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静的看着她,她坐在对面。咖啡色的碎发,黑白素色毛衣,发白的牛仔裤。她只是微微的笑着,笑容里含着暖意。
这是某个城市的一角,咖啡屋。第一次的相见。淡淡的音乐,和暧昧的灯光。记忆中是这样的,他想。然而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那天和一个朋友聚会,她带来了她的朋友,——这个叫可可的女子。这是一个小餐馆,这时朋友已经出去了,只有他们两个陌生人,静静的相视而笑。
说了什么呢,他已记不得了,只是那笑容依然藏在深处。两个人静静的坐了很长时间,那笑容像暖暖的灯光。朋友依然没有来,或许这是一个好机会;只是他们依然没有语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千言万语相逢一笑中?他不知道,只是他很清楚在见到她1/5秒后,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虽然表 面上很冷静。他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他想。看着她暖暖的笑,他知道那一刻她也喜欢自己。
那天她是对他说了话的,好像是取笑他的迟到,或许是别的;他只是见到她时,想到了一个词:秀色可餐。他想是的,然后他就听到她说,我的名字叫可可。他的朋友的眼神愣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朋友去了很长时间,回来时建议他们去蹦迪或者别的。三个人去蹦迪,噪杂的音乐冲击着耳鼓。他和朋友一起下到舞池里。可可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喝酒,点一支烟轻轻的吐出烟圈,或者看她燃烧。跳了一会,他注意到了可可一个人的孤单背影。一个人悄悄的溜了回来,从她手中接过半支烟,抽了几口。说,可可,你就是那个对我说“嗨,你也在这里!”的那个人。她不说话,只是把一瓶啤酒倒进了肚子。他看不清她的容颜,那闪烁的灯光从她的脸上倏忽而过,然后又折回来,一晃而过。
他扳过可可的脸,去亲吻她的唇。然后他触到了她满脸的泪水,还有她那嘴角上的一粒痣。她说,你忘了我吧,忘了我,就当你的生命中从未出现一个叫可可的女子。
中途,她说自己不舒服,找借口走了。他送她回了公寓,看着她在入口处晃过灰色大门消失了。然后送朋友回去,把他送回去,自己回过身来,鬼使神差又走在那老路上,从公寓的门口走过去,在那寂寞的街道上。
已是午夜了,城市的霓虹灯在城市的上空闪烁,——看不见了星星。路上想起朋友留下的可可的电话,就在路边的电话亭拨过去,那边是公寓的公用电话。一个老太婆问他,你找谁呢?他说找304 室的可可。她说你是不是记错了?这个地方没有这个人。他又静静的想了一下,没错,是这个电话,也是304房间。老太婆很肯定地说,那你找错了,304室没有一个叫可可的人。
他便迷惑了,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城市的寂寞路灯。那灯光也是昏暗,他踢起脚下的一粒石子,第一下没有踢住,心里便恨恨的想:连你也欺负我!又一次踢了一下,那石子便嗖的一声,飞出去了,——落在一棵树的枝干上,然后弹了一下,又折了回来落在他的脚下。他便更恨了,看看路旁有个污水坑,就把它踢进去,“让你一辈子见不得阳光!”
一个人慢慢往回走。迎面走来,一对恋人,女的把头靠在男的肩上,——男的推着自行车。交身相错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那个女子是可可!这个念头已出现,便觉得不可抑制。就快步的往回走,在越过他们几米的地方停下来,点一支烟,静静的看着他们走近。
那正是可可,那嘴角的痣,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却看得异常清晰。好像猛然被谁敲了一个闷棍,他的思维出现了短暂的停顿。只是嘴里念叨着,是这样,是这样。
他站在路灯下,看着他们的身影清晰又模糊。而他只是一具没有思想的躯体,他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从他的身边慢慢走过去。在离他七八步远的时候,她缓缓的转过头来,就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他觉得有几个世纪般漫长。她定定的看了他三秒钟,又转过头去,随着那个男人的身影,离他越来越远。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就像在酒吧里一样充满着怜惜和忧伤,甚至还有一点绝望。或许还有一点笑意?——他不知道。
他知道她看到了他,她一定认出了他。可是这让他惊慌失措,他不知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她回头看他的那个眼神让他迷失了;即使在分手以后的日子里,他还是常常想起她在黑暗中看他的眼神。在冬季的那个夜晚他静静看她在夜晚的昏暗灯光下慢慢远去。可使许多年后,他却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晚她簌簌落下的泪水,就像溶入一段古老的黑白照片。
他在家躺了三天,嘴角起了一溜泡。可是他在床上却再也躺不下去了,他想他想她。给朋友打电话,说让可可给自己打电话。黄昏的时候,他就在那街心花园见到了可可。她依旧是那淡淡的笑容,有着暖意。他想,那正是自己喜欢的。她说,你不要喜欢我了。我已经有男友了。他说,可是我知道我喜欢你,而且你也喜欢我。不是吗?他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在他注视中,低下去了,然后他听到轻轻的抽泣。她说,我是喜欢你,可是你来得太迟了。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来呢?她伏在他的怀里,轻轻的哭泣,然后就又突然笑了,那笑容自嘴角绽开。
那日子便也过的惬意,在暖暖的冬日阳光下,他们的身影穿过这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夜晚来临,他们便去看电影。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一部花样年华,张曼玉优雅的旗袍,在老式画面里,晃晃的走上楼梯了。她也记得很清楚,那电影他们一起看了三遍,他想着那笑容,——回过头来的那浅浅笑意。
电影散场了,他便送她坐上车。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夜晚的风很冷,他用大衣裹紧她,等着那车的到来。有时间是亲吻着她的额头,她便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有点不好意思,那笑容就又自她的嘴角慢慢铺散开来。他只是用大衣又裹了裹她。她露出两个眼睛,眼睛里也是笑意。
一日晚上,两个人看了黎明主演的一见钟情,他就嬉笑着说,我们开房吧。她便也乜了眼睛,说好啊。午夜来临,他也只是把她送回去。冬夜中,他们只是一日日的彼此呵护着,彼此用那吻痕取暖。
然而有一天,她还是从这个城市消失了。他的朋友也不知道她去了那里。他去了那个公寓,见到了那个曾经接他电话的老太婆。她说,304的女子,一个星期前退了房子走了。她和她男友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开这里了。他说,她叫可可吗?她说不是,她叫王瑞娟。停顿了一下,她仿佛又想起来一件事,说,你是城吗?他说是啊。她走之前说如果有个叫城的男人来找她,就把这个交给他。他拿出来看,是一封信。里面只有一张便笺纸,上面写着:
我是一朵幽谷中的百合
静静的开
静静的落
那个可可走了,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他在这个城市孤独的生活着。他还记得那天她暖暖的笑容。
很多年后的一个午夜,他收到一个短信,那上面写着,是我,可可。他看着那空空的天花板说,是你用那笑容诱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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