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有这么样的一个人,让我有时在发呆时在被窝里在行走时,会偷笑。多少次想对很多很多人说我有多么好的一个男朋友时,我沉住气了。哈,免得被人说晒幸福。幸福自己偷偷知道就行。于是选择了这个早已没落的BO。
喜欢他的低调,喜欢他的专注,喜欢他的专一,喜欢他的笑声,喜欢他的坚定,喜欢他的说到做到--这点是绝对有魅力的,绝对强大的,每每答应我的事,不管他多累,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做到。谈了快三年的恋爱,他对我说,三年之痒,他说在他身上绝对不会发生。就这么一个尤文蒂尼,让我很有安全感。我相信这胜于一切。这恋爱谈得很有幸福感。
在他面前我好像什么都不懂,什么都需要依赖他,每个晚班他都会按时来接我下班。不管多晚不管多累不管天气多糟。嘻嘻,咔咔咔~
在他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时,我们几乎步行走遍整个龙湖区。在他开始有摩托车时,我好喜欢坐在他的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肚子。在他开始有汽车时,我好喜欢坐在他旁边听着他刻的歌曲,让他载我到处兜风。他对我说,我会幸福的,因为跟了他。靠,女人最幸福的时刻真莫过于此时。
和他在一起这两年多快三年的时间,同事们总会说我看起来好滋润,还有人悄悄告诉我,某某说我整天像掉进蜜罐里,哈哈哈~众人的眼睛很雪亮。我确实谈了一场甜蜜的恋爱。
回想起在没和他之前,我对友人说了一句话:我一定要在结婚之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如今我实现了。轰轰烈烈其实就在于当事人的心理。
他总让我好安心,好安心。好有安全感。
有时我会问妈妈,觉得他对我怎么样,妈妈说如果结婚后还这样好,才叫真的好。(哈,我相信会的。)
这么一个有质量的男朋友,靠,我没法不说出来,这些话我忍很久了。多次想在空间里发表,但忍住了,做人别太高调。哈哈哈~~
眼下,我真他妈的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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