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矛盾与纠纷

      天儒讽刺与批评 2008-10-27 10:33

劳资矛盾已成为目前中国社会非常巨大的一种危害社会稳定的矛盾,各地的由于劳资矛盾引起的各类案件比比皆是,那么这种问题和现象的根子在什么地方?这不得不是各级官僚们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纵观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的压力很大,当然这个新法很好地保护了员工在企业的权益和利益,一旦有劳资纠纷,政府劳动监察往往保护的是员工,看似主持了公道,实则是混淆了原则。

一个企业用人必然要用有用之人,对企业能产生正面作用的人,企业要的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哪个企业也绝不会养无用之人,虽然吃大锅饭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在现在的企业中,即使员工无法胜任,做为企业也绝不敢随意让员工走人,因为员工有“尚方宝剑”那就是《劳动合同法》。

我曾经历过多次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棘手事件,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以企业在劳动监察那里“败诉”,最后企业拿出企业认为不合理的资金补偿给员工才算完事,企业是上告无门的,可员工就不同了,在政府那里,政府认为员工是弱势群体,说白了,政府是将矛盾又推回给企业,企业不服政府就“按章”处罚。

为此,企业就会千方百计的“做游戏”,当然,员工也“做游戏”,都在法规条款中寻找对自已有利的东西,再不行就来硬的,我们已知道,深圳一著名的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一个被辞退的员工,拿着汽油冲到公司,先是自已点燃汽油,然后又冲到一赵姓经理面前抱着他,两人一起被大火烧着。此事件在全国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企业更加心有余悸,员工也觉得“扬眉吐气”,从了解的情况看,深圳那家企业并非无人道,而是做了安排,或是从新转岗,或是自动辞职企业给予补偿,矛盾的激化主要是补偿金的数额,企业按规定给予8万元补偿,肇事员工一定要14万元,协商不成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当然员工也有员工的苦恼,公司在对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承诺方面,虽有守信的公司和老板,胆大多是失信的,员工在当初进公司的承诺,和放屁一样,说完就完了,你进来只有当牛做马的份,尤其是在和员工的合同签署,你要非常认真,虽然这种劳动合同有统一的范本格式,但你还是要注意自已的权益。

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最近就出现了主要是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被辞退员工集体在移动营业厅门前示威——

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那就是员工确实是弱势群体,那么弱势群体除了能有在保证自已的基本需求以外,在这个现实社会上能让人立足的有碗饭吃的地方简直是少而又少,大凡有点闲钱的想去在股市上挣几个小钱花花的,可又头破血流,一下子陷入地狱,进入贫困线——

这就是中国社会现实的现状,劳资纠纷可能被官僚们认为不是个事情,社会不安定?不可能!因为有强大的国家机器!

大学生再也不是天之骄子了,毕业就是失业的开始——

股市亏钱?活该!键盘敲到这个时间,股市已1700多点了,周边跌,我也跌,周边不跌,我还跌,周边涨,我照样跌,就是跌!活该!

承诺?放屁一样!

不怕!中国乱不了!

矛盾去吧,纠纷去吧,没什么大不了的!中国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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