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到九点多才下晚自习,我回家的时候会经过一个桥洞。水泥的灰色上面爬着一片绿色的爬山虎。
高二的某一个冬夜,桥洞下来了一个吹萨克斯的卖艺人。我每天下晚自习都会看见他,面前放着一个打开的萨克斯盒子和一瓶啤酒,背靠着布满爬山虎的墙壁,闭着眼睛,任桥洞昏暗的灯光和冬天的风来袭击。
他是一个留着长发和络腮胡子的男人。个子不高,但肩膀很宽。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年龄,只看得见沧桑。他的牛仔裤是一条破旧的牛仔裤,我觉得那是真正的破旧,颜色是褪色的深蓝,膝盖部位颜色更浅,裤脚磨起了毛。但他上身穿的黑色短皮衣却是真皮料子,质地和款式都非常棒,一看就知道是最上等的商品,这和他的牛仔裤形成了鲜明对比,叫人觉得奇怪。
同行的哥们认定他的皮衣是捡来的,他们只当他是乞丐的一种,潦倒的、寒酸的。我却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就凭他的牛仔裤。他似乎有某种魅力,把当年的我——一个高中男生深深地吸引。
有一天我故意留在桥洞里,一直听他吹萨克斯。也不知道是什么曲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人那景,总之是感到曲子里有一种感伤和沧桑,如果仔细听,会感觉那调子吹到心里去了。我记得是十点钟,他终于停下来,放下萨克斯,睁开眼睛,拿起酒瓶喝了一口酒,同时看见了站在桥洞口的我。
他见我不走,开口了,“喝一口吗?”同时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的声音不是有磁性的声音,但沙哑得很性感。
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孩子,所以壮着胆子走过去,接过他的酒瓶和了一口酒。酒是涩而凉的。
他不再理我,靠着墙根盘腿坐下,掏出一包香烟,拿出最后一支,点燃了抽起来。
我喝了人家的酒,又自讨没趣,有些尴尬地转身,想要离去。
他却开口了,“走了?”
“你不和我说话,我不走做什么?”
“你为什么那么晚不回家?”他问,一边清点着萨克斯盒子里小面额的纸币。
“你为什么不回家?”
他似乎怔了一下,因为他点钞的手停了一下,然后他说:“我没有家。”
“你住哪儿?”
“什么?”他没听清。
“你住哪儿?”
他没有回答,却问:“你干吗不走?你不怕我是坏人?”
“我不怕。”
他抬起头看我。我发现他不是一个英俊的男子,但挺有味到的。
“回家去吧。我是坏人。”他说。他把钱放进夹克的口袋,把萨克斯放进盒子里。“回家去吧!”他又说。说完他站起来,转身就走。
我没有去追,默默地,也走了。
第二天,我又遇见了他。
他恰好也看见了我。他特地停下来,冲我招了招手。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我比他高出大半个头。
“你很注意我,对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干脆不回答。
“你有烟吗?”他问。
我掏出自己烟,给了他一支,替他点了火。凑近他的时候,我闻到了一股味道,不是烟味,不是汗味,更不是古龙水,是一种让人一闻就能联想起男人的味道。
“你每天晚上都在这里?”
他只是抽烟,没说话。一阵风过来,他的长发和胡子抖动。
“你会一直在这里吹萨克斯吗?”
“什么?一直什么?”
“吹萨克斯,你会一直在这吹萨克斯吗?”我重复。
“不知道。”他抽一口烟,吐一串烟圈。“对不起,你说话能不能大声一点?我左耳朵有问题。”
“怎么搞的?”
他笑了,“抢银行,拒捕的时候被警察打伤的。”然后自己笑起来。
我没笑。他吸引着我,他的气质和身上的味道。我下意识地,缓缓地向他靠近。
他察觉了,感觉真是敏锐。“你别靠我太近。”他说。
“Why?”我故意用了英文。
“You can‘t understand.”他说,没想到他懂英文,而且音调居然很标准。
“你说,我能懂。”
“你是一种诱惑。”他说。没想到他居然这样说。
诱惑,他说诱惑,这词提醒了我,我猛地察觉到,他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诱惑。
他放下萨克斯,伸出手,试探着环抱我的腰,然后紧紧地勒着我。他的胡子碰到了我的下巴,之后他的唇碰到了我的唇。
后来他告诉我,他是北京人,曾经在一家很多外国人光顾的酒吧里吹萨克斯。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德国男人,并且和那个德国男人恋爱了,他生上穿的皮衣就是那男人送他的,正宗的德国高档货。他以为爱情可以冲破一切,他把自己是gay的事实告诉了家人,他的父亲二话不说,拿起他的萨克斯就朝他砸去,砸出了他今天的左耳听力。然而那个德国男人却终于离弃了他,离开了北京。他凭街头卖艺赚取路费,从中国北京追到中国台北,再从中国台北追到德国巴登堡,又去了柏林,却终于没有找到那个德国男人,他只好回到中国。是不愿意或者不敢,总之他不回家,也不知道去哪儿好,只好带着他的萨克斯一路流浪,来到了这里,遇见了我。
后来,我和他再也没有见面。
我只记得那是我的初吻,那天晚上很冷,我们互相不知道姓名。
二、我学的是金融,大学毕业以后找到了一份对口的工作,月薪五六千,又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所以生活颇宽裕。有时候要加班,在公司吃了盒饭,下班以后就西装革履地出现在酒吧里,准确来说,应该说是gay吧,我喜欢去那里浸泡在柔和的暗灯光里,坐在吧台边,喝一杯鸡尾酒,静静地听萨克斯。我从来不和“志同道合的朋友”扎堆,我嫌那些活跃分子素质低,哗众取宠,而且穿浅色牛仔裤。
多年以后,破烂的浅色牛仔裤的流行风又卷土重来,所谓时髦的人都穿那种裤子。而我依然鄙视这种牛仔裤,以及穿这种牛仔裤的人。
有一天晚上,酒吧里来了一个男孩,高中生模样,背着Super-X的包,穿着Nike的球鞋,和浅色牛仔裤。长相挺漂亮,白皮肤、大眼睛,身材瘦削,特别乖、特别让人心疼的样子。他故意装得很Cool,虽然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胆怯。
他走进来,左右环视,似乎想去扎堆,却又没敢,最后也在吧台边坐下,距离我两个空位。我有点想去和他聊聊,想想又作罢。我听见他向酒保要了“长岛冰茶”,我想提醒他那不是冰茶,而是一种烈性鸡尾酒,但我没有,我不想多管闲事。
他的眼神里有一种胆怯和故作的冷酷,总喜欢悄悄地往人多的地方偷看。我看见他若无其事地喝鸡尾酒,猜想这孩子要不是受了甜味的蒙骗,要不就是个小酒鬼。
他又要了一杯酒,依然是长岛冰茶。这杯酒下肚,他醉了,我看见他趴在吧台上。
我不是一点善心没有的人,我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Boy,你还好吧?”
他嗯了两声,看来真的喝醉了。
“你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他口齿不清地说了些什么,我听不懂。
我替他付了钱,搀扶着他出了酒吧。
不知道他家在哪儿,也不好把他带回我家——虽然他是一个男孩子,可毕竟没有成年,搞不好算诱拐。于是我把他带到附近的一间二星级酒店,给他开了一间单人房,把他安置好就走。
临走的时候我给他留了张字条:Boy,昨晚你喝醉了,所以我把你带到这里来,房钱已经帮你支付。醒来快点回家,免得家里人担心。 .长岛冰茶是一种烈酒,XX酒吧是一间gay吧,这两样东西不适合你。
那以后,我先是出了一趟差,再是挺长一段时间没有加班,所以至少有两个月没有去那间酒吧。再去时候,一进门,一个相识的服务员就一脸坏笑地对我说,“那儿有个小孩好像在等你,两个月了。”
我顺着他的指点看去,看见上次喝长岛冰茶喝醉的那个孩子。服务员把我带到他身边,对他说:“小飒,你看谁来了。”说完便很“识趣”地走开了。
原来他叫小飒,而且跟这儿的人都已经混熟了。
他抬眼看我,眼睛里已经没有了胆怯和故作的冷酷,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平静的眼神,这让他看起来更可爱。
他仔细地端详我的脸和西装,然后他说:“上次是你送我去酒店的吗?”
我点点头,便径自离开,在距离他两个空位的地方坐下,点了“教父”。
他端着杯子来到我身边的位置坐下,“谢谢你。”他说。
“不用谢。”
“我等了你两个月,天天到这里来。”他说,声音挺急切。
“我不是让你不要来这儿吗?”
“但我想认识你。”
我笑着摇了摇头。不是对他没兴趣,而是怕会对他产生太浓厚的兴趣。
他一定感觉到自己在自讨没趣,但他很顽固,没有离开,他伸出手,“我叫金飒,大家都叫我小飒。”
___我还是和他握了手,只是不想他难堪。“我比你大,你就叫我哥好了。”为了和他来开距离,我又说,“叫叔也行。”
“哥!”他乖乖地唤一句。
我看了他一眼,暗暗的灯光下,那是一张清秀乖巧的男孩的脸,能惹起女人的母性,男人的保护欲。
“你天天来,不用写作业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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