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今天看live的时候我并不高兴。
一方面,是因为被小北忽视;另一方面,是相机超级不凑手。
但是,在live结束之后,我却真的真的非常幸福。
在玉开始出来收拾器材的时候有人叫他把他的歌单撕下来,所以,我就在觊觎桢先生的歌单。老公和Tragedy都劝我自己上去把它撕了省得夜长梦多被别人拿了去。
但是……我却固执地想要等桢先生出来收拾东西的时候让他撕给我。
后来,我就在休息室门口等到他出来然后跟他说我想要他的歌单。
桢先生说:“好啊。”
于是我跟着他上了舞台,老公大概是怕我还没有跟桢先生提出来吧。于是在台下大喊:“桢,歌单。”(这是原话么?我……记不大清了……)
结果桢先生指指我,说:“她已经要了。”
后来,我就顺利地拿到了桢先生亲手撕下来的歌单。
再后来,本花痴在不停地拍着收拾东西中的桢先生的时候,他大概也感觉到本人太露骨的“色眯眯”的眼神于是抬头看了这边一眼。
呜哇……
本人不支倒地,血流成河。
再再后来,是合影的时候。
本来我是想在桢先生还没有回到休息室带上墨镜的时候跟他合影的,我每次和他合影他都戴着墨镜(噘嘴)(PS:我老公和Tragedy居然异口同声抢白我说上次的合影桢先生明明就没有带墨镜,可是事实就是他确实带了墨镜。本人对这种事情的残念是记得很清楚的),可惜没把握住机会。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就被一群人围住了。
本人只好无奈地排队。
我凑过去之后,桢先生好像有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说:“哎?”然后又说,“我都惊了。”说实话,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是真的腿软得差一点没站住。
偏巧今天拍照用的是我那台坏毛病不少的相机,它居然为了节电自己关上了显示屏。就在本人郁闷地跟老公折腾相机的时候桢先生倒是非常耐心地说:“别着急,慢慢来。”
我……我是从来不着急的,我只是害怕而已。
今天,真的很幸福。
因为我确确实实地知道,他对我有印象。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歌迷。也许是死皮赖脸了一些(众:说什么也许啊,明明就是)。但是,他却能够记得我了。
这样于我,已经足够。
我曾经在最郁闷的时候说过:“他是公主的王子,而我只是他从来也不会看上一眼的灰姑娘。”但是现在,我却觉得我做一个灰姑娘也很好。
我当他是王子敬他爱他,不求更多。
所以我幸福。
因为他只要给我一个微笑,就足够点亮我的生命。
我愿意做天边最温柔的弯月,在他归家的路上亲吻他的发梢;
我愿意做他窗外的一株樱树,在每一年的春天为了他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我愿意做壁炉边上的灰姑娘,带着微笑祝愿我的王子永远幸福。
另外,要感谢帮我拍照的老公,没有你的话也许我倒不一定有那个胆子到他身边去;
然后,谢谢Tragedy,谢谢你给我“变相”的鼓励,谢谢你分享我的幸福;
最后……谢谢不会看我这篇日记的老妈,谢谢她把我打扮好了让我去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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