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年华的环境其实和名字有很多出入。里面的装修虽然是旧上海式,服务生穿的也是很古典的衣服,但放的却是一些比较暴躁的rock‘n’roll或者rap.那里总是很多人,衣香鬓影,人声鼎沸。胖胖的老板站在吧台后,一张脸笑得像咧嘴葫芦。这一切都和优雅无关。
酒有些掺水。但大家一样喝得兴致勃勃。男男女女在嘈杂的音乐中扭来扭去,衣缝中露出的肌肤散发出赤裸裸的情欲气味。优雅只是一种佐料,一点点便好。如果满杯都是,反而索然无味。
李黎也是花样年华的常客。在这条临江的霓虹招摇到处都是酒吧的大街中,他最常来的便是花样年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常来这里。这里的酒不好喝,音乐不好听,老板也不过是一个秃顶的胖男人,而不是那些穿着高领旗袍化着精细的妆的美女。但有时候常去哪里不需要一个理由。你可以说他最常来这里,但不能说他最喜欢这里。
忙里偷闲的老板看见了李黎,一双眼睛立即笑得几乎看不到。老板有一种很奇特的本事,每日花样年华中来来往往的男女那样多,但他总是能很准确地记住每个人的名字、长相、职业、嗜好。这也许也是花样年华生意如此好的原因,尽管老板长得对不起观众。
老板自然也清楚地记得李黎。他知道这个看起来有些消沉的年轻人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以写作为生。每隔两三天他就会来这里坐一坐,有时顺手勾搭一个美眉回去。上次来这里的时候,他说他在写一个感伤的爱情故事,不知道现在完成得如何。
“嘿,大作家,又来啦?”老板如同见到熟人一般亲切地向他打招呼。
李黎笑着点了点头。
“你的大作完成啦?”
“没,还没呢。”
“嗬,看来是大手笔哪。”
“哪有。就是偷了几日懒。”
“偷懒没事。喝两杯酒回去,一晚上就写好了。我看你们这些才子,真是下笔成章啊。”老板滔滔不绝地说着。
李黎淡淡地笑了。写作确实算不了什么了。准确地说,不是写作,是码字。
他记得晋朝时有个老家伙曾经说过,名士不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由此他也改了一句口头禅,在他那些卖字为生的朋友圈子里广为流传:作家不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卖弄小资,便可称作家。
譬如说这次出版社跟他约稿,要他写一个忧伤的爱情故事,背景最晚不能超过民国。而他要作的,只需在前人的作品中随便找一篇类似的故事,改头换面,再加一些卖骚的、赚人眼泪的渲染,便算完成。
时间给得很宽,因此他写写停停。今日写烦了,便下来喝两杯。
音箱里传来了较为轻柔的音乐。李黎有些微醺了。他突然发现,吧台旁离他不远的高脚椅上,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是那种一看就让人心旌荡漾的女孩子。旗袍式上衣、缀满了金属钉的吊脚仔裤紧紧地箍在身上,衬托出纤细的腰和恰到好处的修长的腿。旗袍领子的扣子没有系,从李黎这个方向望去,能看见若有若无的一抹春色。像这城市里大多数的时髦女子一般,她有一头染过的微乱的发,化了妆的五官无懈可击的脸,以及夹在保养得很好的修长手指间的细长香烟。
她显然才进来没多久。否则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是不可能长时间一个人坐在吧台旁。这个城市的男人都像狼,单刀直入、目的明确。当然,这些如狼般的男人中,并不排除李黎。
男人似狼,但女人未必都是温顺的羔羊,虽然她们也有着羔羊般的外表。猎艳是双向的,只不过表现不同。如果一个女人看起来寂寞,只不过她在搜寻下一个猎物;如果一个女人看起来与众不同,只不过她刻意营造着一种另类形象,以迎取更多的目光。
这一点从面前的女子身上就有着很好的证明。她尽管一个人坐在吧台旁默默地喝着酒,但眼神却若有若无地扫向四周。然后她发现了李黎在看她,微翕的唇边便有了一丝若隐若现的笑意。她从高脚椅上垂下的两条腿开始轻轻晃动,唇一张一合,便随着音乐轻轻地唱:
Love me love me, say that you love me. Need me need me, and say that you need me.
李黎点燃了一根烟,就着音乐轻轻地将烟雾吐向那女子。女子正好回头,微微一笑,肆无忌惮地一口烟也吐向李黎的方向。两人的烟雾在空中纠缠、交融,最终消失于这酒吧里嘈杂的、混浊的,带着千丝万缕暧昧气味的空气中的一部分。
这时老板又转回来了。他走近李黎,带着暧昧的笑。他把嘴凑到李黎耳边,轻轻说道:“她叫菲菲。很好泡的。”
7月14日凌晨1点,李黎回到了酒吧附近他的住处。当然,后面跟着菲菲。
房子是在一排排楼群中的很普通的一居室。而满地的啤酒瓶子、烟灰缸和CD盒子又告诉别人,这是一个典型的单身男人的住处。
李黎让菲菲在客厅里先坐一下。他进去收拾房间。其实他知道她不会在乎房间乱不乱,但还是先收一下的好。
随便把几件衣服扔到柜子里,他在CD机里放了一张enigma的碟。幽幽的音乐是调情时的最好选择。另外还有灯光。他把日光灯关了,开了床头的一盏昏黄的小灯。简陋的小屋一下子就变得别有情调起来。落地的窗子没关好,凉凉的风从窗边掠入,将窗帘轻轻拍动,似是要下雨了。
一切都准备好,他准备出去叫菲菲进来。一转身,却看见菲菲已站在了房间的门口,带着笑看着他,轻佻而放肆地说道:
“你是打算先了解我再干我,还是打算先干我再了解我?”
一股热气顿时从李黎丹田直涌上胸口。他两步上前,拦腰一把把菲菲抱起,扔到床上。菲菲在身下咯咯地笑着,他整个人已经压了上去。他笑着说:
“我要一边干你,一边了解你。”
凌晨2:00,李黎和菲菲并排躺在他宽大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一片沉默。
没什么可说的。这种短暂的萍水相逢式的恋爱,需要的只是身体。如果它可以被称为恋爱的话。
不需要假惺惺地问对方的职业生活,也不需要假惺惺地介绍自己。什么都不说,反而让人觉得心安。
这是李黎在和许多连名字他都记不起的女人做过爱后,所学到的一个默契。
但身体满足后,沉默太久了总让人觉得尴尬。半天,李黎找出一句可说的话。他问菲菲:“你困了吗?”
菲菲摇头。
李黎又问:“你饿了吗?”
菲菲继续摇头。
“要不要看电影,我这里有很多碟——”
“没劲。”菲菲打断了他的话,然后突然问道:“你抽大麻吗?我包里还有些。”
“来点吧。”李黎答道。为什么不抽呢?
凌晨2:30,空气中有潮湿的味道。风卷起窗帘,窗帘舞动的速度越来越大。应该马上就要下大雨了。
昏黄的房间里氤氲着大麻的味道。李黎觉得整个人正在缓缓飘起,是一种妙不可言、而无法被文字形容的感觉。身边的菲菲半合着眼,睫毛浓浓的如同一团雾。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在低低地笑。
又一阵风吹过,然后一个炸雷狠狠地撕裂了凌晨时分的寂静。然后是豆大的雨点喧哗着落下。沿海城市的雨,总是这样来得突然。
李黎想去关窗,身边的菲菲却突然一下子坐起来。她盯着窗外发了两秒钟呆,然后突然大笑起来:“下雨啦,下雨啦!”
她从床上跳起来,顺手揪了床单裹在身上。她冲上阳台,瓢泼般的雨水顷刻将她淋得湿透。她攀上阳台的边缘,光着脚在雨水中起舞。
李黎瞠目结舌。尽管脑中大麻的后劲还未过,但他仍能清楚认识到他的阳台是在八楼,周围没有防盗网。一个不小心就会失足掉下去摔得粉碎。他叫菲菲下来,但菲菲似乎完全没有听到。
她像完全疯掉一般,持续着在阳台的边缘,八楼之上随着点点雨花舞着。白色的床单似是她的翅膀,里面露出若隐若现的她的胴体。对面的楼仍有几盏灯亮着,李黎能听见几声口哨声。
菲菲浑然不知有人在看她,又或者她知道,但她完全不介意。她只是舞着,大声地笑着,带着酒醉般的疯狂。身后整个城市星星点点的灯火如同布景。而一串接一串炸过的闪电,撕碎着漆黑的夜空。
瞅准一个机会,李黎一把把她抱下来。她在李黎身上挣扎着。在走入房间的那一刻,他们一起摔倒在冰冷的地上。李黎磕到了膝盖,觉得很痛。但他来不及疼痛。菲菲一把抱住他,发了疯一般将舌头伸进他的嘴。他们来不及进行含情脉脉的抚摸,便急匆匆地直奔主题。在冰冷的地上,窗子漏入的大片雨水中,他们一下一下地撞痛着对方。这和爱情无关,甚至连欲望也不是。只是为做爱而做爱,或者,让身体和心灵、记忆,以及所谓欲望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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