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人,大熊,小妖,法师,骆驼,我,我们绝对够得上无聊二字。你看,都大三了,年纪一大把早该看破红尘该干啥干啥去了,可是,我们竟然在某个周末下午,闲极无聊地跑到学校新开放的小礼堂,并且在那里听了一场诗歌朗诵会。
当然,这只是一个巧合,我们的本意是以为小礼堂既然新建成,可能会有电影可看。不过,想象一下,五个壮丁排排坐、看电影,这也够无聊的。
在小礼堂里,有四个人壮烈地睡着了,但有一个还清醒着,那就是我。
这时候上台的是一个穿旗袍的女生。戴眼镜,眼镜是玳瑁宽边那种,不好看。但她的人,却很好看。她的旗袍制作简易,顶多五十块钱。不过穿在她身上,皮肤似的,无懈可击毫无差池。我的意思是说,她身材很好。
请原谅我这么八卦,我们不妨继续欣赏这旗袍女生。只见她在麦克风前站好,读了一首叫做《眼睛》的诗――“对于庞大的世界/我毫不起眼/被你看见/我就涨满你的眼……”配以音乐般的四川话,不敢抬起的眼睛,一缕总是搭在脸旁却总也不去拂拭的头发,以及,下台时险些被电线拌倒的动作,我想,她简直出尽了风头。
我摇醒了坐得最近的骆驼:“喂,那女生是谁?”
2
骆驼号称“天字一号包打听”,两天后,他告诉了我关于旗袍女生的一些信息:林娆,英语系,大二,重庆人。“哥们,想追就追吧,别委屈自己。”骆驼说这话的时候,递了一枝烟给我,手势泛出一种悲悯的味道,使我气不打一处来。没错,我是被前女友给甩了,可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为什么从高三到大三,大家就一直不肯放过我!只要我一沾酒骆驼一定会认定我是借酒浇愁,只要我一叹气
他立马拍着我肩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其实事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是我一直想把那个烫一头卷毛长得像陶晶莹的女友甩了,可是她在我行动前先行动了,以至于不白冤案持续到大学快要毕业的此刻还未结束。“真的,人要向远处看。”骆驼说,我于是在想,什么时候该收拾他一顿。
得到了林娆的信息后,我经常跑到英语楼。我带着我的书,也装模作样地上起自习来。英语系的男生真幸福啊,你看,右前方,白色吊带裙,娇小美丽,左后方,高大骨感,准模特,侧面一个,头发足有一米长,大辫子的诱惑。啊呀呀,早知如此,我就应该立志学文,这样也不至于被一个像陶子的女人给甩掉――我们分手的真正原因是,考上大学以后,她移情别恋爱上了某个文科男。
可是,我怀疑我守错了株,因为林娆一直都没有出现过。我心慌意乱,六神无主。我都不知道我是真的想见到她,还是得了强迫症非要这样等下去才安心。
其实,如果想追女生,我大可以去追漂亮一点的女生――何必纠缠一个四眼妹呢。但是我想我并不是看重她的外表,我是喜欢上了她的聪慧。这样想时,我就又坚定了等待的决心。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别的不说,我倒反常地看进了几页书。
3
我这样苦心孤诣的结果是,被另外四个人笑得半死。还是骆驼够哥们,帮我想了一办法。他说,你不就想约林娆吗?你在英语系黑板上写:林娆,请于明日下午六点到小礼堂集合。不就结了!
思量了很久以后,我发现这愚蠢的主意也未尝不是个出路。于是在一个更深夜静的晚自习,我拿着粉笔,开始写:“林……,请于明晚六点到小礼堂集合。”
我正比划着那个“娆”怎么写,忽然身边有股花香,“女字旁加个尧舜禹的尧。”有人说话了。
我回过头(应该给我一个慢镜头加微距,谢谢),你会发现,我的脸扑扑扑地红了,而四眼妹站在我面前,眉头皱着。我只好讪笑三声:“嘿,你的T恤很个性啊。”她穿的是件大白T恤,上面手书: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她扶了扶眼镜,正色道:“你无不无聊啊?”然后她就气呼呼地走了。因为生气,她的背影一扭一扭的,像兔子。真的,这女生不好玩,真的一点也不好玩,没有幽默感还爱生气,又戴着大眼镜!我凭什么喜欢她啊,我是不是变态了啊,我拿起黑板擦想擦掉那些字,可是转念一想,留着,留着!当个恶作剧也挺好!
4
可我还是不能罢手,林娆简直成了我的恶梦,我想终止,脚步却不听使唤。这是爱情的力量吗?我一再地被它拖着向前滑行,以至于快要失去平衡。
第二天我直接去她们宿舍楼下找人,反正脸皮也练厚了,谁怕谁!
在楼下,我逢人便问:“林娆是哪个寝室的?”“哪个林娆啊?”我连忙解释:“就是写诗的林娆啊,写过《眼睛》!”说时我才发现我是够恶心的,手里拿了本书,卷成一个卷的样子,很像热烈的青年诗歌爱好者。
英语系的美女们想来没见过这架式,纷纷掩口而笑,掩鼻急走――是啊,酸味太浓了。
终于还是问到了。805。我气吁吁爬了上去。我知道一场好色的代价就是,如果我追不上林娆,那么我白跑一次8楼;如果我追上了林娆,那么更惨,此后我将更为频繁地光顾8楼。8楼啊,这不是闹着玩的,天气这么热,你知道,中暑也是会死人的。
寝室的女生指指水房,我循着水声看到了正在洗衣服的林娆。我忽然发现,她很美,头发那样垂着,手臂那么光亮。其实我一早就发现她很美,只是不太愿意讲出来。
我咳嗽一下,她看到我。
“你来这儿干吗?”她扬起带泡沫的手,用手背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同时皱起眉。
“不是说今晚六点到小礼堂集合吗?”我嘻皮笑脸,将错就错。
她白了我一眼。把洗好的衣服放在脸盆里,趿着拖鞋就走了,话都不多说一句。
我追上前去。“林娆,我很喜欢你写的诗……”我发现我酸不溜丢的能力比她们
诗社的任何一个人都强。林娆回过头来,忍了忍,终于笑了。
“真的?”
我猛烈地点头。“真的真的!”然后我开始背诵那首《眼睛》――我发现我竟然真能背出来。
5
六点,林娆出现了。“你到底有什么事啊?”她问我女生这样说时,就是想男生能找出一些事情来做。我就说:“请你看电影好不好
?”
在电影院里,我们碰到了一个特讨厌的邻座。这人先是示意后面两个吃瓜子的女生不要咬得太响,然后又知会了左侧的男生不要总是抖腿,接下来,他拍拍前座一对情侣,让他们不要接吻。我和林娆面面相觑,她只好低低地问我:“你,喜欢苏――菲――玛――索――吗?”
我也只好低低地回答:“我――喜――欢。” 如同特务们对暗号。
我打算电影结束就杀掉我左边那衰人。不过,话说回来,我和林娆的对话本来也并不多,因为是初次约会嘛。
她不知搽了什么,有种花香,吸吸鼻子却无,转转呼吸又有,让人喜爱。我知道我不过是个普通的男生,喜欢女生,也喜欢被女生喜欢,可是,我也不是随意就会喜欢上谁的。林娆,我想我首先是喜欢她的内心吧,写出那样句子的女生,一定不是平凡的女生,一定是个聪明的女生。然后,才是她的外表吧,一个文静的四眼妹,有点小缺憾,但是给人惊喜。可是,她喜欢我吗――这可是个大问题。
看完电影我们走出来,林娆忽然说:“我饿了。”我很高兴她这样说,于是我们去了美美大排档。她要了酒,我才发现这女生喝酒像鲸鱼,没什么姿态,也不扭捏,两杯两杯镇静地喝,基本不动筷子。酒意也许在她的身体里狼奔豕突,但外人看来,金龙泉一定像汽水一样可口。
“喂,这样喝下去会吐的。”
她看看我,她没有醉。她说:“你不知道吗?我最喜欢喝酒了。”
6
那天晚上的后来,是林娆把昏醉不醒的我送回了寝室。约会计划里本没有这一项,现在事情发生了,悔之晚矣,但我还是悔。
此后的三天,我没好意思再去找林娆,她当然也不会来找我。不过我心里总想着她,想着她在小礼堂,在水房,在英语系教室,在电影院,在大排档,每一次她讲过的话,她的样子,她的气味。我想我是疯了。
然而三天以后,林娆却给了我一个严重的刺激。她身边,出现了一个高大的男生,据说是体育系的硕士生,主修方向是“拳击的力度与体重的平衡体系”。
我哀伤而幽怨地看着这一对男女,林娆平静地说:“介绍一下,这是赵小萌,这是真生。”
我很君子地伸出了手,同赵小萌一握。对方手感有力,显然来者不善。但我还是说:“林娆,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可是如果我早知道你有男朋友,我也不会浪费这么多时间,这件事是你不对了。”
你以为我说这话时是从容自若的吗?不不不,激动与自怜已经摧垮了我,鼻涕眼泪磅礴而下,赵小萌实在看不过眼,拿出纸巾,迟疑地递给我。
7
失恋后,骆驼他们以默默打牌来支持我,我心里是感激的。但,无论是谁,提到林娆,我马上跳脚。
不过,骆驼兄弟是个有勇有谋的人,有一次,他拐弯抹角地示意,据他的观察和考证,林娆和赵小萌只是高中校友,仅此而已。他这话是对另外三个人说的,我在旁听了,冷笑道:“那又怎么样!”但是我心里有种东西却慢慢复苏了。
我不打算再去找林娆,但我希望我们可以偶遇。校园再大,我不信一年当中A和B就不能偶遇一次。于是,在憋了整整半年包括一个寒假以后,我偶遇到了小礼堂外面贴海报的林娆。
我走上前去,她转过身来。她何时已经不戴眼镜了,穿一件白色小大衣,围着毛茸茸的黑色围巾,她头发长了,花香还在,她真的是我的梦中女郎。
出乎意料地,她眉头一松,笑了。
这笑鼓励了我,我说:“你也在这里吗?”
“你也在这里啊?”
我们忽然变得很羞涩。我挠了挠头发,她揪着围巾上的毛毛。她忽然说,“我和赵小萌真的没什么的,我没有别的意思。”
这还算没有别的意思?那么什么才算有别的意思?
“你不喜欢我,我知道。”我终于说出了我们两个人之间最需要说的一句话,挑明了,就没那么痛苦。
她不讲话,等于默认。
我往回走。
8
樱花开放的时候,有一个傍晚,那在我的生命里,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傍晚。因为那个傍晚有个女生来找我,并且稀哩哗啦地跟我讲了很多话。
女生说:“没错,我以前是不喜欢你,我还故意在第一次约会时就让你请我吃东西,我还喝酒让你讨厌我,我还让学拳击的男生来吓唬你……(半分钟的沉默),为什么呢?因为你人虽然长得很帅,但却整天游手好闲,我讨厌你这样没上进心的男生……(又是半分钟的沉默),但是,我发现我错了……(继续,半分钟沉默),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不应该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因素左右自己的本意,我们应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他是个游手好闲的人,就算他将来没有事业也没有功名,我也愿意,你知道,被一个人喜欢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喜欢一个人又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我看着她。
她也看着我,愣住了。“完了完了完了,你生气了是不是?我就知道我不应该这么说,对不起我走了。”她骑上单车打算溜掉,我一把拉住了单车的后座。“你这些话,能不能缩写成一句啊,我没听懂。”
她把单车停好,支支吾吾半天,终于说:“我其实喜欢你只是讨厌你游手好闲。”
这就是林娆。我遇到的,会写诗的,有点怪的,想法老传统老传统的女生。其实她说得也没错,我是游手好闲,的确是。但,游手好闲也要看是什么人对不对?
我打算给她点颜色看看,于是,就在她成为我女友的半年以后,也就是我毕业的时候,我考上了本校电机应用专业的研究生。
补充一下,考试纯属超常发挥,成绩刚刚过线,而这刚过线的成绩当中,包含了我在英语系的教室守株待兔时期的功劳。这样说来,恋爱有助学业,女朋友催人上进,爱情结束游手好闲――嘿嘿,不妨,你也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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