村居民张永成老两口为方便生活,想搬到在桓台工作的女儿张红家中,但苦于年老体弱,加之没有运输车辆,正当张老汉一筹莫展的时候,拆迁工作人员知道了这一消息,马上协调来车辆,组织人员帮助搬运家俱(具),一直把老人送到桓台女儿家。临别时,张永成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看都不如拆迁工作人员这样贴心!’
“弱势群体是拆迁工作中的特殊群体,在拆迁中更需要得到特殊的关照。在这次拆迁工作中,一批拆迁‘百事帮’工作人员用真情和亲情,温暖着广大弱势拆迁户的心,上演了一幕幕感人肺腑的人家真情。五村残疾居民陈文华告诉笔者,虽然自己身体不方便,但心里很亮堂:‘我在这两间土房子已住了几十年了,要不是政府的关心,我这辈子恐怕也没机会住进新房了。由于我身体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帮着我拆除旧房,又跑前跑后帮我搬家,他们真是比我的亲人还亲!’搬迁时,老人堆满皱纹的眼角挂满幸福的泪花……
……拆迁是难点,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但广饶镇三村五村的顺利拆迁,却成了广饶县城市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亮点。‘将心比心,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老百姓就会打心眼里支持你,再难的工作也会迎刃而解。’谈到这次广饶县城建史上规模最大的拆迁工程,市委常委、广饶县委书记赵豪志如是说。不少拆迁户在签约拆迁后,成了工作组的‘编外人员’,主动宣讲政策,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使三村五村的拆迁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该稿没有作者和落款单位,但盖有广饶县房管局的公章。而本报第一路记者在广饶县委宣传部所了解的情况与此份来稿内容也无太大的差异。
一位在《和谐》中提到的老人
今年68岁的张永成是广饶县房管局在给本报的来稿《和谐》中提到的那位“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看都不如拆迁工作人员这样贴心?选'”的老人。
他在给记者的证明材料中这样写道:“……我家世代生活在三村这方热土上,过着亦工亦农的生活,兼做点小生意,我们一直没有请求政府来给我们拆迁,我们是坚决反对的。于是,政府就动用全县行政机关,乡镇政府三四百人,发起了猛烈的攻势,轮番登门,威逼利诱,不搬迁就法办,就要加税罚款。我是在受拆迁工作组,组长李(某)、组员张(某)、钟(某)等工作人员的胁迫下,忍痛含泪签下了拆迁协议……
“这次广饶镇三村、五村整体搬迁,违背了国家法律,更违背了广大拆迁户切身的利益。一方面政府方口口声声为我们提供了‘所谓的周转房’安身,然而事实情况是一无所有,我们不得不四处找房安身,而规定的‘安置费’却迟迟不肯发。工作不得安稳,土地又没得种,收入没有保证,连‘租房费’都是跟别人借的。众所周知,我们三五村主要依靠一点小生意以及种地为生。现在,土地大多被政府征用,现在又强行令我们搬迁,住他们所谓的‘乐民楼’。试想,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拿着国家发的高工资、高额的福利,住楼轻而易举。而我们老百姓呢,仅凭一点小生意和几亩良田勉强度日,维持最低的消费,假若住进楼房,那高额的消费我们实在负担不起。作为广饶县政府,号称人民的当家人,怎么能不为我们多想一想呢?我们世代居住的家园就是这样被无情的拆散了,我们居无定所,只有四处飘荡,在今日的社会主义法制中国,国法何在?公理何在?公平何在?在此,我强烈呼吁,希望政府端正态度,审时夺时(度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力争让我们老百姓有一个自由、文明的生活环境!”
7月12日,张永成的儿子张北平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现在他父母都已搬回了广饶,正在医院给母亲看病,并一再声明说“根本不是工作组主动送的父母,而是我姐张素萍(音)要求工作组送的,我父亲也没有含着泪说感谢他们(指工作组)的话,而是含着泪签了字。”
一个住院老人
和他儿子的一封信
7月3日晚上11时20分,广饶县的人民医院,已没了白日的喧嚣。在后院的住院部的走廊里,仍不停地有住院者家属们在来回走动,时有的吵杂声也难以抵消医院里深夜的寂静。
56岁的陈建林,裸露着上身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记者的照相机上强烈的闪光灯,丝毫没有激起他的任何反应。“他总是昏迷,怕激动,一激动就会昏迷过去。本来他的病还没这么严重,县里搞拆迁对他刺激很大,一害怕都会激动,一激动病都会严重,医院里都下过病危通知书了。”与陈建林同龄的老伴崔月华,一个地道的农家妇女,一脸疲惫而不知疲倦地守候在丈夫的床边,“没拆房子的时候县里天天都有人找,现在房子拆了,县里也不管了,也不给钱,重病号在谁家(指租房)都不让住,找过拆迁工作组几次,他们说可以让我们到‘敬老院’住,但不让做饭,可是住那里(敬老院)打针吃药又成了难题。现在住在医院里,每天开销都得300多元,没办法只好把药停了,就算在这里租房子住吧,仅住院费每天都得200多元。”她说话时的语速很快,一直把记者送出住院部的大门。“记者来采访采访是不是县里都给解决住房、给钱了?”她最后问记者。
从医院里出来,一个自称陈卫峰的人找到了记者,他说他是陈建林的儿子,这一段时间以来,他感觉太委屈了,并写了一封信交给了记者,希望记者能“关注”一下。
“……我叫陈卫峰,我是广饶县广饶镇五村的一名普通村民。
“我不懂法律程序,所以指望张凤周(峰洲)能做一些这方面的指导。
“但是!在2007年4月22日,因为多年的一桩经济官司,在这节骨眼上他被拘留了。这分明是找茬不让老百姓说话。当晚,村委会召开了村民大会,说明拆迁工作组要进村了。
“在4月24日,工作组开始进村。
“26日,在没有出示拆迁许可证、资金证明和周转房证明的情况下,拆迁工作组对我的房屋进行测量,当时‘干部带头’的情况下,大部分村民的房屋以(已)经测量了。
“5月12日,工作组进行明细复核,我把遗漏的一部分附属物又报了上去。这时张凤周(峰洲)早以(已)释放了。
“5月14日晚上,在华光东门和北门突然出现了几辆标志‘法院’的警车和几辆轿车,有四十多人分别在两个门口围堵张凤周(峰洲)。我只知道其中有‘公安’、‘法院’、‘城建’几个部门的人员,有的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小电棍,有的人还骂咧的(地)说:‘等他出来就揍死他’。而这时他(指张峰洲)早就以(已)像‘通缉犯’一样逃跑了。
“5月16日,拆迁办公示了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明细表。
“其中的一些问题,我感到不合理,‘北屋’的补偿单价比别人没有房产证的还低。我的房屋总面积247.05平米,土地使用面积312.63平米。而在‘区位补偿面积’中,却是204.00平米,单位:1086.00的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工作组都解释不清楚。在‘院落面积调整’中为什么又要扣除27.37平米?
“在内装部分,我有30.24平米的屋面吊顶,是用大小龙骨(一种装饰材料)做成固定框架,然后用免漆板锯成一块一块的,然后对起来的,工序非常复杂,其成本大约在52元每平米左右,但给我的补偿价格却是25元/平米。
“有24.8平米的木墙,其成本也在45元/平米左右,而补偿价格为30元/平米。
“特别是122平米的PVC墙面,当时不加手工费的成本是19元/平米,加起来总的成本费是25元/平米。但是给我的补偿价格才10元/平米。这到底依据什么?
“在我餐厅正墙我做了一个宽2.6米、高2.5米的博古架,下方都有图案,造型优美、工序复杂,都是用免漆板一块一块堆起来的,它的成本也要在780元左右,但是只补偿了我170元。还有个横拉工艺门、卫生间、厨房各一个。其成本也在600元一个以上,它的补偿价才280元一个。
“再者就是坐便器的补偿价格是50元,而它的购买价格是250元。有5个后窗雨搭也是‘10元’钱买不到的。
“综合种种情况,我向工作组反映,回答是模糊的、无效的。
他们的任务是动员,态度也是和善的,但是必须在他们指定的条件和框架之内。他们讲明:不要和政府作对,胳膊拧不过大腿,早签字可以早选好楼层,政府有的是办法,政府有钱,可把记者买回去。在镇上工作的姨父和表哥也先后找我,他们说是上级领导让他们来的,劝我早签字。
“在5月18日晚上,工作组又来到我家,讲明:今晚必须签字,过了今晚就是钉子户,去年四村、七村的强制拆迁就是例子。生意上也会有税务部门找你麻烦。我真的害怕了,去年四、七村的强制拆迁户确实够吓人的,火都用上了,人都挨了打。还扣了‘执行费’。再说我爸的病也怕折腾。于是我签了字,而这时离有奖励金的期限(6月1日)还有12天。
“5月19日,我搬了家,搬到东边的一个村里。而我弟却搬到了城西的一个村里。搬家的滋味是不好受的。这几年,我把家里整理得井井有条,内部全是楼房化设计,一个整整的四合院,三轮车、摩托、自行车都各归其位,毫不杂乱。父母在西头两间房里住,有卧室、客厅、厨房、洗手盆等,特方便,而现在完了,扒了。
“在21日下半夜,爸由于受不了新变的环境,加上拆迁、搬家带来的压仰(抑)、急躁和气愤,病情进一步加重,住院了。
“我爸是肺癌中晚期,但在拆迁前他的日常生活基本可以自理,而现在下肢失去知觉,时常疼痛难忍,每天靠杜冷丁维持,还时常说糊(胡)话,我们都非常难过,可我们的怨恨去哪儿说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爸可以免(勉)强出院了,但房东知道了爸的情况后,婉转地拒绝了爸,没有办法,我们只能继续在医院住下去。我们向工作组反映,工作组说没有在这方面作出照顾的条文,但可以安排到敬老院。那样的话,按时打针、吃药解决不了,吃饭也不是很随(方)便,我们做子女的也无法过去一起居住以便照顾。
“已经一个半月了,在医院花费1万多元了。我们还能维持多久,我们不知道。但现在爸有时会迷迷糊糊的(地)说:‘回家’‘回家’。但家在哪儿呢?还有妈妈眼睛熬得有些红,脸部有些浮肿,她眼睛不太好,每天都滴眼药(水),再加上还有冠心病。
“在拆迁协议上,我把字签了!拆迁工作组再也不来了!我那个漂亮的家没有了!楼房呢?没有住上!钱,一份钱都没有拿到手中……”
记者问他,给记者这封信会不会担心什么?“不怕,大不了他们(指:指挥部)也抓我。”他说。
一个老革命
和他家人的一席话
年近80岁的陈玉清老人,是广饶县广饶镇三村人。曾于1945年在渤海军区的某独立团参加了抗日战争。后随刘、邓大军到大别山、老河口、驻马店参加过淮海战役,之后又随大军南下,参加了渡江作战,上海战役后又进军福建。1955年从海军威海部队复员后,在广饶当地工作,直到1980年离休。
如今的陈玉清老人,每月仍可领到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谁见过他的工资,他每月的工资不是雇人到路边修花,就是帮村里的贫困户修房子,要么就是给县里一些贫困学生捐款或逢年过节的给村里老人们买东西或发钱,也不管是年龄比他大的还是比他小的。”一直有糖尿病的老伴总是这样笑他。每当听到这些,略带驼背的陈玉清老人,总是把腰笑得更弯。
住在租来的房子里,陈玉清老人的儿媳妇高龙真心中总是带着股怨气,“现在的房子每月的租金是600元钱,住着也不舒服,公公婆婆年纪大了都还有病”。据高龙真介绍,她家也属于这次拆迁户中十几个“钉子户”中之一,她说她不签字的原因是,“政府一没有向村民张贴征地公告,也没张贴补偿标准公告,政府实际当中补偿标准也不合理,就我们家的那块地皮,在广饶都能卖到100万左右,我家里的装修费政府也不管,只管派工作组到我家来催我签字,我不签”。她说,她在县里一家超市商场开设了一个专柜,县里竟让国税局找到商场经理来跟她说,“若不签字就停了她的专柜,否则,国税局就要给商场加税。”
更让高龙真生气的,是“他们竟让正在广饶镇第二实验小学读书的孩子给家长捎纸条”。
陈伟(化名)是陈玉清老人跟前最小的孙子。今年11岁的陈伟就读于广饶镇第二实验小学四年级,他说就在5月1日放假之前,突然接到班主任递来的一张条子,纸条上说“必须让冯永亮来我们家测量房子”。
对于这次拆迁,陈玉清老人认为,百姓大多都是新盖的好好的房子,非让拆了,不应该。“他们经常在电视上、广播上说‘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百姓们百分之九十九都同意,百姓在下面骂,骂他们反正也听不见。我敢说,百姓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同意拆迁。”陈玉清老人告诉记者。
一个已被拆过村庄的
现实印证
7月3日上午,记者顺着广饶县城的花苑路向西,穿过团结路不远,几排新盖起的房子没有竣工,几名民工仍做着新房的收尾工作。周围的庄稼长势很旺,“这里原来是16(音)村的土地”。随来的四村妇女常丽珍(化名)告诉记者,“去年县里组织的拆迁队伍对我们村的十几户村民的房子拆除,我们又在原地搭起临时房子。10月17日早上,县里再次组织了上千人的拆迁队伍,在进行再次‘清理’时发生了冲突,好几名村民被烧伤,我当时就被烧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是在医院里了。”常丽珍说起这些的时候仍显得心有余悸,方言很重的她让记者听起来有些困难,脸上明显的伤疤给人的第一感觉恐怖了许多。随来的其余几名同村村民,同样不敢直说自己的姓名。王民军(化名)的两手已明显的被烧得变形,加上他脸上被烧后留下的伤疤,“现在和别人打交道都困难”。王也是四村那几名被烧者之一。他说:“当时村民不同意的原因,也是县里没什么手续就来拆房子,村民不同意,后来村民都带上汽油瓶,想以死来捍卫自己的家园。其实当时也没有真要死的意思,也不知道是谁把火给点着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还是把房子给推平了。”据村民们介绍,医疗费只有自己“埋单”。“不仅如此,后来县政府给我结补偿款的时候,我们每一户还被县政府有关部门给扣去了1万块钱的强制‘执行费’。”一旁的四村村民王老四(化名)说。
顺着广饶县的傅家路向东,在快到新城大道的路北边就是这里的人们记忆中的四村,现如今仍在“空闲”,望着周围的环境,恍然不觉眼前的这块地方能与四村曾经的“强制执行”和“火烧村民”有丝毫的联系。紧挨的就是广饶县的“第二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的设计宣传图已经树立在傅家路的边上,宣传图很漂亮,有大大的操场和大面积的绿荫,甚为壮观。施工已经开始,“四村原来被拆的房屋现如今将要被这所学校占了。”一村民如是告诉记者。
“第二实验小学”不是在三村和五村被拆的范围内吗?和这个“第二实验学校”又有什么关系呢?仅一字之差的两所学校有无“必然”的联系?而四村当时的拆迁又是什么项目呢?
据村民们提供的一份广房发?眼2006?演89号《广饶县房产管理局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上看到,“关于对广饶镇四村XXX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通知上所述的内容并非“第二实验学校”,而是另一个“公益”项目……
广饶镇四村XXX:
根据《广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广饶镇四村XXX等拆迁户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批复》(广政批复文件?眼2006?演76号)文件精神,现将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自行将你位于广饶县科技馆文体活动中心工程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一次性全部拆除。
2.若逾期不拆除,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之规定,县执法局将依法执行行政强制拆迁。
特此通知。
2006年8月5日
在这份文件的后面附有一份《广饶县人民政府请示事项批复单》(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中提到:“一、同意依法对广饶镇四村被拆迁户XXXXXX位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二、县城建指挥部为本次强制拆迁的指挥协调机关,县城管执法局为具体执法机关,县法院、县建设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广饶镇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为协助执行机关,负责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行政强制拆迁工作。”
此复
2006年8月3日
令人生疑的是,《文件》中所提及的“广饶县科技馆文体活动中心工程项目”,让记者在原地转了几圈并没有发现,而更为显目的则是“第二实验学校”。如果这个“第二实验学校”与前文中提到的那个“第二实验小学”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这“第二实验学校”又是什么时候立的项目,哪个部门批的呢?“现在第二实验学校所占的位置正中间曾是一块基本农田”,四村一村民告诉记者。
一份王才亮律师的
再次回应
6月22日,在本报率先对张峰洲的遭遇报道之后,全国的一些媒体纷纷转载,网上也纷纷转载和进行评论。同时,网上也出现了威胁本报记者“尸骨不全”和王才亮律师“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天明”的帖子。对于这些帖子,章建勤律师表示,“我们从事这种职业,要主持公正,推进法治,必然会触怒某些人,受到这样的威胁,甚至真的遭到这样的结局,也是正常的,只是我希望,当真的我被这样了,我的家人和亲朋能够谅解,我个人的牺牲能够为国家法治带来点滴进步!”7月13日,记者再次采访了代理张峰洲起诉广饶县房管局“非法”拆迁许可证的王才亮和章建勤两位律师:
“广饶县政府有关同志以97%以上的被拆迁户在广饶县房管局发了拆迁许可证后两天之内就‘主动’甚至提出申请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来证明其拆迁行为是合法拆迁,进而是惠民拆迁、阳光拆迁的观点是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
“判断一个拆迁活动是否合法,关键是该拆迁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我们在2007年6月22日《今日信息报》‘张峰洲——一次维权的艰苦尝试’一文中认为该拆迁违法的观点,是否正确,只有广饶的拆迁主管机关在法院的依法开庭审理中举出法律与事实的依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才能否定。因为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在被告,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职责是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被告举证不力或举证不能就应认定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由此看来,若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因受到行政干预而不予立案或推迟立案,受到伤害的不仅是老百姓,行政机关照样也受损——老百姓没有说理讲法的地方的同时,行政机关也没有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合法从而清洗违法行政之嫌的地方。对此,我们应当尊重司法审查的结果,相信法律的尊严。
“关于是否‘惠民’拆迁,就要看这个拆迁活动是否让被拆迁人得到了实惠,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这个利益应当是有客观标准的,而不是抽象的。被拆迁人得到的补偿是否能保证在拆迁前的居住与生活水平?补偿款能否买到与被拆迁房屋相同水平、面积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我们是否充分尊重了被拆迁人的意愿?保障了被拆迁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眼前的事实是众多的村民说是受到了逼迫。对此,广饶县领导2007年4月19日在‘在广饶镇三村五村拆迁改造动员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印证了村民的说法。在该讲话的第三大部分中第(三)部分中有这样的内容:‘县几大班子参与拆迁的领导要身临一线,靠前指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完成拆迁工作任务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迅速进入角色,扎实做好各自所担负的工作。拆迁期间,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和原单位脱钩,全力以赴投入到拆迁工作中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三村、五村的党员干部,除带头拆除涉及自己的有关建筑外,还要动员亲属主动拆迁,给群众做出表率,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导向。在拆迁工作中,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在拆迁工作中,从事非法组织的不法人员,县公安局要及早掌握线索,摸准情况,严厉惩处……’。再看‘拆迁指挥部工作职责’(四)联动执法组的内容:‘(1)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拆迁工作涉及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评估、签订协议。(2)县工商局:负责做好涉及工商户的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入户评估、签订协议。(3)县国税、地税局:……(4)县城管执法局:……(4)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通大队:(5)县质量技术监督局:(6)县卫生局:负责做好拆迁工作涉及餐饮经营户及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入户评估、签订协议。’
“再看广饶县城市建设指挥部2007年4月29日发的第28期《城建工作简报》就一目了然了:‘截至目前,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执法局、县公安交通大队、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全部完成所包户任务,县国税局、县交通局除个别拆迁户也已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突发事件中,联动组和稳定组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果断出击,保证了拆迁工作的连续性。’这些文件都证明这个拆迁活动是使用强大的公权力在推进的,而非群众自愿。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过去是我们党取得政权的法宝。在我们党掌握政权58年的今天,这一法宝是否要坚持呢?我认为这是一些地方的拆迁引起社会动荡的原因之一。在没有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的情况下,以公权力强力推进是左倾盲动,是野蛮拆迁。而取得群众的支持,前提是旧城(旧村)改造的成果要让群众优先分享。现实中,许多地方的旧城(旧村)改造的成果是给政府与开发商瓜分,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我党执政为民的原则。
“从现有的资料看,所谓的三村、五村在5月12日广饶县房管局发放了拆迁许可证之后的几天之内有97%的被拆迁户所签的拆迁协议是早在4月29日就由包括教育局在内的拆迁指挥部‘迅速行动,果断出击’所确保了的。所谓的三村、五村的老百姓主动请求拆迁,申请签协议是假话。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提下,拆迁才能开始。国务院在2004年就严令:‘……政府部门要从过去直接组织房屋拆迁中解脱出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拆管分离,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见《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第五部分)。采用‘拆迁指挥部’等方式,由政府部门直接组织拆迁的做法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至于是否是阳光拆迁,只需看看上述2007年4月29日的《城建工作简报》和2007年4月28日以‘巾帼不让须眉,风景这边独好’为标题的《城建工作简报》上均印有‘秘密’二字便可知真伪。既然是‘阳光拆迁’,有关三村、五村拆迁的《城建工作简报》竟何成了‘秘密’?总的来看,这个拆迁项目从程序上、补偿标准上都存在争议,需要依法纠正。政府方面需要认真地总结教训,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工作,缓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7月16日,已于此前向广饶县广饶镇党委和五村党支部快寄了一份《入党申请书》的张峰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政府,我反对的只是地方个别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
“那你如果不成功呢?”记者问。他低下头沉默了半天,抬起头,“我们的党中央会答应他们这样干吗?我们的中央政府能同意他们这样做吗?”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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