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外两大杀毒软件企业卡巴斯基公司和瑞星公司之间持续近半年的法庭诉讼一审结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瑞星公司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并超越司法权限认定他人有罪构成侵权,应一次性赔偿45.1万元,并向卡巴斯基道歉和停止侵权。
2007年6月11日,卡巴斯基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瑞星公司提起诉讼,并被法院受理。原告卡巴斯基认为,瑞星在无任何证据情况下,声称卡巴斯基雇佣论坛枪手,恶意诋毁。行业人士指出,前期“误杀门”事件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经过长达半年的法庭调查取证后,一审判决被告瑞星在其官方网站上宣称卡巴斯基构成诽谤罪,系超越司法权限认定他人有罪的行为,是对原告卡巴斯基公司商业信誉更为严重的侵害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业内专家表示:“这次口水战的背后实际上是中国杀毒软件市场的霸主之争。”最终,还是以世界三大杀毒软件之一的卡巴斯基的获胜而告终;获胜背后,更多的是对国内杀毒软件的警示及深思;把更多精力用在产品与技术研发上面,一切为了用户安全才应该是现在国内杀毒软件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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